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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危机;宏观调控;市场类型;资源配置;影响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4.083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4-0-02
0 引 言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民间投资增速出现2.8%的新低,分别比2015年和2014年下降了约7个和1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民间投资占社会投资比重出现了10年来的首次下降。民间投资的放缓对长期经济增长来说是一个不利的信号,它反映了市场信心减弱、有效需求不足、经济潜在产出下降、经济活动趋于收缩的现象,也预示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在未来还将继续增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后经济危机时代,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或多或少的都与2008年爆发的经济危机有着一定的联系,如民间投资的逐月下降表面原因是实体经济回报率下滑,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行政垄断与行业壁垒和公共部门的挤出效应将一部分民间资本挤出了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或多或少存在国有垄断的产业。2016年上半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达25%,增幅是2015年同期的两倍,为历年来少有。虽然国有部门投资的猛增填补了民间投资下降的缺口,支撑了钢铁、铜和水泥等大宗商品的市场需求,但它却对后者造成了挤出效应。这些都让一些民营企业选择收缩阵地,甚至持币观望。
1 经济危机对市场结构类型的影响分析
市场是西方经学研究的基础,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马歇尔的生产四要素通过市场的调节机制追求最优化配置。当然市场按照其不同条件和特征形成了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市场在资源调配的过程中作用和效率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市场具有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4个基本特征。从经济学发展的历史来看,人们对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认知过程。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一只看不见的手”将把自由放任的个人经济活动安排得井井有条;新古典的“完美”价格机制论,在引入边际概念和数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一般均衡;凯恩斯提出市场会失灵,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进行修正的方法;同样面对市场失灵的问题,科斯的产权明确论,认为可以通过明确相关产权利用市场来解决外部性效用问题。
经济学中将市场分为四种类型,即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市场。在经济危机的发生过程中,由于在市场环境、所有制结构、企业自身特点等方面的差别,经济危机发生本身会对市场结构类型产生一定的影响。
首先,从市场中厂商数目的角度来看,在经济危机发生前后,市场中的厂商数目发生一定的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对比显示,2008年我国境内私营个体企业数是245 850家,但是截至2014年我国境内的私营个体企业减少到213 789家,减少了13.04%;同时期,我国境内国有企业的个数也从2008年的21 313家,减少到2014年的18 808家,减少了11.75%。由此可见,由于2008年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境内企业总量在减少,无论是众多私营个体企业还是国有控股企业,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市场中厂商数目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市场的竞争性带来一定的弱化。
其次,从价格的控制程度上看,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规模是188 811.37亿元,而同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数量为21 313家,每家平均资产规模为8.858 9亿元,而2014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数量减少为18 808家,但资产规模为371 308.84亿元,每家平均资产规模为19.742亿元。2008年个体私人企业的资产规模是75 875.79亿元,而同期个体私人企业数量为245 850家,平均每家的资产规模为0.308 6亿元,然而2014年个体私人企业的数量减少到213 789家,但是资产规模为213 114.42亿元,平均每家的资产规模为0.996 8亿元。从平均单个企业的资产规模对比分析可以看到,经济危机以前平均单个国有企业与私企的资产规模比为28.70∶1,但是在经济危机后2014年平均单个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的资产规模比为19.80∶1。但是基于国有企业的产业集中度较高,例如钢铁、煤炭、金融及电力等行业,在加上传统的行政垄断特点,因而国有企业对市场价格的控制度较高。
最后,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行业进入的难易程度取决于多个因素,例如:规模经济、产品差异、政策法律等。从2008-2014年,市场的上述3个因素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从上述数据可以印证,由于经济危机的发生,导致国企和私企其数量和规模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中国企的平均资产从2008年的8.858 9亿扩大到2014年的19.742亿元,同期的私企也从0.308 6亿扩大到0.996 8亿元。资产规模的扩张,从一定程度上对规模经济化较强的行业来说增加了新企业进入该行业的难度,从而削弱了市场的竞争性,增加了市场的垄断性因素。此外,由于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拉大了不同类型企业技术水平的差异,从而导致企业间产品差异化因素增多,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市场的垄断性因素。
综上所述,在2008-2014年由于经济危机的爆发和持续,使市场中的竞争性因素减小,而垄断性因素得到了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市场的类型属性。市场类型的改变对资源的配置效率带来了更为深层次的影响,使传统经济学的市场竞争性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得到了体现。
2 经济危机中政府调控政策对市场类型的影响分析
马歇尔生产四要素论即土地、劳动、资本和企业家才能,在当前我国的要素市场中其中有三种要素并非完全通过市场进行调节。土地等资源由国家所有并进行调控;利率在央行指导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有限的浮动。劳动力的流动与分配受到国家的户籍制度和产业政策的影响和制约。政府对这些生产要素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政府自身宏观调控的力度,避免了单纯市场经济调节自身的盲目性,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在2008-2014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中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顺利有效的实施,实现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稳定物价、扩大出口的宏观调控目标。在肯定国家宏观调控积极性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经济危机过程中国家经济政策对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本身带了的一系列影响。
2.1 经济危机过程中经济政策对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和效率的影响
在当前经济危机条件下,政府为了保证经济的稳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扩张性政策,但是由政府主导的济增长模式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行政垄断力来推动的,而这种模式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往往不高并且对市场变化的反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经济危机的发生从根源上是经济运行本身存在着结构性、体制性等一系列问题的集中反映,是市场本身失衡的一种表现状态。然而人为的市场调节可能会一时掩盖了经济危机的症结所在,转而成为一次潜在的规模更大的危机。在当前经济危机条件下,政府为了拉动经济的发展,通过释放更多流动性,希望以此支持实体经济,这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外部经济危机对于我国国内经济的冲击,对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拉动效应,减少了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但是这种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这种政府主导的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资本配置的效率,改变了资本配置的方式。高度垄断和僵硬的国有金融系统没有有效地对金融资源进行配置――它倾向于把宝贵的贷款注入低效的国有企业而非急需金融支持的更高效率的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创新型民营企业。然而这种配置没有体现市场优胜劣汰的效率竞争法则,没有满足社会需求,最终达到社会生产与需求之间的平衡。不仅如此,在政府对经济危机的刺激过程中,在金融系统对社会资本配置不够合理的基础上,使土地等资源紧张,国有企业凭借自身优势及资本,在对土地、劳动力的生产要素的获取上远远比其他经济成分企业具有优势。因而,在经济寒冬期对其他民间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进行资本扩张,进一步挤占了民企原有狭小的生存空间,实现了更为广泛的市场垄断势力,而与此同时本已艰难的民间实业投资一方面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同时由于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导致在生产过程中成本上升、回报率日益下滑,最终经营困难推出市场。
因而,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在经济危机条件下,政府出于稳定经济发展的目的,通过加大社会投入,从而对原有应该由市场进行配置的社会资源转而更多地通过政府力量进行分配调节。当然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当前国家稳定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来说有一定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政府主观对资源分配过程中,客观上也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供需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2 经济危机过程中宏观经济政策对市场结构的影响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一方面构建了各类完善的市场体系,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交易;另一方面,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多元化的竞争主体,最终实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是时至今日,不得不承认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企业所面临的市场,是一个还未发育成熟为统一有序的竞争市场,形成范围不同和程度不同的局部垄断市场。
在经济危机的过程中,政府通过4万亿资金的投放导致原有的市场势力模式发生改变。在这种改变的过程中,市场的竞争性因素在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的垄断性因素和行政性因素在增加,最终市场经济的基础性要求即市场的竞争性在弱化。从前述分析可以看到,在经济危机条件下,通过政府的调控政策,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模式发生了变化。国有企业尽管并不具有生产技术和市场资源配置的高效率,但是由于具有特定的地位,因而并不会出现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结果,相反一些多种经济成分的中小型私企,由于整体宏观经济的影响,在加上自身资金实力较薄,因而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会出现破产倒闭潮。
由此可见,由于在经济危机过程中,由于政府宏观投资经济政策的影响,一部分低效率的国有资产并没有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被淘汰,反而是一些中小型的私企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倒闭。这种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会弱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对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效果,同时也会使市场垄断势力增强。市场竞争的结果,不是保留下来了具有竞争力、创新力和体现未来发展趋势的行业和企业,反倒通过国家的救助与扶持,导致一批生产能力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社会需求过剩的国有企业被保留下来。使整体市场的竞争性在不断的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具有较强垄断和行政背景的国有企业规模在增大。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过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追求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竞争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没有完全形成,市场结构发生了变化。
3 结 语
不可否认从2008年至今,为了应对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政府采用了诸如加大投资、减税等手段拉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世界性经济危机对于我国经济的冲击和影响,对于刺激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拉动消费都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也要看到宏观调控手段,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经济危机条件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对于市场资源的配置方式和市场竞争结构都来了一定的影响。市场经济通过市场价格的变化来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从而达到资源的最优利用。市场的竞争性影响和制约着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综上所述,在应对经济危机的过程中,政府应更好地将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手段有效结合起来,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杜传忠.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与经济效率[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张宏.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市场结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会计与财务研究;宏观经济;微观企业行为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政府越来越干预经济的发展,宏观采取的政策一定会对微观企业层面有影响。微观企业行为对宏观因素的反映特别的强烈。因此,就要从一个新视角研究会计与财务,即:宏观层面包括宏观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这是以前没有研究的,是对以前研究的一种创新。
一、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
(一)宏观与微观的范围。宏观与微观有着紧密的联系。宏观与微观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宏观因素一定要通过微观企业才能发挥作用,微观企业的行为也会影响宏观因素。目前,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越来越严重,企业在做决策之前,通常先会推测宏观因素。宏观因素不仅包括经济因素还包括政治因素。微观企业根据宏观经济或者宏观政治做出的决策,不限制于公司的管理、盈余管理等。
(二)宏观经济和微观企业。实务既是会计的研究对象,也是财务的主要研究对象。宏观经济政策是一国政府为了调控国民经济的发展,从总体上制定的调控经济发展的政策。这些宏观政策不只是财政政策、经济政策等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出台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主要以国民生产总值、人民生活水平等为标准来衡量经济的发展。国家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点。由于会计学本身的特点,决定了研究会计学主要就是研究外部环境。宏观经济因素是最大外部因素。会计与财务最关注的是企业的行为,它们的研究范围比较狭隘,仅限于微观方面的研究,比较片面,没有把宏观因素考虑在内。很多的经济学研究家没有把宏观经济政策与宏观经济结合起来研究,单独的研究企业行为与产出,没有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出现宏观与微观研究破裂。然而现实中宏观经济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宏观政策做出的财政政策等,它们影响着企业做出的决策,而企业做出的决策也会影响着宏观经济。
(三)宏观因素中的政治因素与微观企业行为。宏观因素中不仅宏观经济影响着企业的行为,宏观因素中政治因素也影响着企业的决策,政治政策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反映,政治领导者某些决策可能直接会影响着企业主体做出的决策,甚至是还要随着政治政策的出台而改变已经做出的决定。如果企业的高管与政府的关系强,那么政治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会更大。
(四)研究会计与财务宏观向微观传递的意义。有些经济研究家没有把微观与宏观结合起来研究,因此,对宏观的研究与微观的研究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研究会计与财务时能够做到把宏观与微观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就是研究会计与财务的一个新视角。把宏观因素的影响考虑到企业决策中,形成一种机制,能不断地完善传统的微观企业行为。微观企业所做的决策,考虑宏观因素的变化。在我们国家而言,我国政府对与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政治政策都会影响着我国企业经济的发展状态。并且在我国政府与经济企业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在研究会计与财务时,都要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三、在研究中注意的问题
(一)内生性问题。宏观与微观是分解与综合的关系。宏观因素所采取的经济政策或者政治政策都会影响着企业经济的产出,反过来企业的行为以及经济产出也会影响着宏观政策的调整。因此,在会计与财务的研究中,一定要特别注意微观与宏观之间的内生性问题。
(二)衡量宏观因素的标准。宏观因素的两个方面;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有很多因素影响着宏观因素,如果只是用其中的一种作为标准来衡量是片面的。需要建立一套衡量标准或者是多样化的标准,来衡量宏观经济指标;而对于政治因素的衡量标准比较匮乏,经常需要用他变量来代替。因此,一定要对文章进行稳健性的检测。
(三)尽量排除偶然因素。宏观因素的很多方面都对微观企业有影响。因此对于微观企业的行为一定要考虑排除其他偶然因素的影响。对于会计与财务的研究新视角研还可以利用时间研究法,但用事件研究法来研究会计与财务的新视角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即偶然因素的影响比较大。为了控制偶然因素的干扰,可以采取循环性事件的方法来研究会计与财务的新视角。
四、会计与财务新视角的可研究方面
(一)宏观经济方面。第一是宏观政策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宏观因素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经济产出,比如政府采取的货币政策或者是经济政策等都可能会影响着企业或者是不同行业,微观企业也会很据宏观因素相应的调整其决策,以适应政府制定的宏观政策。更直接的影响是政府通过财政的投资额以及投资的方向观察企业的行为决策,政府还可以通过发行货币量查看企业的行为变化。
(二)世界的宏观因素对我国微观企业行为的影响。随着经济全球化,国内经济的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密切。我国微观企业对商品出口的依赖性很大。用实证的方法研究国际宏观调控的政策影响着我国国内微观企业的决策。这有利于企业实际运作。
(三)区域经济的影响和上市公司的数量、投入的资金量等之间的关系。由于各个省市所采取的经济政策,实力等不相同,这些不同都可能会对微观企业的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省市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有实力的区域上市公司的数量、投入资金量的变化;有优惠政策的地区对微观企业价值的影响,对微观企业的促进作用;通过对不同地区的研究,可以研究出不相同的因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从而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对策解决问题。
总 结:
没有把微观企业与宏观政策结合起来研究致使当前研究比较的片面。本篇文章主要研究了宏观调控对企业政策行为的影响,可以为以后的研究提出一个创新点。对于有关宏观因素影响企业的研究很少。因此,从宏观因素向微观企业传递的研究角度出发,能够打破以往研究的局限、提出新的内容、可以完善以前的研究、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实践。
参考文献:
针对发改委的批判,在推崇市场化的经济学家里已屡见不鲜,在去年9月举办的世界经济论坛上,张维迎即指出“自从成立发改委后,中国改革的步伐就大幅放缓”。而此番许小年的“解散发改委”言论,其字面逻辑则显得更为彻底一些。
不可否认,自2003年5月发改委成立以来,其对宏观经济的统筹、区域经济的平衡,以及产业分布的调整上功不可没。而其在快速应对2008年次贷危机带来的冲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更是一度让包括非洲等落后国家、甚至欧美在内的市场化国家奉为榜样。
但是,在承认发改委部分功绩的同时,我们不宜“一白遮百丑”,从而忽视其巨大的负作用。发改委的负作用,最为核心之处即是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之于当下而言,发改委不仅主导物价调整、项目投资、产业补贴、企业债发行的审批,而且还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并且直接管理国家粮食局和国家能源局。
发改委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全面渗透,以致其一直被戏称为“小国务院”。而其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不仅已造成其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冲突,还大幅增加了整体经济的运行成本,更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以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冲突为例,物价调整本应商务部最具发言权,企业债发行证监会应更具专业性;再以加大经济运行成本为例,当下项目投资走完全部审批流程,最快也要10个月时间;最后再以违背市场经济属性为例,由发改委主导包罗万象的物价审批,尤其是事关食品、消费品等价格的审批,不仅阻碍了市场的充分竞争,而且还使近两年的通胀治理已然进入“治乱循环”的轨道。
从市场主体的事实层面看,正是因为发改委具有巨大的资源配置权力、且在资源配置的实施中过于向国企倾斜,从而导致当下“国进民退”的日渐严重,而以民资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群体,自去年以来“倒闭潮”更是频频发生。
从宏观经济的现实趋势看,发改委作为应对次贷危机冲击的主导部门,在其快速应急取得短期巨大成效之后,不仅使当下地方债务(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府)高达近20万亿元,而且近年来,我国的通胀水平亦高企在5%上下。
之于发改委经济运行层面权力的过度集中、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参与,以及资源配置对国企的明显倾斜,其实质呈现的更多是“计划”的影子,而非真正彰显“改革”的功能。当然,如果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全称进行字面解构,也许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其对市场化改革的事实阻碍,可能在其10年前成立之日起即已注定―通过“发展”在前、“改革”在后的全称解构,不难看出当初成立时“改革”为“发展”服务的逻辑设定,亦即是说,只要“发展”这一终极目的得到实现,“改革”可以相对忽视、乃至阶段性反向行之。
但是,缺乏真正市场化改革的发展,能够长久存在吗?依赖行政投资主导的经济增长,能够不带来隐患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之于当下而言,我国经济增长不仅已趋下行通道、出口顺差更是4年来降幅最大高达47.5%,而且已经形成地方债务、银行潜在坏账率、通胀水平的“三高”困境,更为严重的是,在行政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下,市场自发主体的创新活力已经持续萎缩。此外,过于违背市场化的微观经济干预,亦已严重弱化发改委之于宏观调控的核心职能,比如,近年来,其调控通胀,物价却屡屡攀升,其调控房价,房价却企高难降,其调整产业结构,真实成效却微乎其微。
之于当下而言,发改委大一统的权力结构亟须改变,在其提高宏观经济调控水平的同时,应彻底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其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力交叉,应逐渐向具体职能部门过渡,其与微观经济牵涉的具体事务,应尽快纵向转移至地方政府、甚至可以转移给市场中介组织具体操作。
一、宏观调控及其客观必然性
宏观经济调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与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现代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经济范畴。国家宏观调控就其本质和基本内容而言,是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的干预和引导,它以市场机制自身的存在充分发挥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功能为前提。宏观调控是补充市场的不足,而不是取代市场的功能;离开了市场经济本身,也就无所谓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这是宏观调控的基本性质。为了把握住这一基本性质,必须正确认识宏观调控的内在规定性及其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
所谓宏观经济调控,就是指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主要运用间接手段,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从总量与结构上进行调节、控制和引导。在这一概念中,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是宏观调控的主体,而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则是宏观调控的对象和客体;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地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效益是宏观调控的目的;主要运用间接手段进行引导和调节是宏观调控所采取的主要方式和发挥的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无一例外都是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在我国,政府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客观必然性在于:
1、从微观领域看,“市场失灵”是政府介入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深刻原因。市场机制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市场机制的消极作用也就是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缺陷,其主要表现是: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环境污染、失业等社会问题;市场机制不能维护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地保护和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也会给风险性投资带来一定的障碍;市场机制难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容易造成收入分配上的过分悬殊;市场机制不能克服规模经济与垄断之间的矛盾等。这些缺陷依靠市场机制本身是无法弥补的。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使国民经济均衡发展,需要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
2、从宏观领域看,市场经济本身还存在着“市场失衡”,从而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与经济结构的不平衡,这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经济不稳定,既可能表现在生产过程中,也可能表现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微观经济的不稳定,必须导致宏观经济的不稳定,表现为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失衡,要么总供给大于总需求,要么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造成经济不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市场机制自身的内在缺陷的局限性,是导致经济失衡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市场调节的局限性主要表现是:
(1)市场调节具有微观性。市场调节是建立在各微观经济主体对自身利益追求之上的。而这些微观经济主体,一方面在市场活动中不可能事先就洞察到国民经济的全局,并根据这一全局来决策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它们都从自身微观经济利益出发来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因而不可能完全符合社会整体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宏观经济利益的要求,甚至可能与社会宏观资源配置合理性要求相违背。这样,市场调节难以实现宏观总量的平衡和总体结构的合理。
(2)市场调节具有暂时性。市场调节是通过市场各种要素(价格、供求、竞争)相互作用实现的。集中表现是:供给与需求通过竞争形成一定的市场价格,在这里,供给与需求是动态的,价格也是动态的。市场在动态的价格下使供给与需求暂时趋于平衡的状态。由于市场各种要求都处于经常变化之中,这种平衡状态是转瞬即逝的。因此,市场调节只能一次性地,暂时地解决供求矛盾,而不能使这些矛盾得到比较长期的解决。
(3)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市场调节是在矛盾或问题发生之后进行的一种调节,这种调节具有滞后性,是“马后炮”式的调节,有一定的时间差,加之企业和个人掌握的经济信息不充分,因而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经济运行的无序和混乱,造成社会经济的频繁波动和资源浪费。如我国彩电、冰箱的生产,时而严重供不应求、时而又严重积压等,就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的反映。
(4)市场调节具有分化性。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必然是优者获利多,劣者获利少,甚至亏损被淘汰。这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会使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甚至造成贫富悬殊乃至两极分化。正因为市场经济存在以上缺陷,不能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所以必须实行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
3、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也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内在要求所决定的。这是因为:
(1)市场机制要充分发挥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是需要一系列基本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企业要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要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各种市场信号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要形成总供给与总需要大致均衡的市场状态;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法规体系,等等。显然,在我国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仅靠对市场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这些条件是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来的,而只会导致市场混乱,使社会经济运行走向无序。这就需要由国家的宏观调控来推动这些条件的加快形成。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它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实现而不是违背某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目标,如要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等等。很明显,单纯的市场调节不可能自发地实现这些基本的社会制度目标。所以,由社会主义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进行宏观调控,就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必然的了。
4、宏观经济调控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的生产,社会化大生产使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以及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联系日益紧密,它们协调一致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比例性和平衡性。而这种协调一致的配合仅靠市场无法实现,必须有站在全社会高度和从社会全局的利益出发的政府,进行统一的宏观调控,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均衡发展。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步走出国界而形成了国际分工,出现了商品生产、贸易和资本全球化的趋势。这种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国际分工更为复杂,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更加频繁。各国政府必须加强对国内外经济的协调,促进本国经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本国优势,取得较好的经济利益。经济全球化并不意味政府职能的弱化,政府在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面前必须发挥主导作用。
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
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就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的,它是实施和评价宏观调控工作的主要依据,决定着宏观调控的内容和重点。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是多元的,是由诸多目标构成的目标体系,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其具体内容如下:
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就是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平衡。这一总目标主要包括经济总量目标和经济结构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总量目标是在供需平衡基础上的经济增长目标。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无论总供给大于总需求,还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都会引起宏观经济的波动。因此,必须从全局出发,制订符合实际的总量增长计划,避免经济过冷或过热,保持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结构目标是在总量增长前提下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经济结构包括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等。调整产业结构就是要调整三大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特别是要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第一、第二产业服务。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还要进一步调整地区结构,克服地区间条块分割所造成的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趋同的状况,按照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和资源优势,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形成互补的地区结构,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即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总量和结构上的基本平衡,是通过具体目标体现出来或得以实现的。有关我国现阶段宏观调控具体目标的主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四个方面。
1、促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经济全面发展的主要指标,是一个宽泛、综合的概念。它既体现经济总量的增加,也体现人均收入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同时,总量上的增长是建立在比例协调、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基础之上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是衡量经济增长的主要指标。
2、增加就业。
扩大就业不但能更加充分利用劳动力要素,而且能促使居民收入普遍增长。因此增加就业既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标志,也是社会公平和稳定的体现。经济中总供给大于总需求会造成失业,同时经济发展中的经济结构变化和技术进步也会带来失业。失业会增加社会福利支出,加重财政负担,失业率过高还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在我国,存在着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但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要慎重掌握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并通过促进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开发落后地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手段,来增加就业。
3、稳定物价。
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大体稳定是经济健康、平衡发展的保证。企业和个人可以在较为稳定的价格预期下安排生产和消费,促使经济平衡增长,避免大幅波动。而无论是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都会带来价格的紊乱,影响各类经济行为主体的判断和信心,扭曲资源配置,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特别注意通过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使之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匹配。另外,长期的财政预算不平衡和国际收支逆差也会导致币值不稳,应注意综合、协调、平衡采用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来保持物价和币值稳定。
4、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关键词:数量型工具 价格型工具 货币传导机制
数量型货币工具和价格型货币工具的传导机制分析
影响货币政策工具选择的因素有很多,但是传导机制的通畅和完善程度是影响货币政策工具选择的最重要因素。传导机制是指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首先影响中介目标,并最终实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传导路径和作用机理,指的是从央行使用货币工具到实现政策最终目标的整个过程。传导机制是否通畅、完善直接影响着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因此衡量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不能脱离传导机制。
(一)数量型工具的传导机制
图1是一个简单的数量型工具的传导机制图,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影响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总量,商业银行将资金贷给不同的企业和政府,从而进一步影响产出、通胀和就业。商业银行在传导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二)价格型工具的传导机制
图2是价格型工具的传导机制图,央行通过对汇率和利率的调整,影响资本的价格,资本价格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成本,各微观主体通过成本收益比较,对投资、消费进行决策,从而影响投资、消费的规模,最终影响产出、通胀和就业等宏观经济运行。
(三)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的传导机制的不同
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具有不同的传导机制过程。表1简单对比了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传导机制的不同点。
1.调控中介目标不同。无论是数量型工具还是价格型工具,最终目的都是影响宏观经济运行。在我国,最终目标就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但是货币政策很难直接盯住最终目标,这时央行需要盯住中介目标,中介目标主要包括货币供应量和资产价格,数量型工具顾名思义,目的就是调节货币的数量,通过调整市场中可贷货币量来影响经济进一步的运行。价格型工具顾名思义就是盯住价格,这里指资金的价格,使用资金的价格就是利率。价格型工具通过对资金价格的影响使得微观主体考虑到资金成本之后,改变原有的消费、投资决策,从而进一步影响宏观经济。
2.调整对象不同。数量型工具直接调整货币的供应量,通过对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等方式直接向市场投放或收缩货币量。价格型工具通过利率或汇率的调整,先影响资金的价格,微观主体根据资金成本,重新核算对货币的需求,成本上升,投资消费下降,导致货币需求量下降。因此,数量型工具是直接调控货币的供应量,价格型工具是间接地影响货币的需求量,从这个角度来讲,价格型工具的不确定性更多一些,数量型工具对货币数量的影响更确定。
3.作用目标主体不同。数量型工具要发挥作用,要依靠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在央行采用数量型工具时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甚至影响到调控的效果。数量型工具比如说存款准备金率,央行调高或调低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就相应地减少或增加,商业银行再结合对经济的预期和对申请贷款者实力的考察,进行资金的借贷,从而进一步影响宏观经济。由此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作用是很大的,尤其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业务时,有可能和央行的调控目标不一致,会对央行最终的调控目标产生影响。价格型工具要想发挥作用,微观主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居民甚至政府都会影响价格型工具的最终效果。价格型工具首先影响的是资金的价格,但关键环节是微观主体要根据资金成本的变化对成本收益进行再判断,从而做出对投资、消费新的决策。
基于传导机制分析两种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效果
(一)数量型工具传导机制及我国数量型工具有效性分析
如图1所示,数量型工具首先影响货币供应量,使得银行的可贷资本发生变化,银行再将这些资本贷出,从而影响整个经济。数量型工具传导机制是影响我国数量型工具的使用效果的关键因素。通过分析数量型工具传导机制,数量型工具具有以下影响:
1.数量型工具有助于减缓通胀。数量型工具的特点是直接控制货币的供应量,可以有效地减少货币的数量,从而影响宏观经济。尤其是在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下,采用数量型工具进行收缩,可以有效地吸收多余的资金,以稳定市场,减少通胀压力。
2.数量型工具对产出影响较温和,但存在公平问题。一般而言,数量型工具的刺激较为温和。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微观主体的资金成本不变,数量型工具直接调节的是商业银行的可贷资本,直接影响市场中的货币数量。因此在成本收益不变的情况下,贷款者竞争的是拿到货币量的可能性和数量。一般而言,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可贷资金增加,投资、消费需求增加,产出就增加。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可贷资金下降,需求也相应地下降,产出减少。但现实中数量型工具似乎对产出的作用并不明显,这可能与央行和商业银行的目标不一致有关。
数量型工具使用过程中,商业银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央行对货币量的控制是通过商业银行发生作用,最终的效果也有赖于商业银行的操作。但央行与商业银行的目标并不一致,央行目标是调控经济,商业银行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还要兼顾资产的安全。当经济过度繁荣时,央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减少,但商业银行的贷款冲动还是很大的,商业银行一般还有一定比例的超额准备金,商业银行依然积极地往外贷款,贷款数目减少的情况下,银行优先将资金贷给国企,政府由于和银行的关系密切,也比较容易获得贷款,反倒是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贷款难度急剧提高。当经济衰退的时候,央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银行可贷资金增加,但由于经济情势不被看好,即使商业银行有较多的资金可贷,也会更关注资金的安全状况,仍然偏好将资金贷给国有大型企业。但经济衰退时,资金链最紧张的就是私营企业、中小企业,由于商业银行的歧视,他们很难从商业银行得到足够的贷款。因此由于央行与商业银行的行为不一致,导致数量型工具调控经济时效果下降。
3.对冲外汇缺口作用明显。我国资本市场没有完全开放,汇率没有实行自由浮动,由于外汇储备的持续增加导致基础货币被动投放。资金的被动增加对我国通胀带来很大压力,这部分资金需要及时对冲。数量型工具尤其是存款准备金率在对冲外汇储备上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公开市场操作的资金量比较小,而利率调控货币量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开市场操作和利率都不能很好地承担对冲外汇占款的责任,因此对冲外汇占款的压力就落在存款准备金率上。由于外汇制度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未来很长时间还需要动用数量型工具,这也部分解释了我国经常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原因。
4.数量型工具对市场化要求低。由于金融市场不完善,利率的方法对经济的刺激比较不确定,且利率的方法对各个行业冲击不一样,相对而言,数量型的工具比较好控制,预期也比较准确,对市场化的要求比价格型工具要低,因此比较适合我国。
(二)价格型工具传导机制及我国价格型工具有效性分析
如图2所示,与数量型工具相比,价格型工具并没有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数量,价格型工具影响的是贷款的成本,利率上升时,微观主体面临的贷款成本上升,需要重新进行成本收益核算,这将导致投资、消费的下降,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变化。因此价格型货币工具先是影响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投资、消费决策,然后才进一步影响货币需求,因此价格型工具具有间接性的特点。
1.可能加剧通胀,不确定性较大。价格型工具能否抑制通胀存在很大争议,价格型工具对通胀的控制具有间接性特点,价格型工具只能通过影响企业和居民的资金成本来影响他们的投资、消费决策,从而影响对货币的需求。因此,价格型工具不能直接控制货币的需求量,只能通过间接诱导微观主体减少对货币的需求。这种间接的诱导导致利率调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还会加剧通货膨胀。当微观主体能够承受利率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时,他们就不会减少投资、消费,货币需求就不会下降;反之,当微观主体没有办法承受成本带来的压力时,微观主体才会考虑减少投资和消费,减少对货币的需求。如果利率政策使用不当的话,利率上升甚至导致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如果企业有能力将成本的上涨全部转嫁给消费者,也就是成本上涨全部转化为商品价格的上涨,价格调控只会带来通货膨胀,这对于很多垄断企业是很容易做到的。随着垄断程度的上升,企业转嫁成本的能力就越强。因此,利率要想发挥作用,对市场化的要求更高一些。
2.调节产出的作用不显著。价格型工具调节产出不确定也很大。价格型工具是通过影响微观主体的收益成本的比较,进而影响他们对投资和消费的决策,进而对投资和消费的规模发生影响,从而最终影响产出的变化。央行的目标是在稳定通胀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发展。但在实际经济中,我国长期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由于担心利率过快上涨会伤害实体经济,央行提升利率的频率不多,幅度也不大。我国各行业的利润率普遍比较高,投资的收益率远远大于资金的成本,因此利率的微调不会影响投资的规模,也不会导致产出的大幅变化。
3.微观主体受影响范围广泛,但公平性增强。从价格型工具的传导机制来看,价格型工具影响到的主体更广泛。利率的变动对企业、政府、商业银行和消费者均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利率的变动会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央行不得不权衡利弊、谨慎行事。如果利率大幅上调,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加重,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居民还贷压力加大。因此,利率的上涨对很多微观主体都产生影响,央行在考虑使用价格型工具时都比较慎重。但价格型工具也有自身的好处,相对于数量型工具,国企和私企在争抢贷款数量方面处于劣势,但提高利率的方法使得国企和私企同时面临成本上涨的问题,相对而言,要更公平一些。
总之,两种货币政策工具传导机制各有自身的特点,导致两种货币工具调控的效果也不尽相同。这也为央行进行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提供了机会和依据。由于金融发展情况、经济发展目标、客观经济状况、央行决策习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每个国家货币政策工具选择不完全相同。而且一个国家不同时期货币工具选择也不相同,因此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和使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国应当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对货币工具进行选择和组合,以期更好地调控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伟,朱永行,王宇雯.中国货币政策工具选择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11(8)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布置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和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假如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功能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和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探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探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有关宏观调控的探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熟悉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布置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和边界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和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布置(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新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布置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功能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布置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布置和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布置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靠等新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新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布置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新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布置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新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
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功能的熟悉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布置。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布置,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功能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靠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布置和外生的制度布置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布置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和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假如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布置。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布置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布置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重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重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布置,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预备金率、恢复中心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有关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功能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假如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策略。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新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和政府的双重依靠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
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和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假如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和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心银行和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和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和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和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和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布置,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布置,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和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布置,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功能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功能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功能,其关键的新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新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布置,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靠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和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和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
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和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yy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新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和外生布置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重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新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新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和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功能(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有关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索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新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和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和体制收缩的矛盾。假如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布置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和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和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非凡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yy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布置,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假如到此为止,则很轻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布置,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新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假如宏观调控功能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新问题;假如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新问题,内生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
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有关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和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有关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新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新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yy,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新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有关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和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新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功能,此时假如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和重视财政政策功能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
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四周,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有关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四周。新凯恩斯主义有关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和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四周。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假如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假如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熟悉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假如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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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功能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和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有关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和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布置,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功能对象和目标。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功能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熟悉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熟悉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的功能。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布置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和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和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布置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功能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布置。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假如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功能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功能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和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假如依据功能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新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功能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的
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布置(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新问题严重,政府布置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向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和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假如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布置,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假如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新问题主要是结构新问题,但结构新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新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有关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和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假如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非凡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新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索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布置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
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熟悉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功能。然而,现实结果和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索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新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探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假如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非凡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有关长期经济增长要依靠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布置的功能,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和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布置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楚的熟悉。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布置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新问题上的熟悉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新问题的基本熟悉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假如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布置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非凡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布置。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功能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新问题。
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市场调控机制,其功能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差异性;调控信号是包括工资、利率、产权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和产品价格等在内的一系列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信号;调控方式是各微观经济主体在获利目标的驱动下,根据变动着的价格信号所提供的市场供求信息,对自身经济活动作出调整,进而引起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简言之,市场调控机制功能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相互依存、相互功能、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所表现出的整体的合目的性。从这种意义上说,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由于价格信号所提供的供求信息往往是即时信息、短期信息,便决定了市场机制对经济生活的调控结果具有即时均衡、短期均衡的性质。
政府调控机制,其功能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共同性、一致性;调控信号是政府、各级经济管理部门非凡是计划部门发出的各项行政指令和法律部门的各种法律条文;调控方式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出于对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认可和维护,按照政府部门的指令、指向及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进而引起各种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政府是作为一个凌驾于一切微观经济活动之上的国民经济总体利益的代表者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协调和控制,因而政府调控机制不是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而是一种外在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非自我调控机制。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使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则必然离不开事先设定的调控目标。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政府调控是一种事先的自觉调控。由于政府调控目标是事先设定的,这一目标不过是作为调控主体的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及其长期变动趋向的猜测和自觉意识的外化,故政府调控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长期调控,而非即时调控、短期调控。
市场调控机制本质上是各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依存、相互功能、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经济资源宏观配置均衡是这种机制运作的必然结果,因此,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和生俱来的,其存在的必然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政府调控机制,虽然伴随着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和市场调控机制的完善,政府对经济生活的调控功能曾一度减弱,并退居为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但不能由此得出市场调控机制可完全替代政府调控机制的结论。历史的辩证法是:伴随着商品经济更高阶段的发展,市场调控机制的缺陷、局限性正在充分地暴露出来,而政府调控机制得以发挥功能所必需的条件和手段却日趋成熟。人类的经济生活正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的补充,从而实现二者有机的辩证的融合。二者的相互补充性,也就是二者的非相互替代性。从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二者功能的最终结果看,二者都是实现经济资源宏观优化配置的方式、手段,故表明二者又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不可替代性,才决定现代经济的调控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也正是因为两种调控机制具有可替代性,才存在一个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和配置新问题。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不可能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选择,而只能是二者不同组合的选择。
二、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和配置的标准
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依据的标准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必然存在差异。我国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推崇政府调控机制,贬低市场调控机制,其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对经济调控机制的评价和选择,依据的不是经济标准,而是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认为市场调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有悖于广大劳动阶层的利益,故必须摒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人们逐渐熟悉到,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符合经济的本性及其发展要求,依据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的做法是不足取的。由此人们开始从对经济发展利弊得失分析的角度去寻找选择经济调控机制的依据。这种做法显然是正确的。但由于这种利弊得失的分析尚停留在定性分析层次,未能深入到定量分析层次,故仍难为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提供科学明晰的依据。
笔者认为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和合理配置的依据,只能从经济调控活动相关的成本和收益量的对比分析中去寻找。人们要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以获得尽可能高的宏观经济效率。由经济调控活动所带来的宏观经济效率的提高,可视为是经济调控活动的产出或收益。进行任何经济调控活动,都要有一定的投入,这种投入是为获得经济调控收益而支付的经济调控成本。经济调控收益扣除经济调控成本后的余额,即为经济调控净收益。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和合理配置的实质,就在于找到一种经济调控机制组合,通过其运行,使所获得的经济调控净收益最大。
为了进行经济调控成本和收益分析,有必要引进市场调控成本和政府调控成本、市场调控收益和政府调控收益、等调控成本线和等调控收益线三对范畴。
市场调控成本,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市场调控机制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功能,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不过是这种相互功能的结果,因而市场调控成本必然包括各微观经济主体间的交易成本(比如纯粹流通费用、信息费用和契约费用等)和市场调控损失(比如由信息的不完备性、短期性和调控时滞的存在所造成的经济波动性损失,由市场的过度竞争所导致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等)。
政府调控成本,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政府调控活动是一种通过行政指令而实施的调控活动。就某一调控活动的全过程而言,政府调控成本包括指令的拟定和费用;指令的传递和接收费用;对指令执行的监督、协调控制和激励费用;指令执行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费用四大部分。政府调控成本还应包括政府调控损失,比如由于政府官员的主观原因或决策信息的不完备而错误指令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或不能正确地被理解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的强制性而对指令执行者创造性、主动性的抑制所造成的经济效率的损失等等。市场调控收益,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政府调控收益,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市场调控成本和政府调控成本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成本。在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成本和政府调控成本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就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市场调
控成本、政府调控成本分别和市场调控力度、政府调控力度正相关,故市场调控成本和政府调控成本的此消彼长,便意味着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此消彼长。假设总调控成本为E,市场调控力度为X,为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a,政府调控力度为Y,为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b,则Z=aXbY。等调控成本线就是Z=aXbY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投影,亦即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前提下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不同组合的轨迹。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可以有无数条互相平行的等调控成本线,等调控成本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高;反之,等调控成本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低。
市场调控收益和政府调控收益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收益,即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综合运行对经济调控总目标实现所作的贡献。等调控收益线,就是在总调控收益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不同组合点的轨迹。经验事实表明,市场调控收益(或政府调控收益)和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呈非线性相关变动。具体说来,随着市场调控力度增强(在经济总调控力度既定的情况下意味着政府调控力度减弱),其边际市场调控收益递减(边际政府调控收益递增);反之亦然。故此,等调控收益线是一条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且凸向原点的曲线。这条曲线的斜率-family:"TimesNewRoman"">ΔY-family:"TimesNewRoman"">ΔXΔY表示政府调控力度增量,-family:"TimesNewRoman"">ΔX表示市场调控力度增量)是处处不相等的。它表明对应于不同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组合,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具有不同的相互替代率。随着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的增强,单位市场调控力度可替代的政府调控力度(或单位政府调控力度可替代的市场调控力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大);反之亦然。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同样可以有无数条互不相交的等调控收益线。等调控收益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收益越高;反之,等调控收益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收益越低。
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的目的,在于确定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所谓最佳组合,或者是可使获得等量调控收益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最小,或者是可使支付等量调控成本所获得的总调控收益最大。根据等调控成本线和等调控收益线的关系,可找到这一最佳组合点。经济调控目标一经确定,所要获得的调控收益值及等调控收益线也就随之确定。这条等调控收益线必然和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的无数条等调控成本线中的一条相切,其切点就是使既定经济调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见图3)。
在图3中,R为等调控收益线,它和等调控成本线C1、C2分别相切和相交。E2和E1点由于位于同一条等调控收益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均能实现所设定的调控目标,但E2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无疑高于E1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E3和E1点由于位于同一等调控成本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是相等的,但E3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却低于E1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唯有等调控收益线R和等调控成本线C1的切点E1所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组合,才是以最低的调控总成本实现预定的调控目标的最佳点。设市场的边际调控成本和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m和MRm,政府的边际调控成本和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G和MRG,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m,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G,总调控成本为C,则最佳组合点E1满足下列条件:ACmXACGY=CMRmMCm=MRGMCG线性也就是说,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点是在总调控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增加支出一单位货币所获得市场调控收益和政府调控收益相等的点。
在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时,应该注重由于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因其自身的性质和所依存的环境条件的不同,对同一力度的市场调控或政府调控,往往会作出不同的反应。换言之,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的等调控成本线和等调控收益线是各不相同的,进而两种调控机制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也是各不相同的。有鉴于此,在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功能的利弊得失进行评价和对其组合作出选择时,切忌一概而论,而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同类型经济活动的不同发展阶段作出具体分析。
三、几点结论
1相对现代经济活动而言,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是两种既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又不可完全相互替代的经济调控机制,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就不是一种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互斥选择,而只能是对二者调控力度最佳组合点的确定。
2无论是市场调控机制,还是政府调控机制,都有其利弊得失。它们既不是只获益无需支付成本代价的,也不是只有成本代价而无益处的。因而,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应树立经济观念,严格遵循经济合理性原则,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选择的依据只能是使达到既定的调控目标所付出的成本代价最小,或支出既定的成本代价所获得的调控收益最大”。背弃经济合理性原则是不科学,不足取的。
宏观调控是认识与运用经济规律的生动实践
面对近年房价疯涨和房地产投资过热,中央及时调控,采取“管严土地,看紧信贷”等宏观调控措施。*年又出台一系列旨在稳定价格的调控政策,有效抑制了房价涨幅,今年全国房价平稳,房价涨幅逐季回落,一季度上涨幅度是12.5%,二季度涨幅是10.1%,而一到三季度涨幅是8.8%。房地产市场正朝着遏制盲目投资、引导合理消费、稳定住房价格的预期方向发展。
房地产只是宏观调控的领域之一,中央还对经济运行中投资增长过快、某些产业局部过热、煤电油运形成瓶颈等问题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使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低水平扩张势头得到抑制,煤电油运和农业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投资得到加强。
不少经济学家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成功实践,不仅使我们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增强了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本领,而且使我们得到一些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新的经验和启示:坚持把又快又好发展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把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原则;坚持把着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式;坚持把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实现总量平衡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制度经济学也正在取得突破
一些经济学家指出,长期以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政府作为一个“理性人”,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特殊主体;另一方面,政府又是居于市场经济之上的“驾驭者”和“调控者”。该怎样确定政府的职能呢?伴随经济实践和经济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经济学界形成以下共识——政府主要提供公共产品,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这类深层次的制度问题,在*年开始逐个突破。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人们越来越注重从制度的角度来深入思考中国的改革和发展。制度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首要因素,市场机制固然可以通过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要素在部门间、地区间等的流动来调节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市场机制在本质上并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主要管效率、政府主要管公平”制度建设已成为学界的共识。
在制度改革中,政府职能改革、企业改革和财税金融改革将成为三大主要方向。今后的改革将更强调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强调将改革的措施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微观经济学全方位开花
*年还被称为“中国股市改革年”,受人瞩目的股权分置改革终于启动,以股改为代表,政府频出新策,力促投资者对股改在总量、时间、价格等方面形成稳定预期。除此之外,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迈向真正有弹性和可浮动的汇率制度方面走出了关键性的一步。这些生动的改革经验正在丰富中国社会主义金融学的内容。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稳定增长平台,经济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宏观经济基本态势较好,为加快各项关键性改革提供了宽松的经济环境。在这样的有利时刻,我国关键领域的改革攻坚力度正在加大,用改革的办法克服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弊端,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改革经验又将成为微观经济学的经典素材。
我们也看到,经济学界开始更多地研究企业、城市居民、农户等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金融学、财政学、税务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和劳动经济学等学科,构成了一个内容丰富、体系庞大的学科群。
经济学是一门经验性、解释性的科学,也是一门经世致用之学。当代中国经济学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分析支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经济关系、运行机制、调控机制,探寻其中的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因此正在变得丰富而有深度,中国人对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因此正在不断深化。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稳定增长平台,经济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宏观经济基本态势较好,为加快各项关键性改革提供了宽松的经济环境。在这样的有利时刻,我国关键领域的改革攻坚力度正在加大,用改革的办法克服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弊端,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增强经济
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改革经验又将成为微观经济学的经典素材。
关键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问题;应对措施
党的十八召开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建设,完善并处理职能转型中出现的问题,以促进经济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的国情,也体现出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成熟性,仍需在诸多方面进行改善。而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是促使经济市场不断发展、不断成熟的力量之源,并需要在发掘中,不断推进职能转型,克服一切困难,争取最终的胜利。
一、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意义
1.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求
深化体制改革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而经济体制改革又是体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30余年,我国经济体制在实践中不断的改革,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无法满足市场体系的建设需求,特别是政府管理职能转变跟进不了政府机构改革。因此,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抓好宏观调控,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面向于市场主体服务,进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2.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内在需求
在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下,我国经济市场化呈现大规模发展的局面,对于宏观调控改革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关键内容。在稳步发挥好市场机制的前提下,牢牢立足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这一改革中心,从根本上强化政府的决策与执行机制,从本质上重塑市场与政府的良好关系,进而形成两者和谐的互动。
3.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求
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稳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需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为中心,促使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非常凸显民意、民生等问题,切实做到经济发展为民谋福祉,社会发展促和谐的良好前景。因此,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主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完善服务管理体系等,以更好的承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责任。
二、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近年来,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加快,政府职能正逐步面向于宏观调控、市场秩序的监督与维护等领域。在体制转轨的环境下,我国应该充分立足国情、审视国际大背景,努力创造出适合国情、有利发展的中国特色道路。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二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1.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国民经济的两个方面就是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宏观经济是国民经济总况以及其影响因素,且两者之间有着联系,即宏观经济要以微观经济活动为基础,而宏观经济又极大地影响微观经济活动的开展。在市场经济发展至发达阶段,促使各行业各部门形成依赖关系,并在形成有机整体时,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协调管理产生作用。
2.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微观经济是国民经济中,以个体经济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一类是消费者,另一类就是商品和供应者。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主要面向于农业、工业等领域的个人和企业的管理。其实,微观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关系着整个国民经济活动。政府在微观经济的管理中,应该开放搞活,促使国民经济焕发出朝气。同时,政府要基于法律法规,对经济个体的决策进行相关的约束和限制,以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给微观经济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三、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政府的行动指南,强调政府职能管理的科学转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政府职能转型是新时期我国发展的需求,也是深化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实际来看,关于政府职能的政策主要体现于:(1)把强化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作为政府经济管理的重要任务。深切关注影响经济全局性发展的问题,研究判断国际环境变化,秉承“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原则,制定符合国情、有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鲜明的战略、任务以及产业政策,促使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2)减少行政审批。精简制度,落实办事效率是职能转变的要求。切实把冗长的审批事项“瘦下去”,才能集中政府精力,大力搞好经济建设等重要工作;(3)对于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切实做到“规范化、明主化、科学化”。正确而完善的决策离不开大量的信息,以及丰富的知识,这就需要逐步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符、体现与时俱进的制度。
就目前而言,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经济管理重心发生转移。改革30余年的风雨兼程,我国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与制度。在进入发展新阶段中,我国政府经济管理重心发生了转移,做出了较大幅度思维调整。牢牢坚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府经济管理重心,是关切大局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狠抓。
其次,经济管理职能方式的转变。对于该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行政手段的转变。由以经济手段为主向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转变,表现出更加全面而有效的一面;(2)管理已有微观向宏观转变。权力的合理分配,把本属于企业而被政府行驶的权力,归还于企业,并切实强化企业的自;(3)市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由以往“排斥市场、重计划”向“市场与计划相结合的方向转变。
四、落实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的若干措施
1.重构法制基础,确立现代行政管理理念
(1)确立现代行政管理理念
观念的转变与秉持是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定的关键,特别是秉持“有限性”挂念,切实收缩社会领域原有的侵犯性权利。态度决定一切,政府工作人员要保持好良好的工作态度,做到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并收缩可能发生或已发生作用的权力。政府部门设定行政权力要合法,并有着具体的要求。同时,行政权力的行使是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接受司法、社会等的监督与制约。对于民主决策,要对社会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做到管理“到位”。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应该秉承“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不断地完善制度建设。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是信用,且完善的信用制度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但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是以行政管理的信用为重点,这就需要政府做好诚信的表率工作。而对于行政决策,要强化决策的监督,同步完善决策监督机制与制度,明确好监督内容、对象、方式、程序等。
(2)重构法律基础
法律制度需要体现针对性,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需求。在重构法律基础中,要对市场主体资格制度进行确认,并在保护财产权制度的同时,切实维护好合同自由制度。国家对市场的干预是有限度的,于是政府适度干预制度,稳步健全社会保障等制度。
(3)定位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牢牢依据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型,特别是政府经济职能的方式转变。在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中,其定位的落脚点应该是强化宏观经济的管理与调控,严格制定完善的市场规则,以及组织好生产公共产品,进而为开放型的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
2.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的途径
(1)弱化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其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政府权力支配社会的格局形成了作用力,改变了原有格局。所以,进一步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权力模式上,改变政府一手承办的局面,如政府统一配置、计划人财物的模式,进而促使政府的经济权力变为有限性。同时,要弱化政府对微观的经济干预职能,政府干预的合理性,是在市场局面失灵的领域。并且,要把政企分开,特别是政企责任的分开,需要明确分离企业与政府间的职能,以充分发挥各方权利。
(2)强化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来看,我国市场化进程处于初期阶段,是体制转型期的大国。所以,在面对市场经济的考验、融入国际经济的契机下,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帮助与扶持。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要切实落实到三个方面:①发挥好平衡协调的职能;②做好战略引导职能;③起到保护的职能作用,这样才能确保经济市场的又快又好发展。
(3)区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权限
坚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领导,地方做好积极主动的配合工作。在工作中,要以“维护中央权力、尊重地方利益”为原则,积极寻找中央与地方发展的利益平衡点,以深化中央与地方职能权限的明确,促进双方关系朝“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切实发挥好第三部门的协同与沟通作用
对于第三部门,其实是相对于第一部门政府组织与第二部门企业组织而言的,可以起到协调与沟通的作用。同时,第三部门是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是现代社会体系中的重要元素。第三部门的兴起和发展,是对于经济市场政治民主化的集中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求。
五、结束语
我国持续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发挥,为经济市场的发展、成熟注入了力量。当前,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仍存在诸多的问题,表现出不成熟、不完善的一面。而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又是深化经济市场体制、健全市场体制的需求。所以,要落实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型,为经济市场又快又好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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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康 汝:政府机构如何发挥经济管理职能[J].财经界(学术版),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