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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统筹能力
期刊的创办和运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有高质量的内容来吸引读者,又需要通过有效的发行使其具有传播能力。还要通过强有力的经营来使得传播功能转化为真金白银,当然也需要出众的管理能力来协调各种关系和矛盾,而这都需要高素质的发行人来完成,错综复杂的任务要求发行人具备很强的统筹能力。
市场中创办常常不足1年就夭折的期刊或者创办多年仍然在死亡线上挣扎的期刊,失败的主要原因就在缺乏一个真正的发行人。有些期刊的社长只是高级采编人员。过于关注内容而不注重读者和经营。导致缺乏适应读者和市场的能力:更缺乏支持长远发展的经营能力;而另外一些期刊的社长只是高级的广告业务员,往往追求一时之利。采取杀鸡取卵式的经营模式,片面关注广告经营而不注重内容的建设,导致短期成长迅速,而缺乏长远的发展能力。
期刊市场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充分证明,成功的首要关键在于找到一个具有很强统筹能力的发行人。
团队的执行能力
一本期刊的创刊与运作需要完成如下几类工作:一是通过市场调研。对读者和广告主进行选择;二是市场定位和编辑方针的定位;三是采编经营管理团队的构建;四是采编栏目和内容的设计;五是项目计划书的撰写:六是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七是正常经营和运作。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工作千头万绪,不仅需要一个高效的团队,更需要这个团队有很强的执行能力。否则就会使项目“千里大堤溃于蚁穴”。市场实践中。很多创意很好的项目却输得惨不忍睹。其主要原因缺乏实际的执行力。笔者曾经遇到过很多很有才华的人才,他们有很好的想法和构想。但是由于自己缺乏执行力,而且缺少有执行能力的团队,导致良好的创意成为空中楼阁,难以落地。所以,如果发行人自己缺乏执行能力。一定要找一个具有很强执行能力的团队来辅助自己。
选择读者的能力
期刊可以分为依靠发行就能盈利的和发行亏损的。前者的主要代表有《读者》、《知音》和大量的学生辅导类杂志。对于这类杂志关键在于读者选择的宽度,即要满足最小限度的读者数量,在此基础之上的读者数量越多越好。绝大多数的商业类期刊都属于后一类型,如《时尚》、《瑞丽》、《体育画报》等等。对于后者来说,由于发行是亏本的,因此,必须要选择好读者的宽度和窄度,同时实现精准的有效发行。
在读者选择的宽度方面,要根据市场调研结果,选择一个细分市场,这个市场能够满足一本期刊发行的基本读者数量,如果市场的读者数量少于广告主对于期刊的基本发行量要求,就很难获得广告的投放。在读者选择的窄度方面,就是要在市场宽度里精选优质读者,通过有效的发行技术来实现“最少的读者、最佳的效果”的目的。否则,发行数量过多,就会使期刊背上沉重的成本压力。
从目前市场实践来看,一本期刊的读者宽度能够达到500万就足够了,而读者窄度要达到5万份以上。
广告主的甄选能力
对于商业性期刊来说,其主要收入来源和利润来源都是广告,如果一本期刊不能得到广告主的青睐。或者选择的就是根本没有广告投放的市场,那这个期刊根本没有创办的必要。
期刊创办的正常流程是根据广告主需求选择读者,再根据读者需求来倒推市场定位和编辑定位。一本期刊的基本运营,需要一定量的广告收入来支撑,因此,在创办期刊时,必须要计算该类市场广告市场的规模、市场潜力以及竞争对手的影响。
在进行广告主的选择时,首先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就是该行业的广告需求弹性系数,另外一个是否能够提高和维护广告主的品牌价值。对于前一个因素,珠宝类、高级化妆品等奢侈品的弹性系数一般较高,广告主更愿意投放广告,而像空气、水、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弹性系数就较低。因此,创办一家时尚类期刊就更容易成功,而创办一家食盐类期刊就没有成功的可能性。至于后一个因素,一般说来。期刊主要承载的多是品牌和商业广告,而品牌广告尤其看重自身品牌价值的提升和维护,对于品牌来说,一旦失手就会损失惨重,所以品牌和商业广告一般会选择品位较高的期刊上去投放广告,而很少选择在娱乐类和八卦类的期刊上投放广告。这也导致很多娱乐类和八卦类的期刊“叫好不叫座”,广告和发行量的比例失调。
准确市场定位的能力
进行市场定位时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创办何种类型的期刊?是时政类、人物类、时尚类还是商业类,不同的期刊需要不同类型的内容和人员构成;二是按照何种标准来划分读者?是按照社会经济地位标准还是生活方式标准。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难以捉摸和极其不稳定。以社会经济地位来划分已经不能很好地概括读者和受众的需求,更谈不上对媒体进行精准的定位。而以生活方式来划分读者就能够很好地概括读者和受众的真正需求,并进而进行精准的定位。从中国期刊的实践来看,以生活方式为标准来划分读者的媒体,取得成功的可能性更高,如《财经》杂志是以关注商业的生活方式来划分读者;《时尚》和《瑞丽》杂志也是以读者的生活方式为标准的,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一旦期刊的市场定位清晰了,并确定了科学合理的编辑方针后,把编辑方针落实到具体内容上的能力就至关重要。有的期刊的市场定位不可谓不准,但是由于从实质到表现上的落实能力缺乏,导致呈现给读者的具体内容惨不忍睹,更谈不上吸引读者了。
要把编辑方针切实落实到具体内容上一般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一是根据市场定位确定编辑方针:二是根据编辑方针和市场地位确立主要栏目;三是根据栏目设置精选相关内容:四是根据编辑方针和内容选择相适合的采编团队;五是建立健全各项采编管理制度。
重大选题的策划能力
报纸更侧重于信息量,而期刊更关注信息的质,因此,报纸的成功依靠大容量和分叠的技术,而期刊的成功要依靠重大选题的策划能力。
期刊进行重大选题的策划是由其特性决定的:一是期刊是针对特定的读者发行的,要满足读者的某一方面的需求;二是读者选择期刊的页码不多,信息量也不是很大,读者一般采取精读的方式来阅读,自然对信息的质量要求就很高。
办期刊和办报纸的主要区别就是重大选题的策划能力,成功的期刊莫不具有出色的重大选题策划能力,短短的三年时间内已经成为人物类周刊状元的《南方人物周刊》就具有很强的重大选题策划能力,每一期都会有一个重大选题。而且每一个选题所占的篇幅都超过了总页码的20%。
多种经营的能力
在当前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广告的单一盈利模式存在巨大的风险,期刊要想科学发展必须拓展经营方式,具备多种经营的能力。
目前,期刊的多种经营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拓展相关产业链条,如《瑞丽》进入模特经纪行业;二是帮助企业办内刊,由于内刊对版式和纸张质量要求较高,和期刊的要求更为相近,因此,期刊帮助企业办内刊有更大的优势,《南都周刊》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尝试和经验:三是举办大型活动,《财经》杂志是这方面的翘楚:四是进入新媒体。如《读者》、《财经》等杂志都自己办了网站。
活动策划的能力
活动是任何一个新办媒体的必杀技,期刊更不例外。纵观任何一本成功的期刊,都充满了创新精神和众多的策划活动。当然,活动策划要打组合拳,包括采编策划、广告策划和发行策划。在活动策划方面,《体育画报》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和学习。
精准的发行能力
关键词:变电检修技术;变电检修流程;流程优化;变电站;电力设备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M7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2-0134-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2.064
现如今人们对于用电的各种要求逐渐提高,使我国的电力事业逐渐发展起来,现如今家电逐渐增多,电量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大,保证用电最基本的内容就是变电站的安全,在整体运营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要想使变电检修技术不断创新,需要检测设备安全,使电网可以达到最佳的状态,这样一来用电才会达到安全和可靠,当今业内人士已经开始重视这个方面,利用可靠的检修,可以使设备的运营能力得到提高,使电力企业更加稳定,形成良好的格局,升级优化电力系统的发展。
1 变电常见问题分析
1.1 变压器的常见问题分析
变压器主要是利用电磁感应,从而改变电压,使其变成交流电压,通过硬件装置,达到应用的目的。变压器自身具有丰富的构件,具有强大的应用功能。如果变压器出现问题,对于整个供电网的运营都会起到影响,如果变压器出现异响后,说明变压器已经出现问题,对于三相负载的平衡性和变压器的引线部分都要进行查看。变压器自身的负荷如果突然得到增大,那么其负荷就会出现过量的情况。变压器的个别开关出现故障,主要是因为接触不良而导致的,烧坏触头或者对地放电等。如果变压器出现引线故障,主要是因为没有有效的连接变压器引线和接线柱,出现松动。
1.2 隔离开关的常见问题分析
在电路当中,隔离开关主要发挥的就是隔离的作用,利用无灭弧能力,即使没有负荷电流,也会产生分电路和合电路。检修各类电气的时候,针对隔离开关问题,通常情况下就是隔离开关载流回路超过自身的负荷,出现过热的情况。主要是在接头和线桩的位置发生这类问题,因为载流的接触面比较小,无法及时地散出更多的热量,载流回路出现过热的情况。
1.3 互感器的常见问题分析
互感器具有十分强大的功能,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转化高电压和大电流,使其变成低电压,从而达到具体的供电需要,利用小电流,可以使供电的安全性得到保证,这样一来,测量仪表和保护设备等都会变得更加标准。利用互感器可以使高电压系统得到隔离,对于设备和人身安全形成保证。互感器很容易就会受潮,局部经常会出现放电损坏的情况,这样就会直接损坏互感器。受潮是因为自身缺乏密封性,互感器出现局部放电的情况,主要是因为U型卡过紧,使绝缘保护功能出现变形的情况,使电压出现性质的改变,局部出现放电的情况。
2 变电检修技术
2.1 设备状态监测
检修变电站的时候,涉及的方面很多,具有非常复杂的内容,因此检修的过程也是非常麻烦的,涉及到电气设备状态和电机局部的放电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不同的电力设备,自身具有不同的结构,工作原理也具有很大的差别,这样一来,电气设备监测项目也就具备不同的特征。电气设备的操作是不同的,但是自身的原理具有相通性,需要利用不同的传感器,形成电信被测信号,抽取到结构,进行有效的转换,最后形成的信号可以进行有效的识别,利用电缆进行传输,检测仪器可以接收到信号。近些年科技不断发展,现代变电站电气设备检测装置也逐渐实现智能化和自踊,应用信息处理技术使检测的效率得到提高,建立数字测量系统,可以采取云处理的方式,充分利用数字滤波采集的装置,有效地转换被测的信号。
2.2 设备的故障诊断
诊断设备故障的过程中,需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预先检测设备,发挥预防的作用。针对比较诊断法,利用的就是射线和噪音以及振动等各种技术,测算各种单项,从而比对各种相关的参数,如果结果和参数具有很大的差距,那么设备就存在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如果差距不大,那么设备就处于正常的状态。综合诊断法这种检测比较全面和系统,仔细地对比诊断参数和相关的数据,对于诊断前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仔细的对比,通过比较,可以找到异常之处,从而得到真实的参数。
3 变电检修流程优化的意义
3.1 提高工作效率
当前用户对于电能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电网发展的速度也逐渐得到提高,电力设备的数量也快速增加,但是变电检修工作的人数并没有因此得到增加。这样一来,变电检修人员的工作量就会增加,当前电力系统实现自动化,实现了红外检测和带电检测,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当前变电设备的检修工作,主要就是定期进行检修,增加了工作量,那么检修质量就会得到降低或者经常出现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使电力设备运行的可靠性降低,增加了自身的运行成本。优化检修流程,使检修质量得到保证,自身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使成本得到降低。
3.2 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针对农村的电网,和城市的电网进行比较,缺乏一定的供电可靠性。农村经常会出现用户停电的行为,主要是因为配电线路出现掉闸的情况,或者正在检修或者计划检修电力设备故障。当前我国的变电检修的管理,通常情况下还是处于定期检修层面,并没有实现状态检修,要想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就要使变电检修的管理模式得到改善,使检修的流程得到有效的优化。
4 变电检修流程优化研究
4.1 变电检修流程优化的内涵
优化变电检修流程具有十分宽泛的内容,具有很强的复杂性和综合性,需要记录和整理检修方法,还要分析判断,并且实现科学地处理整个系统的工作,需要牢牢掌握完善技术。从业人员在检修的过程中,上述内容可以发挥出指导作用,可以及时的完善牵引流程的优化。针对当前的流程优化,主要包括检修计划和预检修的申请和审批以及检修的实际操作。
4.2 将检修流程进行规范
优化检修流程,需要在技术方面给予支撑和控制,检修流程优化的原理,就是在检修进度和安全表达过程中应用网络结构图。提出网络计划,检修单位需要牢牢掌握相关的信息,做到统筹全局。除此以外,优化检修流程,需要给予严格的监督,从而进行科学的管控。
4.3 检修流程将工序进行优化
当今社会现代技术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在各行各业中开始应用信息技术。检修流程优化开始利用再造技术的优化,这种技术的原理是及时利用系统输入和系统输出,可以取得良好的处理效果。利用检修流程优化,可以使变电检修的工作方式得到有效的改善,使工作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4.4 运用网络计划技术将工作流程进行规范
网络计划技术指的就是有效地控制和计划工程项目。网络计划技术的基本原理是充分利用网络图,将工程的进度计划和各个工序之间的制约关系全面的表达出来,将各项工序之间时间参数进行计划,找到关键性路线,管理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全局工作,从而分析网络,制定出日程计划,得到优化方案。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需要利用信息反馈,控制和监督各项活动的进度。要想使工期得到缩短,实现时间优化的目的,可以针对关键线路上的串联工作,更改为平行工作或者是交叉工作,使工期得到缩短。网络图上每一个关键工作都是具有时差的,这些具体的工作,其开工时间和工作持续时间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弹性,可以将非关键工作的进度适当的放慢,减少人力和资源,大力的支持关键工作。
4.5 业务流程再造的优化工序
针对业务流程再造,指的就是以流程为基础,使企业的管理得到全面的展开。流程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以一种确定的形式和次序制定,实现特定的结构。每个活动都具有输入和输出,输入经过一定的流程,从而变成输出。对流程进行分析,改变了流程输入,但是有的流程输入并没有发生改变,利用流程分析方法之后,可以确定哪些步骤和输入没有相关性,将这些不必要的步骤取消掉,可以使成本得到降低,并且将绩效进行有效的提高。业务流程再造的基础就是应用信息技术,利用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以及多媒体等各种技术,建立出企业级别的网络,使信息的传递得到加快,使信息得到共享。供电企业业务流程再造,需要面对营销的系统流程,从而可以面对设备的工作流程,需要对检修流程进行定期的优化是当前发展的主要趋势。
对当前的检修路程进行认真的分析,需要深入地了解检修工作的项目,结合信息传递的根本性再造,有效地优化管理方式,可以合理地调整变电检修的管理职能,将重复审核等环节所花费的时间进行有效的减少,对检修工作流程进行重新的规划。
利用网络计划技术,可以针对检修流程,重新绘制网络图,经相应的关键路线进行确定,将各个工序中最长的路线进行完成,针对关键路线当中不同的工作项目,需要对工作总时间进行计划和检修。
5 结语
通过以上综合论述,对变电检修技术与变电检修流程优化进行全面的论述,使变电检修的效率得到大幅度提升,引用更多的新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变电检修,做好有关检修计划的管理,使变电检修工作可以具备更强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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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版权资产 管理体系 价值链
卢玲,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智源,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又称著作权,根据法律定义,是指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的著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等,其包括了人身性质与经济性质。[1]从管理角度来说,它是知识产权管理与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集技术、经济和法律三位一体的市场竞争形式的特殊管理。相应地,版权资产可以理解为被企业(组织、个人)所拥有或掌握的、能够发挥持续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版权的财产性权益以及与版权权利相关的财产权益。一般来说,只要是有市场价值的版权资源都可以被列为版权资产。同时,版权资产与其他资产相比,其核心是对企业(组织、个人)在不断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版权所有权(包含邻接权所有权)以及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等一系列权益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一、版权资产的基本特性
版权资产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非独立性、可转化性、可交易性和可增值性等特征。版权资产管理也要顺应版权资产的特点。版权资产具有可切分、可衍生和可组合性,因此一个版权资产可转化为多个版权产品,可得到独立开发与运营。同时,版权资产具有可多次交易、多次开发、长期运营特性,即使在权力失效之后仍然可以继续开发与运营,其价值也是动态变化的。[2]
另外,版权资产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版权资产作为无形资产具有独创性和独占性。版权产品只有具备独创性和独占性才能占有市场,这与版权产品的易复制传播性形成了冲突,加上目前的法律体系难以保证其独创性和独占性,使得其市场价值更加难以确定。另一方面,版权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寿命受环境影响较大。与固定资产相比,版权无形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寿命受政策、市场竞争力、网络新媒体、高新技术的发展、版权新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模仿品及替代品的出现等多个方面的影响而表现出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3]就产业层面而言,版权产业发展的核心即在于对版权资产的管理和运营。
二、版权资产管理的基本模式选择
在对具体的版权资产管理模式进行选择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将不同的版权资产还原成具有不同属性的契约,根据其不同的特点分别对应不同的管理模式,继而通过比较不同管理模式的摩擦费用,进行管理成本与收益分析。一定意义上说,版权资产管理的有效组织需要规范的理论框架以及完善的版权监管体系作指导和支撑。虽然已有学者基于战略资源论的视角探究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的内涵,分析了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的基本理论框架,[4]但在版权资产管理体系建设这一领域仍缺乏相关研究。基于此,本文拟从版权集中式管理、版权分散式管理、版权矩阵式管理的管理模式选择中,从版权资产管理组织体系、版权资产管理目标体系、版权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版权资产绩效管理体系4大方面开展总体论述,并结合版权(文化)资产管理、版权交易、版权行业管理、版权公共服务等机构的配合,探讨我国版权资产管理理论和实证问题,同时勾勒出我国版权资产管理体系结构模式(如图1所示)。
1. 集中管理模式。基于实现企业管理方面的需要,企业的版权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核算制度、统一的报告制度和统一的管理制度运作,力求实现企业版权信息和资源的集中监控与调配。在版权的研究、开发、再开发、商业运用、转移、授权等管理方式均由企业的版权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筹把握,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整体的利益,实现企业内部合作共赢。
2. 分散管理模式。当企业产业发展多元化或版权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时,为了充分利用和开发版权资产的价值,企业在版权资产管理时往往在版权资产本部统一管理下,对企业内的各研究事业部充分授权。而企业版权资产管理本部在固定时间与各研究事业部进行一次会议,在版权资产管理本部的指导下,由各研究事业部将各版权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板块。同时版权资产管理本部也会协调各研究事业部之间的联系,并对各研究事业部的人选有决定权。[5]
3. 矩阵式管理模式。亦称系统式管理,在版权资产管理中指为完成专项的版权资产管理任务而由各职能部门派人联合组成的专项事业部,并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进行领导,每个专项事业部的成员可以包括研究开发人员、市场分析人员、生产人员和销售人员以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这样一来,一项产品从开发到形成最终产品、赋予品牌以及销售都将由该小组进行及时的全方位管理,形成最短的信息流,减少了管理层次,有利于协调管理,对技术的变化和市场的不确定性的适应能力也会增强。[6]而专项任务完成后,该事业部解散,其成员各回原职能部门。
三、版权资产管理的体系化建设
对于版权资产管理来说,体系是有效管理的支撑,完善体系建设有利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增量精细化运营、盘活存量增加现金流、阳光化交易防止腐败、规范化管理规避风险、跨企业整合配置资源。
1. 版权资产管理组织体系。版权资产管理组织体系重点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版权资产管理人员培养;另一部分是版权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业务素质,同时版权资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有所限制,既要能满足工作需要,又要避免规模不经济。版权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结合不同企业自身的情况来制订,另在机构设置以后,要做到集分权管理恰当、目标明确、责权利一致、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进而为版权资产管理组织体系创建创造良好的条件。
2. 版权资产管理目标体系。版权资产管理目标体系从上往下依次是战略目标、管理目标和项目目标。首先,制订合理的版权资产管理战略目标,是企业版权资产管理全局性的规范化的重要战略,因此应当符合方向性、先进性、综合性、可行性4方面的要求。其次,要明确版权资产管理目标的过程,结合各自的岗位,使版权资产管理的目标成为企业全体人员努力奋斗的方向。最后,在项目目标阶段要遵循战略目标和管理目标总要求,根据企业实际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原因,进而对版权资产管理目标体系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
3. 版权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制度总则和详细管理制度两个部分。总则部分应说明企业版权资产管理的范围、版权资产管理的意义、制度制订的法律依据、版权资产管理制度目标以及制度执行步骤等。总则部分确定之后,再依据企业自身现状决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内容,具体内容包括如版权资产核算制度、版权资产实物管理制度、版权资产经营制度、版权资产统计制度、版权资产保护制度、版权资产考核制度等。
4. 版权资产管理绩效体系。版权资产绩效管理的建立,首先通过构建版权资产绩效评价指标,如版权资产占总资产比重、投资回收率等指标,采取相关的评价方法,进一步量化版权资产绩效,找出其中的瓶颈;然后提出提高版权资产利用效率的措施,如优化版权资产结构、提高版权资产转化效率、加强版权资产的保护与法律维权等。
四、基于价值链的版权资产管理活动分析
在知识经济时代,版权资产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结合版权资产特点与波特的价值链理论,可把版权资产价值链的基本活动分为:技术构思可行性检验风险投资版权保护商业应用。辅助活动有组织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信息技术和版权意识活动等。可以说,版权资产的价值链构建也由其基本活动与辅助活动相互交织而成。
1. 基本活动。(1)技术构思:版权资产价值链从技术构思开始,进而创新性创造,通过市场需求的驱动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等创新要素的驱使,再不断收集已有的相关知识和信息,进而不断地创新改造和完善,得出新的技术构思。(2)可行性检验:对新技术的构思是否具有市场价值和现实意义,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分析论证,包括新技术实施的可能性、版权获得的可能性、新技术的市场响应程度等,通过与现有相关技术的对比论证,检验新技术创造的可行性。(3)风险投资:在新技术构思通过可行性分析之后,就需要进行投融资,由于新技术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风险投资是必不可少的,是保证版权资产实现的重要物质保证。(4)版权保护:在新技术产生和创造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明确版权归属以及加强版权保护,在最终方案确定之后,要积极进行专利申请等版权保护工作。版权保护是版权产品市场化的前提,是激励版权所有者的重要保障。(5)商业应用:版权成果一旦获得正规授权,就应当在企业战略的规定下,在有效时间内得到充分而有策略的利用,将版权资产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商业化运用过程中,还可以允许许可、合资、投资、控股、参股、兼并等战略联盟方式,为版权转化提升竞争优势,但同时应当规避版权资产的经营风险。
2. 辅助活动。(1)组织管理机构:完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职能形式,最大限度利于知识和信息在组织间的共享和传递,同时设置专门的版权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版权资产管理人员,提升版权资产管理在企业内部的重要性地位。(2)人力资源管理:版权资产不仅仅是一种无形资产,也涉及各种复杂资产的融合,因此版权资产管理需要多学科专业人才,企业内部应当建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培训体系。(3)信息技术:随着信息技术的运用,版权资产传播途径也更加广泛,要综合建设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处理系统,应用网络搜索和数据库平台等信息技术。(4)版权意识活动:除了强制性的版权活动之外,也要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版权意识,要健全版权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实力作用,在企业内部形成重视版权、积极学习和积极维权的良好环境,形成特有的版权管理文化。
五、版权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版权资产价值的高不确定性。版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其本身最大的弱点在于其轻资产性,其价值的来源几乎只是依靠法律规制、产业渗透和运用来获取。由此,对于版权资产进行价值评估面临两个基本难题。第一,版权标的唯一性,使其无法像固定资产这样进行货比三家之后,与市场上同类产品进行比较而确定价值。第二,未来潜力的不可测性。因为版权资产的经济折旧速度较快,再加之版权具有一定的法定期限,因此经济寿命无法确定;同时版权资产的盈利能力具有高度动态性。市场环境、企业环境的变化对于版权价值影响巨大,如在末日谣言破灭之前,各类末日题材的电影会获得极大的成功,但在末日谣言破灭之后,此类影片将不是观众追逐的焦点,相应的版权资产价值也将出现大幅跳水现象。
2. 版权交易的市场风险。在版权交易中,最主要的市场风险是结算风险。版权所有人的版权收入往往是通过版权的使用频度,如引用率或点击率来确定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版权方能利用信息优势伤害版权所有人的合法利益,百度文库事件便是版权结算风险的典型性事例。
3. 法律保障不完备。版权产业化运营与市场化交易需要成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范与保护。版权资产所涉及的法律体系远比一般资产复杂得多。首先要考虑与版权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而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方式与期限是不同的,因此在产品涉及与交易时必须以版权标的为基准;同时,版权资产涉及相关财产权法律法规,但由于版权资产的特殊性,《物权法》等法律并不能完全涵盖版权资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版权所有人的利益。
六、版权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基本对策
1. 启动共同市场。对于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产品,其风险往往需要通过分散化投资来分担,建立共同市场,可以将风险不同、种类不同、期限不同的版权资产进行组合化管理。第一,可以尽可能地比较同类型版权资产,基本达到货比三家的效果;第二,可以满足不同投资人的需求与偏好进行版权资产的开发;第三,对版权资产进行打包,可以更好地降低版权资产的整体风险;第四,聚集各类版权形成版权资产池,可以形成有效的市场价值评估标准语评估体系。而共同市场已经在2009年12月建立,目前有正式会员单位9家,列席单位7家,这对于推进版权集约化运营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建立健全版权结算中心。为有效规避版权交易的结算风险,应建立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结算中心,这样可使版权所有人、版权受让方、版权人与版权使用者等各方共享透明的交易信息。此类版权结算中心在美国已经有效运行了30余年。2011年,美国版权结算中心开始瞄准中国大陆市场,并积极与中华医学会进行接洽。而在电子版权领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浙江移动签署了关于动漫项目的合作,通过DIC体系保障各方的利益分享与维权需求。
3、不断完善法律和政策体系。法律和政策体系不仅是度量版权资产的合法性的参考标准,更是保护合法合规的版权资产的有效保证,因此进一步完善版权资产领域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首先,要不断完善《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体系;其次,要完善《物权法》等财产法,版权作为一项资产类别,在相关财产法中应进行更为细致的规定;最后,要强化政策监管,尤其是对市场上泛滥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有效调控与有力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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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户外广告在繁荣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方面巨大作用的发挥,户外广告资源的价值也越来越为各地政府所重视。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属于政府特许经营的范畴,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一种方式,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产权,即户外广告资源的产权和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涉及政府、私有阵地户外广告资源产权人、户外广告经营者等相关权利主体。目前,我国不少地方都把私有阵地上的户外广告资源纳入特许经营的范围,理由就是“城市空间属于公共资源”,这一论断引发了媒体、公众和法学界的一致批评与质疑。各地方政府在进行诸如“整治”等户外广告管理时的随意行为也使户外广告经营者在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和行使方面备受威胁。这些都与产权属性的模糊有关。本文试就户外广告资源的产权和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法律性质进行剖析,以为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法理依据。
一、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概念界定
(一)户外广告的概念和特点
1. 户外广告的概念界定
户外广告,顾名思义可以理解为设置在室外的一切广告形式,它泛指所有存在于开放空间的媒体载具,主要包括交通设施和建筑环境等,英文称Outdoor,简称OD广告。
按照《广告法》的定义,凡是在露天或是公共场所传播广告信息的物质或工具都被称为户外广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第25号令颁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的广告;需要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的媒体类别有:(1)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2)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3)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4)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2. 户外广告的主要特点
(1)户外广告资源的有限性、稀缺性。由于户外广告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必须始终依附于一定的载体(广告学上称之为“阵地”),不能独立存在,它通常要利用建筑物、空地、道路两侧的空间,与其所依附的建筑物、构筑物密不可分。而土地是有限的,特别是城市的土地资源更是稀缺,那么土地之上的房地产资源就是有限的。这就使得户外广告资源在地理位置、文化环境价值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性。同时,户外广告必然占用一定的城市空间,而且户外广告对空间的占用是排他的,而城市空间本身也是有限的,与土地一样是一种不可再生性的资源;加上由户外广告自身的商业属性所决定,其需设置在城市中一些人流较密集、商业较发达的“有效”区域。因此,随着人口数量的剧增、土地价格的飙升而来的是空间资源的愈加稀缺,以致有人把户外广告资源称为“准房地产”,这也是户外广告与许多传统媒体的一个较为显著的区别。“户外广告载体资源是整个城市资源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开发的广度与深度不仅事关广告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而且还影响着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因此,户外广告载体资源必须遵循有限开发、合理开发的原则。这两个开发原则决定了一个城市户外广告载体资源的稀缺性。”\[1\]
(2)户外广告与城市公共环境的不可分割性。户外广告与城市公共环境不可分割,可以说是唇齿相依的关系。
一方面,城市公共环境是户外广告依附的母体,没有城市公共环境,户外广告就无从附着。“户外广告是由多种现代科技材料综合构成的整体性的连续景观, 融合了城市建筑、道路、景观、壁面等视觉识别形象,是城市空间环境的视觉扩展。随着城市现代化,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现代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视野与速度之间的新的关系,从而有巨大的扩展倾向,成为‘超视觉图像’的广大空间范围。”\[2\]户外广告的选择空间很大,只要获得相关部门的允许并且与城市景观整体协调,户外环境中的一切视觉事物都可以成为户外广告的媒介。
另一方面,户外广告作为空间传播载体,是城市公共环境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城市景观和城市文化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现代城市的景观来说,户外广告的潜在价值是不容忽视的。作为城市的景观元素,户外广告的设置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市容市貌,是城市形象最直接、最直观的代言人。户外广告还是一个城市发展的窗口,是城市文化的有形体现,是一个城市文化内涵和文明程度的反映。“广告是商业的宠儿,但本质上,也是文化的产品。作为城市景观的组成要素,户外广告的职责,并不仅仅是经济意义上的,更要通过与城市文化特征上的和谐统一,承担起丰富、充实城市文化的责任。创意优秀的城市户外广告,其本身便是城市文化的因素之一,它可以引导健康的文化审美导向,熏陶市民的情操,甚至提升社会的责任感,对城市的形象建设意义重大。”\[3\]因此,作为体现城市形象和景观的重要因素,户外广告在城市空间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是城市个性化、特色化,形成城市识别的重要标志之一。李 洁: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及其产权属性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 第25卷第3期
(二)户外广告特许经营的概念
特许经营(Franchise)一词源于法文,它是特许人的一种特权,即使他缺少必要的经营经验和足够的资本\[2\]。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对特许经营的定义为:“特许经营是在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由特许人提供相关权利如专有技术,进行培训,或是承担保持受许人在特许商业经营中的获得持续利益的义务;而受许人则在同一商号、模式或由特许方掌握和控制的经营程序体系下从事商业经营,并且受许人须为其经营作实质性的投资用以作为资本。”\[4\]
根据授予特别许可主体和特许的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将特许经营分为两种:即商业特许经营和政府特许经营。
根据中国商务部2004年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在表现形式上有专卖店、超市、连锁快餐店等。
政府特许经营,是指在某些社会公用产品或服务领域,由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并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5\]“特许经营的本质是政府将竞争机制和市场力量引入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之中,充分发挥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各自享赋优势,通过相互之间的密切合作,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6\]
《行政许可法》第l2条第2项规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政府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该法第53条还规定:“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决定。”上述两条就是对特许经营的规定,“特许”,就是指“稀缺的自然资源”、“有限的公共资源”和“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比如说:稀缺的自然资源有土地、矿产,有限的公共资源有城市的公交运营线路,自然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有银行、通讯等行业。目前,企业要进入公用事业,都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特别行政许可,企业获得特别行政许可后,才可以在特许的范围内从事公用事业的经营。与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传统行政行为不同,政府特许经营具有以下的特征:(1)政府特许经营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2)政府特许经营以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自愿为前提,表现为双方的互选性和妥协性;(3)政府特许经营缔结过程的公开性和竞争性;(4)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援用民法或私法(如《合同法》)并不意味着此类合同就因此成为私法契约\[7\]。比较常见的特许经营形式例如“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即投资人获得开发某公共资源的特许权,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独立从事这个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权,从中获得经济效益,经营期满后,该项目无条件地移交给国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 TOT(移交-运营-移交)、ROT(修复-运营-移交)、BT(建设-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等方式\[8\]。
从法律上来说,商业特许经营权是一种合同上的权利,而政府特许经营权则是政府赋予的企业从事公用事业经营并获得投资回报的一种特权。对于企业而言,这些权利是一种无形资产。企业取得商业特许经营权后,可以凭借特许人的品牌、技术等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和其他商业上的利益。企业取得政府特许经营权后,就取得了政府赋予的提供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垄断性特权和政府其他优惠政策支持。
由此,根据户外广告的特点以及对特许经营的理解,可知户外广告特许经营应当属于政府特许经营的范畴。为此,可以进一步界定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公共阵地设置和经营户外广告的行政许可;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许可而获得的利用公共阵地设置和经营户外广告的权利则被称为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9\]。
二、户外广告资源产权属性分析
通过上文对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概念的理解可知,户外广告资源可以区分为公共阵地上的户外广告资源和私有阵地上的户外广告资源。笔者认为,公共阵地上的户外广告资源,是公共资源,具有公共产权的性质,其所有权应属于政府,政府有权对其进行招标、拍卖;私有地上的户外广告资源应属于私人财产,不属于公共资源,不具有公共产权的性质,政府无权对其支配并获取收益。下面是具体分析。
首先,户外广告必然占用一定的空间,设置户外广告是对城市空间资源的一种利用,因此只要户外广告所占用的空间的产权归属确定,那么户外广告资源的产权也就随之确定了。这就涉及空间权的问题。“空间权的主体可以由土地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甚至独立的空间权人享有。但空间权的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当土地所有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没有发生分离时,由于空间所有权包含在土地所有权之内,属于土地所有权范围,因而不存在独立的空间权,土地所有权人在法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地表以及土地之上、之下的空间的利用权,除非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限制。”\[10\]问题是当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分离以后,空间权是属于土地使用权人还是属于土地所有权人?
由于我国的《物权法》并没有将空间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物权,只是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中规定了权利人可以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物权法》第136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空间权应是包含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之中的。也就是说,“当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去后,土地所有权一定范围的空间也必须一并分离出去,任何对土地的利用行为,都会涉及对其上下空间的利用,唯有如此,土地使用权人才能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11\]户外位的招标、拍卖就是对设置广告空间的客体的招标、拍卖,即对该空间所在地的地上权的使用权的招标、拍卖。
其次,由于户外广告不是独立存在的,它通常要利用建筑物、空地、道路两侧的空间,与其所依附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密不可分。户外广告广告经营权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密切相关,是从该所有权上派生的,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权益。户外广告所依据的正是物的属性。所以户外广告始终需依托于一定的载体(即“阵地”),其中包括公共阵地和私人阵地。对于公共阵地,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未发生分离,所以其产权归国家所有,政府有权代表国家将公共阵地上的户外广告资源转让给第三人。对于私有阵地,其产权当然应当归私人所有,私有阵地的所有权人即土地使用权人,因此,位于私有阵地上一定空间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资源应当属于私人所有。
那么,接下来要讨论的就是城市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定问题。根据户外广告设置位置的不同,可以将户外广告分为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上的户外广告和设置在建筑物屋顶的户外广告,在确定城市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界限时,应分开讨论。
一是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上的户外广告。“土地使用权标的物实际上是一个周围闭合的立体空间。在实地场合,一个土地使用权标的物横向四周的立体边界,是以边线上想象的地面垂线连续组成的。”\[12\]私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所包含的空间范围就是这些垂线共同组合而成的一个立体空间,如果在私有建筑物的外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并没有超出这些垂线构成的空间范围而延伸到外面的空间,那么,设置该户外广告所占据的空间资源就仍然包含在该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所包含的空间权范围内,而归属于该私有建筑物的业主所享有,政府无权支配并分享收益。但如果设置在私有建筑物外墙上的户外广告超出了边线上的地面垂线构成的空间范围,那么该户外广告就侵占了公共空间或他人的空间;此时,政府才可以基于国家对该公共空间的所有权而在许可设置该户外广告时参与分享收益。再者,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我们在建造房屋时一般都不会紧挨着土地使用权标的物的平面边线,所以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上的户外广告通常不会伸出边线上的地面垂线范围去侵占公共空间。
二是设置在建筑物屋顶的户外广告。设置在建筑物屋顶的户外广告,涉及土地使用权包含的纵向空间权的范围问题。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土地使用权人可支配的纵向空间权范围,则应按照约定,土地使用权人只享有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空间权。第二,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的纵向空间权范围的,那么就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就应当根据一般社会观念或习惯所形成的原则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使土地使用权人能够不受干扰、不受妨碍地正常享有其权利。如果在私有建筑物的屋顶设置的户外广告没有超出约定、法定或合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所包含的纵向空间权范围,那么设置该户外广告所占据的空间资源就仍然包含在该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所包含的空间权范围内,该私有建筑物的业主对其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政府无权干涉。
三、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法律性质分析
(一)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特许经营与特许经营权是不同的,特许经营是一种分销商品与服务的方法,而特许经营权则是属于民事权利体系内的一项无形财产权,二者隶属于不同的范畴。当然,特许经营权与特许经营毕竟是密切相关的一组概念,只有在对特许经营有所理解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把握特许经营权的涵义。从上文特许经营的内涵、表现形式等来看,特许经营其实是一种商业经营活动和手段,是一种财产的利用和流转,反映的是一种动态的财产利用和流转关系。而特许经营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权利,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笔者认为,所谓‘特许经营权’是指商业企业通过政府授权或者契约的方式所获得的在特定条件下从事特殊商品或服务的经营的权利,或是利用授权人的知识产权及经营模式等无形财产从事经营的权利。”\[13\]为什么说特许经营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呢?
笔者认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就在于其客体的非物质性。“特许经营权取得,都是以‘特许经营人’这一主体地位的取得为前提的,笔者将之概括为‘授权——取得特许经营人资格——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具体内容’。通过对这些内容的上位概念(方法论上称为‘公分母’)的提取,特许经营权的客体显然应为特许经营人的‘经营资格或能力’。”\[13\]而物、行为和智力成果作为传统民法理论对民事权利客体的分类已经无法涵盖日益拓宽的财产权利的客体范围,诸如经营资格或能力等大量的非物质性对象。所以,以非物质性的“经营资格或能力”为客体的特许经营权只能作为一种独立的无形财产的形式而存在。特许经营人的“经营资格或能力”是一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经营性资信利益,所以又称其为“经营资信”,正是这种法律上的可接受性使特许经营人的经营资格或能力成为民事权利的客体。“经营资格或能力”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主要包括经济状况、生产经营能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市场份额等。此外,“特许经营权的客体——‘资格’问题与商法上的市场准入原则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二者除在产生方式上有所不同外,本身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效果是相同的。”\[13\]
其中,政府特许经营权作为一种特权,是政府将某种资格、能力或者某种行为自由授予特定的主体,由于这种资格、能力和行为自由是无形的,所以政府特许经营权就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由于其权利客体是一种稀缺资源,具有巨大的财产价值,一旦市场主体获得了某种特许权,那么对这种特许权的使用将直接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具体而言,政府特许经营权就是一项无形的财产权。那么,作为政府特许经营权范畴的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也理应是一项无形的财产权。“这类经营权是一种可带来经济利益和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且不能无限制供给,故而变相成为一种‘财产’,而且,许可内容的本身不具有财产内容,它不是民法上的财产,但可为被许可人创造一种‘事实上的财产权’;它具有一般财产权的合理内核。”\[14\]
(二)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是一种“准物权”
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又是一种民法上的“准物权”, 准物权是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不是以现在特定之物为标的,而是以无形的资格为标的”\[15\]。因国家特别许可而取得,准物权一旦经行政机关直接许可而赋予权利主体后,就成为权利主体所享有的一种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因此,它兼具私权性和公权性的特点。“准物权(quasiproperty)不是属性相同的单一权利的称谓,而是一组性质有别的权利的总称”\[16\]20。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具体包括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实质上是以经营权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权利的总称。准物权仍然属于物权范畴,“为一类具有特殊性的物权。准物权的个性只是在符合物权基本属性前提下的特殊性。准物权与典型物权的共性处于更为重要的地位,该共性更应受到法律的重视和评价。”\[16\]26因此,准物权既具有物权的基本属性,也有不同于典型物权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客体具有特定性和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准物权的客体大多具有不特定性,但这不是绝对的,有的准物权就不具备,例如,在探矿权、引取河流或湖泊之水的水权等场合\[16\]24。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客体——经营资格或者能力,可以说在权利授予之初是不特定的,因为这种资格或能力无法具体化,是抽象的,只有在特许经营权人利用该户外广告资源建成一定的项目设施后,才能够实物化、特定化。
2.权利构成上具有复合性。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构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占有、使用一定的公共阵地及其空间的权利,二是利用该阵地上的户外广告资源设置户外广告、经营户外广告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3.排他性。“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欧洲国家的这一谚语很好地阐释了物权的排他性。户外广告特许经营的申请人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也具有排他性,公共阵地是有限的公共资源,而特许经营权人获得的是对公共资源独占利用的权利,一旦政府机关将特定公共阵地上的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授予某一申请主体,那就不能再授予其他主体,即排除了其他主体同时利用该特定资源的权利。虽然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人对户外广告资源本身不享有所有权,但政府把特定公共阵地上户外广告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等若干权能转让给了准物权人即户外广告特许经营人享有,其享有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垄断性的经营权和使用权,这就是一种排他性的支配权。
4.独立性。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特许权人,即由经许可依法取得利用公共阵地设置和经营户外广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一经确立,特许人就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自主地行使对该特许经营权的各项权利,获得收益,而不受他人干预。这里的“他人”不仅包括作为公共阵地上户外广告资源所有者之外的第三人,也包括作为所有者的政府本身。
5.不可转让性。准物权的转让需要法律的准许,对于绝大部分的准物权,我国法律都是不允许转让的。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涉及被授权主体的特定资质、特定能力和特定条件等具体要求。因此,为了合理配置、利用现有公共阵地,防止公共阵地利用中的混乱、无序状态,维护户外广告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防止扰乱户外广告行业发展的情况的发生,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应当是不可转让的。特殊情况下必须转让的,也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须经授予特许经营权的行政机关的同意或备案等等。所以应以不得转让为原则,允许转让为例外。
6.收益性。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性是指户外广告特许经营人凭借其对特定户外广告资源的占有、使用而获取收益的权利,是特许经营人谋取自身利益,实现资产增值的主要手段。失去了收益性,特许经营权就没有了任何经济意义。
7.法律性。户外广告的特许经营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的确立必须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政府如何配置、利用户外广告资源,特许经营权人如何获得、利用户外广告资源等,都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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