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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征求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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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征求意见

第1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严格管理

兵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7月26日,兵团发改委召开动员会议,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进一步完善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制订了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计划。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质量效果,兵团发改委建立了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项考勤制度,明确规定不参加各项集中学习活动满三次的干部,视为不合格,要及时“补课”。

兵团发改委党组中心组突出引领作用,下发了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制订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先后采取原文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讲座以及自学等方式,坚持将学习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兵团党委会议、兵团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在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上下工夫。

广纳意见

兵团发改委把广泛听取意见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人员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还向兵团机关部门和各师发改委发征求意见函,由兵团发改委主要领导带队赴五师开展“接地气听民意、走基层转作风”活动。

兵团发改委各部门分管领导先后在8个师召开机关相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12场,面对面听取意见;采取下基层听、开会听、走访听、网上听、信函听、意见箱听的“六听”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在门户网站设置了网络意见箱,在机关内设置了意见箱,鼓励机关干部和职工群众建言献策。

截至目前,兵团发改委共收到各师、各部门及发展改革委系统意见建议反馈函30余份。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兵团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问题,边查边改,教育活动取得初步成效。通过教育学习,兵团发改委党员干部的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做到了教育实践活动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提高效率

通过精简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兵团发改委近期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中,将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30%;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突破口,再次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在强化服务、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的同时,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改进会风、合并会议,兵团发改委把原定于9月举办的研判经济形势发展改革研究班和2014年重大项目对接会、党组扩大会议三会合并召开,将过去80多人的会议压缩到40人,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第2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一、领导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创业服务年活动工作,将创业服务年活动当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认真开展具体实施工作,对创业服务年年活动工作做了周密安排,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纪检组长为常务副组长,亲自抓这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

1、征求意见并答复。一是为了查找我局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市发改委各科室,市直各部门、各乡(镇)、林(垦殖、园艺)场发放征求意见表,并在网站上征求意见函,征求我局存在的问题。二是召开了“创业服务年”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对我局在资金争取、项目安排、项目审批、价格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对收到的意见,我局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并答复。

2、制定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图。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局结合自身的行政审批职能和业务特点。制订了市发改局办事指南,并制定了项目流程图。

3、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政风行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我局印发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办法》,并在显要位置张贴。

4、大力倡导四种风气,强化推动创业服务。一是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二是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于负责、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三是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四是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第3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购并市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再投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及省政府《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暂行办法》,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经市发改委初步审查后,报省发改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第四条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淡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

(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六)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清单及金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项目申请报告应当附送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副本、商务登记证副本、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和投资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再投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股东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按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等出资的,需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八)涉及到水资源利用的项目,需提供取水许可证;

(九)按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的项目,须提供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预评价报告。

第六条按核准权限属市发改委核准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县(区)发改委初步审核后报市发改委核准。省属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的项目可直接向省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报告。

第七条市发改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应向相关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并附相关材料。相关部门应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发改委提出书面意见。

第八条市发改委自收到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视为受理。

第九条市发改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申请报告中需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委托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发改委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条市发改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上述期限),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初步审核后转报省发改委。如1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或转报的,经市发改委负责人批准,可延长7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项目申请人。

第十一条市发改委对予以核准或转报的项目,应向项目申请人出具书面文件;对不予核准或转报的项目,应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市发改委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条件是: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

(三)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四)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和规模的要求,建设条件成熟;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对已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土地、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资源利用、资本项目管理、设备进口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市发改委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规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限。

投资主体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在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能办结相关手续的,应向原项目核准单位提出延期申请,经原项目核准单位审查后出具准予延期的文件。核准文件有效期满后,项目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同时出具准予延期文件。逾期未申请延期或延期申请未予批准的,项目核准文件期满失效。

第十五条已经核准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向市发改委申请变更: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四)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及以上;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变更核准的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核准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项目申请人以拆分项目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市发改委有权撤销或报请上一级发改委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第4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自《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并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引发了一场网络热议。这份事关全体国民切身利益的文件传达了哪些医改新精神,在改革措施上有哪些新亮点,大家密切关注。

全民均享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加快发展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真正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征求意见稿》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达到这一目标,关键是要依靠政府财政倾斜,加快发展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建设。

当前我国城乡和区域医疗资源分布极不平衡。统计显示,如今医疗条件最好的北京,每千人拥有的医院、卫生院床位数为6.31,条件最差的贵州只有1.25,两者相差4.2倍。目前,占全国人口15%的城市居民享受着2/3的医疗卫生资源,而占85%的农村人口却仅获得不足1/3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本来就很短缺的医疗资源过分集中于城市和发达地区,使得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体难以享受基本的医疗服务。

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则面临社区医疗机构资源匮乏、技术薄弱、设备陈旧等问题,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初级诊疗服务上,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一些社区医院门可罗雀,而大型医院却人满为患,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极不完善。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缩小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条件的差距,达到医疗资源的分配平衡。《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里,要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有了合理完善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还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用得起药。过去由于缺乏医疗保障,许多居民尤其是城乡贫困居民“有病不敢医”,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近期力争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并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再加上城乡医疗救助和慈善援助,就能够逐步实现“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城乡居民告别求医问药靠自费的历史,真正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政府主导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主导和监管责任,是“新医改”确立的核心精神。

回顾过去20多年间的医改历程,由于“民进国退”导致的政府监管不善和财政投入减少、医疗机构市场化以及改革措施执行不力等种种因素影响,使得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等问题凸显出来。其间,“政府主导派”和“市场派”的医改模式选择之争也使医改进程反反复复,迷失了方向。随着卫生总费用的扩张,增加医疗卫生投入的沉重负担落在了消费者的肩上,由此造成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医患矛盾尖锐等问题,始终得不到妥善解决,民众反响强烈。社会发展以民生为本,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关乎国民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总结过去医改的经验和教训,着力解决当前面临的困境,推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启动新医改,成立了由国家11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

经过两年多的调研和讨论,2008年10月14日,发改委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

以人为本,突出医疗机构的公益特性,强化政府主导和监管责任,这是一个令人瞩目的信号,即中国政府正力图扭转过去屡遭诟病的市场化改革导向,而以公益性和公平性为原则,更加关注9亿农民及城市中低收入者和非就业人员的利益,通过政府主导,投入巨额财政资金,努力弥合医疗保障方面的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建立惠及全民的公平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公益事业,政府主导,成为这份《征求意见稿》传达的核心精神。

深化医药制度改革

破除公立医院的“以药养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体制改革的重点。

在《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近期工作重点中,医药行业的制度改革占据了显著的位置。“以药养医”是过去公立医院生存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备受争议之处,其最大的顽症在于“过度医疗”,医院、医生使用的贵重药品越多,获利就越多,而患者只能成为花冤枉钱的“冤大头”。

破除“以药养医”的关键,是解决公立医院合理补偿问题,减少其对“市场”的依赖。《征求意见稿》要求,要探索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改进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努力让百姓更加方便快捷地看病就医。这实际上是力图通过财政投入,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质,并通过制度改革,发挥其应有的高效规范的服务功能,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中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

与医院改革紧密联系的是药品供应问题。我国的药品经营企业呈现“多、小、散、低、乱”的特征,医药市场流通秩序混乱,药品流通环节太多,医药市场无序竞争、过度竞争现象严重;过度的竞争也导致药品供应中普遍存在虚高定价、高回扣等不正常现象;一些地方假劣药品充斥市场。

针对这一状况,《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即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体系,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等方式,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有了政府的主导和监管,医、药分离并各自规范,切断了医药购销之间的利益链,药品市场将得到有效整顿,药价将回归合理,群众才能够享受到真正透明有效的治疗。

第5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纳入失信“黑名单”企业信息应公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目前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对外公示。其中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

网信办提出网站履行主体责任八项要求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八项要求。要求明确,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要建立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要对新闻信息内容的导向和创作生产传播活动负总责,完善总编辑及核心内容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考核与退出机制;信息应当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提升信息内容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新闻发稿审核系统,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等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上线的安全评估。此外,网站还应强化内容管理队伍建设,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等。

工信部:年底前电话实名率100%

记者近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将指导电信企业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确保电话实名率年底前达到100%,并督促电信企业加强用户登记信息保护。工信部将组织电信企业全面清理专线出租、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重点电信业务,对违规经营的一律取缔,并进一步规范号码传送,加大违法网络改号电话和非法主叫号码拦截力度,指导电信企业强化技术防范能力。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停止其相关业务资源审批,对整改不力、屡次违规的依法予以惩处,直至取消其相关资质。

第6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农业部组织专家开展小麦冬前

管理指导服务

本刊讯 目前,冬小麦播种接近尾声,总体进展顺利,但黄淮部分地区旱情较重,对小麦播种、出苗带来一定影响。为切实抓好小麦播种和冬前管理,确保意向面积落实和壮苗安全越冬,从10月28日开始,农业部将在河北、山西等11个小麦主产省开展小麦播种出苗情况调查和冬前管理技术指导服务。据悉,冬前管理技术指导服务活动为期1个月,农业部将组织小麦专家指导组成员及主产省农技推广部门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分析小麦苗情,提出分类指导措施,同时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服务,重点落实抗旱保苗、镇压保墒、浇越冬水等技术措施。

发改委:

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本刊讯 发改委表示,2014年将继续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对北方大城市蔬菜流通设施的扶持力度,改善蔬菜存储流通条件。研究制定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目录,引导各级政府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中央财政8亿元

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本刊讯 财政部日前消息显示,近日中央财政下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05亿元,大力支持以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农业竞争力。其中,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6亿元,“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45亿元。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北京、河北、内蒙古等28个省区市,大连、宁波、青岛3个计划单列市。据了解,中央和地方投入的建设资金全部落实以后,将建设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项目49个,“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76个,有效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支撑。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第7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自从2009年4月10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以来,组建本省医改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医改实施意见成了各地医改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这被称为医改“落地”。不过,对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有的地方还表现出畏难情绪,有的还在等待观望。

截至8月3日,湖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陕西、12个省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医改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医改工作。

这意味着,尽管在4月10日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副总理要求各省要对今年的改革工作尽快做出安排,明确任务和进度,但4个月之后,仍有半数省份没有实质性的动作,其中包括4大直辖市。

不少医改相关官员将本省医改方案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解释为中央配套文件的“姗姗来迟”。医改方案原定上半年出台的21个配套文件,至今公布的只有10个,一大半配套文件仍然“犹抱琵琶半遮面”,而这些制度决定着医改中一些重大而具体的问题的政策取向。对此,医改专家余晖说,这确实可能会影响到各个省制订的方案,未来可能还要进行一个调整,以跟上中央的配套文件。但是中国新医改课题组组长顾昕认为,许多中央的配套文件也不一定能把模棱两可的地方全部澄清,因此即便等中央的配套文件全部出来,地方政府再制订实施方案,上述问题还是不能解决,有可能地方的手脚会捆得更死。

难题二:如何改变“复制”多,创新少

综观已出台的各省实施方案,在形式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仅对2009年的医改进行部署;二是公布2009-2011年重点实施方案;三是照搬中央的体例,既有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又有2009-2011年的重点实施方案。已出台的各省的方案完全脱胎于中央的方案,从体例、内容编排到措辞大体一致,几乎没有变动,更难看到对中央方案的突破。这被一些专家称为对国家医改方案的“复制”。

这一状况与许多人的设想存在差距。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朱之鑫曾经多次强调,“本次医改特别强调实践探索,在政策制定时也给地方留下了操作空间,鼓励地方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顾昕认为,国家新医改方案中的很多内容,只是提出了一些方向和目标,具体的改革措施并没有明确,这相当于告诉了目的地,但是有多条道路可供地方选择。因此,各地有很大的空间进行自己的探索。问题在于,各省必须制订实施方案,仅仅再把国家新医改方案中的目标重申一下,是不够的,关键要把达成目标的路线图说清楚。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公立医院改革,国家的医改方案并未对公立医院改革给出明确的方向,这被视为给予各地试点的空间,但是各地医改实施方案中普遍缺乏有关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质性内容。

公立医院走向法人化,即通过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公立医院的独立法人地位,载入了国家新医改方案。但是,与此相反的改革思路,即公立医院回归行政化,也存留在国家新医改方案之中。中央政府希望通过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来进一步寻找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实之路,但是在现有的行政体制下,哪些地方政府有动力“积极探索”呢?在一切朝上的行政体制中,为官之道就在于谨慎。

难题三:如何保障决策公开

这一次国家新医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是公共政策决策过程中极大的创新和亮点。但地方政府中目前只有云南省做到了。

云南省是目前唯一将《改革实施意见》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的省份。7月20日,部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听取云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作关于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这也是唯一向省人大报告并征求意见的省份。

顾昕说,这一次国家新医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是公共政策决策过程中极大的创新和亮点。如果地方政府也这么做,是一件大好事。可惜的是,很多显而易见的大好事,却很少有人做。余晖亦认为,各省应尽量采取公开、透明的方法,吸纳本地区广大民众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才能保证政策在大家共识基础上,执行起来更加容易一些。中央是这样做的,地方也应该这样。

在余晖等专家看来,本轮医改作为一个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缺少了一个环节,就是人大和政协的参与。余认为:“这次医改,财政投入8500亿元,但是有没有经过人大对财政预算的表决。按照预算法,这个应该由人大批准。各地也一样,不少地方提出要在三年内增加预算投入三四百亿元,这么大的投入理应经过人大,但我们看到的是普遍缺少这么一个程序。”余晖为此开出的药方是:医改方案应该有相应的法律安排,应该上升到立法层次,否则无法问责。

难题四:如何问责医改不力者

是否问责?如何问责?这是本轮医改面临的一个问题。

在各省实施方案中,关于医改监督、绩效、考评的内容少而又少。江苏省的医改实施方案中提出,在省级财政的投入方面,要建立财政投入的绩效考评机制,这几乎是唯一涉及考评的。其实不仅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在这方面也应加强,使政策评估成为一项制度。

顾昕认为,无论哪一级政府财政花了钱,投入到什么地方,都应该对公共财政支出的绩效进行评估。他说:“评估应该由独立的、专业的第三方开展,关于这一点,全国各地都很差,全世界公共管理改革的重要趋势之一是建立所谓的‘评估型国家’但是在中国,尽管政府没完没了地进行各种评比、评审、检查,但是专业的评估体系和制度却没有建立起来。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一纸新医改方案就能解决的了。”

至少在医改这个问题上,中央层面已经意识到其中的问题。7月底,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世界银行在北京昌平联合举办了一期中国医改效果评价培训班,邀请中央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医改相关部门的官员以及国内相关研究机构医改专家,学习效果评价方法,加强医改实施监督评价工作能力。

但是类似的评估制度并未写入医改方案,余晖担心,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不了了之”:“最后可能是当地政府自己来做个评价,说我实现了这个目标,最多不过是各个中央分管部门下去做个调研,结果说基本上是成功的,然后不痛不痒地列出一些存在的问题。医改是涉及到重大民生的公共政策,应该严肃对待,不应该轻率做出决策,定下的指标是要兑现的,不兑现,就会影响到政府的可信度。”

难题五:如何限制部门利益

保障公共利益

决策机制的瑕疵、问责制度的缺失,彰显了本轮医改所面临的困境。

撇开医改方案本身的问题不谈,医改所处的制度环境也不容忽视。地方层面,医改中普遍存在着部门利益的冲突,冲突中的此消彼长,决定着医改“落地”的进程,也决定着地方医改的具体走向。

发改委、卫生、财政、社保是各省医改领导小组中最重要的4个部门。本轮医改,发改委成为牵头部门,这与卫生厅长期主管医药卫生行业管理的现状构成了矛盾。卫生厅对于行业状况、基层情况、相关政策掌握全面,医改无疑涉及卫生部门的利益。

某省医改办官员说,为了医改,发改委和卫生部门之间难免发生冲突。在某省曾发生这样的事例:卫生厅用了3个月的时间调研、起草医改实施意见,前后修改6稿,到了发改委牵头的医改办,很快就被以“局限于部门利益”为由退回修改,一同而来的是包括数条涉及基本原则的修改意见。修改稿后来又被发改委退回,这次则是对文件密密麻麻的具体修改意见。卫生厅没有办法,只好把文件交给分管副省长定夺。

在财政、社保与卫生部门之间也会发生类似的博弈。卫生部门常常希望财政能为卫生投入更多支持,但是财政部门又不得不在一个更大盘子里精打细算。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的资金统筹和统一管理。余晖说,这是未来全民医保的最终方向,但目前遇到的具体困难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目前这三大保险是基于地域和居民身份分别进行统筹的,而且各自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不一,短期内难以做到相互融合;二是目前的管理体制是分割的,新农合是各级卫生部门分管,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则是各级人保部门分管,如果这三个保险要合并,就必然涉及到这两个部门之间的合并。

余晖认为,三大保险应该由人保部门来统筹管理,“因为卫生部门是负责提供医疗服务的,他既提供服务,又来提供保险管理,这个违反了保险和医疗服务应该分开的原则,否则医保机构就没有办法监督医疗机构合理有效使用医保基金”。

顾昕说,医改方案中存在一些模糊地带,这是不确定因素,其执行取决于各地、各方面的利益博弈。

余晖说,目前的医改领导小组更像部(局、厅)际联席会议,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地盘,如果在机构设置上没有重大变化,协调难度和成本非常大,“大量的时间花在各个部门利益的协调、分配上,很可能忽视了其他利益群体的利益”。“我们曾希望在管办分开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相对集中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把涉及医疗保险、价格管理、公共卫生、药品监管、医疗监管等事权统合在一起,在一个部门之下来决策,这样谈判成本要少,利益冲突没有那么大,协调也会更容易。但这没有成功,这是个重大的缺憾。”

第8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关键词】 制度解读; 改革构想; 路径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自199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服务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内外部理财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高等学校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已经滞后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便〔2009〕62 号下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其基本理念是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变化。作为一个基层财务工作者,通过认真研读《征求意见稿》,笔者认为《征求意见稿》设计有创新、技术有支撑,内容更全面,信息质量更高,必将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征求意见稿》的六大变化

与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比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二是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三是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统一核算;四是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反映资产净值;五是对收入、支出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进行了调整;六是完善了财务报告体系,高校的财务报告体系由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构成,并改进了报表的格式和项目构成,完善了会计报表。

(二)《征求意见稿》的六大变化评析

1.设计有创新。通过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利用一套原始资料,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不同记账基础,借助多元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多元的财务信息,是会计制度设计与改革的一个创新。收支类会计科目既按责任中心设置,又按经济科目设置,也是会计制度设计的一种创新。

2.技术有支撑。高校的财务信息化管理目前大多采用专门为高校定制的、成熟的管理软件,如天翼、天财等。这些财务软件现在已经具有用一套原始资料,建立多个数据库的功能。目前,浙江的大多数公办高校在利用一套原始会计资料,建立了两个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一是以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依据,核算高校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数据库;二是按高校内部二级预算管理或项目归集经费的数据库。通过构建两个数据库,提供多元的财务信息,即对外提供《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的相关财务报表,以接受政府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对内提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或项目实施情况的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的思路,通过现行的这些成熟财务软件就能实现,技术上有支撑、有保障。

3.核算内容全面。《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同时在高等学校会计科目中增设“在建工程”、“基建工程”两个一级科目,并要求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设置明细科目,改变了原来基建工程单独建账进行核算的人为割裂状况。笔者认为,这样可以更直接、更完整地反映高校办学的经济活动全貌。

4.财务信息质量高。《征求意见稿》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反映资产折耗,避免了高校固定资产的虚增,体现的是资产净值。对现行的收入按资金来源、责任中心和项目分类,支出按责任中心、项目和经济用途分类,使得收入、支出会计科目名称更加对应,内容更加配比,尤其是对非财政性收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有利于对项目的绩效考核。在平行设置的两套会计科目和两种记账基础上,通过完善财务报告体系,既提供责任中心或项目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所需要的权责发生制财务信息,又提供财政预算管理需要的收付实现制预算收支信息,提高了财务信息的有效性。

二、深化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构想

尽管《征求意见稿》能够更全面地反映高校经济活动的全貌,提供质量更高的财务信息,但依然不能直接提供高等学校的教育培养成本信息;另外,《预算收支表》尚未充分利用财务会计科目生成的相关信息。笔者认为,应进一步深化高校会计制度改革,以便高效率地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具体构想是:

(一)直接披露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的信息

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及时为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后,作为缴费上学的学生和家长,迫切需要了解培养一个全日制普通大学生的教学服务成本,政府部门要制定学生缴费标准也需要掌握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2005年6月8日国家发改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成本监审办法),也表明政府要对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进行监督和审核,为定价决策提供依据。因此,要直接披露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信息,具体有两种路径。

1.利用财务会计科目提供的财务信息转换,可通过增设“教育培养成本表”来实现。该报表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直接成本,即根据《收入费用表》中的“教学费用”项目填列,具体是指“教学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与“资产折耗”中的教学资产折耗。第二部分为间接成本,包括两大类项目:一类是成本增加项目,根据《收入费用表》中的“科研费用”、“其他业务费用”、“后勤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以前年度盈余调整”项目加计填列;另一类是成本抵减项目,即不能作为成本的支出项目,分项填列,如“行政支出”中的有财政补贴部分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其他费用”中的捐赠支出与赔偿支出,“其他业务支出”中的对附属单位补助、为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培训支出、合作办学支出,以及其他有非财政收入来源相对应的科研、后勤等等。第三部分为标准学生人数。自然学生人数和层次系数可按《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第十九、二十条的规定折算,学科系数建议参照一些省份的成功实践,如浙江省理科类折算系数为1,农林、师范类1.15,工科类1.2,医学和艺术类1.25,文科类0.9。第四部分为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具体是直接成本加间接成本除标准学生人数,为便于分析对比,报表可设置两个时期数,即“本年数”及“上年数”。

2.通过平行设置成本核算科目直接获得。设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耗”、“其它支出”四个一级会计科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耗”三个会计科目作为归集教育成本的项目,下面均设“直接经费”、“间接经费”两个二级子目,“直接经费”归集与教学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经费”归集与教学间接相关的费用。为提高记录的可验证性,保持成本核算的总支出与财务会计科目归集的支出相等,设置“其它支出”科目,归集不属于教育成本的支出。通过平行设置的科目直接生成“教育培养成本报表”。“教育培养成本报表”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人员经费;第二部分公用经费;第三部分资产折耗。这三部分分别由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个子项目组成。第四部分标准学生人数。第五部分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报表设置“本年数”及“上年数”两个时期数。

(二)简化预算会计信息的生成方式

公办高等学校的办学经费主渠道是各级财政,因此,必须按照收付实现制提供预算管理的相关信息,满足政府对财政资金监管的需要。由于财务会计科目中涉及财政的收支是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的,并且收入按照经费来源设置,支出按照经费来源设置二级科目,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设置三级科目,因此,《征求意见稿》新设的《预算收支表》所需数据,完全可以利用财务会计科目提供的财务信息,通过财务软件分析、编写取数公式自动生成。

三、快速推进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

(一)要尽快修订相配套的制度及办法

1.要出台相配套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注重会计核算,财务制度注重如何规范财务行为,会计核算必须以规范的财务行为为前提,但现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未能提供与《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某些具体项目相配套的核算依据,如《征求意见稿》中:3002“专用基金”科目用于核算高等学校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要提哪些“专用基金”如学生助学金、工会经费等,按什么比例计提等需要明确;3001“累积盈余”科目核算中提到,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交结余时,借记本科目,其具体“规定”是什么需要进一步明确等等。因此,要尽快出台相配套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才能实施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2.要出台相配套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办法》。2005年6月8日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成本监审办法》明确了成本核算的原则、对象、成本归集的项目及每个子项目核算的内容和支出的标准,从监督审查的角度对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作了一个规范。高校要加强成本核算,必须制定与《成本监审办法》相衔接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办法》,尤其是要确定应归属于教育培养成本核算的费用范围,并要单独以部门法规的形式颁发,这样才能为准确核算高等教育的实际运行成本提供制度保障,使政府职能部门对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建立在规范的成本核算基础上。

(二)要保证制度、办法相互衔接

《征求意见稿》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中明确: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高等学校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对固定资产的分类,目前已出台的一些办法均有不同规定,如2005年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成本监审办法》将固定资产分成六类,200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将固定资产分成十二类。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成本监审办法》及[国税发(1999)65号]文的规定也是不一致的,如房屋建筑物前者规定按50年折旧,后者规定是25年。而《征求意见稿》中的固定资产分类和年限主要取决于各高校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笔者认为,各高校进行成本核算,是为绩效考核服务的,那么横向之间,或与标准就要有可比性,就要有一个统一的口径,否则就会因规定不一致,职业判断不同,或因人为调节成本,导致生均教育服务成本结果也不同。

(三)要尽快配套升级高校财务信息管理软件

目前高校凭借为高校定制的财务软件,实现了利用一套原始会计资料,建立两个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目标,但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和高校进行内部二级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的要求,高校要利用一套原始会计资料,生成多个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满足不同需求的财务信息。因此,高校财务信息管理软件要尽快配套升级。

(四)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

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后,会计核算内容更加全面、核算更加规范,并且利用一套原始会计资料,提供多种计价基础的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的信息,对高校财会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财会人员要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增强执业能力,在快速推进高校会计制度改革和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中发挥作用。

第9篇:发改委征求意见范文

李应明是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司的副司长,由于工作关系,笔者和李副司长有过几次会面。一个月前,我社受国家发改委和陕、甘两省发改委之委托,编辑制作了中英文彩色图文画册《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概览》,以作为新闻会的重要宣传资料。在画册定稿的过程中,李应明严谨、细致的作风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有一次,李应明开了一上午会。临下班前见到我在办公室等她审定样稿,她很认真地对我说,你放这里吧!下午两点来取。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当我两点赶到她办公室时,三十多页的画册稿样上密密麻麻地圈点了很多内容,有对文字的改动和对设计的提议,甚至连数字、标点符号都一一仔细核对过。不难看出,她中午没有顾上休息。后来,办公室的小徐告诉我,李副司长连中午饭都没顾上吃。

在25日的新闻会上,面对中外记者近乎挑剔的提问,李应明应答如流,条理清晰,对规划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谈到刚刚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

(下简称《规划》),李应明认为最大的亮点就是“创新”,她说,无论从制定的过程还是规划的内容上,这个规划都探索出了一条新思路。

谈到《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时,李应明显得格外激动。她说,关中一天水经济区是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三大重点经济区之一,也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开发区之一,是西部地区经济基础好、自然条件优越、人文历史深厚、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编制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经济区建设步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无论对于增强区域经济实力、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还是对于当前扩大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该经济区是全国交通、信息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和西部地区连通东中部地区的重要门户,战略区位十分重要。同时产业层次高、工业基础好,是国家重要的国防军工基地、综合性高新技术基地和装备制造业基地。从国家宏观经济战略布局考虑,培育这一地区加快发展,可以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形成支撑和带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

二是有利于构建开放合作的新格局,推动西北地区经济振兴。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加大向西开放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构建开放合作的新格局。对于完善国家开放战略和推动西部地区开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经济区是著名的丝绸之路起点,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具有对西开放的地缘优势、文化优势及产业优势。支持经济区向西开放合作,有利于推动西北地区经济振兴。

三是有利于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探索新路径、提供新经验。如何整合各类科技资源,使之发挥最大效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当前我国科技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经济区拥有80多所高等院校、100多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科研院所、100多万科技人才、5个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3个大学科技园区,科教实力十分雄厚,但同时也存在着条块分割、体制不活、开放不够、转化较低等问题。支持西安统筹科技资源综合配套改革,突破现有科技资源条块分割、配置不当的体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科技创新示范区,可以为全国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探索提供新经验、探索新路径。

四是有利于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扩大国内需求,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扩散和蔓延,给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带来了很大压力。但危中有机:对东部地区来说,有利于产业升级和改造;对于西部地区而讲,则有利于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经济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产品配套能力强、要素成本优势明显,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推动经济区发展,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