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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煤矿瓦斯居高不下、小煤矿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最终实现本质安全。从法治的角度看,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一、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第一、法制观念有待加强。虽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有的监管人员没有真正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重要性和深刻内涵,不熟悉、不懂得法律手段和法制在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市场监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遇到问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凭“感觉”和经验办事。第二、安全生产立法有待完善。虽然安全生产立法的数量不少,但还没有健全上位法与下位法、国家法与地方法、专门法与相关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相互衔接配套、统一和谐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一是《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尚无配套法规作出具体法律规定,如安全监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二是有些现行立法的制定时间久远,情况变化,亟待修订,如《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三是有些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需要衔接。四是有些地方立法滞后,需要推动。少数地方立法滞后的省区虽然经济总量不大,但是高危行业比较集中,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应当加快立法进程。五是有些立法质量不高,需要完善。有的立法存在着可操作性差、程序不明确、条文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应当修改补充。第三、行政执法机构力量有待充实。现有的行政执法力量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很不适应,编制少、任务重、责任和压力大。第四、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成立较晚,由于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及经验欠缺,在短时间内难以胜任繁重复杂的监管执法工作,以至有的地方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行政执法力度衰减,甚至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者滥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引发了一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第五、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有待深入。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是对《安全生产法》等许多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远未到位,仍有走过场和不深不透的现象,存在着死角和盲区,没有做到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因此。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二、对策及任务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该局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以依法行政统筹全局工作,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度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严格落实,并严格考核,2009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大法制、诚信、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力度,促进全市煤炭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迈进,该局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制定了《*市煤炭工业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煤(2009)41号】,今年以来,局党组以及局领导班子,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长抓紧不懈,细致指导,有力地推动了该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该局专门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目标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内部考评评议制度等有关制度。年初,该局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重点,与煤矿安全执法大队负责人签订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并由局法制科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局机关行政执法资格证进行上报。由于该局对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执法大队开展工作以来,未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执法人员无一人因廉洁问题被举报查处。
(二)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为规范执法行政执法工作,该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工作实际,专门对涉及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煤炭法》、《矿山安全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生产煤矿遏制重大事故的决定》(*政【2005】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逐项进行详细梳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数个处罚阶次,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市煤炭工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和《*市煤炭工业局行政处罚自由栽量权执行基准》,在煤矿违法行为规划为轻微、一般、严重等阶次的基础上,细化、量化相应罚款数额,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标准,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认真遵照执行,使该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规范在法律框架之内和合理幅度之内,保证了行政执法活动高效进行。此外,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还制定了行政执法首查整改制度、行政执法目标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将使用率高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及执法文书式样汇编成书,使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市局组织了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考试并对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审核、换发,同时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为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增强该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专门邀请了*能源发展局副处长孙耀霖、市政府法制办科长洪志勋为八个县(市、区)煤炭局主管法制、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执法队队长和执法业务骨干,市局有关科室人员,市煤矿安全执法大队全体人员执法就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煤炭法律法规等问题进行了专项培训。
(四)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该局不断完善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考核和民主评议考核、奖优罚劣、激励约束等机制。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上级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政(2007)1号文件)的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五)煤炭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以“五五普法”和《纲要》颁布5周年等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突出法制宣传主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共展出牌板60多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营造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积极探索服务煤矿企业新举措。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该局不断加强分类管理,为煤矿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坚持“一保一打”,保证对复工复产服务到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矿井,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要加大复工复产工作力度,尽快纳入正常管理。对市局批准的第一批复工复产矿井,要召开矿长会议进行大力支持和宣传,由市煤炭协会牵头,组织专家在验收、设计、办证等方面加大对复工复产矿井的指导服务力度,形成支持先进,控制中间,打击落后的氛围。二是“三个限制”:对省验收组没有定性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入井人数不超过5人的规定,只允许通风、排水;对技改没完成的煤矿,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对三个月内采矿证即将到期的煤矿,严格控制工作头面、入井人数和火工品供应,严防煤矿违法违规酿成事故。三是抓好“三个督促”。对“六证”齐全矿井,要督促在六月底前按程序进行复工复产,督促技改未完成矿井限期完成,督促技改已完成矿井限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后按程序复工复产。要加强“雨季三防”、监测监控管理等工作,确保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由于工作开展时间短,队员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执法水*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有些法律法规条文掌握不够准确,理解不透彻,运用不够熟练,有待进一步提高。
2、执法程序、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3、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落实备案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4、法制宣传力度
2012年,煤矿安全执法稽查大队紧紧围绕区局工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煤炭行政执法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煤矿安全执法稽查工作职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区煤炭生产经营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召开。
二、工作思路
2012年执法稽查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区局年度工作要点为中心,以“完善机制、规范执法、提高效能”为主题,以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廉洁执法为原则。坚持执法促安,执法稽查的形式、目的、手段均服务于安全生产,通过规范、高效的执法稽查,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增强执法工作的实效性。
三、工作措施
(一)执法重点明确化。一是把区局阶段性工作部署作为执法主要内容,把“专家隐患排查、质量标准化达标、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的整改落实作为执法载体,突出受水、瓦斯灾害威胁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矿井为执法重点,进行不定期督查和现场排查。二是强化“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机电提升运输等重点专业,“六大系统建设、领导带班下井、职工培训”等重点工作,采取预防性超前执法,落实好防范监控措施。三是推进煤炭经营执法,在2011年对全区煤炭经营企业初步摸排的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省煤炭经营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意见》,固化机制、细化制度、落实责任,使煤炭经营执法逐步走上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执法形式多样化。一是推进联合执法机制。继续加强与市执法支队、区局各专业科室、驻矿督查站的沟通和协调,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执法合力。二是开展专题执法和集中执法活动,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突出专题执法和集中执法的稽点,加强矿井特殊时期、特殊地点、特殊环节、特殊工种的执法稽查,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大夜间突击检查频率,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的突击检查方式,对矿井二、三班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突击稽查。四是以区局各科室工作重点为主,发挥联动执法作用,进一步拓展执法内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罚。
(三)执法学习经常化。一是深入开展好“人人讲一课”活动。讲课范围扩展到各科室、督察站的一线人员,执法大队做到人人讲,科室、站选人讲,讲课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结合工作实际,交流执法工作经验,共同学习提高。二是聘请技术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对煤矿执法过程中取证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增强执法手段的多样化。三是开展好执法交流活动,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坚持自学和互学相结合,主动学习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其他区县好的行政执法工作方式和经验,拓展工作视野,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执法到位提供强有力的专业能力保障。
(四)执法程序、文书规范化。一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梳理相关煤炭行政工作事项,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二是坚持执法工作程序与行政程序相配套,把规范执法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煤矿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原则,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三是坚持执法文书卷宗评审制度,严格标准要求,将执法文书规范化列入年度考核标准,从文书格式、内容、文字表达等方面,抓好执法文书的制作。
(五)执法制度健全化。结合市支队煤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修订工作,重新梳理执法职权,进一步明确各岗位执法权限,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激励、测评、反馈、约束机制,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解决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执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执行执法过错责任承担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明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落实“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稽查管理机制。继续落实好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强化对执法科室、驻矿督查站业务指导、考核、案件评审工作,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二)严格执法计划。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重点,每季度确定执法主题,每月制定执法方案,每周制定执法计划,按时、有序开展执法工作,违法行为纠正率达到100%,违法案件查处结案期限在30日内,重大特殊案件按规定处理。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平台,加强各县(市、区)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执法工作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水平。同时,今天这个会也是工作部署会,对下一阶段执法工作进行安排,切实做好执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上午各县(市,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下午大家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将认真地研究、吸纳和推广。刚才,恒洪支队长把市支队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交流,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表示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再谈三点意见:
一、分析形势,切实提高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从*年起步,至今已有四年时间,在这四年间,市和各县(市,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同时对执法工作实践进行了探索,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也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目前,各县(市,区)都已成立了监察大队,人员逐步配备到位,执法制度逐步完善,通过几年来的监察执法工作,处理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经统计,全市仅今年以来排查出事故隐患42326条,已整改41194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95条,已整改291条。挂牌督办事故隐患156条,已整改78条,取缔非法建设项目76个,非法生产项目123个,非法经营项目774个,取得较好的成绩。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积极等问题依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等情况屡禁不止;事故总量仍在高位徘徊,1-8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89起,死亡268人。面对这一严峻形势,由于我们的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才几年,工作刚刚起步时间不长,执法监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加上人手少,执法装备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总理今年7月初在山西大同煤矿考察,谈到安全生产工作时就曾强调:“必须正确处理保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任何时候安全生产都是第一位的,在安全生产中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越来越关注安全生产,今年又是国庆60周年,再过20天就是建国60周年大庆,保安全、保稳定是第一要务。省政府和市政府为此专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监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既要着眼长远,也要立足当前,努力实现新的发展和突破,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希望大家都要保持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压力感,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效果和质量,确保全市当前和今后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把握重点,继续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推向深入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年初以来,市政府安委办依据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关于“三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我市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目前已经实施到了第三阶段。自7月1日起,我市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精神,又开展了安全生产“三百行动”,目前进展已经过半。现在时间进入九月,安全生产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握好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全年执法工作任务。一是要抓好国庆安全执法检查。要按照方案部署,结合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处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二是高危企业“家家到”。大家回头看一下,是否已经按照“三百行动”的要求,做到所有危化品红色登记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家家到”,是否已经按照“八必查”的要求,检查企业的行政许可、安全组织体系、安全资质、安全责任及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物料、安全措施落实、应急管理等八个安全管理方面,对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跟踪督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是否进行了查处。三是加大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第四季度的特点,要加大重点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非法生产、储存、销售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切实以事故教训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五是做好执法行动的工作总结。认真分析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监察执法以及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制定切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力求通过今年的执法行动,使我市的执法工作水平上升一个台阶。
三、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建设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能如何,是衡量政府法治化的重要标准,也直接关系到安监部门在社会中的威望和公信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安监部门的重点努力方向。一要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执法能力。执法工作能否履行到位,拥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廉、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安全执法专业队伍是关键。目前市县两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不到300人,专业执法50人左右,要通过加强政治教育、专业培训、案卷评比、调研学习等办法,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同时要在经费上向执法一线适当倾斜,保障执法装备逐步配备到位。二要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的根本目的,是在监察执法对象面广量大的情况下,通过有计划的监察执法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有序化。同时,这也是衡量我们是否履职到位的标准之一。三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三个执法原则。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监管权限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不错位,也不越位。遵守处罚法定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安监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作出影响当事人权益或增加当事人义务的决定。遵守公正、公平原则:执法活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方式和时限进行,并要规范和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相当。围绕这三个执法原则,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和规范,细分自由裁量标准,形成覆盖执法工作各个方面的执法制度网络。四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处理好市与县(市,区)、执法支队(大队)与局机关处室以及安监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关系,加强工作联系,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五要转变观念,切实处理好安全执法与经济发展关系。要从全局角度把握安全执法与服务经济的平衡点,把执法这个手段与发展这个目的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由管制型监管向服务型监管转变,要通过严格的执法和热情的服务指导,将企业的发展引导到法制化轨道之中。要通过先服务、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宣传等办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六要真正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队伍,主动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年底认真对执法工作考核考评,并严格按考核考评结果进行奖惩。通过监督考核机制的建设和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运作。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挡水平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提高执法准备效率,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区安监局、各镇(街道)安监办、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执法、敢干负责、敢抓敢管,通过实施跟踪执法、跟踪监管,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进一步增强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执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执法机构自身建设,重点解决执法人员、经费、装备办公条件不到位的问题,今年内务必落实执法人员全部到位,做到编制、人员、机构、工作经费“四到位”,努力确保执法机构的稳定性、工作相对独立性和工作机制的完整性。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采取以会代训、走出去请进来、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教材,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要求,根据监管的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提高执法覆盖率。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安全执法工作,对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进行分类,作为今年的执法检点对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证照不全、“三超”生产、“三违”现象。加大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查处力度。同时,对省局隐患举报平台转发的和本部门受理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应认真进行核实,及时回复举报人,属实的予以依法查处。
(五)加强镇(街道)委托执法的业务指导,督促镇(街道)执法人员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加强镇(街道)委托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正确行使委托职权。
(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权益。对未按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也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高危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七)加强执法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省、区三级执法统计网络,负责协调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加强对镇(街道)执法统计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执法分析。做到执法统计工作专人负责,各项执法统计数据准确、完整,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一、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法制监管”
近年来,区的经济发展迅速,安全生产的形势也日趋严峻。因此,加强安监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尤为重要,只有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实行依法监管,才能实现建设“平安”的奋斗目标,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为适应目前安全生产监管的形势,我局在年初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机构,成立了以李世道局长为总负责人的法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各科室的分工。局法治创建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2、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是制订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实现行政执法程序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决策及报备案等相关制度,力求使执法程序更加科学严谨。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行政自由裁量权规范性标准,坚决纠正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的现象。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处罚案卷制作,实现行政处罚案卷格式化。统一规定案卷目录、格式,定期进行案卷评查,实现案件结案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行政许可规范化。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
二、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努力打造“知识监管”
1、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力度,加强法律素养和职业纪律。本年度,我们加大了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培训力度。除积极参加市安监局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外,我们还针对安全生产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通过局办公会组织了多次学习讨论。同时,我局对执法人员严明职业纪律,多次召开会议,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并我局还下发了内部管理规定,严禁工作人员午间饮酒、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有损职业形象的行为。对在执法中违反纪律、、、的依法追究责任。通过这些方式,我局有效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促进了政治思想和执法业务的双提高。
2、大力开展面向基层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了两次规模较大的专项执法宣传。一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月活动,与各街道联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6月10日,我局联合质监、公安、消防、建设等部门在区实验小学举行大型安全知识广场咨询活动,展出安全知识图片40多块、设立咨询台5个、发放安全宣传资料4000多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500多人次。二是在7月中旬开展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和监督。在与市水利局和交警七大队进行路面联合执法,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的行动中,我局联系南京电视台、新闻晨报等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向广大市民宣传农用机动车违章的危害性,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今年,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我局还组织了多场企业法人、安技干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工作职责,安排了不同的培训内容。辖区内共有一千多名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在燕子矶街道和街道组织了企业工人岗位安全技能大赛和社区居民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三、强化执法为民和文明执法工作,努力打造“和谐监管”
我局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根本方向,在执法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安全、和谐。
1、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随着我区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安全生产中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我局在今年加大了对企业的检查力度,严防安全隐患发展成事故,建立一患一档制度,实时监控企业隐患整改进度。为提升企业安全检查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我局在今年十月份设立了区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库,组织化工专家参与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及安全技术咨询。此外,我局还积极参加了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采取全方位措施,确保企业和谐发展。:
一、教育范围
“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认真回顾这五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成果,总结经验,充分做好今年宣传教育工作的动员,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教育内容
今年开展全员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是《宪法》、《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学习宣传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与公民密切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开展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地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2010年在法律知识学习上,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及水务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水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落实中心组学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排水再生水利用法规》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局行政执法制度。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第四章第二节、《企业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以及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九所实际,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发放法制宣传教育材料,提高外劳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教育形式
1、领导干部利用中心组学习选择重点、要点、难点,加强学习深入讨论,并按照局、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将日常普法工作制度化,力求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上下功夫,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
2、要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讲座、看光盘、图片展览、橱窗宣传、以案说法、参与局、处举办法律知识竞赛,通过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3、要加强对学习效果的考核,对“五五”普法知识试卷认真对待,做好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考核答卷工作,同时整理归档,留存普法工作的各项基础资料。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把落实《纲要》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该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纲要》和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庆恩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主要领导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依法行政工作,基本上做到了逢会必讲。对作出的每项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要经法制机构审核。执法案件办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集体审理,杜绝执法人员私自办案或由单位领导个人说了算。在今年市检察院对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共抽查12份案卷,无发现一起存在违法现象。
二、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努力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质监部门
从强化培训入手,通过集中辅导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全局人员了解掌握《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建设“三型”政府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落实了双月报告工作制度。
三、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落实合理行政的要求
研究制定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质监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100项罚款项目进行了规范细化,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宣贯培训,在**质量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在执法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效解决了以前存在的重过轻罚、轻过重罚、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将合理行政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四、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推行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严格奖惩措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出台了《**市质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配套的制度。定期组织案卷评查,以卷评案,评查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单位。举办法律知识、法制业务培训班2期。利用执法证年审及换证对全员进行了法制培训及法律知识考核。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诉讼
鉴于行政争议相当一部分是由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引起的,浙江省着眼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近年来大力推进执法规范,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并加大行政投诉处理力度。如2010年,浙江省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于2010年9月底前和年底前,全部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作。并要求进一步探索立案和取证环节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一些先行规范的地方,群众对处罚不公的投诉大降。比如嘉善、江山两地,2009年因不服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0%和33%,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自觉履行率分别达到99.8%和98.5%。随着扩权强县、扩权强镇进程的推进,浙江省全面强化基层政府履职到位,尤其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该省既确保依法放权(如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对义乌市试点的603项放权事项和进一步放权的94项工作,逐一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又针对工程建设中的腐败、公共服务领域中的不公、安全生产和环保领域中的执法不力等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大力推进阳光政府、阳光工程。目前,浙江省所有市和60%以上的县级政府开展了综合执法,较好地解决了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不作为问题。同时,以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为龙头,浙江省已形成省、市、县、乡四级便民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审批、许可、登记、办证、确权等一站式服务。在矛盾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浙江省全面推行听证制度,尽可能把争议解决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前。2010年,浙江省依法行政考核,不仅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还纳入转变发展方式评价考核体系。吕祖善认为这将“确保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多元机制化解争议复议、司法、互动
行政争议类型多,处理难度大,怎么办?浙江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并推动建立行政复议与、司法协作互动机制,探索建立争议调处社会合作模式。该省严格实行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积极畅通复议渠道。在案件办理中,实地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灵活采用,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近年来,全省增加行政复议人员110余人。2009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案件4222件,申请人数近6万人,纠错率为31.48%,案结事了率为86.39%。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反映利益诉求,浙江省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与衔接,并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上以及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等制度。在省政府与省高院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后,不少市县也相继建立相应制度。依托联席会议平台,一些工程招投标、土地管理、城市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行政争议的处理,相继上会,专题研究。浙江省还多方借力,调处争议。如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多、处理难,群众自治就上前台,靠村民监督员,加强土地监管及纠纷处理;房屋拆迁问题多,就聘请政协委员和相关社会人士,协助政府部门,参与调停。在浙江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各地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使行政复议成为社会稳定“减压阀”。温岭市从2009年开始实行行政复议与工作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将案件分流引入行政复议程序,有效减轻了压力。同时又有利于把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从而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实现了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避免了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重心下移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
基层乡镇政府是和群众直接打交道最多的部门,但是这些地方往往又是政府法治力量最薄弱的环节,浙江省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十分注重重心下移,通过提高基层依法行政能力来服务群众。
针对基层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的情况,台州温岭市在各镇、街道增设法制办公室,乡镇法制工作缺位的问题开始逐步得到解决。现在镇党委政府作出决策、采取措施和解决疑难问题,首先都要听听法制办的意见。镇里非常注重发挥法制机构的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乡镇干部在日常工作以及执法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法律问题,一般都要找法制工作人员咨询、论证。
在乡镇工作中,由于权限原因,往往存在“看得见管不着”的尴尬。而在义乌市的佛堂镇,这一局面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权利下移而改变了。在佛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可以集中行使包括卫生、环保、国土等19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强制监督职能。扁平化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做到了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做到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2010年6月,佛堂镇一珍珠蚌养殖场因污水流入造成14万只珍珠蚌死亡。行政执法部门获悉后,立即赶到现场,一方面对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同时调查污水来源,追究责任单位。由于介入及时,在一个月内责任方就和养殖场达成了赔偿协议,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损失。养殖户柯先生认为,综合执法让事情的处理比预想得要快得多,也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