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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自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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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自查报告

第1篇:文明城市创建自查报告范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市、县级档案馆综合发展水平的测评。

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依行政级别测评。

第三条 市、县级档案馆测评依据《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评细则》)进行。

测评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三个等级,测评结果为90分以上者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80~90分(不含)者为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70~80分(不含)者为国家三级档案馆。

第四条 测评组织:测评工作由3~5名测评员组成的测评小组负责进行。

国家一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评。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委托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测评,国家档案局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 国家档案局负责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测评结果的最终审定。日常工作由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负责。

第六条 测评原则:测评采取逐级晋升的原则。

经测评为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一般应在取得相应级别档案馆资格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上一级别档案馆的测评。具备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七条 测评员: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推荐2名,国家档案局聘任。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选定,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测评员的,由推荐单位提出,经批准后予以替换。

测评员不参加本地区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八条 测评申报:参加测评的档案馆应根据《测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自评符合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条件的,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测评申请;自评符合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提出测评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自查报告(档案馆历史沿革、隶属关系、馆藏简介、条件保障、基础业务、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测评申请表(见附件2)、测评打分表(见附件3)等。

近三年档案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火灾、失泄密、因保管不当档案实体严重损坏或被盗等),不得申请测评。

第九条 测评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审查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实地查看、逐项审核自评分数、填写测评得分与测评说明等。在完成各项测评程序后,形成测评结论和等级意见,填写《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审批表》(见附件4)。

第十条 测评审批:测评结束后,达到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材料由测评小组报送国家档案局;达到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测评材料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国家档案局。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后,颁发测评等级标牌和证书。

国家档案局每年定期公布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名单。

第十一条 市、县级档案馆测评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国家档案局组织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标准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等级资格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经测评审定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将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建议地方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2篇:文明城市创建自查报告范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有力指导下,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四保”中心,以提升市民素质、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为主要内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建设“山水绿城、泉城新区”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促进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迎两会、讲文明、树新风、创品牌”活动扎实深入。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传部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了“迎和谐两会,建文明”主题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作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策划、协调部门,坚持高质量运作、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服务,紧紧围绕“四保”工作中心,以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塑造园博会东道主良好形象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文明秩序养成、文明礼仪普及、文明窗口扮靓、志愿服务推进等“十大文明创建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迎接园博会200天倒计时”、“迎和谐盛会、工作创一流”高效机关创建、“喜迎盛会、争创和谐家庭”、“文明旗帜在传递”、 “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迎和谐两会、建文明”文明礼仪电视大奖赛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迎办两会期间,先后推出了山东省道德模范孟红伟、济南市道德模范董孟英、杨振敏,“全运微笑使者”赵金川等一大批典型人物。万德镇计生办主任马春梅入选5月份“中国好人榜”。总结推广了“泉城文明市民学校”、“爱国歌曲大家唱”等在全市卓有影响力的文明创建品牌,提升了全区文明创建整体水平。组织了全区“王梅工作法”事迹宣讲报告团,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争创一流意识,形成了“人人参与两会、人人支持两会、人人奉献两会”的强大声势。

二是市民素质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在11月成功启动8所泉城文明市民学校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市民学校教育新途径,向所有街道、社区、重点村延伸,初步形成了区、街道、村居“三级教育网络”。组建了文明市民学校讲师团,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将讲座题目编成“菜单”送到基层,增强了教学的生动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制订了《全区文明市民学校教学计划表》,指导督促市民学校扎实有序的开展教学活动。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1000多人,为社区群众提供了一顿顿“文化大餐”、“精神盛宴”。《大众日报》、《济南日报》、《齐鲁晚报》等媒体对我区市民学校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在主要版面重要位置刊载了主要做法。

三是公共文明秩序明显改善。围绕创建一流公共文明秩序,组织开展了“文明践行我带头、文明单位在行动”活动,全区141个省、市、区级文明单位(机关、社区)和大学科技园10所高校多名志愿者参与活动。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发放文明市民手册、“文明排队、从我做起”等形式,大力倡导文明出行方式,营造文明和谐的公共秩序。在全区窗口行业(单位)深入开展了“文明诚信窗口”、“文明礼仪之星”等评选创建活动,树立行业新风,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普及个人礼仪、社交礼仪、工作礼仪、服务礼仪、观赛礼仪等知识,引导市民自觉规范言行举止,以文明的言行迎办两会。在今年迎办两会表彰中,区文明办荣获全市文明交通行动优秀组织奖,荣获区委、区政府“两会”筹办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有16个单位荣获“全市文明交通行动先进单位”称号,有50人荣获“全市优秀志愿者”称号;有3人荣获“全省优秀志愿者”称号,有1人荣记三等功。

四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深化。认真贯彻中央8号文件精神,积极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在全区中小学校继续组织深化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和“六个一”道德实践活动。积极配合全市扎实搞好未成年人测评迎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促进了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深入开展。全面实施未成年人素质提升工程,9月份举办了“庆国庆,迎两会,爱国歌曲大家唱”红歌会,全区8个系统1000多名青年参加活动。9月下旬,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以“青春&8226;中国”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歌颂祖国60年来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整个活动共收到征文3240篇。同时策划了区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等大型文化活动,使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和体验中提高了文明素质。充分发挥“五老宣讲团”作用,全年累计举行法制报告会20多场,受教育达到8000多人次。拓宽希望工程助学领域,提高希望工程社会效益,全年救助贫困学生500多人次,新建希望体育器材室4处、希望图书5处,协调济南紫禁庞贝家具公司为4所小学更换了价值17万元的课桌椅。

五是文明城市创建广泛深入。以争创省级文明区为目标,进一步 调整充实了文明委成员,建立健全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开展了以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户外经营等“十项整治”为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大力实施治脏、治乱、治差、治污、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扮靓泉城“大客厅”,城乡面貌得到较大改观,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扎实开展了文明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创建工作,新增省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村2个,省级文明社区1个,市级文明单位6个,为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乡风文明建设得到加强。修订完善了《街道(乡镇)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将文明一条街、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列为全方位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围绕群众看电影难、看戏剧难、看图书难等“三难”问题,在全区10个街道、乡镇全部建立了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努力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新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0288户,总入户率达到68.29%。组织实施了“全民健身路径大赛”、“我健身、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广泛深入开展了“文明一条街”、“四进农户”区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慈孝文化”打造和“爱国歌曲大家唱”、“十星级文明户”、“十大好孝子”、“十大好婆婆、好媳妇”、“文明魅力家庭”评选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乡风文明。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精神文明建设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部门工作不平衡、市民素质亟待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亟需加大投入,全区精神文明创建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一年。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精神文明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文明道德新风尚,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入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以市民学校为载体,全面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在首批8所市民学校挂牌的基础上,底前全区所有社区及区级以上文明村建立市民学校,市民学校教育工作全面铺开,努力把市民学校打造成实现社区市民教育活动规范化、社会化、群众化和经常化的有效载体。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多、承担市政建设任务重的特点,创新载体,市民学校向“工地夜校”、“教师下基层”延伸。建立公共文明监督机制。在电视台、新报等媒体开设专栏,抑恶扬善,倡树新风。

二、继续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省级文明区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以文明创建为主题,策划组织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巩固已达标指标,破解落实不达标指标,着力攻克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强化工作措施,为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区奠定坚实基础。

第3篇:文明城市创建自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打造整洁有序城市环境为目标,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准备工作,努力争创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为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做出积极贡献。

二、复审范围

开发区、度假区、宁海街道、文化街道、武宁镇、大窑镇。

三、复审时间和方法

根据《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年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爱卫办函〔〕46号)精神,全国爱卫会定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复审工作,复审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以暗访为主(省明察,国家暗访)。全国爱卫会将根据复审结果,对符合标准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标准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1年进行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撤销其命名。

四、复审重点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复审主要检查以下8个方面。

(一)健康教育。重点查看主要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广场、车站、码头、港口)和居民区有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宣传和健康教育情况。

(二)市容环境卫生。重点查看市容市貌、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和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房、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检查的重点部位是:旧城区、背街小巷、农副产品市场、铁路沿线、建筑(拆迁)工地、城区内河道和湖泊。

(三)环境保护。重点查看城区内河道和湖泊污水排放情况,主要交通路口噪音情况,城区内工业企业尘和污水排放情况。

(四)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重点查看“五小”(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行业、餐饮业基础设施和卫生管理以及夜市管理状况。

(五)传染病防治。重点查看医院健康教育开展情况和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情况。

(六)病媒生物防制。重点查看病媒生物密度、用药情况及预防设施。

(七)单位和居民区环境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重点查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居民区的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和卫生管理情况,区域内“五小”行业、餐饮业卫生。

(八)群众满意度。通过与出租车司机、社区居民和旅客交流,听取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及创卫工作的满意度,并了解日常城市卫生管理情况。

五、迎检责任分工

有关镇(街)、开发区、度假区:搞好宣传发动,在辖区主要道路、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建筑围挡等部位设置公益广告牌和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与管理宣传标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全力做好城市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城区垃圾车、果皮箱、垃圾房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加强城郊结合部、郊区空地、拆迁待建区域、老旧城区、背街小巷、餐饮业、“五小”行业、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停车场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张贴小广告,彻底解决好城市“牛皮癣”,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垃圾日清日运。开展城区卫生五大集中整治活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逐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复审重点工作及部位在全国爱卫会复审前达到或者超过标准要求。

宣传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复审期间的街面宣传作出部署;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造整洁有序城市卫生环境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要政策、工作部署和重要活动,及时报道和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优化城市卫生环境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同时做好全民健康知识宣传。

教育部门: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使用规范的教材、教案,合理安排课时,定期组织考核;校园内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质量,健全卫生防病管理制度,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学校食堂卫生达到标准要求;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美化亮化交通护栏和交通标志;做好城市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加强公共停车场停车秩序管理,做到车辆摆放整齐;严格落实市区养犬有关规定,规范城区养犬行为,保证主次干道、公园景点、车站广场等公共区域无流浪犬出没;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财政部门:为复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确定的标准要求,落实爱卫会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划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环保设施、绿化美化、市场网点、健身场地、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规划;严厉查处市区违法建设等问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城市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建设,做好绿化、美化和相关设施的配套建设;抓好建筑工地食堂、建筑工地围挡管理,加强居民区物业监管。

城管部门:加强市政、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健全城市污水管网功能,突出抓好城市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的运行和管理;搞好城市建成区主干道、公园、广场的绿化改造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汽车站(点)和公路线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做好汽车站(点)、公交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工作,协调公交、出租企业悬挂或滚动播放健康知识、创城标语和公益广告。

水务部门:做好城市河道卫生治理,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无垃圾杂物;加强城市供水和供水水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保障等工作。

农业部门:大力开展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做好相应监测工作,依法公布监测信息。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做好影剧院、网吧、文化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禁止吸宣传等工作。

卫生部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抓好“五小”行业管理,确保“五小”行业卫生证照齐全、整洁达标;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行业的指导、管理、监督,尤其是要加大餐饮业卫生监督,做到卫生设施齐全、外环境整洁,组织餐饮行业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

旅游部门: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废弃物收集处理以及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宾馆的卫生管理。

粮食部门:做好粮食储存环节中的科学灭鼠、灭虫工作,减少粮食损失,保证粮食安全。

工商部门:全面做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强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建立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市场秩序良好、管理规范、卫生整洁、范围不外延;确保建成区无草广告。

质监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生产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食品生产原料达到标准要求。

畜牧部门:大力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活动,做好相应的监测工作。

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广泛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市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行成率。

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面发动并做好迎检相关工作。

六、开展城区环境卫生整治集中行动

在自查自纠、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从开始,利用2-3个月时间,开展一次城区区卫生综合整治集中行动。

(一)整治重点。

1.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由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牵头,区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旅游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街)参加,主要负责辖区内社区、车站、码头、商场、海水浴场、公园、马路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

2.城区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街)参加,主要负责市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3.城区公共场所环境综合整治。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街)参加,主要负责城区公共场所环境综合整治。

4.城区餐饮业卫生综合整治。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有关镇(街)参加,主要负责城区餐饮业卫生综合整治。

5.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参加,主要负责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停车场停车秩序以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保证城区交通畅通。

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参与部门、单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迎检工作新。

2.自查自纠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有组织、有领导地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所承担的迎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开展拉网式大检查,边检查边整改边完善。各镇(街)要充分发动群众,大搞整治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清洁室内外环境,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前各镇(街)要将自查报告报区爱卫办。区里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镇(街)迎检准备工作进行抽查。

3.督导阶段。区里组织力量对各项工作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各镇(街),各镇(街)要按照反馈意见积极整改,做好省级复查各项准备工作。

4.复审验收阶段。按照省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全面整改。要着力抓好城区环境、农贸市场环境、公共场所环境、餐饮业卫生、交通秩序等五个方面专项集中整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使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全力做好迎接全国爱卫会创卫专家组对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调度、跟踪落实等日常工作;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切实加大推进力度。

(二)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所承担的迎检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对重点工作要通过领导包街道、包社区等形式,将重点任务具体化,具体任务责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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