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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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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

第1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范文

一、加强勤政教育,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1、加强学习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目标,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我局制定了《2013年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集中3天脱产学习了《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手册》、《行政强制法》、《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了同志在危急时刻奋不顾身、舍身为人的献身精神;通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学习罗文绝对忠诚、敢于牺牲的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探讨案例分析、参加省市执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加强了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一年来,我局共举办学习培训班、召开工作会议32次,参加省交通执法局学习培训班2期,参加市执法局岗位培训班1期,参加县有关职能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18次。

2、加强形象建设,统一执法外观形象。我局克服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开源节流,筹措资金加强执法外观形象建设:一是统一规范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服装;二是购置了执法车辆,并完成了车辆的统一执法形象外观;三是积极参加综合执法岗位培训,做好新版执法证资料的上报工作,统一执法证件。通过统一执法外观形象,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同感。

3、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一是制定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增强执法人员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在日常执法巡查,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填写巡查日记;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班挂牌制度,加强了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四是加强电脑网络的管理,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炒股、看电影,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经常性开展突击检查,严肃上班纪律。

二、加强宗旨教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1、加强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我局围绕“服务在交通、满意在交通”的服务理念,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切实提高窗口服务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树立规范、公开、高效、廉洁的新形象。一是在违章处理中心服务大厅公开执法流程、办案程序、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责任过错追究等制度;二是开展“请投我一票”和“红旗窗口”评比活动,通过办事群众对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进行投票,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窗口工作的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年来,违章处理中心无一宗不满意投诉,满意票达100%,被县政府评为年度创建“窗口之星”活动先进集体,李嘉慧同志被评为年度创建“窗口之星”活动先进个人。

2、加班加点,保安全。每逢春运、中秋、国庆黄金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节假日期间,出行人员多,车流量大,交通执法任务重,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复杂的工作对象,每位执法人员都能坚守岗位、秉公执法、热情服务,认真引导乘客,安稳乘客,疏导车辆有序的通行,确保旅客车辆出行安全。同志荣获县政府“十一”黄金周旅游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3、执法为民,造福人民。今年1月29日(年初七),6名乘车到赶火车的乘客来到城口春运执勤点向我们的执法人员求助。原来,他们所乘坐的是一辆从事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在行驶至城口执勤点前约500米时,车主为了逃避检查,将他们赶下车后扬长而去,现在他们滞留在途中,束手无策,希望执法人员能够帮忙解决问题。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首先安慰了他们,并立即与汽车客运站取得联系,安排执法车专程送他们到站乘车。

5月份以来,G106线桥实行交通限制,禁止载重5吨以上和宽超过2.2米的车辆通过。我局联合公路、交警等部门认真做好交通限制工作,执法人员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真心热情地为过往的车辆、乘客服务,得到了司机及乘客的一致好评。

遇到有困难的司机和乘客,我们的执法人员都会主动上前帮忙。特别是对于需要换乘客车的乘客,我们更是采用关怀的心态去对待。二百多米的桥,一些乘客年龄较大,行李又多,走起来很不方便。见此情形,我们的执法人员二话不说,主动上前帮忙提行李,使乘客感受到我们执法人员的热情。有一次,一辆外地的大型货车调头时,车辆发生了故障,车上又没有工具,人生地不熟,司机急得像热锅的蚂蚁团团转。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帮忙联系汽车修理厂,经过维修,货车很快重新启动,司机微笑着招手离开。尤其是下雨天,执法人员在现场指挥交通的同时也热心地提醒司机要注意安全行驶。

三、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1、设置廉政桌面。按照县纪委要求,我局从廉政图片集中精选了几张照片作为局办公电脑的桌面背景,让每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

第2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范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以“三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特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成员:执法大队、服务中心、环卫所、指挥中心、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执法监察督查室、市容和环境管理股、宣传和信息化建设股、受理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其他成员负责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准确定位,明确工作整体方向

综合行政执法“三化”建设领导小组找准定位,召开领导小组研讨会,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完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方案。(完成时限:2021年1月31日前)

(二)统筹协调,保障工作取得成效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1)梳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查找中、省、市、县、局关于行政执法方面现行有效的制度,建立制度清单。(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10日;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2)深入调研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难点问题。通过案卷评查、执法培训交流、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当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等,形成问题清单。(完成时限: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25日;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

(3)建立健全局行政执法联席工作模式。在市司法局、市委编办指导下、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游局、生态环境局等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4)更新案卷评查标准。根据我市案卷评查统一标准,更新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5)建立待完善制度清单。在现有的行政执法制度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从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监督、议事规则、案件评查、案件满意度测评、错案追究责任等方面入手,梳理需要修改的制度以及需要新建立的制度,形成制度清单。(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30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人事股、执法督查监察室、办公室)

(6)完善制度体系。根据中、省、市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结合职能职责,修订完善本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立案、审批、分办、调查、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结案等执法流程,形成本单位执法流程图并完成公示。(完成时限: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30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办公室)

2.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12月1日起)

(1)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完成下设执法中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二是配合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探索赋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更多行政执法权项,推动行政权力下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人事股、政策法规股)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综合执法队伍机构人员配置,厘清层级关系,加强执法大队对执法大队各中队监督指导职能。根据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各中队等每支队伍配备队长、副队长及相应比例有正式执法资格执法人员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力量配置;

二是优化基层执法中队班子结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将办事公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基层部门负责人岗位,增强了基层队伍领导班子“硬实力”。每月底以由各职能股室组成的局绩效考核工作组对基层中队班子进行考核评分,督促基层中队加强自身建设;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建工作培训和城管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是深化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队。持续开展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和“三查三比”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军事化训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以罚代管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决不手软。

五是注重考核监督,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细化岗位目标责任,督查室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依托“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系统”平台,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勤罚懒”原则开展平时工作考核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职工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热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人事股、执法大队、执法监察督查室)

(3)合理配置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按执法队伍5%配备。(完成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责任单位:人事股)

(4)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2020年12月1日省新启用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录入,为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申领办理新版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全体人员参加我市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责任时限:2020年12月1日—2021年10月31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委托执法单位)

(5)加强城市协管队伍管理,严禁宽出。(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人事股、执法大队、指挥中心、服务中心)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1年1月1日起)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市人民政府网站监督执法专栏进行公示。(责任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服务中心、办公室)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配备和使用。各执法部门要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特别是重大行政执法活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可能引起行政争议的城市管理行为,要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服务中心)

二是将执法过程全记录与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平台终端相结合,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与智慧服务平台统一”。(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指挥中心)

(3)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责任时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二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时限:2021年2月1日—2月28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4)严格自由裁量范围。结合工作实际,简易程序案件,由执法中队自由裁量;一般程序案件,由执法大队自由裁量,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重大行政处罚、规划建设执法领域案件或可能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按程序报批。(责任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5日;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委托执法单位)

(5)探索城市管理领域部分执法程序简易化。如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执法程序简易化。(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

(6)深入开展“非接触执法”工作,创新执法办案新模式。(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7)建立城市管理领域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8)强化“两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9)开展法治培训。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化”建设等内容开展法治培训(责任时限:2021年5月31日前;责任单位: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

(1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责任时限:2021年12月20日前;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11)随时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督查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12)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责任时限:2021年1月—2021年2月28日;责任单位:财务股、执法大队)

4.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

(1)开展互动评查。不定时抽取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按照我市案卷评查统一标准,由执法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交叉评查,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2)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围绕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针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持续整改工作。(责任时限: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受理股、执法大队)

(3)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报送工作。(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

(4)建立内部二级法治审核制度。执法中队设法治员,执法大队设法治员,法规股设法治监督员。

(5)加强督查考核。通过执法单位自查、部门执法检查督查、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督查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5.探索建立“账台”模式。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和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工作台账,形成本股室、本单位和个人岗位“账图”模式。(责任时限: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8日;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总结经验,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1.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汇编。将中、省、市、县、局关于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局系统干部职工。(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责任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2.建立全局依法行政“账图”模式。以法治为根本遵循,以“三定方案”为依据,以岗位设置为基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全局、股室和直属单位及岗位三级法治台账。(责任单位:法规股、正工人事股。责任时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0日)

3.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深挖特色亮点,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责任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4.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建立。以开展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为契机,结合市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建设,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指挥平台,彻底解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如部分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规避执法人员“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的可能)(责任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执法大队、服务中心、政策法规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三化”建设工作开展。

第3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范文

关键词:运管创新监管

中图分类号: U29-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锡盟运输管理处在以站场源头监管为重点,强化运政稽查,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的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稽查监管模式,改变过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倾向,贯穿执法人性化、诚信原则,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运用。

一、建立道路运输内部监管体系,以更加民主、互动和人性化方式监管道路运输市场。

1、建立和完善了市场准入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建立和完善了严格许可、核准、备案、服务质量招投标等市场准入制度。实行行政许可一厅式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期限,为运政管理相对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与此同时,通过与运政许可责任人、市场监管责任人以及与运输经营者建立三位一体的“三关一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严把经营者资质不达标者莫入市、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者莫营运、从业人员资格不合格者莫从业的三道关口。强化站场源头监管,严禁“三品”上车,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要求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失职渎职、及影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的责任案件发生。

2、建立了运政管理行政指导机制。通过加强与运输企业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强化了对运输经营者的行政指导。在专业技术指导方面,重点对中小运输经营者开业前所需要具备的经济、技术、人员条件作出指导意见,指明所缺少的要素,帮助他们完善条件、规范经营。在信息、提示方面,及时将运输市场分析、站场规划、运力市场需求、行业政策法规等信息公布于众,正确引导行政相对人的经营理念和行为选择,以此调控运输市场整体发展规模,指导运输经营者优化资源配置。

3、建立和完善企业责任机制。充分运用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围绕行业顽疾、企业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对确因管理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降级。并定期公布行业违法排序,对违法率靠前的企业做好约谈工作,加强对被约谈企业整改情况的复查。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健全和完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并根据企业质量信誉指标所反映的信用状况,将企业分为守信标准、警示标准和失信标准三个类别。通过规范的质量信用管理,使“信用就是市场,信用就是效益”的目标变成现实,使经营者明白不讲信用应负的责任和后果,直至被规则所淘汰,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4、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良好格局。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司乘人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经营意识,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管理和安全运营有关规定。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营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从业资格审查和考核管理,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确保运输安全。同时,研究建立了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积极推广承运人责任险招投标制度,增强企业抵抗安全风险能力。引导和鼓励运输企业使用高新技术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GPS卫星定位管理平台,实行建档备案,以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目前,我盟危险品运输车辆和营运客车上全部安装了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系统,对其运行状况实现了全过程动态监控,进一步提升了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模式,从源头上为运输安全提供了保障。并积极推进危险货物专业化运输,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推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制度。

二、创新道路运输外部监管措施,贯穿人性化的运政监管理念,提高运政稽查效率。

1、建立专项整治普查机制。在普查工作中,注意通过日常稽查,有针对性的对本辖区内的运输企业、经营性运输车辆等情况调查摸底,分类统计,掌握基础资料,据此有目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静态监管力度。严罚运输车辆无证照资质、超速超员、乱停乱靠、疲劳驾驶、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拖拉机、货运机动车等非载客车辆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发现客运车辆有超员的,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乘客改乘,同时,配合物价部门抓好运价制定,实时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

2、充分发挥稽查监管中的教育作用。为了实现道路运输监督的长效管理,坚持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到实处。推行对从业人员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通过责令整改等教育手段和方法,体现人性化,达到既有效化解现场执法矛盾又让从业违法人员真心改正违法行为的目的;对屡次违法的从重处罚,并采取训诫、责令保证等方式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心理约束。同时,把握好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做到处罚额度与案卷所载情节相适应,充分体现了和谐、以人为本的执法管理理念,融洽了运管部门与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关系。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执法执勤体系,做到“四个统一”:统一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统一执法流程标准,统一案件量罚标准,统一执法岗位标准;构建执法管理体系,健全“三个机制”:案件质量管控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构建执法培训体系,提高执法技能,进一步改进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从勤政廉政、职业道德和依法行政等方面规范运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队伍形象。

4、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合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强化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克服过去“单打独斗”的安全监管局面,逐步形成了部门间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探索出了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途径,为今后的安全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