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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制度医院财务经营管理
一、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特点
1、医院财务表现与管理
医院财务表现为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各种经济关系。医院会计是以货币为主的计量单位,采用专门的方法,对已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完整地、系统地、客观地评价与核算来反映本中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医院财务管理是指对有关的资金筹集、分配、考核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指挥、协调、考核等工作的总称,是医院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会计具体反映的内容是本中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分析资金时间价值、风险、资金使用成本及决策是财务管理人员的任务。
2、医院会计制度的具体表现
(1)我国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五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这种划分有大局观念,它改变了过去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的划分方法。
(2)加强医院收入和支出管理。将医院收入划分为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收入;将医院支出划分为药品支出、财政专项支出、医疗支出和其他支出。
(3)实行医疗和药品成本的分开核算。一般而言,在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下,医院的经济活动是比较单一的,它的支出主要来自医疗服务的收入。在医疗改革的大背景下,靠出售药品差价弥补支出几乎不可能。因此,医院应将医疗和药品收支进行分开管理和分开核算。
(4)医院的药品收入实行按量收入的管理办法。对于医院药品的超出部分,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核定,按规定上缴,使医院回归到公益性事业上来,坚持以病人服务为中心。
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卫生改革的要求
(1)不能适应医院多元化发展的要求。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这种规定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适用范围有限性,非公立的非营利医院应该执行何种会计制度目前并无明确的规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的发展,以及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越来越多的民营医院、外资医院相继成立。之前医院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经营的,而现在更多的是趋向于企业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执行现行会计规范所设置的账户,采用的会计程序与方法都不同于其他行业企业,这种核算体系显然已不能适应变化的形势,难以反映出综合统一的财务会计信息。
(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对外投资的核算。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医院有一个问题必须考虑,那就是如何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有效的项目中,做好合理利用、合理开发,这是医院财务核算的重要内容。然而在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并没有对投资核算进行细化分类。在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的过程中,不同所有制医院会计处理所依照的方法各不相同,并不利于资金的合理优化。
(3)投资主体对医院财务监督得不到有效实施。投资医院是一个利益甚好的项目,但各投资主体对医院财务监督并不好把握,它们能依靠的有效监督主要是财务会计信息。这其中会出现另外的问题,随着竞争加剧以及末来市场的价格波动,各种资产存放在医院的减值风险加大,而投资主体投资医院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加收益,避免投资风险。这样就会致使它们不断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的流动不稳定,不利于稳健收益。此外,不同的行业所依照的财务会计制度都是不一样的,投资主体想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须热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将会影响投资主体对医院财务监督的实施。
2、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现代会计制度应有两个的基本特征,一个是完整性,一个是系统性。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种会计行为、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的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医院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电脑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电算办公已成为行业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会计电算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不可否定的是,由于某些客观条件的制约,相关会计监督制度仍停留在手写条件下,并没有相应地建立充分利用自动化办公的规范体系。另外,许多医院缺乏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使得医院走不上先进的管理方法。因此,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规范这种制度,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根据医院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然而,目前许多医院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等,这样并不利于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还往往导致医院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3、管理者对会计制度的内部控制不足
随着我国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医疗服务市场运行的风险也在加大。而目前各家医院只重视医院规模的扩大、就诊人次的增加、基本建设的投入,对各类风险却没有充分的认识,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医院的基本建设资金大部分依靠银行贷款,一旦单位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因此,医院必须有一种高效会计系统和控制系统的环境。现代医院的院长﹑副院长一般都是技术性人才、学科带头人,但他们都缺乏系统的管理培训知识,从而造成其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按照传统的观念,内部控制是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价值,并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些工作程序比较烦琐,不利于医院灵活机动地抓住发展机遇。但如果作为医院领导仍持有这种观念,势必会影响到会计制度效率的提升。管理者的态度决定了整个医院的态度和行为,它会间接影响整个医院职工的工作意识。
三、深化我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
1、深化我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医院是一种社会公益性事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医院从事公益活动的同时,又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医院也成为了市场竞争的主体,而随着医院投入的资本不断增多,如何对资本进行有效管理,管控好市场风险,必然成为医院追求的目标。管理会计以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为目的,运用资本控制成本,创造合理利润,它通过运用系列专门技术方法,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预测、决策、控制、考核与评价,向各级领导提供有关内部管理信息。综合利用医疗资源,强化内部运营和质量管理,增加医院收入,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病人费用负担,对提高医院管理效益、为医院内部经营决策提供必要的管理会计信息和科学依据具有重要意义。总之,深化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有利于完善医院会计系统,有利于医院改善运营状况,促进医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2、我国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改进思路
(1)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体系。鉴于目前的医院会计制度不能适应自身发展的需要,医院管理部分应该作出相应的对策,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对行业的会计规范制度应进行改革,制定相关的能适用于各行业发展的具体会计准则。目前非营利性医院也应尽快运用企业会计的分析方法,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独立核算与监督。营利性医院应经卫生主管部门登记注册,采用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另外,为反映医院资金的利用效益,医院应对不同投资主体,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要求,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
(2)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明细划分。对医院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进行明细划分,其目的就是规范会计处理,做到账目有所依据。随着市场体制的不断加强,医院经营的集团化越来越明显,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经常发生。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不合理的会计制度,使业务状况的核算规范化,如可将对外投资项目细分为长期投资、中期投资、短期投资,做到具体的投资有具体的核算要求。另外,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增设投资收益项目,年底结账时直接将其转入收支结余项目中的“其他科目”里。无论如何,对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进行明细划分,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都有利于完善医院财务会计体系。
(3)加强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监督机制。在医院财务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会计主体出于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比如为增进收入账目制定出的会计制度往往会与正式的规定不相符,这种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是缺乏有效监督的。一般而言,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都会得出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主体在利益上的分配。因此资产负债表中应有一个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使医院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其资产、净资产以及收支结余的情况,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可见,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以及监督机制有利于会计制度的深入改革。
(4)在会计核算上要建立医疗赔偿准备金。医院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果事先不考虑医疗事故可能带来经济赔偿的财务风险,必将导致财务支出和净收入相背离。由于缺乏医疗风险意识,在抵御风险方面做得并不太好,在当前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处理中经常会出现棘手的问题。按医疗风险保障的原理,应增补建立医疗风险基金的科目,及时建立医疗赔偿准备金。各医院可视其实际情况选择,但应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此外,应改变目前单纯按人员比例分摊管理费用的方法,采用按人员比例和收入比例相结合费用分摊办法。在风险发生经济赔偿时做好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并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的赔偿准备金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艳芳:浅谈现代医院管理会计[J].中国民康医学,2008(10).
【关键词】 会计 制度 改革
一、当前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
1、现行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已不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
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目前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2、在构成上缺乏系统性
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使得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做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另一方面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成为很多行业的通病。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不仅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而且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3、现行会计制度缺乏协调性与灵活性
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新近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就可能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提供虚假审计报告。
二、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1、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规范体系
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2、完善现代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计制度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3、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强化会计制度监督机制
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要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努力。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会计主体出于增进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偏离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执行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这表明如何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会计主体的自我约束,主要是各会计主体应根据国家统一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制定出与本会计主体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以规范内部会计行为。财政、税收、银行等应定期对各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和监督,了解各会计主体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给予各种形式的嘉奖或信贷优惠,而对违反会计制度、损害国家利益的会计主体则视情节轻重、违纪金额大小等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督促各会计主体从维护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出发,自觉遵规守法。
三、结论
会计制度改革,为会计制度的全面改革进行思想和理论的准备,通过对传统的会计制度部分内容的改革,逐步实现对传统会计制度的根本性改造,实现计划经济体制会计制度模式向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制度模式转换。
【参考文献】
[1] 楼继伟:会计准则适应改革开放需要[N].中国财经报,2006-10-21.
[2] 王迎玲: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与完善[J].经济师,2004,(7).
一、财务会计处理
(一)平时收到贴息资金的财务会计处理
平时收到贴息资金时,如果借款利息
已经计提的,应按技改工程进展情况分别进行财务会计处理:
l、如果技改工程已交付使用(或者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下同),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收到的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技改工程已交付使用,工程施工期间借款利息计入工程成本后,又收到施工期间贴息资金当如何处理?《函》中未作规定。笔者认为,鉴于技改革工程一般施工或购置承续时间较短,应计入工程成本利息数额一般较少,根据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收到贴息资金后可以不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而直接冲减财务费用;但是,如果应冲减工程成本的贴息资金数额较大,则应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精神,调整技改设备(或建筑物,下同)的账面原价和已提折旧:按收到的贴息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冲减技改设备成本的金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应冲减财务费用的金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按多提折旧金额,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多提折旧计入当年成本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产品销售成本”等科目;按多提折旧计入以前年度成本的金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如果收到贴息资金时技改工程尚未交付使用,借款利息计入工程成本的,收到的贴息资金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或“基建工程支出”、“更改工程支出”等,下同)科目。
(二)年度终了但尚未计提技改借款利息时收到贴息资金的财务会计处理
《函》中规定,企业年度终了前,尚未计提当年技改借款利息的,收到的贴息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单独反映,专门用于支付技改借款利息。收到时,按实收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已计提的技改借款利息,贷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实际支付技改借款利息时,按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的利息,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按应计入预提利息的部分,借记“预提费用”、“长期借款”等科目;按实际支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计入专项应付款的贴息资金与应实际支付的利息有差额,《函》中规定“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费用的规定执行”。经查以上两个制度中并无直接规定贴息资金财务会计处理的条款,那么对上述规定当如何理解,笔者认为:
l、如果专项应付款中贴息资金金额小于实际支付利息(指应由专项应付款承担的利息,下同),其差额应按不同情况分别计入“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l)技改工程已交付使用的,其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即按专项应付款中贴息资金余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利息与贴息资金余额的差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实际支付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在年后支付利息,上述差额则应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2)技改工程尚未交付使用的,会计分录与已交使用的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有将其中“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改为“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2、如果专项应付款中贴息资金余额大于实际支付利息,其差额应冲减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1)技改工程已交付使用的,应按专项应付款中贴息资金余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2)技改工程尚未交付使用的,则按贴息资金余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按
实际支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税收处理
(-)有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印发的《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sl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总局规定不计人损益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纳税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
对于以上规定,笔者分析如下:
1、关于采用何种形式并入纳税所得问题。根捉《办法》的规定:“企业收息金后,应作冲减企业财务费用处理”。这就是说,文件规定贴息资金应计入损益,因为冲减财务费用意味着费用减少,企业利润增加;《函》中规定企业收到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与《办法》及税法有关规定基本一致。略有不同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冲减财务费用和在建工程处理。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函》中规定更具体,更符合实际,因为根据借款费用资本化一般要求,无论是前几年的行业会计制度,或者是2001年初刚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都规定用于工程建设的借款利息在施工期间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因此,按照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原则,作为借款利息的补贴资金也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再者,按前后文规定不一致,优先适用后文的惯例,贴息资金入账只能按《函》的规定处理。
2、关于何时计入纳税所得的问题。上述关于财政性补贴应计入实际收到年度纳税所得的规定,只是一般原则,实际操作时不尽如此。比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核算的就是尚未实际收到财政补贴等而通过挂账形式,将应取得的补贴款及出口退税款作为收入计入企业利润,作为当年纳税所得。至于企业取得贴息资金,冲减在建工程成本,虽然不能全部甚至全部不能计入当年纳税所得,但是由于工程成本降低,技改形成的固定资产成本也随之降低,而作为纳税所得扣除项目的按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也将随之减少而增加各期的纳税所得。因此,不论将贴息资金用于冲减财务费用,还是冲减在建工程成本,都可以达到并入纳税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的总目的,不同的只是所得税实现的时间先后而已。
(二)具体税收操作
1、对于当年收到当年用于冲减财务费用的贴息资金,以及当年收到当年用于冲减在建工程并且符合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的借款费用条件的,年终计算纳税所得时时不作调整。
2、计入专项应付款的贴息资金,凡在实际收到后或在贷款取得后一年内用于支付利息或用于冲减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的,年终计算纳税所得时不作调整;如果企业将计入专项应付款的贴息资金长期挂账,同时超过实际收到后和贷款取得后一年期限的,应在年终计税时调增纳税所得。如果调增后企业又将上述贴息资金用于支付利息、冲减财务费用或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允许其调减纳税所得。
一、问题的提出
2000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了《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以下简称IAS41),已于2003年生效。IAS41的得到了一些国家、地区的好评和积极响应。借鉴IAS41,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规范与农业活动相关的生物资产和农产品以及农业企业社会性收支的会计核算办法近日即将由财政部正式。但是,对于同样与农业活动相关的土地(已列为固定资产)、滩涂等稀缺自然资源的会计处理,由于不适用于办法所规定的范围而未能对其作出规范。作为资源性资产的土地是农业活动不可或缺的,是农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2001]8号)强调指出,国有农场的土地是国有农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12月制定的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虽然将农业企业使用的土地明确为固定资产,但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其会计处理、列报和披露,均未能作出规定,因而只能在账外造册登记,即仍然未能完全摆脱传统自然资源价值观的影响,因而未能将土地资源的价值量化并真正上升到资源性资产的阶段。显然,时至今日,现行农业财务会计制度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处理,已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党的十六大强调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因此,在我国不同所有制的农业企业即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专业核算办法之后,借鉴国内外资源资产理论研究成果,按照我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尽快制定《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资源性资产(探讨)》(以下简称探讨办法),采取资产化方式来经营和管理自然资源,使自然资源从实物管理过渡到价值管理;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列报和披露作出规范,从会计核算制度的层面上防止土地等国有资源资产的流失,就显得十分迫切。可以说,这也是首先在农口将资源性资产纳入会计核算体系的一次创新性的尝试。但是,探讨办法的制定,既涉及资源资产理论和会计技术问题,也涉及相关的法规问题,尤其是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正在拟议修改中,所以,必须广泛征求意见,使之切合我国各地农业企业的实际情况,更具有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二、资源性资产的定义
要制定好一项会计核算办法,首先要对办法所依赖的基础性概念作出科学、准确而明晰的定义,并从经济学、会计学的角度给以界定。探讨办法应该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和生物资产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要作出补充界定的只是“资源性资产”这一概念。在探讨办法中我们拟将“资源性资产”定义为:指农业活动所涉及的具有稀缺性和不可移动性的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包括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其他农业资源资产等。
这里我们先把这一拟定的定义与生物资产办法中的生物资产定义作一比较。该办法将“生物资产”定义为:“农业活动所涉及的活的动物或植物。”而“资源性资产”,则是指“农业活动所涉及的……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这样下定义,与“生物资产”概念一样,首先,抓住了资源性资产的本质物征,是人类劳动参与的天然形成的自然资源,比如,大自然恩赐的土地须经过开垦才能成为农用地。其次,从经济学、会计学的角度,将其限定在农业活动范围内,即既将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等明显非农业活动适用的资源性资产排除在外;也将不须对其进行生物转化管理(指人为提供营养、湿度、温度和光照等条件,促成或加强转化的发生)的天然生物及其衍生自然物,即虽属于自然生成物但不属于农业活动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包括林区内的森林、林内动植物以及森林环境等)排除在外,同时,也为“森林资源资产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留下了空间。再次,自然生成物属于有形资产,这样定义也就把通过国家出让、补地价方式取得或通过市场交易取得以及接受投资者投入等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排除在资源性资产之外。新晨
再看这一定义对“自然生成物”的两个限制性定语,首先是“具有稀缺性”,稀缺性是资源成为资产的必要条件,比如,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空气、太阳能等资源,显然不能成为资产;而具有稀缺性和有限性的土地资源就可能转化为资产。其次,“不可移动性”将农业活动不可或缺的、同属自然生成物的水资源资产也排除在外,因为水资源具有流动性。
总之,我们设想这样定义,既能揭示农业活动所涉及的资源性资产的本质特征,又将其限定在土地资源资产、农田水利资源资产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农业资源资产的范围之内。
但是,这一定义是否与《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存在交叉甚至重复的情况呢?不错,《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都涉及到土地,但上述制度和准则都仅在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表述中提到了土地,并规定: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制度讲解》在固定资产的分类中也提到土地,并指出:土地,主要是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可见,《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所提到的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一般指已估价入账的建设用地或拟改变土地用途的农用地;而探讨办法所要对其会计处理作出规范的土地,是指按现行农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仅造册登记而未入账且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即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探讨办法所要对其会计处理作出规范的土地资源资产,在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中,与《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并不存在交叉或重复的情况。
应该强调的是,列入资源性资产的土地必须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完成了土地确权与登记、发证工作的农用地。
按照拟定的资源性资产的定义,资源性资产一般包括农用地、水库、水渠、已开发用于养殖的滩涂等;至于湿地,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角度看,应强调其生态价值与环境价值,不宜将其开发列为其他农业资源性资产。对于国有农场目前账外的防护林等人工林资产,有的同志主张也应作为资源性资产入账,但考虑到因其非属人工开发自然生成物而符合生物资产的定义,故应适用于生物资产办法。此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有关规定,涉农企业向国有农场或农民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农用地也不能列入资源性资产。至于农业企业建设的机井、水泥晒场、养殖池、公路、桥梁、输变电线路等,因其不符合资源性资产的定义,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固定资产准则或社会性收支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资源性资产的会计处理拟分别从确认、初始计量、后续支出、折旧、处置、减值准备、会计科目等方面予以表述。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它是指各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其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会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3)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的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的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这是对会计核算内容的具体规定,
三、会计年度
《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是对我国会计年度的规定。
四、记账本位币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这是对我国记财本位币的规定。
五、会计凭证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件或音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这是对会计凭证的种类、填制与取得、审核、更正的有关规定。
六、会计帐薄
《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帐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薄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帐薄。会计帐薄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薄记录发生错误或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薄的登记、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薄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薄上统一登记、核算。”这是对会计帐薄设置、登记、更正以及违法设置帐薄等问题作出的基本规定。
七、帐目核对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薄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薄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薄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薄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这是对帐目核对的规定。
八、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这是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九、或有事项的披露
《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单位提出的担保、未决拆讼薄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这是对或有事项的披露的规定。
十、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薄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第二十一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这是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编制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签章程序作出的规定。
十一、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区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这是对会计记录文字的规定。
一、新会计准则对对煤炭企业的财务会计影响
1、对企业财务会计目标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此规定显示了我国财务报告有两个目标,一是反映受托经营企业的管理当局的业绩及受托责任的完成情况,二是为相关利益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当前大多数煤炭企业尚属国有及国有控股,财务报告目标仍然是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及业绩,为其实现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惩及人事调动提供依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煤炭企业将逐步改造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资本市场将成为煤炭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为投资人提供翔实、相关的决策信息必将成为煤炭企业财务报告的另一个重要目标。
2、对企业固定资产减值和折旧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第八条特别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的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众所周知,煤炭企业资产总额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比重约为50%至60%。固定资产大多位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井下,磨损、锈蚀等严重,加之煤矿机械更新换代周期较短,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必需的。由于煤矿固定资产台件多,摆放场所经常发生变化,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工作和折旧的计提工作复杂而繁琐,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必将杜绝部分煤炭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同时,为煤矿企业提出一个全新的课题,即如何快捷、方便、准确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固定资产折旧,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3、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
企业会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因采矿而被破坏的土地超过6万km2,并以300km2 / a的速度增加,其中因矿山开采而沉陷的土地总面积已达60万公顷,因此,地区土地塌陷赔偿和矿山环境污染支出是煤炭企业的一项重大支出,其实际支出时间大多出现在矿井的衰退期或资源枯竭期。新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现行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单纯按直线法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摊销方法应当与其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关联,为煤矿单位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按工作量法摊销提供了理论支持。所谓工作量法就是按照矿产资源的可采储量摊销采矿权的一种方法。实务中,煤矿企业的实际服务年限普遍短于矿井设计年限,无形资产改按工作量法摊销后,缩短了摊销年限,加快了无形资产资金周转,减少了煤矿单位的当期盈利。
4、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国际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就彻底改变了原准则下企业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处理方法中任选其一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煤炭企业纳税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很多新的会计政策,煤炭企业在纳税时,应当考虑这些政策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下加强煤炭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的配套措施
1、完善财务会计管理机制。
首先要完善煤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煤炭地勘单位的实际出发,针对实体多、规模小及管理松散等现状,重整资源,培育在行业内相对有竞争力的法人实体。其次要建立内部结算中心,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再次是构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使财务管理的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监控型转变。第四是要建立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各种管理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加强经济活动分析,规范内部报告体系,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控制。
2、优化配置财务会计资源。
煤炭企业财会人员既要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法规和企业制度,又要执行煤炭企业专业会计制度,煤炭企业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会计工作十分复杂,核算、分析、管理、监督的工作量很大,必须合理分工,科学配置人员。建议下属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可按企业要求分设财务组、成本组、材料组、工资组和综合组,实行科目责任制,分别承担货币资金核算工作、材料核算工作、资产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工作等,这些岗位与企业形成契约关系,工作如何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关系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
3、改革和创新财会制度。
按照新时期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需要,煤炭企业要以会计法为基础依据,结合新会计准则与《煤炭工业成本管理办法》等,对煤炭企业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按照现代公司制的要求创新制度,明晰产权关系,明确权责关系,履行会计各岗位与企业的契约关系,提高预测、决策、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功能。同时要从实际出发,严把关口、堵塞漏洞、挖掘潜力,合理地利用资源,加快会计岗位的技术创新,进一步深化会计电算化等先进运营手段。
本文从养老金统筹模式进手,分别先容了国际上普遍接受的现收现付制和完全基金制两种模式,同时也对我国独特的统账结合模式进行了剖析。然后针对不同的统筹模式,本文又给出了相应的会计核算方法及比较,并从中分析了我国目前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实际操纵中存在的不足。最后,在考虑了会计准则以及养老金模式国际化发展的远景和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本文给出了对中国养老金体制转轨时期会计处理方法的探索与建议。
关键词:养老金统筹,现收现付制,基金制,会计处理
一.序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产业化国家的人口结构日趋老龄化,以及各国养老金受益者的年龄趋向低龄化,加之世界各国再次遭遇的严重的经济危机的冲击,各国政府明显感受到了公共养老金制度对国家财政带来的好处。因此,多元化的养老金统筹模式便在这种情况下日臻成熟。然而,与发达国家的养老金制度相比,我国的养老金制度的实施起步较晚,在各方面的发展还不完善,这便导致了我国的会计准则在养老金这方面的缺陷。2006年,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都对我国养老金会计进行了新的规范和界定,也使我国的制度与国际趋势有了进一步的接轨。尽管如此,起步晚、底子薄所形成的差距仍然难以弥补,改革仍需继续。
本文将从会计的角度研究养老金的制度改革,通过比较国外较完整的养老金会计体系并结合我国国情来推断我国养老金模式的发展方向。之所以选择会计和养老金制度两个角度,是由于会计就是为制度建设服务的,会计制度的研究以养老金制度的建设为基础,同时会计制度的发展也会映射出它对养老金制度发展的要求。在目前我国养老金制度发展尚不具规模时,进行企业养老金会计研究具有一定的超前意义,但同时也可以为我国完善养老金制度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二.文献回顾
对于养老金制度的研究,最早开始于17-18世纪的英国,但直至20世纪50年代,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才对这一题目产生浓厚的爱好,出现了一批养老金理论的经典文献。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比较中,萨缪尔逊(Samuelson)首先引进叠代模型来分析和论证,此后,艾伦(Aaron)在叠代模型中引进生产和投资对该模型进行补充和修正。上世纪70年代,以弗尔德斯坦(Feldstein)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以为,现收现付制会对私人储蓄带来负面影响,各国政府开始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制进行改革。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尚没有独立研究的体系,所以大部分研究都以鉴戒为主。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同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障由基本养老保障、企业养老保障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三部分(或层次)组成。
对于养老金会计的处理方法,国外也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体系与不同的养老金制度进行结合。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第8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87)——“雇主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和第88号公告(SFAS88)——“雇主对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的结算、削减以及终止的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制定的“雇员福利”(IAS19)和“养老金计划的会计和报告”(IAS26)等。由于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大多数学者都以鉴戒为主,普遍以为我国也应该逐步改善实施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来核算养老金。
三.养老金统筹模式先容
(一)现收现付制(PayAsYouGo,PAYG)
1.方式:现收现付制的筹资方式主要是通过税收。政府向所有当前的劳动者强制性征收社会保障税,然后再将通过社会保障税形成的社会保障基金相对公平地分配给当前退休的老人。现收现付制的简单流程为:当前劳动者纳税形成社会保障基金支付收益当前的退休职员。现收现付制所实现的养老保险宗旨是全体退休老人都能够得到社会保障,避免由于年老、疾病和残疾等原因产生的贫困。它支付的养老金不受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影响,正常情况下能够实现养老保险的宗旨。
2.特点:现收现付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转移支付或者说进行收进再分配,它体现的思想要实现社会公平。在现收现付制下,转移支付或者实现收进再分配一般采取两种形式:一是不同代人之间的转移,从而使得个人的缴费和退休收益及养老金的领取额之间产生不同等的差异,当前的工作人口所缴纳的税款大部分直接支付给当前的退休者了,所以又将这种分配称为“代际转移”。二是同代人之间的转移,主要是由于个人收进水平、家庭状况以及其他收益条件的差异所引起的。
3.影响:
(1)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不利于劳动力的自由活动,从而影响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轻易产生引致性退休效应(InducedRetirement),特别是熟练工人的提前退休或离职对劳动生产率产生的不利影响。
(2)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在现收现付制下,养老金计划的投资往往是由公营机构或部分来同一治理的,而且一般只委托给一个或有限个投资公司来操纵,在治理者之间不利于产生竞争,因此难以保证投资效率的进步;而且养老金积累的资产规模一般都十分庞大,在资本市场规模狭小的国家里,公营的养老金投资公司往往处于垄断或寡头垄断的地位,不利于竞争性资本市场的形成。
(二)基金制(Pre-Funding)(以美国为例)
1.方式:在基金制模式中,给每一位劳动者建立个人账户,要求雇主和雇员分别向该个人账户缴费,这样个人账户资金在劳动者工作期间逐年积累。个人账户积累的主要资产包括:连续缴费形成的本金和通过投资行为实现的收益量。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的所有资产就是劳动者在退休后的养老金收益总数。劳动者在退休时,可以采取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年金方式领取。
2.特点:基金制下的投资决策方式及投资收益核算方式通常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整体投资治理,或者称之为“集体投资选择”,有雇主或投资人将某一个基金制计划的所有资金进行投资决策,所实现的投资收益按照资金量进行均匀分配,然后分别计进个人账户,这种形式的特点是个人账户的所有者不对具体投资行为行使决策权。第二种形式是完全分散的投资治理,或者称“个人投资选择”,由个人账户的所有者充分行使投资决策权,自主投资,每一个账户分别获得投资收益。第三种形式是混合投资治理,个人账户的资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实行集体投资选择,另外一部分实行个人投资选择,最后对每一部分实现的投资收益进行加总,计进个人账户。
3.应用(美国为例):
美国现行的退休制度开始于1935年,由政府、雇主和雇员三者相互协调、共同支持,形成了治理雇员个人储蓄、雇主出资设立退休金计划(Employer-SponsoredRetirementIncomePlans)以及联邦政府负责治理社会保障金(SocialSecurity),这样就出现了三足鼎立、保险程度较高的退休收进来源体系,可以说这种机制明显属于基金制的养老金统筹模式。
下面通过图表来解释一下美国养老金制度模式:
表格一:
退休制度制度特点
支柱一:
社会保障
(SocialSecurity)1.强制型,退休时按时提供养老金
2.雇主与雇员分别缴费
3.替换率为40%—50%(专家猜测需要有60%—70%的替换率才能够保持与退休前后的生活水平不会有大的差别)
4.还用于为死者支属和伤残者提供抚恤金
支柱二:
私人养老金计划
(PrivatePensionPlans)1.对社会保障和个人储蓄的补充
2.通过税收减免和激励的方式,鼓励雇主为雇员提供退休计划
3.无歧视,不对高收进企业和个人差别对待,普惠员工
4.吸引和留住优秀雇员的关键福利
支柱三:
个人储蓄
(PersonalSavings)1.退休收进的另一个重要来源
2.美国净国民储蓄率一直较低
(三)我国“统账结合”模式下的养老金制度
1.基本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同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障由三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障,第二部分是企业养老保障,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
第一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障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组成。基金的筹集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金的发放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社会统筹部分采取传统的现收现付模式,个人账户部分采取基金制,使基本养老保障既体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障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夸大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
第二部分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可根据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一种辅的养老保障,由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障的缴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也可由企业和员工双方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
第三部分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参加,自主选择经办机构。职工个人根据工资收进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费,记进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障个人账户,并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计进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回还职工个人所有。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障的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障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2.存在题目: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处于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式向基金制转轨的过渡时期,转轨本钱是必不可少的。现收现付制度下,当期退休职员的养老金全部通过当期在职职员的缴费来供给,社会养老金债务是隐性的。转为基金制后,养老金债务隐性变为显性。由于当期职工缴费的部分款项将用于建立个人账户积累,因此,当期退休职员的养老金支付必然出现资金缺口,这便造成了极大的转轨本钱。为解决这一题目,我国曾提出两种方案,一是增加缴费,二是使个人账户实行部分“空账”。但是现实的运作却明显偏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在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由行政部分实行一揽子治理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对养老基金挤占挪用现象十分严重,使个人账户“空账率”越来越高。1996年,财政部、审计署对全国养老保障基金和失业保障基金进行过专项财务检察,发现违纪金额高达92.9亿元。
四.不同养老金统筹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基金制模式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以美国为例)
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第87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87)—《雇主对养老金的会计处理》和第88号公告(SFAS88)—《雇主对规定受益制计划的结算、削减以及终止的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美国养老金计划有两种不同方式,因此其会计处理也分为两种。
根据养老金的给付方式不同,养老金计划分为定额缴费养老金办法(DefinedContributionPensionPlan)和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DefinedBenefitPensionPlan)两种。由于在定额缴费养老金办法和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的方式下养老金的具体内容和约定条款不同,这两种给付方式下养老金用度及养老金资产与负债的确认也有所不同,因此会计处理也存在差异。
1.定额缴费养老金办法
(1)概念与特点:定额缴费养老金办法指雇主同意依照一个公式在每段时期支付给养老金托管人一定资金的计划。这个公式可以考虑这样一些因素,比如年龄、服务期的是非、雇主的盈利状况和报酬水平。企业并不承诺将来发放的养老金具体金额,只需定期提存一定金额的养老基金交给信托机构保管运营,雇员退休时从信托机构领取的养老金数额是一个变量,其大小视所提存的基金及其投资盈利情况而定,与计划资产相关的风险(如通货膨胀、生活用度水同等)全部由雇员个人承担。
(2)会计处理:定额缴费养老金办法是企业根据各期提存的金额及基金的投资收益来确定养老金支付额的养老金计划,该计划下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雇员从支付给养老金计划的资产的收益中获益,也从损失中承担风险。雇主只在确定的公式的基础上每年做一定的支出。因此,雇主每年的养老金用度只是必须支付给养老金信托公司的资金。只有当支付金额不即是规定的金额时在资产负债表中报告一项资产或负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各期应确认的养老金用度通常就是当期应付的提存金。它的会计处理通常只需一笔:
借:养老金用度
贷:现金(实际提存时)
应付养老金(尚未实际提存现金时)
假如企业各期应提存的数额与实际提存数额之间不等,则构成一项负债(应计用度)或是一项资产(预支用度)。
2.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
(1)概念与特点: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确定了雇员在退休时得到的福利。通常使用的公式是,给退休雇员的福利定义一个当雇员退休时工龄和酬报水平的函数。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是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后支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一定数额养老金的计划,因此企业必须确定现在的支付水平以满足退休时的养老金福利承诺。可以使用很多不同的支付方法,无论使用什么基金方法,都应该在退休时拿出足够的资金满足计划确定的福利。
(2)会计处理: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下的企业负有向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因此应该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各期的养老金用度。同时,企业还需定期向基金组织提存一定的数额,以确保届时养老金给付义务的顺利履行。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下会计处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确认各期的养老金用度,确认各期应缴纳的养老基金以及由此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确定各期已退休职工的实际养老金支付等。在养老金用度的确认中,除了要确认其主要组成部分——当期服务用度外,还包括各种待摊项目。目前,西方国家确认的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下养老金用度及相关因素有:当期服务用度、前期服务用度、利息用度和基金资产的实际报酬、精算损益以及养老金计划的结算、削减和终止等。这样,养老金用度的确认必须就这些项目分别进行。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会计非常复杂,但由于其核算原则及表露内容的公道性,仍然受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的青睐。由于收益是按照将来不确定的变量来确定,必须建立一个合适的基金模型来保证在退休时有足够的资金提供承诺的收益。这个基金水平应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周转率、死亡率、雇员工龄的是非、酬报水平以及利息收进等。养老金资产就是企业按计划规定提拨给基金组织并由其治理运营的资产,养老金负债就是企业承担的养老金给付义务。然而在具体处理养老金资产和负债时,由于存在着对企业与基金组织间关系的不同看法,从而形成两种不同的观点:1)非资本化观点。2)资本化观点。
1)非资本化观点(Non-capitalization):在FASB第87号公告以前,关于养老金计划的会计遵循非资本化方法。非资本化,即企业将基金组织视为一个外在的独立经济实体,基金组织的资产和企业的养老金给付义务并不在企业会计报表中反映。职工在提供服务的期间,企业确认当期养老金用度,承担的义务是向基金组织提存与养老金用度相等的资金数额。只有当企业向基金组织提存的资金与当期确认的养老金用度不一致时,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基金组织负责向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时,由于并不直接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因此企业也不作任何正式的会计记录。
2)资本化观点(Capitalization):该观点夸大的是养老金计划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由于企业终极负有偿付养老金的义务,因此在会计处理中,企业应该将基金资产与养老金给付义务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职工已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企业养老金给付义务在各期期末的现值即为养老金负债,养老金负债随各期养老金用度的确认而增加。而基金组织向退休职工发放的养老金反映为企业基金资产和养老金给付义务的同时减少。企业各期向基金组织的提存额反映为基金资产的增加。FASB第87号公告中采用倾向于资本化的一种方法,因此,这也成为美国会计界比较公认的一种处理方法。
(二)我国“统账结合”模式下的养老金会计处理
1.养老金会计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体现及其特点: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障;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障(又称为企业年金);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障。养老金会计按照会计主体的不同分为企业养老金会计和企业年金基金会计,他们核算的对象和角度是不相同的。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养老金会计有如下两类:
(1)企业养老金会计。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养老金会计反映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企业年金),应当按照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和受益对象,计进相关资产的本钱或确以为当期用度。我国法律法规对养老金目前还没有定额给付养老金办法的规定,在实务中,企业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大都是各期按照固定金额或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属于定额缴费养老金办法,因此,本准则对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按照定额缴费养老金办法进行处理,即在职工提供服务相应的会计期间,按照实际应缴纳或提取金额确认应承担的义务,并计进相关资产的本钱或确以为当期用度。
(2)企业年金基金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主要规范了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进、用度的确认和计量,以及财务报表列报等内容。该准则的主要特点:
1)企业年金基金准则,将有助于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和信息表露,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也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
2)企业年金基金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有助于提供关于企业年金财务状况、净资产变动等方面的有用信息,进而反映相关各方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国际通行做法。因此,该准则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受托人、托管人、账户治理人、投资治理人应当将年金与其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3)相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侧重对财务报表列报的规范,只规定养老金计划所持投资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该准则本着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列报并重的原则,一方面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收进、用度和净资产的会计处理均进行了具体规范;另一方面对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其附注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并以附录的形式提供了报表的具体格式,进步了准则的指导性和可操纵性,既鉴戒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
4)投资是企业年金的重要资产,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取决于投资的风险与报酬。为了及时反映企业年金所持有的各类投资的价值变动情况,该准则规定投资的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做了相应规定。
2.我国养老金会计处理实务:
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养老金实行的是定额缴费养老金办法,因此会计核算也相对简单。其会计处理主有两部分:
(1)企业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
1)当计提养老金时:
借:治理用度
贷:应付福利费——应付基本养老金
2)向社会保险机缴纳养老金时:
借:应付福利费——应付基本养老金
贷:银行存款
3)代扣职工个人基本养老金时,为保证企业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及时足额收缴,该部分养老金一般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此时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代扣基本养老金
(2)企业对补充养老保险的会计处理:
1)企业上缴社会统筹费时
借:治理用度——补充养老金用度
贷:银行存款
2)向个人账户足额提拨资金时
借:治理用度——补充养老金用度
贷:银行存款
3)向个人账户不足额提拨资金时
借:治理用度——补充养老金用度
贷:银行存款
应付养老金用度
4)向个人账户逾额提拨资金时
借:治理用度——补充养老金用度
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帐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然而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帐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就可能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帐”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二、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全的、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根据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思路: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1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二)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横向多元即如前所述,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计制度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尚须指出,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三)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要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1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包括:(1)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
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
尚须说明,加快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这一命题并非否认会计规范的国家特色,不容质疑,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特征决定了我国会计规范应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体现国家化特色,具体说,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特别在目前我国财力尚十分薄弱的环境下,更要首先考虑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会得出不同的业绩信息,从而影响到会计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会计主体出于增进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偏离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执行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这表明如何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足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帐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然而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帐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本文来自文秘之音。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就可能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帐”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二、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总体目标在于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健全的、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根据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改革思路: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1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二)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横向多元即如前所述,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会计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计制度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尚须指出,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三)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核心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要加快会计规范国际化进程,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努力:
1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包括:(1)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
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
尚须说明,加快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这一命题并非否认会计规范的国家特色,不容质疑,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特征决定了我国会计规范应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体现国家化特色,具体说,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特别在目前我国财力尚十分薄弱的环境下,更要首先考虑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会计主体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会得出不同的业绩信息,从而影响到会计主体与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因此,会计主体出于增进自身局部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偏离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执行有利于自身的会计行为。这表明如何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确保会计制度应有的严肃性,是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