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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自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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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自查报告

第1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挂靠县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1个科级单位、县职工教育办公室1个科级事业单位,工信局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运行股、规划投资股、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监督股、信息化股、中小企业股等8个股室。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工信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中小企业局行政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职工教育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

2、实有人员情况:共有全额财政拨款人员25名,行政编制人员19名,事业编制人员6名。

(三)财政供养情况

工信局共有在职人员25名,财政供养人员25名。在财政供养人员中,其中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6名,截至目前实有上班财政供养人员25名。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党政办公室主任为组员的防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局党组及时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

(二)严格人员日常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脱岗、旷工、值班及请销假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惩治办法,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印制《县工信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审批(备案)表》,做好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并留档,经过年度考核汇总,截至目前,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年休假等法定假期时限,不存在超期享受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的情况。

(三)严格工资发放管理情况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对工资管理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重点对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退休人员仍领取在编在职工资的;调离人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在调入、调出单位重复领取工资的,已故人员延期领取工资,离退休费以及遗属补助对象死亡仍领取遗属补助或不符合条件的遗属领取遗属补助的等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经过自查,我局未发现职工违反上述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

(四)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情况

针对“吃空饷”七种情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排查、核实、统计“吃空饷”和不在岗人员情况,经认真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借调人员、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离岗创业等问题。

(五)严格监督管理情况

进一步明确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任务,强化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强化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规定情况的监督,强化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及时发现问题和提醒纠正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事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问责追究制度。按照通知要求,局党政办公室配合局纪检组对全体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督。

第2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一】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规范对象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二、清理规范主要内容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三、自查自纠程序及内容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四、清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第3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遵循“规范、廉洁、勤政、便民、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以前三次清理工作为基础,以机构调整后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为重点,对其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清理,使各部门审批事项和环节明显减少,收费行为明显规范,行政方式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审批责任和后续监管明显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尽快运行打下良好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

二、清理范围

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凡我市现行的市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均属清理范围。具体包括:市直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和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行业性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在管理行政、经济、社会事务中所实施的审批事项,包括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审核、登记、核准、批准、审查、同意、认证、鉴证、核发(证)照、备案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考试类收费、鉴定类收费、培训类收费等)都要进行全面清理。

三、目标任务

(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凡违法、违规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增设的审批内容、环节、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凡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

2、努力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中,能由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解决的事项,要移交给中介组织和行业;能由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应按法律规定予以取消。对于设定依据相同、审批内容相互包容或审批内容联系紧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采取合并方式处理。

3、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市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充分体现“精简、效能”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时限;同时,要充分体现“公开、监督”原则,将包括审批依据、内容、条件、流程、时限以及要求申报的有关材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和群众查询、监督,并切实承担起审批后的监管责任。

4、全面掌握行政审批基本情况。此次清理中,要认真做好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分类登记工作,为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运行创造条件。对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以国务院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为依据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分为便民、鼓励发展、一般控制、严格控制和特殊五种类型,实行分类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

1、进一步纠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不规范行为。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一是清理收费文件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二是清理和重新审核已经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三是清理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延伸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

2、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一是清理是否向财政部门登记收费项目、申报收费收入、提供有关报表、资料、凭证;二是清理是否统一使用财政印制的收费票据;三是清理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的开设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是清理单位的执收执罚收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是否存在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3、清理是否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清理收费单位是否在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文件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

4、清理是否存在延伸收费、搭车收费的情况。重点清理是否存在其它收费主体利用或联合其上级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的行政职权或者垄断地位搞“创收”,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通过发放内部刊物、书籍资料以及公告宣传、办班培训、加入协会等方式变相收费,强制企业、个人接受指定服务“搭车收费”。

四、方法步骤

从年5月10日开始,到年12月31日结束,此次项目清理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5月10日—5月15日)

市政府召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安排清理工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省驻有关单位及时召开部门领导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充分认识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结合部门实际和职能,理清清理的内容和重点,制定部门清理方案,明确清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自查申报阶段(年5月16日—5月31日)

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现行的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按要求认真填报登记表,对行政审批项目要分别注明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和不宜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同时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本部门开展清理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清理工作的组织落实等;二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包括拟取消、合并的审批项目及依据、理由,拟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对于涉及保密等特殊事项,不宜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项目,应在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具体措施,包括规范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的具体办法;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报告》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收费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二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情况,包括年度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收费总额,“收支两条线”政策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取消收费项目的依据、理由,拟保留收费项目的标准、依据,收费对象、范围;三是其它挂靠收费主体收费情况;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自查报告和有关附表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依据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行政审批清理自查报告和行政收费自查报告及文件依据、相关表格(表格同时报电子文本)于5月30日前,由专人报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审查确认阶段(年6月1日—6月30日)

市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和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对各单位报送的表格、报告进行逐项审定,对法律依据规定不明确,或难以界定的项目,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对没有法律依据,自行设定的行政管理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要编制项目目录,提出拟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以及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及具体工作流程,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审定公布阶段(年7月1日—7月31日)

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通过《报》、《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已决定取消的审批或收费项目,自公布之日起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或收费。

市政府从监察局、发改委、法制办、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清理工作环节中落实不力,清理不彻底,影响工作进程的行为。

(五)进驻大厅阶段(年8月1日—10月31日)

对经市政府决定保留拟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扎口式收费,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工作,积极主动的做好市政务大厅运行的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六)健全机制阶段(年11月1日—12月31日)

在进驻市政务大厅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它服务项目开展的同时,抓紧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理顺政务大厅内部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使市政务服务工作良性运行,真正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同时加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政府各部门的清理工作。

市政府34个工作部门、4个直属事业单位及市工商局、地税局、气象局、质检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法制办各抽一名副局长(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审查确认和审定公布等工作。市政府办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按时完成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上报和落实工作。对瞒报、漏报的审批和收费项目,一律视为取消。凡瞒报、漏报而又继续审批、收费项目的,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二)严格对照相关依据。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要认真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及其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要注意与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及市政府的有关工作相衔接、相协调。对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及其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设定的审批和收费项目,各部门可提出取消或其他处理建议,但不能自行宣布处理意见。

(三)理顺部门内部职能关系。各单位要理顺内部的职能关系,按照一件事情一个内设机构办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内设机构要按综合设置的原则,整合和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将行政审批职能尽量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要对现有的业务和审批流程进行清理,按照科学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内部运转时间,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的落实。

第4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爱国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一)按照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要求,经过自查,20xx年我局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共同目标

(一)工作“三落实”

1、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爱国卫生领导组,因今年人事关系变动,对爱国卫生工作领导组成员和分管领导都及时作了调整。

2、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有专人负责。

(二)目标管理

1、在《关于下达20xx年直属单位目标任务的通知》中,把爱卫工作列入对直属单位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2、与各直属单位签订了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3、针对市爱卫办下达的职能目标任务,及时把任务分解到电台、电视台。

4、制定并印发了《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5、开展半年、全年目标管理自查,并专门对电台、电视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形成了《20**年上半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自查总结》。

(三)业务培训

在6月17日开展了爱国卫生领导组成员业务培训1次。

(四)会议与公文

1、3月份召开了1次领导组成员会,贯彻市爱卫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年工作。6月份召开了一次领导组成员会,各单位自查,局机关督查爱国卫生、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迎接市爱卫会不定期抽查。

2、按时参加市爱卫办会议。

3、印发了爱国卫生工作简报6期。内容涉及市电台、电视台爱卫宣传出成效;广电报社积极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市广电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了第二十四个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市广电局爱卫工作目标任务已全面落实到相关单位等内容。

(五)交办事项

均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市爱卫办交办的事项。

二、职能目标

1、电台、电视台积极开展爱卫宣传,有爱卫的专题栏目,每周播放,播放市爱卫会确需在电台、电视台进行宣传的爱卫标语、口号、事项等内容。

今年,市电视台共在《泸州新闻联播》、《泸州现在时》播放爱卫、创卫、文明创建消息580条。市电台共在《泸州新闻》中播放爱卫、环境整治消息1190条,在《记者行动》节目中设置曝光专栏,播放曝光消息72条。另外还在重点板块节目内设置“健康与卫生”专栏,分时段增设“健康热线”,做到全方位、高密度地宣传好爱卫活动。

2、电台、电视台开展控烟宣传,播放创卫公益广告,曝光"脏、乱、差",表扬先进典型。

3、电台、电视台无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4、按照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的要求,完成了下达的灭鼠除四害工作任务,并加强灭鼠除四害宣传。

5、收集保存爱卫(创卫活动、健康教育、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的声像资料。

6、爱卫、创卫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有播放记录。

7、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健康教育资料300份,在广电大楼大厅内开办了健康教育专栏,在LED大屏幕播放健康教育知识56次,在3楼会议室举行了健康教育讲座。

认真执行每月1次的全系统卫生检查制度,各直属单位也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卫生管理及检查制度,机关及直属单位达到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要求。

8、积极组织爱国卫生月活动,书写了标语。电视台、电台进行了广泛宣传。

9、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分

作为爱卫会委员,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效突出。加2分。

以上总计102分。

爱国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二)一、 建全组织,完善制度

为了保障我校卫生工作顺利开展,组建了学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下设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健康教育、红十字理事会等等组织。近年来,又增设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领导机构。各职能小组有领导、有分工、有规划、有计划、有总结。定期召开会议,校领导在关心支持的同时,定期检查和抽查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各领导小组均建立了规章制度。如:医务室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体卫工作制度、教学卫生制度、两操评比制度、环境卫生清扫检查评比制度、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师生体检制度、学生安全与卫生防护制度等等。以上各项制度的建立,对我校各项工作的推动和开展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学校食堂被评为重庆市中小学示范食堂后,学校对食堂进行了进一步建设,重新成立了以冯校长挂帅、分管副校长主管的生活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了“有人管事、有人干事”的工作机制。

卫生经费的投入:学校在环境卫生、垃圾运输、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健康教育、师生的体检、食堂环境、饮水卫生、厕所改造、医疗设备等卫生经费的投入,每年都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二、卫生工作,常抓不懈

1、采用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加强卫生防病宣传。我们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三峡校园报》、宣传橱窗、黑板报、讲座、标语、“健康教育”课和医务室开展对师生的健康咨询等形式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在某些传染病流行季节,医务室还印发传单等资料发到每个师生手头,提前使大家掌握该病的流行特点、防治知识。

2、开展健康检查,预防疾病发生。为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做到不生病、少生病,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我们做了以下工作。①搞好环境卫生,减少蚊蝇兹生的场所。②科学灭蝇灭鼠及环境消毒。③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乱扔乱吐,不吃不洁饮食、勤洗手等。④配合万州区疾控中心搞好几种传染病的预防疫苗注射(打预防针)。⑤坚持晨检,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疫情,同时隔离治疗或休学,并对污染环境严格消毒。⑥每年要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常规体检,并进行生长发育的评价分析,发现疾病通知家长及早带到医院进行治疗。⑦每年要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和招聘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不健康的要调离。

3、保护校园环境,重视爱国卫生。学校环境卫生是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学校精神面貌的一个重要体现。学校长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班,定人、定时、定点,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彻底扫除的制度。对卫生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进行评比,做到打扫、保洁经常化,检查评比制度化,对环境卫生的消毒、杀虫、灭鼠、灭蚊蝇等工作都有详细的计划安排。

4、严禁在教室和会议室等公众场合吸烟!请勿吸烟!吸烟有害健康!等禁烟标志到处都是。有禁烟制度和罚没等处罚记录。校内公众场合基本无吸烟现象。

三、“创卫”工作,勇挑重担

创重庆市级文明城区及全国卫生城市是万州区政府及全区市民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我校作为中学的代表被列为必检单位。在接受任务时间紧的情况下,学校召开了动员大会,全校师生员工上下一条心,同心协力,把原本就比较卫生洁净的校园打扮得更加靓丽。特别是对食堂的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非常严格,不论是检查灭“四害”情况,还是厨房加工工艺流程及卫生情况、消毒情况、食品留样情况和各种登记都检查得认真仔细,对包装食品原料的产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一一过目,我校在区卫生监督所领导的细心指导下,严格按照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在 “双创”多次考核验收工作中顺利过关,得到了考核领导小组的高度评价。

四、校园环境整治见效果

经过近几年的整治,特别是今年暑期两个月的校园环境整治,学校已焕然一新,校内道路平整完好,设施无缺损、无积水。整治重建了一个大型公共厕所;培植树木100余株,花草2019平方米,建花园4个,绿化比为45%。无枯枝死树,无虫害等。园林整齐美观,有树名花名标志,有专职花工管理。校内建筑完好,整洁规范,无违章乱建乱搭,乱堆乱放现象,校园部分围墙还用磁砖贴有“文化墙”等图案。校内路灯明亮牢固美观,有专业电工管理。

校内环境卫生整洁美观,常年聘有保洁工人6名负责每天打扫保洁,同时各班学生也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检查、有记录、有评比。校内厕所布局合理,水冲式沼气化,有专人管理,做到了整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臭。果皮箱、垃圾池布局合理,有专人负责,做到了日产日消,干净整洁。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等灭“四害”工作严格按区爱卫办部署,进行消毒、杀虫、灭菌,每次经上级检查验收均达标合格。

五、取得的成绩

工夫不负有心人,我校借“双创”的东风,在重庆市健康促进示范学校(铜牌)验收检查中一次性过关,自1995年以来,年年被市(原万县市)区评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配合教委、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街道社区等单位,创建成为“重庆市健康促进示范学校”,“2019年以来“重庆市食品卫生等级量化”评比,我校连续被评为“A”级食堂、示范食堂,重庆市级文明单位、绿色学校,等等。此外还创建了“文明户21家,文明班级28个,文明楼院2个”。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其他兄弟学校比,也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决心在管理上再下功夫,做出努力,争取早日实现重庆市级卫生(红旗)单位的宏伟目标。

爱国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三)今年以来,我局以《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增添措施,创新机制,不断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爱卫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根据达县爱卫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卫生单位复查的通知》(达爱卫[20**]14号)文件精神,按照爱卫先先进单位考核评分标准,就我局爱卫工作作如下自查报告:

一、领导有力,制度健全(共13分)

近年来,局党政一班人高度重视爱卫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全面加强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载体来抓。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其他相关股室同志为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爱卫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二是周密部署,建立爱卫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了《机关卫生管理制度》、《门前三包方案》、《科室卫生制度》、《消杀制度》,并把爱卫工作纳入评比奖惩,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订了实施、督查、考核等具体细则,单位清洁户达90%(全年4次)。三是明确职责。实行“统一领导,股室实施,人人有责”的责任机制,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爱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局机关与各股室、住户、门面经营者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爱卫工作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五好家庭”评选、“文明市民”评选紧密结合起来,对爱卫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对照考核内容,制订考核细则,落实责任到人,确保爱卫工作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四是经费落实。今年我局共投入资金 万元优化了人居环境,完善了卫生基础设施。五是强化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的爱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事后进行通报,对影响爱卫工作达标的,扣发全年卫生达标奖,不评优、不晋级。

二、环卫工作实实在在(共62分)

近几年来,全局上下齐心协力营造清雅谧静的办公环境,为院内老少和工作人员共同创造了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为外来参保人员展现了优美的办事环境。目前院内环境优美,下水道畅通,过道走廊、楼梯清洁,物品堆放有序,卫生设施布局合理,人人讲卫生、个个爱清洁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一)卫生设施(10分)

1、楼道设有专用垃圾桶,每个股室内有垃圾桶、纸篓、痰盂和烟缸;2、卫生设施放置合理、保洁。

(二)环境卫生(25分)

1、单位周围和院内道路平坦、硬化、整洁、绿化全面;2、单位厕所为水冲式,公共区域、室内地面、墙壁、门窗均能定期打扫,清洁无尘;3、过道、楼梯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4、垃圾不乱堆乱放,定点倾倒。

(三)消杀工作(15分)

结合“卫生宣传月”和各种节日活动,在院内积极开展灭蝇灭鼠活动,统一投放鼠药3次,打灭蝇药3次,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1、安排相关股室和人员成立消杀小组,并有专兼职消杀人员;2、消杀工具及药品备用齐全充足;3、每次消杀均按照《消杀制度》进行,并有消杀记录;4、每年主动参加全县统一灭鼠2次以上,消杀1次以上。

(四)宣传教育工作(12分)

结合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爱国卫生与健康知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爱卫意识显著提高。

1、设有卫生专栏、每季均更换一次;2、订有卫生报刊,公共区域有卫生标志;3、每年均为职工播放卫生科教录像2次以上。

三、卫生安全工作切切实实(共35分)

在积极整顿外部环境卫生的同时,为切实保障全局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每年定期为职工办理体检事宜。

1、每年联系医院,为职工作身体体检;2、在疫病高发季节,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免费发放预防用药和预防注射乙肝、流感等疫苗;3、,积极治理“三废”,无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现象发生;4、所有工作人员穿戴整洁,无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现象。

四、积极配合爱卫工作(共5分)

为确保院内各项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积极配合支持辖区爱卫组织工作,并按能按时完成爱卫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洁意识有待提高。重整治、轻保持,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的现象还依然存在;二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还存在重管理、轻落实现象,督查督办力度不够,卫生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三是卫生标识有待完善。

第5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成立了“××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详见维政办发20__133号。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州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本文来源:文秘站 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工伤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包括企业生育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三)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四)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五)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财政部门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三)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四)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五)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六)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二)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三)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四)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监察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基金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机制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4月)。

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6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上海学生公寓”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自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裕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评工作,现将我局自评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局紧扣民生和社会关注,加大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采购”、“财政预决算”、“交通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明确每个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的核心要素,并规范公开时限,公开时限包括实时公开、按日公开、按月公开、按季公开、按年公开,例如“重大项目建设”栏目,共有五项二级栏目,我们就实时公示“项目与责任分工”、“质量管理”、“合同履约”这三个二级栏目;按月公示“项目进度”;按季公示“验收结果”;对“交通监管”、“招标采购”两个栏目,只要是相关单位、股室有报送信息,我们就实时公示;“财政预决算”栏目是按年进行公示。

二、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向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下发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要求、政务信息任务分解表等,制定了《关于印发裕安区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分解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量化分解落实了各单位、股室的责任,并纳入了目标管理范围,列为年度考核内容,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对政务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的单位和股室予以表彰,并推广先进经验。对政务公开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股室,将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信息报送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年年有重点、年年有考核、人人有责任。

三、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延伸服务内涵

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的网络平台,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网民留言,加强对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用真实的声音赢得舆论先机,提升交通职能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截至12月底,共回复网民留言240余条,网民留言的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四、工作不足。

1、网站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网上办事的力度还不够,网上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应用效果欠佳,网站的服务通过网络完结办理的实现率还没有实现。

2、政务公开依然还不够深入,信息更新仍然存在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务信息的实用性,要“说真话”、“交实底”,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确保政务信息要让广大群众看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第7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丽江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劳社〔20__〕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吴安银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政府纠风办主任

刘建华 县审计局局长

骆恩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彭沛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梅雪峰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李顺科 人民银行__县支行副行长

杨登朝 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马建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

主 任:严开志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郭劲松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福兴 县财政局社会保险科科长

白光仙 县地方税务局规费科科长

张会军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成 员:李明耀 县社会保险局局长

赵 勇 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杨春华 县劳动和就业服务局局长

李昌华 县审计局财政金融股股长

王华荣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冯迎华 人民银行__县支行监察室主任

联络员:朱朝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

(二)领导小

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__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__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__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

__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__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8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2009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加大“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2009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09]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1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2009〕02号),对全县20*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20*年以来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常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改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是否存在、、、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监督检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本部门20*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0*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09]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09]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第9篇:机关单位自查报告范文

国家土地督察__x局: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____局《国家土地督察通知书)文件和____市人民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业务人员,对督察时段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____县位于陕西省____市的西北部,北与____市的定边、靖边县毗邻,东南与志丹县相连,西南以子午岭为界和甘肃省华池县接壤。南北长93.64公里,东西宽79.89公里,总面积3791.5平方公里。全县辖6镇3乡3个社区1个街道办事处。

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安排会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____县长任组长,____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____、县国土资源局局长____ 、县监察局局长李彦斌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局成立了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确保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圆满完成。

(一)用地计划指标情况

____2年,我县使用全市用地计划指标23.4467公顷,其中农用地23.4467公顷,耕地21.9734公顷。

(二)土地审批情况

____2年度根据城市建设需要,我县共上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件3件,省政府批准报件2件,面积共23.4467公顷,其中农用地23.4467公顷,耕地21.9734公顷;未批准一件,面积2.6387公顷。用地批准后,我们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的程序,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按照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征收地块的区域位置,县政府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我们采取货币安置和预留三产地的办法进行安置,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土地供应情况

____2年度我局共计供出各类建设用地____宗,面积16.0549公顷,全部为划拨供地,其中收取____1年补缴土地出让金679.____39万元。

按项目类型分类:住宅用地1宗,面积2.7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宗,面积3.8435公倾,机关团体用地4宗2.087公顷,科教用地3宗2.2032公顷,街巷用地3宗5.____2公顷。

____2年度无闲置土地。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积极筹建信息和监管平台,完善执法责任机制。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动态巡查密度,共计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宗5个图版共42.72亩,其中立案查处2宗,新寨乡杨庙台村临时污油处理厂占地15亩,缴纳罚款8万元,办理了用地手续,自来水厂占地面积2.02亩,缴纳罚款6750元,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执法监察的社会效果比较明显。另有2宗民俗宗教建筑,因没有违法主体,属当地老百姓自筹建设的庙宇,我们按照非立案处理。

(五)卫片变化图斑情况。

____2年度省上下达我县疑似图版227个,面积共211.6001公顷。其中实地核实合法222个,面积206.3868公顷,违法5个(包括3个庙宇),面积5.2133公顷,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已立案查处。

我县在土地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在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全县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良好。

(一)严格保护耕地。

一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____2年市政府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任务51.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48.5万亩,在年初的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了保护任务指标,并将其纳入了对各乡镇的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得到落实。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完成数522292.65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数486363.45亩。全部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保护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耕地保护措施。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五个不准”和“六项制度”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非农建设

用地选址尽量安排在未利用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上,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在农用地转用、占补平衡的前提下审查报批建设用地。同时,按照三部委“15号令”要求,以查人和查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对违法占用耕地的查处力度。这些举措,有效确保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二)强化规划计划管理。

因城市建设和相关部门的发展,需要局部调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___5年至____0年期间,共申请市政府调整2宗,面积13.58公顷。其余建设项目都是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利用土地。

(三)全力保障发展用地。

加快项目用地审查报批速度。随着我县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县项目落地多、用地需求大。在建设用地的申报审批上,我局坚持计划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用地理念,用地指标优先向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及民生项目倾斜。

(四)规范土地市场建设。

强化土地供应管理,加快土地供应,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实现了工业、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在全县的全面覆盖。建立统一的土地有形市场,强化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

(五)强化地籍地政管理。

土地使用权登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____2年度完成了全县164个行政村的____8宗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3宗,企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登记3宗。

(六)加大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平台。通过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宣传册、接待居民群众咨询、深入农村厂矿宣传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有效扩大了国家法律法规知晓率,广大民众依法依规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意识明显增强。

1、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用地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如移民搬迁、涉农用地等。

2、土地收储难度大,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少人把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甚至认为自己所使用的土地就是私有财产,漫天要价,所提要求与政府决定的合理补偿标准相差甚远。

3、我县地域面积大,居民分布比较分散,加之一些农户法律意识不强,只要自己认为经济条件成熟便动工修建住宅,无批准用地手续意识,我行我素,私自修建,偷建、抢建现象屡禁不止。

4、农用地转用审批周期长,导致一些项目由于工期紧,项目批下来,有竣工时限要求,边报边用时有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1、主动协调,建立联合办案机制,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对于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用地违法、违规现象。我们在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使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得到严肃处理。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守法意识,切实解决土地收储的难度。通过各种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使群众真正认识到征地对公共利益的重要意义,明白土地征地补偿是有标准、有依据的。同时逐步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国土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国土资源管理综合治理机制,规范用地秩序,营造良好用地氛围。

3、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土地违法现象。针对居民乱建、偷建、抢建违法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合法用地法律意识。组织编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宣传手册,送到各部门和乡镇,并下发到村组和农户,在各乡镇国土所设置专题橱窗,张贴专题标语,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同时动员一切力量加大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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