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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执法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3日
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7月20日,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对我市混凝土搅拌车超载无人监管问题进行了通报,这充分反映了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存在执法不严不公、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执法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照通报会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决定从8月至10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运输执法铁军为目标,认真查摆和纠正全系统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严格、执法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日常执法行为,着力构建把教育、预防、约束、惩治等活动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执法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遏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确保做到执法程序更加严格规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公开,执法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二、整治重点
涉企环保检查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包括:执法不作为、不严格,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公正,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等。涉企安全检查执法流于形式,包括形式单一、明查暗访偏少、跟踪问效不够、有走过场现象;执法队伍保障不到位问题,包括执法人员不在执法岗位、执法装备不足、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等。
三、整治措施
1.抓紧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编办,待方案审批后抓紧实施,尽快完成队伍组建及人员转隶工作,厘清执法清单和职责边界,按照新的执法体制做好综合执法监管工作。推动基层站所“四基四化”建设,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支持,提高执法装备配备率和执法信息化水平。
2.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指导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二是督促各级执法机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
3.提升执法队伍素养。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组织执法人员抽考,以考促学。各单位要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明职责、亮身份、有作为,严格全面依法履职,加大各类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严禁从执法队伍抽取人手,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性,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对随意抽借调执法人员离岗,造成执法监管职责得不到履行、执法监管空白、监管力度缺失等,引发各类监管失职渎职和安全监管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4.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备安全职能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盐市交法〔2020〕8号)要求,从明确执法清单,制定执法计划,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和创新执法手段五个方面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治超工作责任落实,加强超限超载联合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突出道路“两客一危”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对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对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单位在8月18日、9月18日、10月18日前各报送一次整改落实情况至市局政策法规处。市局将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情况“四不两直”督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管理制度。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县2012年依法治县普法教育工作意见》,局运管所、县乡站和各基层站(队)要全面总结往年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步骤以及量化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所、落实到站(队)、落实到每位执法人员。
二、科学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一是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法标准(试行)》和《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局运管所、县乡站和各基层站(队)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工作,在一线执法中严格按照省厅的规定和细化标准执行,以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
二是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工作。根据《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今年开始,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工作。局运管所、县乡站要认真做好符合群众公议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报送和群众公议的准备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规定,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科要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程序,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登记公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公民异议处理机制等。按照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上报工作,并公布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凡未列入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协调性,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一是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程”。规范执法人员执法风纪、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今年已安排一次春季行政执法培训,还将开展每季度的抽考工作,全年四个季度每位执法人员必须参加一次考试。第一季度考试范围:县局颁发的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第二季度考试范围:《省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和《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第三季度考试范围:《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季度考试范围:《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同时,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轮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是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文化建设,塑造良好执法形象。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开展文明执法、温馨执法、和谐执法。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规范》,整顿执法风纪,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仪表、举止、执法用语、执法程序。按照交通运输部对交通形象的统一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使用新式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和执法着装,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全系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局运管所和各基层站(队)要按照《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规定,将执法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明确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定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具体分解到职能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执法文书标准化。
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适时全面推广电子执法文书的应用。围绕县政府每年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开展自查。县局将采取抽查方式对一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对处罚办所有案件实施监督,促进交通系统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今年适时在全局推广使用电子执法文书。
三是创新多种形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执法检查、明查暗访力度,确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畅通举报、投诉及复议渠道,确保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复议有处理、有结果、有回复。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同时,继续深入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规范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激励制,在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这个薄弱环节上加大力度,凡发生重大责任的错案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依法追究错案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执法人员有、等执法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和电子监控机制。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家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动作方式,积极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公开、便民、高效运行。在巩固审批流程优化、办理时限压缩的基础上,继续优化许可流程,不继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继续完善局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等栏目,按照县政府对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执法项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在门户网站和县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确保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今年将适时调整局行政复议工作成员,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素质。
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和调解复议制度。建立、健全实地调查制度、质证听证制度、协调和解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使用行政复议受理审批表、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完善复议卷宗,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并运用《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的意见》和《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规定》,不断创新办案方式,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构建和谐复议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减少或避免行政诉讼的发生,发挥行政复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加强与、法制、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合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素质形象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形象、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执法站所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执法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培训教育考试、执法考核评议、执法奖惩约束、执法监督等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根据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积极配合推进交通法规体系建设
市将进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区域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办法》等《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实际,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等立法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合理性的研究,强化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草案对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影响研究,积极配合市交通委的立法工作,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实施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
1.全面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四统一”工作。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要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站所、服装、标志标识、证件”四统一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市交通委的考核验收。4月,市交通委将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统一换装仪式暨队列会操比武,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抓好任务分配和责任落实,做好方队训练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队列训练有序推进,全面展现交通执法队伍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新形象。
2.推进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按照《市交通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布局规划》确定的基层站所管辖范围、建设规模、配备标准、服务要求等,通过新建、改建、整合调整等方式,对已建成的硬件设施按统一标准改造升级,对使用效率不高的站所设施进行资源整合利用。积极完善站所内部形象的规范以及举报投诉受理、违章处理、行政服务等对外窗口的人性化服务设施,提升站所的便民服务水平,着力打造装备完善、管理规范、外观统一的基层执法站所新形象。
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的运政96520、路政96266、数字化公路、智慧交通、电子监察等系统,建设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办案、全程监督,信息共享。
4.配合实施两个配套制度。市交通委将出台《行政执法装备使用和管理规定》、《基层执法站所建设资金补助规定》等规范化建设配套制度,我们必须认真配合做好两个配套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明确装备登记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报废等相关制度和基层执法站所的建设标准、补助条件、补助程序和补助标准及相应的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执法人员轮训。继续组织参加每年四次的行政执法人员封闭式集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危机处理能力、现代装备使用能力以及法律素养。高度重视日常学习培训,采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务系列讲座、法制干部培训、法制研讨会等方式,推动学习培训活动的经常性开展。二是严格执行执法证管理制度。严格全市交通行政人员执法证的申领审查、换发证管理,把好执法人员素质准入关。
6.加强执法文化建设。强化交通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综合执法理念;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执法站所(办事窗口)”、“十佳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十佳执法标兵”等创建和评选活动,树立交通执法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系统文明执法。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课题调研。
(三)切实加强交通执法监督力度
1.全面加强交通执法评议考核。按照部、省、市有关部门的执法标准、考评要求,以交通行政执法“双十佳案卷”评比和年度执法考核活动为主要载体,采取自评自查、交叉互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通过查阅法制工作台账、抽查执法案卷、检查执法制度建设等途径,重点加强对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的督查,科学评价行政执法工作。
2.切实抓好执法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加强交通行政争议化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做好行政争议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提前化解诉讼风险。二是加强执法指导。以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统计分析为载体,做好交通执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事先审查制度的研究制定等工作;组织开展交通执法案例分析会、研讨会等,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执法质量。
(四)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十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运用多种方式在全市交通系统深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文明执法等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等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观念。
2.积极推进交通普法宣传工作。制定2013年度普法实施计划,确定普法内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抓好《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拓宽交通法制宣传渠道,强化交通法制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国12.4法制宣传月”、“黑车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普法宣贯活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交通案例宣讲、法治成果展示等,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关键词]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交通执法改革
[DOI]1013939/jcnkizgsc201643056
1引言
交通运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命脉,交通管理的高效与否,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并没有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而是仍然沿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这使得我国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效率较低,对我国交通运输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针对以往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以此为依据,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进行改革,对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2当前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造成执法效率不高
当前我国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相关法律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法所依据的不同法规之间有冲突的现象;二是一些交通法律法规的制定没有考虑可操作性的问题。我国现行的交通行政法规往往是由各部门独立制定的,所以往往会存在保护本部门利益的倾向,这使得执法所依据的不同法规之间存在着冲突,进而使得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行政争议较多。同时一些法律条文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存在着难以操作的问题,比如一些处罚标准上限与下限之间的差距较大,给予执法人员过高的权限,造成一些家庭负担过重。
22审批权和处罚权没有分离,监管机制缺失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将不同行政执法机构进行统一,将交通部门的执法权力结合在一起,以求降低执法成本。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一些职责是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给公路管理机构的。但是在权力下放以后并没有制定一个健全的监管机制对管理机构执法进行监管,使得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为了满足个人的不法利益而 “执法犯法”的现象。同时我国现行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模式使得本属于各专业管理部门的审批权和现场执法所拥有的处罚权没有实现分离,这使得在将罚款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一部分的制度下,重罚轻教的现象越来越多,没有从根本上减少交通违法时间的发生,同时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23机构臃肿使得执法成本较高,执法效率较低
我国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当前实行的是各管理部门分头管理的模式,这使得综合执法的队伍较多、执法人数较多、执法效率较低,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执法成本。在交通行政管理中,每个部门为了保证自己的执法范围和权限,都会着力增加自身执法队伍的人数,在当前罚款经费计入单位经费的制度下,这种行为一方面会形成“养人为罚款,罚款为养人”的恶劣循环,这在大大加重群众交通负担的同时,也容易滋生群众的不满情绪,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与交通行政执法的初衷是相背离的;另一方面,盲目的人员扩充会使得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些人不熟悉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不经过培训就可以上岗,这会导致不文明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特权思想严重、、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必然会造成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效率降低,对我国交通运输的健康发展产生十分恶劣的影响。
3完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措施
31对现有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提高立法质量
由以上分析可知当前我国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所依据的法律存在着相关法律冲突和部分条文可操作性不高的问题,这已经严重影响了综合执法的正常进行。因此,我国应根据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现有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加快相关立法和修订工作进度。同时对现有交通立法机制进行改革,改善相关部门在交通法律法规制定中的局限性,拓宽立法起草渠道,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条文的实际操作问题,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32完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制
完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制首先要责任到人,各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确立专门的领导进行负责管理,并签订相应的责任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行为进行不定期的督察,并负责与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有关的复议案件受理、案件核查等工作。通过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严格规定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对不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执法的人员按照相应的惩罚制度进行惩处。
33健全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管机制
健全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管制度可以减少重罚轻教、“养人为罚款,罚款为养人”、不文明执法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于规范我国交通运输管理是不可或缺的。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完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监管机制,由独立的交通监察部门进行监管,保证监管机构与执法机构相分离;二是面向社会进行行政公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依据交通法律法规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主体进行资格认证并通过各种渠道对社会进行公布,同时对社会民众进行交通法规知识的宣传,以减少违反交通规章事件的发生;三是建立通畅的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从而达到促进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的提高。
34建立高素质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往往具有较大的权限,对个人的技术水平也有较高的要求,如果不能确保执法人员的高素质,势必会造成不文明执法、等不利于社会发展的不良现象的发生。因此为了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必须使用公开招聘制度,严把人员招聘关口,通过竞争机制来引入素质较高的执法人员。同时应该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养他们的岗位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4对日兰高速鲁豫界治超站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思考
41人员分流问题
当前基层执法人员过多,在增加行政执法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综合执法的效率。因此势必会有一部分人会被淘汰,这也是当前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中最大的困难。由于部分素质较低的执法人员在进行分流后无法适应其他岗位,所以只能选择下岗而不能得到更为妥当的安置,过多的人员分流就会威胁社会稳定,增加压力,不利于改革的继续进行。
在日兰高速鲁豫界治超站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中针对人员的分流问题,可以选择“分两步走”:首先,通过“双向选择”、“量才使用”等措施对执法队伍进行精简;其次,在改革进入稳定阶段以后,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人员进行辞退处理,以此来激发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
42经费问题
在执法改革中,经费问题的解决是确保改革成功的关键。由于罚款收入充作单位经费现象的存在,使得“罚款为养人,养人为罚款”等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因此经费问题的改革对遏制执法机构膨胀、落实执法重教育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要实现经费问题的改革,必须杜绝执法机构经费与罚款收入相挂钩,可以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实现执法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进行保证。
5结语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对于保障我国交通运输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在改革中必须首先解决人员分流问题和经费问题,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并尽早实现执法经费由国家财政经费进行拨款。
参考文献:
一、主要措施
发挥行业优势,各机关科室、局下属单位分别结合各自领域从公路建设、交通行政执法、交通运输服务等板块,制定任务清单,就百姓关心民生难点问题精准发力组织实施。
二、推进情况
(1)公路建设。正结合我州各地气候和施工条件,有序推进。2021年底前新改建撤并建制村通村硬化70公里,截止目前,累计建成8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4%。
(2)人才队伍培养和为民办事。已初步拟定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调整比例,待报州人社局审批;已完成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2位同志管理岗职务晋升工作;正在进行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工作,预计2021年10月底前开展“双定向”职称评定;目前未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调研工作,预计2021年6月底前开展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开展调研工作。
(3)交通行政执法。为规范我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今年以来,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相继组织2批次共70余人次到先进地市的交通执法支队参加跟班学习和组织到支队机关开展执法业务学习。组织全州交通执法人员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都桥超限超载站现场观摩了综合执法流程。通过理论与实务培训,不仅让执法人员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视野,同时对处罚程序、行政处罚证据规范、各门类执法重点有了进一步了解,也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奠定的基础。切实为民办事,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等级公路路面非法加水洗车点依法治理。
(4)群众出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金通工程”,目前根据《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启动乡村客运“金通工程”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运函要求,我州18个县(市)全部纳入“金通工程”试点,其中:色达县纳入全省第一批试点,其余17县(市)纳入第二批试点。于2021年2月1日印发了《乡村客运“金通工程”工作方案》建设人民满意乡村客运体系,其中色达县已于2020年完成了金通工程“四统一”工作,其余县(市)正在加快进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以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
(一)突出重点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普法,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为抓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年度领导干部学法不少于2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时间不少于2次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利用好区“公务员”邮箱普法这块品牌园地,有针对性地学法普法。拟建立交通系统QQ群普法模式,进一步拓展法制学习交流的平台。
2、强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运输事业的中心工作,广泛学习宣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运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举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班,通过邀请法制专家集中授课、举办法制讲座、法制骨干培训班等方式,增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技能过硬。促进交通运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良性发展,提高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3、深入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广泛开展交通从业人员普法问卷调查,探索建立“普法菜单”等与普法对象直接沟通的普法方式,不断增强交通从业人员普法实效,突出普法的显性效果。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学法用法评估体系,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运行。
(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区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政务中心交通窗口接件,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立足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动交通法治文化的发展
1、全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法治文化窗口建设,开辟新的法治文化阵地。根据工作特点,按照分布便利、功能实用原则,建设交通法治文化设施。
2、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书画、法治事件等评选活动,对相关典型事例及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交通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法律六进”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3、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提高交通法制宣传效果。在政府网交通网站开设依法行政专栏,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交通资源优势,如:在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台等led显示屏上循环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形成多个移动宣传点,充分渲染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扩大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和深度,把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打造基层法治实践特色,努力提高基层普法实效性
1、开展法制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全系统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2、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已有的创建工作基础上,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学习先进、推广经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确保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在基层蓬勃开展。
3、加强法制典型宣传推广。完善法制宣传定期评优评先制度,对在年度内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年内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优秀法制宣传员、等评选表彰活动。
(五)严格依法管理,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工程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的依法治理活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提高全行业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运用多种载体和方法,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业户进入市场,杜绝技术状况低劣的车辆从事经营运输,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监管,杜绝因管理不作为而导致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和“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打击“黑车”、“黑线”,净化道路客运市场;扎实推进路域环境的整治,整治取缔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废品收购点等违章建筑,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抓好公路“治超”工作,严格超限行政许可,确保车辆超限超载率继续保持在3%以下,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的良好环境;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改善航道的通航条件,强化航道现场管理,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源头管理,把现场的“禁和堵”,变成源头的“疏和导”,扎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辖区航道始终处于在控状态,确保水上安全畅通。
三、工作要求
㈠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法治建设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及时调整。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大力培养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法治交通建设和“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关键词: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管理;问题;措施
一、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管理的概述
1.1运输行政管理体制的涵义
其实交通行政管理是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运输行政管理为了实现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而不断的摸索前进;具体的任务是对行政的权力、责任进行对应的合理配置,具体构成有:道路运输行政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给道路运输业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活动提供了行政管理体制,并且在行政权力设置及运行活动中形成了多重关系。
1.2目前的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模式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逐步形成了五级道路行政管理模式,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类,一种是纵向管理模式,也称“条”状组织结构,是纵向分工形成的层级制组织形式;一种是横向管理模式,也称“块”状组织结构,是横向分工形成的行政组织的职能制组织形式;第三种是纵向、横向相统一的网络型直线职能式模式,又称“条块结合”型组织机构。
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主要问题
面对社会经济、道路运输发展的新形势,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在运行中存在诸多的问题,笔者认为制约道路运输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问题主要有:
2.1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运行的问题
目前道路运输行政的管理体制不合理,导致的原因有:首先是来自外部的因素,主要是因为其他部门与交通运输的职能冲突,在行使职权活动中容易约束运输行政管理的权力,导致直接影响运输行政管理发挥的整体效能;第二个是来自运输企业内部的因素,目前道路运输行政体制实行“条块结合”的模式造成了部分程度的垂直管理和一块为主的条块管理。
主要表现为:
(1)“条”管理不到位。我们知道,对运管费的管理和对运管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控制是实现条条管理最有效的手段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管”。在运管费的管理上,“统收统支,收支分开,以编定支”的制度被认为是科学有效地,但目前只有少数省市较严格的实行了这一制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大多数省市还是按比例上缴,有的省份虽然制度上规定实行运管费得统收统支,但在实际操作中“统收统支”难以实现,实质上还是按比例上缴,甚至存在“高收费高留存”的鼓励措施。
(2)“块”管理不到位.地方政府积极性、责任感的调动,一方面依靠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与政府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依赖于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约束。但这两个方面,我国目前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代沟,使得“条块管理”中的“块”管理得不到落实,地方政府在道路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过大,运输市场的条块分割、地方保护、政企不分等现象依然存在。
2.2我国运输行政管理职工存在的问题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有些职工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道路运输发展需要。比如:目前的道路运输相关机构对员工缺乏统一定编制;运输行政管理机构还没有形成合适的用人体制,所以运输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状况和素质无法有效履行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责。
2.3道路运输管理思想及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1)在政府机关的管理中行使的大多数是行政的手段,而其他的手段没得到很好的利用,例如: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由此导致行政机关的工作缺乏公开、公正性。(2)管理手段缺乏开放、服务、引导的性质,他们的手段存在严重的审批性质;(3)有些地方的运输机构管理手段不正确,只重视费用的收取,轻视运输的管理问题。
三、加强道路交通运输行政组织管理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从而提高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水平。
1、加大道路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于规范我国道路运输市场意义重大,但由于条例只属于行政法范畴,并不能替代法律,在管理实践中缺乏普遍实用性,因而希望要尽快出台《道路运输法》,加大法制化建设,建立以国家《道路运输法》为龙头,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部颁规章为配套,地方性法规为协助层,层层递进、上下有序的道路运输法规体系。
2、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体制构架,推进道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体制构架,就要求把机构改革与职能转换有机的结合起来。要依据“机构精干、职责明确、统一高效、运转协调”的原则,加快推进交通主管部门及运管部门的机构改革,理顺内外部关系,明确职责,优化机构设置。
3、通过对运管费和人员编制的管理与控制,强化管理。运管费要实行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运管机构征收的运管费,应逐级全额上缴省级运管机构,实行专户储存,统收统支,用于道路运输管理事业。而运管费的支出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各级运管部门按照人员编制,按年度编制运管费支出计划,并逐级审核上报省级运管机构,省级运管机构再据此编制全省下年度支出计划,报财政厅批准后执行。
4、积极尝试道路行政综合执法,改革道路行政执法体制。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指将现有的交通行政机构和道路行政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整合,在交通厅设立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执法局),地市设直属中队,县设执法支队,实行各级垂直管理。对乡镇一级的道路行政执法可以实行条块管理,不必强求垂直管理。
5、借鉴国外交通运输行政组织管理经验。世界发达国家的道路运输业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历程,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而我国的道路运输市场正在培育发展中,管理体制不健全,因而研究国外的管理体制对我国道路运输市场发展有借鉴意义。
(1)美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格局。美国道路运输实际上是联邦和州两级管理。各州政府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责权有所差异,但管理基本原则一致。各州州长必须执行联邦政府交通运输法律,同时根据州法律任命一名州运输部长,并为履行法律规定的州运输部长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组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机构。管理层次少,管理效率高。
(2)日本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格局。日本国土省、建设省与运输省,即MLIT是日本交通政府首脑机构,其中国土局负责土地的规划与使用及公共管理;建设局负责日本公路的规划、建设与养护管理;运输局负责全国陆海空运输业务的管理,统一领导城乡交通建设事业,并负责运输政策及法规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以及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资金的筹措、分配和使用管理。
四、结束语
目前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管理实行的是条条管理、块块管理、条块管理,而“条块管理”是最广泛应用的。并且当前地方交通运输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统一管理,交通运输部只负责对其业务进行指导。在运输行政管理的日常活动中,需要运输行政相关部门探求有用的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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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圣忠等.关于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条块管理”模式的思考[J].交通标准化,2003(16).
[3] 张康之,李传军.公共行政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史佩红等.论我国道路运输行政组织的“条”与“块”[J].华人时刊,2013(07)
㈠认真抓好春运、清明、“五一”“端午节“等假日旅客运输工作
切实贯彻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做好假日运输工作的指示精神,在为期40天的春运工作中,共抽调23名运管人员分成4个组,秉承“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春运服务管理工作理念;全县共投入客车62辆、出租车35辆,道路客运总发班车4215班次,其中加班138班、包车9车次,安全运送旅客4.36万人,周转量378.3万人/公里,运量、周转量比去年分别增长了17.83%、3.95%,实现了“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目标。在清明节、“五一”“端午节”等假日旅客运输中,科学合理调配运力,均未造成假日期间旅客滞留现象。
㈡认真抓好运输行业市场管理㈢认真开展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㈣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㈤扎实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
紧跟全县乡村公路交通安保工程进展情况,根据客运经营户提供的申请材料,依据行政许可程序及时审批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现有客运线路延伸许可,并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客运线路采用区域循环发车和预约包车方便广大农村群众出行,确实推进村村通客工程建设。截止5月31日,全县新增客车3辆,更新客车1辆,新增农村客运线路3条。
㈥认真做好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积极向上反映我县各个渡口的现状,邀请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全县7个渡口的码头及引线公路改造进行规划设计,为争取省市渡口改造补助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河道采砂整治行动,在县河道采砂(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鼎力支持下,对全县11艘采砂船、11艘运砂船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准予迁入在我县辖区内作业的芗城区两艘船舶(一艘运砂船、一艘采砂船),并列入专项整治对象。定期深入全县7个义务渡口进行排查治理隐患,排查出一般隐患5项,已落实整改5项,整改率100%。通过整治非义务渡船的安全隐患,强化义务渡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继续保持我县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零事故的记录。为监管㈧认真抓好驾培机构教练员实操作教学监督管理㈨扎实推进公交线路开通前期规划
新建XX汽车中心站,规划城市公交线路,建设公交站台和的士停靠点,被县政府列入继续打好“五大战役”2011年城市建设战役项目。我们未雨绸缪规划开通公交线路的前期筹备,在县政府尚未出台发展城市公交实施意见之前,已着手调研公交企业的设立和比较成熟的公交线路等各项筹备工作,做到规划在前,推动公共交通优先便民工程的实施。
㈩狠抓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抓文明执法为切入点,对2009年实施燃油税改革时将原有基层运管站临时改制成四个稽查队的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合署办公整合,加强对基层稽查人员执法执勤的统一规范管理及考核,做到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整齐规范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卷宗,顺利通过了5月下旬市局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评议考核。截止5月31日,共组织上路稽查人数156人次,受理行政处罚案累计61件,罚款87300元,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同时以文明礼貌执法行为参与土楼景区及周边交通秩序整顿,积极营造有序良好的景区交通秩序,为土楼景区荣获国家5A级景区创造条件,得到了县主要领导、土楼管委会及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当前运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困难
半年来的工作虽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打击难度较大;二是辖区内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事故频发,暴露出当前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还存在薄弱环节,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还未完全落实,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任重道远;三是由于目前市里尚未出台县级公交运行具体方案及管理措施,导致难以拟出我县发展城市公交实施意见稿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造成实施公共交通优先便民工程进展缓慢;四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受综合执法改革和参公管理无法解决的影响人员的思想状态还未稳定,队伍管理还需加强。针对存在的困难和薄弱环节,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进行逐一探索解决和强化。
三、下半年运管工作打算
下半年,将按既定的工作目标,强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引导运输发展方式的进一步转变,提升运输行业企业的抵抗风险能力,全力奋斗第六届文明行业创建目标,主要工作如下:
㈠加强运输行业发展方式的引导。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运输行业企业的抵抗风险能力,将继续加强对运输行业企业经营者的正确引导,通过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促进运输组织结构的优化,做强做大运输企业。
㈡强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继续按照“客运线路延伸、区域循环发车、预约包车”基本模式,形成以农村客运线路延伸为基础,农村客运区域循环发车为骨架,预约包车为补充,布局合理的农村客运线路网络,确保至2011年底通等级公路以及符合通客车安保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的目标。
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继续严把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县汽车站安全监督。严把“三关一监督”的责任制,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㈣积极配合上级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厅提出“机构一步到位、人员分步实施、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开展”的基本思路,积极配合疏导划转人员的思想工作。
关键词:综合行政执法;困境;大部制
一、界限模糊:现有交通行政执法体制的困境
现行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是以交通部、省(自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除特别区分外,以下简称“省交通厅”)为领导,以公路局、道路运局、规费征稽局和港航局等专业管理机构为主线以条块关系为联系,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乡分级管理的架构。这一分散行政执法的模式存在着部门与部门之间、权力与责任之间、权力与权力之间的界限模糊的困境。
(一)体制困境:权责模糊的管理体制
现行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着两大体制性弊端:一是条块分割的执法格局,二是政策制定与监督处罚职能的合一。条块分割的执法格局。现行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内存在着两个不同的管理体系,一个是各执法门类纵向的垂直管理体系,即所谓的“条”;一个是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横向的区域性管理体系,即所谓的“块”。条状管理体系主要体现为上下级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而块状管理体系主要体现为干部人事关系等由当地交通部门管理。在“条块分割”的行政执法格局下,“条”与“条”之间、“条”与“块”之间、“块”与“块”之间存在着界限模糊的问题。政策制定与监督处罚职能的合一。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相分离是公共行政的一条普遍的原则,此举可以保证国家政策的公正。但在现行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下,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并没有相分离的。各专业管理局的审批管理、现场执法和监督的职能是合一的,这使得各专业局的审批管理和执法处罚失去了独立和有效监督。在条块分割的执法格局下,各专业管理局往往为了部门利益,“执法违法”的现象屡禁不止。
(二)法律困境:边界模糊的法律冲突
所谓边界模糊的法律冲突指的是由于法律关系不顺,而引起的交通法规内部之间的冲突和交通法规与外部法律之间的冲突。边界模糊的法律冲突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一方面,边界模糊的法律冲突给执法者带来了执法困惑和难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果;另一方面,边界模糊的法律冲突使得行政相对人承担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成本,不仅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时也损害了政府形象。
(三)主体困境:多头执法的利益博弈
在条块分割的执法格局下,不仅在交通系统内的各执法机构之间存在着权责界限模糊的问题,而且在交通系统内的执法机构与交通系统外的执法机构间也存在着权责界限模糊的问题。从一方面来说,分属于路政、运政、港航、征费稽查和高速公路五个方面的交通监督执法机构存在着业务上的交叉和冲突问题,进而使它们的部门利益也存在着交叉和冲突的问题,又由于各执法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从而导致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出现。
(四)人员困境:缺乏监督的权力滥用
由于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属于事业编制,所属的执法人员大多不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工作岗位的。又因为历史原因,交通执法队伍尤其是县以下基层,内部子女就业多、退伍军人分配多,“两多”现象造成学历低成了执法人员一道迈不过的“槛”。这使得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构成复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相对偏低,综合素质差强人意。在缺乏有效监督的行政执法体制内,一些执法人员利用制度缺失而权力滥用的行为屡有发生,执法意识淡薄、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不文明等现象时有发生。在合理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一些执法人员的权力滥用进一步加剧了“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三乱”现象。不仅加重了行政相对人的经济负担,而且损害了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五)规模困境:臃肿低效的机构扩张
由于实行分头管理的执法模式,每一个管理部门都有自己的执法队伍,造成执法队伍多、执法人员多,增加行政成本。同时,各管理部门为了在公路管理中扩大自身的管理范围和权限,都极力扩大自身的执法队伍,形成一种“养人为罚款,罚款为养人”的管理观念,从而导致各部门执法队伍自身的恶性膨胀,也大大增加了行政执法的成本。与机构臃肿相伴生的就是人员冗余、人浮于事,继而导致整个执法机构的行政成本增加和工作效率低下。
二、综合执法:现行交通行政执法体制的演变
鉴于现行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诸多困境和弊端,改革目前的条块分割、多头执法的行政执法模式势在必行。交通行政执法模式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符合科学和国情,权力制衡与行政保障相结合,权责明确,精简高效,能根除多头分散执法弊端。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是一个主流趋势。无论是从国外的先进经验来看,还是从国内改革的方向来看,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大势所趋。因此,在2005年6月,重庆市率先在全国进行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我国条块分割、多头执法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开始向统一、精简和效能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转变。这一转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体制之变:由条块分割到条条结合
重庆市的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打破了传统的条块分割的执法格局,建立了条块结合的新的执法格局。打破条条分割的界限,通过对路政、运政、港航、征费稽查、高速公路五个方面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原来这些机构的执法职能,消除了“条”与“条”之间的界限,实现了“条条结合”。消除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源头,在一定程度上从体制方面保证了交通行政执法的统一、精简和效能。
(二)主体之变:由多头执法到统一执法
通过改革,从体制上消除了多头执法的根源,从而实现了精简、统一和效能的一元执法。改革前,市一级的路政、运政、港航、征费稽查、高速公路五个管理机构都设有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重庆市在市一级将路政、运政、港航、征费稽查、高速公路五个方面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交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主城九区范围内的交通执法实行以市为主,主城九区以外的其他区县将路政、运政、港航等三个方面的交通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交由区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三)规模之变:由机构臃肿到机构精简
由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了“五合一”,在减少执法机构的同时,也大大地减少了旧有模式下的工作人员,从而实现了由机构臃肿向机构精简的转变。例如:市编委收回原征费稽查局的503名事业编制和原高速公路总队500名事业编制,并相应核减市运管局、市公路局、市港航局事业编制16名、108名、55名,大大减少了这些单位的事业编制,消除了人员冗余、人浮于事的机构臃肿局面,不仅实现了机构精简,而且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四)人员之变:由来源复杂到统一录用
改革前的执法队伍来源较为复杂,由于缺乏公平、统一和有效考试录入环节,使得执法队伍的素质不能得到保障。通过这次改革,使得执法人员的身份由事业编制向公务编制转化,同时实现了录入机制的正规化,也就是通过正规的公务员考试,从制度上保障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综合执法改革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纳入统一管理,执法人员编制人数由市编办统一核定。参照公务员“凡进必考”的规定,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招录程序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岗位培训才能进入执法队伍上岗执法。执法人员的招录更规范严格了,执法资格门槛更高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自然也得到了提升。
三、整合缺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困境
重庆市在进行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理顺了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消除了多头执法的根源,实现了机构的统一、精简和效能,同时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但与此同时,这次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仍然存在着如下的一些问题:
(一)困境一、协调机制的缺失
一是行业内部缺乏横向协调机制。本次改革并没有将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完全分开,因此也没有清楚界定许可工作与执法工作的权限。导致了实际工作中许可部门与执法部门的工作相冲突,破坏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交通公共利益及安全维护这个有机的整体。二是行业内部缺乏纵向协调机制。由于此次改革没有对总队与主城各区交通局的责任进行清晰、合理和科学的界定,因而导致行业内部总队与主城各区交通局纵向间的协调还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三是行业外部缺乏纵向的协调机制。由于此次改革没有协调好主城与各区县之间的财政和编制的矛盾和冲突,导致主城九区外各区县的综合改革推进不平衡。即综合执法改革在有的县区开展顺利,而在有的县区则遇到了阻力。
(二)困境二、配套改革的缺失
由于此次改革仅仅对主要的权责进行了从新界定和划分,而没有对与改革相关的权责也相应的进行界定和划分,也就是说配套改革滞后于综合执法改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第一,财政配套改革滞后。综合执法改革并没有通盘考虑各县的不同财政状况,因而其增加了各区县的财政负担,进而导致了财政状况欠佳的区县对改革持消极态度。第二,编制配套改革滞后。市编委下的控编数与实际工作需要编制的矛盾,即编制太少以致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此外人员的内部消化也遭遇了来自内部的不小阻力。因此导致了大部分区县推进改革不积极,目前还有24个区县未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第三,人事配套改革滞后。由于目前缺乏对行政执法类专项编制的定性和相关管理的政策依据,因而导致了按照一般公务员管理在招考、收入分配等方面一般性与交通行政执法特殊性之间的矛盾:一是执法人员工作的现场管理特性和权力属性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和较好的法律基础,这与公务员的一般要求相冲突;二是执法人员工作的随机性、复杂性、应急性等特点与公务员的一般工作特点相冲突。以上矛盾不仅加大了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难度,而且增大了改革的阻力。
(三)困境三、政策法律依据的缺失
由于此次改革属于交通系统内部的试点改革,属于“摸石头过河”,因而使得这次改革缺乏深刻的理论指导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支持。宏观上讲,由于缺乏一部由中央或交通部颁布的关于大部委制或综合执法改革的法律法规,使得本次改革既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又缺乏实践层面的理论指导,导致了改革的推进速度不够顺利,推进实施缺乏深度;重庆市出台的此次改革的方案,较为宏观,由于缺乏通盘考虑的战略性和具体实施的可操作性,因而导致改革的推进方案缺乏针对性,推进程度不够深入;微观上讲,行业内部与各区县缺乏相应的政策和配套改革方案,使得改革缺乏足够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的行政生态环境,进而使得改革的推进实施陷于孤立,改革的推进过程面临重重阻力。
参考文献:
[1]杨冬林.当前交通行政执法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交通运输,1997(12):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