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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的解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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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的解释

第1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就在手机单向收费、国内电话资费降声势头正旺的时候,价格一直波动不大的联通国际长途资费却悄然涨价。在外界看来,这一举动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联通此次上调IP资费的行为显得比较低调。日前,联通于其官方网站上挂出了该通告,从6月1日零时开始,中国联通将上调部分17910和17911IP国际长途资费,调整范围包括比利时、新西兰等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卡塔尔、肯尼亚等调整幅度最大,超过200%。

原本运营商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业务价格无可厚非,问题在于,联通选择在降价呼声日高的时候,做出这一举动,多少让人有些替它担忧。

当前,各大媒体、各界学者、人大代表、普通消费者都在关注手机资费问题,所有的人都在呼吁应该尽快取消“双向收费”和“漫游费”。 这么一个风口浪尖上,联通敢于逆势而上不得不让人佩服它的勇气,联通此举意欲何为?

中国联通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去年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相继上调部分高结算国家和地区长途IP电话资费,导致联通部分IP国际长途流量大幅增加,而原话费标准过低,流量增加反而造成其部分国际长途业务出现较为严重的收不抵支问题。

从联通的解释来看,此次调价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原来联通是以较为低廉的价格在运营部分国家的长途服务,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定价低于成本价。另外通过业务收入较高的地区收益来填补低价造成的收入流失。

据了解,国际IP电话成本包括线路租金、网络间结算费用、运营维护、销售费、管理费等等,成本的高低与拥有规模的大小密切相关,规模越大成本就越低。在这几项成本中,最不能控制的就是涉及不同国家运营商间的结算费用。而规模效应正是联通目前在市场竞争中的软肋。与竞争对手移动相比,联通在用户规模上存在巨大差距。中移动季报显示,其一季度新增客户人数达1489万户,客户总数达到3.16亿户。

而同期联通却仅仅新增450万用户,截至4月末联通的用户总数上升至1.4851亿,不足中国移动的1/2。

第2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突然想谈谈杂志。尽管自己是个以杂志为阵地的经济观察者或研究者,却也不曾忘记自身同样肩负媒体运营者的使命。

中国的杂志中还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强势媒体。但从全球范围内来看,就杂志影响力而言,已无须拿太多理论来解释,也不用举过多案例来印证――往往,只需留心,就能听到“这期的《时代》周刊封面人物是谁”、“哪家企业会从本次《财富》500强中排除出去”、“《福布斯》富豪榜的评选方法是否公允”之类的话题。

无可否认的是,作为受众,人们极易陷入媒体的“议程设置”之中,并不自觉地参与这些议题,乃至成为杂志的拥趸。

诚然,对于办刊理念、杂志定位、读者策略、报道风格、内容品位、编辑流程、团队精神、人才战略、投资策略、运营管理、营销模式、跨国发展,以及新媒体的挑战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受众们多半不会表现出太多的兴趣。但这些方面对办刊者、投资者以及传媒经济研究者来说,就仿如乐谱之于提琴手、蓝图之于建筑师、轨道之于列车,殊为重要。

杂志营销模式的建立,涵盖发行、广告和衍生活动,所有一切皆围绕如何提升杂志影响力展开。而建立营销体系与编辑体系之间的“防火墙”,则是打造杂志品牌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强调所谓“内容为王”、重视编辑规则体系严谨、完整的基本动因。这就要求看清特定关注领域的业态现状、未来前景以及杂志本身正在发生的趋势,以便提高内容的权威性和前瞻性,打造富有影响力的专业化杂志。英国《经济学人》恰是此中翘楚。

不难发现,在全球金融、商业、社会等方面的急剧变化之下,新经济领域的竞争环境被不断重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趋势及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传媒产业已进入一个由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以及嬗变中的传统媒体衍生物等共同构成的多元整合时代。风云变幻的国际经济形势,汹涌而来的新媒体浪潮,受众随之而变的阅读诉求,这三重维度之“变”,对小到杂志选题的方向和角度、大到杂志的运营发展而言,既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挑战,又产生了新气象、创造了新机遇。

上述趋势在为经济类杂志提供诸多新关注点和选题议程的同时,亦加速了新经济领域专业化媒体的重组、洗牌与发展。

第3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一、 概念的定义

新是相对旧来说的,是一个哲学上相对的概念。从哲学上发展运动的观点看,新的一定会变旧。因此,今天研究概念中的新媒体,若干时间后会成为那时研究概念中的传统媒体。

今天研究概念中,研究者可以广义地把媒体形态分为三类,如下:

 平面媒体 (print media)

 网络媒体 (network media)

 移动媒体 (mobile media)

在十年前的2001年的概念中,旧媒体代表传统媒体,包括平面媒体,电影,电视,户外广告,印刷品,DM等;新媒体概念则包括网络媒体,因为那时还没有出现手机为载体的新新媒体(new new media),手机媒体出现的标志是2004年江南春的分众传媒。2006年以来,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出现了阿里巴巴、百度、谷歌等为代表的网络公司,网络媒体成为了主流媒体的组成部分。任何东西,一旦成为主流,就不能再冠以“新”的概念了。那时起,研究概念中出现了三个并列的概念:传统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移动新媒体(或叫第五媒体),均承担传播符号、传播概念的功能和作用。

二、手机媒体在营销应用中的利弊

手机媒体优点非常突出。准确、快速、低成本。用一条短信告诉客户产品资讯,目前还没有比这更准确、更低成本、更快速的媒体方式了。但缺点也同时很突出,涉及骚扰信息、欺诈信息,涉嫌客户个人资料的隐私侵权等等。2010年9月1日,大陆规定了手机实名制。截至2011年3月,大陆手机用户接近7.5亿。这么大的量,进行实名制,存在执行困难。

社会法律规范体系越来越严格。2011年4月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文件明确规定,发送诈骗短信5000条以上可以定诈骗罪,列为刑法打击的具体目标。

因此,手机媒体作为移动媒体的代表,其产业前景,尚不明了。

截至2011年3月,上海近6000家短信公司发生转型的大约3000家,高达50%以上。没有转型的短信公司依靠大客户支撑的模式毛利率越来越少,企业运营成本越来越高,汽油涨价,上海最低工资从2011年4月1日起调整为1280元每月,物价上涨,导致企业的每月运营中,徘徊在保本、微弱利润和微弱亏损的锚定区域之间。

三、手机新媒体3G时代的业务模式前景探索

应用类的手机媒体信息服务由于使用数量少,单价低,短信公司无法维持基本生存。广告类的因为法律限制、骚扰短信、垃圾短信等,也被多重打击,举步维艰。今后3G时代,手机新媒体可能出现的业务模式包括手机搜索、手机报等SP和CP结合的内容服务提供方式,收入模式也主要是来自用户付费。目前的天气预报等,都是中国移动等垄断经营。

四、手机新媒体的新业务模式制胜关键点

一旦出现手机搜索、手机报等专业SP和CP结合的、以内容服务和资讯服务为主、采用手机扣费方式运营的商业模式,则新业务模式制胜关键点主要集中在:

第一是提供内容的质量。资讯内容的质量很重要,其实就是把报纸办在手机上。人们通过手机看新闻、天气、资讯、购物信息、完成手机支付等。资讯很关键。如何整理资讯,传送资讯,如何获取客户许可、如何让客户免费体验,需要前期投入的成本多少,风险如何等,均需要细致的科学方法进行评估。某种程度上,内容决定成败。

第二是资费定价。资费定价并比当前移动公司的高,每月两块或一块钱。举办这么一个产业模式,需要团队多大,工资多少,福利多少,每月需要多少成本,税务多少,等等,然后每个客户一块钱中,毛利率多少,需要多少客户群数量才能持平?多久能达到持平的客户数量?KA大客户如何产生?都是系列的专业问题。定价有个上限放在那里,利润率是问题。

第三是内容监管。通讯管理局如何审批,如何对内容进行监管,也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管理问题。通讯管理局和宣传部之间如何量化分权,使得管理上更科学,也是问题。

五、小结

手机新媒体的发展,目前看问题重重,但不等于没有出路。问题就是出路的导师。解决了问题,就有了出路。

第4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关键词】 收入确认 会计政策 交易环境 新型业务模式

我国2006年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之前的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规范了企业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交易环境的变化、新型业务模式的不断出现,很难根据现行的收入准则准确判断所有类型收入应如何确认,存在较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这时有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迫于业绩预期、融资指标等压力,就可能通过操纵收入确认来虚增收入,提高经营业绩。因此,如何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正确确认收入,从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越来越受到企业和投资者等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关注,也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重点关注的领域。下面我们将探讨交易环境变化对收入确认的影响,及一些新型业务模式下收入应如何确认。

一、交易环境变化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近几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复杂,我国经济结构也面临着调整和转型,企业的交易环境常有变化,这些变化均会不同程度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如仍按照正常环境下的方法确认收入,是否能如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如2012年,全球范围光伏产业产能过剩,因此国内的一些光伏企业面临欧美一些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导致销售及货款的收回都有一些影响,但大部分企业仍按原有政策确认收入。在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与产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有没有实质性的转移。这些企业虽然货品已经提供给对方,但是货款的收回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并没有转移,如仍按原政策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显然是不正确的,其收入确认的谨慎性存在很大问题。应根据对实际情况的判断,对反倾销调查结果的预期,调整收入确认政策。比如调整收入确认的时点,只有在实际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这样才能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财务信息。

因此,当企业所处的交易环境发生变化时,是有可能会对收入的确认产生影响的。应及时根据环境的变化,分析是否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影响则应及时调整过去所确定的收入确认政策,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新型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是规定了常规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收入应如何确认。如果企业存在常规业务模式外的新型业务模式,应如何确认收入呢。总的来说,在碰到新的贸易模型时,首先要研究它交易的实质以及合同中对交易的相关约定,然后一一对照准则中确认条件,最后做出判断。下面将具体探讨近年来规模发展迅速的新兴行业,物流贸易、游戏运营、网络媒体的收入确认问题。

1、物流贸易企业收入的确认

物流贸易企业,其业务方式主要有三种,传统贸易业务、采购、资金融通。收入确认的难点问题是,物流贸易企业的交易是属于销售业务还是业务,是应该根据交易的总额确认收入还是应该根据净额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企业在区分有关交易属于销售业务还是业务时,应当充分考虑该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是否为独立于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的另一项交易,该企业是否承担了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务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恰当判断企业在交易中为销售主体还是人。并且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5种情况,判断在交易中是否属于销售主体,是否应根据销售对价的总额确认收入。

(1)根据有关合同条款,企业是首要的义务人,负有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首要责任,包括确保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可以被客户接受;(2)企业在交易过程中承担了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务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例如标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变动风险、滞销积压风险等;(3)企业能够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能够改变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或者自行提供其中的部分服务;(4)企业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以履行合同;(5)企业承担了与产品销售和服务有关的主要信用风险。

物流贸易企业的传统贸易业务,销售为市场定价,价格为双方协商。企业在交易中有权自主将产品买入,并承担与产品相关的质量、数量等风险,上述5种条件均符合,属于销售业务,应该按照总额确认收入;采购,企业的销售价格只是在采购价格基础上加运费、手续费,不满足上述5种条件,应该按净额确认收入;资金融通,销售价格是在采购价格基础上按信用期上浮。企业因提供资金承担了与产品销售和服务有关的主要信用风险,满足了按总额确认收入的第5个条件,但是否有权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以履行合同,是否承担与商品有关的风险满足其它条件,则需具体查看与上下游客户签订的合同协议,如承担商品的风险等应按销售总额确认收入,否则应按净额确认收入。

实务中,一些物流贸易企业的财务信息显示收入总额很大,视乎经营状况良好,但其实毛利率很低,就是没有正确区分应使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很容易给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带来误导。

2、游戏运营企业收入的确认

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的火爆,开发游戏的公司也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逐渐形成新兴的产业,在国内及美国纳斯达克都有公司上市。与传统实物销售不同,游戏运营企业销售的产品是虚拟的游戏币,游戏玩家可以从企业的游戏币经销商处购得,也可以从企业的游戏官方运营网站上通过手机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购得。游戏玩家可以使用购买的游戏币进入企业的运营网络游戏中进行消费,如购买虚拟装备,或购买游戏在线时间。在游戏运营企业中,存在着真实货币和虚拟游戏币的转换,其收入应如何确认呢。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化网络游戏公司,2010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中青宝,是国内首家上市的网游公司。下面将以中青宝为列探讨游戏运营企业收入确认的问题。

中青宝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经营和联合运营。收入确认政策分别为:公司自主运营,销售虚拟游戏币,充值时并不确认收入,在游戏玩家实际使用虚拟货币购买道具或游戏在线时间时予以确认;联合运营,在合作双方确认数据无误,将在合作运营游戏中取得的收入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给公司时确认收入。实质上也是在虚拟货币消费后,确认收入。购买在线时间收入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应该在购买后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但购买虚拟道具的消费,是否购买时即可确认收入,在国内外上市的公司处理是不同的。国内上市的中青宝是在购买虚拟道具后一次性确认收入,但在国外上市的如腾讯、盛大、畅游则是基于虚拟道具的模式确认收入。即购买的是消耗性道具,如烟花等,消费时即可以确认收入;购买的是永久型虚拟道具,如汽车、房屋、武器等,需按照公司提供服务的期限分期确认收入。根据道具模式确认收入,前提是游戏的寿命、虚拟道具的性质,得到合理估计、判断。但这些数据的取得,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通常需要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进行判断,成本也较高。因此,现在这种收入确认方法在国内上市的公司中并未使用。对此国内一些专业人士的解释是,在游戏中,虚拟货币的消费是不可逆的,即使用后是无法要求退货的,销售的风险实质上已经转移,因此不论是消费型道具还是永久型道具都可以在购买时即确认收入。

目前,就证监会对一些拟上市游戏运营企业的反馈意见来看,证监会更倾向于境外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永久性道具需按照公司提供服务的期限分期确认收入。但是永久性道具的定义以及摊销时限的确定又会带来新的难题,值得相关企业现在就开始研究探讨。

3、网络媒体企业收入的确认

网络媒体企业,经营模式主要是在网络上提供视频播放服务,比较知名的有优酷、土豆、乐视等。其常规盈利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播放视频前植入广告的广告收入,二是客户点播收费视频时的收费。这两种业务收入确认方法比较明确,广告收入可根据广告投放期限分期确认,付费点播收入可在点播服务时确认。但从2012年开始,监管机构发现网络媒体企业有了一些新的交易模式,如版权互换。网络媒体企业为了吸引客户,需要提供大量、新鲜的视频,但全部单独购买正版版权费用又过高,一些网络媒体企业就开始了著作版权的互换业务。这种新型交易的经济实质是什么,能否确认收入及如何确认收入准则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目前实务中,不同的企业给出的是两种答案。一种是认为互相交换的版权的公允价值无法估计,因此换入等于换出,没有利润;另一种是纯粹作为换出资产的销售和换入资产的购买,出售资产时可以确认收入,收入与成本的差额可以确认利润。如使用第二种方法,就涉及到换出、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一般企业在确认版权的公允价值时,会综合考虑分销价格、演员阵容、受欢迎程度、授权网站数、广告植入情况等,也有一定的依据。

这两种方法,争议的关键在于公允价值是否能确认。目前,上市公司监管部门也未明确表示,交换版权的公允价值是否能确认,两种处理方法哪种更合适。虽然说使用第二种处理方法的企业,也是综合考虑了各种相关因素,确认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也为企业提供了利用公允价值的确认虚增收入、调节利润的可能性。个人认为还是使用第一种方法的企业更加谨慎,收入的确认更加真实。

综上所述,通过本文的探讨主要是想提示大家关注这样一些新兴的问题,及这样的问题给企业收入确认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提高收入确认的准确性,从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为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更优质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10.

第5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运营成本控制

博遇擅长运营成本控制,不同的事业部有不同的特点:一些高端产品目前成本方面的压力可能小一点,但是通用的消费产品的压力会很大。博通主要靠以下三点控制成本:

第一,工艺方面。博通的产品都已经采用65nm工艺。采用65nm后,成本降低比较大;

第二,自己本身设计的Die(管芯)尺寸做了很大的改变,比如在RF方面的设计,我们以前可能做的是功能大而全的芯片,现在则进一步细分,推出针对不同市场应用的芯片设计:

第三,整合,将的器件整合近来,比较明显的就是用CMOST艺将功率放大器(PA)整合,博通目前是唯一可以做到这一整合级别的厂商。

开辟新业务

对于WLAN事业部来说,传统的连接方面营业额同比是有下降的,但是因为现在新增了Wi-Fi移动新业务,这个新的业务领域还是有补偿。在2009年第一季度电话会议里面,CEO也强调了Wi-Fi是在公司中最好的产品线之一。

目前,Wi-Fi已经进入到第二、三个增长点:移动和媒体应用。传统上,Wi-Fi主要用于Connectivity(连接性),因为最早其应用是围绕着PC,当时出现了WLAN(无线局域网)的概念。

第二个应用领域――Mpbility(移动性)出现在2006年左右,最早主要应用在手机方面,除此之外还有手持式游戏机等可移动产品。该市场增长很快,博通预计到今年年底,移动和传统的连接性这两部分的营业额将旗鼓相当。

第三就是Media(媒体)应用。指蓝光DVD、电视,IPTV的视频流应用,发展也非常迅速。博通2008年才开始投入此领域的,但短短时间产生收入是相当快的。博通预计比“Mobility”部分发展得还要快,预计到2010年的时候,媒体业务会跟传统连接、移动三分天下。

与运营商和标准合作

Wi-Fi手机的应用离不开与运营商的合作。博通本身在无线和有线领域都有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使运营商可平衡与整合无线和有线方面的技术、产品、应用。例如,目前国内三大运营商都有3G计划推出,因此今年都绕不开Wi-Fi技术;不仅是手机,还有像家庭网跟固网的连接都是运营商非常关注的。所以博通在跟运营商沟通,将博通的Wi-Fi产品设计到不同的平台。

第6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这好像过几天之后你就要期末考试了,就要放下手头上的所有工作,包括自媒体的更新,包括你的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这些似乎都开始高一段落。

曾经追的那个小说作者,他也是一个大学生,他也会在期末考试临近的时候,为了复习,为了考试而停止小说的更新,并且在评论区里面跟读者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停更。

我想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也许作者跟读者早就成为了交心的好朋友,尽管它的媒介只是因为一部小说,尽管在这个平台上只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但是看起来这种感觉也是非常美好的呀。

第7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赵雨润曾担任第九城市公关总监、INTEL亚太区高级市场经理、搜狐高级市场经理、SMG上文广电视节目主持人和导演等,2008年加入盛大集团,先后出任盛大游戏娱乐制作人、盛大音乐制作人、盛世骄阳副总裁。由盛大集刚和湖南电广传媒集团合资的华影盛视成立于2009年9月,赵雨润的职业曲线再次走高,出任华影盛视首席执行官。

“大家都叫我跳槽王,不过我都是主动跳槽,在盛大集团也是被迫升职了三次。”赵雨润笑着说,跳归跳,但跳槽一定要有逻辑,“我是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发展的轨迹是从导演、主持人到做市场,然后做运营。内在逻辑就是一直在以用户为导向的公司,给消费者或者买单的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无论是产品、节目、平台还是服务等更多的东西。我这14年是从专业到行业再到产业不断地转变,这—点是更重要的。”

在进入盛大集团之前,赵雨润一直在做市场。“做市场是花钱的,读完中欧商学院之后我就想,有没有可能去赚钱,于是2008年加入盛大集团,我就完成了这个很大的转变。”

一般来说,很多老板不太喜欢频繁跳槽的员工,但是赵雨润的职业生涯却出乎意料地顺利。对此,他的解释是:“我曾经和我的老板陈天桥说过这样的话一如果我没有跳过很多的槽,我可能就没有机会站在你面前。同样,作为老板,我也不介意跳槽很多次的员工,关键在于是否有内在逻辑,是不是一直在一个行业里面。最怕你一直在转型,今天做杂志,明天做科研,这是两个比较大的类别。跳到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自己的内在逻辑。”

他自认是个知道分子,也比较喜欢做知道分子。“很多人是知识分子,那是专业。我比较注重专业、行业和产业方面,很多人在保鲜,而我在求新鲜。”作为中欧商学院网球俱乐部校队的成员,他最近在打比赛,为了“保持状态”,他经常参与体育活动,比如打网球和高尔夫。他的另外一大爱好是看电影。“今年几乎所有的好莱坞电影,我都是看首映,这就是一个新鲜的知道分子,跟知识分子不同的是:知识分子是钻,知道分子是新、鲜、快,要成为众人讨论的焦点,要把焦点带给众人。”

我问他:“你是个高调的人吗?”

第8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关键词】新媒体企业 盈利模式 融资渠道

盈利模式是任何产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前提,新媒体产业要实现产业的持续发展,也只有在找到了合适的商业运营模式以后才能赢得社会投资者的投资,获得稳定的经济支持,否则无法大规模大范围的发展。根据亚德里安·斯莱沃斯基等关于企业盈利模式的解释,发现行业的利润区,关键在于发现行业盈利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匹配度”,匹配度高,体现为高利润区,其他或是平均利润区或者是低利润区和无利润区。并进一步解释,企业的盈利方式主要是根据客户选择、价值获取、战略控制与业务范围四个要素来设计的。①所以以数字化为特征的新媒体在历经近20年的发展中,终于在客户选择、价值获取、战略控制与业务范围四个要素中逐渐寻找到了以通过提供信息、广告等产品以及提供电子商务、渠道、增殖等服务的相对稳定的基本盈利方式。

一、出售新媒体内容产品

出售内容产品,有偿提供信息内容一直以来都是传统媒体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业界关于新媒体企业盈利方式的研究中一直思索和研究的重点。但是,新媒体自问世以来就低门槛、开放性且一直对受众免费提供内容产品,所以大多数新媒体企业都未能实现通过出售内容产品来盈利,甚至很多新媒体企业和理论界学者也纷纷放弃了这一盈利的方案。但是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网站或者视频服务等新媒体企业则完全可以通过在线资源如在线音乐等的有偿下载、在线视频的有偿观看、在线出版的有偿阅读或在线联机游戏的有偿参与等方式来创收,尤其是实行VIP会员制提供服务已成为诸多新媒体企业实现盈利的惯用方法之一,如学术资源数据网络企业、网络联机游戏企业等等,其中美国的在线音乐内容出售模式有流量定购模式、音乐锁定模式、苹果公司推出的iPone+iTunes模式等。②

二、出售新媒体广告资源

出售广告资源,有偿提供广告的空间与时间一直是传统商业化媒体企业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实践证明,出售广告资源也是新媒体企业的重要收入甚至是主要收入。无论是做内容的网络企业(如新闻网站等),还是买内容的网络企业(如综合性门户网站等),或者是搜集内容的网络企业(如奇虎网等),甚至是用户贡献内容的网络企业(如博客网站、社区论坛网等),或是内容搜索网络企业(如谷歌、百度等)都是通过内容吸引网民,提升点击率,从而获得商业企业的广告投放。而且新媒体广告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其中殷俊等的观点是新媒体广告有影视广告、动画广告、旗帜广告、植入式广告、贴片广告、网上直播广告、点播广告、按钮广告、等候页面广告、搜索引擎广告、手机广告等形式,③而学者石磊的观点是新媒体广告有品牌图形广告、付费搜索引擎广告、视频广告、富媒体广告、页面关键字广告、社区营销广告、游戏内置广告等,④其实新媒体的广告形式随着新媒体的内容的丰富与新形式的不断涌现,新媒体的广告形式也在不断增加,新的广告资源在得到不断的开发与利用,以至于不仅分流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广告资源,甚至有成为主要广告媒体之趋势。但是由于消费者厌恶传统商业广告,Web2.0时代的营销人员面临着一大挑战,即必须以非广告的形式做广告——将商业广告以原始信息或新闻的形式出去。这一挑战(也是机会)的要义在于建立“真实性”——可信的内容、值得信赖的品牌、可以相信的商业信息。但是这种“真实性”完全是虚构的。⑤

三、提供电子商务

提供电子商务中介服务,就是通过为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客户提供在线广告、信息、交易与支付的信息中介服务,然后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达到创造收入的目的。现在越来越多的新媒体企业具备了电子商务的功能,为企业与个人提供电子商务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差异,电子商务可以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usiness to Business)、B2C(企业对消费者,Business to Customer)、C2C(消费者对消费者,Customer to Customer)三大类,如阿里巴巴等就可以提供以上三种类型的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美国学者安德鲁·基恩对此描述为,最大的悲哀是:随着这些实体音乐商店的消亡,可供我们选择的音乐和唱片将越来越少,亚马逊网、iTunes网和MySpace网将垄断数字经济时代的音乐零售业。⑥其次,还有线下营销也是新媒体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常见形式,这种电子商务是将网络作为沟通的接口,而主要是提供线下的大范围的实际交易服务,如豆瓣网、大众点评、口碑网、团购网、携程网、艺龙网等等。此外,微支付(micropayment)也是新媒体特有的电子商务服务形式之一。微支付也就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小额度资金的支付,主要有“定制与预支付”、“计费系统与集成”、“储值方案”三种形式,普遍用于网络和手机的有偿下载、有偿阅读、有偿观看与有偿参与等小额资金支付的服务,如专门提供原创文学内容阅读与写作的起点中文网就是实行极少的付费阅读,每千字仅为2~3分钱。

四、提供渠道服务

提供渠道服务,就是为新媒体企业,尤其是信息渠道运营商,在搭建好通往用户的有效渠道后,通过这个特有的渠道向用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从而获取收入,包括会员费、流量下载费、收视费、月租费、通讯费等。其中SNS社区以及手机媒体、数字广播、数字电视与网络媒体等具有垄断性的新媒体信息传输网络渠道运营商等主要是通过渠道服务实现盈利的,如电子邮箱的VIP收费,游戏币、Q币、数字广播、数字电视、IPTV等收取收视费,手机运营商收取月租费和短信息服务费,甚至有些新媒体企业还收取一些特殊服务费等。

五、提供增值服务

关于增值服务(Value-added logistics service)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通俗的理解是,其核心内容是指根据客户需要,为客户提供的超出常规服务范围的服务,或者采用超出常规的服务方法提供的服务。既可以以客户为核心,也可以以促销为核心,或以制造为核心或以时间为核心来提供增值服务。所以新媒体所提供的增值服务也就可以说是新媒体企业以客户为核心或以促销为核心向消费者所提供超出其常规的服务范围或服务方法的服务,以此开辟新的收入来源。因为受众习惯了对新媒体内容的免费消费,所以新媒体的收入来源更多甚至主要是来自于增值服务的附加收入。正如《连线》杂志的“特立独行者”凯文·凯利所指出,将来作者的收入不是从售书中得来的,而是来自于“原创者的权利、个性化、附加信息、广告价值、赞助、订阅收入——简而言之,就是那些不能复制的权利或价值”。⑦具体而言,殷俊等的观点是,新媒体所提供的增值服务主要有销售相关道具、提供定向服务、提供个人网络出版、代收代付与桌面饰品等。⑧尤其作为网络和手机媒体的渠道运营商(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常常与众多的内容提供商合作为其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如彩铃、来电显示、呼叫转移、GPS导航、代收代付等。其实随着网络与手机等数字媒体形式与内容的进一步开发与发展,各种新的增值服务也将不断出现。

在新旧媒体的激烈竞争中,新媒体的优势非常明显、前景看好,在数年的实践摸索之后,新媒体企业已经实现了盈利模式的相对固定。

参考文献

①[美]亚德里安·斯莱沃斯基 等,凌晓东 译:《发现利润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②吴小坤、吴信训:《美国新媒介产业》[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9:50-51

③⑧殷俊 等:《新媒体产业导论——基于数字时代的媒体产业》[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126-131

④石磊:《新媒体概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166.

⑤⑥⑦[美]安德鲁·基恩 著,丁德良 译:《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M].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10:85-86、102、115

第9篇:新媒体运营的解释范文

网络不成熟以及对3G存在认知误区,是消费者使用3G的主要障碍

根据CTR研究我们发现,对3G缺乏了解甚至存在认知误区,是导致多数人暂时不考虑使用3G的症结所在。在调查中,逾七成消费者表示“3G业务对于自己来说没有实际用处”,65%的人则认为“使用3G业务需要更换手机号”。

再者,对3G网络缺乏信心及较高的费用也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高达74.8%的消费者希望“等3G发展成熟起来后再用”。42.2%的人认为“3G业务收费太贵”,36.5%的人觉得“3G手机太贵”。

此外,供应链的迟钝反应也让消费者对3G应用持观望态度,26.1%的人表示“3G手机品牌和机型少”,这就不难解释为何电信寄厚望于三星W699“臻金”手机,以庞大的投放阵势打响出击3G市场的第一战。

舆论引导消费者关注热点,视频通话功能最能吸引3G业务尝鲜者

通过CTR媒介智讯的新闻监测分析,我们发现舆论对3G普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从1月7日至5月17日,各类媒体对3G的关注热度空前,全国主要媒体对3G的新闻报道多达2800余条,话题围绕3G的产品业务及运营,行业规范及管理,对3G生活的无限向往,以及相关产业链等各个方面应有尽有,新闻媒体对3G的热炒使3G成为本年度最时尚的话题之一。

事实上,不光媒体对3G充满期待,作为一种新的通讯技术,3G对于年轻受众也具备了相当的诱惑力。在调查中,考虑使用3G的人群,中年轻人的比例高达67%;而3G本身功能的吸引(84.1%)、对新的通讯技术好奇(61.6%)、使用3G感觉很时尚(50.5%),构成3G对潜在用户的主要吸引力。

那么3G潜在使用者对哪些3G功能感兴趣呢?

75%的人认为3G所具有的独特的视频通话功能最富吸引力;其次则是3G无线上网卡(74.4%)和手机上网浏览新闻(71%)这两大功能,其实这两项功能在2G通讯时代也能够实现,但3G宣传的高速上网在网络速度上更胜一筹,因而也吸引了不少习惯使用手机网络功能的消费者。

同期通过CTR媒介智讯的新闻监测分析,我们也发现虽然3G手机能够实现高速网页浏览、网上视频直播、宽带游戏、视频聊天、电子购物结算以及远程医疗等各类功能,但媒体对3G的视频通话、手机电视和高速上网功能兴趣度最高,报道也最为集中,由此可见新闻舆论对大众的引导力量。

就目前3G市场来看,广大消费者对3G功能尚缺乏足够了解,且3G网络刚刚开始运营,消费者对3G服务信心不足,故导致大多数人处于观望状态。但不可否认的是,3G的确是目前通信行业一股最有力的集结力量,3G的整体消费力正被逐步激发,时尚倡导力已呼之欲出。CTR专家占向东认为,在3G业务推广初期,电信运营商一方面应加大对3G功能的宣传力度,加速产业链的终端产品供给,并更多诉求3G的时尚特征,提供更多消费体验;另一方面应针对目前有尝试意愿的年轻人群体,提供更多低端手机终端及优惠资费,降低3G使用门槛,从而吸引更多人尝试,形成口碑效应,逐渐扩大用户规模。

关于央视市场研究

央视市场研究(CTR)是中国领先的市场研究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全球知名市场研究品牌TNS (隶属于WPP旗下的Kantar集团)合资的股份制企业。公司致力于提供专业的市场调查和在市场调查基础上的分析与咨询建议服务。建立在中国最大的市场调查网络的基础上,CTR开展的主要研究业务包括:消费者指数、媒介与消费行为、媒介智讯、媒介策略、新媒体、医疗保健、快速消费品、汽车、金融、通讯与电子产品等。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司网站:

关于CTR 2009中国3G调查

本次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调查范围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8-54岁的手机/小灵通用户,样本量为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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