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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为民服务能力
在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重实效、求进步、谋发展,坚持以提高思想素质、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能力建设为目标,立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使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共同协调发展。实现了思想政治工作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使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1、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会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丛书和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干警集中观看《的四个昼夜》、《焦裕禄》和《刹“”戒贪欲》等系列群教影片,进一步加深了广大干警对“为民、务实、清廉”的理解认识;我局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8次全省“政法大讲堂”专题教育讲座,集中学习了多位知名教授专题电视讲座,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武装;局政治处在群教活动中遴选出1名先进个人,送报市司法局组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报告团。于5月22日在我局作了“市司法行政系统践行群众路线司法为民先进典型报告”,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了全系统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
2、扎实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①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交心谈心”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间、各基层司法所长及干部职工充分发表了个人看法,交流了心得,并结合自身工作的具体情况作了交流发言,大家认为在活动中一定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努力转变自身工作作风,实践“枫桥经验”,做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人,为营造良的的法治工作环境作出贡献。②认真组织开展了四项专题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苏联解体的原因和惨痛教训,深刻领会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局实际,要坚持不懈抓好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查找、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排除思想干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开展好载体活动,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深化雷锋精神系列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走基层活动;要边学边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2014年1月6日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省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切实筑牢“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不必违”的思想防线。通过开展四项专题教育,使队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3、结合“走基层”扎实搞好五项集中整顿。组织民意调查组,由纪检组和政治处带队,采取随机现场走访群众、电话随机抽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明察暗访,调查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听取对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已开展明查暗访3次,走访群众5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7条,发放调查问卷50余份,群众满意率达到95%。对所有警车驾驶员进行了一次教育谈话。使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两支队伍在深化服务“八件实事”,在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水平有效大改善。一是干部作风得到改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有了新突破,法律服务行业展现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新面貌、新气象。二是窗口建设成果显现。我局三家司法所、横山司法所等部门作为示范窗口在制度、服务、管理各项制度建设和硬件建设中迈出了坚实步伐,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做到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法律援助服、法律服务行业的工作特点、队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四是服务群众的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积极探索法律服务行业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在为民服务中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工作新思路、新领域,服务群众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水平得到提高。五是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无一例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4、扎实开展好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今年2月群教活动开展以来,该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区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谋划,全面部署,迅速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层层深入,稳步推进,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①以“三有”为标准,深度研学,打牢根基。一是量化学习安排,做到学习质量有保证。细化明确了学习内容,并精心准备了学习资料,据统计全局已开展专题学习23次,形成心得体会36篇。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做到学习方法有讲究。先后组织干警观看了8期全省“政法大讲堂”专题讲座及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的系列讲座宣讲片;举办了2场“先进典型巡回报告会”等等。三是开展交流研讨,力争干警心灵有触动。组织党员干部从区委群教办指定的十专题讨论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全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交流讨论2次。②以“三听”为内容,开门评风,广纳谏言。一是走到群众中间听取意见,做到“深听”。局党组班子率先垂范,主动“走上门”、“沉下去”,依托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联系点社区(村、企业)开展了专题调研。二是征求不同群体的意见,做到“兼听”。活动中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调研走访走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对象45人,召开专题座谈会2场,向区直各单位和前来我局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发放教育实践活动问卷调查函30份,认真听取不同群体提出的意见建议。三是运用多种渠道征求意见,做到“广听”。畅通群众提意见的“绿色通道”,将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方式相结合,在一楼设置意见箱,在官方微博和门户网站上开辟征求意见平台,广泛征求办事群众和网民的意见。③以“三严”为尺子,查摆问题,逗硬批评。一是严格对照群众意见,保证查摆问题不跑偏。针对各种渠道汇总的12条原始意见,局党组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分析每一条意见建议,深刻剖析每一条意见所指向的思想根源,梳理归纳出党组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5类共计9条。二是严格进行对照检查,保证剖析问题不走虚。局班子和党员干部对照工作实际,对照“”表现,深挖根源,确保对照检查材料剖析认识到位。材料严格经过五轮把关,其中局班子材料反复修改了4稿,局长蒋艳平同志对照检查材料修改了4稿,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修改了3-4稿。三是严格开展谈心批评,保证提出问题不落空。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领导干部做到“四必谈”,局班子、各支部分层分类谈,推心置腹地沟通思想。8月13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2日,局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以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敢于揭短亮丑、维护全局团结的觉悟,把缺点和不足讲透,把问题和意见谈开,仅局党组成员间就相互提出批评意见47条。4、以“三全”为要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是坚持“”导向,整改问题“全动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方案》,提出切实整改措施8条。二是坚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全方位”。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整改台账》等共计五本台账。针对省委提出的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等“9个突出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发了《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9+6专项整治方案》,定时、定责、定人进行专门整治。三是坚持活动长效,制度建设“全覆盖”。按照“废、改、立”三种类型,全面细化了机关管理制度、规范了议事决策制度、创新了业务管理制度、强化了风险防控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制度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据统计,建章立制环节梳理全局制度共计44个,其中废止制度3个,继续有效制度24个,修订完善制度9个,新建制度8个。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
1、做好队伍建设与稳定工作。2014年,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用编及考录工作,对考入我局的两名人员进行政审,完成了下半年考录用编的申报。目前,我局编制由38个增加到40个,在编人员由36人增加到38人,同时做好了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使干部队伍能保持稳定,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提升队伍战斗力。搭建学习交流平台,选派干部参加各类专项业务知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干警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做好干部集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局内中层干部和司法所长培训6期,共计180人次;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3期,共计54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培训2期,共计37人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4期,共计144人次;1人参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培训,同时选派干部参加了省市司法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确保干警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同时,完善了教育培训奖励机制,鼓励干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在经费和时间上给予保障和支持,今年,我局1名干部通过了司法考试。
三、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树立队伍新形象
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全面落实“畅通工程”导办员制度,开通了“148”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利用“12345”政府热线平台做好了法律援助咨询。强化党风、行风、队伍、业务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抓好了党风与行风建设相结合。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动行业作风建设。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爱岗敬业,以党员带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带头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头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促进政风建设,带动全系统行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加强。二是抓好了行风建设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队伍建设方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三是抓好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各级各单位都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业务指标,狠抓措施落实,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以出色的工作促进了行业作风建设。逐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专业人才和法律业务骨干短缺。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与法律专业知识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司法行政队伍必须是一支专业的法律队伍。然而,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考入少,其他非法律专业人员多的情形比较突出。
2、基层司法所条件较差,人员配备较少,少数人员工作缺乏动力。随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转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普遍感到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加之职级待遇难解决,一心想调离到党政机关等容易解决职级的部门。加之近两年干警因人员借调、调动等原因频繁流动,绝大多数是基层的一线司法助理员,造成了部分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对司法行政的业务发展和便民服务带来了一定困难。
3、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少数干部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职能作用认识还不够充分,认为司法行政工作属于“软职能”,缺乏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工作热情不高,进取意识不强,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对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缺乏研究和探索,开展工作还习惯于老思维、老办法,缺乏新意。
五、明年工作打算
1、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立足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
2、进一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局内活动开展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塑造。
(一)劳动关系管理法治化要求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更新教学方法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推进我国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化的进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随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调整劳动用工行为的法律、法规等,这标志着我国在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法治化进程加快,反映出国家对劳动关系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国家规范化管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面向HR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教学方法应随之更新,做到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二)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要求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紧扣现实需要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消极影响逐渐减退和新生代农民工素质的不断提升,中国发达地区“用工荒”大潮出现,劳动者的就业要求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的良好就业环境是吸引劳动者应聘的前提。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推进了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劳务派遣、HR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形式悄然出现,劳动法律关系越来越多地介入了新的因素,突发事件越来越频繁,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也越来越复杂,这对HR从业人员的问题处理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教学应更加注重方法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三)HR转型需求的升级化要求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改革教学方法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1-201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转型与HR外包调研报告》指出,到2013年我国劳动用工的“人口红利”将彻底消失,我国的劳动用工将面临推进HR转型的艰巨任务。HR转型对用人单位技术升级、劳动者知识技能升级以及对HR从业人员知识结构更新、实践技能提高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方法改进迫在眉睫。
(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方法去定势化已是迫切需要
传统“教材+粉笔+讲台”的授课手段,单一“我讲你听”的教学方法和“从案例教程到理论教材”的教学思维已形成一种定势,面对生性越来越活泼、思想越来越开放的教学对象群体已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方法改进刻不容缓。
二、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针对性不强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方法的针对性不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时代适应性不强。目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尚没有根据HR转型的背景完成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改进。二是就业导向性不强。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培养应走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本途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最直接方法,应充分贯彻体现就业导向的理念。目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缺乏科学的教学方法支撑,导致就业导向性动能不足。
(二)学科性认识偏差存在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实际上是一门交叉课程,既非纯粹的管理学课程,也非单纯的法学课程。实践中,多数院校在开设此课程时存在一定的学科性认识偏差:要么由管理学教师,要么由法学教师来承担该课程的授课任务。但该课程的交叉性特点要求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该具有管理学和法学的双重教育背景。
(三)教法改进基础薄弱
当前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教学方法改进上受到一些瓶颈制约:其一,教学手段应用不足。受硬件条件的制约和教师电子应用技术水平的限制,案例教学最适宜的现代化多媒体手段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没有得到普遍推广。部分教师课件制作水平还处于初始阶段,综合运用多媒体课件成像、音频插入等的技术不熟练,导致课件内容较为单调,难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其二,案例基础信息难以采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案例源自现实用工中的劳动纠纷案件,需要教师多方收集相关信息。但受教师自身积极性、时间支配、调研基地等因素的限制,本课程的案例基础信息收集严重不足,教师转化现实案件为课堂案例的水平有待提高。其三,案例教学方法过于单一。在从事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多数教师仍然秉承传统的教学模式,从案例教材中采集相关信息,从而应用到课程教学过程中,使课堂内容缺乏时效性和生动性。同时,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多数教师难以摆脱“填鸭式”教学模式,极少使用辩论式、研讨式、互动式和“第二课堂”等教学方法,无法提高学生参与案例学习的积极性,课堂互动效果较差。其四,教学对象理论基础较为薄弱。案例的学习研讨依赖于教学对象具备一定的基础理论水平。鉴于部分高职高专学生理论基础相对较弱和学习主动性不强的制约,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工作尚待进一步加强。
三、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教学效果改革的措施
(一)积极建设学生“第二课堂”,加大实践教学比例
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保证。在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教学中,要注重加大实践教学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实践教学的比例不应低于50%。当前,实践教学环节受到了各教学单位的重视,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实践教学课时过少。目前这种情况在正在得到纠正,加大实践教学环节比重的人才培养方案正在筹划或初步的实施;其二,实践指导老师匮乏。有的实践教学环节由专业教师担任,但专业教师往往理论知识充足,实践经验不够。因此,还需要积极鼓励教师取得双师型任职资格后到企业兼职,或者聘用企业中经验丰富的HR担任实践课指导老师,积极开展校企实践合作。
(二)转变教学思维,以就业为导向
当前,大学生就业难与企业用工荒现状同时并存,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的教学要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培养应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不需要理论知识过于宽厚,但是也不能仅仅就是一个技术工人。就业导向被认为是一种“倒逼式”的教育模式,它是通过结果改造过程,根据学生就业的情况倒逼学校改变教学模式。因此,我们只要分析就业视角下本专业教育需要哪些结果,就可以确立就业导向的内容。使大学生就业就是我们需要的结果,所以分析大学生就业应具备的条件,就可以明确课程设置问题。它要求课程设置具备“就业适应性”,以形成就业能力。
(三)提高案例汇编技巧
在授课案例的选择上,以现实事件为基础,摘取热点事件和实际用工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形成综合性案例,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用工中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对于案例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都要有一套经得起推敲的评价标准,为广大教师编制和选择案例提供依据,从而在源头上保证案例教学的质量。案例汇编要做到以下几点:其一,规范性,包括案例材料选择的规范、问题设置、参考答案、适用对象说明、测查目的等的规范性,案例的各要素通过标准的格式予以清晰呈现;其二,科学性,包括情节的完整性和客观性,案例的情节符合现实情况、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符合时代特征、反映现实问题;其三,适用性,主要是指对象适用性,选取的案例的难度要适中,符合教育对象的实际能力,能够测查对象的某些方面的应用能力。教师在案例选择、编制及使用的过程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任何一个环节的选择失措都会缩减案例教学的效果,而这三个环节的质量又依赖于教师自身的素质与能力。因此,对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是提高案例运用水平和改善案例教学效果的可行路径。[1]要通过课程讲解、实践体验等形式,培养教师运用案例讨论方法的能力。
(四)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
多媒体教学适应时展,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融合传统教学和现代多媒体教学。首先,以课程设置为核心,以课程性质为出发点,采用适宜的多媒体教学方式,加强对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的培训。在实践中,不少教师对多媒体的使用有较多的误解,认为多媒体就是板书内容的展示,在多媒体教学页面显示大量的文字,很容易让学生产生疲惫感,反而不如传统课堂教学的效果。教师在应用课件上应尽量少安排文字,多使用图片、视听资料等加强讲解重点,对于理解的难点和讲解的重点加以突出。在动画和音效效果设计上,要注意适当使用,以学生感到不单调、不刺激为好。其次,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中,对多媒体的使用要适合而止,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和板书的内容紧密结合,对于较为重要的教学内容要利用板书强化知识点,从而达到突出教学重点的目的。
(五)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
[论文关键词]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多元化教学方式
民商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其对案例教学是极其渴望的,如目前的民事借贷和商事借贷如何区分,民事担保和商事担保应否区别等等,都需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个案分析以分清现状、理清法理。但从现有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来看,其实质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所以在民商法学中如何更好地应用案例教学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应在既有经验的基础上,探求新的思路和出路。
一、角色定位——案例教学的实质价值
(一)案例教学的引进——对传统教学的批判
1.传统课堂教学的弊端
中国学生从踏入学校的那一刻开始至学生生涯结束,其接受的是以老师为主导的讲授式教学,即老师在讲台上绘声绘色地演讲,学生坐在下面不停地记笔记,没有思考,有的只是被灌输既有的学术观点、优秀成果;没有开拓创新,有的只是学生为了顺利通过期末考试,死记硬背知识点。这种传统的教育,教给学生的只是如何更好去接纳现成的东西,更好地应付考试,而不能带给学生一种将理论与实践、动脑与动手相结合的能力。
2.我国传统法学教学的不足
我国传统教学的不足在于其教授的学生多数难以应对千变万化的社会。特别是在法学教学方面,对于学习民商法学的学生来说,如果只是被动接受知识,没有实践和分析能力,那么即使是学校里面的佼佼者,在毕业面对职场公共时,也只能被称为与社会脱节的法律人。毕竟书本上的东西是有限的,它也只是前人在自己的经验上总结出来的,不像现实世界内容丰富,不断变化发展。
3.国外案例教学的价值
案例教学在世界上被广泛的应用,但是各国的案例教学的具体一些细节情况显然是不同的。例如,在美国,案例教学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即由学生总结案情,分析判例中隐含的规则;教授只是不断的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层层思考。而在德国,其练习课即相当于案例教学,由高级助教或者教授助手主持,由学生用学到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然后由主持人组织讨论并加以系统终结。虽然各国案例教学的细节不同,但是这种教育方法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显然是一致的。相对于传统教学,案例教学这种新型的教学,即从设问引导分析的法学思维方式的训练,或者说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适用法律的针对问题解决的模拟演练,其价值是十分明显的。传统教学所缺乏的即为案例教学的价值,亦即问题导向的开放式、发散思维基础上的总结归纳和问题解决试案的提出。
(二)案例教学的价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1.教学目标——理论+实践
哈佛商学院曾把案例教学界定为“这是一种教师和学生直接参与,共同对工商管理案例或疑难问题进行讨论的教学方法,这些案例常以书面形式展现出来,它来源于实际的工商管理情景。学生在进行阅读、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教师的引导进行全班讨论。”《教育大词典》认为“案例教学是高等学校在社会科学某些科类的专业教学中的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组织学生讨论一系列的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使学生掌握有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和能力”。国内有学者认为,“所谓案例教学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习者引入教学实践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研讨等方式,从而提高学习者面对复杂教育情境的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一系列教学方式的总和,它不仅强调教师的教,更强调学生的学,要求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都要有相当大程度的转变。”
2.教学开展方式——教师+学生情景互动
法律现实主义者将法律分为“书本上的法律”和“行为上的法律”。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就是让学生拥有书本上和行为上的法律知识,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为主导,自己动手去查找大量资料,在资料查找过程中,进行总结,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例,充分地调动学生的思考能力。而老师则是一个提示评价的角色,在学生进入误区的时候给予必要的提示,在案例结束时做一个总结,评价学生们的观点。可见案例教学是能培养将理论与创新,动手与动脑结合的法律职业能力人才的必要武器。案例教学的价值是巨大的,但是前提是要运用的恰到好处,否则案例教学就会出现大量的问题。
二、问题透析——民商法案例教学与现实的冲撞
在我国实际的民商法学案例教学中,案例教学体现出了很多的问题,其价值也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一)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目标价值问题
在我国,案例教学是对传统教学批判和对国外教学经验借鉴的产物。然而我国对引进来的案例教学的定位却偏离了原有的位置。在现今,我国高校虽然认识到案例教学给法学教育带来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却没有吸取到精华,只是一种表象,其实未能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只是为了更好地说明所讲内容,老师采用中间穿插小案例的形式来阐述问题。这种中间穿插式案例教学的确有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但完全错位了案例教学的价值定位。民商法学案例教学要达到的目的,是使学生动口动手动脑,充分发挥自己的思考力,预期达到一种对话式的教学,以学生为主导,老师是一个中立的评价者。即以卓越法律人才为教学目标,多方位多角度地培养学生,从学术研究、课堂教学、法律实践三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从知识、思维和实践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
(二)案例教学的选材问题
案例教学,其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案例。
1.案例的选择问题。如何选择一个案例,既可以引发学生的积极性,又能很好地说明课堂所学的理论知识,这在案例教学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但在我国,相比于判例法的美国,案例来源选择受到很大局限。法院判决书显然是选择案例的绝佳途径,但我国并没有强制规定法院必须公开每一个判决;而法院公开的判决,又都是有选择性的,因此,案例来源相对有限。
2.案例与知识点的衔接问题。在我国高校的案例教学中,大多数案例来源于教课书,它们大部分是作者根据自己的思考和设计编写的,并不能很好地涵盖和深入每一个知识点。而法院的判决书,对学生来说,又是一个固定版本,学生通过判决书在得到真实案情的同时,也注意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这在无形中固定了学生的思路,使学生往往只是从法官判决的角度去理解案例背后的法理,不利于启发学生思维。
(三)案例教学的教学方法问题
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在课前做大量的准备,包括根据教师选择的案例,查找相关资料,分析和总结案例。它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开拓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案例教学仍然是书面式的教学,仍然是象牙塔里的实践。面对千变万化的现实社会,复杂多样的法律关系,层出不穷的纠纷,难以固定的立法、修法以及适用法律等,象牙塔里的学生,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只是身在情景再现中。例如在模拟法庭这种案例教学中,学生们只是在课下反复地模拟排练进而在课堂上发挥。纵然有些教师很好地应用了案例教学法,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一点是,案例教学只是情景创设,纸上谈兵对学生来说依然是无实战的教学方式。
三、出路探寻——多元化教学方式的探思
在我国,案例教学本可期待的价值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因此在探寻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出路时,我们一方面应极大地发挥案例教学的价值,将其作为深化理论知识的工具;另一方面,可以尝试引入美国的“诊所式”教学,作为理论与实践衔接的桥梁,以求培养出“应用型、复合型、实践性”的卓越法律人才。
(一)“诊所式”教学方法的引入
“诊所式”教学方法,顾名思义,就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进行教学,强调教师要创造条件,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法律实践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从而缩小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的距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笔者预期将“诊所式”教学作为理论与实践衔接的桥梁,即将案例教学归属于传授“书本上的法律”的教学方式,即是通过情景创设让学生学习理论与实践知识,而将“诊所式”教学作为案例教学的补充,作为传授“行为上的法律”的教学方式。
在高校中,开设“诊所式”教学课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与法律援救中心合作,高校可以将经过案例学习的大三大四或者研二的学生,送到合作的法律援救中心。在法律援救中心,学生真正地作为法律人,可以亲身接待当事人,参加案例研讨和庭审等等。并且在法律援救中心,学生将由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带领学习。
2.高校自己成立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或者义务法律事务所。如武汉大学成立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在该中心服务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依法维护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民告官”等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学生亲身接待咨询,回复信件和电话,诉讼,并且组织街头法律宣传教育等等。
3.与知名公司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基地如与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合作。在公司企业的法务部门实习中学生可以参与公司章程制定,在一些证券公司更有机会了解实践中公司如何成功上市等。
这些课程使学生获得课堂上无法传递的知识,并充分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对学生法律道德思想情操也进行了深化和熏陶。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学生们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念、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在“诊所式”教学中,学生在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弱者保护中心,自愿无偿地帮助社会困难群体,并可能经常看到社会上一些不平等的事情,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学生们就会在自己的思想中不自觉添上的正义感与社会责任感。
(二)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重构
对民商法学案例教学法预期的目标是,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方法,教授学生法律内容,更注重教会学生法律推理的方法,即像法律职业人那样思考。
1.对教师的要求
运用案例教学实施对学生的能力培养, 教师要相应地实现从传统教学中的“主讲人”到“组织引导者”这一角色的转变。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素质要求很高,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要完成从划分专题选择案例提前布置任务层层设问、启发思维总结归纳等几项明确的任务,每一项都不容忽视。
(1)对于教授法学课程的教师来说,其可以按照课时,将本学期所开课程分为几个专题,针对这些专题进行系统的教授。按照相关专题,教师要选择好与专题知识点相符合的案例,案例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视听资料等,但要注意案例应有针对性、典型性和疑难性。教师将选择好的案例和资料,提前交给学生预习准备,并应有硬性的要求,如要求每个学生写案例分析报告,或者就该专题的某个方面写出自己理解思考的小论文。
(2)在课堂中,教师应将案例作为理论知识深化的工具,研究分析完案例后,学生必定要从该案例中收获很多。教师在课堂中处于引导作用,可以提前将学生分成小组形式,课上,让每个小组代表作课前预习思考的汇报发言。然后,老师可以就理论知识背景做个简短介绍。再针对学生的思考发言提出层层深入的问题,并让每位学生都参与问题讨论。每个问题最后教师都可以做一下有关此问题的前沿观点介绍。
2.对学生的要求
案例教学其价值最终体现来源学生对其参与的的积极性。因此案例教学对学生的要求很高。
(1)课前预习,学生要阅读上文中教师交给的相关资料,然而学生却不是简单地进行阅读,要在阅读材料案例中,不停地思考,发现疑问,然后带着这种阅读的成果,在课上与老师同学进行交流探讨。那么这样一个阅读思考和探讨的过程就形成一个理论深化过程。
(2)对于在课堂中,学生的积极表现,是使课堂不至于冷场的前提。提高学生课上发言的积极性,除了从学生兴趣入手外,应该制定严格的成绩评定制度,即将课堂表现作为学生成绩的主要评定标准,可以将课堂表现列为70%,考试成绩列为30%,甚至不用考试将课堂表现列为80%,平时的案例报告或者小论文列为20%。这样一来,学生就没有偷懒的机会,同时也给那些害羞不善表达的同学一定的动力。
(三)构建多元化教学方法的几点问题
1.引入“诊所式”教学出现的问题。
“诊所式”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来源。但在实行“诊所式”教学时不可避免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教育经费问题。在“诊所式”教学的基地,学生开展的是义务法律帮助,没有任何的收入来源,如何维持基地运行,经费来源是个重要问题。现有已开办“诊所式”教学的学校,解决经费的来源除了学校自己拨款,主要是与国际学校开展合作项目,得到国际支援。因此,今后在开办“诊所式”教学时,除了以上两种方式,国家应当予以支持,这是一种法学教学的改革,旨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需要,毫无疑问,政府应予以财政上的支持。
(2)师资来源问题。“诊所式”教学虽然类似于放羊式的教学但是也不能缺乏老师的指导。但是在高校中,一般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教师是很少的,而教师的科研任务很重,加上教学任务,就很难再分身从事“诊所式”教学基地的指导任务。所以可以考虑从律师事务所招聘一些兼职实践导师,主要从事在幕后给予学生指导的工作。甚者高校和公司企业合作开办实习基地,从而是整个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成为学生的实践导师。
2.实施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构建案例教学,首先就需要对高校传统教育制度进行改革,即高校“进门”难,“出门”容易现象的改变。这一现象导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进入大学后的学生,出现懈怠迷茫,甚至只想混个文凭,使学生缺乏主动学习的动力。这个问题必将导致,在课堂教学中,经常出现冷场,学生积极性不高的现象。上述案例教学其价值实现,就必须依靠活跃的课堂气氛。因此高校将“出门”的门槛拉高,将课堂上表现作为成绩评定标准,如果学生不积极应对,课前不做大量准备,那么他就会挂科,而将挂科与毕业的标准挂上钩,挂上一门课学生就毕不了业,这样就会督促学生努力配合老师搞好学习。再者大班教学问题,要发挥案例教学的实质意义,小班教学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这就对高校师资力量提出了考验,而在中国法学教育出现尴尬境地的今天,相应的缩小法学教育的招生数量,不失为一个良策。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在*市委、政府和宜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拓宽监管领域、开展“两项活动”等主题,全面推进了各项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着力营造全民创业和良好环境。今年以来,我局凸显全民创业主题,在优化登记服务、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延伸商标服务、拓宽消费维权上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继续实施“五大服务工程”,全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截至6月底,我局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261家,其中新发展民营企业65家,个体工商户11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2家;新申报注册商标8件;全市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182起,调处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9万元。
(一)继续实施各项服务经济发展举措。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关于突破性做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的要求,继续推行了“导向服务”、“帮困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五项服务举措和工商顾问、轻微违法友情提示等十条落实措施。
(二)四大举措贯彻落实全民创业意见。今年,省局出台《关于运用工商职能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26条)后,我局高度重视,把推动全民创业作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采取四项实施,全面贯彻全面创业精神。
一是全面宣传26条意见、积极调研落实举措。我局积极利用电视、红盾网、报纸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省局“26条意见”,并印制“26条意见”宣传单2000份,置于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基层分局办事厅向社会全面公开,让群众对省局26条知晓明白,全面了解工商部门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措施。我局同时迅速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负责人汇报,并按照市委宋书记的批示,主动联系*市委办公室成立了“落实省局26条意见课题组”。5月19日,由*市委办公室的专班到我局和局领导班子成员,注册分局、基层分局负责人召开了落实26条研讨会。
二是取得市委政府的支持,将全民创业目标分解落实。为保证全民创业目标落实到位,我局制定了取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支持,通过市委、市政府的协调和安排将全民创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落实的工作思路,并从三个方面开展了积极努力。1、积极汇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转变地方主要领导观念,使他们认识到全民创业仅靠工商部门发个营业执照,制定一批扶持措施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精心培育、真心服务等各方面的政策支持。2、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出市场主体突破性发展5年规划。我局结合*发展实际制定了以现有登记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户数为基数,通过各种扶持政策使全市市场主体在5年内实现登记户数翻一翻的全民创业目标,并由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全民创业主要责任人,将目标任务数按年度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形成了由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乡镇负全责的良好创业氛围。3、在全民创业由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情况下,我局制定了由市局注册分局牵头,各基层分局按照行政管辖区划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全民创业进行全程指导,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措施。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我局在年终还将参与市政府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民创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从而保证了全民创业目标的迅速开展落实。
三是制定四条落实措施,全力扶持全民创业。1、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提高办事效率。对所有创业市场主体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一律半日办结;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特殊情况的,不分工作时段,一律随叫随到、随到随办。2、在*范围内,只要是申请从事创业经营的,一律免收办照工本费,进一步为创业人员的减轻负担。3、打破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5000元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对申请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设最低资本限制。4、强化对涉及26条事项的监督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监督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中出现不积极主动服务、办事推诿拖拉、故意刁难、“暗箱操作”等行为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按《*市委市政府对损害机关效能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三)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截止今年6月,我局共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44家,比去年增加了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蓬勃发展。今年初,我局又抓住*市“*蜜柑”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成功注册的机遇,大胆采取引导组建集团合作社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合作社”的模式,来整合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散的资源,指导成立了以*市红花套柑桔专业合作社为核心,联合其他10家柑桔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的湖北*蜜柑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整合后,该集团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达到856万元,辐射柑农6万户,联接无公害柑橘生产基地15万亩,拥有核心示范区1万亩,原生态精品果园9个,柑橘园总面积23.5万亩并建有“生产服务、农资配送、市场营销、技术培训”四大网络,具备水果自营出口资格。合作社的产品畅销沃尔玛、家乐福等国际知名连锁店和全国26个大中城市及果品市场,精品*蜜柑还出口到俄罗斯、加拿大、越南、香港等国家或地区。
(四)全力参加*市“灾后重建”工作。去年,*市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雪灾,在灾后重建中我局充分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一是组织送温暖活动,为困难户落实灾后重建资金2万多元。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减免政策,减免各类规费3.5万元。三是新设立了32个红盾护农服务站,发放涉农合同示范文本55本,受理消费者申投诉23起,依法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8万元。四是对食品、建材的10个种类,19个批次的商品进行了商品质量监测,对171公斤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退市处理。
二、努力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整治力度,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上半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45件(以市局名义处罚150件,以分局名义处罚85件),罚没收入万元,其中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1件,案值41.15万元,罚款金额9.2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件,案值4.2万元,罚款5万元。还积极参与了市政府扫黄打非工作,出动人员60余人次,检查印刷企业、出版物市场、书店、摊点等26家(个),共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440本(册、盘)。
(一)、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我局主动联系*市公安局开展了“利剑1号”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人员1276人次,查处传销案件6件,取缔传销窝点48个,清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893人。在我局的积极推动下,*市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实行一票否决,民政局还拨付了打击传销专项经费,负责传销人员遣返。目前,*市已经建立了由市委综治办牵头,13个相关部门联动,社区、村、组参与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今年,我局重点完善了食品送货下乡备案制度,增加和细化了部分内容,明确规定了食品仓库备案、送货车辆备案、送货品类备案、送货责任人备案的“四备案制度”。到目前为止,已登记备案食品送货车85辆,送货食品2562种,食品仓库61个,实现了农村食品物流全过程监管。2月份,我局作为全省唯一的一个县级工商局参加了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局长胡卫东同志还在大会上做了典型发言。3月份,宜昌市工商系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召开了现场会,全面推广了我局食品送货下乡备案的做法。
(三)深化农资市场监管,争创特色红盾护农工作。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着眼点,联合市农业局、畜牧局对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开展了调研。5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以“都政办发[20*]90号”文件转发了我局会同市农业局、畜牧局制定的《*市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从6月份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与此同时我们着力加强了与相关农资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联合执法监管链,做到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确保农民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开创农资监管工作新局面。
(四)全面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巩固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一是通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二是制定完善的12315工作规则,以制度保障12315中心和维权站点的规范化运行。三是延伸维权网点,消灭维权死角。我局在原有的144个基层维权点的基础上,又增设了80个基层维权点,其中企业维权点60个,集贸市场维权点5个,学校维权点15个。四是加大了对电信、保险、天然气等公用企业和大型超市维权点的建设和培训力度,争取通过企业内部维权体系,及时化解纠纷和矛盾,防止社会群体投诉事件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和作风建设。
(一)全面深入开展“两项活动”。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两项活动”的精神传达后,我局迅速按照省局和宜昌市局的要求,把工作重心放到“两项活动”上来,并以“两项活动”全面开展指导和带动全局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局长胡卫东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的“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加强整体指挥和督办;二是组织了专题讲座,胡卫东局长为全体干部职工就“三个明白”进行了详细讲解;三是围绕“提高工商执行力,开创又好又快工作局面”、“文明执法从细节做起、从我做起”和“自觉做到勤政廉政”三大议题,召开专题讨论会,全局干部职工人人都写出了心得体会,办公室组织编发两项活动专题简报19期。四是结合《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上了一次廉政党课。五是学习刘江涛同志先进事迹及其他正面典型事迹,并结合天门市城管执法人员打人致死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六是积极组织系统干职工募捐。全局139名在职干部职工为四川省汶山地震灾区捐款10350元,我局还组织私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募捐善款224164.50元。
在完成上述统一部署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出了一定的特色:
1、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两项活动开展后,我局紧紧围绕“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这一思路,加大督办检查的力度,保障“两项活动”认真扎实开展。一是盯住会风会纪,追究开会迟到、接听电话、交头接耳或擅自离开会场的人。从4月17日全省工商系统加强执行力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们在各类会场都设立了会风监督岗,迟到席和讲话席,以督促会议纪律的落实。二是盯住政务执守,追究反应迟缓、应急不灵,脱岗、离岗和怠岗以及不经批准请人顶替值班的人。根据政务快捷反应机制的要求,要确保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到位,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快捷通畅的指令落实反馈机制。三是盯住“四创一保”(*市争创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平安县市,保湖北省最佳金融县市),追究责任不落实,履责不到位的人。“四创一保”工作是*市今年重点工作目标,我局将所涉及的工作全部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督查和责任追究。四是盯住“两项活动”的具体要求,追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空对空不落实的人。我局的“两项活动”实施方案将活动内容和要求细化到每个阶段,要求在职干部职工100%参与、100%自查不足和问题、100%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100%收到实效。五是盯住各级禁令,追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
2、强化勤政廉政意识,制定六条廉政公约。我局在开展“两项活动”过程中,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工商执行力,从宗旨意识、廉政纪律、干部任用、依法行政、勤俭节约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制定了廉政公约,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都在廉政公约上签署了姓名,承诺共同遵守。
(二)认真开展“两项清理”活动。一是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清理。从20*年至20*年,我局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601件,其中以市局名义988件,以分局名义613件,罚款未执行到位185件,涉及金额70余万元。我局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办理人员负责的态度,确定了清理原则,即:尚在执行期内的案件、坚决执行到位;当事人确实无执行能力的,由案件主办人调取相关证明材料后,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决定放弃执行,因主办人失职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严肃追究责任。目前所有案件已经分解了责任,明确了完成时限,清理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下来,我局将结合“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力,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办案。二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及自查自纠。我局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任组长为负责人,监察室、财务科、基层单位报账员为成员的专项清理工作专班。按照清查范围和清查内容,自查属于“小金库”收入金额124350元,支出金额89898元,滚存结余34452元。清查结束后,我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迅速整改,确保财务监督落实到位。目前,涉及违规的分局已经将收支及结余全部上缴财务科,原由注册分局代管的经纪人协会帐目,也经过中介机构审计后,上缴局财务科代管。下来,我局将加强财务制度落实的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树立依法理财观念,提高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进程。
(三)以执法三制推进法治化建设。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全面修改完善了我局行政执法三制方案,根据基层分局和直属分局的不同职责细化了考评标准。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工作。年初我局即制定了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对本局的法制培训工作做了系统化的安排。3月初我局举办了第一期法治工商培训班,对各分局法制副局长和经检办案人员进行了封闭式培训和考试。三是开展了行政执法岗位每月个人自查互评和每季度评议考核。4月份,按照上级要求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开展了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每月个人自查和所在单位评查工作,并根据考评情况制发了行政执法三制考评情况通报。
(四)大力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按照省局统一要求,我
一、总结经验,坚定信心,2013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3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以实现“两降一保”目标任务为核心,以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导向,加快推进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落实,加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发展方式转变,整体水平和内涵质量有了新的提升。
(一)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两降一保”取得新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任务落实。市政府下发了《2013年度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出生政策符合率、出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三项指标考核权重,把基层工作重点引导到“两降一保”上来。出台了《市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市打击“两非”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为“两降一保”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和有效保障。召开了“两降一保”现场推进会和人口计生工作调度会,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目标责任制,以村保镇,以镇保县,以县保市,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保证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强化人口计生监管和服务,加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杜绝管理漏洞,计划外生育反弹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强度和出生人数持续回落。
二是狠抓基层基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社会网格化管理的优越性,始终把季度综合服务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放,全面摸清服务对象的婚、孕、育、术等情况,做到排查到位、检查准确、情况真实。加大人口计生重点管理力度,狠抓后进转化,对6个重点管理镇、15个重点督查单位实行一对一的调度指导,帮助分析问题,研究对策。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收钱放生行为的发生。我市社会抚养费管理的经验做法在全省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暨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介绍。针对部分地方四项手术明显偏少的情况,及时通报,及时预警,引导各地抓好补救措施落实,有效控制了政策外生育。对各地季度综合服务、四项手术落实、人口计划落实、隐患清理等情况定期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卫生产时数据,2013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3.89‰,同比下降0.71个千分点,顺利完成年内控制在14‰的既定目标。计划外出生率为4.32‰,与2011年相比下降1.12个千分点,完成了下降1个千分点的任务。
三是严厉打击“两非”,着力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紧紧抓住国家人口计生委将2013年确定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的契机,强化措施,综合施治,加大打击“两非”力度。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打击“两非”组织机构建设,充实打击“两非”案件办公室,为查处“两非”提供保障。认真执行《市打击“两非”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用经济手段调动群众参与打击“两非”的积极性,共发放有奖举报奖金37.6万元。建立打击“两非”案例月报告和季度审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打击“两非”推进情况。去年,全市共排查“两非”案件线索1035例,立案877例,查结600例,合计处理612人,罚款689.9万元,有效震慑了“两非”犯罪行为。2013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82,同比下降2.72,实现了控制在124以内的目标任务。去年3月下旬,国家六部委联合督查组对我市集中整治“两非”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对我市打击“两非”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12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丰县召开苏鲁豫皖打击“两非”区域协作会,对我市及丰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做法予以推广。2013年2月,市政府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作了《强化过程管理,严厉打击“两非”,创新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典型发言。
(二)民生计生不断彰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新步伐
一是深入推进“新农村新家庭”和“幸福家庭”创建,打造人口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全面提升“双新”品质,打造工作品牌,着力增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推广沛县“一会五组”工作经验,提高实施“双新”计划的实效性,沛县、邳州市和铜山区分别被省表彰为第一、二批“双新”示范县。去年9月27-29日,全省第二届家庭人口文化节开幕式暨全省“新农村新家庭新三年计划”推进会在我市隆重举行,放大了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品牌效应。深入实施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快新型人口文化建设,新建新型生育文化园区10个、新家庭文化屋208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沛县任庄人口文化园被省人口计生委表彰为首批省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富有地方特色的家庭人口文化产品创意及研发竞赛,我市选送的摄影作品《爱的轮回》荣获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摄影类一等奖。贾汪区实施新市民、新家庭、新家园、新城市“四新”计划,对资源枯竭城市人口转型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鼓楼区、云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创意家庭人口文化,注重社区人口文化建设,融入企业人口文化,形成良好的人口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大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其中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被确定为国家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市)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被确定为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区。各地均将项目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优先保障,在确保配套经费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技术装备投入,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按照“城乡统筹,整体推进,规范运作,全面覆盖”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因地制宜、科学指导、社会效益”的工作原则,全力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婚育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和营养素补充,实现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全覆盖。2013年,全市完成市区免费婚前检查16902对,超额完成6902对;完成市区免费孕前检查14735对,农村地区免费孕前检查26976对,全市超额完成11711对,目标人群覆盖率98%以上。积极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丰县、沛县、铜山区已建成高标准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沛县“一个平台五个区域”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模式得到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认可。加大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力度,去年丰县、沛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表彰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铜山区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创办“婴儿驿站”服务中心,建设育婴师队伍网络,实施优孕、优生、优育、优教全程服务,使人口计生工作得到了更多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开展工作的难度大大降低,为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作出了积极探索。
三是落实奖励补偿政策,提高利益导向水平。认真贯彻《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办法》,指导各县(市)区制定配套措施。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和100元分别提高至120元和150元。去年全市共有13735人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其中省奖扶11644人,市奖扶2091人,1076人享受特别扶助政策。加强组织协调,努力解决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遗留问题。出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使用意见》,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困难家庭帮扶力度。大力开展纪念计划生育协会成立32周年“思源工程—生育关怀”爱心助老、“计生服务零障碍,阳光计生促和谐”、“情满双牵手,幸福夕阳红”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展生育关怀行动内涵。全市6个村(居)被评为第三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单位。30个村(居)被评为第二批全省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单位。
(三)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呈现新局面
一是深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丰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内涵。强化企业属地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完善属地单位考核评估,属地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不断加强。推广应用泉山区《属地单位职工计划生育信息传递系统》,有效提升全市属地单位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全力推进主城区和县城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落实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推行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继续拓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县范围,推进均等化项目县全覆盖。积极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示范单位活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领导机制,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建立流动人口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和计生协会网络,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考核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省内和区域一盘棋进程,全力打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互动机制,在常州、苏州等地成立“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省人口计生委对此给予高度评价。目前,全市录入系统的流动人口为145.86万人。其中,流出人口为128.52万,流入人口为17.34万。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为26.93万,其中流出23.62万,流入3.31万。全市流动人口网络化协查反馈比率95%以上,县镇平台利用率达10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95%以上。
二是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系统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畅通群众的知情、参与、监督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并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全方位、多形式、高质量政务公开实现阳光管理;以构建长效机制、打造社会监督平台实现阳光维权;以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实现阳光服务。去年10月,我市召开全市阳光计生行动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经验做法。睢宁县积极探索建立晒目标、晒权力、晒进度、晒成效“四晒”工作机制,把工作放在阳光下,决策请群众参与,工作请群众监督,成效请群众评议,通过“四晒”机制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落实到位,睢宁县人口计生局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表彰为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丰县、沛县、新沂市、铜山区人口计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等5家单位被命名为全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去年是党的“十”召开之年,各地高度重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挂制度,拉网式开展四项排查,从5月下旬起即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高度关注网络舆情,从严自查自纠,全市人口计生维稳工作总体平稳,没有发生违法侵权恶性案件和重大越级上访事件,较好地担负起人口计生部门的政治责任。丰县创新行政指导方式,积极推进柔性管理,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强化行政服务管理效能,引领人口计生科学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围绕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统筹决策、利益导向、优质服务、宣传引导、工作管理、人财保障“六大机制”,按照“一县一品”的思路,引导各地在同台竞争、争先创优的同时,实现良性互动、错位发展。我市“思源工程-生育关怀行动”造福计生困难家庭和丰县构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区域协作交流平台2个项目荣获全省第三届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奖。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质提速,全省人口计生绩效评估系统试点工作研讨会和全省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评估工作会在我市召开,铜山区被评为全省“阳光统计示范单位”,全市9名同志被评为省“阳光统计之星”,45名同志被评为省“基层信息应用操作标兵”。邳州市建立健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的管理机制,积极打造互联互通、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有效提升了人口科学决策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以深化“三解三促”、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为主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百姓办事“零障碍”十条禁令,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决破解影响和制约作风改进、效能提升的障碍。推进政务公开,在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项目免费(收费)标准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受到群众好评。铜山区人口计生局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表彰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去年10月中下旬分别举办了高规格的全市县(市、区)、镇(街道办事处)党政分管领导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专题培训班和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计生站站长培训班,分别有220余人和180余人参加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过去的一年,全市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市人口计生委向全市人口计生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楚地看到,当前全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依然很大。政策外生育现象比较普遍,全市政策符合率仅为70%左右,有些县(市)区政策符合率出现反弹。全市面临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出生强度较大。根据人口普查数据,“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全市进入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20-29周岁)64.29万、76.01万,“十二五”比“十一五”增加11.72万,其中2011-2015年分别为75.29万、75.98万、76.77万、76.60万、75.38万;进入婚育期妇女(20-24周岁)分别为36.57万、39.43万,“十二五”比“十一五”增加2.86万,其中2011-2015年分别为43.82万、42.46万、40.87万、37.85万、32.16万。加上照顾再生育数量大幅增加,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内出生强度较大,全市每年平均计划内人口出生率预计将超过11‰,2013年可能达到峰值。如果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政策符合率不能提高到80%,全市人口出生率将突破14‰。二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运行,高出正常值16个值,7个农村县(市)区全部被列为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单位,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3个主城区高于基本正常值5-12个值。一些地方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打击“两非”力度不够,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不少地方以村为主的工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村梗阻”现象严重。季度综合服务质量普遍不高,有的地方基本流于形式。孕前管理服务不到位,计划外怀孕量居高不下,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较低,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不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存在诸多问题,群众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现象大量存在。少数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做群众思想工作方法比较简单。部分人口计生干部作风不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够,整体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改革创新要求不相适应。四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亟待加强。有的地方对人口计生新形势、新任务把握还不够准确,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同志甚至在思想上产生了松懈,在工作上出现了松劲的倾向。有的地方仅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对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识不强,大人口的工作格局尚未建立。人口计生工作缺乏从更系统的思维、更宽阔的视野、更综合的角度审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相互关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广度和深度不够,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些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全面做好2013年全市人口计生各项工作
党的十明确提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为全面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切实把全市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上来。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要以党的十精神统揽人口计生工作全局,抓住关键点,找准结合点,在服务科学发展中深化思路,在推动重大改革中谋划新举措,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协调政策,在加快创新发展中提升能力。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要求结合起来,同新农村新家庭发展结合起来,同落实各项利益导向和免费服务结合起来,同落实“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和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创建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进展,不断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精神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突出“一个核心”,实施“两项评估”,寻求“三项突破”,推进“四个重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降一保”目标任务,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创先争优、进位争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是: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达8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23以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一个核心”,确保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当前我市人口虽然面临着人口结构、素质、分布等新情况、新问题,但人口多这一基本市情没有根本转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持续紧张的状况没有根本转变。我市人口总量大、人口增长快、政策外生育较多,是目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矛盾和最主要的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在这个问题上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绝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人口意识、国策意识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改进完善季度综合服务,强化镇村责任,逐步解决村梗阻问题。加大孕前管理服务力度,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率、有效率、落实率,逐步减少政策外怀孕量。坚持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大重点管理和重点督查力度,对后进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实施重点管理、跟踪督查和“一票否决”制度,积极推进后进转化。落实《市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管理,开展社会抚养费审计工作。建立社会抚养费监测点制度,将每个县(市)区2-3个镇列入市级经常监测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生育和收钱放生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教师、医生、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等领域违规生育问题。加强民主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城乡社区计划生育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指标权重,改进考核方式,减少考核次数,强化考核结果科学应用,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
(二)实施“两项评估”,努力完成“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目标任务
2013年,省政府将按序时进度组织开展“十二五”中期评估,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省政府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期评估,二是“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中期评估。开展两项评估对于顺利完成全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开创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扎实推动各项创建措施有效落实。要按照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的总体要求,对标找差,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面完成“十二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工作指标体系的四大类19项指标,力争八个,确保六个县(市)区达到一档创建标准,其他县(市)区全部达到二档创建标准。要针对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活动的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使创建活动有督查指导、有检查考核、有责任追究。要强化部门综合协调机制,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等形式,总结进展情况,交流沟通信息,研究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以“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为契机,加强人口信息的共享、综合和利用,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各项工作,推动人口发展规划全面落实。
(三)寻求“三项突破”,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打造品牌,在推进幸福家庭建设上求突破。依据全国“幸福家庭”建设试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城区创建“幸福家庭”工作新模式。加大创建力度,培养、推选、表彰“十佳幸福家庭”。围绕家庭和人的生命全过程,认真开展家庭文化、优生促进、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生育关怀、生殖健康、生产帮扶、邻里牵手、家庭和谐、夕阳关怀等“幸福家庭”十大行动。扎实开展新一轮“双新”示范县和“十百千”创建活动,年内争取有1-2个县被评为省级“双新”示范县,新建10个高标准的人口文化园区和200个新家庭人口文化屋,争创1-2个省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加强城市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完善“新城市新社区新市民”幸福家庭创建内涵和模式,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人口国情、人口政策和人口发展规划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氛围。
二是破解难点,在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求突破。创新和完善城市人口管理体制,规范人口属地化管理和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进人口服务管理城乡一体化。贯彻落实《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做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范》的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简化办事程序,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试点工作,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和协会组织网络,完善“费随人转”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机制,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库,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依据。切实发挥外出流动人口协会作用,及时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加强苏鲁豫皖交界地区协作,完善信息通报、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控制政策外生育等各项措施,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落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完善“分类属地,分级管理,分档评定,分别通告”的属地管理机制。做大做强社区、企业、市场三位一体的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系模式。完善大市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模式,提升工作内涵质量,扩大覆盖面。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的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推进人口网格化管理。
三是关注民生,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上求突破。在新的发展阶段,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关键,是要坚持民生优先,将国家长远利益和群众现实利益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办法》,实施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的规定,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政策全人群覆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建立和完善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长效发放机制,规范发放流程,由原来一年发放一次改为半年发放一次。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推动设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帮扶民生项目。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帮助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重点帮助解决孤儿监护、留守人口、老年空巢、残疾受灾等家庭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相关部门出台养老、医疗、社保、就业等优先优惠的一揽子帮扶政策,逐步把帮扶计划生育群众纳入制度建设。
(四)推进“四个重点”,努力提升人口计生内涵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年”活动,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查处“两非”、实名登记、区域协作等各项工作措施,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考核权重,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不力县(市)区领导约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集中办案制度,健全完善打击“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和曝光力度,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强化基层干部打击“两非”意识,在孕情全程服务中加强防范“两非”的管理,健全逐级报告与监控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两非”行为的发生。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县(市)区要在2013年的基础上,将高于107的部分降低10%。开展关爱女孩行动10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参与全国第三届、省第二届“十佳自强女孩”推荐评选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提质年”活动,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城乡统筹、公共服务、面向家庭、拓展职能、转型提质”的思路,推进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2013年实现县级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50%的镇级世代服务中心打造成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农村服务体系和城市服务体系效能,加快城区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国家和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的创建活动,年内所有县级、30%镇级服务站达到示范站标准。加快县级服务机构信息化进程,为育龄群众在线提供咨询、预约、查询、告知、随访、提醒、投诉、满意度调查等全方位服务,推动服务方式改变,提高服务效率,县级数字站覆盖面达到80%。大力加强各级优生指导中心建设和优生实验室建设,切实抓好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工作,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室间质评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5%以上。全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达3.7万对。认真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孕前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孕前动态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免费婚检工作,协调卫生、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区免费婚检服务模式,城区免费婚检率达到90%。适时启动农村免费婚前检查工作。积极推进“优生优育优教工程”,规范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模式。依托市县两级世代服务中心,建立不孕不育服务基地,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不孕不育咨询、筛查和转诊服务。加强药具管理,提高避孕药具有效率和药具随访率。
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诚信阳光计生行动。创新行政执法手段和管理方式,积极推进柔性执法、行政指导等工作。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简化人口计生相关事项的审批办理程序,推进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加强行政事项“一站式”服务,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诚信计生”,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和行政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对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街道办事处)实行动态管理,对执法薄弱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和帮扶。建立市检察院派驻市人口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与市法院联合成立市计划生育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各县(市)区成立同级计划生育法律服务中心。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2013年全市各地“阳光计生行动”省级示范单位全覆盖,1家单位获国家级示范单位,各地要确保70%以上镇(街道办事处)、60%以上村(居)达到阳光计生行动规范标准。落实全市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修改完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指导帮助群众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是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推进年”的总体部署,加强与国家、省“金人工程”项目的衔接,制定全市“金人工程”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全市全员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快建设全市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卫生、公安、民政、人口计生、教育、统计等人口信息共享,降低共享成本,提高共享效能,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切实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变更及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及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开展数据库质量测评与通报,提高人口信息的入库率、完整率、准确率与及时率。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积极争创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共享示范单位和统计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加强出生人口信息核查质量管理,重点解决错报、漏报、多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加大村级信息终端建设力度,全市村(居)信息网络应用率年底80%以上。推广应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评估考核系统,对各级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网上在线评估督查。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举办人口发展论坛,组织开展招标课题和委托课题的研究。
三、改进作风,创先争优,切实加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自身建设
2013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既定,关键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新的一年,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创新发展。
(一)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总结完善“县管镇聘村用”管理经验,制定实施全市加强村(居)计生专干队伍建设的意见。拓展“一证三师”职业资格入职认证的范围,扩大入职培训规模,“十二五”末镇以上服务机构取得各类职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组织开展县镇两级党政分管领导、县级人口计生局中层以上干部及镇级人口计生站长(主任)、村级计生专干等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及其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察实情、解难题,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确保每年解决1-2个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深入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构建更加方便快捷的长效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督查督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使“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敢担当”成为全市人口计生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鲜明特质。
(三)加快工作方式方法转变。目前全市每年计划外怀孕量约为10万例,优质服务内涵质量不高,孕后型管理特征非常明显。在新的形势下、新的工作阶段,全市加快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方式迫在眉睫。不转变只能维持现状,不转变就不能实现进位争先。要实现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必须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必须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遵循法治原则和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必须在低生育水平的条件下探索新的工作模式。从我市情况看,当前必须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一要逐步减少计划外怀孕量,引导基层由孕后管理向孕前管理转变;二要切实改变基层“以罚、以罚代管、以罚吃饭”的局面,努力将人口计生工作经费纳入各级公共财政体制,引导基层由以社会抚养费为主向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变;三要完善制度安排,大力提高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基层由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
(四)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创新是推动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之所以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最主要的是我们始终高扬改革创新的旗帜。惟有创新,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积极探索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题,注重从加强部门协调、完善社会政策、创新体制机制等层面,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力求取得人口计生工作新突破、新成效。要加大创新创优成果的培育和推广力度,继续开展“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精心打造一批人口计生工作品牌、亮点,力争有更多更优的创新项目获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创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