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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7-0126-03
证券投资的效率决定着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发挥,而财务舞弊则是影响证券市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风险因素,使证券投资效率大大降低。自证券市场开市以来,财务舞弊就如影随形不曾间断,近年来,国内外频频发生影响力巨大的舞弊案件更引发了资本市场的巨大震荡和社会广大公众的强烈不满,这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重危机。
一、国外相关文献回顾
(一)财务舞弊概念的界定
对于舞弊的定义,美国SAS16解释为:“舞弊指故意变造虚假的财务报告。可能是漏列或错误地反映事项与经济业务的结果;篡改、伪造记录或文件;从记录中或文件中删除重要的信息;记录没有实现的交易;蓄意乱用会计原则以及为管理人员、雇员或第三者的利益随意侵吞资产。” 2006年,我国财政部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该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在新准则中,对舞弊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舞弊是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甚至非法利益而使用欺骗手段的一种故意行为。”
借鉴上述定义,本文所研究的财务舞弊具有违法性、蓄意性和危害性三个方面的特点。
(二)财务舞弊成因理论研究回顾
国外对于财务舞弊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完善成熟的证券市场为国外财务舞弊的研究提供了丰富资料。下面将国外有代表性的四种主要财务舞弊成因理论阐述如下:
1.冰山理论(二因素论)
著名的“冰山理论”把舞弊比喻为海平面上的一座冰山,露在海平面上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更庞大的危险部分隐藏在海平面以下。从结构和行为方面考察舞弊,海平面上的是结构部分,海平面下的是行为部分。舞弊结构的内容实际上是组织内部管理方面的,这是客观存在且容易鉴别的。而舞弊行为的内容则是更主观化、个性化和更容易被刻意掩饰。该理论强调,在舞弊风险因素中,个性化的行为因素更为危险,必须多加注意。
2.三角理论(三因素论)
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动机、机会和自我合理化三个因素构成,这三种因素相辅相成,缺少了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构成企业舞弊。其中,舞弊者具有舞弊动机是舞弊发生的首要条件,舞弊者的自我合理化(借口)是指主观上存在的某种态度、性格或价值观念,使得管理层或雇员能够将舞弊行为予以合理化,是舞弊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此外,组织内部控制在设计和运行上的缺陷会给舞弊者提供成功的机会。
3.GONE理论(四因素论)
“GONE”理论是流传最广的反会计舞弊的著名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会计舞弊由G、O、N、E四个因子组成,分别为Greed(贪婪)、Opportunity(机会)、Need(需要)、Exposure(暴露),即舞弊者有贪婪之心且需要钱财时,只要有机会,并不易被发现,他就一定会进行舞弊,带走被欺骗者的权益。四个因子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企业舞弊风险的程度。
4.风险因子理论
在GONE理论基础上,逐渐发展形成风险因子理论。该理论是迄今为止最为完善的舞弊动因理论,它把舞弊风险因子划分为个别风险因子与一般风险因子两大类别。其中,个别风险因子,主要指道德品质与动机,这是因人而异的,并且存在于一个组织的管理控制范围之外;一般风险因子,主要有进行舞弊行为的机会、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以及舞弊被发现后舞弊者可能受罚的程度,这类因素是由组织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因素。当实施舞弊者认为一般风险因子与个别风险因子结合在一起,舞弊就会发生了。
二、理论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分析的启示
(一)理论评析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四个理论各具特征,但实质差异不大,没有孰优孰劣的绝对区分,对会计舞弊成因的诠释也并没有质的差别。一方面,其理论框架均从组织(制度)、个体(行为)两个维度建构;另一方面,虽然各自理论中因素内部的细分有所区别,但所包含的基本因素大同小异。具体而言,在组织(制度)维度,主要包括有无预防舞弊的制度、制度是否有效两方面。在个体(行为)维度,主要从行为人的压力(或动机)、道德两因素来构建。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四个理论观点虽然都基于组织和个体两个维度进行了分析,但是较少涉及对这些舞弊成因进行深层次原因的探究,这是上述观点共同的理论缺陷。本文将针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财务舞弊成因深层次探究分析。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因分析
国内学者娄权(2004)提出了财务报告舞弊四因子假设,认为当文化、动机、机会和权衡四因子皆备时,财务报告舞弊就会发生。根据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诚信教育》课题组(2003)对216家企业总会计师进行的问卷调查,45.24%的被调查者认为作假账的根源在于“政府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44.54%的被调查者认为作假账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领导要“业绩”,另有33.61%的被调查者认为作假账款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一些官员要“政绩”。
1.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问题催生舞弊
摘要: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进一步加大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运营风险。基于舞弊三角理论,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舞弊案的形成机理进行了分析,发现来自压力和机会两方面的因素是绿大地财务舞弊的主要因素,并针对结论提出防范财务舞弊的对策。
关键词:三角理论 绿大地 财务舞弊
一、引言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在A股市场上的频繁出现,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得政府部门、投资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更加关注资本市场能否健康发展。农林企业由于其自身经营业务的特殊性,成为财务舞弊行为的“高发区”,备受资本市场的关注。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大地)于2007年1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曾一度被投资者热捧,最终因财务舞弊行为东窗事发而陷入经营困境,同时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绿大地财务舞弊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其在舞弊手段、舞弊动因、舞弊危机处理等方面极具代表性。本文基于舞弊三角理论对其舞弊行为进行再审视,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对于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舞弊手段、动因、对应的建议等方面。刘晓波、王h等(2013)认为,绿大地财务舞弊的主要手段有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构现金流量,刘永(2013)特别指出了其利用关联方交易来虚增收入,而刁炎(2014)则认为除了这些手段外,虚调成本费用、频繁变动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其舞弊手段之一;在舞弊动因方面,冲蒋(2012)认为财务舞弊是公司管理当局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博弈行为,同时也是资本市场中各利益群体共同博弈的结果,夏萍萍(2012)则直接指出内部控制的缺陷是其财务舞弊的重要原因;张琼(2013)认为绿大地公司在除财务报表以外的信息披露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与其财务舞弊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舞弊治理方面,陈滴眨2014)认为应该从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财务舞弊的治理,吴瑕(2015)则认为此外应该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市场监管来治理财务舞弊。但是,在相关研究中,很少有学者基于舞弊的相关理论对绿大地案例进行系统地分析。
二、绿大地舞弊案的三角理论分析
(一)舞弊三角理论
三角理论最早是由美国内部审计之父劳伦斯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后来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创始人Albreeht博士进一步发展。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产生的原因是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组成的,缺少了上述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压力主要指舞弊者的行为动机,主要包括经济压力、工作压力、其他压力等;机会这一要素通常指可进行舞弊而又能不被发现或能不受到处罚的时机,主要由缺乏内部控制、无法判断工作质量、缺乏惩罚措施、信息不对称、能力不足和审计制度不健全这6个要素构成;而借口则是最后一个因素,在具备压力和机会后,舞弊者找到理由,舞弊行为就发生了。当舞弊的机会很大或是压力更为紧张时,不需要太多自我合理化的借口,舞弊行为就会发生。
三角理论被大多数学者认为是迄今为止财务舞弊动机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制定相关准则时均借鉴了该理论。美国反舞弊准则(SAS No.99)提醒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应该关注舞弊产生的条件,尤其要关注机会、压力、借口这三方面因素;最新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也导入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和舞弊三角理论,以在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及应对方面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提供指导。
(二)绿大地财务舞弊的三因素分析 本文以舞弊三角理论为基础,从压力、机会、借口三个方面,对绿大地财务舞弊行为形成的机理进行分析。
1.压力。绿大地管理层的财务舞弊行为根源于公司管理层对于利益的渴望,直接动机来源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与公司上市条件之间的差距。具体分别从经济压力、工作压力和其他压力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1)经济压力。经济压力因素主要表现在控股股东、管理层等各方对于利益的诉求。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明确规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并将其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为薪酬总额的30%,根据年初确定的经营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达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发放,如果超额完成,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工作态度及能力、员工满意度情况三方面来确定标准,进行相应的超额绩效奖励。另外,公司若成功上市,原始股东、管理层也就可以将手中的股票套现,从而实现经济上的巨大收益。因此,管理层、控股股东在公司财务状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有巨大的动机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实施财务舞弊。
(2)工作压力。公司上市的目标与财务、经营状况的不乐观对于公司管理层产生了较大的压力。首先,绿大地上市过程中虚增的业绩需要其在日后慢慢消化;其次,为了满足业绩的增长又不得不想办法提升经营业绩。从表1可以看出,绿大地三大费用总额总体上呈现急剧上升的态势,特别是管理费用,上升速度远超其他费用的上升速度。在业务收入实质上并没有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这种状况对绿大地财务状况造成的压力显而易见。
此外,绿大地的现金流和盈利状况也不容乐观。除掉公司经营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公司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而这两个指标之间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应收账款的大小。净利润虽然是衡量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但如果公司的应收账款数额过大,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过低,同样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反观绿大地的经营状况,其2009年的应收账款金额相对2007年增长了3倍以上,而同期公司净亏损达1.5亿元。另外,其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与其净利润相比,始终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公司在资金链、财务稳定性方面的压力,是诱发公司管理层财务舞弊的重要原因。
(3)其他压力。首先是来自公司上市的压力。绿大地2006年申请上市被发审委否决,随后公司于2007年再次申请上市,上市已然成为绿大地公司的阶段性目标。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离上市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上市的条件,绿大地公司管理层不惜铤而走险,通过财务舞弊来虚增公司业绩。其次是来自地方政府的压力。政府对企业进行扶持并推动其上市,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而地方企业上市导致的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经营业绩的提升能够给地方政府带来税收等财政收入,提升地方的知名度,使得地方政府对外招商引资也变得更为容易。绿大地公司在上市后营业收入剧增,每年都要向当地政府缴纳巨额税款。地方政府对于公司上市的推动,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财务舞弊发生的可能性。在绿大地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云南省政府多次拨付给绿大地公司生产扶持资金,在其上市的过程中也是全力支持,甚至在案发后多次干涉调查工作;在绿大地后期的重组过程中,云南省政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牵头该工作,并对绿大地的战略合作者设置先决条件,介绍云投集团、绿大地双方高层认识、谈判,在绿大地后续被云投集团并购的整个过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充分体现了地方政府与绿大地的复杂关系。
2.机会。压力为企业财务舞弊提供了直接的推动力,而机会则在客观上为财务舞弊提供了可能。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其财务舞弊的机会因素。
(1)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绿大地公司内部控制的缺失,根源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失衡。2007年至2009年期间,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都由何学葵一人担任,而董事会的设置也并不合理。以2009年为例,公司董事会中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总共有4名,其中包括何学葵和兼任财务总监的蒋凯西,而从股权结构来看,二人的持股数量超过了公司总股本的30%,与此对应的是,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在6%以内(如表3、表4所示)。由此可以看出,兼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何学葵其自身的权力在公司内部基本上不受任何制约,公司在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这也使绿大地管理层实施财务舞弊的过程中少了诸多阻力。
(2)信息不对称。三角理论中机会因素里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绿大地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虚增收入。绿大地公司中的客户存在关联方,但是其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更为重要的是,这些关联方大部分为由内部人员为虚增收入虚假注册的企业。从表5可以清晰地看出,在绿大地的10个大客户中有8家在其上市后先后注销,而这些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占了总销售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关联方交易的存在,方便了绿大地公司虚增公司收入的舞弊行为。
(3)审计制度不健全。审计制度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失职和政府、行业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缺陷。绿大地公司上市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端倪,只要认真分析不难发现,深圳鹏程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联合证券严重失职,未严格对绿大地公司实施应有的审计程序,为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也为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提供了机会。另外,在2007年至2010年,其频繁更换负责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如表6所示),在无形中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从侧面反映了审计风险的增大。但是,上市公司是审计机构选择的主体,并享有定价权,使得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
(4)缺乏惩罚措施。对于证券发行和公司管理,我国虽有《公司法》《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规范,但是,一些急需的法规制度、实施细则等仍未出台,无法有效制约企业的财务舞弊,主要表现在法律依据不完善、处罚具有滞后性和弱效性、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不能有效衔接(马晓鹏,2014),同时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舞弊的索赔机制也并不完善。绿大地案发后,昆明中院判决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处罚金1 040万元;董事长何学葵被判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也分别被判2―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而这与其舞弊所得相比,其所付出的代价甚小。另外,绿大地的舞弊行为虽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但是在现有体制下,投资者索赔之路却非常漫长。弱效性的处罚措施使得管理层舞弊成本较低,并不能有效防止管理层的财务舞弊行为。
3.借口。借口在形成舞弊行为的三类因素中属于主观因素,其主要体现在管理层的道德、诚信及心理活动等几个方面。借口是公司管理层进行财务舞弊的最后一个因素,在具备前两个因素之后,财务舞弊的借口也就会随之产生。
管理层自身错误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的缺失成为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的主要借口。何学葵白手起家,历经艰辛,成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但是之后其自我意识膨胀、独断专行,为实现上市而违背诚信原则,进行财务舞弊。另外,在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过程中,为了追逐上市这一目标及实现各相关方的利益,公司的相关人员置职业道德于不顾,助其进行财务舞弊。这些因素直接推动了绿大地的财务舞弊。
三、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依据舞弊三角理论,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特征主要源于压力、机会、借口这三个因素。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形成机制如图1所示。在压力方面,绿大地公司面临着公司申请上市的压力、财务稳定性差、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等方面的压力,产生了舞弊动机;在机会方面,公司治理结构缺失、股权结构不合理及内部关联方的大量存在为舞弊创造了条件,而外部监管的不健全也降低了其舞弊行为的暴露的可能性,同时也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在借口方面,管理层价值观的错误、职业道德的缺失成为直接诱因。
(二)研究启示
绿大地的财务舞弊行为是多方面因素导致的结果,而这也是众多财务舞弊的上市公司的缩影。综合其财务舞弊三方面的因素,本文认为,应该从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治理两个方面来防范财务舞弊。
从公司外部环境的角度来看,相关部门不仅要加强对公司的监管,更要采取措施对企业的发展进行帮扶与引导。首先,相关部门在不断细化现有的法规制度、制定合理信息披露规则的同时,要建立有效的惩罚措施,提高财务舞弊的成本;其次,要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创新中介机构工作机制,增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再次,相关部门要进行职能转换,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对企业发展的帮扶与引导,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的经营提供政策扶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减少其因为来自业绩和政府的压力而舞弊的可能性。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要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首先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同时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减少财务舞弊发生的机会;其次,要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企业应建立多元牵制型股权结构,鼓励国有法人等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避免管理层为一己之利进行财务舞弊;再次,公司应定时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分析市场动向,着重加强公司经营,避免财务危机的出现。J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内部控制;财务舞弊;治理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8.027
[中图分类号]F275;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8-0040-02
1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状及其危害
1.1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状
一旦筹集资金被挪用,上市公司往往选择通过公布虚假资金用途的方式,宣称公司利用筹集资金进行投资,误导信息使用者。信息披露的不完整甚至缺失,导致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被隐藏,这样的行为会误导利益相关者。上市公司仅凭自身力量是难以解决虚假的信息披露问题的,需要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甚至政府机构等利益相关者的合作。
1.2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危害
商业信用缺失给企业发展造成严重打击,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行为,甚至影响投资者对整体经济形势的信心。提供虚假错误信息会严重误导企业决策,误导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作出错误决定,严重破坏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运行机制,导致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影响国民经济发展。财务舞弊行为损害了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经济制度和法治过程;其次,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财务舞弊隐藏收入、虚列支出并逃税,根据2013年财务报告舞弊情况分析来看,上市公司证券信息的统计情况并不乐观。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处罚案件的数量正在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应使公司受到处罚,同时对公司的高管给予适当惩罚,从而规范上市公司行为。
2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2.1 利益驱动
发行股票可以实现低成本融资,这意味着只要符合监管要求,就可以不断地以再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上市公司经常在股票发行资质方面存在问题,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带来一定困难,所以上市公司可能会采取各种虚增利润的欺诈手段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证券发行和交易暂行办法中规定,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对其进行特殊处理。
2.2 内部控制不健全
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不利于管理者在更大范围内接受监督和约束,董事会的独立性不强,由大股东控制,没有形成良好的授权机制和约束机制,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监事会、董事会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对于管理者缺乏长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薪酬结构单一,没有足够的条件对董事进行激励和约束。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建立了独立的内部控制部门、审计委员会来加强内部控制。但在互动和服务方面缺乏内部审计能力,导致缺乏对服务和传输机制的监督能力,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履行不到位,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信息披露不够及时。
2.3 法律制裁措施无力
目前对诈骗罪的惩罚力度较弱,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频繁出现,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避免受到公开谴责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只有少数舞弊行为受到处行政处罚。与舞弊成本相比,金融诈骗的收益远远大于该成本。由于我国法律体系不健全,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利益驱动产生欺诈行为。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许多投资者认识和经验不足。遭受欺诈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这是股东的权利,但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即使股东提讼,也往往因为成本过高,难以承担举证责任,最后只能接受利益损失。
3 基于内部控制视角的财务舞弊防范策略
3.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频繁发生的财务舞弊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密切相关。为规范公司的财务欺诈问题,首先要对非流通股进行改革,在改变国有股优势的情况下,促进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建立;健全相关选举评价体系,促进董事会发挥战略管理职能,不断提升董事会作用;解决监事会面临的各种问题,有效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明确职责,强化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实施股票期权,使企业高管自身利益与公司业绩、股东利益以及公司长期发利益挂钩,改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提升上市公司管理水平。
3.2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首先,上市公司应改变传统观念,实行分级管理,采取正确的平衡观点,挖掘无形资源,促进员工资源增值,提升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要实施内部控制,提高员工风险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内部控制不仅要强调强制性规定,还应该提倡指导规范,并鼓励员工自我控制,提升其主观能动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应以培养适应性学习能力为主线,促进企业发展。上市公司要改善内部控制、遏制财务舞弊,应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消除欺诈动机,降低财务欺诈行为发生的概率。
3.3 加强上市公司的风险评估
风险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有效控制风险是上市公司经营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是确保上市公司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生存环境中的各种内部和外部风险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不可避免。上市公司要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和其他措施,消除和控制潜在风险。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风险管理的实施,直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限制经济活动在规定的风险范围之内;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明确风险管理执行权限,完善风险预警系统,防患于未然。上市公司应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分析,研究上市公司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及时了解环境变化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要明确主要风险,从而预防和控制重大风险事件,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对风险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为上市公司全面、科学地防范风险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对于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应在风险识别的过程中提交特殊报告,对上市公司的管理结果进行评价,提高上市公司管理效益,从而避免上市公司欺诈行为,逐步控制和消除财务舞弊现象。
主要参考文献
[1]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12(3).
[2]李进中.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舞弊关系的实证研究[J].南开管理,2011(8).
[3]程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原因探析[J].北方经济,2012(8)
[4]尤建勇.内部会计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分析[J].经济研究,2012(11).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企业舞弊理论
一、企业舞弊理论分析
国外对财务报告舞弊防范与治理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美国证券市场大崩盘以后的1933 年《证券法》和1934 年《证券交易法》。相比国外而言,目前国内这方面研究主要有两大缺陷:对财务报告舞弊防范与治理研究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与美国相对应的强势研究机构;研究的理论高度不够,未能提供一个逻辑一贯的财务报告舞弊治理的分析框架,使得提出的治理方法便缺乏系统性与有效性。
从现有的理论存量上看,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的创始人、杨百翰大学教授艾伯伦奇特(Albrecht) 于1995 年提出的企业舞弊三角(FraudTriangle)理论是迄今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进行分析的最具代表性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需要有三个条件:压力(Pressure)、机会(Opportunity) 和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
(1)压力。压力要素是企业舞弊者的行为动机。当上市公司陷入企业危机时,资金周转困难,业绩下滑或经营亏损,资产数量和质量较差,因此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往往不能满足证券监管和其他相关契约的要求,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公司管理层就有了强烈的财务报告舞弊动机。
(2)机会。机会要素是指舞弊者进行企业舞弊,而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逃避惩罚的条件。信息不对称是造成舞弊的重要原因。机会要素的存在使舞弊动机的实现成为可能。
(3)自我合理化(借口)。仅有动机和机会还不足以促成舞弊的最终发生。人们在舞弊时通常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忠诚性得以破坏,而是会找各种借口说明自己,让自己的舞弊行为成为自我想象中的可接受行为,这时忠诚性缺乏就转化为自我合理化。
总之,防止财务报告舞弊的发生不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简单, 以为只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等就可以规避企业舞弊者的可乘之机。事实上, 还应通过消除“压力”或“借口”要素的方式来抑制企业舞弊现象的发生。
二、舞弊三角理论在中国的实际应用
我国资本市场始于20 世纪90 年代初,是经济改革中“增量改革”的典型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保留了先天性的制度缺陷,由此形成了财务报告舞弊鲜明的制度性背景特征。
(1)压力。我国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动机是为了应付资本市场特殊的管制政策,如发行上市政策、增发配股政策、特别处理以及暂停交易政策等,避免被特别处理、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如中国证监会自1993 年起先后五次颁布了有关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规定,其中每次均把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因此不少上市公司存在6%和10%现象,即操纵会计盈余使ROE 达到6%和10%以上,从而获得配股资格。
(2)存在的机会。机会是舞弊动机实现的前提条件。内部人控制是大多数国家在经济转轨中所固有的潜在的内生现象。内部人处于信息优势, 外部人也无法获取充分的信息对其进行监督。在真实财务报告业绩不佳的情况下,内部人就可能利用自身处于信息优势地位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玩弄会计报表数字,从而达到利己的目的, 严重损害了外部股东利益。而目前我国的一些惩罚措施有待商榷。证券执法尚未对潜在违法违规者起到真正的威慑作用,我国现行证券法规中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受害的投资者得不到充分补偿。
(3)自我合理化。真正形成企业舞弊还有最后一个要素――借口,即企业舞弊者经过自我说服,使企业舞弊行为与本人的道德观念、行为准则相吻合,从而因舞弊而要承担的道德责任也得以自我解脱。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在法庭判决时的一段话,最能说明舞弊者的自我合理化行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维护股民的利益……即使受到挫折或蒙受冤屈,我也不会趴下。也不会改变我的原则。我无罪。”
三、财务报告舞弊防范与治理的政策建议
根据企业舞弊三角理论和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要防范和治理财务报告舞弊,笔者认为应该从源头着手:减少压力、消除机会和去除借口。
(一)减少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压力因素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压力因素主要来源于监管政策的制度规定。减少压力要从这三方面着手:树立市场化的监管理念。监管机构应继续推进上市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将准市场化的核准制逐步转为完全市场化的注册制;改进财务指标监管体系。例如配股政策应该由单一的以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要求作为能否配股的依据转向采用一个综合财务指标监管体系;监管机构应端正自己的监管角色。应该缩小审批权力,扩大监督权力。
(二)消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因素
消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机会因素是防范与治理财务舞弊的核心部分,它包括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
(1)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优化股权结构;合理安排董事会结构;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
(2)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处罚力度;完善会计准则,为财务报告舞弊的判定提供更为科学的标准;完善现有的舞弊审计准则, 加强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作用;加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立以财务报告舞弊特征指标为重点的资本市场监控制度。
(三)去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借口因素
借口是不完善的制度“创造”的造假机会,甚至是舞弊的根源所在。去除诱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借口因素的主要措施为:
(1)强调诚信是财务报告的立身之本。
关键词:财务舞弊;审计;应对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1
财务舞弊是指单位管理层、内部员工、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的手段,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损害单位自身利益、投资人利益、债权人利益、国家财政税收利益以及其他各方利益的故意行为。
查错防弊是审计的基本职责。面对侵占资产等职务犯罪,面对手段繁多的偷逃税款,面对上市公司的虚假报表,社会公众及委托人期以审计人员能够识别财务舞弊,提出防范意见,以减少经济损失。
财务舞弊审计是为预防和发现财务舞弊而进行的专项审计。它运用专门的方法,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审核与分析,寻找出财务舞弊的线索与证据。
作为财务舞弊审计人员应具备如下素质:(1)独立、客观、公正;(2)职业怀疑精神;(3)“嗅觉”敏感,善于发现异常;(4)掌握专业知识,包括:会计知识、审计知识、舞弊调查知识、法律知识、证据规则、犯罪学、侦察学、心理学等;(5)善于揣摩理解人的心理和动机;(6)良好的沟通能力与面谈技巧;(7)身体健康,能够承受相应的工作强度与压力。
进行财务舞弊审计,首先应了解影响财务舞弊形成的因素;其次要识别财务舞弊征兆;在此基础上合理运用财务舞弊审计方法,找出舞弊所在。
一、影响财务舞弊形成的因素
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的创始人,原美国会计学会会长,著名内部审计专家W. Steven Albrecht认为有三方面因素影响舞弊的形成:(1)感受到的压力;(2)舞弊的机会;(3)自我合理化。即所谓的舞弊三角形理论。
1.压力。舞弊可以给舞弊者个人或组织带来利益,这样的利益可以有效地缓解或消除舞弊者所承受的各种压力。压力分为:与财务问题相关的压力、与恶习相关的压力、与工作相关的压力、其他压力。财务问题是诱发舞弊案的主要因素。与财务问题相关的压力主要包括:(1)贪婪;(2)追求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3)过重的债务负担;(4)恶劣的信用记录;(5)蒙受重大财务损失;(6)未预料到的财务需求。
2.机会。影响舞弊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环境给舞弊者提供的机会。这些机会主要包括:(1)缺少或绕过能够防止或发现舞弊活动的控制;(2)无法评价雇员的工作质量;(3)疏忽了对员工的纪律约束;(4)缺乏信息的沟通;(5)无知、冷漠、低能;(6)缺乏内部审计追踪。
3.自我合理化。自我合理化是指舞弊者在实施舞弊前为自己行为找到的能够说服自己的借口。自我合理化可以看成是人欲做某些坏事前的心理“阀值”。心理阀值越高,越不容易出轨做坏事。这个阀值的高低与人的社会地位、受教育程度、性格及家庭情况等因素有关。
二、财务舞弊征兆
财务舞弊的发生会引起相关因素的变化,出现一系列异常表现,财务舞弊相关的异常表现就是财务舞弊征兆。关注与识别财务舞弊征兆是防止与发现财务舞弊的捷径之一。财务舞弊征兆主要包括:1.公司组织结构方面的征兆;2.公司管理层方面的征兆;3.公司财务状况方面的征兆;4.公司所处环境方面的征兆;5.个人行为、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征兆。
三、财务舞弊审计的主要方法
1.函证。是指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通过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函证,以确认有无通过攥改银行对账单非法占用资金、虚增收入虚列应收账款、长期坏账未做处理。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函证,确认有无虚列费用、截留收入。
2.盘点。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实收资产以及现金、有价证券等进行实地清点。以确认是否账实相符,无有虚列资产、偷盗、毁损等现象。
3.审阅。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合同、报关单、会议记录、文件等书面资料进行检查。从基础资料开始,自下而上的找出问题和疑点。例如:在对某企业原始凭证审阅时发现原始发票后面用铅笔写着“某某人报销彩电”,引起审计人员怀疑,查出公款私用这一舞弊问题。
4.核对。是指审计人员将不同来源的信息进行相互印证。包括:财务会计信息、生产经营业务信息、管理层意图等。以此发现舞弊造假。例如:某服装企业财务账上收入额巨增,通过核对其生产车间业务记录,发现财务造假。
5.筛选。是指审计人员对大量审查资料设定条件进行排查。例如:对金额大于10万元的银行存款凭证进行审查;对金额小于5万元控制标准的差旅费报销单据进行复核。
6.计算。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另行计算,以及对折旧摊销、成本分摊、纳税申报等方面进行计算复核。以查明有无人为故意舞弊。
7.观察。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实地察看与关注。重在发现疑点、找出线索。
8.调察。是指审计人员运用侦查学的方法对某一疑点找出证据进行核实。例如:审计人员怀疑被审计单位的某家客户是其潜在关联方,可能存在利用关联方造假虚增利润的现象,通过调察进行核实。
9.质询。是指审计人员运用面谈技巧对管理者及有关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质疑与询问。质询时应针对不同人的心理特点及案情,合理合法的运用犯罪心理学、侦查讯问等方面的知识。
11.分析性程序。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财务比率进行对比分析,以发现异常找出舞弊。
审计分析程序的四个阶段:(1)估计期望值(预期);(2)将实际的情况与期望值相比较(识别);(3)调查导致实际与预期产生差异的原因(调查);(4)评估实际与预期之间的差异对审计和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评价)。
【关键词】 部队医院;财务舞弊;防范
一、部队医院改革背景下产生财务舞弊行为的原因
(1)个人利益驱动财务舞弊行为。部队医院财务人员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同样有着自身的利益诉求。如果他是风险爱好者,只要有舞弊的空间他就会实施舞弊行为,从而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如果他是风险中性者,在监管体系不甚严密,舞弊行为发现的可能性较小,并且舞弊行为发生后可能不会面临严酷的惩罚的情形下,财务人员也可能会实施舞弊行为;如果他是风险厌恶者,在确定舞弊行为不会被发现而且收益可观时,他们也可能会实施舞弊行为。(2)财务人员的素养不高产生舞弊行为。部队实施人员精简,财务人员的数量较为有限,部分部队医院多年没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完全成本核算,财务人员只能按照约定俗成的惯例被动应付,致使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其思想道德水平、职业精神等也很少进行专门的强化,一旦思想产生问题都可能会导致财务舞弊行为的产生,并且由于当前财务人员的生活压力增大,奢侈性消费欲望的增强,医院财务人员可能会面临个人收入水平难以与满足现实需求的情形,在个人素养不高的情形下,财务人员可能为获取更多的享受而采取舞弊行为,以此来满足个人需求。(3)部分医院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引起财务舞弊。一方面是医院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医院的经营管理层需要较好的经营业绩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一旦医院出现较大的财务问题,则可能会出于粉饰业绩的需要而发生舞弊行为;另一方面由于医院经营管理层为获取更多的报酬,或者非法占有国家财务,可能会要求财务人员采取舞弊的手段将国有财产转化为私人财产,即从传统上的独立、个体舞弊行为变成了有组织、有预谋的群体行为,这种舞弊行为一般涉及的金额都较大。
二、部队医院财务舞弊行为发生的制度性因素
(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近年来,部队医院进行了零基预算、军队采购、资金集中支付等三大改革,大多数部队医院都设有药品、器材、门诊收费、经济核算、财务科(室)等部门,管理机构杂,职能存在交叉与不明确之处,可能使得舞弊行为难以发现。虽然部队医院大都设有专门的审计部门,但这种审计人员的工资、劳动关系等直接归属于医院,这种管理制度使得审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很难保持独立性,特别是一旦高级财务人员或者医院高层管理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这种内部审计就更难发挥作用。(2)外部监管体系不完善。部队医院的经费大部分仍是靠行政分配手段来划拨调控,部队医院经济管理科、财务科在银行各自开设账户,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各级领导对军队医院的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这种相对宽松的外部监控使得舞弊行为的产生成为可能。特别是,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可能由于利益关系,或者监督成本等方面的原因,难以对医院实施不间断的监督,这就使得医院的外部监督相对较弱,容易滋生财务舞弊行为。(3)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虽然我国相继颁布和实施了《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大量存在。由于会计工作的复杂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很难进行具体的细化,财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知识和理解来进行财务处理,法律对于这种行为也很难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这就使得财务舞弊行为可能滋生。
三、防范部队医院财务舞弊行为的几点思考
(1)加强部队医院财务人员培训。一方面要设立专门的继续教育培训资金,加强与高校、社会培训机构的合作,为财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供帮助,帮助其掌握最新的会计知识,提高其应对复杂的会计业务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不间断的开展思想教育,提高财务人员效力于部队的鉴定信心,强化其纪律观念,以此来防治财务舞弊行为。(2)推动部队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通过在部队医院的财务预算、资金流动、成本费用控、制药品器材采购、医院存货、固定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精细化管理制度,防治舞弊行为。要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财务分析体系,推进财务轮岗,加强监管,建立立体型的舞弊行为防治体系。(3)推动部队医院信息化建设。防治舞弊行为,要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来对财务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加强部队医院财务制度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各种财务软件、系统的兼容性,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财务人员信息化培训,完善财务网络系统,来规范财务行为,并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治舞弊行为。
参考文献
关键词:财务舞弊;舞弊原因;识别方法;治理措施
可以说自会计产生以来,财务舞弊就一直存在着。随着资本市场的出现与发展壮大,财务舞弊的规模与危害性与日俱增,例如云南绿大地2004年到2007年累计营业收入6.26亿中有2.96亿为虚增,仅2010年一季度就虚增固定资产5983.67万元等,其舞弊行为被披露后,四个交易日内公司市值就蒸发12.2亿元,造成80%的投资者损失惨重。层出不穷的财务舞弊案使得我们不得深思。
对于什么是财务舞弊,虽然各机构由于侧重不同对财务舞弊的定义有所差别,但它们对于财务舞弊的本质特征的观点基本是一致的,即财务舞弊是有意的或故意行为。综合现实中的财务舞弊案例我们可以对财务舞弊的定义总结如下:财务舞弊是指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对财务人员的控制对企业对外批漏的财务信息进行篡改数据、伪造虚假业务、隐藏不利信息等粉饰以获取个人利益或企业短期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财务舞弊产生的原因
(一)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法律法规不明确。证券法第177条规定:“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要承担改正和罚款的行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警告和3万以上和3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责任” ,从该规定不难看出,企业财务舞弊的成本已有上线,一旦违法所得高出成本,企业就会选择财务舞弊。而且从现行的的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看,行政法律责任规范较多,但在处罚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范围等具体规范上没有明确规定,给行政权的行使赋予了极大的滥用空间。
(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不完善。企业虽然形式上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由于相关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等原因使得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并未起到实质的监督职能。甚至有些企业监事会直接成为董事会的傀儡,为企业财务舞弊大开绿色大门。
(三)企业及管理人员为获取更多利益。证券法规定,企业上市要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等严苛的条件。然而企业一旦上市,将会在短期内筹集到巨额的资金,不仅可以使企业有更好的发展,同时可以给企业高层带来高额的年终分红。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很多企业为达到上市要求而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对于已经上市的企业,也可能为了在二级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获得更多投资,或是避免停牌甚至摘牌的危险,而利用一些手段提升企业经营业绩,甚至采取将亏损变为盈利等财务舞弊行为。在现代企业薪酬决定机制下,企业管理层的薪酬与业绩直接挂钩,而财务信息作为反映企业经营业绩的直接依据,必然是管理层最为关心的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为获得更高的薪酬很有可能会进行财务舞弊。
(四)降低纳税额。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国家行使其基本功能的保证。但税款的缴纳对于企业来说是现金的流出,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了企业的现金流量。而我国目前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分离程度相对较小,因此企业可能会为降低缴税额而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进行财务舞弊。
二、财务舞弊识别
(一)频繁更换审计机构
不断更换审计机构与财务负责人,隐含公司存在深层的财务风险,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发生财务舞弊。最典型的案例当属云南绿大地集团,该集团自上市,3年3次更换审计机构,且每次都在年报披露前夕,事实证明该集团存在严重的财务舞弊。
(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迅速或与现金流不一致
对于一个成熟的企业来说,市场需求一般趋于稳定,其主营业务收入也应该是相对稳定的。即使是新兴产业其相对优势也不可能持续很久,会随着竞争逐渐靠近行业平均水平。如果一个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则其很有可能将投资收益等非主营项目收益操纵成主营业务收入。另一方面,一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与现金流入量增长是成正比的,一旦这两者发生背离,则企业很有可能进行了虚构收入或是提前确认收入等违规操作。
(三)利润构成不合理、缺乏现金流支持
营业利润构成企业主要利润是企业持续经营的有力保证,表明企业具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大部分造假企业缺乏相应的的竞争力,盈利能力较弱,持续经营堪忧。因此可操作性高,效果显著的一次性利得来粉饰经营业绩方式成为造假企业的首选。所以一旦企业利润中一次性利得所占比例较高时,就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对于没有现金流支持的利润质量也是很低的,因为很有可能企业虚构交易,虚增收入,这种造假只会增加利润,但一般不会带来实质的现金流。所以如果企业利润很高,但相应的现金流却很低甚至为负,说明企业很有可能存在财务舞弊行为。
三、如何有效应对治理财务舞弊
(一)建立健全民事赔偿法律机制。加大对财务舞弊主体——企业管理当局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发挥制裁机制的威慑效应。进一步规范法律的行使范围,使得财务舞弊违法行为的处罚有法可依!
(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增强其可操作性。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发挥作用。加速构筑“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模式,引入独立董事委员会,建立企业内部有效的制衡、约束机制,坚决杜绝“内部人控制”现象。
(三)建立对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使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收益与企业的长期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从根本上杜绝管理层为了短期利益而进行会计造假、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例如给予企业管理高层除货币工资之外的股票奖励、股票期权等,让其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的发展密切结合起来。
(四)加强外部监督。企业为了各种利益倾向于造假,进行财务舞弊,而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对企业监督的重要环节就显得至关重要,要从制度上、从环境上为注会计师的独立性提供实质性上的保证。同时加强政府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建立监管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便提高审计质量。让企业无任何投机取巧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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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原因;审计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6)12-0146-03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研究意义
在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由于我国审计行业的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加之上市公司的审计力度依然较为薄弱,导致现有的审计方法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为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财务舞弊体系,所以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频繁发生屡禁不止。针对这一问题,企业将审计应用到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防范中,发挥审计真正的职能作用,同时也从根本上消除滋生财务舞弊现象的生存环境,斩草除根。财务舞弊的防范工作是审计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变幻莫测的今天,如何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的改进完善现有的审计政策和审计方式成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不变话题。治理和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现象,意义重大。首先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恶劣影响下,其直接受害者是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他们的利益会因财务舞弊现象而受到直接的损害。其次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对财务舞弊现象进行解决,将会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之路上的绊脚石,同时对我国金融市场调控下的相对稳定的金融环境造成一定冲击,不利于我国经济实现长远可持续的发展。
二、导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的内部原因
(一)上市公司未形成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首先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缺失和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作为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交叉点的重要媒介工具,在企业各部门实现分工合作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时在公司实现上行下效统筹兼顾的管理模式中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为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保驾护航。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留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出发结合可能导致财务舞弊出现的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防范。其次,董事会缺乏一定的独立性,这也导致了股东的控制权被搁置,而董事会对公司资产的调动权无形中被放大,这种一边倒的治理模式,为财务舞弊现象的发生创造了便利条件。第三,导致内部控制失效的另一原因,就是企业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独立董事会被架空。董事会和管理人之间相互制衡的关系被打破,由企业的管理人对企业的生产决策和资金流向进行直接的控制和管理,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的发生概率。如何通过完善现有的审计体系,完善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成为解决当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企业以财务舞弊方式牟取私
部分上市公司为谋取私利,在利益的驱使下选择以财务舞弊的方式来完成企业的绩效考核目标,获得融资渠道和注资机会等等。首先部分上市公司为了给股东交一份更好的答卷,选择财务舞弊的方式,夸大企业的经营业绩。同时在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背景下,企业管理者为了个人利益实现个人的业绩,通过财务舞弊来粉饰财务报表,从而获得更高的业绩评价。第二,部分上市公司为了筹取更多的资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财务舞弊为手段,无疑成为企业打出的一张王牌。通过虚假财务报表真实情况,将企业的利润蛋糕做大,从而哄抬股票价格,并在该过程中获得更多的投资。这也是上市公司之所以铤而走险,为谋取私利选择财务舞弊的原因之一。而对于未上市公司来说,上市无疑为该公司提供了更好的前景,也为公司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途径。部分企业为了在短时间内快速抢占市场份额,获得资金支持,将希望寄托于金融市场。因此,通过财务舞弊粉饰财务报表,获得上市的机会来筹集所需资金,也是导致财务舞弊现象屡禁不止的另一原因。
三、导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外部原因
(一)现有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存在纰漏
企业自身内部控制结构不够完善,为财务舞弊问题提供了生存的温床。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缺席,在财务舞弊问题上,依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在财务舞弊的防范问题上,由于现有的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为企业的不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由于核算方式并不适用于企业该阶段的经营成果或是核算范围和空间,不能真实有效的反应企业该阶段的生产经营成果。企业借此机会利用关联方,实现财务舞弊目的。因此,如何在经济日益发展的当下,根据市场的多元化发展调整更新,完善现有的会计准则,健全现有财务舞弊控制方式,成为打破这一僵局的重要关卡。第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相应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在逐渐的被建立起来,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完善和建设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加之我国还未形成较为完善的会计准则,这也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显然现有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变化的日益需求。因此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文件的强制手段,解决长期以来存在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成为新的建设方向。
(二)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方向较为局限
上市公司的企业会计之所以财务舞弊问题屡禁不止,与社会职能部门监督力度不到位,监管方向存在一定局限有着直接的关系。具体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目前我国的各职能监督部门,专业人才的缺失。这就导致了在监管企业财务状况的过程中,职能部门一直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不能及时的对企业出现的财务状况,进行及时的发现和披露。另外,由于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不足,没有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财务舞弊防范。加之现有的职能部门的监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没有得到良好的保障,在利益驱使下被企业内部操纵财务报告的内部人员所收买。第二,目前我国在监管方面,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政策,这就导致了其权威性受到了挑战。加之现有的法律,大部分借鉴于,西方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法律体系,造成了我国,对于会计行业相关法律体系领域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的缺失。因此如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现有法律文件中的模糊点进行补充和解释说明,对企业发生财务舞弊行为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手段,加大惩治力度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从根本上杜绝企业利用法律漏洞,逃避法律惩处的行为。第三,我国证监会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且透明度相对较低。因此如何将证监会的制度趋于公开透明,并应用于现代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中显得至关重要。
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审计对策
(一)加强对企业内部会计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
企业内部优秀的会计队伍是杜绝财务舞弊问题频繁发生的基础,为更好的提高会计报告的质量,满足使用者的需求,从根本上杜绝财务舞弊财务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意义重大。促进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保持审计单位较强的独立性,在防范财务作假问题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要想从根本上对症下药,还是要从加强对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培养入手,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就企业方面而言,要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可以通过鼓励相对从业人员深造学习,出国交流,参加理论调研等方式,不断的丰富理论经验,丰富工作经验。实现在学习和交流的过程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的目的,使其在企业中更好的发挥着自己的作用。由点到面进行凝聚,从而提高企业内部审计的综合水平和综合实力,加快企业会计核算信息报表中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运营成果。第二,企业方面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保障是从根本上拒绝外部诱惑的前提。为从根本上防止企业会计人员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成为协助企业内部人员进行财务舞弊行为的助手,只有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正确的职业引导,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才能从根本上降低发生财务作假的概率。就国家方面而言,要注重对高校人才,会计领域人才,进行专业的会计教育,提高我国会计教育水平,通过高校的教育水平来培养优秀的会计人才,为以后企业储备优秀会计人员提供了渠道和途径。
(二)重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为从根本上杜绝企业内部财务作假行为,降低财务舞弊问题的发生概率,企业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工程。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对于审计人员来说,是其开展审计工作的指导核心。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把握,及时对企业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质疑和披露。第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打破现有内控制度存在的局限性,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会计报表假装,是财务问题中最直接的表现形式。企业通过对财务报表的操作来实现在短时间内聚集资金的目的,该方式最为直接也最为便捷。虽然,一经发现财务舞弊问题企业将会面临法律处罚,但在融资渠道拓宽和引流注资的诱惑下,有利于企业快速抢占市场份额,丰富产品结构,这是让企业不惜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在这种宏观背景下完善企业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打破存在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上的瓶颈口的重要举措。保持审计工作人员的相对独立性,有助于对财务报表进行及时的关注和跟踪,及时的发现问题,来对企业内部存在的财务舞弊问题进行披露和解决,对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而言意义重大。第三,企业可以通过学习借鉴西方较为成熟的内部控制制度,再根据我国实际的国情,进行相应的改进,而不是生搬硬套。同时与该行业经验较为丰富的专业人员请教咨询,缩短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体系理论研究时间。将构建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应用于现代企业的财务状况管理中,从根本上降低财务舞弊的发生概率。
(三)关注审计过程中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师应该标注出最易出现财务舞弊问题的薄弱环节,并对该类交易过程,进行重点跟踪。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的手段来实现粉饰财务报告,这也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财务舞弊方式。部分上市公司,为从财务报告数据的成本、资金流向和内部资产转让等多方面,进行虚假数据操作,采用关联交易的方式为企业财务作假打掩护。因此针对这一现象审计师加大对该环节的审查力度,完善解决这一问题的审计措施成为重中之重。第二,企业要加强对其他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跟踪。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要对其他应收款项账户和其他付款账户,进行密切的关注和跟踪,而不是将函证作为审计工作单一的衡量标准。虽然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审核问题上具有较高的敏锐性,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存在于企业的内部舞弊行为。因此设置其他收款项和其他付款项作为重点参考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企业规避隐性存在的财务舞弊问题。
(四)完善上市公司的审计市场结构
随着审计行业逐渐趋于一体化建设,规范审计市场的行业环境势在必行。当下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制度虽然大体流程相似,但细枝末节之间存在较多的差异。,规范审计市场结构,促进审计制度逐渐趋同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好的促进审计市场的结构进行整合,首先可以提高审计市场的的要求。我国的审计领域发展时间较短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的时间跨度,时间上的差距使得我国的审计工作由于理论研究基础薄弱,导致环环相扣的审计行业发展程度较低。因此引导国内的审计市场走国际标准化路线显得尤为重要,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宏观调控行业竞争合作之间的关系起到重要的作用。其次,目前我的审计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审计市场的集中程度甚至超过股票市场的集中程度。第三要加强对审计市场的收费进行引导,监管方向同样不能忽略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规范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对年报信息进行披露,以此规范审计收费的行为,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针对性披露,督促披露信息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为审计市场趋同规范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问题屡禁不止,对我国金融市场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从长远角度而言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相对稳定的社会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重视存在于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问题势在必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基础的理论研究入手,到人才的培养,对内部控制的完善和审计市场的规范等方面投入关注,防微杜渐。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折射出企业的运营管理、金融市场的经济变动等诸多问题,因此,防范根除企业中存在的财务舞弊行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完善、国家经济市场秩序的安定而言意义重大。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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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联通;内控制度;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法案)第404条款规定:在美上市企业必须保证公司管理层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系统及相应控制程序充分有效的责任体系,同时提供管理层最近财务年度对内部控制体系及控制程序有效性的证明及内控机制评价的报告。如此苛刻的条款几乎成了所有在美上市公司的一道“坎”,中国联通作为在美国、上海和香港同时上市的公司也不例外。为满足萨班斯法案的要求,自2005年末开始,中国联通着手进行内控建设,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更是重中之重。经过一年多的摸索、实践,中国联通结合公司特点和控制重点,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于2007年顺利通过了外部审计师对中国联通的内控审计,从2008年开始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以真正实现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中国联通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一、梳理业务流程,制定《中国联通内控制度规范》
在诸多繁杂的工作中,流程梳理无疑是第一步,联通总部将各项业务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梳理,制定了《中国联通内控制度规范》,内容涵盖公司的经营管理、IT系统控制、投融资管理、财务监控、法律法规监督等,涉及资本性支出、收入、成本费用、资金及资产、财务及信息披露、其他等6个方面共351个业务流程,并用文字、流程图、风险控制文档等多种形式,将各业务和事项的风险类型、控制目标、关键控制点、控制措施、控制频率加以规定和说明,形成与经营管理制度有机结合的内部控制。各省及各地市分公司依照总部内控流程进行本地化,既要满足萨班斯法案的要求,更要达到加强管理、降本增效的要求。《中国联通内控制度规范》使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了内部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情况,同时也促进企业各层级员工明确职责分工,正确行使职权,并加强对权责履行的监督。
二、制定《中国联通财务与信息披露关键控制》,防范与控制财务报告风险
为规范和统一各分、子公司财务及信息披露的流程,满足公司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对外信息披露的需求,防范与控制财务报告风险,中国联通制定了《中国联通财务与信息披露关键控制》,详细列示了财务与信息披露环节必不可少的一些关键控制。对风险的控制频率分为随时、日、周、月度、季度、年度。风险的控制类型分为预防性及发现性。从凭证的录入、往来账的核对、共同费用的分摊、一次性调整和非正常会计事项的调整、业务的计算、财务相关账的控制等环节进行关键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制定《财务报告编制规范实施细则》,强化财务报表分析
(一)按月报送财务分析报告。月度财务分析报告以集团口径合并损益表项目分析为主。为规范月度财务分析,联通总部制定了月度财务分析报告模板,对损益表项目分别设置了重要性水平,对波动超过重要性水平的项目,按其程度自动提示为“需重点说明”、“必须说明”和“需要关注”的项目。各级分、子公司完成月报编制后,对上述三类超过重要性水平的项目进行合理性分析,并说明变动原因。合理性分析从会计处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生产经营对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等角度进行,目的在于防范由于会计处理的不正确、不及时而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和漏报风险。
(二)报表编制完成后,对报表数据的准确性、数据之间逻辑关系的合理性、报表的完整性等内容进行审查
1、利用财务软件、ERP和报表软件的功能,设置了会计报表逻辑性、合理性校验公式。总部根据不同时期需审核的重点,不定期修订会计报表校验公式。各级分、子公司对校验公式审核出现问题的报表项目,记录分析并查找原因,通过更正会计处理错误、查找和解释报表数据异常原因等方式,解决会计报表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在季度会计报表审核完成后,上报《会计报表审核说明书》。
2、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完成后,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财务报告进行会审,并形成相应的会审记录。
3、年度财务报告是公司一年经营活动成果的综合反映,涉及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级公司在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完成后,组织市场、信息化、人力、运行维护、网络建设等部门,对年度决算进行会审,并形成相应的会审记录。
4、上报季度财务报表时,同时报送其他相关说明材料,包括《会计报表审核说明书》、《业绩分析报告》、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声明函》、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的《声明函》等。
四、强化职责分工,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中国联通在确定职责分工过程中,充分考虑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制衡要求,参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制定了适合本企业的《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暂行规定》,涉及的内容有货币资金、营业与收款、成本费用、采购与付款、存货、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筹资、对外投资、担保、信息系统处理等11个方面。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暂行规定》,一人不得办理某项业务的全过程。办理各项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结合岗位特点和重要程度,明确财会等关键岗位员工轮岗的期限和有关要求,建立规范的岗位轮换制度,防范并及时发现岗位职责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风险,以强化职责分工控制的有效性。
五、建立反舞弊控制及监督机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
反舞弊工作是公司内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联通制定了《反舞弊暂行规定》,建立反舞弊举报机制和控制程序。中国联通总部监察室为公司反舞弊举报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公司范围内舞弊行为的举报投诉和来访接待,并组织相关的舞弊调查。各级分公司同时要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举报渠道和受理程序,并报上级公司监察室备案。
(一)明确舞弊的定义和主要表现形式。舞弊是指采用欺骗、欺诈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公司利益,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虚假财务报告,即导致财务报告不实的故意行为;(2)收受贿赂、回扣,挪用、侵占资产等行为;(3)违反规定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故意隐瞒损失事实的行为。
(二)明确反舞弊的职责。公司各级人员对防范、控制和监督舞弊行为负有责任。各级主要领导是反舞弊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职责,以建立有效的反舞弊责任体系。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公司对发生舞弊事件的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包括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领导责任是指负有相应领导职权的管理人员在其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因失职、失察导致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公司管理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因直接操作或参与相关决策,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他人等舞弊,以及未履行、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失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隐瞒损失等应承担的责任。对发生的舞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处罚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行政处分、免职、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等纪律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风险评估,预防财务报告失真
中国联通存在大量的风险,为此公司制定了《中国联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评估风险管理的工作内容、风险控制责任。
(一)评估和防范的主要风险
1、经营效益和效率性风险。即由于投资决策或经营决策失误以及运营效率不高可能导致公司运营效益及效率低下的风险。
2、财务报告失真风险。即由于各项经营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经营数据不准确,导致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未完全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符合实际情况而造成财务报告失真的风险。
3、法律法规遵循性风险。即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没有全面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改变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济利益产生较大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二)定期组织风险评估,落实风险控制责任。通过公司或部门办公例会的形式及组织专项调查和抽查有关合同、控制流程等方式组织风险评估。围绕确定的公司发展目标,揭示风险和控制缺陷,并分析判断其对公司经营发展以及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对存在的主要风险,明确风险控制目标,明确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业务流程控制及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等,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落实风险控制的责任,提出控制措施实施及整改的责任部门,将风险控制的责任和控制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处室、工作岗位和人员。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经营活动能够严格按照内控措施规范执行。
目前,中国联通从总部到省级、地市、县级公司都按照总部的统一规范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通过每年覆盖全部单位的内控复核性测试、覆盖全体人员的层层培训、上级公司将内控体系建设纳入对下级单位的考核、每年定期的更新等措施,确保了整个集团公司内控体系执行的有效性,也从规范性上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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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璨.《萨班斯法案》及其修订.现代经济,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