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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缺乏政策法规依据
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而是脱离学校实际情况,不合乎相关规定,缺乏严肃性。
(二)制度不健全不合理
制度建设严重缺位,相关内容片面、笼统、不规范,有的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实际,失去其合理性,不利于操作。
(三)制度制订过程简易化
宣传工作做的不够,不能虚心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制度不能被广泛理解和接受,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四)制度执行约束力软化
制度只能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落实不到工作上,流于形式。
二、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政策法律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是高校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政策和法律依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精神是高校制定内部财务制度的直接依据。它明确规定。
(一)高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工俭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二)高校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和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高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高校应单独设置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三)高校财务管理遵循的一般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事业基金管理应遵循收支平衡原则;专用基金管理应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按科学规划、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等。
三、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高校财务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结余分配管理、专用基金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制度。
(一)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区分不同性质收入来源,合理组织收入;根据资金支出性质、用途,加强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结转和结余、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管理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二)重视学校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均衡性,降低风险;建立基本建设投资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财务清算制度,定期报送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
四、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保障实施
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是高校开展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的直接依据。高校、财政、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切实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与高校形成合力,保障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财政部门应定期检查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管理措施是否有力,落实到位。监督高校专项补助拨款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高校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如有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重大预决算方案变更、重大财务制度实施,应向财政部门报告,并自觉接受检查。
(三)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审批制度
高校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设备购置,按财政管理制度规定,应实行报批和招标采购程序,高校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合理配置资源。
五、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缺乏学校层面上的统筹规划
当前大学内部的规章制度在制定方面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该制定什么,不该制定什么;先制定什么,后制定什么,没有统一的安排。导致大学内部的规章缺乏体系性,显得零散杂乱,也容易出现规章之间管理范围的交叉、重叠;也容易出现无人管理、无规矩可循的“制度盲区”,“管理盲区”等问题。
(二)规章制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
多数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都是由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草拟。虽然草拟人员在其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但是,草拟规章制度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如果不了解其中的规范,制定的规章很可能起不到预期的管理效果,甚至还可能出现制定的规章在程序上或内容上存在违法情形,最终导致规章无效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等情况。
(三)规章制度制定过程论证不充分
当前很多部门的规章制度,受到部门领导主观影响比较大,受领导换届、轮岗影响大,不同领导对同一项工作有不同的理解,也就出台不同的的规章制度。同时,规章制度的制定缺乏广泛的论证,往往只在部门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对外征求意见流于形式,多数情况下得不到有针对性、负责任的修改意见。这使规章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存在缺陷,从而导致规章制度自身的稳定性大大降低,严重影响了规章制度各项规范功能的实施效果。
(四)规章制度的内容结构不完整
当前学校职能部门为了开展某项工作往往通过制定某项规章制度予以开展,但是多数规章制度中缺乏相关罚则的规定,即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会受到什么处罚,这些内容规章制度本身没有涉及。这使得很多规章制度缺乏基本的强制力,对规范相关教职员工的行为上起不到实质性的管理作用。
二、完善大学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的对策
根据当前大学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通过将规章制度管理部门与制定部门相分离,在各职能部门设立规章制度建设专员,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建设规程等方式来完善。
(一)将规章制度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划归综合性部门
大学内部的规章制度需要有一个综合性的部门来负责统筹管理。一是有利于在内部职责划分上,避免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在权力边界上出现重叠、交叉。如果一项事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共同管理,那么这类规章制度就由一个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同一事项有多个文件管理,给实际工作带来不便;二是有利于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管理,对于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便于学校站在全局的、整体的高度去管理,去统筹规划;三是规章制度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有助于被管理者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校内部所有规章制度,既便于规章制度的宣传推广,又便于被管理者的遵照执行。
(二)各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
大学内部是一个非常庞大复杂的系统,涉及的管理内容、专业知识非常多,要想通过设立一个部门来专门负责校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拟定工作有很大的难度。因此,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将各部门业务知识熟练,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本领域工作的教职工确定为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专员。由他们负责本部门的制度建设工作。学校负责定期组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专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相关人员规章制度建设的专业能力。
(三)学校层面对规章制度建设程序制定统一规范
[关键词]电力系统;制度体系;管理;建设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0.041
[中图分类号]TM5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0-0052-01
为贯彻执行国网公司通用制度,巩固“三集五大”改革成果,从根本上改变管理制度层级为壑、制度标准分而治之的状况,以国网公司总部通用制度相关工作为契机,切实组织公司各部门和基层单位做好总部各批次通用制度的实施落地及配套工作,开启公司一体化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的新历程,为公司“百年老店”基业长青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1 通用制度建设情况
自开展“三集五大”制度体系建设以来,公司坚持“先立后破、总部统领、依法合规、权责明确、便于考核、过程管控”的建设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工作要求,狠抓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总部通用制度实施落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宜阳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公司、市公司的工作要求,并明确专人对公司现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的摸底。以国网公司通用制度相关工作为契机,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营为手段,对现行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立、改、废修编,确保制度全面覆盖、横向协同和纵向贯通。建立起以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全力配合落实的制度执行实施保障体系。截止目前,宜阳公司按照国网公司及省公司、市公司制度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完成前三批256项通用制度后本公司规章制度梳理和宣贯工作及各批次通用制度征求意见工作。落实率达100%。
2 专业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宜阳公司的管理制度2007年以前比较散,只是部分主要专业:安全、生产、经营、考核方面制定有管理制度,其他方面基本没有,2007年我公司启动了河南省一流县企业建设工作,由各专业管理部门对照一流标准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修订完善局规章制度247项,其中经营管理68项、党委工作21项、生产管理80项、安全管理33项、综全管理45项。2012年,在国一流建设期间,宜阳公司安装标准化管理系统一套,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补充,并将规章制度上传至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查询、动态管理。
从公司制度的数量和涵盖的管理职能来看,相对来说比较健全严密,尤其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比较规范,维护了局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落后,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未能与“三集五大”体系完全统一接轨,上级制定的有关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在县公司缺失,自行制定的各类标准和规定不能与市公司有关规定保持一致,部分上级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不能顺利贯彻执行,导致管理不够精细和规范;二是上级要求废止以前的原物资管理办法,但新的物资管理办法未下发,县局无法开展工作。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要求,各部门主要职责均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以“制度与业务相对应,制度分解匹配到岗位”为原则,对公司“三集五大”体系下业务名录和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初步实现了各层面职责分配与各项业务流程统一到国网通用制度为主、公司自有补充制度为辅的管控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进一步补充制订制度、修订完善制度、清理废止制度、明确管理要求的制度基础,基本做到制度对业务、对岗位的全覆盖,促进了公司一体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2013年3月公司进行了制度的梳理及汇总工作,7月进行了制度建设和管理情况的调研工作,并与市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学习,9月第一批通用制度下发;2014年2月下发第一批10项制度、第二批通用制度及第三批第二部分制度;3月下发第四批通用制度;6月下发第五批通用制度;7月下发第三批第一部分通用制度。宜阳公司分别对每批国网公司通用制度进行了宣传、培训、执行、考核。
3 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3.1 存在问题
第一,通用制度宣贯培训方面。一是制度转发虽然及时,但转发形式大多数通过OA邮件,缺乏严肃性;二是通用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二,制度的执行方面。公司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的制度宣贯、培训、执行、落地虽然有监督、有指导、有反馈,但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
第三,制度与业务、岗位的全覆盖方面,存在业务管理要求不够明确,各岗位制度认知数量不够精简,制度条款对公司岗位、业务的匹配不够精确等问题。
第四,规章制度的制发管控机制还需完善。对于通用制度意见征求、差异条款报送工作,一些部门还存在不认真、不重视的情况,个别部门对于公司补充制度的制订存在随意性。
3.2 改进措施
第一,进一步加强公司规章制度宣贯培训力度,创新宣贯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员工应知尽知;进一步强化培训、考核,使公司各级干部员工认识水平不断提升。
第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部门协同和沟通机制,进一步强化执行情况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监督考核长效工作机制,保障公司制度管理的良性运转。
关键词:基层央行;会计内控;问题及对策
一、对于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基本概述
(一)会计内控制度的概念简介
我们以《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其中的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对于基层央行而言,会计内控制度主要是指基层央行为了保护金融资产的安全完整,协调经济活动,利用单位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并形成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
(二)会计内控制度建设的目的及重要性
1、基层央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从理论上来讲,内部控制制度构建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金融管理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涉及面比较广泛,牵涉内容复杂,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有着不确定性的特点。由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构建工作,明确基层央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保证内部控制的效果不断呈现出来。详细来讲,基层央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央行业务能根据领导部门制定的政策以谨慎的方式进行。完善和加强基层央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的重要手段,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是落实金融法规、强化内部管理、依法依规经营的前提条件。只有健全与完善会计内控制度,才能更好地强化内部管理,确保监督控制工作的有效执行及保障日常工作活动的顺利进行。
2、基层央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1)会计内控制度建设是确保基层央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营决策可以顺利执行的保证,需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将关系到内部控制监督部门的各项工作,是顺利实现其控制效能的关键所在,也是切实保证决策方针执行的重要依据。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们完全可以以构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方式去实现自我剖析,也就是说找到自身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去解决实际问题,在调整、改善、纠正的过程中,我们也将不断地看到自身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有利于自身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展,从而促进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营决策能够更好地为各部门进行服务。
(2)会计内控制度建设是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会计信息的需要
对于内部管理和控制来说,很多情况下是取决于会计信息的。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将是内部控制的重点所在。只有真实、有效、可靠的会计信息才能够实现后期的经营和管理,前提性的条件是开展后期工作的基础。一般情况下内部控制制度会以内部审计、岗位轮换和职务分离三种方式去实现会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从而保证监督和控制的有效性,在此过程中往往更加容易发现问题和缺陷,有利于问题的纠正、改善,从而保障会计信息能够有效、真实地反映出管理经营的实际状况。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基层央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有误区导致内控制度难以充分发挥制约作用
大部分基层央行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整章建制,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无数的规章制度的综合反映,这样片面的理解往往容易忽视内部控制的动态性、连续性,使得其机制存在不健全的特点;除此之外,对于在内部控制过程中,相关管理者和业务部门应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也存在认识误区,一般情况下都将这认为是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手段,难以有效地发挥出内部控制的效能;最后,部分管理者将内部控制和业务发展理解成为两种相互对立的双方,将注意力集中在业务扩张上,往往忽视了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随着时间推移,将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中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形同虚设。上述三种认识误区,往往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存在很多的阻碍,如果这样的问题长期难以处理,将导致内部控制和管理工作的寸步难行。
2、部分内控制度建设滞后,不能有效防范会计财务风险
毫无疑问,中央银行以自身会计业务发展情况和业务特点为基础,不断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相继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对于会计财务制度的健全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实践证明其的确发挥了较好的监督、制约作用。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业务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多,管理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原本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越来越呈现出体制上的漏洞和缺陷,如果不及时地进行调整和改善,将使得制度跟不上业务发展变化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控制盲点,使得银行需要背负更加大的金融会计风险。除了这一点,我国现在的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不健全的特点,会计内控制度未形成一套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而且我们目前所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仅仅局限于会计人员的要求,而没有作为法律法规体系中的重要内容,由此使得会计业务面临着大量的金融风险。
3、会计内控监督乏力导致内控执行力降低
对于基层央行会计部门来说,会计监管是其重要的工作内容,但是现实工作中往往容易出现问题。如将注意力集中在核算的环节,忽视了监管方面的内容,导致会计管理机制难以与会计工作发展的情况相互吻合,在此情况下使得会计监管约束机制呈现出不完善、会计监管的任务不明确、会计监管的目标不清晰和会计监管的制度不明确等现象。目前,对基层央行进行会计内控管理检查的职能部门较多,监管的对象、范围、权限以及标准缺乏科学、系统、严格的制度规定,各检查组检查的角度、范围和内容不同,掌握的标准不一,有的甚至相互抵触,反而不利于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抵消了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会计监管的操作性规程、日常性的检查、非现场监管以及各项监管报告制度没有真正完善地建立起来,从而使会计监管往往流于形式。
三、对策建议
1、 建立安全、完善、高效的内控运行机制
基层央行要紧紧围绕“防范与化解会计风险”这个中心,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建立安全、完善、高效的内控运行机制。其一,要集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以精华、效能、实用为基础原则,不断对于自身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改善和调整,从而保证会计内控制度渗透到基层央行的各个内控检查监督部门,建立一套完整、系统、规范的会计内控体系;其二,保证在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建设过程中实行恰当的职责分离制度。基于会计风险防范,保证岗位责任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以相互制约、不交叉的原则为基础,规避会计人员内部串通、合伙和内外勾结作案的风险;其三,实现会计内部控制管理和检查,保证充分使用自身占据的管理资源,实现合力促进内控管理效果的提高。
2、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强化会计人员行为准则
一切好的内控制度与方法最终由人去执行,对基层央行来说,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不断从思想上提高会计人员认识,使其认识到内控是一种业务运行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自身行为准则,自觉形成会计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同时在岗位配置上要合理分工,相互牵制,尤其要强化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的过程控制,加强基层央行内部控制与管理,做到对事前、事中、事后业务的有效监督。
3、 促进会计监管方式的多样化发展,保证会计监管的科学性
监管是保证会计工作有效性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建立健全会计监管体制,不断调整和改善会计监管方式,使得其朝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实现会计的科学监管,保证监管的有效性。详细来讲,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在开展基层央行会计监管的过程中,不断扩展思路,避免旧有思维、旧有观念的影响,借助新时期出现的新理念、新工具,促使监管工作的创新,使得其方式更加地符合目前的需求,更加满足现代技术的发展趋势,以此实现监管方式的多样化。其二,强化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系统建设,依据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去促进会计监管系统的建设工作,保证其系统和软件更加的符合监管的需求,以从根本上改善现行的中央银行会计监管的手段和方式,保证中央银行会计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与经济发展速度的相互吻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基层央行会计内控制度建设有着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缺陷和不足。对此,我们应该首先认清目前自身基层央行内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面对,不断争取在实际的内部控制工作中进行创新,以应对变化多端的社会市场经济,实现对于金融风险的规避,保证市场金融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科学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永刚,顾京圃,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研究,设计与实施[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2]黄枫,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思考,县金融,2007年第3期。
[3]蒋丽敏,基层央行会计内控制度建设寻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河北金融,2011第6期。
西安市今年廉租住房保障户数将达到21941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15861户,建设或收购廉租住房6080户。西安还将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189万平方米、新竣工15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1亿元。
这是来自西安市政府部门的一组数据。数据显示,虽然是一个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的省会城市,但西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制度建设是基础
“我觉得制度建设是最重要的。”西安市廉租房领导小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做好整体规划是成功的关键,此后每年根据摸底的情况再进行及时调整。
这位工作人员说,西安的实践经验很多,最后都总结成了制度建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制度建设是基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资金管理都要健全,健全制度和机构,然后建立住房保障档案,这些都是基础工作。根据这些档案,住房困难情况摸清之后,登记造册。”
这是一个整体的规划。这位工作人员强调,这样一个规划不是一年、两年的规划,每年各级政府要把这个作为一项任务布置下去,同时,要反馈整体完成的情况。
制订完这些之后,下一步就是执行。
目前,西安基本形成一套自己的办法,即以住房补贴资金为主,实物配租和资金核减为辅。这一套制度建设以后,逐步根据政府的财力情况来调整整体目标。“西安的下一步就是要逐步提高实物配租的比例,逐渐减少租金补贴。”他表示,这是大方向。
“无论如何,保障住房的建设与很多部门都有关系,尤其与这级政府对廉租房建设的重视程度关系重大。”从2006年开始,西安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发24号文,制订了关于加大西安市廉租住房和经适房制度的意见就明确指出了,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设,这些年,西安市政府在逐步完善这些政策,而且取得一定的成功。
“我们基础工作做得好,三级审查特别严格,目前还没有发现做假的,对于申请人资格审核这一难题,西安通过公平透明的制度有效解决。”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享受实物配租待遇的家庭符合规定条件,所有申请者都将经过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符合享受保障住房条件的,还将公示15天。除通过媒体公布外,还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等网站,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所在的区、街道办事处、出生年月、现住房情况等。
对于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者,报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备案。随后,才能进入分配住房阶段。
“今年以来西安市廉租房建设力度加大,五一前新开工了40万平米廉租住房,在全国来说这个规模也不算小。西安的目标是,‘十一五’末实现应保尽保。”这位负责人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向明确,老百姓基本满意。
集资建房的贡献
毕业于2000年的菜先生,毕业以后进了一家西安的国有企业。2002年的时候,公司准备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一个新厂,顺便以盖职工宿舍的名义申请买到60亩土地,给员工建了9栋多层住宅。当时公司人认购的不多,因为距离有些远,坐出租车到西安市中心大概要30块钱。但没有房子的人基本都买了,因为很便宜,是800元/平方。菜先生也买了。
菜先生的师弟于2002年毕业,在西安一个大学当老师。当时刚进学校就被通知可以集资建房子,当时交了3000元认购定金,2004年底正式开始建设,于2006年建成,在西安南二环的东南角,价格是1800元/平方。(南二环的房子市价大概3500元/平方左右)
集资建的房子没有土地证,不可转让。菜先生认为,这对于满足自身住房需求的人来说,这根本不成问题。“即使不住的话,也可以出租啊。”
事实上,在西安,像菜先生一样享受到单位集资建房实惠的人不在少数。来自西安房管局的数字显示,西安的经济适用房中,单位集资建房的比例高达60%。
这或许可以视为西安保障住房问题解决较好的原因之一。毕竟,西安的财政能力有限,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投入巨大,如果没有单位集资建房,西安现在的经济适应房建设要逊色得多。
既解决了一部分市民的住房困难,又节约了财政资金,何乐而不为?当然,今天西安的单位集资建房已经相当成熟,不会再像最早一样成为一些机关领导谋取私利的工具。因为管房局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机关、党政机关不能建房,只有自有土地的国营厂矿企业才能建房。而且必须先报计划,有多少没有房子住的职工,才能建多少房子,建的房子只许少不能多。
保障住房政策
一、早在1998年,中国就提出了建立廉租房的社会保障体系构想。1999年建设部出台《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提出由政府实施住房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二、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早在2003年11月15日就由建设部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标志着我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新机制正式启动。相对于1999年4月的旧法,新法对廉租房的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保障面积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廉租房政策。
此后,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印发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明确了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有关问题。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26号),对做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
三、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公布了《关于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的通报》。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26.8万户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解决了住房困难。然而,这一数字距离全国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有400万户,如果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总共有近988万户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这样的推进速度显然令人沮丧。究其原因,地方政府的不合作应该是最大的阻碍。于是对于当时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四个地级市,141个县级市公开通报,这应该是地方政府第一次认识到了中央推进廉租房建设的决心。
四、二七年八月七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简称24号文)公布,这一文件被认为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重心的转移,标志着从“重市场、轻保障”向着市场、保障并重”的方向调整。
2007年下半年以后,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保障性住房的十六项配套政策,基本形成了包括土地供应、财政投入、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政策体系,以及准入审批、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工程质量等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管理流程不顺,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推诿……你的企业在内控实施过程中,是否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内控固然重要,但是,普通内控体系就企业全面制度化管理而言,存在局限性。
不管是COSO委员会提出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还是中国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制度体系的建设过程都是围绕设定的内控目标的实现过程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以风险点源为重点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内容重视风险,管理方法强调控制,是两个标准的共同特征。因此,其内控体系存在两点局限:
一是管理内容重视风险,对流程中不存在风险而又需管控的要素或基础性工作缺乏关注。此外,业务内控流程也不能涵盖企业所有的管理要素。因此,设计的内控制度体系也不能满足企业全面制度化管理的要求;
二是管理方法强调控制,忽视激励因素。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认为,只有激励因素,才能保证员工投身于工作的热情不减。管理需控制,但更要重视激励和关注企业的成长、员工的成长以及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别是在当前员工知识水平普遍提高,自主管理能力普遍增强的情况下,如何设计更具柔性的组织结构、更具激励性的管理制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显得尤为重要。
突破这两点局限,需从制度上下手。
中石油集团下属新疆油田工程技术研究院的实践表明,基于流程的全方位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方法,使每项管理活动形成了以流程为主导的闭环的管理系统,部门之间职责界定明确,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述问题,对中国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具有普适性指导意义。
六项原则,四级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得以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企业管理制度应具有合法性、可行性、严肃性和先进性,为满足“四性”要求,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系统原则
企业管理制度是一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事物的一般系统性特征。管理制度建设必须将管理对象看作一个系统,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来认识企业管理制度体系,深入分析各项管理活动和管理制度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系统功能,才能从根本上揭示影响和决定企业管理效率的要素和原因。
2 遵循管理自然流程原则
流程管理思想和企业流程再造理论强调打破职能部门的界线,考虑流程的连续和有效性,以流程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象。在一个企业中,业务流程决定各组织的运行效率。将企业的管理活动按业务需要的自然顺序来设计流程,并以流程为主导进行管理制度建设,满足了流程管理的思想。
3 有效制衡原则
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履行制度执行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
4 以人为本原则
企业的构成要素无非是人、财、物,而在这三者中人是最关键、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企业管理的计划功能、组织功能、领导功能、控制功能都是通过人这个载体实现的,只有在各环节中充分发挥了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企业才能实现目标。因此,企业管理制度建设要坚持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5 “除弊”制度与“兴利”制度并重原则
“除弊”制度是指那些重在限制和惩戒不当行为,旨在防止和消除各种弊端的制度;“兴利”制度则是那些鼓励员工良好行为,引导行为,目的在于为企业创造更多“利益”的制度。根据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除弊”制度属于“双因素理论”中的保健因素,而“兴利”制度则是激励因素。赫茨伯格认为,只有激励因素,才能保证员工投身于工作的热情不减。因此,企业管理制度应当是“除弊”制度与“兴利”制度的一种合理的平衡与协调,而非偏执一端。
6 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原则
企业管理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企业管理总是要不断否定管理中的消极因素,保留发扬管理中的积极因素,并不断吸收新内容和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进行自我调整、自我完善,以适应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这就要求企业管理制度应遵循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结合的原则。
构建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在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的股权结构较分散,治理结构较完善,因此,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将管控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董事会及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对运营层的监控上,要求管控要为治理结构服务。而在我国,股权结构或所有权单一,治理结构中各权力机关相互兼职、内部人或关键人大权独揽的现象相当普遍,难以形成相互制衡、管理规范的制度安排,以致一些企业的财务数据失真,高管层道德失范、管理失衡。为此,本文认为,治理结构及其制度安排是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是将企业战略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运营层,也是企业管理与管控的落脚点。其组织结构设置科学与否,职能分配到位与否,职责分配实现相互制衡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效率与管理效果。
通过以上分析,全方位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分为四级(如图1):一级制度包括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基本管理制度,其中基本管理制度是企业工作的总原则和指导方针,包括企业章程、企业战略、经营政策、制度制定的宗旨及执行的权力界定等;二级制度包括组织结构、部门职责和岗位说明;三级制度包括业务主体活动、管理支撑活动、流程图和管理制度;四级制度包括操作规范和应用表单。一、二级制度是管控的基础,三、四级制度是管控的支撑。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应遵循以流程为主导的方法,将企业的各个管理过程和涉及的管理部门显现化,从而理清各部门的职责和需建立的管理制度,使企业的职能分配和制度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首先,从市场需求调研到形成产品至售后服务的全过程以走流程的方式,确定企业的业务主体活动和管理支撑活动。不同的企业由于经营业务的不同,其业务主体活动和管理支撑活动也有所不同。
第二,针对各业务主体活动以走流程的方式在各部门之间流转建立管理流程图,找出关键控制点和涉及的管理部门。以关键控制点为重点确定各业务主体活动需建立的过程管理制度,明确制度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部门,在此基础上重新构建各业务主体活动的管理制度体系。
第三,针对各管理支撑活动从管理的始点至终点建立管理要素目录树(如图2),使管理支撑活动各管理要素显现化,找出重点管理要素及涉及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部门,以此构建各管理支撑活动的管理制度体系。
第四,由各主管部门在重新审视流程的基础上分别制定过程管理制度。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对流程中涉及的管理部门,进行职责与权力的界定,明确主管部门和各分管部门的职责;其次,将各部门职责分解到岗位,编制岗位说明;最后,按管理活动流转顺序制定管理制度,对关键点进行重点控制,并编制应用表单,对有严格操作要求的关键点应编制操作规范。其过程及主要工作如图3。
第五,组织企业各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各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讨论审议。讨论审议是制定制度、完善制度的重要环节。对制定的管理制度应进行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查漏补缺,精益求精。其根本出发点要使制度为流程服务,而不是为部门或岗位服务,以解决横向沟通失调,流程整体无人负责的问题,构建出完整的、无根本性目标矛盾的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组织管理制度的试运行,试运行一般为3个月。试运行期间,要注意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并做好记录,同时主管部门要采取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讨,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制度进行修订充实。
关键词:终身教育体系;终身教育基础设施;终身教育基本制度;中国;日本;韩国
终身教育与学习体系是学习型社会的基石,是实现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保障。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是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本文的目的是从终身教育基础设施与基本制度建设的视角,通过中日韩三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状况的比较研究,探讨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方向及日韩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日本终身学习体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1.社会教育体系的形成
日本终身学习体系是在其社会教育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教育是作为“学校基于课程开展的教育活动之外的,主要面向青少年及成人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二战后的1949年,日本颁布了《社会教育法》,形成了以公民馆①、博物馆和图书馆等基础设施及其人力物力保障为核心的社会教育制度体系。该体系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有法可依,注重法制保障。日本的社会教育法、图书馆法、博物馆法等相关法律,为社会教育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二是设施和场所以非学校型的社会教育机构,如公民馆、图书馆和博物馆为主,内容上以非学历、非职业教育为主;三是注重基础设施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公民馆、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社会教育机构有明确的设施建设和运行标准,包括设施面积、设备配备和专业人员配置要求。②四是强调学习者的自主性,注重学习者的自我组织和自我教育。
2.向终身学习体系的转型
随着20世纪60、70年代终身教育思想的传播,日本成为世界上最早着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国家。1971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关于综合扩充完善学校教育基本政策”的咨询报告中提出,“要以终身教育的观点对整个教育体系进行整合”。1981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关于终身教育》的咨询报告中提出,要用终身教育的观点统筹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强化家庭教育,改革初等中等教育,促进高等教育向成人开放,大力推进社会教育及在职成人教育培训,加大支持老年教育等。③该报告首次使用了终身学习的概念,认为终身学习强调个人根据自身学习意愿和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要求重新构建教育制度体系,整合社会各种教育功能和资源,促进终身学习。20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首相设立的临时教育审议会作为全面教育改革政策的核心,提出要向终身学习体系转型。主张打破社会教育的封闭性,把人力资源开发、社会福利、娱乐休闲等纳入终身学习体系,加强同其他行业的统筹协调,大力发展民间教育产业。强调要恢复家庭教育力,强化社会的教育功能,振兴终身体育等。还特别强调把学校教育也纳入终身学习体系,提出在初等中等教育阶段加强基础学习,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高中和大学要面向成人开放,推进入学资格自由化、弹性化、灵活化等制度改革。根据临时教育审议会的建议,1988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终身学习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终身学习基本建设”的咨询报告,明确提出了完善终身学习推进体制、加强学习信息的提供、强化专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定终身学习重点地区、支持民间教育事业等终身学习基本建设的主要任务。作为社区终身学习基础设施,提出建立“终身学习中心”的设想。终身学习中心应兼有对各种终身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和转换为学分的功能。
1990年,日本颁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振兴终身学习政策推进体制的法律”(简称终身学习振兴法)。该法的目的就是在原社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基础上确立终身学习推进体制。只有12条规定的该法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了政府振兴终身学习的责任,主要包括:收集、整理和提供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包括社会体育)相关的学习与文化活动的机会的相关信息;调查研究居民的学习需求与学习成果的评价;开发符合本地情况的学习方法;为居民学习的指导者和教育者提供研修;为地方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及文化机构或团体的合作提供咨询和支援;开办社会教育讲座等;二是要求地方政府整合终身学习资源,设立终身学习审议会,制定地方终身学习推进计划,完善终身学习推进体制,充实教育、文化及体育设施,扩充广播电视大学的学习机会等;三是提出修订社会教育相关法令,增加与民间教育事业合作等内容;四是通过改进政府、企业等的用人行为和改革公共职业资格制度等,纠正偏重学历弊端,使终身学习成果能得到恰当评价;五是要求改革教育行政、财政体制,强化终身教育政策统筹;六是确立跨部门的终身学习推进体制,把终身教育政策统筹置于地方政府首长的行政管理之下,在中央政府明确由文部省和通产省共同作为终身学习主管部门。为了落实终身学习振兴法的各项政策,日本文部省将原来的社会教育局调整为终身学习政策局,赋予其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政策的职能。
1991年,日本颁布了地方政府终身学习推进体制的建设标准。终身学习振兴法的实施促进了日本终身学习新体制的建立,促进了终身学习政策与职业能力开发与社会福利等政策相结合。但它同时也受到一些批评或质疑。主要理由:一是该法将终身学习治理从教育行政转向地方政府综合行政之后,容易使终身学习、社会教育政策成为政治与经济政策的附庸,导致社会教育地位的下降;二是该法受新自由主义思想影响,过分强调学习中的个人责任和扶持民间教育产业,会导致终身学习的市场化和商业化,弱化政府的教育责任,削弱终身学习、社会教育的公共性。
3.日本终身学习体系的特点及变化趋势
日本终身学习体系在内涵与外延上包含了学校的正规教育,强调学校教育也要推进以终身学习理念为指导的教育教学改革。在政策上使用终身学习的概念,强调终身学习中学习者的自主与责任。在内容上以依托公民馆、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设施的非学历教育为主。原社会教育体系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专职人员配置。终身学习振兴法颁布实施后,日本的终身学习机构或设施出现多样化的趋势。在新自由主义思想影响下,加上经济低迷及财政危机背景下政府缩减公共开支等政策的影响,公共终身学习事业出现萎缩趋势,公民馆等传统公共社会教育设施及社会教育专业工作者的数量持续下降,而民营的终身学习机构有所增加。以上情况表明,日本虽然经历了终身学习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建设阶段,但终身教育体系仍在调整和变化中,如何理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中公共保障与市场调控、政府干预与个人自主、教育部门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仍是一个未解决的课题。
二、韩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发展
1.韩国终身教育体系的法律框架
韩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形成大致可分为社会教育体系形成发展期、终身教育体系孕育期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期三个阶段。从二战结束后韩国独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韩国逐步建立起了识字与成人基础教育、成人学历补偿教育、社区发展型社会教育、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源开发、广播函授教育等构成的社会教育体系。[2]韩国社会教育体系形成的重要标志是1982年颁布“社会教育法”。该法将社会教育定义为“学校正规课程以外的所有教育活动”,并确立了社会教育的范围、政府责任、社会教育工作者资格认证制度、非营利原则等。韩国的社会教育体系中成人学历补偿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占据重要地位。从社会教育法颁布实施时起,韩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就开始进入了孕育期,其契机是1980年颁布的韩国宪法。该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必须振兴终身教育(韩语为“平生教育”)。这是韩国法律中最早出现的有关终身教育的表述。随着终身教育思想的逐步普及以及社会教育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起,韩国社会开始探索终身教育立法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1995年总统设立的“教育改革委员会”提出了“树立新教育体制的改革方案”,为构建适应21世纪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议在原社会教育法基础上制定终身教育法。1998年韩国教育部在其年度计划中明确提出了“构建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的5项主要任务:依据教育基本法制定“终身学习法”,扩大“学分银行制度”试点范围;扩大部分时间制教育的范围;开设自学学位制度(类似中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促进中、高等学校开展终身教育。
经过数年的讨论和准备,1999年韩国颁布了在原社会教育法基础修订而成的“终身教育法”(韩语为平生教育法),对终身教育的内涵、政府责任、专业工作者、设施、经费资助、学分认定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为韩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具体说来:一是明确了终身教育的内涵,沿袭原社会教育的概念,将终身教育定义为“除学校教育外的所有教育活动”;二是明确规定了国家及地方政府推进终身教育的责任与任务,包括设立终身教育设施、培养专业工作者、提供经费补助等;三是建立终身教育政策协调机制,要求在教育行政首长下设立终身教育协调委员会,协调终身教育实施主体间的关系。明确了教育行政首长对终身教育中心、地区终身教育信息中心等新型终身教育设施的管理权限等;四是建立了新的专业工作者制度,即“终身教育士”制度,明确了其主要职责、岗位知识技能要求;五是建立了终身学习成果的学分学历认定制度。终身教育法的实施有力促进了韩国终身教育的基本设施和基本制度建设。比如,韩国拓宽了非正规教育机构颁发学历学位的范围,允许经认可的“企业大学”授予学历、学位,允许主要通过互联网教学的远程大学颁发大学或专科大学的学历学位;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其员工给予带薪或无薪的教育休假,或对其给予培训费、图书费、研究费的补贴;建立“人力资源信息银行”,即可以开设讲座、提供培训的终身教育专家学者的人才信息库、数据库;建立综合记录个人终身学习相关信息与成果的“个人教育账户”,也称为“成人综合生活记录簿”;广泛设立终身教育中心及地区终身学习信息中心等新型终身教育机构;扩大终身教育机构设置运行的自,将原来的机构设立时的申报注册制改为备案制,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社团和媒体等面向社会举办终身教育事业。
随着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逐步深入,韩国终身教育法的一些局限也开始显露出来。比如,由于沿袭了原社会教育法的概念,终身教育体系建设难以突破原社会教育的范畴,同人力资源开发法等其他领域相关法律的关系也不清晰。[4]因此,2007年韩国对终身教育法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的要点是:第一,进一步明确了终身教育的内涵和外延,即“终身教育是除学校正规教育课程之外,包括学历补偿教育、成人基础与识字教育、职业能力提升教育、人文修养教育、文化艺术教育、市民参与的教育等在内的各种形态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第二,增加了有关“学校的终身教育”的内容,要求大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共同体及地方文化的建设。第三,为落实政府推进终身教育的责任,增加了政府应制定终身教育推进基本计划的条款。2002年,韩国政府曾制定“为推进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基本计划的终身学习振兴基本计划(2002—2006)”,2008年又制定实施了第二次“终身学习振兴综合计划(2008—2012)”。第四,加强了终身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确立了中央—市道(相当于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划)—市郡(相当于我国的县级行政区划)三级终身教育支援体系。第五,增加了关于学习型城市的条款,规定国家可指定和支持地方建设终身学习城市。终身教育法的制定、修订与实施促进了韩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使韩国形成了独特的终身教育推进体制与治理体系。
2.韩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发展状况
终身教育法实施以来,韩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形成了多样化、广覆盖的终身教育机构网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提供终身教育机会,满足了社会成员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二是终身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有所进展,拥有“终身教育士”资格者的数量持续增加,促进了韩国终身教育服务质量的提升。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韩国拥有“终身教育士”资格者已超过11万人。三是对终身教育的公共预算投入不断增加。据统计,2016年,韩国中央政府终身教育预算达到2544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4.5亿元),除教育部外,劳动雇佣部、产业资源部、文化观光部、国土交通部、未来创造科学部、女性家庭部、保健福利部等众多政府部门都安排了终身教育相关预算,涉及278项终身教育事业或项目。④四是学习型城市建设取得成效。韩国的终身教育城市发展很快,2001年至2014年,韩国共认定了129个学习型城市。[5]五是终身教育治理、支援体系逐步健全。目前韩国各级政府层面广泛成立了终身教育振兴会或者协议会,形成了中央、道、郡三级终身教育治理和支援体系。比如,中央和地方设立的终身教育开发院在推进韩国终身教育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六是终身学习成果认定制度逐步完善。特别是学分银行制度为学习者提供了通过非正规教育、非定形学习获得学分和学位的机会。据统计,在学分银行注册的学习者从起初的600多人持续增加,(2013年)曾超过14万人,2015年有11.5万人在学分银行注册学习。
三、中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状况
中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大体经历了孕育期(1978—1992)、萌芽期(1993—2009)和形成期(2010—现在)几个发展阶段。⑤孕育期体系建设上的主要特点是在原先成人教育政策框架内成人学历补偿教育的迅速发展,这个阶段的基础设施与基本制度建设主要聚焦在成人学历教育领域内。萌芽期终身教育的主要进展体现在非学历教育,尤其是职业培训、远程开放教育、社区教育等出现和发展。中国提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政策目标也是在这个阶段: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的目标。在这个阶段,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虽然经常出现在政策文本中,甚至曾有过终身教育立法的尝试,但终身教育制度化、法制化方面的实质进展并不大,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仍停留在口号层面上。以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中国进入了全面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形成期。这个阶段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制度建设方面的进展,首先是地方终身教育立法的进展。上海市(2011年)、太原市(2012年),河北省、宁波市(2014年)等地方先后颁布实施了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推动了地方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为国家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其次,在终身教育制度建设上也有所进展。比如,2016年9月,教育部了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为深化终身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奠定了基础。再其次,教育治理机制调整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了新的机会。比如,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的成立,以及教育部综合改革司和教育部继续教育办公室的设立等,对于终身教育、继续教育政策的统筹协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正如本文所分析的,同日本和韩国相比,我国在终身教育法制保障、基础设施和基本制度建设方面严重滞后,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目前,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立法尚未被列入立法计划,终身教育经费与人员保障依然薄弱,终身学习成果认定等终身教育基本制度建设刚刚起步,统筹有力的跨部门终身教育领导管理体制仍未完全建立起来。如果要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我国必须加快终身教育立法,加强基础设施、基本制度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说,日本与韩国的有关经验乃至教训,对中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四、结语
我们认为,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电信企业已经实现政企分开,独家经营的局面已经被多主体的市场竞争所取代,不仅如此,随着电信市场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国际间的竞争也将展开,这使电信企业必须面对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这些特点,决定了电信企业需要尽快加强制度文化建设,以保障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电信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首先,企业制度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构成部分,企业制度文化本身能体现企业文化。企业制度文化不仅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而且体现着企业的内在精神。加强电信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就是要加强企业整体以及员工个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建设,从中反映出我们企业崇尚什么、反对什么,即企业信奉的价值理念,反映出我们企业的做事方式与风格。通过企业制度文化建设,我们能更加清晰、准确和全面地表达自己的企业文化,从而有利于推动企业文化的发展。
其次,企业制度文化是企业运行机制的一种具体表现。加强电信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目的在于建立一个使管理者意愿得以贯彻的有力支撑,并且在得到员工认可的前提下,使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弱化,可以更好地约束和规范员工行为,减少对立或降低对立的尖锐程度。
其三,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为规范,就要正确认识理解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懂得运用制度文化来保证和促进企业发展。加强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把电信服务理念和行为准则制度化、规范化,从而达到促进企业经营服务水平提高的目的。不难看出,加强电信企业制度文化建设,是从更高的层次上做好经营服务工作。
其四,要适应市场经济特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企业全方位的管理。加强电信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就是要把企业制度文化建设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开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一个完善、合事宜的企业制度文化,能规范员工行为,使企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管理效率与质量,形成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通过加强企业制度文化建设,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经营中的不协调、不统一的问题,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和效率。
二、当前电信企业制度文化建设之现状
我们看到,目前电信企业在制度建设上已初显成效:通过推进五项集中管理,极大地降低了运营成本;通过大力实施预算管理,强调了企业的科学决策、投入产出经营效率,提升了企业的整体素质;通过竞争上岗、薪酬改革、绩效考核、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和教育培训等五项机制创新,激发了企业的活力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通过bpr业务流程重组,逐步形成了“以前台服务为标志,以后台服务为支撑,以网络服务为基础”的服务链,解决了过去对市场反应慢、业务流程不畅、员工职责不清等问题,使市场响应能力得到极大增强。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电信企业还缺乏对内在的制度文化自律与软性的制度文化引导;缺乏强调心理认同、人的自主意识和主动性;缺乏启发员工的自觉意识达到自控和自律;支撑制度的文化尚未全面形成,企业的制度执行成本较高。具体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是对制度文化建设的动因认识不到位。一些制度的产生并不是完全立足于需要之上的,认为制度是越多越好,为严格而严格。
二是对制度文化建设的内涵认识不到位。将制度文化建设仅仅局限于制度这一表现形式,甚至迷信于制度建设,而忘记其他部分。
三是对制度文化建设的主体认识不到位。将制度看成是管理者的文化,或者是只反映管理规律和管理规范,对员工只注重外在的约束,而不探讨制度内涵是否被员工心理认同和接受,并自觉遵守,使制度没有成为一种共有的文化。
四是对制度文化建设的执行认识不到位。有的企业在执行制度时,自上而下强制推行,虽然这些制度往往能迅速实施,很快就在企业整体和员工个人的行为中体现出来,但是,这些仅仅是表象,其后缺少与员工的沟通,不能让员工充分理解和认同制度的内涵,不重视制度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因此,制度的有效性不长。
三、加强电信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西方学者做过一个比喻:制度管理就像一座漂浮在大海里的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占1/3,大体相当于规范、标准等有形管理;隐在水中部分,占2/3,大体相当于组织成员对制度的接受度、认同感、认知率等无形管理。这个比喻形象、深刻。其中,制度是有形管理部分,制度文化是无形管理部分。制度是载体,多强调理性化,重视科学标准和规范的作用;制度文化强调的是非理性化,重视内在精神价值的开发、集体感受和各种非正式规则、群体氛围的作用。制度可以造就一个结构框架合理、运转程序规范、执行严格的标准化企业;而制度文化管理可以赋予这个企业以生命活力,为之提供精神源泉和价值动力,引导其发展方向,并创造经营个性和管理特色。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过程,是一个信仰、道德、理念、规则和行为不断强化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它是一种历史的积累和沉淀所凝聚的力量。所以,我们认为,把握企业制度文化的“无形”、“柔性”,加强电信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从审视制度是否以企业的根本性需求出发入手,抓住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基本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制度文化的骨架部分,任何一个企业离开了制度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同时,制度又反映一个企业的基本观念,反映企业对社会、对人的基本态度,因而制度又不是随心所欲的。制度必须从企业的根本性需求出发,是对企业根本性需求的维护。如事关企业生存的各种问题,包括服务质量、客户关系、网络运行等,毫无疑问是必须以制度加以明确规范的。
(二)从审视制度的内容是否以“以人为本”入手,抓住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活力点。制度是靠人去执行的,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高素质的人去执行也不会产生好的效率、效果来。加强对员工的培养和教育,应是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内容。首先,应加强对企业员工诚实守信的教育,因为如果没有诚信,就会出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投机取巧的现象,就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企业的信誉。其次,要关注员工自身价值的建设,注重其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应当对不同的工作岗位每年提出不同的知识更新要求,通过培训、考试、考核和业绩评估等形式提升企业全体员工的能力水平。同时,管理者还应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以满足员工的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要,采用适当的激励手段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从审视制度是否使各直接参与者的利益得到平衡入手,抓住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支撑点。制度作为公正的体现不但要求其形式是公正的,更要求其内容是公正的,要使制度约束下各直接参与者的利益得到平衡,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称。唯有如此,才能得到全员的认可。
(四)从审视制度的执行是否真正严格平等入手,抓住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折射点。制度执行的最好效果就是在无歧视原则下产生的普遍的认同心理,这也正是制度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因为每个人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制度的监督执行部门在企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在执行制度时是很难以做到完全公正和无歧视性的,这样往往就会影响制度的效果,危及制度的最终目标。
(五)从审视制度的责任是否明确落实入手,抓住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落脚点。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惩罚规定是企业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根本保证,如果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就会使各项合理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这个企业也就没有什么凝聚力和战斗力可言。惩罚规定是责任追究制度的补充,它既是治理违法违规、偷懒、弄虚作假的直接手段,又是树立正风,打击歪风邪气的有力武器,这种制度规定是必须的,也是有效的。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体员工都应是制度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在企业内部不应有特殊员工,尤其是对违法违规的处理上,必须坚持公平、公正性原则,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这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并具有权威性。
四、常州电信企业制度建设概要
如前所述,制度与文化两者之间是一个相互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特别是处于重要战略转型期的企业,文化的反作用力更为明显。制度是有形管理部分,文化是无形管理部分。制度是载体,多强调理性化,重视科学标准和规范的作用;文化强调的是非理性化,重视内在精神价值的开发和群体氛围的作用。制度可以造就一个结构框架合理、运转程序规范、执行严格的标准化企业;而文化可以赋予这个企业以生命活力,为之提供精神源泉和价值动力,引导其发展方向,并创造经营个性和管理特色。因此,文化理念的落实最终要靠制度去推进,形成固化模式,否则文化就没有土壤,制度也没有持久生命力。在企业转型中,制度的再造与文化的再造是相辅相成的。
为此,今年以来,常州电信在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先进行了一些探索。分公司明确提出,企业制度重建工作必须与《企业文化纲要》宣贯工作,企业精神、核心价值观宣传、贯彻落实相结合,必须与流程重组、架构再造工作相结合,必须做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一是明确了制度建设的目的。以执行层的精细化为途径,以管理层的精确化为目标,逐步固化各种事务处理模式,为企业运行疏理建立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描述清晰的操作和管理规范。
二是确定了制度建设的理念。即,制度建设不是大刀阔斧的改革而是在现有机制下的改良;制度建设要做好“针线工夫”,一针一线地缝出企业品牌;制度建设要为精确化决策提供保障;淡化个人色彩,实行职业化管理;效率与规范相结合。
三是把握好制度建设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制度的描述不够清晰、细致,缺乏可操作性,留有一定的个人意志空间;部门职责的制定只解决了分工问题,没有解决执行质量问题,一些职责仍缺乏与之配套的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各种制度仍缺乏相应文化理念、价值观的贯穿和支撑。
四是勾划了常州电信企业制度的总纲及框架。总纲包括序言及八章内容,阐述了常州电信的沿革、企业性质、议事规则、企业精神及企业愿景,规定了员工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规范了企业与员工、员工与员工的关系,明确了员工守则。企业制度的框架分为三大块,即业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行政管理、法律事务、人力资源、财务审计、运行维护、市场营销、服务监督、信息化等。同时,将沟通反馈制度、监察检查制度和文化监督制度贯穿各个部门。
摘要:企业的持续发展有赖于规范性运作,而想要保证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就必须要科学合理地对其进行建设,并明确其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中的重要性。管理制度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维护企业内部秩序的核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企业规范管理的依据。如果不能够科学合理的进行制度建设,就会导致企业各个部门成为“一盘散沙”,无法团结起来共同完成企业的发展目标。具体地说,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主要是指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评估、立项、起草、颁布、实施、修订的过程,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成败。
关键词: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现状;措施
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概念与职能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
广义的管理制度包括产权制度、组织制度、规章制度,由此构成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其包括现代企业经营思想、发展战略、决策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组织架构、管理标准及企业文化等。狭义的管理制度通常就是“规章制度”,由企业内部制定,包括管理标准、公司章程、部门制度、员工守则等,用于规范企业的人事管理、安全生产、经济技术、业务流程等活动。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职能
企业管理制度存在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具有系统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特点,是全体人员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的总称,其根本职能是为了满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必须以环境或条件为基础,一方面是内容标准化,不能违背企业管理任何对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是过程规范化,包括全体员工的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只有这样,所有工作人员、整个企业管理系统的操作都可以实现规范化,否则就会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中。
二、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赖以存在的体制基础,在各种生产要素整合过程中起着核心纽带和基础作用,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企业要想求得生存和发展,不仅要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企业的整体运行以及内部各级组织机构的活动,都要在制度的框架中实施,从最高领导层到从事一般生产活动的普通员工,其行为都不能突破企业管理制度的各种规则和约束,要以企业管理制度为准绳规范员工行为,企业管理制度就是规范员工行为的准则。
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原则
企业的管理制度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而服务的,企业管理者在进行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确保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首先管理制度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在建设制度之前要对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生产经营规律特点,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使其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其次管理制度必须是合法、合规的,企业管理者要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管理制度的建设。此外企业管理制度应当是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企业的管理者要在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制度建设。企业管理制度中既要体现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定性要求也要体现定量要求,为后续的执行和考核提供准确的依据。最后管理制度是面向所有的企业员工的,因此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需要清晰明了,方便企业员工了解掌握和遵照执行。
四、我国企业制度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各项制度间的关联性
在企业对制度进行建立的过程中,很多企业虽然建立了制度,但是制度建设过程较为复杂,制度与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毫无疑问,条条框框太多会限制企业的发展,导致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受到阻碍,不具备较强的可行性。除此之外,在现实情况中还有很多企业的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相关人员没能够对现实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仅仅是借鉴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制度,不符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企业所属行业的具体特征,当制度与生产出现脱节的情况时,就会导致制度建设成为一种形式主义,根本无法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过程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二)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严谨性。
企业在制度建设中由于制度起草或审核把关不严,会导致个别制度前后条款自相矛盾,反映出制度内容的不严谨,给制度的执行造成困难,给企业的管理造成漏洞。制度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大量套用同行业或其他相关业务企业的类似制度,与企业实际管理脱节、治理结构不符,导致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欠缺,与工作实际脱节,无法起到指导生产经营工作的作用。制度管理部门在制度过程中审查审核不严谨、不完善,缺少必要的审核、评价、的程序,最后导致制度效力不够达不到管理制度的标准。以制度管理要求规范时不被认可,会给企业治理造成一定影响。
(三)企业对风险防范的差异性
企业在经济业务活动中,风险的影响因素不可避免。经济的发展不仅为其带来了机遇,同时还加重了风险因素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从目前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情况进行分析,部分企业存在了严重的风险防范机制漏洞,各部门成员未能意识到风险问题对于自身经济活动带来的影响,从而导致了对风险的评估效果不足的问题。在风险防范机制缺失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活动,不仅会对企业的经济情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企业的未来发展也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无法及时对风险问题进行应对、处理和防范。
(四)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可靠性
为有效实施内部管理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在经济基础稳定情况下,保证公司管理层与决策人员了解公司现状,完成企业实现决定目标,把那个对外界公开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能力遵循法律法规具有可靠性,加强人员管理的严谨意识。在实施企业管理内部制度建设的同时,首要工作便是防止会计工作的信息准确性,控制工作信息出现失真性,由此可看出现今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在最大程度上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保证企业能在市场环境中运行完好的状态下,实现企业定下的战略和经营目标。
五、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完善企业制度体系
企业想要更好地建设制度体系,就必须要了解现实情况才能够完善制度体系。企业制度需要经过长时间的修改才能具备合理性。除此之外,企业处于不断发展和运行的状态,所以企业的具体制度也会经历从适应到创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相关人员需要对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科学地管理,保证管理的合理性。管理的合理性体现在对企业制度全方位的管理方面。对外部环境的管理包括明确国家出台政策的情况、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理解行业发展特点、发展前景等等。再从内部管理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企业自身存在着的特点还是企业对战略的选择、对企业文化的选择都需要包括在其中。由于制度建设涉及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管理层次,所以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就必须要着眼于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对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进行处理。
(二)优化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根据部分企业内部存在的严重内部控制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阻碍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企业的运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其进行分析整理,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强调法人的作用以及监督权,对企业的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在保证企业能够正常进行运营的同时,体现法人以及监督权的主体地位,为内部控制环境管理奠定基础,保证日常工作的开展。另外法人还需要对治理结构进行改善,实现权责分明制度。例如制度的完善,能够避免部门超越权限开展业务现象的发生,保证其能够在正常的管理模式下进行工作,确保权力的稳定。通过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可加强上下级沟通,避免权力与职位不对等的情况产生。
(三)加强重视提高执行自觉性
企业管理者要认识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对管理制度建设要高度重视,关注管理制度建设成果,保证管理制度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严格要求具体制度的完善和修订,掌握有效在用管理制度整体动态。加强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培训,在条件许可前提下,可以开设讲座、培训班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内部专题会、网络宣传、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熟悉制度内容,掌握制度实质,牢固树立按章办事的理念,增强按章办事的自觉性。管理者和制度制定部门要带头执行制度,将制度管理要求和规范落实到日常管理和业务当中。可以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对不执行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惩罚,对尽职尽责按章办事的给予表扬和奖励,从而不断提高管理制度执行的自觉性。
(四)坚持科学合理的制度建设
首先是坚持合规性建设管理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得与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违背;要紧密结合企业管理实际,体现管理制度的可行性、操作性、实用性及合规性。在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不得产生敷衍了事的心理,确保企业管理制度的质量性。在制度建设完善及修订时,要保持全局观念,系统化的考虑问题,保障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性。其次是管理制度建设要在分析现状,充分讨论分析存在的不足及缺项,按照程序开展梳理、修订、评审及,才能确保制度的严谨性、合规性及适用性。再次是树立管理制度的权威性。管理制度是经过严格程序、严谨思想、严肃修订的用于构建企业运行机制的根本,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所有生产经营运转、工作落实均需按此制度办理,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同时,这种权威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五)提高管理制度可操作性
内部管理制度的文本应当是简单准确的,使企业员工可以快速明白制度所要表达的内容。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内容要注意不可过杂,根据企业的规模确定体系的细致程度,一般来说中小企业的内部制度体系可以较为简化。针对企业的主要业务以及与企业经济效益直接相关的活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作为重点,一些经营生产中涉及较少的部分可以较为简略。管理者在构建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时,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先将较为紧急的制度内容确定出来,后续再进行不断的完善。伴随着企业的发展,内部管理制度内容也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更新,确保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明确划分员工工作职责
职责工作分工控制通常解释为:对不同员工所分属不同职业进行分离控制工作,若发生某人主要责任工作出现错误行为与舞弊行为,并且可能通过职位便捷性掩盖这一事实的职务,通常情况下称为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的主要工作职责便是对业务展开经办工作,授权批准并实施监督与检查工作。在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实施工作中,不相容职务可以大概率的避免发生工作舞弊行为。对不相容职业实施分离工作是展开内部管理控制的主要措施,基于此类原因,许多企业在进行设立与建设管理制度时,应该在第一时间划分员工之间的工作职责。企业总体运行的职责需要分段划分清楚,在做到不留死角的同时,还要做到分配责任后人员之间不产生冲突,在员工充分理解自己的权职范围后,了解自己的工作要求有哪些,使员工在工作时所涉及到的职务不产生交叉行为,在制度中明确授权单位与工作人员的工作权限与职责,两者之间不允许跨越权限工作。并且应在公司管理中制定奖惩规定,在员工完成工作后加强检查考核力度,保证工作质量与效果。
六、结论
总的来讲,实现企业内控制度,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条件进行体制和制度的完善,规范的制度能够促使企业内外环境的稳定,同时能够保证企业经营活动的稳定性,促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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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雪寒.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