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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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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主要目的

以树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形象,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为目的,结合2013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

二、实施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中交通监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和基层交管等执法门类的执法机构及站所。

三、主要内容

(一)思想作风建设

1、检查在执法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情况,纠正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动机不良问题。

2、检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情况,彻底整顿执法作风,杜绝粗暴、随意执法。

(二)执法队伍管理

1、检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实行执法资格审核;是否存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是否坚持持证上岗。

2、检查聘用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彻底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合同工;是否存在临时工、合同工等协查人员从事具体执法的现象。

3、检查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执法证件年审,检查是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暂扣执法证;是否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执法态度粗暴的执法人员暂停执法、待岗学习;是否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人员暂扣或吊销执法证;是否对情节严重的执法人员清退出执法队伍;是否及时清理和完善全省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三)具体执法行为

1、检查上路执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是否制定了上路执法的具体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了重点开展源头检查、源头治理的要求。

2、检查罚款行为。是否执行“罚缴分离”相关规定;是否

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现象;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执度;是否存在将罚没款冲抵办公经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处罚不使用正规的票据和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或开白条的行为。

3、检查自由裁量行为。是否落实了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16号、鲁交政法〔2011〕26号规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是否贯彻落实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检查《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5000元以上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执行情况。

4、检查调查取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调查取证的现象;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全面收集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在调查取证中是否有先确认行为违法再收集证据加以证明,或采用诱导行为人违法的方法等非法取证现象。

5、检查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许可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许可的单位能否严格执行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能否落实了承诺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6、检查执法文书制作。是否按照鲁交政法〔2012〕11号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四、工作方式和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5月)。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法规,认真组织自查,采取边查边改的办法,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此阶段及时整改。

(二)重点督导阶段(5月-10月)。各单位要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于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定》追究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市局将组织相关执法监督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文书评查等方式对群众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1月)。各单位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成效进行系统总结;对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整改总结工作完成后,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整改情况表》(见附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报告,于11月3日前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也要制定专门方案,及时报市局,并按照工作步骤组织好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这次交通运输执法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作为年度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部分,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

(二)强化队伍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督导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管理。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2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局班子认真学习行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成立组织,讨论制订了工作方案,一致认为:把交通部门列入评议单位,是我们难得的一次机遇,对促进行风乃至各项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交通局承担着全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对全区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施工检查、工程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交通运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等行政管理工作。针对交通系统行业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管理难度大,我局认真按照《*区交通局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方案中明确行评工作的方法、步骤,按阶段逐步开展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开门迎评,接受监督。为了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坚持自下而上自查自纠,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行评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真诚地开门接受评议,接受监督。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民意调查形式:1、开门形式。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发言,个个自查自纠。2、召开座谈会。走出去请进来,请相关单位、人大代表、各界群众面对面评议,取得了真实客观的效果。3、广开言路,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4、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用)。肯定意见:⑴作风勤政廉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坚持以自己做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身边的人。牢记两个务必,在全区带头兴廉洁之风,创业之风,朴实之风;⑵是一个团结务实,有活力的班子;⑶班子较为民主,在重大决策方面,班子成员能统一思想,在工作实施方面,班子能相互支持、配合,是一个团结,务实的领导群体;⑷工作扎实有效。建议:⑴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对以通行的农村公路多加强管养,确保全年畅通;⑵加强和规范公共车、出租车管理,转变监督方式;⑶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区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⑷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⑸多支持运政工作。

(二)突出重点,自查自纠。在巩固行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局班子把行评工作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整顿,通过行评和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1、仍存在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2、极少数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极少数人政治业务素质差,执法水平低;3、监督机制不健全。对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们除加强经常性教育外,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从而强化依法管理意识,促进廉政和行风建设。

三、集中全力、认真整改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为促进单位的作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以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通过“抓制度、促管理,抓教育、促提高,抓典型,促一般,抓承诺、促服务,抓领导、促基层,抓廉政、促行风”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1、重大问题,立项整改。在行风评议中,自查自纠是前提,整改是关键。在整改当中,我们把群众意见较大,社会反映较多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如面对面答复党代表建议,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答疑解惑。

2、加强行风整顿。行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交通行业的形象,而且关系到群众的利弊,是人民群众聚焦的重点。群众在这方面反映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服务、执法两个方面。为此,在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填写执法文书,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文明执法。积极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对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进行网络公示公开,提供96128电话政务信息查询及网上在线咨询及解答,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透明度。

3、加强政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重大时事政治,由办公室制定学习内容,以全体干部职工或党员为学习对象,组织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规章制度、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纪律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讨论,把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进交通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针对自查自纠、走访座谈查找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在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我局将在各股(室)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全局的整改方案,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

(一)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各项培训制度。顺应时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学习、培训制度,在提高学习质量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强化队伍建设。

1、落实每周一上午思想政治学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重大时事政治,由办公室制定学习内容,以全体干部职工或党员为学习对象,组织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规章制度、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纪律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讨论,把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进各项工作的展。

2、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配合大项目发展,要适时组织开展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坚持依制度行事,以制度管人,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感,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在制度的制订程序上,坚持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透明度,确保制度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在制度贯彻执行上,从局到股(室)层层落实。

2、制度一经通过,坚决执行。制度推行要抓好督促落实环节,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检查落实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加以解决。不断完善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

第3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通过开展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继续巩固和发展前期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成果,打造一支阳光廉洁、风清气正的交通公路行政执法队伍,有效推动公路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路交通服务。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重点

(一)对问题的排查与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要重点围绕前期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确保一个也不放过,一个也不漏掉,实现执法整改的全覆盖。重点对照是否存在以下十个问题:

1.有关路政、治超管理机构违规上路检查执法。

2.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

3.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

4.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

5.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

6.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

7.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8.随意提高或降低路政、治超执法标准。

9.向治超工作机构或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10.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地磅)。

凡以上“十个问题”排查没有真正覆盖到每一名执法人员的,都要重新“回炉”,认真补课,确保问题排查无隐瞒、无遗漏。对排查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对群众反映以及相关部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并确保100%销号。对违纪违规的人员,分局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分局将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

建立健全七项基本制度,并落实到位。一是健全和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公路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健全和落实上路执法管理制度,监督公路路政执法人员严格遵照“五个严禁”等纪律要求,杜绝违规上路执法;三是严格执行我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度,实现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与处罚结果的对应统一,并制作处罚案卷卷宗,做到有据可查;四是健全和落实公路执法“六公示”制度,全面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机制和当事人权利,推行阳光执法;五是健全和落实公路执法监管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强化公路执法监管责任考核奖惩与责任追究;六是健全和落实公路执法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执法行为;七是健全和落实公路执法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24小时受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以上七项基本制度还没有健全和落实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确保在“回头看”活动中落实到位。

(三)对全面加强依法治路工作进行“回头看”。要结合“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和分析本单位路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强化公路路政工作的实施方案,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情况,争取得到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从制度上保障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经费和机构编制,坚决杜绝趋利执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较多路段的上路执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路政执法人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工作,强化对路政执法和路政巡查的全过程监管和实时监控,及时查处不规范执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回头看”活动从2014年5月1日至6月15日,为期一个半月。

(一)5月1日至10日为部署启动阶段。路政科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前期开展的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现状,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5月11日至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分局领导要指导、督促路政人员按照“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5月21日至31日为检查督导阶段。路政科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对照“十类问题”和“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逐项抓好排查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查立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100%销号。

(四)6月1日至15日为总结完善阶段。路政科要对“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健全和落实“七项基本制度”,于6月1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分局。分局将全面总结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路政科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迅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大整改,切实整改公路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分局领导是本单位公路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导、强化监管。分局领导对路政科执法要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将督导、暗访工作贯穿“回头看”活动的各个阶段。对“回头看”活动开展不力、顶风违纪的人员,将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4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全镇范围内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汽车加气站;建筑工地、学校、车站、宾馆、酒店、商场、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使用单位;燃气施工城镇管道燃气输配设施,特别对老旧燃气管网和距离生产生活设施、市政管网和居民区较近的管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彻底消除隐患。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建管、安监、工商、交通运输、公安、城管、文教、三产、各村(街办)等部门组成的青阳镇燃气行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请各成员单位于2014年6月10日前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联络员名单报至镇建管所(联系人:,电话)。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为:

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负责牵头组织全镇燃气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汽车加气站、储配站等场站安全运营检查。一是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流程操作情况,加气装置、储气装置等设施设备维护情况;二是负责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燃气行为;三是镇区道路上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道路开挖审批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管道设施受外力破坏。

广电站负责抓好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

文教科、三产办、统战科、工业、卫生科分别负责所管辖行业领域内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气源是否正当、使用钢瓶是否过期、厨房通风是否良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燃气灶具是否正常使用等情况。

派出所负责燃气经营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燃气供应和使用企业,依法查处。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燃气经营点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交管所负责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从事燃气运输的企业和车辆。

安监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检查任务

农服中心负责旅游景点厨房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气源是否正当、是否使用过期钢瓶、厨房通风条件是否良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齐全、燃气胶管是否老化等,督促安装燃气泄露警报仪。

工商分局负责燃气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对无照燃气经营点坚决依法取缔,配合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燃气行为的相关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管道燃气违章占压的建(构)筑物拆除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至2014年底全部清除现有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确保管线运行安全。

行政村、街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好管辖范围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的站点,个人或单位私自存放大量钢瓶、倒气、非法经营废旧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

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抓好本条线各单位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定期组织检查,落实好监管责任。要做到“五进”(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村(街办)、进家庭),提高公众的燃气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燃气企业管理和诚信服务意识。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燃气经营和供应企业应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村(街办)、镇各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实现“闭环”处理。

(三)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9月10日):各村(街办)、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对开展的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汇总,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燃气经营和使用企业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设施可靠运行。各村(街办)和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共防共治的长效机制,形成燃气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第5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我县交通企业连续发生了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损失,也给我县的春季运输安全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客流情况、节日运输和天气较热等特点,制定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措施,县运管所要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

二、切实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车船、码头、客运站场、工程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检查,督导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要加强对南部山区公交营运车辆,临水临崖,高边坡危险路段及风景区游船等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工具一律不得从事节日期间的运输生产,县局将于4月25日左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检查。

三、切实把强化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

要总结分析近期道路客运事故多发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营运客货车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要重点强化农村道路客运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载人的白板车。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足配好消防设施。对于管理不严、监管缺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

第6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督促企业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漏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杜绝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冬季生产安全运行。

二、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汽车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六不出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车上人员未系安全带不出站。)要求落实到位情况。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情况。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从业人员、运输工具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水上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水上渡口渡船、水上快艇、风景区游览船旅客运输安全情况。检查从事水上客运企业、船舶和码头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情况;船舶的技术状况和运输许可情况;船员是否存在适任证书不齐全、疲劳驾驶、违规操作等现象;渡口的安全监管及救生衣工程、渡口渡船公示须知情况;危化品船舶实时监控、监管情况,水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是否完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合理。港口基础设施、机具设备、人员资质、装卸作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三)建设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公路、桥梁施工现场用于建设管理、仓储和职工住宿的活动板房消防安全及用电管理情况;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升降机、塔吊等大型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情况。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行为,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三类”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办公楼、宾馆酒店、客运场站、加油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停车场、办公大楼、住宅小区、出租房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尤其是要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性质擅自变更、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或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消防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车船是否按规范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消防救生逃生装置完好情况。检查驾驶员、船员、押运员等对车(船)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的正确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排查、局安运科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方式进行,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0日。

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检查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企业自查、集中检查阶段:10月31日至12月15日。

1.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市局将组织有关部门监管人员分别到企业及建设施工现场,帮助查改隐患和推动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暗访抽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市局安全运输科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将暗访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采取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工作落实,带头参加安全检查。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交通运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内容,制定具体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专项检查方案和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于11月1日下午5:00时前报送市局安全运输科备案。

第7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通过活动,法律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主体合法、物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使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提高,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

二、指导思想

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深化我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督促企业明职责、守规矩、反违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推动各乡镇政府及部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三、活动内容

根据*实际,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要是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化、指标化、明晰化,通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级别评定、推进标准化建设等载体,使企业岗位作业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生产环境优良化,以切实提高其本质安全水平。

1、规范企业责任考核。根据上级要求,将现行的责任书扩充为责任落实工作手册。手册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指标及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细化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指标,由企业对照自查,并将查纠情况记录在册;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记录表:企业将一定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册,作为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其中高危行业企业记录周期为一周,其他一般行业企业记录周期为一月。为确保企业按照量化指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责任落实的考核实行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的工作方式。根据行业特点,工作手册分为: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七种。

各乡镇和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第四款“职责分工”内容,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将工作手册发放到各相关企业,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填写工作手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实施企业级别评定。在总结前两年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县企业全面进行级别评定,根据不同级别实施分类管理。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量化考评,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县推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的原则规定,结合近两年的实施实践,对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具操作性。级别评定标准可采用“千分制”,分“共性部分”和“行业特殊要求”两部分组成。“共性部分”为企业在主体合法、物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内容,占70%分值,“行业特殊要求”为不同行业的特别责任内容,占30%分值。评定标准由市安委办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

根据对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定的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到位,评定分值达到900分以上;B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基本落实到位,评定分值在700分以上900分以下;C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落实不到位,评定分值在700分以下;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级别评定工作,原则上采取“企业自查自评,乡镇政府初审分类,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乡镇政府;

2、初审分类:乡镇政府对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审查,纠正企业自查自评不实之处,提出定级意见,按不同行业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

3、复核确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政府上报的企业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行业界限不清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乡镇政府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安委办(行业界限不清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乡镇政府报送确认结果)。

县所属企业自查自评后,也可直接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级别评定工作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企业,不能局限于规模企业。已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级别评定工作程序可适当简化,可对其标准化等级和考评分值进行复核后直接予以定级。

对企业按评定结果进行分类管理,A、B级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监督管理为辅,抓巩固和提升;C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督促其期限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D级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提请关闭。

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实行动态管理,在第一次分类的基础上,以后每年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新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检查或对企业进行安全责任考核时,或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决定是否调整其级别,须调整的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确认。

安全生产级别是企业诚信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将企业的安全级别评定情况分别向金融、发改、人力社保、科技、工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费交纳、项目扶持以及劳模评选、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

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础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域,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切实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宣传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舆论氛围,促进企业自觉依法守法,促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大众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他们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培育,引导企业建立诚信机制、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通过开展一系列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创造各具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的原则,注重宣传教育活动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有声有色地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是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正确掌握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危险、危害因素,积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已经接受经过厂(矿)、车间(工段)、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真正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员。各乡镇可实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一表一卡”制度,即员工经培训后由企业填写《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个人记录表》存档,同时给被培训者发“三级安全教育卡”,作为员工接受“三级教育”的凭证。

参照上级的做法,各乡镇要推行“乡镇长上安全生产第一课”的做法:年初,召集辖区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授课,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政府首长亲自授课,企业法定代表人首先接受教育。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培训,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100%。

4、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广泛开展“员工查身边隐患”活动,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公布一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三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消防、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5、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准则,推行安全标准化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扩大安全标准化实施覆盖面,2010年,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建筑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参与率要达到100%,达标50%;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轻工、电力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规模以下企业安全规范化活动参与率不低于60%。各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推进措施,提高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6、加强监管监察执法。把是否全面认真落实《*县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作为全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的重心和方向。

坚持“以查助管,以查促管”,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检查。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认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重点加强对工贸企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行业以及其他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坚持“以执法为抓手,以查处为手段”,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突出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存储、非法经营;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不改正;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不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谎报、瞒报事故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不落实主体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坚持“两集中,两到位”,优化审批服务,规范行政许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

坚持“挂牌警示,定期巡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继续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一点一牌,一点一巡,落实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和专人管理制度。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要求,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工作部署,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青政发〔20*〕73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粮食储存、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类学校和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科技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检查、督促各类科研院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公安局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国土资源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及非法矿山的巡查、取缔关闭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城市公交、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单位、水电企业、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砂石料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农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农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林业企业和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单位等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体育中心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体育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国资办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直接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环保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环境保护和辐射环境安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气象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防雷防静电设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检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食品药品、医疗机械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旅游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星级宾馆、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供销社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供电局负责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交警大队协助交通部门指导、检查、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消防大队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密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地工业商贸和无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无需前置审批且法律、法规规定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取缔工作;

其他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顺利开展。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3月)。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活动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研究制定推进工作方案,通过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班等方式,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2、全面铺开阶段(4月至11月)。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级别评定工作,自查自评,初审分类,复核确认;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企业要于每月月底向所属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和部门汇总后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3、评估提高阶段(12月)。各乡镇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周密部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企业主体的自觉参与,防范事故、避免损失应当成为企业求生存的首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动员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企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自我参与意识,克服监管人员的厌倦思想和应付情绪,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落实活动责任和工作要求,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以明确责任为前置,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评定级别为手段,以治理隐患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强化监管为动力,以加强执法为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活动目的意义和关键环节,结合当地和各自行业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设置有效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对象是所有行业领域,各乡镇各部门既要全面部署、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又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点落实。

(四)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活动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业具体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县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青政发〔20*〕73号)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形成声势,共同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8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时讲的“三保一弘扬”的指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仙来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打造仙来新城区,实现水崛起新跨越、实现“12311”宏伟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民众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

三、对象范围和职责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办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选矿、尾矿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化工、冶金、有色、电力等工矿企业;

(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三)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五)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六)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七)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八)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安委办监督协调、各方面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或牵头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注意与市、区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及安排搞好衔接,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存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

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交、存储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对有关区域、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省有关部门和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11.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五、时间安排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地、各单位、各行业(领域)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安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以前)

1.搞好自查自纠,找准薄弱环节。各管理处、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搞好自查自纠,重点做好“四查”:一查安全监管队伍建立健全情况;二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三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四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隐患,认真查找本地区、单位、部门在“三项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

2.细化工作方案,营造工作氛围。各管理处、有关单位和部门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三项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5月11日至9月底)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建设、拆迁项目治理和整顿、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危险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走进”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4.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范围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冻,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10月份,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抽查。

2.搞好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总结,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办事处主任钟小明任组长,简欠根、曾荣华、胡图、敖贵森、刘武、李建勇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开发办、拆迁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仙来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三项行动”的实施工作。

各地、各单位也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开成工作合力。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生产经营单位墙报、黑板报、广播站、报纸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职工群众发动起来,积极投入到“三项行动”中。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行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第9篇: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采砂活动,建立采砂长效管理机制,促进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可控。

﹙二﹚范围。全市境内的所有河道和其它有砂石资源的土地。凡在河道、堤防、护堤地以及与护堤地相连的堤防保护区内的采砂行为都属于河道采砂行为;其它的属于非河道采砂。未经批准的都属于非法采砂。

二、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自8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7日﹚。市、镇两级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市水利局、国土局根据职责制定各自的行动方案,印发宣传材料;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有关镇政府)要通过公开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沿河村庄每村张贴5幅以上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进行专题报道,营造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8日—10月8日﹚。以有关镇政府为主组织实施,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调查摸底。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种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安排镇村干部对非法采砂行为实行分片划段定点包干,落实责任到人,一抓到底。三是限期清理非法采砂现场。要责令非法采砂当事人撤离全部机械、拆除设施、平整采砂现场、挖断临时运砂道路、停止非法采砂点的电力供应。四是清理村集体和农户擅自签订的各种非法采砂协议,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采砂行为发生。

﹙三﹚依法处理阶段﹙10月9日—11月9日﹚。以市水利局、国土局为主组织实施。有关镇政府自查自纠阶段难以依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水利局或国土局,并将非法采砂机具就近移送到市水利局、国土局指定的地点。市水利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对非法采砂机具办理扣押、查封等手续。对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从快从重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监察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对于市水利局主管的河水库以下河段、河北墅水库以下河段,市水利局要密切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及时查处上述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0日—30日﹚。市政府从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对有关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对行动不力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将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未经水利和国土部门批准的非法采砂行为,包括无证偷采和有证超采两种情况。

(二)关停市审批的砂场。彻底关停市水利局批准的河水库下游段和河北墅水库下游段6个砂场。这些砂场开采期限已于今年6月30日到期,根据市水利局的规定,不得再继续开采,同时暂停申报年下半年大、河砂场。禁采期间继续采砂的,将按照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依法打击。

(三)暂停我市审批的砂场。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7月20日至9月30日,全省河道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市水利局批准的8个砂场一律暂停采砂,所有采砂业主要自觉服从禁采管理,立即停止一切采砂活动,并将所有机具移送到安全地带封存。暂停的砂场可以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开采期限顺延。同时,我市暂停申报年下半年其它河道内的砂场。

(四)暂停水库清淤工程。根据省防指的决定精神,为了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水库、北墅水库的清淤工程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暂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和水利局局长、国土局局长为召集人,监察局、公安局、林业局、交通局、法制办、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市水利局、国土局按照各自分工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人员、经费和装备,确保圆满完成专项行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