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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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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第1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基本情况

全区88个部门,档案室56个,现仍有32个部门无专门档案室。近年来,各乡镇、各部门依法治档工作开展基本正常,主要表现在: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专(兼)职档案人员;开展了档案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各门类档案资料按照要求基本上实现了归档立卷保管;未发生档案资料据为已有、被盗、火灾现象;部分部门实现了密集柜装载和数字化管理。随着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加强,档案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特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多年,但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有的部门的档案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有相当部分单位档案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没有安排独立的档案室,没有配备专门的档案文柜、没有购置必要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霉变等设施设备,档案保管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有部分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差,法律意识谈薄。对依法治档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只满足于不丢失,装进袋子,锁进柜子,没有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将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保管。三是绝大部分单位对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档案室未配备微机,文件材料目录录入工作未正常开展,档案信息化基础数据库没有真正建立,档案信息化建设非常滞后。四是有部分单位对档案到期应移交进馆工作认识不够,以查阅利用方便为由,拖延移交期限,把多年的档案留存在本单位档案室,不但缺乏安全管理,而且还影响了接收进馆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档案行政执法查处力度不够。由于特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无内设行政执法管理机构,无专职执法人员,加又无独立追究行政责任的权限,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必须依靠有关执法部门协助,才能完成行政处罚工作,这不利于执法检查工作经常性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档案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影响了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三、启示及建议

(一)各乡镇、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切实加大对档案事业投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此外还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档案管理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档案人员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从而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推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第2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 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第3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重视,明确执法主体

民政部门担负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婚姻法》、《殡葬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60多个相关法律、法规和40多个部门规章的行政执法与管理工作。近年来,XX县民政局能够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一主线,加强执法工作。自2013年起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部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日常执法工作。整个民政执法工作能够做到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近三年来,局里制定下发了《年度执法工作计划》、《XX县民政局“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X县民政局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工作计划》、《XX县民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通过设立执法机构和健全相关制度,确保了民政部门执法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教育,明确执法对象

我局以普法促执法,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和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参加依法行政培训,对原有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年审,并为1名工作人员新办了行政执法证。积极参加各类民政业务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组织《行政强制法》、《法治XX建设纲要》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各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确保依法行政。三是广泛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在政府网站、民政网站、阳岭风、电视台、电台等大力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开民政业务的办事程序、工作动态等,2014年内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近20条与民政执法为主的工作信息。四是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进行宣传,特别是对社会救助工作、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执法工作以及社团登记管理、救灾救济救助、社会事务管理、退伍安置等惠民政策,都及时进行了宣传,有的还举办了专题培训,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了服务管理。

三、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年报、考核、信息统计等8个制度;2015年上半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XX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平台”,在该网站上,我们设立和公布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内设机构、领导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行为等内容,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做到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有关文件政策、工作动态等,建立依申请公开机制,并做到及时受理、办理;在机关大厅建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项目、价格以及依据等,并及时更新内容;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审批的窗口服务工作,实行“一站式”受理、办结,我局在县政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有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收养登记两项,今年县本级已办理的社会组织成立登19个和收养登记6个,没有一例违规审批。二是积极推行网上电子政务服务工作,专门设立了XX县“12349”社会救助热线并已与“96333”热线合二为一,由96333话务员接听,对于反映的“救急难”问题,纳入96333统一受理、转办、回复、回访流程。由话务员进行分类标记,转办到县民政局“救急难”工作机构处理。对于一般的“救急难”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临时救助问题,可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三是根据法制办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我局没有办理行政许可案件,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处罚案件。

四、规范权力运行,依法依规行政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XX县民政局关于印发财务管理等九项制度的通知》和《XX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用办法》规范行政和执法行为。按照县法制办和政务中心的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原有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成立的审批由法定的90个工作日提速为10个工作日,变更登记由30个工作日提速为5个工作日;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审批由60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福利企业证书核发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10个工作日;涉外收养登记由30个工作日提速为20个工作日;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由60个工作日提速为30个工作日;养老设施建设项目(养老公寓、敬老院(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审批由20个工作日提速为14个工作日。2014年全年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无违反法规的行政行为发生。二是《XX县民政局“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决策保障、决策监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实现重大事项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同时修订完善了各项制度,促进各项民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真抓实干,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1、提高困难群众民生保障标准。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430元提高到4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70元提高到2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月220元提高到2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45元提高到16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月275元提高到305元。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每月提高20元。

2、深入开展“救急难”工作。全面落实民政部在XX召开的“救急难”试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依据《XX市“救急难”工作标准化作业指导意见》,落实我县“救急难”实施方案,提高“救急难”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标准化建设,在乡镇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进一步加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建设,畅通救助热线,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有人受理,转介迅速,救助及时,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加强“救急难”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制度。2015年,县民政局将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扩大我县农村低保覆盖面。开展居住地申请低保试点,实行低保资金城乡统筹管理使用,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发展。按照“一个协调机制、一套工作制度、一个核对机构、一个核对平台”的要求,成立独立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真正落实有人员、有机构、有场所、有经费等硬性条件,确保社会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4、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三级调查、三榜公示、评议(听证)审批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抓好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服务。

5、提升五保供养服务能力。实行“人性化管理”,开展心理咨询和情感交流,热情真诚地为在院老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敬老院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试点和社会养老服务,落实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贯彻省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年”活动,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盗安全、饮食安全,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6、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县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乡(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社会救助政策、机制、制度、资金落实、能力建设等,检查结果列入社会救助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7、继续加强殡葬行业整治,努力实现“阳光殡葬、惠民殡葬”。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3月份,经县政府批准,投资220万元,由我局牵头对现行合江口私营殡仪馆实施政府回收,现已实现全面改造升级;公墓区二、三期工程也已全面启动。优质低偿新型的殡葬体系建设已逐步形成。到目前杜绝了老百姓“葬不起”的现象,殡葬下降为零。

8、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新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完善了各类救助设施,建立健全了救助工作机制,2014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6人次,救助资金达到10余万元。本县籍精神病患者送XX精神病医院医治的人达到15人,每人每月救1200元,截止2014年12月救助资金达到8万余元;外县籍送大余县精神病医院长期治疗的15人,平均每人每月救助2600元,全年救助资金达到60余万元。

9、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了80岁—99岁的高龄老人每月60元的津贴发放和百岁老人1000元的提标工作;落实了省、市两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了35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继续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发证工作,并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完成了全市“敬老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反响较好。

六、加强执法监察,督促民政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第4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区政府办《关于落实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的通知》精神,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由区食药监管局将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职权部分依法委托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就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餐饮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部分职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事项及权限

监督管理类、行政许可类,具体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委托。

二、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负责受委托执法人员管理,为受委托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执法装备、工作经费等;

2.制订并落实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3.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保障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

4.负责农家宴的管理,农家宴备案登记、报告、监管和流动厨师培训、公示等。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区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组织实施;

5.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组织协调乡镇下属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开展巡查;

6.负责考察、聘任、培训和管理村(居)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组织和指导信息员、协管员开展工作;

7.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8.按照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9.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完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负责执法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受委托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

3.制定委托执法纪律,建立和完善委托执法制度;

4.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对委托执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受委托执法人员违反委托执法纪律规定、超越委托执法权限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受委托执法人员资格,并收缴执法证件。

三、考核办法

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年底组织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

第5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朗冉斐”为你整理了这篇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19年,正值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及机构改革之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进一步探索、磨合和完善之中。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属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执法支队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敢于碰硬,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工作,以优化城市环境、打击违法行为为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城市公共利益,全力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和城市管理水平,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规划执法管理力度,改善城市环境。

严格按照“严控增量,减少存量”的工作目标,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工作,针对违建者“游击式”、“隐蔽式”抢建抢修的特点,我们坚持24小时全天候和无盲区、无节假日的工作模式,对城市建设核心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实施严格监控管理,并及时在成型过程中予以消除,使新增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得到了有效规范和消除。截止目前,消除存量违法建筑43件1951.04㎡,遏制新增违法建筑49件2348.16㎡。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结2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10余件次,群众满意度为100%。

二、加强市政执法监管,改善城市容貌。

紧紧围绕“马路办公”的总体思路,整治城市“六乱”行为为重点,全面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餐厨垃圾收运整治、平安县城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用有限的执法力量,合理调配,优化结构,将支队分为三个综合执法中队,分别负责葛城、复兴街道所属城市建设核心区的三块划分区域,执法人员由各中队长结合网格化区域管理灵活调配分工,定人定岗定位,确保执法全方位、区域全覆盖。

一是加强宣传。制作宣传展板16块,法制宣传标语25条,发放宣传资料3900余份,接受法制咨询7608余人次,出动执法人员102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60余车次,暂扣物品48件。

二是加强市容秩序管理。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从内容、标准、时限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固定管理岗位基本职责,落实城区东、北、南大街、步行街、城区菜市场等重点区域值守值岗,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形成基本职责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的岗责体系,切实加强市容秩序常态化管理。对道路设施、沿街棚伞、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夜市占道,各类标识、标线、餐厨垃圾的收运和菜市场秩序等进行综合整治。劝阻违法经营性占道约1317人次,查处违法经营性占道行为4件,设置规范管理摊位68个,规范占道经营5430余起,骑门摊2500余起,游摊走贩17800余起,发送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决定书68份,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包含简易程序)15份,处罚金3400元。

三是落实“蓝天行动”,严格扬尘污染整治。结合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制定扬尘污染整改方案,对城区6条扬尘示范道路进行巩固,加强对扬尘示范道路的巡查监管,与公安交巡警常态化对城区建筑施工单位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扬尘监管,并在城区入城点设卡检查,严禁脏车入城。同时,加大对露天烧烤、烟熏烤肉,落叶、秸秆焚烧以及城镇污水“三排”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整治城区露天烧烤场所12处,制止露天焚烧垃圾4起。

四是受理城市管理投诉件83件,其中:重庆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交办件7件,重庆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投诉65件,回复社情民意交办件11件。智慧城管处置件2500余件,受理举报热线100余起,办理结果满意度达100%。

三、加强专项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形象。

自开展城乡环境“六乱”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整治城乡环境“六乱”行为704件11962.1㎡、16.5吨、210m3,县城区域整治城乡环境“六乱”行为10456件(其中:“乱搭建”84件3222.7㎡;“乱停放”拖移各类车辆630次,规范停放3154次;“乱砍伐”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3件;“乱摆占”6578件;“乱倾倒”2件3166m3;“乱开挖”3件)。

(一)加大宣传,增强群众参与度。各有关部门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城乡居民、志愿者积极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已在主要集中休闲区设立城乡环境“六乱”行为重点任务分解、违法建筑整治法规和政策专题宣传栏、执法普法齐头并进、建立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等方式方法,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参与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密切配合,强化城市管理执法。由相关县领导牵头,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巡警大队、县生态环境局、葛城街道、复兴街道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不断规范城市管理秩序。截止目前,城乡环境“六乱”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马路办公”89次,发现并交办城市管理问题234件,完成整改225件,问题整改率97%,解决热点难点问题34个。整治规范占道经营5400余起、骑门摊2400余起、游摊走贩1680余起、发送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决定书68份。联合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深入开展城区市容环境“治乱拆违”工作,开展综合整治25次,拆除擅自设置的地桩地锁12处,整治规范乱停乱放车辆1500余辆,清理整治“僵尸车”50余辆,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巩固城区扬尘示范道路6条。

(三)加强整治,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召开城口县乡情大会为契机,会同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葛城街道等单位联合对公园一级环山步道、住宅小区楼顶、滨河公园杜家坝大桥北桥头临时休闲广场等进行了综合整治,共拆除公园一级环山步道违建29件958.84㎡,整治逸城国际小区楼顶违建11件304.16㎡,状元府第小区楼顶违建2件30㎡,恒丰小区楼顶违建5件92㎡,杜家坝大桥桥底违建3件90㎡,没收和暂扣违规物品110余件,对县城区域内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乱停放”、“乱搭建”、“乱摆占”、“乱倾倒”等城乡环境“六乱”行为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整治,整治城市管理问题的同时加强监管巡查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以来,执法支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的不足,与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自机构改革以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和运行没有具体的指导实施意见和三定方案等相关文件,目前工作按原城管局和规划执法大队的相关职能职责在履职,至今仍存在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造成工作上不能有力有序地开展。

二是受现行法律法规制约,行政执法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部分都是劳务派遣员工,员工流动性大、执法资格受限,对法律法规条款不熟,责任不清,造成执法文书、现场勘验等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小摊小贩随意性较多、流动性较大、反复性较强,时间性不确定等情况,管理相对人既是违法者也是弱势群体,城区内配套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造成管理上疏堵结合流于形式的问题。

五、2020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部门联动。组织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把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力实施城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马路办公”,结合城乡环境“六乱”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城口人民建设一个环境优美、建设规范、管理到位的提供行政执法保障,用法制的手段保障城乡建设和管理有序发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方联动”的原则,把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作,从群众诉求、政府作为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电话,营造人人参与、全社会共同整治违法建筑的浓厚氛围。

第6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抓队伍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把抓好队伍建设作为开展城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拓宽工作思路,转变思想观念。

1、始终强化班子的领导建设,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建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2、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促进业务能力的提高,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

3、积极完善考核督查评比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促使大队管理朝着正规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市容秩序标准

1、推行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按照城市管理的要求,完善管理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完善的督促检查机制,做到发现一处,督促一处,整改一处。     

2、推行科学化管理,严格规范市容秩序标准。按照县城区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严格执法”,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城区不同管理标准区域,实施分级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提升城市品质

1、在加强市容秩序管理方面:在日常管理基础上,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整治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严禁沿街店面出店经营,严禁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疏导点内规范经营;对影响县城区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2、在加强违法建设管理方面,依据《万载县规划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管控办法》,采用无人机空中巡查和控违队伍地面巡查相结合的手段,“日巡夜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模式,确保日常巡查中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失位;发动村、社区加大控违工作力度,力求早发现、早制止;对发现违规建设行为,及时移交属地乡镇(街道),促进责任主体的工作落实;积极联动,控拆结合,确保每处违建得到及时处理。

2、在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方面,以有效控制县城区扬尘为目的,积极指导余土公司规范运输作业行为,在建设工地出口安排执法人员,实行定人、定岗责任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对违规运输建筑加大查处力度,杜绝污染路面现象。

第7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五五”普法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市计生委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在就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骨干为成员。研究制定了《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出台了《市计生委法制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办理非诉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强制执行案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这些政策性文件和措施,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支部和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召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法治理工作,并在年初制定年度普法法制工作计划。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计生委“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加大普法力度,大力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随着普法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化,市计生委在普法教育工作中做到“八个融入”。一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中,彻底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在7个乡镇小康住宅前墙统一制作了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新农村建设等内容为一体的釉面瓷砖宣传壁画,结合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功能,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吸引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机制,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近年来,印制宣传法制法规日历画2万份,刷新标语173条,更新国策壁50块。印制计生法律法规政策手册15000册、围裙10000个、宣传口杯30000个、致育龄群众一封信0份,致流动人口一封信5000份,群众需求调查表10000份,第五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指南3000份、生殖健康指南3000份,在所有的宣传品上都印制了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普法工作,使广大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三是从群众需求出发,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围绕中央《决定》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各级干部进村入户、人口学校培训等方式,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培训,深入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2期,培训人数3.9万人,从而使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四是结合科学发展观宣讲活动,拟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讲座稿,深入到乡镇、社区、学校进行集中宣讲。五是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把学法、懂法、守法纳入计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整体规划之中,要求计生系统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利用“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相关知识。七是把学法、懂法、守法纳入计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整体规划之中,要求计生系统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重点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 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为主体的行政法律法规。八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市计生系统执法人员42人全部参加了培训,参考率达到100%。优良率100%。通过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计生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为“五五”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执法基础。

三、立足“五个注重”,不断加强计生队伍自身建设

经过普法宣传教育,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在学法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法律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深切感受到了在法制社会法律的重要性。大家能自觉地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对社会文明和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一是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在制订学习计划时,每年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如在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过程中,深刻感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我们日常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曾多次分专题学习,并就职能、权利和义务、工作任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把依法行政的思想统一到法的精神上来。通过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不断增强。二是注重对普法目标任务等要领的掌握。“五五”普法是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以培训、教育、考核、检查为主要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认识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创建工作不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而是涉及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的事,而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个系统的大事;不仅是主管法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所有干部的责任。从而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监督水平。三是注重普法队伍建设。把“整顿队伍、转变作风”作为强化“五五”普法工作的切入点,把“严肃政策,依法管理”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立足点,通过整改、优化、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抓好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四是注重规范程序,坚持两个原则:即执法程序“规范、到位”的原则,要求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要依照法律规定,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卷宗。结合执法工作,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在执法过程中抓好“严格、准确、求实、细致、公正”这五个环节。把执法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光操作。五是注重检查,定期考核。法制创建工作情况是衡量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每年的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中,对依法行政工作突出的基层计生办,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依法行政工作搞得不好的基层计生办通报批评。对因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和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违法施政出现恶性案件及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坚持“三个结合”,依法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秩序

为保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计生委积极调动各方因素,充分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坚持“三个结合”,依法规范人口生育秩序,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普法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规范依法行政档案。一是程序规范。即要求行政执法的每个案件必须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下达行政征收(或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申请复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程序。二是行政规范。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范畴内进行,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群众纪律的行为,做到无侵权行为,无重大错案、无重大上访案件。三是案卷规范。按要求做到了一宗一卷,填写统一规范,文书资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使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二)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依法规范生育秩序。坚持宣传与服务兼顾,预防与治理并重的做法,进一步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往年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充实了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单位工作职责,细化目标责任;二是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防范为主的工作机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 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做到“四个清楚”:即辖区内的医疗服务机构、经营范围、从业人员、b超分布情况清楚。“四项制度”:即孕产期访视制度;严禁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出生婴儿性别监测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三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二孩审批关,对二孩怀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四是市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均在服务窗口张贴了禁止“两非”的挂图,并将印有《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规定》的宣传品分发到户,让育龄群众对打击“两非”的内容有了初步了解。四是认真排查摸底,夯实工作基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检查。对能开展妇科、b超诊断、取环、人流、引产的卫生医疗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重点排查了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了正常值范围内。

第8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卫生监督管制工作计划一一、总体思路

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动物卫生监督体系,狠抓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有饲养畜禽的乡镇至少设立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生猪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100%、村开展面达到95%以上,其它牲畜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90%以上,家禽出栏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100%。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的规模饲养场的产地检疫申报率达100%。定点屠宰检疫率、出证率达到100%,检出病害(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畜禽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印章)加封率100%。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收取动物检疫费,杜绝“隔山开证”及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的检疫申请审批率达100%。

(二)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县级每月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市级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省级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畜禽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以及动物诊疗机构每年进行检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一般程序案件要达到1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至少应对辖区内所有兽医实验室组织开展1次生物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饲养、屠宰和畜禽产品生产企业100%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建立完善的无害化处理记录。经检出的染疫、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100%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申领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的按规定进行确认。

(五)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县级以上城区屠宰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监管覆盖面100%;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分别控制在0。5%以内。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奶站三聚氰胺监管覆盖面100%。

(六)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饲料及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及养殖环节盐酸克伦特罗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

通过张贴挂图、标语,发放明白纸,在电台、电视台等制作访谈节目,以及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加大《动物防疫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畜禽及畜禽产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识别能力、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理解、共同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1.规范实施动物检疫。进一步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各项动物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坚决禁止为市场上未经同步检疫的禽类等畜禽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继续加强完善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入库、保管、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套开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出证官方兽医管理以及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的兽医专业人员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范出证行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出县境动物特别是出省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按照类别建立管理档案,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与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方式,强化各类场所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严格动物防疫条件核查关。加强对畜禽饲养、屠宰、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集贸市场尤其是活禽经营市场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规模化畜禽饲养场、定点屠宰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监督检查面达到100%。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集贸市场,还应及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加强动物诊疗监管。重点检查城市动物诊疗机构,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设立、诊疗活动以及执业兽医注册、从业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管理,改善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严格动物、动物产品准调管理。在H7N9等应急防控期间,加强与调运者的沟通与指导,严格执行我省防控工作要求,不到有关省份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动物、动物产品准调证明回收率达到100%。

--强化违法行为查处。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出售、贩卖病死畜禽,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违法从业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以整改通知书替代立案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和曝光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对可能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3.推进动物检疫监督痕迹化管理。按照《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的要求记录动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动物检疫记录格式统一、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填写规范。使用统一的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做到“四有”,即检查有记录、被检查单位人员有签字、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积极试行监督执法人员建立个人执法工作日志。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1.加强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追溯的监督管理。通过追溯体系的应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手段和措施,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畜禽养殖、标识使用和养殖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统计信息工作。健全完善信息报告和审查制度,加强统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强化信息报送和交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实效性。

3.全面推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建设福建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平台,逐步实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力争20xx年6月底前全省电子出证,实现检疫信息录入、检疫合格证明打印和数据信息上传三位一体,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在乡镇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驻机构,根据本地养殖业发展、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安全监管现状、畜禽与畜禽产品消费数量科学测算,配齐配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派驻乡镇机构的执法力量。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深入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各有侧重、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加强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和建设,省级举办1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市级也必须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1次培训,确保每人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30学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现场执法评判、执法案卷评查和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来检验培训效果,加快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专业化、职业化监管队伍。

(六)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使用,完善无害化处理记录;认真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认、登记,及时汇总、审核上报,及时下拨补助经费,定期对各地进行督查,防止虚报病死猪数量、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七)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进一步健全完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督促实验室设立单位、实验室认真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实验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菌(毒)种保藏管理,规范实验档案记录,进一步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违规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1.加强养殖环节监管。加强对养殖场业主的培训,督促其向社会做出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饲喂畜禽。要加强对辖区内生猪饲养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的监管,不定期对存栏生猪尿样和中大猪料槽料进行抽样检测,对备案的生猪养殖场要做到每年至少抽检一次以上,并加强外调生猪养殖场的监管,强化生猪出栏前的抽检。

2.加强屠宰环节监管。落实“县级天天抽检、设区市月月抽检、省级季度抽检”制度,抓住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以屠宰场待宰生猪为监控重点,兼顾牛羊,制定具体的监测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保证抽检工作的开展,加强监测。

3.加强痕迹化管理。对每次的检查和抽检,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存档,同时做好监测数据的报送工作。四是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瘦肉精”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要立即禁止活畜移动并进行确证检测,一经确证含有“瘦肉精”的,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九)强化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涵盖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并强化自配料抽检。实行检打联动,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查处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等饲料、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触犯刑法的要坚决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加强生鲜乳收购环节监管

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政策宣传与培训,进一步规范生鲜乳收购运输许可证的发放,坚决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并实行检打联动,一旦生鲜乳中检出违禁物质,要立即追根溯源,并按照农业部《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依法从重从快处罚,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卫生监督管制工作计划二XX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法制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二)法制建设工作

1、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2、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XX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4、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1、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4、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2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20名。

5、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6、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7、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拟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二)拟在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三、卫生监督工作(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卫生工作

1、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3、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4、开展集贸市尝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6、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7、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三)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1)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1)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四)环境卫生工作

1、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游泳馆、洗寓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5、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五)学校卫生工作

1、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2、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六)消毒工作

1、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2、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3、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4、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5、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业管理工作

1、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9篇:乡镇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