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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推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创新目前,教育大众化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高职院校传统的经验管理已经无法适应学校发展的需求,应该从经验管理转变为科学管理,通过科学的管理理论、方法进行教育管理。因此,要求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具有更高的水平,只有加强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建设,才能不断开拓创新,促进高职院校的顺利发展。
(二)有利于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一切工作都应以教师和学生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学校应该按照社会和学生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教育服务。为此,增强行政管理人员从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这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同时也是提高高职院校竞争力和扩大招生的关键所在[1]。
(三)有利于高职院校的人事改革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正在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的初期主要是机构编制大范围地精简以及人员转岗分流。加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正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经之路。这将促进高职院校的全面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效率。
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内容
新时期,高职院校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应该依据高职院校管理的专业特征,全面地提升行政管理队伍专业能力,使之从一个普通的行政管理队伍转变为一个行政管理专家团队。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转变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发展的观念,坚持“以教师和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为高职院校学生自我管理和健康成长提供有利的条件,并且将相关理论创新成果应用于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中。二是规范高职行政管理队伍用人标准,为专业化建设提供有利的依据。把热爱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吸收到行政管理队伍中,建立合理的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三、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行政管理专业化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校行政管理具有技术性、科学性以及学术性的特征。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学校管理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然而,很多高职院校还没有意识到行政管理是一项业务强的管理活动,没有科学地、合理地优化行政管理的人力资源,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缺少有效的标准,不关注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不关注行政管理机制的创新。目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教育以及培训机会比较少,系统的培训不够,从而限制了队伍的专业发展。
(二)行政管理队伍专业性较弱行政管理人员是政策、信息和规划的执行者,是高职院校科研计划的确立者和各项活动的实施者以及协调者,应该熟悉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对各项管理活动的基本程序。然而,目前高职院校行政人员的能力与这些要求差距很大。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改变他们的工作方式,树立团队协作的精神以及共同工作的意识。
(三)高职院校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高职院校薪酬管理制度缺乏“因校制宜”,一些院校没有按照所在地区的经济水平制订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没有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经济条件建立适合自身特色的薪酬管理制度。此外,在高职院校中,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低于教学科研人员的薪酬水平,导致他们缺乏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具体策略
(一)不断完善学校的行政管理制度为确保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有效实施,应该进行有效的制度建设,从制度上确保全面开展。完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应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法治环境。实行依据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的要求,结合高校全员聘用制改革的执行,大力推进职员岗位管理以及聘任制等;不断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力度,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有利的保障[2]。
关键词 管理 服务 高校 内部服务体系
1 加强高校内部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
(1)加强高校内部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何谓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一般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应该包含两个层面,即宏观层面(学校与外部的关系):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微观层面(学校内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加强高校民主管理改革,建立现代内部服务体系,是中国特色大学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义。
(2)加强高校内部服务体系建设是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内涵发展的需要。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快速发展,高等院校在数量、规模和层次等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加强高校内涵发展成为我国高校当前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体现在高校内部管理上,不仅仅包含着关心师生,为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条件,更重要的是要理顺关系,激发活力,发扬民主,营造和谐氛围,为此,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3)加强高校内部服务体系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需要学校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学校在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的同时,更要做好人才的服务和后勤保障,为人才培养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并在学习、生活、就业、科研等方面提供基础性的服务,而这些都离不开内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4)加强高校内部服务体系建设是提高高校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提倡服务,并不意味着就不要管理,而是由服务去支撑管理,服务与管理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只有服务水平提高了,管理工作才会出成效,才会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5)加强高校内部服务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需要。学校机关行政部门人员的素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机关部门之间的协调运作对学校的师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有助于推动学校整体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促进形成和谐校园氛围。
2 从管理向服务——现代大学内部管理体系建设的必然趋势
有关“管理”与“服务”的讨论,缘起于政治学的领域。在政治学中,“统治”是为满足主体利益和需求而限制甚至牺牲客体利益和需求的事务、行为及其过程;“管理”是为满足主体与客体的共同利益和需求而限制主体和客体各自利益和需求的事务、行为及其过程;而“服务”则是主体满足客体利益和需求的事务、行为及其过程。简言之,“服务”从观念上讲,应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出发点,确立亲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功能上讲,要转变政府的角色,使政府成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从本质上讲,应以人民为主体,使政府充分发挥社会公共事务的服务。
大学作为独立的学术性文化机构,其本质上区别于政府机关,但其内部管理结构上又是一个围绕学科和行政单位组织的矩阵型组织,二者具有相关性。随着高校行政机关管理理念的变迁,服务意识的增强,从管理向服务成为高校内部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走向。
首先,在管理理念上,是服务而不是管理。服务与管理二者皆有服务的内容,所不同的是,前者的服务是多方位的,后者的服务是单向的,二者的出发点和实现过程有着本质的区别。高校在建设服务型机关上首先要更新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师生为主体服务对象,而不是维持以往自上而下的“管理者”身份。
其次,在管理职能上,强调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按照现代管理学的组织原则,组织的规模越大,空间分布越广,就越需要放权,实行扁平式管理。对于高校而言,尤其是对于那些规模较大、学科专业较多的高校必须实行分层分级的扁平式管理,按照科学管理的原则将人、财、物的管理权下放到二级单位,调动二级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提高管理效率。
再次,在管理形式上,从封闭式机关向透明式机关转变。服务型机关是民主机关,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的透明度,增强民众的监督,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当前,许多高校机关在创建科学的透明式管理上进行了大胆尝试,如校务公开制度、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然则,距离真正开放的服务型机关尚有很大距离,需不断努力探索完善。
3 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服务体系的几点思考
当前,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系正朝着精益管理、强化服务的方向逐步理顺,管理服务体系对学校办学的支撑作用正在不断巩固。然则比照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要求,高校内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服务功能不够突出,机构职能不够清晰,内部协调运作不够高效,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等。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高校在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面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推进精细高效的行政管理制度,积极创建以人为本的内部服务体系。具体而言:
一是要转变服务理念。高校内部服务体系的改革必须首先树立“服务”师生的理念,淡化“管理”的意识,真正把服务师生作为出发点和归宿。高校行政部门或管理人员要真正放低身段,转变以往的“管理者”身份,平等地对待师生,关心、尊重和爱护师生,建立与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之间的合作和反馈机制,保障教师正常的科研、教学和生活,营造良好和谐的学习和科研环境。
关键词:行政管理工作;高校教育;以人为本;工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3)10―0093―02
一、引言
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教学等各项任务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性保障。随着当前高校去行政化舆论的加强,如何更好地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发挥其有效的保障性能,对于当前高校建设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必须改变以往的面貌,开展全新的以人为本的管理工作模式,为当前高校发展及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以人为本的意识
1.肯定学生与教师的主体地位
学生与教师是高校行政管理的主体对象,要提高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意识,必须强化学生与教师的主体地位,要从实际工作出发,倡导和宣传行政管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学生和教师中间,必须端正舆论导向,使学校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理念成为学校发展过程中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并让学生与教师明确学校的管理方针;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要从理念层面让教师明确学校的管理政策,更要让这种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实际工作中从教师角度出发,为教师解决困难,从行动上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释放学生个性,让学生能够在相对自由的空间里自由发展,开展多种活动让学生展示自己,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促进学生发展。
2.充分发挥管理干部的个人能力
第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行政管理工作与教学工作有很大差别,其工作效果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并不能及时体现,因此,在管理干部的聘用过程中,必须要选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工作,既然选择了就应该给其相应的时间,而对于通过考察不能胜任管理工作的人则坚决不能任用。第二,将管理干部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部分。管理干部不仅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者,同样也是管理体系内部的成员,因此,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所有的管理制度不仅适用于学生与教师,同样在管理干部层面也要一视同仁,这也体现着行政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平等原则。第三,充分发挥管理干部的个人能力。在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推广等各层面,要充分尊重管理干部的个人主观能动性,并且保证其工作是被肯定和保障的,发挥其行政管理能力,保证行政管理工作的健康开展。
3.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共同体现行政管理的人本思想
第一,整体行政管理工作的定位要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在整体行政管理系统建立及工作定位时,不能单纯讲究工作效率和工作体系的完整性,更应该注重人本思想的渗透。第二,人本思想应当渗透到管理工作的各个细节。在工作的各个细节上,机械化的管理手段和方式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从情感层面出发对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开展会更加有效。
三、以人为本的高校行政管理创新工作体系建设
1.让教师与学生参与到行政管理工作中
教师和学生作为行政管理的主要对象,要体现行政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思想,就必须让他们能够更加实际地参与到行政管理工作中。这种参与方式是多样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直接担任行政管理工作职务。第一,行政管理制度的意见听取。在各种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设过程中,管理者应当与广大的师生密切联系,听取师生的建议,对于其中一些具有实际价值的意见建议可以作为制度的内容进行推广,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第二,建立有效的学生自我管理模式。学生是高校的主要人群角色,也是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对象,完全依靠行政管理措施和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并不能很好地达到管理效果。因此,应当在学生中建立一定的自我管理组织,例如学生会行政管理部门、社团自我行政管理部门等,让学生能够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第三,建立教师-学生直接管理方式。教师是与学生联系最为密切的群体,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完全依靠学校行政管理干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立教师-学生直接管理方式能够有效地减轻学校本身的管理压力,同时能够提高管理效率。
2.让教师与学生参与到教学管理工作中
第一,强化教学资源的有效管理。实验室、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是教学活动开展的基础,也是保障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因此,行政管理工作必须突出对这些教学资源的管理,及时对出现问题的教学资源进行整修,从而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第二,保障人才的合理配置。教学人才是高校教学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因此,在教学行政管理过程中,必须进行人才配置的合理化,引进更多优秀的人才,并且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生活帮助,为高水平教学活动提供人才保障。第三,管理活动的合理干预。行政管理不仅要扮演教学活动配合者的角色,还要成为教学活动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因此,要建立健全教学行政管理制度,并制定合理的奖罚制度,使得教学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3.畅通行政管理渠道
要保证人本思想渗透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必须要保证行政管理渠道的畅通。畅通的交流才能激发更多的管理灵感,保证管理工作深入到实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式保证管理通道的畅通。第一,建立整体的管理体系。要保证管理渠道的畅通,前提是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渠道。因此,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必须从宏观层面出发,建立系统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工作的责任人,从学校到学院再到各系班级等都要建立畅通的行政管理机构,保证管理工作渗透到实处。第二,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渠道。在建立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还要根据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沟通交流渠道,例如网上行政管理交流平台、行政管理问题信箱等。通过这些方式,学校能够真正地明白行政管理工作的效果,畅通的交流才能使得工作更好地得到开展。第三,设立行政管理面对面交流会。面对面交流会对于管理渠道的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可以定期地与师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将学校的管理方法等与他们进行沟通,从而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4.完善行政管理工作反馈机制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扎实地开展,还要保证开展的效果,这也是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在畅通行政管理渠道的基础上完善行政管理工作的反馈机制,保证管理部门与师生之间的交流能够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在实际中,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及时向全校师生公布新阶段学校行政管理的任务和实际内容。内容公开能够让师生在实际的工作学习过程中明确学校发展与个人发展之间的联系,并且能够更好地对学校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第二,对师生的疑问进行及时解答。在交流过程中,师生对于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肯定会存在一定的疑问,而这些疑问可能正是学校没有公开或者需要改进的工作内容。因此,针对这一类意见建议,学校应当及时给出解答,使得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师生。
[参考文献]
[1]严清.高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09(05).
[2]李小芬.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07).
[3],张继革.当前高校行政管理改革刍议[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
一、行政指导的内涵和原则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者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度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者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的方法,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引导其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推行行政指导,是工商机关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具体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刻理解行政指导工作的内涵和重要性,真正树立“责任工商”的工作理念,积极创建服务型工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立足工商职能、顺应企业发展、围绕政府调控、恪守法律规定”的要求,遵循“合法、合理、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将行政指导工作通过各个工作职能全面推开。
二、建立健全行政指导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行政指导工作的宗旨是通过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统一,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重点是建立以下制度:
(一)许可事务辅导制。在实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户外广告登记等行政许可事务以及动产抵押登记等行政确认事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工商注册登记与事务确认职能作用及所掌握的相关信息,采用信息、提醒、辅导、引导等手段,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办理相关事务。
1、信息公示。通过公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公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当地主要行业的市场主体数量、分布状况及整体规模变化数据等信息,为企业投资提供参考。
2、事务提示。通过口头通知、电话通知、手机短信、媒体公告等方式提醒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年检验照手续,及时办理出资变更登记,及时办理有关前置审批手续,及时办理即将到期的经营证照(如商标注册证)的续展延期或变更、注销、复核等手续
3、申办导示。公示各项登记事务的登记条件、须知、程序及所需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及各种文书的示范文本,帮助申办人填写相关材料,并指导其正确办理市场准入的前置许可证件及相关事宜,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经济类型或企业组织形式。
4、退出指示。指导清算主体明确其清算责任、义务及不履行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依法清算。
(二)查处违法疏导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事前预警,通过解释、说服、劝阻、警示等指导方式,指导相对人自行纠正或终止违法行为;对损害市场管理秩序但法律无明确处罚规定的行为,可对相对人予以行政告诫,将其经济行为引导到规范的轨道上。
1、教育为主。在执法的各个环节,通过各种形式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法律法规,使其了解相关规定,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守法。
2、重在纠正。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能够当场纠正的当场解决;对当场不能纠正的,通知限期整改,给相对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和时间,并且加强回访。
3、苗头预警。督促正在筹建、筹备中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业主或者企业投资者及时办理市场准入手续。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健全和落实市场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对相对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其他违法倾向进行预警。
4、轻违告诫。对相对人轻微的违法行为、无明显违法故意、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严重后果,并能够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无罚则的行为进行告诫。
(三)规范经营劝导制。在实施日常监管过程中,利用职能优势,通过宣传、沟通、建议、提示、规劝等行政指导方式,倡导经营者依法经营,指导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1、知法防误。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市场准入和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指导经营者防入经营误区。
2、依法经营。指导经营者遵守公平交易、竞争规则,切实承担对消费者的责任。
3、建章立制。指导经营者根据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商标委托印制、许可使用相关制度,广告承办登记、验证、审核、档案管理及广告审查员制度,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问题商品下架召回、质量承诺等相关制度。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协议制度、商品检测制度及安全生产等制度。
4、审慎交易。指导经营者在订立合同前把好合同文本审查关;指导商标印制单位把好商标印制审查关;指导广告经营单位把好广告业务审查关;指导定牌加工单位把好委托方资格审查关;指导商品经营者把好进货质量审查关。指导市场开办者把好经营者准入关等。
(四)维权兴企引导制。充分运用职能优势,通过各种行政指导,引导经营者提高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经营者加强企业品牌自我维权意识、自我创新意识。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加强企业信用建设。鼓励农业经济向合作化、企业化、产业化发展。
1、强化意识。引导企业提高自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树立品牌发展意识。
2、维权创牌。指导企业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机制、打假维权工作机制;指导经营者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并参加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和认定。
3、自我完善。指导企业规范公司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建立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切实可行、系统完整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商标管理制度、包装装潢印制使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提倡标准化管理。
4、协力发展。指导企业引入资产管理体系,提高商标知名度,推进品牌营销,建立有效的广告宣传体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积极实现多种经营形式的优化组合。
三、结合实际,灵活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
行政指导方式灵活,可采取多种多样的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适时进行。行政指导工作一般可采取以下方式:(1)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提出建议、劝告、警示。(2)对特定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执采取调停措施,协调双方关系。(3)向特定行政相对人提供辅导、协助。(4)向社会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行动的信息。(5)向社会或一定范围的行政相对人不具有强制力的政策指南或者提供咨询意见。(6)其他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定的指导方式。在选择行政指导方式中,要以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目标,。
在不违背行政指导基本原则和不超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的前提下,只要有利于实现指导目标,可以由实施单位选择效果最好,步骤最简、成本最低的方式,也可以由行政相对人自行选择,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灵活运用。可以是针对某个市场主体或某一行业的具体指导项目,也可以是不针对具体相对人的抽象行政指导项目。
四、强化措施,确保行政指导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法制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共同配合;省局由法规处负责具体的业务管理、评估和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基层工作经验的总结,各业务处室根据各自业务职能做好相关领域的业务指导和制度建设,监察室配合法规处做好综合监督工作。省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针对实际,区别对待。推进行政指导是通过一种辅助手段来巩固执法的成果。既不能强调行政指导而放弃对严重违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打击,也不能只强调严格执法而忽视对轻微违法行为的纠正以及对经营者的引导。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及变相转销、食品安全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决不姑息。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或者尚未产生后果的违法行为,法律尚未有明文规定但是有悖市场经济规范及诚信原则的行为可以通过预警、劝阻、引导等方式,将其引向我们的管理目标。
强化企业监管 实施金信工程
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诚信社会规范发展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与国外发达国家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制建设相比,我国市场经济还处在初步完善阶段,信用法制建设滞后,我们应该把企业信用管理作为当前建立信用管理系统的目标和方向,这也是国家构筑金信工程的核心内容。
一、企业信用监管的现状
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一项崭新的课题,但目前存在三个问题。
2.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不全。我国加入wto后,一系列的国际贸易规则,不仅要求我们遵守国内的法律,同时还必须符合wto国际公法的要求。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以诚实信用为前提,以严格履行合同为保证,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生存必须遵守的底线。然而许多企业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对合同管理与质量管理乃至企业发展的关系在理性上认识不足,管理方式、组织形式不适应现代市场交易要求,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企业缺少专门或兼职的部门管理合同,有的兼职人员不懂合同,没有实现合同管理电子化、网络化,一些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合同台帐手工填写,随意涂改,合同文本使用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漏项,企业间相互拖欠严重,给企业经济利益和诚信带来负面影响。
3.社会信用管理意识不强。当前,一方面由于全社会对合同管理认识的差异,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对合同知识知之甚少,另一方面现实经济生活中合同交易又极为广泛和普遍,使得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事件不在少数。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地区、企业、个人盼望资金、好项目的心理,在引进资金、引进项目、发展种养殖业和高科技项目上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使地区、企业、个人蒙受损失。
二、实施金信工程的对策
面对信用管理的现状,如何适应入世的需要,我们应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高度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念、方法,重新审视工商部门合同监管职能,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发挥四个功能,即: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功能,教育培训企业诚实守信的引导功能,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监管奖惩功能,对企业授信不当、不履行承诺等产生的信用风险予以防范或救济功能,在实施金信工程中做到“四着并举”:
1.补充完善信用动态数据库,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方面对合同行政监管信息要及时录入,同时协调系统内其他职能科室、分局涉及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保持企业相关信用资料录入的及时性、连续性,对严重失信违法的企业在登记注册、申报驰、著名商标等方面的限制要落实到位,对重守企业的激励措施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取信于企业;要建立相对独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数据库,作为企业信用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企业信用与企业负责人个人信用的联系,使企业信用有明确的责任人,才有人真正对企业信用负责;另一方面要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联系,建立健全可操作的信用信息收集机制,结合实际,落实信息共享的具体操作事宜,要向企业宣传建立信息系统的作用、意义,帮助企业开展征信服务,制定企业信用信息有偿查询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形成动态数据库。
3.查处企业失信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褒奖信用企业,弘扬诚信正气,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规范合同行为,查处失信违法行为,更是我们的法定职能。为此,我们一要通过集中整治,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等合同的行政监管,积极引导他们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二要坚决清除假冒的重守企业,近年来,宝应曹甸工商分局先后查处了2起企业利用产品宣传册、互联网冒用重守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三要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合同欺诈案件的办案水平,并利用企业信用电子网络,将有违法行为的企业确定为警示企业名单,在网上公示,向社会发出警示;四要建立企业激励机制,将生产经营信誉好的企业确定为良好行为企业向社会,登记中开辟绿色通道,年检中免实质审查,发展中重点扶持,改变“老实人吃亏”的现象,使诚信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4.加强以诚信为本的道德教育,打造诚信企业、诚信经济的品牌。要在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加大对《合同法》、国家工商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的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协会简报、集中培训、深入企业办班的形式,提高全民尤其是企业负责人、营销人员、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法》、《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理解,增强严格按合同办事的自觉性。今年来,宝应工商局还深入开展了“合同助企活动”,通过与重点服务单位签订协议,提供信用知识培训、内部合同管理指导、法规咨询、资信、大宗合同签订把关、合同争议调解、合同仲裁、动产抵押登记、争创省市级重守企业、查处侵权案件等十项服务,促进了企业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对企业授信不当、不履行承诺等产生的信用风险予以防范或救济,引导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三、对金信工程的再认识
构建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对此,我们在实施金信工程中应当处理好五个关系。
1.立足自我与争取支持的关系。工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成为企业信用建设的牵头单位,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平台;要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相互协作制度,运用我们拥有的企业登记基础资料换取我们所需要的其他企业信用信息,丰富企业信用资源。
2.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的长期性与阶段目标关系。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需要我们分阶段实施。因此确定每个阶段目标应该按照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原则开展工作,首先做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其次做好制度建设,最后把企业信用建设向个体工商户信用建设延伸。
3.信息化建设与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关系。开展企业信用工作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需要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但是信息化工作不能代替企业信用工作,企业信用工作也不能以信息化为满足,应该以市场主体为中心,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手段,相互促进发展。
【关键词】 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 现状 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行政事业单位由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者逐渐向市场经济的服务者和参与者的角色过渡,行政事业单位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来,其职能和经济范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我国的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健全,很多仍然在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那一套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范围的扩大,很多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越来越复杂,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自己的行政管理任务,又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需要参与市场的竞争,对于内部控制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自身的行政单位性质,一些单位的领导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不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一直非常滞后,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缺乏内部控制意识
我国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都是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出身,对于经济和财务方面的知识比较缺乏,内部控制的意识比较淡漠,不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于单位的管理和控制的认识还停留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那一套,对于单位的管理仍然采用的是僵硬的行政命令管理手段,不重视制度发挥的作用。一些领导对于单位的经济活动的控制也偏向于预算控制,很多将财政部门的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仅仅将抓紧“钱袋子”作为单位经济管理的主要形式,对于整个单位的经济活动的管理简单的归结于会计财务部门的任务。另外,一些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单位,由于单位的领导缺乏制度管理的意识,经常在单位的管理中将规章制度抛之脑后,以行政命令代替制度进行管理,使得内部控制体系形同虚设。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不能够很好地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使得单位存在很大的内部控制风险。首先,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考虑到经济大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经济下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和经济管理职能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更加广泛地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来,经济管理的范围非常广泛,原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很难适应现在的要求。其次,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集中在财政活动的预算管理和简单的会计记账管理方面,而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经济活动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例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都有自己附设或者控制的产业,在对于这些产业的管理方面,缺乏有效和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另外,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力度方面不足,很难有效的发挥其内部控制的作用。例如,2012年曝光和查处的四川省国资委某主要领导的案件,就是因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健全,长期缺乏监管,使得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国家和单位的财产。据查,在几年间,这位主要领导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对于国资委管理的工程招标和投资活动大肆干预,存在严重的贪污受贿。这就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从而导致的腐败行为。
3、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对于单位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的作用非常重要,是内部管理制度中核心的一个环节。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通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监督等,可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很好地对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但是,我国的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对于预算编制的目的很多仅仅是为了应付财政部门的审查,预算编制缺乏准确性和合理性。另外,在预算执行方面力度不够,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着乱花钱、突击花钱等现象,使得预算管理不能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里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4、行政事业单位缺乏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产物,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有着很好的审计监督作用,可以从内部很好地避免和预防经济活动风险的发生。但是,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普遍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在内部审计方面的建设十分落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很多内部审计的工作都是由财务和会计人员代为完成,内部审计工作十分不规范,很难有效发挥其监督效果。其次,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的权限很小,对于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行政命令只能一味的服从,很难发挥其独立审计的功能,内部审计工作往往只是形式化,走过场的表面工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得到发挥。另外,一些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缺乏专业技能,对于市场经济活动下的经济管理和财务风险问题很难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使得审计工作的效率大打折扣。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对策
1、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要加强对于内部控制的重视,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意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单位的经济管理职能和内部控制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视,从制度层面到具体工作环节为内部控制创造良好的环境。首先单位领导层要树立内部控制意识,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部控制对于单位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好领导作用,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于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要很好的予以执行和落实,做好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单位内部的经济管理活动。其次,要在单位内部树立内部控制意识,使各个部门能够加强对于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积极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来做好自己的工作,从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方面抓好内部控制工作。只有这样,行政事业单位才能营造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够真正的发挥其作用。
2、行政事业单位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参与经济活动的范围更加防范,在这种新形势下也会面临着市场经济带来的风险。行政事业单位一定要重视新形势下可能面临的经济活动风险问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风险防范体制。要从外部的市场大环境和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环境出发,对可能发生的经济活动风险做好充分的评估,做好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例如,行政事业单位在一些下属或者管理的国有资产和国有产业的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进行管理和控制,避免用行政管理手段来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另外,单位要设立专门的财务风险管理部门,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对于财务和会计报表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找出可能潜在的财务风险。例如,对于单位控制的国有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折旧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期末一定要进行详细的变动记录和处理;对于一些低值易耗品,要及时的予以登记和折旧记录;要对单位的财务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通过构建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来对财务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对于一些贵重的资产,例如办公楼,汽车等,要通过购买保险的形式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防范。
3、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非常重要,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将内部控制的目标以及过程全面的融入到预算管理中去,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事业单位一定要加大对于预算管理的重视,与每年年初要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并加强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度。在每年的单位预算编制时,一定要根据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和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和预测,使得预算编制能够很好的反应单位的收支状况,使得一年度的经济活动状况能够有科学的管理依据。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预算的安排以及要求来规范单位内部的各项经济活动,不能用行政命令取代预算管理,避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等不合理的行为出现。
4、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独立监督作用
在行政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多,经济管理范围和职能越来越大的新形势下,很容易出现一些领导干部利用内部控制制度不严的缺陷,通过职务之便盗窃贪污国家和单位的财产,使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面临严峻的考验。在这种形势下,单位要充分吸取和学习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的经验,通过成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的各项经济和财务工作进行严格的内部审计,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例如,沿海地区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审计建设方面就有值得借鉴的经验。一些事业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并且花费巨大的投入引进了先进的财务监控系统,对于各个部门的财务和经济活动的信息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通过这些先进的内部审计手段,事业单位的各个部门和人员的经济活动的透明性增强,能够得到很好的监督和管理,使得利用职务之便来进行的行为得到了良好的控制,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效率也大大增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一定要意识到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缺陷,积极建设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其职能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能够更好地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中去。
【参考文献】
[1] 安永红:论如何加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J].山西科技,2010(5).
关键词:教育管理;机制创新;高校
高校教育管理工作是高等院校基础性与核心性的工作。当前我国高校教育管理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需要得到重视与解决。从根本上讲,创新是高校教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动力与保证,这是很多学者都认同的理念和达成的共识。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源泉,也是时展的永恒主题,然而在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应以何种思路,何种手段,何种内容进行创新,这需要人们不断的摸索并通过实践印证。总而言之,必须要根据时代的特色,树立先进教育管理理念,改革传统教育管理模式,制定科学的教育管理制度,更新教育管理内容,开发新的教育管理手段,不断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与输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一、我国当前高校教育管理的存在的问题
1.教育管理理念普遍过时,教育管理模式僵化
当前很多高校仍然沿袭过去的教育管理理念与模式,不能迎合时代对于高等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第一,体现在管理制度陈旧上。虽然某些管理制度还能起到一些基础效果,但总的来说缺乏时代性和针对性,也缺乏管理效率。第二,管理体系仍然偏于行政化,不能体现高校浓厚的学术氛围,一线教师与基层管理者地位低下,缺少发言权,学生的个性发展缺乏平台和条件。第三,在管理重心方面,仍以行政领导、指导教学与科研,而非教学与科研推动行政管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官本位意识严重,缺乏服务态度与奉献精神。如此一来,高校教育管理就会出现很多严重的问题,如自上而下的管理导致的非人性化举措,自以为是的管理效果评价、反馈与检讨的缺失、行政片与教学片的矛盾对立、管理者对于教情、学情的不了解产生的指挥失当以及管理混乱等。
2.教育管理内容过于陈旧,教育管理效率低下
很多高校仍然沿用传统的教育管理内容,在管理部门设置方面仍然以政府机构为依据和参照。另外,教学活动的计划与实施都根据上级指示统一安排,缺乏自主和能动性,更谈不上特色与活力。甚至在很多高校管理者的心目中,教育管理与行政管理是没有区别,他们以行政管理的视角和手段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体系建设、教学过程安排、制度确立、学生管理、师资管理以及督导与评价等方面都缺乏科学性、创新性和时代性,导致教学管理效率和效果低下。
3.教育管理手段简单粗暴,缺乏以人为本的精神
除了理念与内容之外,教育管理手段也是决定高校教育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很多高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忘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管理原则,学生的主体地位沦落,一线教师的积极性被打压。高校的教育管理应该以人的发展为目标与主线,灵活运用各种有针对性的管理手段,做好教育服务和监督控制工作,而简单粗暴同一的管理手段,只会让高校内部矛盾重重,人本关怀缺失,既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也不利于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的提升,高素质人才培养成为空谈。
二、我国高校教育管理机制创新的建议
1.转变教育管理理念,实现观念创新
创新高校教育管理机制的关键就是要转变教育管理理念,观念更新了,态度、方法、内容才能随之更新。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要树立与强调创新意识。教育管理者应该不断摈弃过时的教育理念,开拓思考维度,善于乐于接纳新事物,不断的除旧布新,为高校教育管理改革和创新确定正确的目标与方向。第二,要树立坚定的意志和勇往直前的勇气。高校教育管理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要经历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还可能遇到曲折、阻碍、质疑、抱怨与抵制等问题,也可能随之引发一些新的教育管理问题需要随时调整规划与布局。这就需要管理者有着坚定的意志信心,遇到问题不放弃,不断开拓勇往直前。第三,要创新科学的思维方式。管理者要不断学习,加强研究,掌握适应时代背景的思维方式,使高校教育管理更为迎合时代的需要。
2.不断创新高校教育管理的内容
要实现高校教育管理的全面创新,就需要在科学正确的管理理念引领下,不断创新与改革高校教育管理的内容,才能使这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高校教育管理的内容包括专业开发与设置、课程开发与设置、实习实训体系建设、教学计划与安排、日常教学管理、教学督导与检查、教学评价与反馈、学生管理以及师资管理等一系列有机结合相互承接的工作。这是一个庞大复杂且没有止境的工程,必须要不断摸索、与时俱进,要在借鉴和吸取他人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创造出适合本校实际的教育管理发展改革之路。
3.不断提升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很多高校仍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机构设置,导致管理效率低下、效果缺失。在具体管理手段上,仍然抱残守缺,沿用落后的人工化、机械化的管理手段,而不愿采用新型的电子化、智能化、数据化、信息化等拥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管理手段。这是非常落后和错误的想法,高科技含量的管理手段能够实现更为精准、更为完善、更为及时的教育管理,其反馈性、控制性和实效性远远优于过去陈旧的管理手段,相应的管理效果也更为理想。
作者:吴莎 单位: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为贯彻落实党的**届**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省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围绕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目标要求,用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社会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公共信用为示范,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征信体系建设为关键,综合抓好诚信教育、信用制度、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监管、技术支撑等环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信用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规范信用服务,加强信用监管。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地建立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周密制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以点带面,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方法。一手抓诚信宣传教育,一手抓法规制度建设,依法强化信用监管,惩治失信行为。
坚持统一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公共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着重从服务、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加强公共信用建设,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度。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机构和人员,理顺职能分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形成依法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公共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完善公共权力和公共责任的履行制度,做事到位,承诺有度,承诺兑现。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改善行政复议、等制度,加强对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监督,及时纠正公共信用失信问题,特别是承诺不兑现、违法行政等问题。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加强社会监督。发展电子政务,加快全省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实现信息化,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低成本的服务。
(二)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本意见所指企业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
(1)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依法组建省企业征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福建政务信息网,由省企业征信机构统一采集全省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省级各单位要建立全省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管理对象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向省企业征信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许可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支持该机构低成本、高效率地采集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省企业征信机构建立与省政务信息平台相连接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和联合征信。
(2)省、市、县(区)实行联合征信。对于省级数据库内容已涵盖各市、县(区)的省级部门和单位,由省企业征信机构直接联通相应的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数据的采集;对于省级数据库与各市、县(区)数据库分别设置的部门和单位,由省级部门和单位负责采集各市、县(区)对口部门和单位数据,再提供给省企业征信机构。
(3)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单位必须支持省企业征信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以便征信机构定期、实时、方便、动态地采集数据。省企业征信机构要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自主申报系统,拓宽信用信息渠道。数据存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时,应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
2.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披露。对内为国家机关司法和行政提供依据,为在企业资质申请、政策审批等程序实施过程提供决策参考;对外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依法公示企业的信用信息,促进企业信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形成。对于需要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通过相应形式进行无偿(指企业基本信息)或有偿(除企业基本信息以外的信息)查询。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用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需要披露时也应依法办理。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机构与企业征信机构分离,实行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依法特许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开展专业、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评估(评级)。
4.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发展各类信用担保公司,鼓励企业投保保证保险,以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度。
5.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统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制定统一的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之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运用数字安全认证技术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开放和共享的等级划分,实现授权查询和深度查询的权限设置。
6.加强企业信用自律。以增强企业防范能力,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守法为目标,建立企业客户和员工的信用档案管理、分析评估和风险警示制度,有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在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商品质量、经济鉴证、中介服务、税金缴纳、金融信贷、往来帐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环节加强自律,不断改善自身的社会信用形象。
7.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建设中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行业内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自律和组织协调,指导业内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系统和树立诚信意识,改善业内信用状况。
(三)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个人信用征信机构,以现有的金融系统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础信息,逐步整合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实现联合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案,结合我省情况,全面组织实施。
三、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法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披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信用保险与担保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网络管理、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失信制裁和监管等方面的法规。
(二)推行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制度。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在各自监管领域,根据管理的需要和特点,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定相关的企业信用分类和信用信息匹配办法,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指标。
(三)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市场联防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四)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对于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评估(评级)、担保、调查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活动,树立“信用福建”形象。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教育单位,运用各种形式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六)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开展管理工作,在登记注册、资质认定、年审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审批事项,以及财政支持项目等方面积极使用信用调查和评估资料,参考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等,要实行信用强制评估。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依法使用信贷信息数据。引导各行业扩大征信需求、发展信用交易,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在签订合同、合资合作、消费信贷、投放信用工具等商业活动中,更多地利用征信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七)政府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国家相关各部门所需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的数据库转换软件和硬件配套以及省企业征信机构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等必需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其余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筹集。
(一)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省级各主要金融机构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协调有关事项,督促各部门、各地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并相应成立公共、企业、中介机构、个人四个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经贸委,与省整规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加强部门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要积极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开。有关分工如下: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参加,拟制我省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经贸委、工商局、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拟制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参加,拟制我省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做好我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起草我省社会信用管理地方法规规章草案;
由省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建立我省社会信用管理地方标准体系;
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建立我省失信制裁联防机制。
(三)做好基础工作
1.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普法教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2.做好信用分类管理和登记上报工作。各地行政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结合各自工作需要,对管理对象实行不同形式的内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记录、收集渠道和内部评估机制,并做好信用信息的上报工作。
3.加强信用监管。各地行政机关要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的惩戒。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继续进行,诚信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前进中的关键要素之一,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是解决社会诚信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的情况下,完全由市场运作一时很难奏效,政府在建构中的作用必不可少。而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在于政府应该首先确定好自己的角色,明确自己的职能定位,一个功能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才能够建立起来。
王良在其主编的《社会诚信论》中提出社会诚信体系可分为个人诚信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政府诚信体系,并指出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的作用为:“政府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则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或者说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首要前提。; [1J(P15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极为关键,它不仅影响着本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国际认知度,为此,现阶段构建更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义是要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不仅是和谐社会的本义所在,而且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等密切相关。没有诚信,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无法实现。首先,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构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完善的市场经济是以道德为支撑的信用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客观上对我国社会诚信水平的要求也越高。诚信缺失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其次,社会主义诚信体系构建是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必要条件。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石。要在全社会进行广泛的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最重要的是建构一个促进道德体系建设的社会诚信体系,即借助完善的诚信体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通过他律的控制层和自律的屏障层共同促进社会道德的健全完善。
再次,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社会氛围,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步,形成一种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利于我国民主法制的健全完善,为社会秩序的规范、民主政治的建设作坚实的铺垫。由此可见,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是解决社会诚信问题及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
二、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的职能定位
社会诚信体系构建既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结合世界各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政府必须在社会综合发展方面发挥必要的干预和促进作用。根据我国建构社会诚信体系的紧迫性和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应发挥以下职能:
1、健全有效的宏观调控职能。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很容易形成一哄而上的混乱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就应该从宏观上进行调控,主要应该从法律制度上规范我国目前在建构社会诚信体系方面的窘境。“上海在1999年8月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个人诚信的试点以来,接着深圳、温州等城市也进行了社会信用建设,但至今我国仍没一部全国统一的规范诚信方面的专门法,如《公平信用报告法》、《企业信用管理法》、《个人信用管理法》、《公平使用信息法》和建构社会诚信体系方面的制度框架,致使我国各地在建构方面的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尴尬现象。? [i]}rzz})所以我国政府在今后的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中应尽快制定宏观的发展计划和全国统一的诚信法规,以引领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少走弯路,朝着预定的目标稳步前进。
2、提供完善的协调服务职能。为社会诚信体系建构提供服务应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首先政府应加强服务于诚信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社会诚信体系得以存在、运作的根本前提和物质保障。包括建立统一的征信、评级和服务标准;集中力量打造不同层次的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动诚信管理教育,培养诚信服务专门人才。其次,为中介机构及信用服务企业提供协调服务,创设供其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同时因为个人信息大都分布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他们代表了各自不同的利益,因此,不同部门的利益需要政府去协调。最后,政府应加强诚信环境建设,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逐步增强全社会懂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观念和意识,让“诚信守信”成为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规则。
3、发挥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能。监管职能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着保障作用。监管职能的缺失将会使社会诚信体系的建构前功尽弃。不管社会诚信法律制度多么健全,如果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和有序需要政府部门加强领导和监管,尽快形成行政性惩戒机制,政府各个监管部门要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人、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监管手段,切实保障社会诚信体系的有效运行,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健全的市场和社会监管机制,为最终建立一个以市场规则为基础,制度健全,手段完备,管理有序的社会诚信体系作好铺垫。
三、政府在杜会诚信体系构建中的作用方式
如前所述,我国诚信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政府在其中发挥正确的职能作用。政府在其中正确作用的发挥将有利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尽早地建立和完善,从而一个和谐诚信的社会才能最终形成。为此,政府可尝试以下方式:
1、完善制度,健全法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2](P333)首先是政府应努力酿造一个有利于诚信体系形成的制度环境。过去20多年中国经济经历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出现了空前的经济繁荣。但是,经济繁荣并不必然或自动导致社会公平、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中国在进入21世纪由开创“经济建设时代”的第一次转型走向开创“制度建设时代”的第二次转型[’〕。我国目前由于诚信制度的缺失,我国社会已形成严重的诚信危机,不仅破坏了经济秩序,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多不稳定因素。人终究是环境的产物。因此,诚实守信的重建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个人的道德自律,在很大程度上要靠制度、机制和环境的强有力的保障。我国政府在保障诚信体系的制度建设中至少应该在以下制度建设中发挥有效作用:第一,规范市场运行的制度,以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第二,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信用管理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各项制度还不完善,政府应该尽早成立一个全国范围的信用管理部门,制定符合市场需要的征信制度、信用评估制度以及失信惩罚制度等,以规范各地方政府的诚信体系建设。另外,对民间的行业信用管理也应该以制度加以规范。第三,正确进行政府职能转换,规范行政管理制度。只有在良好的制度环境下,社会诚信才能最终深人到每个人的心中,也就是回归到个人的道德自律。
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然需要法律规范保障其切实可行。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过程中应该尽快起草信用法规和行业信用规范,使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有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支撑,这样就能有效地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使信用管理和服务有法可依。
2、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诚信是基础,企业诚信是重点,政府诚信才是关键闭。在社会转型的当代市场经济时代,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中,政府诚信的建设意义非常大b政府本身所担负的引导、监督、管理社会信用的职责,决定了它是基本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和维护的主体。作为社会规则的主要制订者和监督管理者,作为诚信环境最重要的建设和保障力量,政府的许多行为具有强烈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因此,建立和健全社会诚信体系,首先要从政府做起,行政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应包括行政立法中的诚信原则和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诚信原则阁。政府要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真正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必须要做到:第一,切实转变自己的职能做好职能定位。第二,政府摹用法律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现代社会的信任模式已由传统的人格信任转为现在的制度信任模式,人们更相信制度的规范作用。我国政府也应该用法律制度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使政府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共信息信誉与维护公民知情权的高度统一,是提高政府诚信的要件之一,“政府如果想取信于公众,取悦于民,最省事、最少耗费的途径就是开放政府信息,开放公众参与政府政策制定过程渠道。”
3、监管保障,协调共进。社会诚信体系的法律制度无论多么完善,如果缺少了监督管理,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我国在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之初,必然少不了政府对各种信用制度的监督管理。
首先是成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行业管理部门对全国的信用建设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是监督保障在诚信过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由于我国诚信系统在个人信息保密法上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因此,在诚信途径、诚信信息的公开上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甚至出现损害诚信者利益的行为,政府在此过程中要监督诚信及公开信息严格按程序进行,切实使隐私权在内的公民的人权得到保障;最后,政府要参与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设与监管,政府应设专门机构监督失信惩戒机制的执行,这样才能使社会诚信的刚性制度保障真正落实,也才能真正达到用社会诚信体系规范人们行为的目标。
4、以人为本,重在教育。着名学者茅于轼说:“道德比法律更重要,最明显的原因是道德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而法律则很少介入到生活中来。道德是一种鼓励人们向上的积极力量,他促使人们去关心别人;而法律则是对侵犯别人利益行为的消极制裁。..}})}pz,一’b)茅先生的话不是在否定法律的作用,而是在强调道德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开展诚信道德教育非常必要,政府应在公民的道德教育中起引导、设计规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