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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合同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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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合同

第1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关键词】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基础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1-054-01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怎样做好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已成为每一名油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就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狠抓学习教育,在不断改进教育方式上下功夫

当前,我国各项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油田企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有超前性、针对性和创新性。结合油田企业基层工作的实际,应当在五个“转变”和一个“联系”上狠下功夫。五个“转变”即由原有的“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交流”;由原有的“一锅煮”转变为“分类指导”;由原有的“封闭式管理”转变为“开放式教育”;由原有的“传统教育手法”转变为“现代教育手段”;由原有的“立竿见影”转变为“循序渐进”。一个“联系”即政治业务学习要联系职工实际,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要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五个转变”和一个“联系”,积极探索广大职工易接受,富有、感召力、吸引力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手段,从而形成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由“被动型”工作变为“主动型”奉献的局面。

二、狠抓制度落实,在强化职工的自我约束力上下功夫

近年来,虽然各级油田企业都制订了许多制度,但实际工作中,有不少制度是“讲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起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作用。怎样将制度落到实处?如何在职工中培养“无私奉献、刻苦钻研、爱岗敬业、工作高效”的作风,应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在制度的“三性”上下功夫。即:一是在针对性上。在制定制度时,要根据本单位客观实际,确保制定的制度确实可行管用;二是在权威性上。在执行制度时,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违者必须受到惩处,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在带动性上。各级领导既是制度的执行者又是制度的落实者,执行制度时,在要求别人做好的前提下,自己要主动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其次在“经常”上下功夫。要坚持反复学习中国石化“令”、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勤讲、勤查、勤督促,反复抓、抓反复等方式,增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再次是要创新管理体系上下功夫。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理念,努力探索工作以外“联管体系”,建立起企业、家庭与社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在抓好职工思想状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的基础上,与干部职工家属签订责任书,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八小时外,内外形成合力,强化职工遵守制度的自我约束力。

三、狠抓典型选树,在增强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上下功夫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典型的发现和培养,抓好典型的学习和宣传,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来激发职工努力的觉悟。一是要培养典型。要从不同层面和不同工种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经常推出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油田企业特色的先进个人。二是要用好典型。通过召开座谈会、先进事迹报告会以及向先进典型学习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和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和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在队伍中形成弘扬正气、拼搏奉献的良好风尚,带动各项工作长足发展。三是要宣传好典型。宣传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脱离实际,夸大其词,注重体现“人性化”、“个性化”、“真实化”的特点;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多宣传职工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攻坚克难的事迹,提升油田企业在社会的影响力。四是不能亏待典型。不能让典型流血流汗又流眼泪。在评先、评奖和聘用干部方面要优先考虑,更好地发挥典型的作用,使典型永不褪色,永葆积极向上的活力。

四、狠抓后进帮教,在提高油田企业队伍的整体生产力上下功夫

“木桶论”启示我们,要全面提高油田企业职工的素质,增强油田企业队伍的生产力,树立油田企业的良好形象,还必须注重对后进职工的帮助、教育和转化。一是要及时发现后进。结合日常学习、工作、生活,通过交心、谈心,以及月考核、季考核、年总结等途径,及时发现队伍中相对后进的职工,将他们列为需重点关心关注的对象,分析原因,加强教育和管理。二是落实帮教责任制。针对帮教对象,明确帮教预期目标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结成帮教对子,研究具体帮教措施方法,建立起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帮教者捆绑帮教责任制。三是搞好日常帮带。所在单位领导和职工要利用与后进职工一起工作、学习和生活机会,经常与其交心、谈心、沟通思想,使之重树信心,甩掉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以积极向上的心态投入到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对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传授好的工作经验方法,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2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出国务工人员,在正式出国之前,还需要了解未来工作单位以及工作地的具体情况。

这些内容包括:要去的国家和地区的基本情况和外国雇主的名称及经营情况;以及出国打工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何种条件和证件,办理时间需要多长,劳务费多少,付款方式,办不成功如何退费;出国打工所从事的是什么工种、合同期限、试用期、正常工作时间等;还需弄清出国打工的工资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加班费计算方式、吃住、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务工人员,或者通过经营公司转交,又或者存入务工者的银行户头。

务工人员还必须与雇主以及经营公司签订规范的合同。依据目前国内的情况,出国劳务必须与国外雇主及国内经营公司签订两份重要合同。

一份是与国外雇佣公司的《雇佣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位、合同期、工资待遇、医疗保险、假期、合同中止条款、违约条款、解决合同纠纷条款等。《雇佣合同》是务工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一份很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能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必须仔细看清并妥善保管。“千万不要在没有看清或理解合同相关内容的情况下就草草签字,或者听信一些不负责任的劳务公司不用签《雇佣合同》的说法,当你在出国打工期间出现合同纠纷时,这份《雇佣合同》就是非常重要的依据。”

第3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劳务管理。促进对外劳务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对外劳务市场秩序,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外劳务活动。

第三条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对外劳务经营企业。

从事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者私人雇主(以下简称外方雇主)签订合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经营资质。按合同约定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中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

国(境)外承揽、实施商务部批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并可对外派遣实施项目所需劳务人员的企业法人。

从事为中国公民赴国(境)外就业提供咨询、办理出国(境)和国(境)外工作手续,境外就业中介企业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就业)经营资质。以及介绍国(境)外工作岗位的职业中介活动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市、辖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劳务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外事、财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五条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质,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未经批准。

第六条国(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本市招收劳务人员或从事与对外劳务经营相关的活动。

第七条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备用金。

但仍应当承担本企业已派往国(境)外劳务人员的后续服务及管理工作。未通过经营资质年审的经营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

第八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应当持相关材料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第九条对外劳务经营企业之间合作开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由对外签约企业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条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中介服务机构代为组织招收劳务人员。受委托的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要求委托方提供其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开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诚实守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第十二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外方雇主签订对外劳务合作合同。

协助劳务人员与外方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外派劳务合同。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以旅游、商务签证等形式外派劳务人员。

第十三条境外就业中介企业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保障条款应当符合所在国(地)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协助劳务人员取得所在国(地)工作许可、工作准证及工作签证。相关材料应当经所在国(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境外就业中介企业应当指导劳务人员与外方雇主签订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或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直接对外签约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含分包企业)派遣劳务人员赴国(境)外项目现场前。并保证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同工种人员的工资水平。

第十五条对外劳务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国(境)外保险、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内容。

第十六条鼓励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劳务人员与依法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经营相关对外劳务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公司签订对外劳务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境外就业中介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国(地)政府规定。要求外方雇主投保以劳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为受益人的国(境)外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国内同期同行业同工种相应保险的保险金额。

第十八条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当投保以劳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为受益人的国(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第十九条保险责任期限应当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境外劳务派遣和雇佣合同的期限一致。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外劳务广告管理。依法配合外经贸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劳动保障部门查处对外劳务人员招收活动中的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要加强劳务人员出入境管理。办理劳务人员出入境证件时。对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凭备案手续办理出入境证件。

第二十二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目的国(地)相关规定。

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应当劝导在国(境)外居留三个月以上的归国劳务人员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进行健康体检。

第二十三条劳动保障、公安、工商、外事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第二十四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境外就业中介企业应当公开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并出具税务机关印制的发票,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等其他任何费用或者要求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抵押。

第二十五条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出国(境)前培训。

第二十六条劳务人员出国(境)费用。由劳务人员按实际金额自行负担。

第二十七条劳务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合同。尊重所在国(地)文化习俗。

第三章监督管理与应急处置

第二十八条市、辖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对对外劳务经营企业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建立国(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纠纷或事件具体情况,提出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建议或处置意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主管部门。

牵头统一协调、处置国(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联席会议针对特殊情况可成立专项应急处置临时工作机构。

第三十条国(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包括:

(一)国(境)外发生的涉及劳务人员与对外劳务经营企业之间、劳务人员与外方雇主之间需要由政府出面协调的劳资纠纷;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在开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中。

(二)劳务人员或劳务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遭遇重大伤亡以及发生重大财产损失、劳务人员大规模、传染病疫情等;

(三)因爆发战争、恐怖活动、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紧急事件;

(四)其他侵害对外劳务经营企业或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需要由政府出面协调的事件。

第三十一条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国(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外签约的对外劳务经营企业应当对国(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负全责。该企业的上级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对有关政府部门处置国(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工作经费给予保障。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未取得对外劳务经营资质。擅自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或不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对劳务人员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外劳务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外经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劳务人员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4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做出贡献的重要节点:是自己一生职业终点的象征,证明你自己为这个国家和社会贡献过,可以回家去过退休生活,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了;

纪念意义:是个念想,就像从学校毕业要有毕业证一样;

办理退休人员相关事务:在很多地区到退休管理部门办理退休事务时,经常使用。如每年领取取暖费认证等;

住房公积金清算: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退休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清算时,一般都要求提交退休证;

节省人工成本: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凭着员工的退休证,就可以合法合规地不用给员工上社保,办理公积金,节省人力成本;

建立更自由的劳务关系:用人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凭着员工的退休证,就可以不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均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退休员工辞职或用人单位辞退他们,双方均不再需要提前30天告知;

出国旅游:出国旅游退休身份比在职身份方便很多,凭借退休证,部分国家可以免资金担保,就不用提供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了。退休人员去美国以及欧洲等部分国家,没有退休证不给办签证;

出国定居审批更便利:提交退休证,以退休人员身份申请定居,审批时有一定的便利,更容易获批;

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退休后,女同志满55岁,男同志满60岁,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时,大部分地区仍然要求提交退休证。没有的,人家不给;

景点门票半价:国内旅游。持退休证部分景点可以半价,比如江西三清山,别的证都不认;

公交优惠:部分地区可和老年证一样发挥同样的功效;

领取老年综合津贴:部分地区领取高龄老人综合性津贴时需出示退休证;

享受前用人单位福利:部分地区部分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居多)给离退休人员提供福利,举办或组织活动时,须出示退休证或离休证;

上老年大学:很多地区,上老年大学,持退休证就可以直接报名;

坐高铁:铁路退休职工持退休证可以免费坐高铁;

第5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关键词国际劳务合作;优势互补;劳务输出

一、变迁中的中、日、韩劳动力市场

中国、日本、韩国在资源、资金、技术上的差异和已形成的多层次经济结构,使双边和多边劳务合作前景广阔。在劳务输出方面,中国具备以下优势:(1)劳动力价格相对于别国而言,占有一定的优势。据《世界银行》,2000年统计,1995—1999年,中国制造业劳动力成本为729美元,而日本为31687美元,韩国为10743美元,分别为中国的43.5倍和14.7倍。在劳动力供求关系以及劳动力的技术熟练程度一定的情况下,劳务价格的差异是劳动力国际间流动的核心因素。(2)中国34岁以下的劳动力占53%,而日本占不到40%。年轻人接受的教育相对较新且有较强的适应能力。(3)在劳务人数不断增多的同时,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和服务领域也日益多样化。

日本是东亚劳务输入历史最长的国家,1988年进入自身劳动力供给不足时代。按照日本政府的统计,要想使日本经济增长保持在4%左右,每年就需补充1%的劳动力。目前日本的就业人数约为6000万,那么每年需补充60万个劳动力。但是日本国内劳动人口接近于零增长,这意味着日本正面临着历史上最为严重的劳动力缺口。据日本预测,日本2000年的劳动力缺口为260万,20lO年将达到910万。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70%左右的企业人手不足,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劳动力严重不足。据《东京商工》1990年1月发表的数据表明,1989年由于劳动力不足而倒闭的企业有242家,占日本倒闭企业总数的3.34%。造成日本劳动力短缺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日本人口自然增长率偏低,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2)经济结构的调整加速了劳动力供求矛盾。建筑业、汽车、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扩张,都使得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膨胀。随着日本经济服务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服务的个性化与多样化和家政服务的社会化及普及化的提高,涌现出大量新的就业机会。(3)就业观念的转变。随着日本生活水平的提高,本国人追求那些高工资、高待遇、工作环境好的工作,使得建筑、冶金、机械、饮食等制造业严重缺劳力。

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还是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失业和就业不足状况遍布全国。从那时起韩国开始向外输出劳务,一度成为亚洲较大的劳务输出国,高峰时期1981年在海外的劳工人数高达20多万。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韩国当时长期的国际收支困难,增加国民收入,促进了经济恢复和发展。随着韩国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工人的就业观念出现转变,并从一个劳务输出国逐渐转变为一个劳务输入国。近年韩国劳动力缺员55万人,大企业凭借其优厚的条件,从中小企业挖走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使中小企业缺员现象尤为严重。截至1999年4月,韩国中小型制造企业的劳动力平均短缺率达到4.0%,缺少30—40万劳动力。

二、中、日、韩三国劳务合作的现状

1.中国与日本劳务合作现状。日本政府尽管在政策法规上对外来劳务的输入做了各种各样的限制与规定,但劳动力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日本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日本政府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修改原移民控制法和难民法以及有关劳工输入的政策法规。日本法律规定禁止企业雇用外籍劳工,劳动力市场尚未开放,日本政府不得不采取以引进外籍“研修生”的变通办法来缓解本国劳动力供给短缺。中日研修工作始于1979年,1992年后发展迅速,中国的研修生人数自1995年以来每年以30%的高速度增长,截至1999年7月,中国累计对日签订研修生合同8320份,派出研修人员近11万人。目前日本接受外国劳工的政策是只接受具有专业技术、技能和知识的外国人,原则上不允许没有技能的外国工人到日本就业。日本可供接收的工种有220多个,我国的研修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市政施工、纺织加工、软件设计、中医药、服务等第二三产业。同时日本有544万公顷可耕土地,而农业人口只有882万,再加上特有的兼业农户(星期天农民)数量不断增多,第一产业也严重缺员。为此,日本政府开拓了农、林、渔研修市场,并进一步修改政策法规,扩大研修生的专业范围。2000年1—8月我国就与日本先后签订了研修合同527份,合同金额达1.6亿美元。

2.中国与韩国劳务合作现状。韩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海外承包工程项目,高峰时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际承包商。中国为这些承包工程提供了上万名的技术人员、工程师及其他劳务人员,积极开拓了与韩国的第三国劳务合作。为了保证国内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韩国政府为缓解劳动力紧张局面,以研修生的名义从亚洲国家招募劳动人员,从1994年起,由中小企业协同配合及中央会统一负责对外招募研修生工作。这一渠道组织性强、信誉高,已是目前中韩两国研修合作的主要渠道。截至1999年底,我国与韩国签订劳务合同总额为14.46亿美元。韩国在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中合同数额继新加坡、美国、日本之后排第四位,营业额继新加坡、日本、香港特区、美国之后排第五位。

3.参加三国劳务合作给中国带来的利益。无论是作为劳务输出国的中国,还是劳务输入国的日本、韩国都从中获益匪浅。就中国而言:(1)大规模的劳务输出有助于减缓本国的就业压力,为失业人员提供部分就业机会。(2)劳务输出获得的外汇收入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不平衡的贸易结构。(3)劳务输出有利于我国学习掌握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中国的研修生在日本、韩国的工作实践中掌握了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回国后运用于经济建设,推动了本国技术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日本、韩国而言,其益处也是不言而喻的。旅日、旅韩的中国研修生不仅满足了日本、韩国因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需求,还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东道国经济的增长。当然,劳务合作并不单单只有好处,同样也会给输出国造成人才外流、物价上涨的不利影响,以及给输入国带来资金外流、社会动荡的负面作用。但就目前三国劳务合作的规模和自身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负面影响只是暂时的和微不足道的。

三、中、日、韩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中国国际劳务输出总量偏低,规模偏小。2000年,我国在外劳务人数为40万左右,仅占世界劳务市场总量的不足1%,全国总人口的千分之四。累计劳务收入仅有200亿美元左右。这与我国自身劳务输出潜力不符,且与亚洲其他主要劳务输出国的输出规模相比也有不小的差距,远远落后于巴基斯坦、印度等国。1999年,我国在日本的研修生仅为32874人,在日本合法外籍劳务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与日本劳动力缺口的需要更是相差甚远,我国的劳动力输出水平亟待提高。

2.日本、韩国合法研修生与非法劳务并存现象严重。日本、韩国劳动力市场需要大量的外籍劳工,但日本、韩国两国政府通过各种政策法规来限制外籍劳工人境,两国劳动力市场的大门还远远没有敞开。在雇用不到足够的合法劳工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不非法雇用外籍劳工。1999年日本登记的外来劳工为151万人,其中非法入境者就有27万,他们不但给企业带来麻烦,也给社会造成负担。目前,在韩国非法打工的中国人与其他国家的非法滞留者一起构成了韩国的非法劳务市场,占韩国外籍劳工人数的64.1%。韩政府人士称,导入雇用许可制度代替研修生制度将使外籍劳工的人权得到充分保障,从而能够有效地抑制外籍劳工的非法滞留。

3.中国向日、韩劳务输出渠道狭窄、方式单一。我国向日、韩劳务输出主要是通过官方渠道,即由政府部门及享有劳务外派权的国有公司垄断,以研修生的名义输出劳务。虽然这一渠道管理规范,可靠性高,但在东道国的市场准入方面往往受到名额和指标的限制。日本、韩国引进研修生主要是面向国内的中小企业,由于缺员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每个研修专业需要的人又很少,因而形成了研修生市场点多面广的局面。而我国缺乏灵活、分散的民间组织的参与和补充,难以适应这种小规模、大范围的研修生市场,远比民间个人劳务输出渠道占总渠道95.4%的菲律宾和占99.1%的泰国缺乏竞争力。

4.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信息十分缺乏。我国劳务输出至今还未建立一个搜集、传递国际劳务信息的网络,没有统一的信息处理机构,劳务信息极为匮乏。目前,既不能随时了解国内剩余劳动力的供给情况,又不能及时掌握国外紧缺的劳动力需求,对东道国的政策导向、商情也不够了解,这种信息障碍势必影响我国劳务输出的发展。

四、进一步开展中、日、韩劳务合作的对策建议

1.全方位开拓劳务输出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1)充分调动官、民、私三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以国家授权的劳务输出机构为主渠道的基础上,发挥民间渠道灵活多样、拾遗补缺的优势。(2)通过与日方、韩方建立合资企业形式派遣研修生,以绕过两国限制劳工输入的政策壁垒。(3)开拓与日本、韩国的第三国劳务合作渠道。目前日本、韩国的大企业和综合商社在第三国的合作及承包项目很多,与它们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便于我们参与其在海外承建项目的劳务合作。超级秘书网

2.丰富劳务信息,建立健全国内外劳务信息网络。(1)要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尽快建立统一、高效的国际、国内劳务信息网络,及时做好信息的搜集、筛选、整理、传递、以及反馈工作。(2)政府应加强对信息的预测和监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实效性,以消除信息的不对称现象。(3)建立国内劳务输出后备人员的人才库,必要时由国家统一调用。

第6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对外劳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张卫国副省长在全省对外劳务合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决定对全区对外劳务市场进行一次专项集中整治,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集中整治和持续稳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我区对外劳务纠纷多由中介机构引发的实际情况,全面整治我区外派劳务市场,打击对外劳务经营违规违法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对外劳务合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目标

按照“提高升格一批、保留规范一批、整顿关闭一批”的总体思路,清理和淘汰一批主体资格不合法、经营行为违规的外派劳务中介机构,形成以有经营权企业为主体、外派劳务中介企业为补充的格局,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我区“外派劳务服务平台”,实行“三集中一备案”的新型管理模式,促进我区对外劳务合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4月15日之前)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辖区内外派劳务市场的整顿,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并于4月15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区外派劳务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摸底(4月30日之前)

1.区商务部门负责对经市商务部门批准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进行排查。区工商部门负责对已注册登记的劳务中介企业进行排查。各乡镇负责对所辖范围内从事外派劳务的中介和个人进行排查。

2.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梳理:未经商务主管部门资格认定以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外派劳务的非法企业和个人;未经商务部门资格认定但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劳务中介,超范围经营外派劳务的企业。

3.主要排查进行外派劳务的企业和个人名称、国内合作企业名称、是否经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和地点、派往的国家、派出人数、收费金额等。

4.重点是淮城镇、平桥镇、施河镇、马甸镇、席桥镇等,要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把我区做外派劳务的各类中介的真实情况摸清、摸实。

5.上述排查摸底情况于4月25日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查处(5月30日前)

对列入重点整治对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区商务、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能依法处置,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1.商务部门加强对外派劳务企业的管理,对于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外派劳务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对外经营者资格。

2.工商部门加强对外劳务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宣传;查处利用合同欺诈违法经营行为。对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商务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安部门加强对护照办理工作的管理。对于以旅游、商务、探亲等名义骗办护照组织对外劳务,利用对外劳务从事各类犯罪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和打击。

4.城管部门要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未经行政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牌责令限期拆除。

(四)规范提高(6月30日前)

1.开展外派中介资格核定工作。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实力、经营规范、能够承担社会责任的中介企业,经区商务部门同意并报市商务局核准,到工商部门领取许可证、营业执照后从事对外劳务中介业务。

2.帮助企业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积极帮助有规模、有实力、有业务、有信誉、有责任的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3.成立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按照“定点报名、集中招收、规范服务、统一管理”的原则,成立区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接受有出国意向劳务人员的报名,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和经核定的外派中介机构必须通过该窗口统一招收劳务人员,商务部门负责外派劳务集中报名点的跟踪监督管理。

4.强化对外派劳务企业的管理。外派劳务企业所有外派的劳务项目必须签订《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商务部门要实施外派劳务经营企业和中介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黑名单”制度,作为清理整顿重点。公安部门要建立劳务人员境外信息档案制度,记录劳务人员境外情况,对列入“黑名单”的劳务人员要限制其再次出国劳务。

5.健全境外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区政府建立健全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构,一旦发生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五)总结上报(7月15日之前)

各部门将集中整治中的典型案例,整治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等进行总结,区商务局汇总后,一并上报市外派劳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和淘汰一批违规外派劳务中介机构,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我区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二)强化领导,整体联运

全区对外劳务市场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局、局、电视台、报社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第7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糊涂担保酿大祸

1999年,家住哈市的刘德、杨蕊夫妇二人得知一赴日本打工的信息。当时两人都没有正式工作,便想到日本打工挣钱。经过两次面试,刘德、杨蕊夫妇通过了第一关,接下来又向父亲借了3万元钱,就准备交钱等签证了。可这时他们发现在与“日方”签劳务合同时还需一个担保人,担保“日方”在收款三个月后办完出国手续,否则退款。刘德夫妇见有这样的条款,更对日方深信不疑。可是“日方”称现在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人,刘德为了尽快签合同并保持合同的完整,就主动到处找担保人。正当他们为找不到担保人而着急时,一个偶然的机会刘德通过“日方”雇的一个翻译遇见了多年失去联系的老朋友李兵。

李兵是哈市某中专的老师,他与刘德很多年前曾是好朋友,后来因工作关系没了来往,但刘德知道李兵为人很老实,又讲义气,于是求他做担保。李兵碍于朋友面子,不好意思回绝。李兵对记者说:“他看到当时‘日方’已经大打广告,并已由有关部门认证,于是就认为不会出问题。在刘德夫妇的请求下,就同意做担保了。”

钱交了3个多月,可是手续还是迟迟办不下来,出于好心,李兵告诉刘德、杨蕊赶快把钱要回来,可是刘德还想再等等。李兵觉得不把握,劝他们又不听,便认真地说:“我可只担保三个月,你们赶快去要钱,过了时间可跟我没关系了。”李兵告诉记者,当时刘德笑了笑也没吱声。可过了几个月后,刘德夫妇突然找到他,说出国手续还没办下来,让他去给打听打听,但是这时,李兵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当翻译的朋友了。李兵渐渐感到自己帮朋友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他有点不高兴地说:“早叫你们要钱也不听,现在让我去找谁问啊?”听李兵这么一说,刘德也不愿意了,“不找你找谁,你不是担保了吗!钱是管我爸借的,我们不找你,我爸也得找你。”一听到这儿,李兵又气又后悔,后悔自己糊涂,帮这样的朋友担这个保。没办法,李兵和刘德夫妇一起来到“木村株式会社”,找到“日方”负责人木村樱,在李兵的要求下,木村樱把公司的一台电脑押给了刘德,并保证“手续过两天就办下来了,电脑押在你那儿,不行我退钱给你。”刘德夫妇把电脑搬了回家,继续等。此时李兵以为,自己帮他们要了东西,也做得仁至义尽了,就算以后有事跟自己也没关系了。的确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刘德没有再找过李兵。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他们再见面竟是在法庭上。

诈骗在先担保无效

2001年,“木村株式会社”涉嫌诈骗被定罪,因主犯携款潜逃,赃款没有全部追回。而此时受害人刘德夫妇并没有因为诈骗案的结束而停止他们的诉讼。他们夫妇二人,还要追讨被骗走的3万元钱,而他们起诉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曾经为朋友,又在他们需要的时候鼎力相助的担保人李兵。2001年10月,刘德、杨蕊向哈市太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兵还钱。当年年末,法院判决:李兵因做了担保人而应该还刘德、杨蕊3万元。这一纸判决可把李兵窝囊坏了:“我这帮人还帮出祸来了?”他随即向哈尔滨市中院上诉。经过哈市中院审理,认定该担保合同是基于一个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诈骗合同,因此,合同的担保也就无效,所以李兵不需向刘德夫妇还钱。可是刘德夫妇仍不服,多次申诉。直到今年7月,哈尔滨市中院做出终审判决:撤消哈市太平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刘德、杨蕊的诉讼请求。

对此,记者采访了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的刘惠民律师。他说,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此案正是基于主合同是诈骗行为,所以担保合同才是无效,否则李兵就有还钱的责任,因为他是担保人、他签了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特别提示担保非儿戏千万要慎重

第8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一)四川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

1、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已基本转移

四川农村剩余劳动力已基本转移到城镇就业。根据省农劳办提供的资料,全省现有农村劳动力38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约20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52.6%。到2006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874.1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49.3%,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93.7%。未转移的剩余劳动力还有125.9万人,仅占剩余劳动力的6.3%。

四川籍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业和餐饮服务业。四川省农民工在建筑业务工的占32.3%,餐饮服务业占25.46%,生产制造业占9.91%,种养殖业占21.2%,家政行业占3.78%,电子冶金行业占6.5%,其他行业占0.85%。

四川籍农民工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和地区。这些沿海发达城市和地区有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厦门、浙江、江苏等,其中广州、深圳约400万人。省内转移主要集中在成都等地,约100万人。

截止到2007年5月,全省在境外的农民工人数达6.67万人,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国门,加入到国外打工的浩荡队伍之中。2007年1-4月新签对外劳务合同1293份,派出国别达40多个。外派劳务已经成为四川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一个新的重要渠道。

2、专业技能培训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点

政府培训唱主角。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和失地农民培训,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培训,其他有农办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的阳光培训、企业经理人培训等。2006年全省共投入农民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4.3亿元。一般一个农民工技能培训费1000元左右,如20天学一个电工要1000元以上。

社会力量培训发展良好。四川省合川县有一所农民工自己办的培训学校,培训几万人。实行军事化管理,只有星期天才能出来。培训专业有烹饪、机床等,完全与市场挂钩,比政府办得好多了。仁寿县9所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有5所民办学校,在校生达到4000多人。民办职业学校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政府对民办农民工培训学校有土地优惠政策。

3、自发外出务工发生转变

外地单位主动向本地培训机构联系招聘技术型农民工。如厦门市用人单位就与仁寿县培训机构联系,多次派工作组打电话招聘技术型农民工,如果工资少一点,培训机构就不派人去。

由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带出去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多数外出打工农民是通过外面的老乡熟人联系出去的,老乡关系就是劳动关系,而通过广告联系外出的农民务工少。仁寿县农民工在我国东部、东北地区发展,已经有上千万、上亿的资产,他们从家乡带出去的农民工越来越多。

(二)四川农民收入的一般情况

1、劳务收入成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支撑点

2006年全省实现劳务总收入913.5亿元,全省1874.1万农民工平均每人实现劳务收入4874元。农民家庭人均劳务收入1384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2%,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93%。

2006年在境外的农民工汇回国内的纯劳务收入近30亿元人民币,劳务人员用境外挣的收入回乡创业所带动投入的资金达到171.33亿元人民币,拉动农村社会零售总额达11多亿元人民币。农民工境外就业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2、2006年农民第一产业收入呈现负增长

2006年受旱灾和畜牧业价格一度大幅下跌的影响,四川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的第一产业纯收入1381.93元,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12.99元的45.87%。同时,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的第一产业纯收入比上年减少67.18元,下降了4.6%,影响农民收入增长2.4个百分点,呈现负增长。

3、农民非经营性收入增长较快

2006年四川农村居民人均非经营性纯收入(包括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两部分)达到191.3元,增长15.1%。农村居民对免除农业税和其他各项惠农政策比较满意,认为得到很大实惠,过去每亩地承包要交税费在100元以上,现在不交。2006年四川相继出台的种粮补贴、农机补贴、“两免一补”等政策可使农民人均增收9.98元。

(三)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

1、支出结构和生活消费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2006年仁寿县农民人均支出4065元,比上年增加67元。其中,家庭经营人均支出1593元,比上年增加20元,税费、集资支出增加8元。家庭生活消费中居住支出增加133元,家庭设备支出下降20元,交通通讯支出增加23元,文化教育和娱乐支出下降114元。

2、农村消费品零售额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

2006年四川省农村零售额1770.3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51.74%。2000年至2006年,农村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下降了1.46个百分点,年平均下降0.46%。

3、义务教育公共支出增加

200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共投入财政资金35.28亿元,2007年春季全省免收学杂费991万人,免费提供教科书297万人,补助住校学生生活费77万人,分别占全省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91.5%、27.4%、7.1%。义务教育公共支出增加是农民家庭文化教育和娱乐支出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提高职业技能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首要问题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已基本得到转移之后,农民工怎样提高职业技能素质上升为劳动力转移的首要矛盾。目前,掌握某种职业技能、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还比较少,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就业面很窄,他们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工资收入低。

2、农民工境外就业存在信息、素质、服务不足

农民工境外就业市场信息渠道不畅,造成对外劳务合作总体规模偏小,国外劳务市场面窄,分布过于集中,劳务市场多元化的格局尚未形成。

境外就业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整体素质不高,技术单一,与国际劳务市场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许多劳务人员由于家境贫困,无力交付出国前期费用和外派劳务保证金。

缺乏劳务纠纷处理机制。政府无法有效介入对业务的管理,境外突发事件往往只能由劳务公司付出高昂代价换取事态的平息,有时,甚至需要政府动用财政资金进行补贴才能解决。有一些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聚众闹事,甚至于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3、农民工工资待遇低,仍然有部分拖欠现象

农民工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一般10到14小时,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有的地方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反映有被拖欠工资的

情况。农民工工资拖欠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重点是商品房修建工程项目中。其工资支付方式以工程完工后统一结算方式为主,一般情况下,工程在建时,农民工只能领取部分生活费,工程未完,包工头没有领到相应的承包工程款,往往就会拖欠农民工工资。

4、农民纯收入偏低,第一产业增收困难

2006年四川农民人均纯收入3013元,全国为3587元,四川与全国的差距由上年的452元进一步拉大到574元。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标准不足以弥补农民职业身份的转换。

5、农村消费水平低

仁寿县某村有70%家庭仍然用黑白电视机,仅有30%的家庭用彩电。农村消费水平要比城镇消费水平落后十年以上。

6、农民工子女上学难

农民工子女进城受教育借读费高,困难较多。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德阳市200户农民工的调查,农民工子女一年的教育费用支出平均达到2276元,其中,借读费、赞助费就高达1216元,占教育费用支出的53.43%。甚至于有大量城市初中和小学宁肯校舍闲置、教师教学任务不饱满,也不愿意接收农民子女上学。

7、农村合作医疗条件差,覆盖不全面

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村医疗条件跟不上,定点医院住满了人。只有一般性检查,没有B超。大病医疗救助自己先垫钱的问题非常突出,农民一般没有垫付的能力。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在外地就医报销不方便,在外地治疗费用比较高;用的药品结构不符合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要求。有的规定只有在家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在家的农民工就不参加了。农业人口购买城镇户口的(仁寿县有11万人)以及失地农民都没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但是,让他们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又交不起1000多元钱,成为死角。乡镇卫生院用药不合理,监督检查非常困难。

8、农民工不敢去城市正规医院就医

大多数农民工生病后,通常去个体诊所看病或自己去药店买药,有的甚至不看病、不吃药,采取“拖”的办法。

(二)原因分析

1、影响外出农民工收入增长的原因

目前仁寿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在外务工,能出去的都出去了,基层乡政府已经组织不到外出打工的人了。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抽样调查显示,全省有200多万长期在外务工经商人员基本不动了,只需户籍制度改变就不再是四川人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潜力开始变小,能够较好地解释我国南方发达地区为什么出现了“民工荒”。

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少,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需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太多,财政对农民工培训的支持力度不够,支持手段不足。仁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同志反映,有的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太短,培训费仅150元,学不了多少东西。

四川虽然是全国人口和劳动力资源大省,但是国民教育水平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还是较低的。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受到自身人力和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对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强化劳务人员技能培训的力度不够。这就决定了境外就业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整体素质不高,技术性强的劳务少,智能型劳务更少,与国际劳务市场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国家目前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上实行的双轨制管理体制,使劳务中介经营企业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主体法律地位界定、业务环节(劳务人员招收、选送、费用收取、境外管理、劳务纠纷善后处理)的管理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业务执行情况差异较大。部分劳务公司境外现场管理不完善,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不规范,恶性竞争。

2、制约务农家庭增收的主要因素分析

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压缩了农村居民增收的空间。2006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3.3%,农户人均农业生产费用支出为340元,比上年增加14.2元,增长4.3%。农业生产费用因价格上涨导致农村居民人均多支出4元,占农业生产费用支出增加额的28.2%。

受农业基础设施差和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的制约。由于四川特殊的条件,农业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较差,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受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影响较大。全省大型水库仅5座,中型仅94座,病害水库占全部水库的43%;旱山村、严重缺水村1.5万个,占村总数的29.4%;“望天收”耕地达1464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6675万亩的21.93%。

全省农民人均耕地仅0.67亩,是全国人均的48%,中低产田面积占耕地的76.1%。农民小农经营,地块很多,细碎化。在科技含量提高难度加大的情况下,粮食产量要继续连年创历史最高水平难度增大。农产品产量增长对农民纯收入的持续贡献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少数外出务工农户存在土地荒废现象,他们也不愿意把承包土地转给别人种,其他农民想种又不可能,越往后走这种现象就会越多。群众对此看法相当多。

全省农产品加工率仅为35%,比全国低10个百分点;全国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产品产值之比已达到100:100,而四川仅为50:100。四川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足,带动能力弱,农民很难分享加工环节的利润。据测算,四川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产品产值之比每增加10个百分点,可以带动10-20万人就业。

失地农民在补偿标准上缺少话语权。农民只能被动地接受失地补偿标准,没有依照土地市场讨价还价的权利。

3、影响农村消费的主要因素分析

政府公共支出缺位增添了农民负担。农电改造问题,仁寿县钟祥镇芹湾村1982年以来农电一直没改,让老百姓负担不合理。芹湾村一个组几十户人交12000元。新农村建设缺少政府规划,包括:住房翻修、盖厨房、建沼气、修厕所等没有统一标准,有些公共垃圾无法回收,人居环境遭到破坏。路面硬化、渠道维修基本水利设施等没有政府财政投入。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学校投入远远不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发展还不完善,政府投入不到位。

三、前景展望和对策建议

(一)前景展望

1、劳动力转移分布将更广,培训前景广阔

专家测算,如果四川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按2000万人计算,还有125.9万人需要转移出来。若按农民人均5亩地计算,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最高可达到2200万人,这样还有300多万劳动力需要转移出来。因此,从近期和中期情况看,外出农民工的规模还将有一定的增加。农民工分布不仅是东部地区,而且也向西北、东北、等地区分流。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的进一步拓展,四川省同全国一样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国门,派出国别也会大为增加。对外劳务合作将成为解决城乡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渠道。

由于四川省90%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因此,除非农村有大的农业生产力的变革,农村劳动力转移趋于供求基本平衡状态。除了

第一代农民工要逐步回来以外,第二、三代农民工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他们绝大多数人不会种地了,回来的成本和风险无法估算。他们已经适应了城市生活,与城市身份的公民没有什么区别,农村生活对他们缺少吸引力。预计四川全省长期在外务工生活定居(户籍不变)的劳动力将由现在的200多万人上升到500万人,占整个外出务工人员的1/4左右。这种状况在全国有一定的代表性。

职业技能培训前景广阔。仁寿县每年初中毕业生2.5万余人中仅有8500人就读普高,高中毕业生1.1万余人中仅有4000人就读大学,仁寿职教生源丰富,百姓渴望通过实用技术培训,实现新生农村劳动力从体力型向智力型的转变,以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

四川省境外劳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国际相关法律培训的任务也十分艰巨。

2、增加农民收入主要靠增加劳务收入

农民收入的提高将主要依靠劳务收入的增长。随着农民工供过于求的矛盾有所缓解,新的农民工素质不断提高,农民工也开始讨价还价,在成都已经比较常见。现在四川农民工在打工一般月收入3000元,东北1600元,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提高。

仁寿县外面打工回到县城买房的人越来越多了。30多万的外出打工者,多数要回到县城住。农民有了钱以后,购买住房、供应子女上学等大宗消费城镇化是必然趋势。

(二)对策建议

1、开发农民工职业技能,实现向技能型农民工顺利转变

鼓励市场化社会力量培训办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探索引资办学、合作办学、国有民助等多种办学形式。提倡多元竞争,以企业化管理、产业化运作的方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培训办学主要包括: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农民子女寄宿学校、职业中学、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等。政府对市场化社会力量培训办学进行资质认证,规范管理。同时,给予必要的用地、税收等政策优惠扶持。

建立技能型农民工转移信息主渠道。建立全国性农民培训机构信息网络,以当地培训机构作为技能型农民工转移的信息主渠道。各培训机构对生源基本情况、掌握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农民工信息在网上,供用人单位方便查询和联系招聘。帮助技能型农民工节约求职时间和成本,减少盲目流动,顺利转移到最需要的城市和地区,找到更适合的工作岗位,获取更适当的工资报酬。同时,使当地培训机构也更加容易掌握农民工市场动态,较好地做到按需培训,有效避免培训资源的浪费。

2、深化境外劳务管理

创新工作思路,避免外派劳务招收环节中的经济诈骗和非法外派劳务经营活动,净化外派劳务招收环境,保障外派劳务经营公司和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建设规范化的外派劳务基地。在地方政府介入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外派劳务基地,规范外派劳务经营秩序,扩大外派劳务规模,提高外派劳务工作质量,创立外派劳务优良品牌,做到分类储备,召之即来,来之能训,训后能走,走后能回,回国即安,实现外派劳务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目的。

3、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决定机制。完善工资支付法规。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工资拖欠。走“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发展之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大力支持农产品商标品牌的申请注册。合理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发挥村组集体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普及旱育秧、旱育抛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鼠综合防治、秸杆还田、稻草覆盖、农业标准化及无公害生产等技术。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深加工能力,拓展农业收入链条。建立并推行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加强农业病虫害和畜牧业疫情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损失。粮食价格是农民增收的“晴雨表”,四川省粮食价格上升0.1元/斤,全省农民就可增收60多亿元。建立国家粮食生产补贴保护机制,抵消农资价格上涨支出。赋予失地农民依照土地市场定价的话语权力。根据失地农民职业身份转换的需要,合理确定土地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4、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支出和涉农价格收费监管

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应增加对新农村规划、小型水利工程、农村提灌工程、人饮安全工程、农村道路、农电改造工程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对农村免收学杂费实现全覆盖,扩大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住校学生生活费等方面的覆盖面。帮助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在城镇居住地就近入学,由所在城市财政统一补助或规定免交借读费、赞助费。充分利用城市初中和小学闲置校舍和师资力量,发挥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应有的作用。

增加财政资金对农村卫生院基本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更新的支持。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降低自己先垫钱的比例。探索定点医疗机构部分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的增长。全面落实合作医疗费用公示制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须有劳动安全卫生及工伤事故责任和义务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企业不能强迫劳动者签订“生死免责”条款,发生工伤事故时企业要按劳动合同及时对受伤职工支出医疗费用。扩大农村商业服务网点单店面积补助金额。提高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贷款贴息标准。创造农资供给和日用工业消费品配送良好环境。加强农村涉农价格监管,控制农民生产消费成本。严格监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尤其是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建立村一级农业生产消费维权体系,农资打假紧抓不放,避免农民因使用假劣种子、假化肥返贫。

5、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务经济相关法规

第9篇:出国劳务合同范文

【关键词】沙特;承包市场;总结经验

中图分类号:F721文献标识码: A

Practice research of Saudi project contracting market

Yan Yong

(CCECC BEIJING)

AbstractI worked in Saudi from January 2010 to June 2013 in the project contracting. Now according to my experience, I show my own understanding on Practice research of Saudi project contracting market. Furthermore, it might be beneficial to the Chinese company being contracting work in Saudi.

Key Words Saudicontracting market summarize experience

一、前言

1990年我国与沙特阿拉伯建立外交关系。到现在沙特已经是中国在中东地区的最大经贸合作伙伴,2012年中沙双边贸易额达733亿美元。2013年沙特工程承包市场共6000亿美元,但中国建筑企业只承担了其中了不到50亿美元的项目。总额不到0.8%,且大量集中在石油天然气和通讯,在其它工程承包领域,利润低,且及易亏损。中资公司是在1997年进入沙特承包工程的,按理经过近20年的磨练,应该已经完全适应沙特市场,但为什么到现在还是步履维艰呢?这正是本文介绍的重点。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个全球性的建筑公司,我们1999年在沙特设立代表处开展经营工作,2008年成功注册成立中土沙特分公司,取得了在沙的独立法人地位。我在公司的总包铁路项目和分包房建项目都工作过一段时间,现就自己的经验讲讲中资企业在沙特承包市场的一些情况。

二、沙特市场鸟瞰

沙特市场表面看来是适合工程承包的极佳市场:自由市场;国家富裕,石油收入稳定;政治稳定;基础设施现代化;燃油供应价格低廉;无个税,增值税,营业税;提供贷款和工业项目融资;设备和原材料进口可申请豁免关税;外帐方面亏损可结转;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项目;资本和利润汇兑自由;可以取得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从业许可证;沙特工程承包市场大,项目多,挑选余地较大;政府部门比较廉洁;工程进度款支付可能延时,但不会无限期拖欠;工程管理和监理严格但透明;沙特社会总体来说对中国比较友好等等。

基于以上如此的这些优越条件使得每个大型中资企业都想要在沙特伺机谋求发展。但诱惑面前,风险也是我们必须注意的。相对于本地主要竞争者,中资企业在施工技术、劳动力、机械装备、人才储备以及精细化管理等各方面都没有明显优势,利润空间普遍受到严重挤压。

三、外部关系

1、关于与中国使馆关系处理。我国外交部和商务部分别在利雅得设立大使馆和经参处,在吉达设立领事馆和经参室。在沙特的中资企业尤其是国企,一定要搞好和大使馆以及经参处的关系。可向他们了解各种当地情况,参加其组织的中资企业协会,并只能通过他们才能开出参标函。

2、关于与沙特人的关系。在沙特不要单打独斗,中资企业需要在沙特多交当地的企业作为朋友。当然沙特人与你交往,也是由于你在其很有利用价值,跟他们交真心朋友,这是很难做到的,也不用刻意为之。沙特当地的非常多,90%要么骗人要么没有什么能量,即使是真的投标,最后99%最低价中标。沙特当地王子太多,为了不让王室内部打架,中标就有了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最低价中标。不过他们资审很严格,所以一般的小企业想轻易进大项目,然后投低价占领市场的图谋也是不太好实现的。一般说来通过资审即可以参与投标,并最低价中标。特大项目的资审参与资格已经被很多国际和当地大公司占据了,但中小项目的资审通过率还是满高的。所以在投标中我们需要的不是到处找关系看看是不是能不能疏通,而是找好当地有实力的合作伙伴一起投标。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看他有没有实力通过资审,二看他那部分的价格不要太高,三看他参与编制标书的能力是否合格,四看他是否参与过业主的项目,这样的公司有施工经验以及和业主接触的经验,以后工程进展也会较顺利。

3、不要依赖沙特法律解决工程承包中的争端。如果对沙特业主或总包违约索赔怀有预期,希望通过索赔弥补工程的亏损,这是不现实也是徒劳的。(我们的一个总包铁路项目中业主拆迁不利以及牵头公司工作不利,导致路基进展缓慢,我方铺轨一再延期也得不到赔偿;当地总包项目欠款不予支付、变更和延期不予索赔)沙特法律也明显偏袒当地人,极少给外国人和机构与当地人平等的机会。中国公司不能指望用法律手段来找回损失,应尽力保护自己,避免授人以柄,诉诸法律解决合同纠纷既劳民又伤财。

四、总包和分包项目的注意事项

1、关于分包项目。过去那种单纯的包工方式一则牵扯精力太大,二则利润很低,虽然风险很小,也应该逐步舍弃。对于分包,大包时代已经到来,但需要注意或对以下几方面有心理准备。第一,总包方和沙特人的本性一样唯利是图,如果项目还算顺利,一切好说,一旦有点不顺,那对不起不会给你机会,拖欠工程款、加入竞争对手、清理出场他们都不会客气。第二在合同上(以及之后的文件来往)一定要明确双方责权和争议解决,即使一直是蜜月期。当然沙特比国内走诉讼还困难,很难解决问题,尤其是对方是沙特公司的情况下。第三要经常在高层推动项目的进展,高层间良好的对话,在很多时候比项目上推动事情要容易和简单的多。第四要做好赶工和窝工的准备,这一点也适用于一般的总包项目。业主监理和总包在条件不具备时不会太要求我方(对我方的窝工索赔也不会理会,所以当跟他争取索赔之类的我方利益很难保证),一旦条件具备他们就会通过各种方式逼迫赶工。所以我们应该加强现场与监理、总包的交流,尽可能在获得批准后的施工图后再进行施工,同时在问题较多的项目上,控制人员的投入,保证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情绪。同时对于进入施工后期的项目要积极的寻找新项目进行安置或者快速办理工人离境手续,尽早、尽快解决窝工带来的利润损失。对于赶工也要做好各种准备,要协调好各种资源,确保赶工时有的放矢。在沙特,中资公司分包一般工程时,合同中均有背对背条款,不能与业主和监理直接接触(指正式业务往来)。业主付款后总包才向分包商付款,这种条款已成为沙特分包合同中的标准条款。所以如果能争取到不签背靠背就不签背靠背。因此总包编造理由拒绝或推迟付款的事情时有发生。某种意义上讲,分包在收取工程款上根本没有法律保障,是否按时收到工程款要靠总包的信誉和人格。

2、关于总包项目。沙特承包市场是欧美标准和技术规范占垄断地位的市场,并有明显的追求高端化的价值取向,是买方强势的市场。因此,我们必须在既往工程经验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对欧美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适用性有充分的准备。沙特想要二次索赔和变更,非常困难,而中国公司经常是没有看清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就盲目投标和签合同,导致后期损失巨大而又得不到补偿。沙特承包市场是引入西方式项目监管体制的市场。沙特承包工程普遍采取设计咨询、国际竞争招标、业主监理、专业认证等一系列国际规范化的项目监管体制,大量西方和周边阿拉伯国家的咨询监理机构在沙特市场为业主提供全方位和国际化的服务。因此,中资承包企业进入沙特市场必须懂得按国际工程承包的通行规则办事,妥善处理好与各种设计咨询中介机构的关系。监理都是国际公司,人员都是各个国际有经验的人员,他们相对非洲市场那些水平一般的监理差别很大,很难糊弄。沙特承包市场也是西方技术和设备材料的市场。沙特业主非常强势,往往将采用西方技术和设备材料作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档次的主要依据。所以必须加强签约前的合同评审,努力规避在业主指定设备材料来源、指定分包商、业主审批权限及时限、第三方认证、变更索赔等关键条款上的不可控风险。(我司铁路项目的监理公司就是美国公司,但相对于业主监理要略显弱势,也就印证了菲迪克条款中监理是业主的描述)

3、还有一些其他风险值得注意。如沙特政府办事效率低;沙特每年的下半年由于斋月以及诸多假期的影响,会直接影响在沙中资企业在承包项目中的效率,存在较高的工期风险;沙特项目初步设计较粗略但执行标准高,中标后施工设计和材料认证工作量大,业主变更多,从而导致工期延误或返工情况增多,增加了很大的建筑成本管理风险;物价不稳定及通胀风险等,汇率风险。

五、具体工作经验

1、关于中方劳务管理的相关经验。

① 国内需要完成的工作,一是既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又要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合同一定要符合劳动法,由于沙特每天正常工作时间是10个小时,如果我们在国内与工人签的出国劳务合同中的工作时间与工资待遇违背了劳动法,如果发生纠纷,法院很可能会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二是不管总包分包,不管是否外方购买了意外险,也要在国内再一份。三是希望国内考核劳务人员时,多走访当地政府和国外企业,对于品德坏素质差的人员一定要把好第一关。

② 到了国外最重要的两个事情是工资结算和及时支付。其一,结算方式是否透明,工资结算是否及时是每个劳务人员时刻关心的问题,这也是导致工人罢工甚至酿成恶性事件最直接的原因。工人在出国前就应对工资结算标准、支付方式、套用定额了然于胸。项目部也应每月向劳务人员公布工资结算情况,及时解决在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其二保证工人及其国内亲属安全、及时地拿到工资,确保每年定时的支付以及应对工人个人特殊原因时的支付,并确保合同到期回国的工人工资一次性结清。

2、关于使用外籍劳务和外籍员工的经验。

① 在铁路项目之前,我司还没有成批大量的使用过外劳。沙有3000万人,其中有1000万外籍人员,这其中外劳的比例很高。外劳基本是周边阿拉伯国家的人,人数最多是印巴,孟加拉,菲律宾。他们施工效率低,工资水平也低。沙特是传统的穆斯林国家,每天人们要进行5次不同时间的祈祷,祈祷时一切正在做的事都要停下来。且阿拉伯人做事比较随意,说话多、脾气急、做事慢、不守时、不守约。有时连打灰时,都要停下来。这是他们的民族习惯,我们也不能太强求,但要求我们更加合理的安排工作时间。由于之前外劳管理的乱局,2013年起沙特队外劳管理非常严格,目前已经清退大量外劳。外劳招聘有两个方法,一是自身有指标后直接去所在国招聘(正规政府项目,总包和分包都可以从业主要到指标),第二是通过当地的劳务公司招聘。我们应该寻找到了依托当地资源,摆脱依靠中国劳务束缚的新路子。应该进一步完善中国工长带外劳的工作模式,从工作效率、施工质量、产值增加、成本降低等多个方面深入观察与探讨;尽量减少从国内大规模引入低层次劳务工人,可以招聘中国工长,多使用已经在沙特的外籍熟练劳动力,逐步扩大并努力实现合理的中、外用工比例目标。其中,除专业技术工种外,建议一般技术工种的用工比要达到1:4,普通力工的用工比更要达到1:10以上。

② 除了工人队伍要用外劳,我方还应加强在项目部管理人员层面大量录用外籍管理人员。日本、法国等西方国家均在沙特有承包公司开展业务,但除少量高层管理人员来自本国外,在实施项目所用的工程管理人员几乎全部雇自沙特当地市场。这些人才负责项目前期咨询和进入市场后的实施组织工作。他们熟悉沙市场和承包工程的运作,与当地承包公司、监理和相关政府部门有着良好的关系。他们平时不仅能为我公司在沙市场收集信息,更能在公司获得项目进入市场时给予有力的支持。奥吉公司和本拉登公司一直是运用外籍雇员成功的案例。

3、关于清关和设备采购。

清关的事情很繁琐,从合同的条款和当地法律的熟悉,到当地清关公司和国内物资部的联系协调,都需要特别仔细。从中标时的合同谈判就要开始注意这个问题,对于需要在国内进口的设备在合同谈判期就要向业主提出保税的要求。因为如果设备进口,从提计划到设备到现场,一般在3-6个月,如果是大型铺轨设备,这个周期就更长了。如果遇到国内审批、采购、运输、海运、清关等方面出现任何问题时间就更没有保障了,所以一定要提前做好计划和准备工作。另外聘请一个合适的清关公司至关重要。从我们的经验看,不用找大型的清关公司,一则他们收费昂贵,二则如果份额不多,受到重视程度不够反而降低了清关效率。我们找的是一家中小型的清关公司,遇到问题都是他们老板亲自去解决。值得一提的是在沙特承担政府项目需直接从第三国进口施工机械和设备等可申请保税,但项目完工后,如未承揽到新的工程,设备则需清关运出沙特境内,如需在当地处理,要补交通常为5%的关税(一般设备不超过10%)。即将完工的项目为避免交税或设备运到其它市场降低沙特市场项目的竞争实力,所以尽快中标其它总包或分包项目从而转保税也很重要。关于采购设备。对于一些普通的通用设备还是当地采购为好。优缺点也很明显:缺点是价格较国内运去偏贵一般30%-50%;优点是免去清关投入的精力,维修方便,到货快。当然对于特种设备像大型铁路设备就只能是从国内购买了。

4、关于沙特项目的工期。

在一些分包项目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总包提供具体图纸拖延,且经常改动;工程量随意增加,监理不按实际工作量做量单;材料供应缓慢,设备提供迟缓;对方指派的项目经理指挥随意,与监理关系紧张;总包承诺的工作签证办不下来,使工人在国内等待,工期一拖再拖,这是沙特承包工程中的特点。对于总包项目而已,情况更加严峻,有的项目由于业主拆迁,设计变更,牵头公司线下进度迟缓,直接导致了设备被动的多折旧,人员滞留,吞噬项目大量利润。所以工期延误风险对于工程承包影响巨大,工期长短对报价影响无需质疑,所以我们应该在投标中为沙特项目争取适当甚至是留有余地的工期。因为沙特整个社会系统运行节奏慢,会有形无形有意无意的耗损工期。我们要将困难想象足,在国内简单的项目或很快能完成的项目,在沙特工程的工期延期率几乎是100%。

5、关于现场的施工安全问题。

沙特的监理对安全非常重视,要求配备专职安全部门和安排大量安全设施。在日常施工中也是必须做到施工前安全做到位才开工。这需要我们转变国内速度第一的观念,必须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首先解决施工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另外一个重要的安全隐患是沙特环境恶劣,无娱乐设施,网速慢,生活单调,员工容易精神疲惫心情低落,所以需要及时引导,教育和沟通关怀,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这个重要的安全隐患。

六、应关注领域

在沙特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里,房建项目从现在来看,竞争太激烈,价格太低。除非对成本有绝对的信心才可承揽。其他项目如难度稍大一点的桥梁项目也要积极跟进。至于石化项目,公路项目,水泥厂项目,港口项目,机场项目,电力,海水淡化,机场,通讯,也要在选择好合作伙伴的情况下方能进入,不能盲目单打独斗。再者能否引入国内专业的设计施工团队,在海水淡化、能源设施、火力发电、污水处理、新能源建设等施工领域开展投标工作(借用其资质和施工能力)。

总的来说在选择投标项目时,一定要选择施工难度大的项目,这样竞争相对不会太激烈。这样策略上我们要往大型和高技术型转型,根据项目特点和自身能力,在项目承揽方式上坚持以施工总承包为主体,积极推进增加设计服务的DB方式,审慎使用EPC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