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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防止反弹现象,切实改正存在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在20xx年普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近两年来有关单位和个人新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使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找和认识存在的问题,改正错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监管部门和单位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通过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xx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4月至8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5月上旬)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5月上旬—7月底)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8月)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20xx年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30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衡办发[20xx]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20xx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20xx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20xx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20xx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搞好组织协调。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一、“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自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文件下发后,9月11日水利局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副职为副组长、局属基层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求高度重视,查漏补缺,认真排查,消灭死角,多层次、多方位查找我们在工作中的不足,对存在问题,不能拖延、推诿,立即整改。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成效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服务内容主要是: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四个方面。局评议办对该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到人,要求每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工作对号入座。
1、依法行政情况。在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精力不熟、打不开工作情况,怕得罪人。为此,局已派2批3人次到省、市参加培训,10月还有1人参加全省水政执法培训学习。设立阳光台,全局工作人员像片、从事工作一一标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5件,缩短审批日限3—5天,制定了行政审批流程图,收费事项、标准张贴在醒目位置,做到了收费不超标。执法按要求、程序进行,见章办事,杜绝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2、服务态度。制定了服务措施,公开了监督电话和开通了服务网站,在具体服务过程中,做到“微笑、热情、周到”一站式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原则,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度”。
2005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建筑市场运行质量,确保我区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总体目标
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管理的法规和制度体系;清除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改革管理方式,确保应招标项目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达到100%,严惩规避招标、假招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整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严厉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得到增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确保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范围、重点内容和主要工作
范围:2004年以来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
重点内容:突出招标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监理、安全生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明招暗定,弄虚作假、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招标机构无资格或超越资格、出借资格和挂靠行为;三是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四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严厉查处工程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监理不到位行为;六是严厉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使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阴阳合同、明招暗定、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规范招标,认真解决市场封锁和不正当竞争问题;三是严厉查处无资格或超资格、出借资格和挂靠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方式,完善“公平、公开、公正”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作用,按规定应进场交易的工程项目必须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中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市场,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五是加大对招标投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快招标投标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制度。积极推进评标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强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管,在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上加大监督力度。
(二)组织开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专项整治。以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强工程承发包队伍的监管。通过对工程施工现场经济技术相关人员的检查,确定其是否有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凡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严禁将建筑劳务分包给无资质的队伍。
(五)规范主体行为,清理防范拖欠
1、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全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准摸透,分门别类建立详细拖欠台帐。继续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确保情况准确,避免遗漏。按照全区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二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逐个工程项目、逐个企业提出还款计划,列出清欠时间表,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2、从防止新的拖欠发生着手,在立项、规划、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监控机制。新上建设项目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审验业主或投资人有无拖欠行为,凡有拖欠工程款尚未还清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不允许其参加开发项目投标。严格新建项目的资金审查制度,新开工项目未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或与项目投资额相符的有效资金证明文件的,不予办理立项、规划、土地、招标和施工许可手续。
3、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调度、统计、督查工作力度,加快清欠进度。加强对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按合同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以停工。加强竣工备案审查,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竣工项目,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不准交付使用。
4、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要坚决取消其开发、投标资格;对恶意拖欠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要收回其资质证书,清出市场。对那些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典型案件,要坚决曝光一批、查处一批、清理一批。
5、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新开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工资保证金予以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建筑处负责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三)招标办负责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针对招标投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招标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并把情况及时向区监察局汇报。
(四)由清欠办协同其它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
(五)基建科负责建设、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主体参与工程建设。
四、工作步骤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2005年3月15日至4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等形式,让每一个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了解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2005年4月2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建设局将自查自纠表格下发到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手中,各单位应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在5月15日前自行改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表后上交建设局;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隐匿不报或5月15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做出处理。
(三)2005年5月2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期间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处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写出执法大检查总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向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对严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200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及建章立制阶段。对全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做出总结,对本年度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情况做出基本估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深入探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问题、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问题、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建设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建筑市场政府监管信息系统等问题,并制定规范性文件给予制度上的保证。
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健全投诉举报网络
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专人值班、领导阅批、督办和回访四项制度。对受理的举报投诉,认真调查,依法处理,限时完成,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监察部门。
(三)组织开展建设监理专项整治。重点治理监理企业转让监理业务、挂靠、压级压价、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理工作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实施意见,对监理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依法将不合格的监理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要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四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高处坠落。在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上,除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外,还有两点,首先要强化操作者的安全防护意识,使他们自觉地遵章作业;其次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员的责任,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防护情况的监督。今后,凡因为未系安全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一律要追究现场安全员责任。二是塔机。加强对塔机的拆装、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的管理,绝不允许已经淘汰、查封的不合格塔机重新投入使用。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企业制定塔机拆装专机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强制性技术标准审查,并对塔机的拆装过程实行旁站监理,对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从事塔机拆装作业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立即向主管到部门报告。一旦塔机出现问题,监理单位要承担与施工单位同样的责任。三是房屋拆除。严格对拆除技术方案的审查,加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防止野蛮、冒险作业;施工单位要对拆除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围挡、悬挂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物危及居民安全。四是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对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脚手架列入安全事故的重要危险源,作为日常安全监督的重点,加强监控。另外,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既要提高广大建筑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更要确保安全。
第二,要切实加强各类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园区施工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告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园区、招商引资、城乡结合部、个人建房和民营企业等安全管理薄弱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对所有的建筑工程,不管是办了手续的还是没办手续的工程项目,都依法纳入监管范围,而且越是规避监管的项目越要重点监管、重点查处。
第三,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奖惩力度。市政府在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里明确规定,要给予安全生产优秀企业招投标加分奖励,其中对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企业,在今后一年内的招投标中加3分,市级的加2分。如果年内因工死亡率超过万分之零点五,或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和损失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财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的评先资格。
(五)规范主体行为,清理防范拖欠
1、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把全区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摸准摸透,分门别类建立详细拖欠台帐。继续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确保情况准确,避免遗漏。按照全区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二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逐个工程项目、逐个企业提出还款计划,列出清欠时间表,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2、从防止新的拖欠发生着手,在立项、规划、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监控机制。新上建设项目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必须审验业主或投资人有无拖欠行为,凡有拖欠工程款尚未还清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拖欠工程款的,不允许其参加开发项目投标。严格新建项目的资金审查制度,新开工项目未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或与项目投资额相符的有效资金证明文件的,不予办理立项、规划、土地、招标和施工许可手续。
3、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调度、统计、督查工作力度,加快清欠进度。加强对新开工和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业主或投资人按合同进度拨付工程款的情况,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以停工。加强竣工备案审查,对拖欠工程款严重的竣工项目,不予办理备案手续,不准交付使用。
4、严肃查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要坚决取消其开发、投标资格;对恶意拖欠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要收回其资质证书,清出市场。对那些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涉及农民工人数多的典型案件,要坚决曝光一批、查处一批、清理一批。
5、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新开工程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用工资保证金予以解决。
三、职责分工
(一)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
(二)建筑处负责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导工作。
(三)招标办负责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针对招标投标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对招标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并把情况及时向区监察局汇报。
(四)由清欠办协同其它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工程款拖欠及农民工工资。
(五)基建科负责建设、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主体参与工程建设。
四、工作步骤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2005年3月15日至4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广泛进行宣传和动员等形式,让每一个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了解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2005年4月2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建设局将自查自纠表格下发到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手中,各单位应认真对照自查自纠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律在5月15日前自行改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表后上交建设局;对逾期不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隐匿不报或5月15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做出处理。
(三)2005年5月2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期间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综合执法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查处各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写出执法大检查总结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向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对严重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处罚。
(四)200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及建章立制阶段。对全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活动做出总结,对本年度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情况做出基本估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深入探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问题、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问题、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建设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建筑市场政府监管信息系统等问题,并制定规范性文件给予制度上的保证。
三项检查“回头看”自查报告
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我局(分公司)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三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回头看”自查整改活动,现将有关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自查整改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了三项检查工作自查整改“回头看”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局长(经理)为组长,副局长(纪检员)、副经理为副组长,监察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项目三项检查“回头看”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综合考核部、专卖监督管理科为责任部门具体抓好自查整改的日常工作。
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局和省市局行业整顿规范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三项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责任表”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为了开展好自查整改工作,我局(分公司)重点围绕2019年以来实施的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广告促销项目。认真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三项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责任表”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
重点针对1、有些制度未及时更新,个别制度没有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及时修订;2、个别项目的审批决策缺少环节;3、一些项目不按规定招标,应公开招标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4、个别项目存在拆分的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
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三、具体自查情况
1、工程投资项目
2019年以来我局(分公司)实施的工程投资项目: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
(1)工程投资项目决策:我局(分公司)成立了工程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工程投资进行研究决策,并定期在专销送联席会议上通报工程进度情况。
(2)项目过程管理:
立项:我局(分公司)经过行政会议研究,对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进行初步预算,并上报市局批复。经市局同意批复我局控制在8万以内建设此项工程。
招投标管理:我局(分公司)对牛加栏围墙建设工程经过了由4家具备资质的建筑方参加的公开议标会议。
合同管理:合同内容与议标会议内容相对应,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并已报财务科备案,付款方式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在审计前未超过合同款的80%。
工程监理:我局(分公司)委派了监理,对工程投资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资金管理:我局(分公司)的工程投资预付建设工程款严格控制在实际投资额的80%以内。
竣工验收:我局(分公司)严格对工程进行了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齐全。该项工程竣工后于2019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了XX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审计,审定金额为58478.63元,严格控制在批复的金额以内。工程款的结算支付严格按合同和工程进度及审计结果进行支付,最后并按合同要求收取了建设施工方1692元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痕迹管理:项目决策过程有会议记录,项目实施中的原始记录或单据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3)监督管理
我局(分公司)工程投资项目实施中加强监督形式是成立了工程投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日常的管理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过程的跟踪监管,核对有关的主要材料的资料,现场施工监管。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分公司)未发现工程投资项目的违规问题,档案整理规范。
2、物资采购项目
重点围绕2019年以来实施的的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梳理了一遍。(1)是看是否制度、规定内容有缺失。(2)是看新旧制度衔接是否严密。(3)是看质量检验、入库验收记录是否完整或是否缺失和完善制度。(4)将在建工程项目设备当作一般物资设备进行采购,未纳入工程项目实施整体采购。(5)同一类物资存在多批次分散采购,未作集中采购。通过对应以上情况,我局(分公司)物资采购自查领导小组自查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我局(分公司)2019年以来有1项物资采购项目。2019年1月24日采购桑塔纳小汽车一辆,单价10.58万元,挂牌0.9563万元,总金额为11.5363万元,物资采购决策依据为000053号预算申报审批表,决策过程民主公开并由我局(分公司)行政会议通过,实施过程符合管监一体化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到位符合程序。
通过自查“回头看”我局(分公司)未发现物资采购项目违规问题,档案整理规范。
3、广告促销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局及省、市局“广告促销”自查标准及范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逐笔“广告促销”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自查“回头看”工作全面、彻底、不漏项、不缺项。
对照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表,我局(分公司)不存在责任表所列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开展好自查工作,我局(分公司)重点围绕2019年至今期间广告促销的项目提出、审批、广告商确定、合同签订、广告促销费用预算及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广告促销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合理、同步监督是否到位等项目展开了认真的自查工作。
1、自查工作始终坚持做到了按要求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个项目;
2、项目检查做到了逐项进行,全面严格细致地逐项开展了自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3、通过认真的自查,我局(分公司)2019年至今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共有形象宣传一类,项目共二项,金额共计12112.71元。具体自查情况如下表:
从自查“回头看”的情况来看,我局(分公司)在“广告促销”的预算管理、立项审批、供应商管理、实施方式、实施程序、合同管理、效果评估、责任监督、促销品和营销宣传用烟管理、痕迹管理等环节都能按规定严格执行,未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的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立项科学、预算严谨、决策民主、程序规范、监督严格”为自检、检查工作出发点,严密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公司专项自查、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对广告促销制度和监管程序的梳理建立和完善,通过自查、检查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纠正的目的,以期达到提升广告促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自查、检查对象
公司所属有广告促销宣传项目的企业与部门。
三、自查、检查范围
20*年度实施的广告促销项目。
四、自查、检查内容
自查、检查的重点是:广告促销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同步监督是否到位。
1、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关于广告促销活动的管理制度或规定,广告促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2、自查、检查广告促销项目立项、决策的方式和程序。立项、决策是否民主、透明,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实行了痕迹化管理。
3、执行过程控制。检查项目提出、审批流程、广告商确定、价格确定、合同签订、预算管理及执行等实施过程是否规范,相关资料是否完备。
4、资料文本归档。招投标书、比质比价书、邀标书、广告促销申请书、合书审批表、付款审批表等资料是否齐全完备等。
5、监督管理评估。检查广告促销活动监管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对广告促销活动的各重点环节是否进行同步监管,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具体,工作底稿是否齐全,监管是否到位。
五、自查、检查时间
4月24日前,制定相应的自查、检查实施方案,报公司整顿办。
5月中旬前完成市场营销中心自查。
5月底,配合省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所属卷烟厂、直属公司以及相关部门检查工作。
5月底,做好自查、检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检查整改报告,报公司主管部门和整顿办。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相关企业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广告促销专项检查工作是落实国家局“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加强领导。各有关企业与部门要切实加强广告促销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由相关企业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
3、责任到人。广告促销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广告促销检查工作中每个环节要明确到人,确保每个程序有专人跟踪、每份文档都有专人保管。
4、检查整改。各相关企业和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明确程序、完善制度,建进一步规范广告促销管理工作,边检查边整改。
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交通局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处室、事业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综合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纪律要求,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监督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和工委管委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本单位“十二五”规划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2、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战略实施情况。主要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活动是否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
3、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目标是否完成。
4、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
工作要求
1、精心安排布置。各单位在自查和检查时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2、认真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与督促整改,强化监督与促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全面排查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发现薄弱环节,找准突出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对比较严重和带有共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根源。
一、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乡始终将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坚持突出重点、专项推进、合力攻坚的方法,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一是党委统一部署,每年都将此项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要点,围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而加强转变作风、纠正行风等工作。二是每年把乡重点民生工程和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项目列为监督重点,设定群众参与、知情等环节,以群众满意为评定标准之一。三是层层签定责任状,并将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考核干部落实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的30%的分值。
二、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深入开展纠风、正行风活动
乡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连续多年开展以群众直接参与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评议活动,对各窗口、各基层站所工作作风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12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对全乡所有基层站所、窗口单位进行了民主评议。按照公开承诺、自查自纠、听证评议、落实整改、问卷测评等程序,要求各站所设立“群众知情窗口”,履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同时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上,放在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有效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通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2011年15个参评基层站所综合评议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即满意单位12个,得分在70至90分的即基本满意单位3个。
三、拓展形式和载体,深化公开工作
为真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全乡范围内强化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公开领域和范围。两年来,全乡在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深入化政务公开、场务公开、公共企事单位办事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开效果明显。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全乡各单位、村委会都建立了公开制度,并且由原来的笼统的场务公开制度细化为党务、政务、场务、财务等操作性、执行性强的公开制度,规定公开细节、公开内容、公开时效等,严格操作,防止避重就轻的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公开窗口,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都设置了公开公示栏,公示栏设在群众密集活动的场所或醒目的区域,真正接正群众的监督。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公示栏、公示窗口、形式多样的座谈会及大的会议,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必须公开。针对这两年来各村都涉及到的群众最为敏感的农村土坯房农民建房工作,乡纪检全程参与,及时监督拆就建新方案和政策的执行是否公开程序、是否公开透明,每个村委会都设立农民建房工作举报电话,通过一系列的监督工作,确保全乡农村土坯房农民建房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针对近两年来全乡大项目、重点项目多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委会要让群众有广泛的知情权,特别强调在涉及群众利益的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五步决策法”,保证集体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得到群众支持和理解。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近两年,乡围绕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突出民生工程这个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2012年以来,涉及到民生项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圩镇建设、农民建房、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专项检查5次。一是结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对群众关注的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决策过程作为监督重点领域。二是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制定下发方案,对涉及农民建房、涉农收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医疗服务等七大方面20多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逐一列表排查,每项工作确定牵头部门,责任分工明确,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五、加强工作,畅通民意渠道
为畅通民意渠道,乡在全乡范围内公布损害群众利益、“小金库”、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违规举报电话。自2012年以来,共收到件2封,乡对从各渠道收转的信件逐一进行了排查及时调处。为突出抓好工作,乡强化三个制度建设。一是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制度。依托联络员、信息员、各村干部、驻村组长,各村至少每月一次排摸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苗头,并及时上报乡政府及时处理。二是党政领导逢圩日接待制度。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包案领导,逢2、5、8圩日领导班子轮流坐岗接待群众。三是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根据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道德、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调处。各村干部结合“三送”活动每月梳理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按照“六民、六公、六新”理念,乡将继续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而进一步优化全乡经济发展环境。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群众表达权益诉求存在无序现象。有的抱着找上级、找领导、“大闹大解决”的心态,不依法反映诉求。
二是维护群众权益的方式有欠妥当。对群众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治标不治本,以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是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仍不健全。各部门在维护群众利益时“各自为战”,未能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合力。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开创周营镇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总体要求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共享和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中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服务水平低、社会形象差的物业服务企业,使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让老旧小区的基本物业服务更有保障,让高中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全面提升全县物业服务水平,树立小区的良好新形象,促进全县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改内容
(一)物业企业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接物业服务业务;擅自将物业管理项目的全部业务转让、委托给他人管理;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或停止物业服务;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以出租、出借、挂靠等形式变相转让资质证书;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中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行为。
(二)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未按要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物业收费未备案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对小区内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未制止,制止不了又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三)物业企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非法占有公共部位的经营收益;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按照装饰装修服务协议规定及时向业主退还装修保证金;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
(四)物业企业自身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纠正物业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和态度不端正;不按规定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资料;未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制度和办事流程未公开;未按要求配齐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和专业管理技术人员;未建立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未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处理记录不详细等。
(五)前期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查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未依法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要求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按照规定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小区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清单及权属资料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未按规定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
(六)业主委员会履职不到位问题。重点纠正小区已具备成立条件,未按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未办理备案手续;未依照规定,与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未监督和协助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未对不履行职责或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拒付物业费以及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委员作出终止资格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作出决定等。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活动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实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组织物业服务市场各主体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县住建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物业服务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查处,按照“主动自查整改从轻处理,不自查不整改从重处理”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全面规范物业市场秩序。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形成检查处理情况报告,并在全县范围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搞好配合。县住建局抽调人员专门成立县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主动自查,不断规范市场行为,对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
一、抓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深入调研,根据教育系统点多、面广、队伍庞大的特点,理清思路,“突出教育预防,以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素质、清正廉洁的教师队伍,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思路。制定下发《2009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09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2009年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意见》等年度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充分体现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持续性和创新性。二是召开纪检监察会议。3月6日,召开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并部署2009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三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制定下发《2009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考核要求。并与各学校校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将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形成分工明确、上下一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有效责任落实机制。四是认真贯彻上级精神。通过*教育网平台,及时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让各学校及广大教师及时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二、抓廉政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开展廉洁教育。1月19日,结合全县校长年终工作总结会,部署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向学校班子成员发送廉政短信和廉政贺卡,组织填报领导干部礼品登记情况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3月6日,组织全县校长和各股室有关人员共70多人参观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从正反典型两个方面接受廉政教育。浔中中心小学、二实小、国宝中学等也相继组织教职员工参观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六中开展“廉政教育”辅导讲座,进一步增强教师的勤政廉政意识。三是开展访谈宣传教育。6月上旬,教育局首次与县纪委、广电局联合开展对六中、二中、美湖中学、二实小、八中、*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校长谈廉政”系列电视访谈活动,并于6月份在县有线台播放。廉政访谈以学校廉政建设为主线,从队伍建设、招投标、师德师风、规范收费、廉政文化、校务公开等不同侧重点进行系列访谈,宣传学校抓廉政促发展,建设和谐校园的做法、经验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展示了教育系统廉政建设的成果。具有面广、可看性、针对强的特点,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三、抓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制定下发《*县教育系统2009年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实施意见》,确定5月份为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宣传月,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组织开展校园廉政文化活动。一是开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调研活动。各学校按照调研活动要求,组织撰写调研文章,通过认真筛选,报送《以人为本推进农村教育科学发展》、《关注外来工子女教育走出制约教育的瓶颈》、《以人为本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等3篇调研文章。二是举办主题演讲比赛活动。5月19日,县教育局与电信局联合举行教育系统电信“天翼”杯“争当勤廉表率推动科学发展”演讲比赛,共有13名选手参加演讲比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7名。并选送2名选手参加全县决赛,获得三等奖。三是开展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根据县纪委[2009]18号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并组成代表队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获笔试成绩第1名,参加决赛并获得二等奖。四是组织观后感征文评选活动。各校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并撰写观后感。在各校评选的基础上,共有40篇观后感入选参加全县教育系统评选,经过评委认真评选,评出一等奖8篇,二等奖12篇,三等奖20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建设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抓学校规范办学,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针对今年来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有偿补课和考风考纪问题,在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解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治理。一是严肃纪律处理。对部分教师组织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1名教师给予效能告诫,4名教师给予效能约谈,强化对教师组织有偿补课的纪律教育。二是出台文件规定。制定下发《关于制止组织有偿补课和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文件,并在教育网上,使全体教师明确相关规定。三是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制止有偿补课暨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会议,签订承诺书,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签订制止有偿补课和严肃考风考纪承诺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和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在一定时限内由各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妥善处理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五是开展明查暗访。通过深入学校抽查和暗访形式,检查学校和教师制止有偿补课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采取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五、抓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制度运行新模式。一是建立绩效管理新模式。以提高机关综合管理水平,推动教育系统工作部署落实为重点,制定《*县教育局2009年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把教育局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对学校管理目标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并进行任务分解,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实施。二是推行校长行政问责制。对学校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落实、工作质量差的实行行政问责制,促进学校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建立(督查)问题整改制度。针对办理和平时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发出(督查)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学校整改措施(方案),并认真整改。今年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四是建立检查评比活动审批制度。针对局机关对基层学校检查评比过多,过于频繁,给学校增加负担的情况,制定出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实行检查评比审批制度,从检查评比控制、整合、效率、报批、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有效整合规范检查评比工作,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六、抓常规监督检查,促进源头预防工作落实。一是抓好招投标和物品采购的监察。通过建立报告、审批、全程监督的运行体制,促进学校招投标和物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上半年对三班中心小学、*中心小学、第三实小、雷峰中学、上涌中心小学、南埕中心小学等10多项基建工程和物品采购进行监督,预算金额270.5万元,节约资金37.5万元。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制定下发《*县教育局2009年审计工作要点》,做好有关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增加内部审计人员,选送审计人员参加全省审计培训。上半年,已组织审计人员对浔中中心小学、八中、水口中心小学和水口中学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强化财务中心把关和学校核算组审核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三是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监察。成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派出监察人员,对电大期末考试、小学技能科目会考、初中体育测试、高中会考、高考等考试的全程监察,确保各种考试的顺利进行。四是开展收费检查。开展学校期初收费检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自查和互检,开展幼儿园收费专项检查,促进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对城区学校学生购买校服情况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够规范问题。在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集中整治行动中,我县是泉州市没有全省案件调查的4个县(市)区之一。
七、抓政风行风工作,推动行风建设上新水平。一是制定下发《2009年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实施意见》。二是依托教育网平台,发挥网络的便捷和范围广的特点,建立教育行评网站,反映政风行风工作动态,让全体师生和社会共同参与学校行风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行风建设工作。三是开通政风行风热线(*),设立接待室,方便群众投诉咨询,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四是各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开展走访活动、电话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五是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办好人民满意为主题,实现*教育走前列为目标,认真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工作上新水平。
八、抓惩防体系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开展。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县教育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纪检监察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开展。二是组织学习《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年—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市委《工作方案》和县委《任务分解方案》,明确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内容和任务。三是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根据县委《任务分解方案》,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2009年任务分解方案》,将具体任务分四大项18小项,分解到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明确。四是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对每项工作按不同的时间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五是做好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职权分解、标准细化和配套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九、抓调查办理,解决群众反映实际问题。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件13件,已办结13件。对6名教师给予效能约谈,1名教师给予效能告诫。通过办理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今年上半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学校行政管理还不够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组织纪律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要继续按照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根据县纠风办工作安排,做好教育局“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实施工作。
二、做好县纪委“廉政文艺晚会”教育系统廉政文艺节目的筹备工作。
三、根据审计计划安排,组织审计人员对有关学校常规审计和校长离任审计工作。
四、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
五、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季度抽查工作。
六、做好教师竞聘分流监督工作。
七、继续做好学校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督工作。
八、开展“两节”期间廉洁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