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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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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第1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思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局务会、局领导班子议事会为载体,定期分析和总结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执行力。定期组织学习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相关知识,把经济发展工作与法律知识相融合。

(二)创新方式,落实好行政审批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任务,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于不再具备项目审批和备案权限,已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

(三)强化公开,以制度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推动“阳光”政府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利用公示板、区政府网站等及时公开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为发展改革保驾护航。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下设责任科室,组织协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持组织保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理念需普遍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认识和能力还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二是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四、下步工作安排

2021年,继续围绕深入推进依法执政,结合发展改革的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增强意识,加强宣传。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知识,让依法行政理念入脑入心,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意识。

第2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科室各项工作中。各科室按照《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列出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与各行政执法科室签订《2015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按各科室要把学法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法、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今年县政府确定今年为“法治建设提升年”,经局党委同意,确定在全局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印发《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局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做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将法制考试贯穿全年,并训及学习成绩与年终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评议考核挂钩。提高局行政依法人员执业意识,促进建筑市场诚信经营;通过每周一例会学法制度,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提高局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执法水平;加强全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是《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各执法科室认真做好本科室“六五”及《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普法总结。

二、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切实加强建设领域的制度实施。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法定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工作制度,做好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增加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的责任感,确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评估机制。把观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执法科室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搞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网上公开、备案管理工作。

(三)各执法科室应结合行业管理实际,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订与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保持政策执行的上下统一性。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并加快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工作。

(二)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抽查,重点对局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的程序、证据、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自查,推进我局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建设工作。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继续梳理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审批事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对审批要件和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制定和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行网上办理;要坚决取消没有依据和不必要的材料,优化流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根据新的行政诉讼法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第3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正确认识我区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行政首长是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科、所、室、分局和中心的负责人是所在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民主促民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价格决策,深化科学、民主、开放式的价格决策,健全重大价格决策听取人民代表意见制度,提高价格政策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积极参加创建活动。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做好各项工作,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全面提高价格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价格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科学制定并适时出台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制度,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坚持“立、改、废”有机统一的原则,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健全价格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程序公正。开展价格执法案卷评查,把评查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案卷质量。继续大力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做好价格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

第4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突出法治理念,进一步培养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的行为习惯

法治,是打造现代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任何一项改革举措的保障,对照十和讲话的新要求,结合扬州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我们可以从下几方面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树立敬畏法律的意识。交通部门职能涉及工程建设、行政执法、服务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可以说无论是建设工程、推进改革,还是改善民生,都应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唯有敬畏法律,不超越法律权限,才能在服务重大项目、推进民生工程、提升行业形象等交通重大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树立谨慎用权的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必须克服特权思想,树立慎权思想,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切实遵守法律规定和要求。交通部门曾经出现的腐败案例,就是因为手中掌握权力的人没有正确的看待权力,使用权力,最终落得身败名裂、懊悔不已。

树立法治“底线”的意识。“法无授权不可为”,对行政机关而言,法治就是所有公权力运行的共同底线,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把“变通”当作是解放思想,把“逾越法治底线”当作是思维灵活,全国各地多起的新闻事件表明,一旦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这些法治要素被抛弃,行为规则、工作秩序将被破坏,信任危机、社会矛盾将会伴随而生。

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固化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行为模式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讲话要求要努力推动形成办事找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科学决策。“三拍式”决策(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往往容易导致失误,造成损失,而科学决策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按照这样的要求,需要我们坚持重大决策必须先调查研究,必须听取专家意见,必须经过集体审议。

二是强化依法履职。交通部门法律依据多、行政权力事项覆盖门类多、数量多,近年来交通部门一直坚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制,简化办事程序,依法履职,事实表明,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受益的不仅是服务对象,而是行政机关本身。

三是强化服务为民。交通部门与百姓生活密切关联,近年来交通部门不断向社会和百姓提供优质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推出各项便民措施。但服务民生永无止境,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要求,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淡化管理,从刚性的工作方式向柔性的管理方式转变,更多注重法理与情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改善滋润法治精神扎根生长的外部环境

如果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法治的车才能跑起来,也只有法治环境这条路做好了,法治的车才能跑的更顺畅、更通达。

一是注重理论武装。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不再是束之高阁的武器、专门机关的工具,而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基石、化解矛盾纠纷的依据。作为交通部门的工作人员,更应用法治的精神武装头脑,用法治的思维思考交通项目审批难、征地拆迁难、筹资融资难,安全风险、质量风险、廉政风险压力大等热点难点问题。

第5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的新征程。依法治国,关键在各级党员干部。组织部门肩负着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任,更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的辩证关系,运用法治思维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教育培训,培育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化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组织部门要立足法治宣传教育新要求,突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对干部的法治培训。要完善培训内容。把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相关知识及国家各项基本法律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法律知识轮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对普通党员干部,着重锻炼提高其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能力,使他们学会用法治思维来思考问题、用法治手段来解决问题,自觉做到有事情按法律规定办理、有问题用法律武器解决、有矛盾靠法律途径化解。对党员领导干部,着重锻炼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使他们善于用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来推动工作,无论是想问题、办事情还是作决策、抓工作,都要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置。要创新培训方法。采取举办专题班、报告会、案例教学、警示教育、网上在线学习等好形式好方法,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精神。要健全配套制度。把党员干部参加法治教育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法治素养任职资格制度,让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成为党员干部工作中的自觉行动。

强化依法办事,树立用人导向。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与此同时,要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贯彻这个要求,组织部门要主动跟进、积极探索,努力建立一套体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要求的考察识别干部机制。要严格依法选人用人。在干部考察任用工作中,切实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考察识别干部的程序,保证法律法规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要以“依法治国”新要求选准用好干部。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把能否坚持依法办事作为重要依据,着力将那些坚持依法依规履职的干部选。在干部推荐考察中,要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依法办事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和安排岗位的重要参考,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浓厚风气。要进一步加大急需紧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打破体制壁垒,畅通交流渠道,以选人用人的科学性、精准度和公信力,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考核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这一要求,既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和任务,也对组织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提出了新的课题。第一,要拓展实绩考评范围和领域,及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加以强化和落实。第二,要完善考核体系,突出法治建设指标,把各级领导干部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作为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专项考核等手段,全面了解法治建设成效和群众评价。第三,要运用好考核结果。对自觉学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政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法治意识不强、不依法办事、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进行党纪国法处理。通过运用考核结果,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维护法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第四,要从严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法治监督机制,以法律法规为遵循,着重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下大力气规范和约束干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问责惩处力度,督促党员干部严格依法用权、依法办事。

第6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县农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精品农业,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核心,积极推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的能力,强化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农业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发展我县现代农业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常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言法语”的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特别是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实现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健全、人员专职、专业适应。切实加强农业法制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法制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研讨座谈等方式,提高法制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着力树立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绩效高的农业法制队伍新形象。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积极推行法制联络员制度,从承担执法监管和行政管理的机构中,挑选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的同志作为法制联络员,发挥其法制宣传服务、法律指导咨询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农业法制工作借助外力的机制,继续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升我县农业法制工作能力。

(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巩固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手段,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办能力。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执法技能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执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农业管理行政效能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参谋作用,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违规决策或者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追究。

(二)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提供服务。大力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县数字农业、农民信箱等载体,及时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救灾种子、农药、兽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进一步健全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以及跟踪监测。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组织培训,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事故、重大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水平。强化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为农业应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

(一)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绿剑”执法品牌效应,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净化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使用违禁药物、销售不合格初级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抽检频度、立案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完善农业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农业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农资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重点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覆盖面,基本建成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产品两大基础数据库,依法对农资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构建“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的农资监管体系。

(三)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文书格式和内容,确保农业行政强制行为依法、规范实施。

(四)改进农业执法方式。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切实防止“重强制处罚,轻引导规范”的现象。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指导制度,采取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引导其自觉守法,做到疏堵结合。

五、依法预防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涉农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受理案件,公正审理案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承办。

(二)切实做好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和农业工作。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12316”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并充实事故鉴定专家队伍,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完善农业处理工作规则,落实责任,畅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防止引发恶性。

六、强化农业法制监督

(一)健全农业法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完善农业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保障程序公平公正。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及备案审查制度,坚持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和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非行政处罚行为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农业行政管理行为

(二)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机构、岗位、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必须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对发现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加强农业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完善农业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执法证件信息化管理,加强执法证件的审查,做好执法证件的审验、清理、换证、注销工作,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档案,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要从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两区”建设同步发展的全局高度出发,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推进依法行政任务与发展现代农业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加大考核力度。

第7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

2019年4月2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当时正值我局机构撤并之初,新一届局党组对《决定》高度重视,结合2017年12月27日,最高检和原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学习讨论活动。围绕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照公益诉讼形式和诉讼范围,结合我局不同岗位工作职责和特点,就如何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研究和探讨。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保护公共利益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要义,是实施公益诉讼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就是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好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放在心上,认识到广大群众的利益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就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各个岗位工作同志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确保不发生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行政

行政公益诉讼是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公益保护问题的有效手段,通过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促进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保护了自然资源,促进了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我局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党员夜校、法制讲堂、业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依法行政教育,通过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去年4月以来,我局在机构改革之初,即对自然资源管理全领域的工作制度作了进一步健全完善,通过认真排查各个岗位的风险点,逐一规范了不同岗位工作流程并公开了工作流程图;对照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定原则,不办人情事,不开方便门。在土地出让、行政处罚、耕地保护、城市规划、矿山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动植物保护等方面,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审议制度和会签制度,做到公正、文明、规范行使职能。

三、提高整改效率,积极补缺补漏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涉及很多民生工程、公益项目,为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我局不仅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和完善,同时还对重大项目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对违法行为的履职履责情况、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耕地保护落实情况、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是否积极主动的全面运用了行政监管手段、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等作为履职尽责的标准。

2019年4月以来,我局共对45起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非法占地20件,违法建设3件,非法采矿12件,破坏林木10件,对其中涉嫌犯罪的4件(非法采矿2件,破坏林木2件)已经移交公安机关。同时,还对20起违法建设行为依法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对检察院交办的**镇**村10户违法占地建设的别墅予以拆除。一年来,共出让土地40宗,出让面积2176亩,其中住宅等经营性项目17宗,工业23宗,出让金共计340146.17万元。

在上述行政活动中,我局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能,对案件的查处、移送,招拍挂工作的开展和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均经集体研究,整个程序公开透明。

通过自我检视,查摆问题,我局对三起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依法进行了催缴,目前已经解除出让合同一起(******公司),已函告欠缴受让人要求解除出让合同一起,正在催缴一起。对一起越界采矿行为拟重新作出行政处罚。

第8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把依法行政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年,省政府《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各部门、各州(地、市)政府和政府部门也相继完善各自的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的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观念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民生保障等方面,问计于民,问政于民,政府决策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升。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大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民利益至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自年以来,省政府制定规章34件,向人大提交地方法规草案19件,为全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服务。三是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以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四是“阳光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省级部门已建立政务大厅8个,各州(地、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各种形式服务大厅259个,乡(镇)人民政府建立政务接待室或设立便民办事窗口184个。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设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的公开力度,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服务领域公开办事水平。政务公开在平常很重要,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更重要。今年4月以来,我省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及时召开新闻会,公布人员伤亡、失踪及救灾款项使用等事项,为境内外记者提供良好服务,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抗震救灾工作中的一条重要经验。此外,各级行政机关注重强化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的法律功能,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重要作用。

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我省法治政府建设与《纲要》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少数地区和部门措施不到位,法治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违法行政,以及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据法院统计,年,我省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5.63%,高于全国12.99%的平均水平。监督保障机制仍不健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政府形象,也势必干扰和影响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以及省长的讲话精神,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在此,我再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制度建设要为服务全省“四个发展”大局提供支撑和保障。当前我省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国家对藏区发展的扶持支持为我省发展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深刻认识和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三大历史任务和“四个发展”工作大局,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定,认真谋划立法工作,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循环经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意义重大。因此,立法工作要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立法要务实,要注重质量。要积极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着力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立法时机也很重要,在法律的立、改、废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立法时机,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依法行政是一项关系政府全局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也是政府治理的基本形式,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与问题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和公务员录用的法律知识考察测试,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完善听证和听取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决策中存在的问题。要强化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确保决策的落实。要强化决策责任追究,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

四、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不断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机制。二是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新的“三定”规定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确定执法主体,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抓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逐步全面推开这项工作。目前,依法行政示范县试点工作已经进入总结阶段。试点结束后,要及时推广成功经验,指导各州(地、市)、县(市)依法行政工作逐步向更广的范围扩展。

五、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的要求是减少、合并、下放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前五次清理行政审批工作,全省共取消和调整913项行政审批项目。但行政审批项目依然过多,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未能得到完全落实。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下一步,要在巩固历次清理成果的同时,继续逐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此基础上,还要调整政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能调整带来的行政审批事项,合理划分行政审批权限,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

六、不断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硬指标”、“硬实绩”和“硬约束”。要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并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重视发挥行政复议对于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层级监督的作用,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9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一、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做好贯彻实施《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交流五年来全街道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做法,推动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筹备并提请街道办事处召开2015年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办事处与各部门签订《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

2.在全街道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对全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5.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以《行政诉讼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特别是抓好《行政诉讼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

6.制定《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重点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急需、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规范调节和引领作用。

7.继续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有效期制度。

8.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

9.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办〔2011〕56号)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评估后,对确需继续执行的,重新登记、编号、公布,并重新设定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没有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宣布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橱窗、文化广场、法制长廊等多种平台,采取专题培训、法制讲座、案例解析、印发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及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1.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督促各部门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备案。开展全街道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评议考核。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网上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12.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对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推进网上考试。

13.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街道法制系统结合自身职能梳理权力清单,确定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转作风、抓廉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内部督查和社会评议监督,把权力清单及廉政风险点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环境。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14.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建设,在全街道普遍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

15.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所作维持类的复议案件,通

过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说服申请人,做到“案结事了”。

对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突出复议监督

职能,使行政机关做到知错能改、知错善改。

16.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沟通协调。强化与办事处有关单位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前介入”工作。充分利用调解、和

解等手段,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行政复议与法庭、检察室等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中介入”工作。在案件审

理过程中,强化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后介入”工作。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对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的案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落实司法与行政互动,完善行政与司法合作平台。强化行政复议与维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涉法、维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7.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把握好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复议决定、复议监督等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案通报制度,形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审理机制;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通报,分析报告和行政复议

案件归档制度。

18.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和研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时转变出庭应诉观念,按规定推动落实复议机关当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法定新要求。

19.完成县法制办指派到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着力打造“崇法护民”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20.强化督查督导。街道办事处将重点工作特别是列入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任务的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月调度、季汇报,随时了解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形势,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1.强化改革创新。要始终把工作创新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思维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倡导采用科学手段推进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运用工作创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