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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at contract letting party pay for projects and contractors conduct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at contract formation, performance, change, claim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nd so on.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tract management is not only a simplified problem that signed and sealed, it is equally important with "quality, schedule, cost, safety," the four control objectives of the projcet, and i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erefore, from the theory and reality, we should make in-depth study on the issue urgently to establish " Demonstrative Tex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which adapt to the list valuation,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under list valuation, and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project management.
关键词:施工合同;过程管理;效果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process management;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093-02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颇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很多种:
1.1 按承包的工作范围不同划分:分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主材及设备采购、专项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等合同。
1.2 按承包的工作性质不同划分:可分为施工、监理、咨询、勘察、设计等合同。
1.3 按合同计价方式不同划分: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等合同。
1.3.1 固定价格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①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已经明确,实施中不再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而更改。此类合同签定时应该考虑价款包含的风险因素,明确总价包含的范畴。固定总价合同可以使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投资做到内心清楚,由此施工中可以合理使用资金。但对承包商来说,承担有比较大的风险,如物价上涨因素、气候条件、地质地基变化及其他困难等,因此合同价款一般会稍高些。一般适用于图纸明确、工期较短、造价不高、风险不大的工程。②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在工程实施中固定,而不因为其他原因调整。工程中间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竣工时以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是最主要的施工合同形式,适用范围广泛,如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承担 “综合单价”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清单”调整的风险。风险得到合理分配,适用于绝大多数工程,调动了发、承包双方的管理能动性,也是清单计价宜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
1.3.2 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工程合同价格在实施中可随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签订合同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出总价,合同实施中,如由于通货膨胀引起某一种物价上涨超过规定限度时,总价做出相应调整。可调价合同中,通货膨胀的风险由业主负责承担,其他方面的风险由承包商负责承担,一般适合于很长工期如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1.3.3 成本加酬金合同即合同价格中包括工程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内容,工程成本部分是按现行计价依据确定,酬金部分按工程成本乘以一定的费率确定。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分为:工程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价、工程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价、成本加奖罚酬金合同价、工程成本最高限额加酬金最高固定合同价等。
总之,影响合同计价方式选择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如交易主体对项目风险的可控性、项目风险的出处、项目的复杂程度等等,要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要求适用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
本文按第4种划分方式即按计价方式划分的合同分类进行论述,本文研究的重点是清单计价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第一、合同的协议书;第二、中标的通知书;第三、投标书及其附件;第四、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第五、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第六、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第七、施工图纸;第八、工程量清单;第九、工程预算书。其中双方有关的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也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之一。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1999年国家建设部和工商局联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1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由合同的协议书、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大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及工程质量保修书。
3.1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示范文本》中的总的纲领,它规定了合同双方最关键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的承包范围、合同价款金额、质量标准要求、工期要求等。在协议书后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3.2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是将施工合同的相通用的内容提取出来,编写的一份较为完整的合同文件,分11部分共47条。通用条款中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通用性,是各类的建设工程应该遵守的规定。
3.3 合同专用条款对于不同的工程,由于工程内容、施工条件、施工要求、施工环境等不同,发、承包双方能力不同,对施工合同要求也会不一,这就需要对通用条款进行的合适地修改和补充,体现双方统一意愿,组成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内容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检验要求;安全施工要求;合同的价款支付要求;材料设备的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等。
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
4.1 清单计价模式宜采用单价合同根据清单计价特点,规定了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的,约定条件外再进行调整。清单计价的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影响,也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实践中常见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具有的合同约束力。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工程量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由招标人提供统一工程量清单则彰显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优点,而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不可调)[3]。
4.2工程量清单力求准确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参考数据,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力求不重不漏,否则会带来一系列问题:①造成投资失控,带来追加预算的难度。②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和合理性。某些承包人使用不平衡报价时,对可能增加的工程单价提高,造成业主过多费用支出。③引发其他工程索赔。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调整工程量时,发、承包双方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调整工程量的范围、幅度,以减少双方歧义。
4.3 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约定事项
4.3.1 工程预付款约定预付款数额,如30万元、100万元,或总价额度,如20%、30%;原则上预付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多于30%;清单计价模式下,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应在合同中约定各自预付款多少。约定支付时间: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开工的前7天内预付,按照合同约定在后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同时也约定不按时支付预付款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3.2 工程价款支付及其调整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情况报告,发包人进行核对后,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
约定了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支付时间等。①当施工中出现图纸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相符合时,发、承包双方应该按照新的项目特征描述确定该项的综合单价。②因清单漏项、不是承包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合同约定幅度之外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③索赔与现场签证。08清单计价模式下索赔与现场签证规定更加明确具体。对索赔的范围不再作以限制;同时规定了索赔发生的条件和索赔处理时的程序。并且明确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应同时进行支付。④竣工结算。08清单计价中,规定了竣工结算办理的原则、依据、编制和审核;结算时各部分费用计价原则;竣工结算书编制、递交原则,审核时间规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及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有关规定等。有利于解决合同履约中竣工结算的顽疾。
4.4 合同的风险约定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了工程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畴,不能采用无限的风险。
根据国际通常做法,并结合我国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施工风险适宜采用下列分摊的指导思想:
4.4.1 主要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变化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建筑材料价等,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风险的范围和幅度明确约定,进行合理的分摊;例如可根据工期的要求和工程特点,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费用的风险。
4.4.2 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性文件导致工程税金、规费或人工等发生变化,承包人不去承担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调整的规定调整。
4.4.3 承包人自身施工技术、经营管理水平等自我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承包人全部承担风险。
5结语
本文介绍了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阐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关系。
参考文献:
[1]孙忠民,杜成华,陆广发.基本建设投资估算的控制及工程造价管理. 职业技术,2010,(04):86.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能够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风险起到预防的作用,从不同程度上让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了事业单位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的目标实现。根据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审计管理和增值型内部审计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加以探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基本研究才刚刚开始,因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合同种类的选择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也要及时的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完成。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四、结束语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原因;对策
一个企业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合同签订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已推行10余年,它在众多业主及施工单位眼里早已是件必不可少的程序了,操作起来似乎是件格外轻松的事情;只需在网上下载合同文本并逐条填写即可。事实上,这种做法极不恰当。
1.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
1.1合同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合格主体的首要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理解偏差:一种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容易引起歧义或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履行时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准确清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只有从合同没有主合同。所谓主合同是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比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及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如同无源之水,毫无意义。
(4)违法法律法规签订的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上也是无效合同。
(5)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以及翻译问题,境外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弄清其含义或修补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6)关于质保金的返还方式。通常关于质保金的返还,均只简单地约定“质保期届满后X天内返还”这种约定表述不严谨。因为各分项工程的质保期不一样,况且结构性安全的质保期是设计年限,而基础及主体工程均与结构性安全密不可分。因此,可以说设计年限是基础、主体工程及结构性安全的质保期。以“质保期届满后X天内返还”约定质保金的返还方式,将意味着施工单位有可能数十年后方能拿回质保金。因此,明确约定某一期限内返还多少分项工程的质保金比较合适。
1.2合同履约阶段
(1)发生合同变更。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但是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及时变更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作为建筑施工企业,首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合同变更要及时。
(2)工程款不到位。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情况相当严重,有些被拖欠方没有及时运用法律武器,当时才发现已超过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相当于权利人放弃胜诉权。
(3)维权意识淡薄或缺失,企业应当行使的正当权利往往被束之高阁。其实,《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部分建筑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企业可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唯恐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越大,问题就越难解决。
2.造成合同管理问题的原因
2.1未能正确理解市场与合同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与合同是一种相互存在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这三种形式概括了市场全部交易行为方式,也就是说,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约其权利和义务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只顾从市场上承揽施工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却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
2.2合同管理不科学
任何一项合同管理与使用都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完成,施工任务到手,合同就被束之高阁了,有些单位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与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到了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出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上。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其实,若对整个施工合同文本仔细研究会发现,企业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对于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社会和业主的承诺,体系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求,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其最大化的经营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核心展开。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有各部门去履行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
3.解决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解决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领导可依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通过公开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拨人员。使用过程中应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该岗位上。
(2)组织在职人员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关键词:合同管理;原因分析;解决途径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1.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要求必须进行合同管理
企业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其管理主要涉及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运营,因此合同的合规性与合法性显得尤为重要。以唐钢不锈钢公司2012年的合同业务量为例,物料采购合同量占32.64%,销售合同占34.56%,设备采购合同29.65%、其他合同3.15%。
2.法律风险的可控性要求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的重要区别就是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不同原因,可以将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外部法律风险是由市场、客户、国家政策等外部因素引起的,企业对其发生无能为力,所以,企业的外部法律风险是不能完全规避的。然而企业的内部法律风险,是由企业自身的原因引发的,企业管理对内部法律风险的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且企业通过采取措施可以控制其发生,合同管理作为内部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引发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的关键因素,因而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构建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为核心的现代管理体系,把合同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成为现代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途径。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合同签订和合法性审查、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合同履行及合同争议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等方面,但是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制度不是内容欠缺,就是制度形式化,以致不能切实的执行。具体表现为管理职责不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法律素养、变更协议不断增多,系统性的合同管理缺乏,监督机制不完善。
2.合同条款约定不严密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难免发生争议,一份完整的合同,不仅约定内容要全面,而且约定条款必须严密准确。如: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双方产生争议,需向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讼,表面上看去,合同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但在仔细阅读全文后,发现合同中并没有注明合同签订地点,导致在双方发生争议时,对管辖权问题产生争议。
3.合同纠纷处理不及时
合同纠纷处理的及时性是由法律的时效性决定的。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合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合同纠纷发生后,企业对纠纷不能快速做出反应,导致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大。如作为债权人,碍于情面对债务人怠于行驶追索权,也未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公权力的保护,错失了调查取证的良机,甚至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失去了法律最有效的保护,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解决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途径
1.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宣传,提高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合同管理是一项全员性的工作,涉及到与合同有关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合同管理本质上是一项全岗位、全过程管理工作,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出现合同争议,将使公司陷于诉累境地,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而且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必须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宣传力度,使干部职工树立合同风险意识,维护企业合同利益。
2.增加合同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加强合同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和合同审核人员进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典型合同案例的培训,通过专项培训,增强合同法律意识,促使合同管理人员熟知合同管理实务中应注意的关键点,掌握合同管理过程的技巧,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职工的使命感。
3.加强合同档案的管理
合同档案的管理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合同原件管理,它既包括签约前的有关招标文件,又应该包括签约后的有关验收单、完工证等。合同档案的保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最原始的证明,更是纠纷解决过程中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凭证。假如企业丢失了最原始的证据,那么诉讼中的地位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而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再者一些合同的内容是企业不愿意公开的,而合同内容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生效的合同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在保管期限内妥善保管合同档案。
4.多措并举解决合同纠纷
在合同纠纷出现后,企业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双方当事人矛盾恶化,并坚持自愿平等原则,积极与合同对方进行协商,针对合同争议的内容进行充分的沟通,互谅互让,而通过协商自行解决合同纠纷是合同当事人的第一位选择。在协商的同时,企业要根据纠纷的性质和纠纷的内容,积极做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准备,搜集相关证据。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财产保全提出申请,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寻求法律保护是有时效的,如举证时间、上诉时间等,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综上所述,以防范法律风险为准则而进行的合同管理工作,企业的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了全面、全过程、全员的风险管理理念,树立较强的风险意识、竞争意识。将合同管理工作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对企业最有益的价格签订销售合同、买卖合同,从而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并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合同管理办法,使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促进企业基础管理水平的再提升。
作者:姬文双 单位: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田振英.论合同档案管理[J].机电兵船档案,2015(,5):49-51.
【关键词】合同管理;经营管理;履约
0引言
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内容,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成本优化控制、利润收益的提高以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具有重要的作用。全面的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合同双方的要约、承诺以及签约过程,而是与企业的法律部门、生产经营部门以及质量管理等职能部门密切相关的综合管理。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充分重视对合同的管理,通过建立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确保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实现。
1新时期强化合同管理对企业生产发展的意义研究
(1)强化合同管理是规范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以经济利益作为活动目标而建立的商品经济关系,这种基本关系的确立以及维系,主要是通过经济活动的双方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约束具体经济活动的合同来执行。因此,合同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联系经济活动参与各方的枢纽,也是规范约束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市场经济规范有序运行的基本要求。
(2)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基础。合同的实质就是经济活动参与方作为独立的民事行为主体实现商品交换的形式,合同是经济活动参与方达成一致协议的法律约束文件。所以,合同管理也是维护企业自身在经济交易活动中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完善的合同管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避免经济交易纠纷的发生。
(3)合同管理是确保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市场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明显,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也是遵循市场规则与顺应国际市场交易需求的基础。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企业若寻求长远发展,必须实现自身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因此,必须通过强化合同管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序正常开展。
2新时期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1)合同签订前期缺乏相应的调查分析与决策论证。部分企业在签订生产经营合同之前,未能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论证,对自身的生产经营能力评估不足,导致合同签订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履约困难,出现合同纠纷。
(2)合同签订流程不规范。合同签订过程中法制观念淡薄、合同主体形式不当、合同文本不够规范、合同的规定不够清晰明确等现象在现阶段企业合同管理中时有发生,这不仅直接影响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甚至有可能造成合同纠纷的发生。
3企业经营管理与合同管理优化模式研究
3.1合同签订前期的生产经营管理准备工作
(1)市场调查与市场预测。在合同签订之前,首先应该对市场行情进行充分的调查并作为签订合同的参考,只有充分明确市场情况,才能合理的决策,避免盲目生产,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在对市场充分调查后,应该综合预测近期、中期以及远期内的市场需求状况,将调查结论与预测结果作为签订经济合同的参考依据。
(2)做好宣传。无论是针对产品还是服务,企业均需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详细的对产品或者是服务的用途以及质量进行宣传,提高在同类产品市场中的占有率。强化宣传不仅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同样也是扩大合同关系的必要手段。
3.2合同签订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双方的洽谈。合同双方的洽谈,其实质就是参与签订合同双方的要约以及承诺过程。因此应该根据合同签订的主要涵盖内容,成立专门的合同谈判团队,明确合同中所有的技术条款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要求,制定完善的谈判方案,并确认谈判结果作出完善的记录,作为合同文书制定的参考依据。
(2)对合同内容进行法律咨询,规范签订的合同文本的样式。在协商洽谈结束后,企业应该针对合同是否合法,是否有效,进行全面的法律咨询。借助法律咨询机构或者是交由熟悉法律政策要求的专业管理人员,对合同情况进行准确的判定。同时,在合同草稿经过双方的磋商修改后,建立合法、有效、规范、确定的合同文本,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保证合同文本的明确清晰,避免因为合同条款的误读造成合同纠纷的发生。
3.3履约过程中的经营管理
(1)对合同进行分类登记,并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工作。在合同签订结束后,应该交由相关部门登记保管,并建立台账。同时,督促生产经营等职能部门,按照合同要求,做好材料采购、生产技术准备、资金筹措等等相应的准备工作。
(2)合同的检查以及交付管理。在合同签订后,企业相关部门应该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按照合同要求对生产或者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进度以及质量标准能够满足合同的规定。出现问题时及时解决,确保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同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的交付,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3.4合同的变更与终止管理
企业如果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管理,首先必须确认双方合同的有效性,并在经过一致的协商洽谈后进行变更。必须保证变更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变更处理。当合同中规定的法律实施出现后,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终止。合同的终止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依法按照相应的手续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在确定合同终止前,必须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全面完善的履约评估,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利。
结语
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不仅仅是要约以及承诺的过程,而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息息相关的管理科学。企业合同管理涉及到生产经营、销售服务以及技术质量等各个部门,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企业若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生存发展,必须强化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合同管理来规避经营风险,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与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郑茂.对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策略分析[J].中华民居,2010(9)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问题现状对策
在如今社会中,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企业中广泛应用的一种用工管理制度,其中劳动合同的制定明确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各自的指责和任务,为企业更好的运行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同时也提高了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因此,加强人力资源中劳动合同的管理极为关键。
一、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管理普遍应用于企业管理之中,劳动合同作为企业和员工之间工作的有力证据,对双方指责和权利进行明确的规定,有效地保证了双方各自的权益。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主要是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建立一种平衡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协议,旨在营造企业与员工之间稳定的局面,最终既能保证员工利益的最大化,又能使企业得到经济效益最大化,从而促进企业长远的稳定发展。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一)劳动合同中规章制度不全,存在漏洞
从目前劳动合同管理发展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也导致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在这些问题中,规章制度欠缺不完善或是不合理是典型的问题之一,也是影响最为深刻的原因之一。这个问题集中表现在企业在管理运作中,很少能结合自身发展运营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研究,大多数企业都是效仿其他企业的合同,拿过来直接使用,这样就导致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不合规的情况,更严重会影响阻碍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运行,致使其无法有效落实。
(二)企业和员工对劳动合同重视程度不高
在企业日常劳动合同管理运作中,企业和员工对劳动合同的重视不够深刻也是典型的问题之一,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和员工没有重视到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价值,企业没有投入相应的资金和时间去进行人力资源劳动合同的管理之中,仍然采用传统老旧的用工模式,仅仅把劳动合同当作是一种表面形式,应付工作,更有甚者,有些企业不采取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形式管理,这就为以后的劳务纠纷埋下隐患。
(三)企业管理手段不规范
就目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管理现状来看,虽然已经具备初步的管理结构和模式,但是落实到具体管理措施中还存在许多缺陷,特别体现在管理规范性上仍有很多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建立二是缺乏相应的查询系统,在这两方面上都存在许多问题,这就导致了惹你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管理无法实现相应的价值和作用,有些企业仍然采用人工管理形式来进行劳动合同的管理。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动合同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保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平时人力资源管理中,要想提高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首先就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护劳动合同,这样能及时有效控制违法现象的发生。同时,人力资源管理者应重视劳动合同,让企业员工认识到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时告知员工风险意识,促使员工积极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双方利益,主动学习与劳动法相关的理论知识,合理运用法律对企业的用人制度进行科学完善。也可多建立组织培训学习活动,宣传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明确企业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从而保障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共同利益。同时,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规则制度时,为实现健全的机制,可采用数据化和程序化进行管理劳动合同。数据化管理指的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可通过将劳动合同的数据分析体系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用数据表现的形式进行记录查询和备份,这是现代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最有效方法。其目的在于提供有效有真实的科学依据和决策,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程序化管理同等重要,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者规划好劳动合同管理的流程,避免管理工作出现失误,包括签订、续订、终止和解除等程序都应严格审批。
(二)加强企业对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在当今阶段,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动合同管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这样才能更好的展开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要想提高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不断要提高人力资源合同管理者的管理意识,还要在此基础上,加强普及员工对劳动合同的关注程度,深化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意识,可以表现为:一是针对企业现有人力资源中劳动合同管理者和企业员工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体现出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的优势和必要性,告知企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有效管理能使企业规避一定的风险,告诉员工劳动合同的合理管理能确保保障员工自身的利益方面上的作用和价值,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和企业员工对最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了解,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建设,进而在实际企业人力资源劳动合同管理中做到合法,依规,避免出现不合法的内容。
(三)完善劳动合同内容,采取灵活管理手段
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网络越来越发达,信息渠道的来源丰富多样,用工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人们在找工作时也知道借助劳动合同保护自己。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对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说,也需进行定期检查,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如发现和劳动法相冲突的部分,应及时补充或修改相应内容,不断完善劳动合同中的新内容和要求。因此,应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灵活管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薪资薪酬等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也可采取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管理内容和提升管理水平。同时也应增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严格监督企业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真正做到为企业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做出保障,避免纠纷,促使劳动合同能够稳定发展运行。
四、小结
劳动合同的管理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深刻,发展意义重大,在短时间内提升合同的管理制度会有一定的压力和困难,但是从长远利益着手,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是促进企业规章制度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确保企业能长远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动合同管理中,要不断细化劳动合同管理的内容,充分发挥劳动合同的有效作用,从而确保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使企业在发展和竞争中更加具有优势。
参考文献
[1]郝秀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动合同分析和研究[M].西山煤电西铭矿劳资科:人力资源管理,2013(06):156-156.
[2]窦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劳动合同管理探析[M].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现代企业文化,2016(17):165-165.
关键词: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控制风险;解决对策
近年来,国家对廉洁从业、加强监督的要求越来越严明。完善企业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管控体系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这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服务采购活动采购内容弹性大、可变因素多,又因其采购额相对总量占比较小,一直是管理和监督的难点和死角。本文针对某科研单位服务类采购合同的签前评审与审查、合同签订与管理以及合同执行与考核等主要业务环节,全面揭示存在的控制风险,客观评价工作状况,认真研究解决基础性、症结性问题,并探索科研单位服务采购活动的有效实践。
一、合同签订总体情况
某研究院为专业从事电力技术及关键器件研发的专业研发机构,下设5家非独立法人的研究所和2家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除合同会签、备案通过全院统一建设的专门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外,采购需求、申请提报、合同交付等均由各发起单位负责。
(一)采购合同分类分布
今年1-11月,该单位共履行597份采购合同(包括未完成会签合同),涉及金额1.8亿元。
(二)合同流转时间分析
至11月,已完成会签审批547份合同,按照合同在信息系统中从提交会签到完成审批的时间来统计.
二、服务采购合同管理
主要问题主要是管理流程未做到完全闭环、操作不够细致严谨、管理有疏忽、评审会签不高效以及科研过程形成资产的管理不严谨等问题。
(一)合同管理流程方面
1.未能实现两级对接、全面覆盖和闭环管理目前,该院本部层面上覆盖了合同文本草案的会签、审批和签订后归档,合同签订的需求提出、签前评审,合同签订后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执行效果评估、合同档案维护管理等环节,分散在合同发起单位或部门。这样一来,在院本部、各单位两个层级上容易出现错位、脱节和衔接不严密、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即使在各单位内部,合同管理也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分散管理,未能形成统一的规范和程序。
2.重评审、轻执行,重签订、轻变更单位内部建立了严密的合同会签、审批和监督程序。但各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交底不够重视,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的衔接不够紧密,其他人员只知其相关的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知之甚少;在发生合同内容变更或者主体变更情形后,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全局意识,忽视了合同变更的及时协调,不能很好的实现合同变更目的,无法保障合同的履行效果。
3.会签审批的流程环节多、流转时间长合同文本除需承办单位(部门)内部会签之外,还需院相关业务部门、管理部门会签,此后发送到院分管领导、院主要负责人审批。这种“前台后台都上台”的流程设置,延长了合同的会签流程、处理环节和流转时间;同时,合同会签和审核重心的上移,削弱了合同承担单位作为合同履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可能造成责任的松懈。加之“一人多岗”、审核任务繁重,合同会签审批流程看似严谨、实则流于形式,最终导致“人人把关、人人把不了关”。
(二)经法系统应用方面
1.与其他业务系统在协同与深化应用上衔接不够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上,与财务报销系统、ERP系统在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档案管理系统的横向协同衔接不够。比如,ERP系统和经济法律管理系统的供应商基础信息需要分别录入;合同会签审核后,财务报销程序仍需提供纸质合同复印件等。
2.个别单位和紧急项目会签评审流程不完整,存在绕道、短路现象合同、协议和授权书须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凭流转完毕的《合同审查会签流转单》办理用印。但在一些时间紧迫项目的合同协议签订时,有些单位未按照合同用印要求,心存侥幸,把未经过会签、审批流程的合同协议,直接申请使用印章。
(三)合同内容条款的审核方面
1.部分合同条款的权责不对等、尺度不一致合同关键条款的标准不一致、权责不对等,或者签订不全面、不完整、有缺漏,不利于保护我方权益。表现为:①付款条款较为苛刻;②收款条款过于宽泛;③违约责任约定模糊或遗漏,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违约,争议不断。
2.有些合同文字不严谨、语义逻辑不严密合同中的用语不明确、含糊不清,合同一般条款和特别条款约定前后不一致,或者合同某些条款从语义上产生多种不同的理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四)项目与合同管理的衔接协同
1.科研项目购入资产的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脱节在科技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研究开发费财务管理办法,购置的整体计入项目成本的设备、器材、软件等非一次性耗用资产,其价值表现和实物形态不尽一致。
2.科技项目物资采购未集中采购、批量招标研究开发需用的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以及技术开发、试验检测、专家咨询等服务采购,多采取分散采购、单独实施的方式。这些采购要求单笔合同签订的金额不超出招标限额;如果统筹考虑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物料需求,集中采购、批量招标,将显著缩短合同审批流转时间、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与我院集约管理要求有差距
思想上缺乏一盘棋观念,对统一管控的认识不够,对政策和形势变化缺乏敏感性。表现在业务办理和制度执行上,出现了各种绕弯子、打折扣的行为,不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使制度形同虚设。虽然目前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和重大损失,但其潜在影响不可忽视。
(二)经办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市场竞争环境中,合同主体都是依照合同去取得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法律规范,宏观上维护市场秩序,微观上又是规范合同各方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准绳。任何合同管理上的“不慎”,都可能带来以后的“不利”。
(三)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认识不深刻
合同与合同管理相互依存。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合同签订后缺乏有效管理,甚至淡漠了合同全过程与合同管理是唇齿相依、皮毛共生的关系,忽略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
四、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合理、顺畅的合同实施保障体系
首先,规范、优化合同管理程序,经营管理中协调好外部和内部各方面关系,使合同实施程序化、规范化。其次,建立合同协同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各流程以及审查、监督、控制、评估各环节,实现合同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合同管理的高效协同。最后,探索建立合同执行评估制度,通过对比合同目标与履行效果、管理流程的遵循情况、档案信息的共享维护、内部部门的协同配合,优化完善合同管理、提高管理的效果和效率。
(二)加强合同变更、终止等例外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的洽谈、签订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生效履约期间出现情况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终止的管理活动。
(三)抓好履约检查环节与违约纠纷处理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了解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或发出解决请求,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一旦发生违约情形,要能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
作者:吴磊 陈卫娜 单位: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国资发纪检〔2006〕139号).
关键词:煤矿企业;合同管理;问题;措施
1.煤矿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
目前,我国部分的煤矿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地意识到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许多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合同管理人员,一般都是任用相关的部门财会人员以及企业的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由于这些工作人员自身的工作量多且复杂,没有充足的精力,因此,在进行合同管理时,态度较为消极,由于合同管理管理属于其兼职工作,所以也没有制定有关的合同管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无法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
1.2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不强
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任何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需要对对方进行详细而全面的调查,从多方面大量收集对方的资料,比如,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情况、主体资格以及履行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制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有关的专业管理知识对制定合同条款进行严格细致地审核,比如合同条款中的文字是否有不同的理解,违约条款叙述是否清晰具体,对于牵涉到技术以及标准之类的条款需要煤矿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详细地解释。对合同后期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也是合同管理专业性不强的一个重要体现方面。合同的后期管理同样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后期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合同履行情况的分析评价等。
1.3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
首先,合同法律意识较为薄弱,没有对合同管理的严肃性有着正确的认识。其次,合同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健全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有助于保证合同管理的专业性。有的企业由于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没有对合同进行前期审核,合同的更改、签订以及监督往往不科学、不连贯。最后,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目前,社会的发展逐渐趋向信息化、网络化,计算机管理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严谨性对企业合同管理的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部分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的设备与仪器比较陈旧、落后,软件较为低级,有的单位甚至采用人工管理的落后方式,导致单位耗费了大量的钱财、人力以及物力,却没有取得有效的经济效益。
2.改善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合同管理的超前防范
首先,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使用状况进行全面地了解,也就是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商业信用、纳税状况以及营业执照年审情况等方面,同时,查阅一些其他的相关资料,调查其经营场所,访问一些有关的工作人员,提高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另外,需要对客户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全面地调查,从而间接地了解客户的真实资料。比如,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的注册登记以及年检状况,向税务部门了解客户的 纳税状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客户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的权属问题。由于客户的资料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需要及时更新客户资料,对客户进行正确的评价,防止产生合同纠纷等情况,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同效益。
2.2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
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主要是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全程监督,防止产生一些违法行为。实施合同管理过程控制,可以随时了解合同各个方面的履行状况,及时发现其中潜在的问题,随时向各个部门反映相关的信息,防止违约情况的产生。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不仅要求自己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合同管理过程控制,需要做好合同履行记录,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严格把好合同的结算关。同时,合同管理部门需要与其他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密切的合作,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旦合同的履行状况出现问题,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按照要求执行时,业务部门应该将实际的情况及时反映到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正确的分析,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比如,向对方提出合同担保或者行使抗辩权的要求。
2.3合同管理的最后应对处理
合同关系的本质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出现违法行为,违法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是强制履行有关的责任与义务等。如果一方的当事人已经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履行的义务完成后,合同失效,则不存在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当制定的合同出现问题时,如果另外一方及时采取的相关的应对措施,合同管理部门的法律管理人员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或者是承担违约金或者是解除合同以及采取合同保全和诉讼保全的有效措施。实施最后的应对处理主要是建立在超前预防和过程控制没有起到实际效果的基础上,采取这一措施主要是为了减少煤矿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同权益,同时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保障。
3.总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合同管理的专业性不强、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因此,煤矿企业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改善企业当前的状况,加强合同管理的超前防范,实施合同管理的过程控制,最终推动煤矿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基尧、王鹏.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小浪底水利枢纽国际合同管理的经验与体会[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10(38):190-191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取得了飞快的进展,其招标合同管理问题中存在的弊端也逐渐凸显出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详细分析其招标合同管理问题,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二、工程实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目的
招标投标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买卖、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 以及服务项目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工程项目的建设以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实施单位, 是运用竞争机制来体现价值规律的科学管理模式。工程招标人用招标文件将委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告之有兴趣参与竞争的投标人, 让他们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和价格, 然后通过评审比较,选出信誉可靠、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可信赖单位, 以合同形式或委托其完成某项工作。各投标人依据自己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按照招标文件的统一要求投标。
合同管理制是在工程建设中为了使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监理企业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管理。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都要依法签订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违约方要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制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
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 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 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 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项目法人制是/ 四项制度0的核心和关键, 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 按照5合同法6和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 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 工作不到位, 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 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 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 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 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 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 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 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 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 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 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 合同不完善, 执行起来随意性大, 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 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 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 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目前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 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 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 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 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 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 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 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 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问题研究
1.关于投标保函问题
投标保函是承包商保证形成投标竞争机制对业主的经济保证。邀请投标、议标、按理不存在保金问题;公开招标投标保函也不宜太大,应以二三十万为宜,以减少承包商支付银行担保手续费。同时,投标保函不以预计标价百分数表示为好;并在开标后退还保函时,支付利息和一定数额的投标补偿;投标补偿可视标书编报质量情况区别对待。
2.关于付足工程预付款问题
工程预付包括进场费和备料款等。进场费是共性的,其它则要以工程量大小、工期长短、材料含量多少和供应方式等因素决定,以保证承包商施工执行合同为适度。
(一)工期短的小合同(如半年以内),承包商采购主材,工程预付款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0%,材料含量大的加付10%,如业主供应主材,则减少10%,同时期望不每次价款结算扣返,在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二)工期长的大合同,承包商采购备料,材料含量少的,预付款不少于合同总价的15%(可视年度资金筹措情况分二三次支付);材料含量大的,加付5%,对于闸门埋件等高额订货预付款由业主另行支付。如果业主供应主材,则减少5%计付。扣还则皆在工程价款累计结算达到60%后再按一定比例扣返。
3.关于分包比例问题
为了保证工程优质如期或提前见成效,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秩序良好,目前规定主体工程不准转包是对的,但分包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的规定就不一定合适。其理由是:
(一)选定的承包商是有足够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信任和承诺是立约的前提。总包方对业主工程技术经济负总责。如果失约或失职就要负经济法律责任;应该相信总包方会择优选定可信的分包商。
(二)总包商该向全能精干综合型发展,充分利用工程所在地附近的劳务、设备,不大批人马劳师远征。国外承包商在水口、二滩电站承包主体工程,其管理和操作骨干也不过几百人,劳务、设备多是当地雇用租用。我国水利施工企业也在向一专多能方向发展,以修电站为主,也承包公路、铁路、房建等多种经营。
五、加强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的措施
1.增强合同法律效率
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合同要严格依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进行签订,在合同中要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招标合同签订双方要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底、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要有明确具体的解释,避免歧义,加强合同合同的严密性、可操作性。
2.规范合同模板
水利工程招标合同要执行规范的招标合同范本,工程方和承包方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使用统一的的范本,防止合同中各个条款的缺失、遗漏现象,避免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3.严格招标资格审查
为避免招标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工程方在进行招标时要严格进行招标资格的审查,既要审核建设项目具备的条件、合同等是否符合法规,也要审核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除此之外,还要进行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等的审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加强招标合同执行力度
在水利工程招标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方要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完善的合同执行力度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执行,严查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使合同管理正规化、规范化。
六、结语
随着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其招标合同管理将会得到更多管理者的重视,在水利工程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将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慧琴 浅议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