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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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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

第1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一、编制预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xx】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

   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

   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第2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系统粮食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粮食安全事故和区域性、行业性粮食安全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粮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和谐发展。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粮食应急预案》,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粮食系统范围内建立粮食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以不断促进粮食系统粮食储存、加工发展为主线,对粮食安全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快速、有效地处置粮食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遏制粮食安全问题的蔓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粮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粮食安全预警,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流通领域粮食安全隐患,防止粮食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行业性粮食安全隐患的发生,形成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粮食安全长效预警机制,增强生产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对粮食安全的信心,提高社会满意度,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四、组织体系

设立全市粮食系统粮食安全应急处置领导指挥机构,成立市粮食系统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粮食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地方粮食储备库、面业有限公司、市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等6处市直企业及市粮食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14处原改制粮所法人代表组成,负责系统内粮食安全应急预警及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市粮食局办公室为粮食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办公室。

各单位也要按照要求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的粮食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负责本单位的粮食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五、警告与预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告知、警告和严重警告

1、告知:发现企业存在有不安全行为或诱发不安全的倾向,及时告知所属企业,做好预防和防范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警告:发现企业存在不安全行为、倾向对粮食企业有警示作用或影响较大的,及时给予警告,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严重警告:出现有可能造成粮食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或危害的行为,对有关企业给予严重警告,督促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预警

1、发生粮食安全事故隐患的。

2、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

对发生以上情况的,按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分析预测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进行预警,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

六、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监测

市局在粮食系统内建立统一的粮食安全应急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及时研究分析粮食安全形势,对粮食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二)加强预警

1、加强日常监督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粮食收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日常监管;及时分析粮食市场的价格走向,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局举报粮食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粮食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市局接到举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告知、警告或严重警告,情况严重时,启动预警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

3、应急准备和预防

对可能导致粮食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粮食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各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各单位预案做好应急准备、预防、处置及上报工作。

(三)报告制度

1、报告时限

粮食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向市粮食局进行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的要求随时做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

2、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进程、粮食供应量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总结报告

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粮食安全事故鉴定结论,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5、责任报告人

事故发生后的处置、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粮食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七、粮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应急救援

1、粮食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视事故发生的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应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市局粮食应急管理办公室,经市局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市局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指挥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响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粮食安全事故发生现场工作人员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发生情况果断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封存造成事故发生的粮油或食品,保护好现场。

3、市粮食局组织事发单位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指挥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根据相应情况,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救援终结

粮食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粮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p#分页标题#e#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有关单位要在市局的指导下,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粮食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2、总结报告

粮食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局粮食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局粮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八、粮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粮食安全的监测、预测及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切实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单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救援任务。事故发生后,视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有利。凡因救援工作不利,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系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局粮食应急管理办公室反应、举报粮食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反应、举报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粮食安全事故监管责任的行为。

第3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人为破坏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长时间、大范围减供负荷而引起的事件。

1.4预案体系

(1)本预案在《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市行政区内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在本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订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各专业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事故预防的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止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广泛开展大面积停电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社会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治统一领导下,各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社会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恢复电网,保证重点。采取必要手段,防止停电范围扩大,保证社会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重要输变电设备设施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应急组织体系

2.1市应急机构

2.1.1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保证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具体应急指令。

(5)按授权信息。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供电支公司。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制订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3)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2.1.3成员单位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制订本部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信息。

(2)市发改局:负责电力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的紧急供应、储备和调运管理工作,负责电力企业恢复电力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3)市经贸局:负责电力供应平衡工作;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拉闸限电序位表、保电序位表和恢复供电序位表;协调全市供、用电力资源的供应工作,落实好社会应急措施综合性工作;负责督促本行政区所监管企业紧急停电状态下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监控和供应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和电力设施保卫工作,控制并处理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的进行。

(5)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年财政预算,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统一调集、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他交通领域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7)市水利局:负责影响范围内汛情预测和预报,做好影响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调度工作。

(8)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为乡镇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9)市安监局:协调大面积停电事故引发相关领域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

(10)市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应急通信保障。

(11)市气象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检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12)市煤管局:督促、检查、协调煤矿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对自供区电力用户的监督。

(13)市火车站: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铁路运输。

(14)市供电支公司: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忻州供电分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

2.2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2.2.1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应急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置。

2.2.2电力企业

在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市供电公司个体实施对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完善电网“黑启动”预案,事件处置按调度管理权限和处置预案进行。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2.3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监督管理。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根据电网运行特点和规律,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因素的监测力度。电力部门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因素的监测。

3.2预警

电力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对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因素时,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综合研判后,应急领导小组向社会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警报,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解除时,应急领导小组就及时解除预警警报。

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4.1I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重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停电事件:

(1)造成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及以上,或者因重要变电站设备设施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及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

(3)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及以上。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

(5)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3万户及以上。

4.1Ⅱ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较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停电事件:

(1)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及以上,30%以下。

(2)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50%以下。

(3)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10户及以上3万户以下。

5应急响应

5.1事件报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减供负荷、采取的紧急措施、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忻州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5.2事件通告

(1)发生I组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3响应程序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①电力企业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护大、系统崩溃和瓦解;

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独立企业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恢复电力设施工作;

③电力部门负责电网恢复工作。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要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④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要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⑤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乡镇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要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刑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商务部门要迅速协调、组织有关生活必需口的市场供应,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生活必需品供给。

——卫生部门要督促开展急诊、急救及手术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双回路供电,并自备发电设备,保证重点科室电力供应,确保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由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危险因素。

6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供电支公司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电力大用户应当加强涉网技术的分析研究,增加技术和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

6.2装备保障

(1)建立预警信息采集平台,加强通信和信息保障,配备必要的移动通讯装备和应急交通工具,保证应急指挥和现场抢险救援的通信畅通,信息传播无误。

(2)积极推进应急系统建设,满足急救、抢险、救援的需要。

(3)政府部门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储备应对危机所需通用物资。

(4)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5)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电力企业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由电力企业自行解决,涉及全市各乡镇应急救援物资由市应急领导组协调。

6.3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应组建专业救援队伍,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4财政保障

(1)电力企业自身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等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涉及全市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和电力预警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所需的资金由市级财政进行协调。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各级人员政府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遇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

7.2培训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7.3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以加强和完善电网经营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应急联动之间的协调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本企业的专业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所有预案三年内必须演练一次。

8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并负责拟订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

9后期处置

9.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事故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忻州市或者忻州市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组成调查组,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3)对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4)对应急处置过程中,、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第4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一、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是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基层组织和单位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在应急管理中负有灾情报告、先期处置的重要责任,只有建设好协调联动、一专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才能做到对突发事件的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从而提高基层应急救援水平,把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当前,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县区、乡镇等基层政府应急组织不健全,普遍缺少一支可以处置本区域内多发易发突发事件的综合性应急队伍;应急救援力量比较分散,有限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各地、各专业应急队伍之间的统一调度、协同能力差,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应急队伍装备落后,培训演练少,应急处置能力不高。各县区、乡镇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成一支本区域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根据实际需要,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坚持将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包括公安、消防、武警)和国防后备力量(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建设一起规划、整合配置,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工作目标。本着“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统一高效、协调配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至年底,基本建成县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普遍建立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规范应急志愿者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全面建设县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财政、水利、民政、交通、地震、国土、市政、安监、教育、环保、医疗卫生、农林畜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单位相配合,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消防工作外,还要承担起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群众遇险、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协助专业队伍做好水旱、气象、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各地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需要,在年底前,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县级综合救援队伍人数应不少于人)、人员和职责,配备基本的物资装备,年上半年初步组建完成并进行一次培训和综合演练。

(二)加快建设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街道、乡镇要组织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支综合应急队伍,发挥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灾情收集等作用,参与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街道、乡镇综合救援队伍人数由各县区政府确定,年上半年完成队伍建设方案,年下半年组建完成并开展培训。

四、建立健全基层专业应急队伍体系

各县区要在全面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基层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一)基层防汛抗旱队伍。县区、乡镇政府,尤其是全省防汛工作重点县区、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防汛抗旱队伍建设,要加强管理,补充缺额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

(二)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全省III级以上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县区、乡镇的人民政府、村委会、林(农)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风景区等,要组织建立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森林草原灭火装备配套,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要建立基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与公安消防、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草原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

(三)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县区气象部门要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负责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收集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气象灾害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地质灾害易发频发的县区要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兼职人员组成的地质灾害应急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隐患调查、科普宣传、信息报告、人员转移等工作。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企业、学校、农村等基层单位,要明确突发事件信息员和应急队伍组成人员的职责,并在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的组织下,做好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四)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依法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同时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属地县、乡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队伍协调联动和调运补偿机制,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有关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五)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县区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织懂技术、有救援经验的人员组建和完善本行业专职或兼职应急保障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并建立应急联络制度,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六)卫生应急队伍。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或卫生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基层卫生应急队伍要加强与市、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提高基层应急救护水平。市、县区卫生部门要对基层卫生队伍的装备配备、培训、演练等给予支持。

(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由当地农业、林业、卫生、公安、工商、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承担畜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同时,加强应急处置所需的设备及疫苗、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应急能力。

(八)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县区、街道、乡镇要组织建立由街道、社区、乡镇、村委会干部、应急志愿者或其他有经验的人员参与的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是突发事件初期阶段的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新闻单位等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县区人民政府应建立与新闻单位和应急职能部门的信息联络沟通机制。

五、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各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要按照“规划好、组织好、建设好”的总体要求,分解落实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多种渠道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

公安、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气象、安监、环保、电力、通信、建设、市政、卫生、农业等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对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二)健全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在各县区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立即集结到位,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合理调配、密切协作、快速运送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群防群治应急体系。积极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的渠道,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加强对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和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志愿者队伍建设要给予适当支持,推动应急志愿者队伍能力不断提升。

(四)确保经费投入。县区、乡镇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财政适当支持、组建单位自筹、鼓励社会捐赠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县区、乡镇,当地政府要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培训演练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第5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应急管理;制度创新;技术优化

在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用电量越来越大,这就对电力系统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强化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找出其中的不足,进行制度创新和技术优化,能够更好的应对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可以有效降低电力系统故障对人们日常生活以及经济建设的影响,对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特点及分类

1.1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的特点

对电力系统突发灾害进行分析,可以得知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具有灾害源头众多、涉及环节众多、造成损失较大等特点。电力系统的运行会受到自然环境、人为因素、设备性能等多个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都会引发电力系统突发灾害,遇到自然灾害、技术人员操作失误或者非法分子故意破坏电力系统、电气设备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性能老化,都会引起突发性灾害。电力系统的运行包括发电、配电、输电、用电等工作环节,彼此之间联系紧密,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一旦发生突发灾害将会涉及到每一个运行环节,对整个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1.2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的分类

因为造成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的因素多种多样,所以可以将其分为不同种类。自然因素引起的灾害叫做自然灾害,比如天气、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往往会对电力系统造成严重破坏。技术人员操作不当或者工作不认真出现失误,以及非法破坏行为也会引发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电力系统中的各种电气设备性能失效,无法发挥正常作用,将会直接影响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引发突发性灾害。

2.电力应急管理的介绍及现状

2.1电力应急管理的概念

电力应急管理是为了应对电力系统突发灾害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能够使电力尽快恢复至正常状态,对降低电力系统突发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危害性,所以便需要针对其中出现突发灾害的运行环节进行识别,做好应急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通过日常模拟、演练,保证突发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出快速反应,降低影响、减小损失,并尽快修复电力系统,使其恢复至正常运行状态。

2.2电力应急管理的环节

根据电力应急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将其分为预防与预警、预警响应、应急响应以及恢复与重建四个环节。预防与预警是指识别出存在的危险因素,然后制定出针对性的应急方案;预警响应就是提前准备,是根据可能发生的灾害事先做好应对措施,对可能造成的损失做好弥补措施,除此之外还包括日常演练、模拟;应急响应是发生灾害后启动应急方案,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恢复与重建是指灾难发生后对损坏的线路或者设备进行维修,使其能够正常工作,提供用户所需用电。

2.3电力应急管理现状

从当前的电力应急管理情况来看,电力应急管理应急处置能力较低,特别是在协调配合方面与电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改善。应急管理的认识不到位,电力应急知识尚未普及 ,各级人员对电力应急管理的概念模糊 ,对应急管理的内涵和原则认识不清晰 ,对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此外,社会普遍对电网大面积停电缺乏危机意识,不少用户没有应对大面积停电的相关措施。一些用户电力应急管理方案过于理论化,缺乏实用性和可行性,不能有效解决突发灾害;电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偏重于事后处理,而忽视了事前预防的重要性,无法从根本上降低突发灾害的发生概率。应急救援设备比较落后,缺乏应急预案的联合演练,电力突发事件往往是社会性事件 ,演练需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公众参与,不同部门之间缺乏科学的协调,救援效率较低。这些都是当前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的不足,必须制定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和优化,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力度,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3.电力应急管理办法的制度创新与技术优化措施

3.1做好突发灾害的检查和预防

对于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来说,其工作重点不是灾害发生后的救援,而是灾害发生前的检查和预防,只有做好突发性灾害的检查和预防,才能有效降低灾害的发生概率。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灾害信息的作用,加强与电力企业、用户之间的联系,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及时各项自然灾害信息,为做好灾前准备工作预留更多时间。电力企业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电力系统进行巡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利用计算机技术时刻掌握电力系统的动态情况,当发现异常现象时及时启动报警机制,同时协调好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电力应急管理组织、指挥工作。

3.2构建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

针对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对管理体系进行创新,构建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依据和规范参考。明确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核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力度,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应急需求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方案,提高应急方案的实用性和可行性,做好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 ,提高基层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技术创新,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应急管理中,及时获取更加准确的信息,为救援准备提供了更加全面、精确的资料,提高了救援效率;制定科学、完善的应急预案,全面推动并协助地方各级政府开展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加强资源、信息管理,将管理责任明确划分到不同部门,方便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常规的通信通道都是在电能的支持下才能传输信息,当电力系统发生突发灾害时将会影响信息的正常传输,影响了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所以必须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利用卫星通信、光纤通信、无线数字通信的多项通信技术,可以在电力系统出现突发灾害时保证信息的正常传输,能够完成应急信息的收集工作,以图片或者视频形式将现场信息反馈到应急指挥中心,为救援指挥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能够对现场救援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指挥和组织,保证救援工作更加有序的进行。

3.4加大应急方案的研究开发力度

因为电力系统突发灾害不可预测性较强,很难实现对突发在灾害发生时间、地点以及范围的准确预测,模拟实验的精准度有待提高,难以实现对突发灾害发生时以及所造成影响的精确模拟,导致电力应急管理效果不够理想。针对这种情况,必须加大应急方案的研究开发力度,提高模拟方案的精准性,对电力系统实际故障和破坏进行更加准确的预测和估算,提供更加可靠的参考信息,实现更加理想的应急管理效果。

结束语:

电力应急管理是解决电力系统运行故障、保证电力系统运行正常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当前电力应急管理中的不足,需要对其进行创新和优化,通过做好突发灾害的检查和预防,构建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加大应急方案的研究开发力度,能够有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对减小电力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第6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应急演练;安全监管;应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应急演练概念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实践活动。其原则包括: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着眼实战、讲求实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统筹规划、厉行节约。

二、应急演练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简单地讲,应急演练就是一种模拟突发事件发生的应对演习。实践证明,应急演练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迅速从各种灾难中恢复正常状态。应急演练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风险意识。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真实事件及应急处置过程能给参与者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从直观上、感性上真正认识突发事件,提高对突发事件风险源的警惕性,能促使公众在没有发生突发事件时,增强应急意识,主动学习应急知识,掌握应急知识和处置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验应急预案效果的可操作性。通过应急演练,可以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在突发事件发生前暴露预案的缺点,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可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以及应急反应的准备情况,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以有效地付诸实施;可以检验应急工作机制是否完善,应急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否一致等。

(三)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应急演练是检验、提高和评价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接近真实的亲身体验的应急演练,可以提高各级领导者应对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决策指挥和组织协调能力;可以帮助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救援人员熟悉突发事件情景,提高应急熟练程度和实战技能,改善各应急组织机构、人员之间的交流沟通、协调合作;可以让公众学会在突发事件中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减少恐惧感,配合政府和部门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从而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取得实效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应急演练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应急演练工作并未能取得理想中的效果。

1、演练所开展的内容、步骤和应急预案所写不一致

一部分单位在编制预案时计划详细、步骤完整,但在实际演练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没有按照预案中的步骤认真执行,存在应付了事、简化过程、草草收场。有的则套用其他单位现成的预案,但是事先并未对参与演练的员工进行认真培训,员工未真正掌握预案的程序和流程,演练时随意发挥,未达到演练的真正效果。

2、安排的演练科目针对性不强,与本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不吻合

一些单位在选择应急演练科目时没有与本工程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是考虑本工程实际建设中最常见的风险隐患,而是选择内容简单最好开展的科目,甚至选择与本工程建设毫不相干的内容。

3、演练中没有做到“真演实练”,达不到真正事故状态下的要求

有的单位演练过程一味追求场面热闹、却忽视了关键性的安全细节。例如,某单位进行“水上救援演练”时,表面看起来场面很大、“热热闹闹”,救护车、巡逻艇等设施一应到场,警戒和警示标志明显。但演练过程中, 现场参与演练人员表情轻松,甚至窃窃发笑,营造不出紧张的事故救援气氛。

4、其他方面的问题

(1)应急人员的表现

个别人员对报警程序不熟悉、报警电话未记牢;信息传递和汇报还有不符合实际的地方;没有熟练掌握正确的急救方法等。

(2)应急物资及设施方面

应急物资(设备)的种类不全、储备不足,满足不了各类事故状态下以及开展应急演练时所需要。

(3)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做的不到位

基层单位还应该高度重视演练前的培训环节,通过专业的培训,使员工掌握正确的应急救援方法和应急处置技能,才能使演练做的更到位。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人员思想认识存在误区

部分人员总是把演练与“演戏”等同起来,认为这些都是在走过场、走形式,根本不是真实事故发生的场面,从而从思想上淡化了危机意识。演练中随随便便,不紧不慢。没有根本树立起“演练即实战,实战即演练”和“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理念。

2、领导重视和参与不够

通常演练我们会看到三种现象:第一,凡是领导重视、亲自主抓的单位,演练工作就搞的扎实、有实效;相反凡是领导不重视的单位,员工也大多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第二、凡是安全生产搞的好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也抓得到位,而安全工作相对薄弱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也一定是落在后面;第三,越是生产任务繁忙的单位,应急演练工作以及安全培训等工作开展的越及时。这些都表明安全管理(包括应急演练工作)与生产管理绝不是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工作。只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亲自组织本单位的演练,亲自抓演练前的培训,亲自坐镇演练现场的指挥,员工就会认真对待,真正重视,从而以正确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去。

3、奖罚考核不到位

俗话说,没有奖罚就没有动力。管理者通过对应急演练工作制定标准、检查考评,奖优罚劣,可以激发员工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纠正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某些错误观念和行为,以激发其自身的反省能力,从而获得经验教训,提升自身素质。

(三)认真落实做好应急演练中的“演”与“练”

应急演练,顾名思义一是要“演”,二是要“练”。

1、所谓演,是指演示,就是把应急救援的基本流程演示出来。

一是要“演”救援经过。要模拟事故发生的起因与救援过程,让在场的每个人都熟知即将开展的应急救援演练是针对哪种情形,明白如何避开危险源,熟悉危险源特性,可以用什么方法解决面临的危机事件,使应急救援演练更加具有指导性。万一发生类似事故,按照平时的操练处理,才能游刃有余。

二是要“演”现场氛围。在平时的演练过程中就要以严肃认真、身处险境的态度去面对,演出现场气氛,演出真实感觉,演出实战场景。一旦发生事故,才能沉着冷静应对。

三是要“演”设备使用。向在场人员示范各类设施、装备的种类、使用方式、注意事项和自救方法,规范设备使用步骤。发生事故时能够判断出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确保每个人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装备,把出现误操作而引发二次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演”职责分工。演习各部门的职责履行,规范岗位设置。让所有的人都明确岗位分工,不能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乱撞,提高救援效率。通过演练重点解决救援时期各组人员工作的衔接问题,练习人与人之间的协调配合,练习物资的取用等环节,都是提高协调作战能力的关键。配合的好,就有可能控制住事态扩大,配合不好就浪费了很多救援的时间,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2、所谓“练”,是指练习,就是把自救互救的基本功练习到位。

一是要“练”安全警觉。有很多事故发生前有前兆,通过应急演练,让每位职工熟知事故前的预兆,警示他们出现类似的情况时,应该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通过应急演练,可以让职工明白事故的危险性,引起职工的重视和危机感,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

二是要“练”反应能力。事故发生时,职工的疏散速度和救援人员的集结、设备到位、进入危险区并临时处理事故的速度非常重要。在救援时,每一秒都是“黄金救援时间”,每错过一秒就有可能发生无可估量的危险,就可能丧失一条宝贵生命,造成原本可避免的损失,因此在应急救援演练时,演练人员要将演练当实战来“打”,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心态和意识放在紧急危险状态中,真正锻炼反应能力。

三是要“练”现场指挥。演练过程中,指挥人员肩负重任,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综合协调指挥能力。作为指挥人员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件状况和危害程度弄清楚,如何正确指挥,如何快速决策,如何进行最有效信息传递,如何协调调度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及时开展救援活动等,都要不断从练习中锻炼提高,达到应对自如。

四是要“练”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完整的演练一遍,演练结束后要做出评价,并提出书面报告,指出演练存在的问题、预案存在的缺陷。不论哪种方式的演练,目的都是熟悉预案救援程序,锻炼各种救援能力,发现预案问题,不断修订预案,完善预案,避免预案纸上谈兵,使它成为具有规范性、系统性、科学性和操作性的预案,能在事故救援中切实发挥作用,拿之能用,用之能行。

(四)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的措施保障

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演练的水平和质量,真正达到应急演练的目的和效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基础工作:

1、经常性的进行有关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安全技能。要将应急培训纳入到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中,组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重点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救援专业人员执行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能力、员工安全操作、应急处置、自救互救以及避险能力,特别应组织好关键装置、要害岗位、重点环节、特殊作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对涉及到相关方、周边地区公众的应急预案,应积极与相关方和地方政府协调沟通,将可能产生的危害、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等告知相关人员。

2、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编制前,要成立应急预案编制领导小组;收集资料并进行评估;辨识危险源并评价风险;评价能力与资源。然后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编制完成后还要进行组织评审等工作。编制预案时,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事故教训及历年来应急工作经验,尤其要对身边近几年来发生的各类典型事故和险情进行归类汇总和整理,反复分析和查找问题发生的根源,从应对和预防措施方面仔细斟酌,形成应急预案中针对类似事故(事件)和险情的现场处置指南的素材。

3、加强应急演练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提高演练水准,达到应有效果。

第7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国家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省电网或重要中心城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在国家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组织机构

2.1国家应急机构

2.1.1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

国家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2.1.3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铁道、交通、商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国务院大面积停电应急协调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2地方应急指挥机构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2.3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2.3.1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2.3.2电力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3.3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3.1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省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省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并且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3.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城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省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

4应急响应

4.1Ⅰ级停电事件响应

4.1.1事件报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时,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汇报。同时宣布启动预案。

4.1.2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l.3应急处置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地铁、机场、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4.1.4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4.2Ⅱ级停电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由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Ⅱ级停电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地方政府与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共同负责通报事故情况,事故信息。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管理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5.2装备保障

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人员保障

加强电力企业的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宣传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演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7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并负责拟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信息,组织报道。

8后期处置

8.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8.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8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一、充分认识管道维护工作的主要性

石油天燃气是国家主要的战略资源,石油天燃气管道维护工作事关国家动力保证和发展不变大局。《石油天燃气管道维护法》的执行,对进一步保证石油天燃气保送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国家动力安全具有主要意义和效果。我县是石油天燃气管道里程长、保送量大的主要区域,承当着向、等地的天燃气和制品油保送任务,各级相关部分和企业必然要站在保证国家动力安全、维护发展不变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管道维护工作的主要性,认真贯彻《石油天燃气管道维护法》,保证我县境内管道安全疏通。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具体贯实《管道维护法》为总抓手,以增强监管责任、疏通沟通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运转次序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治理、各负其责、专业维护和社会维护结合的准则,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律范维护和监管行为,切实保证石油天燃气管道的平稳运转,保证国家动力大动脉的安全疏通。

(二)总体目的:落实管道安全责任制,完善管道设备维护工作长效机制,疏通沟通渠道,增强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着力处理影响管道安全的突出问题,增强对管道沿线群众的宣布道育,保证动力安全。

三、管道近况及维护范围

(一)天燃气主管道。全县境内天燃气主管道总长75.077KM。其中包括:1、陕京二线输气管道。2005年8月建成通气,总长36.77KM,管径1016mm,管压10Mpa,年输气才能170亿立方米,路过辛庄乡、小作镇、石街市陉矿区(1公里)、孙庄乡。2、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年12月建成通气,长度38.3KM,与陕京二线基本并行,管径1016mm,管压10Mpa,年输气才能150亿立方米。路过辛庄乡、小作镇、南陉乡、孙庄乡。3、陕京三线输气管道支线,估计年12月建成。长度18.3KM,管径219mm,管压6.3Mpa,年输气才能3亿立方米。路过孙庄乡、威州镇、微水镇。4、陕京三线输气管道支线城区管网管道。管压0.4Mpa,管径325mm,路过微水镇、城区。

(二)制品油主管道。全县境内输油主管道总长42KM,2007年建成投用,管径355.6mm,管压12.5Mpa,年输油才能321万吨,路过吴家窑乡、南王庄乡、南障城镇。

四、首要职责及任务

(一)县管道维护和监督工作指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管道维护等严重问题,组织批示应急救援工作。

(二)县管道维护和监督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把握全县辖区内管道近况,已建输油气管道建设结构、建设质量、维护范围、维护要求、安全运转、应急救援等状况,为管道维护和监管供应具体、精确的基本材料;指导监督各乡(镇)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实行管道维护任务;负责把握处置突发事情的具体状况;制订县石油天燃气管道突发事情应急预案。

(三)各乡(镇)人民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管道设备维护和监管负总责。各乡(镇)人民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负责制订本区域内石油天燃气管道突发事情应急预案并处置突发事情;依法查处风险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对沿线群众进行管道设备安全维护的宣布道育,并负责协调停决管道设备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时的暂时用地等事项。

(四)县安监局:负责督促石油天燃气企业落实管道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运转安全防护办法,整治事故隐患,监督检查管道运转生产安全状况,组织或许参加管道设备事故抢险和事故救援工作,依照有关规则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县县政府受权的生产安全事故查询处置牵头组织工作,参加或共同有关部分对其他非生产安全事故的查询。

(五)县公安局:负责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管道安全防备工作,严厉治理,严厉监控;依法查处侵犯、毁坏、偷盗、哄抢等风险管道设备安全的行为;负责突发事情现场交通控制和维持现场次序,依据需求组织群众分散、避免次惹事故,组织消防部分参加管道设备安全事故的抢险、现场戒备和事故查询处置工作。

(六)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城市门站以内管道燃气企业落实管道设备安全维护和运转工作,依法查处风险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会同安监、环保等部分对治理建设选线方案的审核;对符合城乡规划的,依法归入本地城乡规划。

(七)县国土局: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的行为。协调停决有关管道设备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时的暂时用地。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施工时管道的安全,保证管道设备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时道路的疏通等工作。

(九)县环保局:负责管道突发事情形成情况污染和生态风险区域及风险水平监测,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提出处置建议。

(十)县监察局:负责查处相关部分不实行管道维护职责的行为,参加管道突发事情的查询处置工作。

(十一)县林业局:负责避免在管道安全维护范围内植树造林及栽种深根作物等风险管道设备安全的行为。

(十二)县水务局:负责协调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和有关部分做好水土坚持等工作。

(十三)县质监局: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能指导。

(十四)县消防大队:负责管道设备安全事故救援方案的制订、抢险工作,参加事故查询工作。

(十五)石油天燃气管道运营企业:是管道生产安全的责任主体,是管道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自我约束、继续改良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厉执行管道设备运转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安全治理准则;设置分明的安全维护标记,装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设立并向社会抢修电话,执行24小时价班;制订应急预案,实时扫除、处置毛病和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指导。各相关乡(镇)县政府要依照《管道维护法》要求,明确主管部分,成立响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首要指导亲身抓,分担指导详细抓,坚持起“县政府指导、部分联动、地企结合、群众参加监督”的安全防护工作机制,的确增强对管道维护工作的组织指导,构成管道维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将维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按期研讨部署,协调停决工作中的严重问题,具体落实管道维护工作的各项办法,把管道维护工作做细、做实,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安全。

(二)严厉落实主体责任。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共同县政府和有关部分的监管,切实实行好管道维护和安全运转的责任。要进一步增强内部治理,加大技防和安保经费投入,切实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准则,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严厉防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真正坚持一支高本质的管道巡护队伍,加大力度,创新工作,完成有用的管道维护。

(三)增强沟通协调。各级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要与有关部分和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实时沟通,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管道近况,把握已建输油气管道建设结构、建设质量、维护范围、维护要求、安全运转、应急救援等状况,为管道的维护监管供应具体、精确的基本材料。管道企业要自动向本地县政府汇报工作,提交管道隐患整治目次,亲密共同,实时处置影响管道安全的各类问题,一起做好管道安全维护工作。

(四)增强指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分要增强共同、通力协作、分工负责,构成合力,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管道维护工作的指导,采取有用办法,协助企业处理工作中呈现的实践坚苦和详细问题,坚持健全事故隐患排查管治准则、严重事故隐患申报准则和事故隐患排查管治责任制。对排查确认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制订完好改办法,做到责任、办法、资金、时间及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严重事故隐患排查管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查责任。要进一步增强管道安全信息化建设,坚持健全长途监控系统。完善安全结合督导工作机制,按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缘由,研讨探究监督治理工作办法和方法,切实把监督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严厉执行严重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导准则,对重点事情和问题较多的管段下发《严重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大力清算违章占压。针对违章占压触及面广、牵扯好处复杂、清算难度大的特点,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准则,有方案、有步调地清算违章占压。对人口密集、占压严厉、风险性大的占压点,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要与本地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一起研讨办法,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要积极探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主管部分牵头,企业亲密共同,集中清算整治违章占压的有用方法,彻底消除管道占压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执行新建占压申报准则。因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速,新的违章占压随时都能够发生。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要增强巡护,一旦发现新建违章占压,要实时申报本地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还抄报县、市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要会同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采取切实有用办法,果断避免新建违章占压。

(七)杜绝第三方施工毁坏。在管道安全维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事前申报本地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本地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要责成施工单位制订管道安全维护方案,采取响应的维护办法。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24小时价班看管,保证不发生问题。管道沿线县政府和有关部分在规划审批项目,以及从事房屋、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施工时,要充分思索对管道安全的影响,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触及管道安全,应约请安全监管部分和石油天燃气管道企业参与项目审查。

(八)加大对毁坏管道行为的打击力度。各级县政府管道维护主管部分要依照《管道维护法》规则,与公安、国土、安监等部分共同,积极采取有用办法保证管道设备安全,实时组织有关部分避免、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犯、毁坏、偷盗、哄抢管道设备和管道保送的石油、天燃气以及其他风险管道设备安全的行为。

第9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范文

一、背景分析:机遇与挑战双重变奏中的公共消防行政

受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的公共消防行政将呈现出机遇与挑战相互交织的双重变奏局面。

(一)经济总量的迅速增长既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经济总量将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这样的发展态势给消防工作带来的机遇表现在:从政府部门到社会各界,以至广大普通人民群众,在主观方面都迫切要求强化消防工作,保护发展成果和个人财富,在客观方面则是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为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带来的挑战表现在:社会财富进一步增加,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可预知和不可预知的消防安全风险必将进一步增多,高层、地下、大空间、异型等特殊建筑以及石油、化工等特殊企业必将大量涌现,火灾势必存在一个潜在的上升空间,持续确保火灾形势平稳难度很大。

(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既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计划经济时期,城市的单位和农村的是社会管理的最主要载体”,①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整个社会呈现出高度的整体性。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先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形成了利益源泉的多元化和利益单元的个体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方面,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户等“社会人”成为了独立的利益单元,必须自主经营、自负赢亏,对自己的财产负责,相对比作为“单位人”时更加关注自身的消防安全;另一方面,消防部门面临的监管面大大增加,如何改革消防工作模式,拓展消防管理主体,创新消防管理方式,怎样发挥社区以及农村村委会等组织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将消防服务运送到基层一线,面临着新的挑战。

(三)文化环境的深刻变迁既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受中国传统文化及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中国公民长期以来对行政权力习惯服从,普遍具有“父母官”情节,给政府部门以行政命令方式实施行政管理提供了得心应手的文化和心理“土壤”。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公民的自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大大增强,促使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其它社会生活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被视为天然合理的政府行为方式,现在可能要面临公众的理性审视,甚至可能会因为不合理而受到公众的拒绝。在此背景下,如何根据文化环境的深刻变迁,合理调整消防行政行为方式,规范消防行政执法,提高消防行政效率,增强消防执法公信力,尽可能减少消防行政阻力,最大限度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认同,既是新的机遇,又是新的挑战。

(四)消防部队的职能拓展既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消防法》修订实施后,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职能成为了消防部队的法定职能。这一重大修订总体上符合消防工作的发展趋势,但也形成了机遇与挑战共存的局面。一方面,这一修订使消防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为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为消防硬实力创造了新的增长点;另一方面,也加重了消防部队的任务,如何凭借现有警力和技战术水平有效履行法定的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职能任务,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不断探索、深入实践。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必须抢占先机,先行一步,在挑战因素还没有全面聚合爆发时,着力创新消防治理模式,提升消防综合实力,提前做好打大仗、抢大险的准备工作,在机遇与挑战的双重变奏中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总体遵循:走契合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消防工作发展规律的科学发展之路

从根本上说,消防工作是一项服务性、保障性的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从服务于百姓民生。同时,消防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不能完全背离消防工作规律来谋划部署工作任务。我国著名哲学和思想史研究专家李泽厚指出:“……中国人的思维总喜欢要求科学直接为社会生活服务,因而,科学常常变成或只是技术,对科学的独立意义、独立力量,对科学本身思辨的完备等等,便不够注意。”②消防工作发展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由于消防部队作为军队的特殊性以及火灾的高度敏感性,近年来,消防行为动辄被上升为政治行为,容易陷入“泛政治化”的窠臼,一定程度上存在与消防工作规律相疏离的现象,即通常只注重强调消防工作为政治和经济社会服务,对消防工作本身的发展规律、对消防学科体系研究得不深不透,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有鉴于此,推进消防工作发展,总体上必须契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和消防工作自身的客观规律,具体而言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遵循一个规律:遵循消防工作社会化这个规律

这是多年来公安消防部门一直坚持和宣传的理念,修订实施后的《消防法》已将其上升为消防工作原则。但是,一种理念或一个规定从纸面到付诸行动,尚有一段距离。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消防工作社会化还远远没有达到深入人心的程度。在思想方面,表现在有些社会单位和个人没有认识到自己应负的消防安全责任,认为消防工作仅仅是消防部门的事;在行为方面,表现在有些单位和个人虽然认识到自己应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但是却怠于履行责任。当前,在应急救援已成为公安消防部队法定职能的前提之下,不遗余力地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针对我国消防警力有限而民力无穷的突出特点,只有坚定不移而又积极稳妥地推动消防自逐步回归社会,着力提升社会消防安全自治能力,才是做好消防工作的正道。反之,如果还是由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大包大揽,实属越俎代庖之举,消防官兵疲于奔命不说,对于提升全社会的整体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实无益处。当然,消防部门也不可能完全推卸责任,只是要把责任落实到《消防法》规定的监督管理上面,把主要精力和注意力放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上面。

(二)提升两种实力:提升硬实力和软实力

消防硬实力与软实力的关系和发展历程,类似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和发展历程。在物质基础还极为薄弱的情况下,先要致力于发展物质文明,而当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必须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消防硬实力与软实力也是一样,如果只偏重某一方面,是难以提升全社会的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客观地看待,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等硬实力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增长,而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认知程度、公民消防安全素质等软实力则还相对较为落后。从多年来的消防工作实践看,火灾的发生虽然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的原因,但绝大部分火灾都是因人类的生产、生活而引发的,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人是最大的火灾隐患。有鉴于此,必须坚持消防硬实力与软实力并重,在坚持不懈地抓好消防硬实力发展的同时,采取实施消防人才工程、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工程等举措,着力提升消防软实力,通过软硬结合,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综合实力。

(三)避免三种倾向:避免只务虚不务实的倾向、只务实不务虚的倾向、务实与务虚“两张皮”的倾向

只务虚不务实表现在常常以发文代替工作。应该说,消防局、总队、支队作为三级机关,发文是一种必要的工作手段,但是如果要求基层大队也必须对上级发的每一个文件都套发一个,就是典型的务虚不务实的表现,因为基层大队工作的关键在于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只务实不务虚主要是指只注重埋头苦干、不注重总结宣传,致使一些好的做法没有上升为经验、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这在支队、基层大中队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务实与务虚“两张皮”,简单的说,就是做的与说的不一致,结果是做得好的没总结宣传好,说得好的又没有反映实际工作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在实干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上升为可供部队学习借鉴的经验做法。

三、趋向探索:从管制型消防向治理型消防迈进

近年来,在全球公共行政改革的浪潮中,治理成为了国际社会科学中最时髦的术语之一,尤其是在政治学和行政学领域,更是作为热门词汇随处使用。治理与统治的区别在于:从主体来看,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部门与私人机构的合作,而统治的主体则必然是社会的公共机构;从权力运行的向度来看,统治的权力运行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而治理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主张用治理代替统治,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存在市场的失灵,又存在国家的失灵,只有广泛发挥政府、市场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施行综合治理,方能奏效。当然,治理也有效力高低之分,因此有学者提出了善治理论③。公共消防行政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既需要国家的主导,又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与每个公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只有综合利用各种资源,不断拓展消防治理主体,创新消防治理方式,才能最大限度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当前,推动公共消防行政从管制型向治理型迈进,重点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努力。

(一)消防责任立体化

数千年来,中国社会一直处于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形态,在此社会形态中生活的中国人形成了一种封闭型人格,与现代工业社会的流动型人格相对应。这种封闭型人格表现在传统中国人对公共事务缺乏兴趣,参与性不强,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就是这一性格的突出写照④。而火灾作为一种不确定的风险,恰恰需要一定范围的人群实施集体预防,只要有一人或者数人防范不到位,都有可能引发灾难,因而常常容易陷入预防不足的困境⑤。进入近现代以来,随着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变迁,社会文化和心理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数千年的传统还是发挥着潜在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在广大农村地区尤为明显。因此,提升火灾风险防范水平,最大可能减少火灾的发生,关键在于在全社会构建立体化的消防安全责任网格。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就是对政府、部门、单位和公民消防安全责任的具体规定。这四个层次主体的责任互有区分,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在落实政府责任方面,关键在于牢固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大消防投入,绝不能以牺牲公共消防安全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在落实部门责任方面,关键在于消除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一家之事的错误观念,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抓消防工作的合力;在落实单位责任方面,关键在于按照权责明确的要求,牢固树立业责自负的意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落实公民消防安全责任方面,关键在于培养广大公民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大家都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真正形成全民消防的工作格局。

(二)治理主体多元化

在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中,行政权力只能由政府来行使,政府包办了所有公共事务。体现在公共消防行政中,政府充当了管家和保姆的角色,包揽了从政府到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事务。在这种公共消防行政模式下,一方面,政府大包大揽,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缺失,隐患不断,造成了政府在消防工作领域的高成本低效益局面。久而久之,政府成为万能政府,社会的消防安全自治能力丧失怠尽,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坐等政府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坐等消防队来扑救火灾的等、靠、要现象。推动公共消防行政由管制型向治理型迈进,意味着政府不再是消防治理的唯一主体,还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市场等因素在消防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实现单纯由政府包办消防向政府与社会和市场合办消防模式的转变,进一步优化消防资源配置。要坚持统放结合的原则,对必须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坚决承担起来,尤其是中央政府必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力争使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消防资源配置基本公平;而政府既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项,要坚决剥离出去,由市场和社会承担起来。要积极稳妥地鼓励中介组织参与社会消防管理服务工作,改变目前消防中介组织泛行政化的不良倾向,切实发挥其在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技术咨询、消防职业技术鉴定等方面的作用。要用好经济、保险、信贷、税收等杠杆,督促单位强化自身消防安全风险管理。尤其要注重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火灾风险管理水平和灾后救济能力。

(三)力量建设多样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鉴于消防现役警力增长速度远远不能满足消防工作需要的现实,必须坚持现役消防力量和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两条腿走路的消防力量发展模式。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也是有着明确认识的。但是,尽管近年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表面上看起来轰轰烈烈,但是在建、养、训、管、用方面,全国各地都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综合起来看,主要有队员经济收入过低、缺乏归属感、没有前景和出路、队伍性质不明确、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从顶层设计入手,出台切实管用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避免长期处于低层次徘徊甚至停滞不前的不良状态,切实发挥这支队伍在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应有的作用。

(四)城乡防控一体化

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分治政策,客观上导致城乡之间公共消防资源配置不合理。无论从消防力量的分布、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公民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的机会等哪一方面进行考察,农村都远远落后于城市,甚至很多农村地区完全处于公共消防服务的真空区,火灾防控基础十分薄弱。尽可能缩小城乡差别,为城乡公民提供基本均等的公共消防安全服务,是政府应尽的义务。要着力推进城乡公共消防资源的公平配置,尽快消除实现城乡公共消防服务均等化的体制和制度障碍,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消防服务供给机制。要着力改变农村公共消防产品主要由农民自己供给、城市公共消防产品由政府负担的不合理现状,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把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结合扶贫开发、村庄整治、农村电网改造以及乡村公路、人畜饮水、沼气、信息等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公共消防设施。要加大对农村的消防宣传教育力度。目前的消防宣传教育主要集中在城市,偶尔延伸到农村。农民群体整体文化素质本身就低于城市居民,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也就偏少。把宣传的重点转向广大农村地区,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另一方面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弥补由于专业消防力量无法覆盖农村而导致的消防服务欠账。

(五)监督执法规范化

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部署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三项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以来,公安机关各警种都在积极寻找切入点和突破口。经过一年多来的探索实践,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成为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从“三项重点工作”来看,公正廉洁执法不仅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关键,本身也可以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从“三项建设”来看,信息化建设是手段,执法规范化是要求,和谐警民关系是目的。从消防工作职能来看,灭火和应急救援是直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工作,深受群众拥护,而在消防监督执法领域,只要稍稍出点差错,就会损害在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积累起来的良好声誉。因此,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直接关系到消防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声望。这是从消防工作领域内部来看待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从整个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层面看,还必须把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大前提下来看待。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进一步推进,过去盛行的经验型执法、粗放型执法必然要向规范化执法转变,才能适应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才符合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

(六)隐患整治常态化

近年来,为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全国消防部队常常是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大规模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尤其是在某一行业、某一领域发生重特大火灾后,都要在全国部署开展专项行动。这种运动式的执法方式是典型的“双刃剑”,一方面,通过大规模专项整治,消除了一些火灾隐患,对稳定火灾形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这种一阵风式非常规执法方式破坏了正常的执法秩序,不仅使基层官兵疲于奔命,而且有扰民嫌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必须坚持解决现实斗争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要通过采取专项整治等非常措施,解决好消防现实斗争问题,全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又要逐步走出运动式执法的怪圈,构建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整治由运动化向常态化转变。

(七)灭火救援专业化

《消防法》修订实施后,将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日常性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到消防部队的法定职能里面来,进一步拓展了职能范围。应该说,这是符合消防工作基本规律和国际惯例的。但是,在警力严重不足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履行新“统”进来这一部分法定职能,如何应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高层、地下建筑以及异型大空间建筑火灾、石油化工火灾等现代火灾,是摆在各级公安消防部队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当前,必须结合消防部队职能拓展的要求,立足疑难、复杂条件下的灭火救援任务,瞄准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任务,强化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组织开展灭火抢险救援战例和特殊火灾扑救等重点课题战术研究,提高部队初战控制、协同配合、组织指挥、攻坚作战能力。要加强战训基础建设,开展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及危害评估工作,完善跨区域作战、灾害事故类型和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形成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体系。要加快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特种疑难灾害事故处置等专业培训,着力应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危险化学品泄漏和地震灾害、交通事故处置等任务。要着力加强部队人员、装备建设,不断推进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增强履职能力,使消防部队切实承担起以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