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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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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

第1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一、深入贯彻学习,提高认识

为充分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我办充分利用每周星期一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全国、省、成都市和*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布置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我办应急管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在突发事件面前能沉着应对。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办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市上有关文件精神,经办党组和主任办公会研究,成立了*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处理移民突性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蒲良全任组长,全面负责各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副主任赵新天、宋海燕,调研员王其林、范开明、王志福任副组长,分别负责我市河东、河西片移民安置乡镇和移民搬迁乡镇的移民突发性的应急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协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对口联系乡镇,配合乡镇移民办搞好移民政策的落实和稳定工作,开展应急演练,协同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科学编制预案,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我办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市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根据《*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今年初,我办制定了《处理移民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可能会出现的移民突发性,制定了相应的处置应对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为了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处置程序,提高实战能力,结合《应急预案》,上半年,我办组织了1次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在演练过程中,领导小组沉着应战、果断指挥;各科室紧密配合,互相协调,组织干部职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迅速关闭电源,抢救重要资料,然后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成功应对了突发事件。通过实战演练,达到模拟运行应急机制、管理体制,调整、充实预案的内容,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解决在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救援机制。下半年,我办还将组织1次应对移民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演练活动。

今年5月12日下午两点二十八分,当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来临时,我办立即组织干部职工疏散救生,并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由于平时认真演练,措施恰当,此次地震中我单位人员无一受伤,所有移民档案资料均完好无损。

五、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为保证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合理,使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办聘请了市上有关部门有经验的同志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

六、认真排查隐患,防止移民不稳定事件发生

由于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处理不当,就容易引发移民群体性上访。针对此,我办对容易引起移民突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和可能会进京上访人员逐一进行清理,彻底清查危险源,并将危险源的事由、涉及人员、形成原因、可能会出现的后果及应对措施等相关资料建立数据库,重点加以解决和应对。同时,组织包乡干部对自己所负责的乡镇每月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排查结果由科汇总后上报市上有关部门和成都市移民办,如遇重大问题立即上报,确保我市移民稳定。

七、加强应急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第2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为认真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贯彻《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加快实施“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工作大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应急管理形势,牢固树立应急管理工作意识

近几年来,由于区位特点和各种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导致我区自然灾害频发,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风险系数加大,诱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增多,而我区还存在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应急常态管理意识不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滞后、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因此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强,应急管理形势不容乐观,任务艰巨。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应急管理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及时有效地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应急管理保障。

二、进一步突出应急管理重点,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一)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着力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修订、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单位预案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预案。重点推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坚决杜绝预案老化、行业空白现象。

2.全面推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专人,对预案实行专柜、专档管理,严格遵守预案层级备案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其它企事业单位预案和大型集会、庆典、会展等群众性活动及大型宗教活动的应急预案报区级主管部门备案;村(居)委会、基层站所的应急预案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预案的大清理、大修订、大完善工作,在年底完成各个层级、各个行业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在12月底前全面检查验收。

(二)大力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坚持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常态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建立安全隐患巡查制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各类风险隐患情况,落实综合防范措施。

2.建立群防群测体系。抓住和用好“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的有利时机,由区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健全气象、洪涝、森林火险、地质滑坡、环境监测、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重大疫情、急性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信息网络监测系统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跨区域流动监测系统。

3.加快建立信息平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个人移动通信终端等多种方式,建立预警平台。

4.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工作,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汛期、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收集和报送制度,加强突发事件的常态管理。

(三)及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准确把握应急管理新形势、新特点、新变化、新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坚持先期处置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和主管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有关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2.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及时参与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协同配合,确保应对有序、处置高效。

3.搞好恢复重建规划。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及时组织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重点防范对象或重点物进一步制定防控措施。适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问题开展调查和分析。对信息报送、应急决策、预警、处置与救援等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评估。对因突发事件的影响遭到破坏的重点工程和重要生活设施迅速进行恢复重建。

(四)规范管理突发事件信息

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送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核实、审查、和管理制度。

1.明确信息的责任主体。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相应等级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其它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突发事件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重大利益的突发事件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注重信息方式。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授权单位编写新闻通稿,组织报道,突发事件知情人有义务接受记者采访,必要时由区人民政府举行新闻会。

3.加强信息管理。区政府办公室是突发事件信息、新闻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核实、审查、等管理制度。

(五)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

全面落实宣传培训责任,并把它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培训。

1.广泛开展大众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面向大众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要继续加强中小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知识纳入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无偿开展公益宣传。

2.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安监、农业、林业、畜牧、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利用应急演练、技能比赛、举办培训班等方式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救援技能的培训。

3.定期开展管理培训。区应急办、区法制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区级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公务员、事业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定期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强力推进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打造以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专业应急队伍为骨干突击力量,以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骨干、社区志愿者等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分行分类登记造册,强化演练,实行保险,重点打造多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以政府储备、部门储备、单位储备、个人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以区消防大队为主,进一步整合区公安巡特警、辖区交警、区林业专业扑火队、区卫生应急救援队和电力、通讯、供气、供排水、危化救援等力量成立区综合救援大队。人武部负责,以民兵预备役为依托,分别组织各辖区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骨干、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基层综合救援分队。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级有关部门要着力打造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安消防、环境监测、卫生防疫、建筑施工、电力抢险、水陆救援、旅游救援、危化救援、防暴处突、动植物疫情防控等专业应急队伍。

3.加强应急志愿队伍建设。以团区委、区工会、区妇联、区工商联等为依托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加强应急专家名录档案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建立专家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跟踪,实行档案管理。在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专家组成员在应急处置中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形成专家参与预警、指导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

5.加大应急保障投入。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一调配、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和信息库,完善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分部门、分区域储备应急物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应急抢险资金财政自然增长机制,区财政按每年本级财政收入的2%预备应急保证金,并把应急管理经费和专项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责任务建立应急保证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等方面投入,切实增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保障能力建设。

(七)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与接收平台,逐步形成上下对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决策科学、快捷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1.加快推进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区政府应急办要搞好项目申报,力争尽快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及区级部门专业应急平台的对接。

2.加快推进区级部门专业应急平台建设。区政府应急办牵头,区发改局搞好项目申报,区财政局按实施方案筹措配套资金,有关区级部门加强配合,实行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3.加快推进基层应急接收终端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各乡镇、办事处并延伸到村组(社区)和重点工程、重点地段的接收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应急指挥网络化体系。

三、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按照应急管理体制的建设要求,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各部门要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充实管理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切实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应急管理责任意识,及时有效解决应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有关部门负实责,相关单位负连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头。紧紧围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创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第3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森林火灾分级分类

Ⅰ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

⑴、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⑵、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⑶、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

⑷、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Ⅱ级森林火灾(重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⑷、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位于与其他市、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Ⅲ级森林火灾(较大):

⑴、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

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⑷、跨越市、县区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⑸、危及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Ⅳ级森林火灾(一般):

⑴、连续燃烧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下。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县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1.5.2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1.5.3属地管辖,先期处理。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的范围,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林场、村组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1.5.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5.5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扑救森林火灾。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县、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湘乐林业总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场长担任,林业、公安、电信、气象、工商、卫生、公路、财政、司法、民政、交通、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局长任主任,管护科科长任副主任。

2.2职责任务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监督检查落实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决定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支持保障部门,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立即行动,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政府办负责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及时指挥部防扑火命令,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扑救森林火灾。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火场扑救抢险,运送救灾物资,维护社会治安。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防火通信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办理有关森林防火通讯事宜,保证火情通讯畅通无阻。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如遇火灾,要快速准确的提供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必要时要协调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专项资金及扑火期间的后勤供给所有物资、食品、药品和运输等其它费用,一般实行先记帐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公安局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查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工商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快速筹集扑火所需物资和食品、药品的安全等。

县民政局负责扑火后的抚恤工作,妥善安置伤员生产、生活及对扑火有功人员的奖励。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区、林缘乡镇村组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安排,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小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湘乐林业总场负责林区乡镇(林场)的森林防扑火工作。

县公路段负责修缮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道路,确保扑火车辆的畅通。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技能训练,根据扑火需要和上级的命令,迅速调集力量,及时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城镇、农村居民聚居点或者将引发油、气、化学制品等危险品火灾时,由公安消防支队启动城市消防应急预案,与森林扑火救灾联动。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联系县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县(区)、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原始林区、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重点火险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国家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六)连续燃烧超过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七)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并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成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信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紧急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听候调遣,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林场设置的护林站(点)、观察台、了望哨以及林区、林缘区的职工群众,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电台、口头等形式报告本级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情况,根据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建筑等情况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预警级别及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当森林火灾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Ⅳ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Ⅲ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Ⅲ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Ⅱ级预警信息;当森林火灾超过Ⅱ标准,但尚未达到Ⅰ级标准时,县政府要Ⅰ级预警信息。

Ⅳ级预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2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3天以上和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7天以上的时期。

Ⅱ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3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5天以上,冷锋过境前2至3天,春节、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高火险天气的时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0天以上的时期。

I级预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4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管辖区域内连续无降水日数50天以上或出现4、5级以上大风的森林火险天气连续15天以上的时期。

各乡(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Ⅳ级以上森林火灾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设立预警预测岗位,固定专人每天24小时值守监测并按时报告情况,应根据预警信号所警示的森林火险程度,进入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当遇到Ⅱ级、I级预警级别时,开始进入紧急预警状态,高度戒备,采取超常规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透支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4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当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林场、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开展应急扑救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森林火灾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应急响应。我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一级响应——县政府应急反应。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宣布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同时成立县政府扑火指挥部,分管领导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扑火救灾工作。派出赴火场工作组,会同乡镇政府成立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扑救工作。并视火情的发展,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指导。

二级响应——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急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政府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授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方案请示县政府。同时根据需要请求市指挥部给予支持、帮助、指导。

三级响应——乡(镇)政府、林场应急反应。发生一般森火灾,乡镇政府、林场启动本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快速对火情火灾进行先期处置。严密监视火情动态,并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扩大应急的准备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相关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综合利用了望台观察、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2.2扩大应急

乡(镇)、林场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3指挥与扑救

4.3.1扑救森林火灾分为三级指挥:

一级指挥员(后方指挥部):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决定扑救方法、策略、协调扑救力量,保障物资供应,解决扑火中的重大问题。

二级指挥员(前线指挥部):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担任。其职责是掌握火场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体指挥分工扑救,检查扑火进度和质量,妥善安排扑火人员生活,扑灭明火后,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防止复燃。

三级指挥员(火场指挥部):由富有扑火经验的乡镇(林场)主管领导、护林队长、林业站站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其职责是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扑火方法,分配扑火任务,负责清除余火,负责扑火人员安全和安排作息时间,随时同上级保持联系。

4.3.2火灾扑救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所在地的乡(镇)、林场,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并迅速组成前线指挥部和火场指挥部,组织各自半专业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迅速投入灭火工作。县指挥部根据上报火情,必要时可负责组织后续力量奔赴火场进行支援。

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时,在县政府、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后指和前指。后指负责调动扑火队伍、后勤保障和向上级汇报。前指组织扑救,并分设指挥、通讯、后勤、医疗救护、火案调查等若干小组,明确任务,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合力作战。统一指挥,统一作战部署,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电台通讯呼号,防止多头指挥,各自为政。各路扑火队伍要纪律严明,听从指挥,不准蛮干和孤立作战。同时要指定公安人员组成火场纠察队,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

扑救重特大火灾,在扑火战略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按不同地形、林种、树种、火灾类型、火场风速、风向、火焰高度、火灾蔓延速度等情况制订扑火方案,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彻底清除、以顺风阻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科学扑救。当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要落实扑火责任制,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可将火场划区包片,落实扑火责任,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片火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区火灾扑救工作。

火灾扑灭后,要重新组织人员负责清理火场,看守2-3天,经县指挥部检查批准,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时,候守火场人员才能撤离。

4.4新闻报道

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新闻媒体报道的各类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5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要配合县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

5.2社会救助

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林场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5.3火灾评估。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调查和总结

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报告由乡镇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火灾统计、汇总由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在火灾扑灭后6个工作日内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政府。

5.5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火灾,不仅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层层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电信部门必须保障火情通讯畅通。确保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国有林场以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都应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配套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森林消防队。主要是乡镇和国有林场的半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人员配置见附表1、2)。平时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防火期各指挥部有组织的进行扑火训练,掌握一定的扑火技术,一旦林区发现火情,乡镇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调配扑火队员,开赴火场,投入扑救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把火消灭在初发阶段,力争有火不成灾。林区单位、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组成群众性的青壮年义务扑火队,由当地乡镇指挥部调遣,发挥距离近、地形熟的优势,见火就打,打小火,立大功。

第二梯队为武警。由县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和消防大队确定。县指挥部组织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消防官兵,组成一支100-200人的抢险救灾快速反应队,随时准备扑救突发的重、特大森林火灾。

第三梯队为民兵预备役。县人武部负责落实由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50-100人的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作为一、二梯队的后续队伍,听候调遣。

当有火灾发生时,第一梯队先期投入灭火,视火情发展态势决定后续扑火队伍的投入时间和兵力。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和疏散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车辆一律悬挂统一醒目的标志;县交通局负责通知有关公路收费站(所),免缴道路、桥涵通行费。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对伤病员进行及时救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司法部门组成火案调查组,进入森林火灾发生现场,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迅速侦破案件,查明原因,对火灾肇事人和责任者依法做出处理。

6.7后勤物资保障

在扑救林火之前,由工商部门协调乡(镇)指挥部成立后勤服务队伍,准备足够的生活劳保用品。如帐篷、炊具、防火服、头盔、手电筒、电池、水壶、毛巾、食品以及卫生救护物资等,以便解决好扑火人员的吃饭、喝水、住宿、救护等后勤保障。此外还要备好火场通信工具,确保火场通信联络畅通。扑火前线指挥部可就近调配县、乡(镇)和各国有林场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存的各种扑火机具。

6.8扑火机具保障

林区所在地的国有林场要维护和保养好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油锯等扑火工具,备好油料和应急设备,必须处于临战状态。各乡(镇)指挥部要求储备一定量的铁锨、镢头等2号灭火工具,具体到人。森林资源较好的单位,在保证有足够灭火工具的基础上,还要适当配备开设防火线所需用的油锯、弯把锯、钢板斧等专用工具,以备在火情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开设防火线,防止林火蔓延。(各乡镇、林场扑火机具配置见附表3、4)

林区各乡(镇)指挥部必须同有关单位、人员落实1一2台挖掘机,3一5辆卡车,5一10辆农用三轮车以备承载各项运输任务(要落实,有保障)。县指挥部也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协调卫生部门,配备1一2辆救护车以解决医务及伤员的抢救运输问题。

6.9经费保障

财政、林业部门负责筹集必要的森林防火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和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林火发生所在的乡(镇)指挥部组织的扑火队员、运输车辆、燃料供给、设备修理、人员调配、医疗救护和生活必需品等费用。应及时为扑救火灾划拨救灾资金。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有物资、运输、食品、药品等费用先记账,应急结束后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核据实结算。

6.10社会动员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林区和林缘区的群众,随时准备投入扑火工作。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视火场情况及时果断地采取阻隔措施,开设足够宽的防火隔离带,确保驻地职工群众安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火场专家小组,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各类科技信息和成果,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7.2培训演练

各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队和义务扑火队的培训、演练和考核。半专业扑火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建立林火档案。

主要包括:火场面积测绘,估算火场面积,成灾面积及损失情况;火案处理情况;形成完整文字档案。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处置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9.2监督检查

本预案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并监督实施。

第4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一是报请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应急管理机构。目前,该机构已经基本组建完成,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二是根据赣府发〔2012〕8号文件精神,以及部、省厅、市局关于汛期地灾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汇报,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的7条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认可。截止目前,各条贯彻落实意见基本落实到位,其中:由我局草拟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府发〔201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切坡建设管理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下发。三是抽调各股室工作人员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小分队,并为小分队配备了各种基础装备,应对地质灾害突发事故。

二、完善体系,抓好落实

根据需要,我局年初就调整充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名义制订下发了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全市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也分别制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汛前,认真组织人员和力量,分片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全面细致地排查,并建立了档案。汛中,严格落实汛期地灾值班制度,从4月1日—7月15日,实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一旦出现暴雨征兆,及时会同气象部门发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手机短信;一旦遇到持续降雨,及时分片组织人员开展地质灾害督查;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速报机制。今年汛期期间,会同气象部门联合气象与地灾信息8次,发送防灾消息10000余条。汛后,紧密依托12.4全国法制日等重大节日,及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进万户活动这一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其中:在李宅中学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讲座,参训人数达100多名,涵盖了政府、村委、教师、学生等各个层次。

第5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如果说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衬托千姿百媚的绿叶;如果说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缔造神奇的堤坝。没有了安全,我们生命就会摔跤,就不可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更不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

学校安全与每位师生密切相关,做好安全工作是我们每个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如何开展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呢?

一、树立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教育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且要放到首位。实施安全教育是学校的基本责任。学校的一切工作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还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安全工作要实行全员责任制。制订切入可行的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做到以人为本,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氛围。

二、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工作规范化

每学年,学校要与各部门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部门与年级组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年级组与本组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德育处与班主任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层层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人人负责。并将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上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同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学校应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每学期学校与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定《家校安全协议书》,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从而使学校的安全教育得到延伸,使学校教育落到实处,增强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防患于未然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紧急情况时做到有案可依。制订、修订应急预案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首要任务。学校必须明确:万一发生突发事件或学生伤害事件怎么办?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处理?怎样处理?处理什么?用什么资源处理?都要在预案中体现出来。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应急处置原则。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学校应成立一支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定期对校园内外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6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破坏性地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和实施震区、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第一章破坏性地震的类型与地震应急原则

一、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特大破坏性地震三类。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0人至1000人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的地震;在大中城市或地区发生的6.5—7.0级地震;在人口稠密地区或旗县级城镇发生7.0—7.5级的地震。

(三)特大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数超过1000人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的地震;大中城市发生7.0级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地区或旗县级城镇发生的7.5级以上地震。

二、地震应急原则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市范围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由震区所在地旗、县、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并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

(二)市范围内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特大破坏性地震,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领导地震应急工作。震区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地震应急工作,请求自治区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

(三)发生在几个旗县区或乡镇交界处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地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主要受灾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工作,其相邻地区的人民政府要大力协助、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发生在邻省区与我市相邻地域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地的市级或旗县人民政府负责,其相邻地区的人民政府要大力协助,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工作。

第二章地震应急机构体系与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临震地震预报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13个应急专业工作组、地震紧急救援队和地震现场工作队。

第三章备震应急

一、预案准备。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当参照本预案,从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部门、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报市地震局备案,并依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补充。

预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2、应急通信保障。

3、抢修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4、灾害评估准备

5、应急行动方案

6、疏散地点和抢险指挥地点。

二、积极筹措、储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震后及时有效地组织救灾。

三、加强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建筑物进行抗震设防普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要采取拆除或抗震加固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破坏性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制定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市区由红山区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市危旧房屋多、人口稠密等特点,制定城市人口就近疏散方案。疏散地点确定在交通便利,视野开阔,地势平坦的地区以及体育场和各大、中、小学校操场等。

第四章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区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迅速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按当地地震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旗、县、区地震部门,要迅速了解灾情震情,同时将情况上报市地震局和同级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地震局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在30分钟内测定出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快速上报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地震局,并派出地震现场考察队、地震流动监测台,会同震区地震部门进行地震现场考察与震害评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紧急会商会,在地震发生48小时内,及时提出地震类型和地震趋势的初步判断意见,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震情。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要迅速到位,按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开展工作。迅速向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向市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抗震救灾方案;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视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第五章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同时,迅速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依据地震部门确定的震情和所掌握的灾情,确定应急规模,宣布灾区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并将所掌握的震情、灾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委的支持和援助。

市人民政府向灾区迅速派出市领导同志带队的慰问团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队,赴灾区领导、指挥、协调现场地震应急工作。市长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震情、灾情,部署应急行动,视灾情协调驻军、武警,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并根据灾情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请求,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

二、震区所在地的旗、县、区人民政府迅速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区的应急预案,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及时将震区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抄送市各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按本地区大震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做到统一指挥。市或自治区领导到达地震现场后,震区地震应急工作统一由市或自治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指挥、协调。

三、市地震局应迅速启动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并向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地震趋势判断意见和应急工作的建议;定时向指挥部汇报震情和灾情发展趋势,并负责全面做好指挥部办公室指定的其它工作。

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各专业组迅速到位,按照各自职责,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确保整个抗震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行。

五、各专业应急工作组(队)应急工作。

(一)地震现场工作队。迅速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对灾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和分析预报,进行地震科学考察和地震震害损失评估,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如有上级地震部门在现场,地震现场工作队要服从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的调动,积极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共同做好地震现场工作。

(二)地震紧急救援队。调动市公安消防支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消防灭火、控制严重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地震监测工作组。按照大震应急预案,迅速测定地震震级、发震时间和震中位置;派出地震现场考察队(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和流动监测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召开紧急会商会,在48小时内提出地震类型和趋势判断意见;加强监测,做好余震序列的分析和强余震预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平息地震谣传,稳定社会秩序。协调震区与邻省的监测工作。

(四)工程震害与重建规划组。组织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受损建、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抗震鉴定,对危房提出拆除或加固的意见,负责指导或组织建、构筑物抗震加固。参与灾区重建规划,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五)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抢修组。调动驻军、武警以及地方力量,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机关档案、抢修被毁道路、桥梁、水库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急救物资的运输、存放和看管等工作。完成指挥部部署的其它救灾抢险工作。

(六)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组。组织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迅速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卫生防疫、救治和污染源、传染源的处理工作,并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组建震区中心医院。

(七)交通运输保障组。组织交通、铁路、民航部门迅速调集本系统人员、物资,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机场和有关设施;调集本系统和社会有关部门的交通运输工具,迅速调运抢险救灾物资、输送救援人员和灾区伤病员。

第7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进一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在我区发生和流行,现就我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强制免疫注射的力度、密度和质量

实施强制免疫,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是防止发生疫情最有效的措施。各乡、镇、场要集中力量,进一步明确责任,组织专人进行普防,确保秋季我区重大动物疫情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在防疫工作中,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财政保经费”的要求,突出重点,高密度、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免疫任务。突出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犬狂犬病等的免疫。防疫工作要达到“4个100%”,即免疫率100%、免疫证发放率100%、免疫牲畜口蹄疫耳标佩戴率100%、免疫档案建档率100%。要加大防疫经费的投入力度,保证人员工资、疫病监测管理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要把防止动物疫病向人间传播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搞好医学监测和预防工作,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严防对人的感染。

二、强化疫情监测,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加强监测,提早采取措施是防控疫情蔓延的有效措施。要重点加强对水域、候鸟集中活动区域、养殖密集区的监测,及时、准确、客观地报告疫情。加强疫情分析,预测疫情态势,及时预警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规范疫情报告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疫情,但必须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的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各级政府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专家深入现场调查处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更不允许瞒报、漏报和谎报。对贻误战机造成疫情扩散流行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舆论引导,落实群防群控措施

各乡、镇、场要组织兽医人员开展防治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要大力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把防治知识、方法及时告诉广大养殖者,提高广大群众防疫治病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故意炒作。在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快畜牧业发展。

第8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2015年4月,我通过浑源县组织的考试进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2017年3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为县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在上级和服务中心各位领导的的正确领导和热情关怀下,在乡镇中心站同事的大力支持以及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的鼎力协助下,顺利地完成了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交给我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将我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作一次全面总结:

一、动物防疫工作

自2015年4月任职以来两年多的时间,按照上级“春秋两季免疫、常年补针”的工作要求,我负责的疫控中心动物防疫工作在各乡镇站和村级防疫员的协助下,实现全年应免免疫密度100%,免疫档案全部建立,且免疫、消毒、用药等记录齐全,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但是针对目前疫情复杂多变的现状,动物防疫工作仍然不能有丝毫松懈,今后要继续抓好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猪瘟、新城疫等为代表的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疫苗管理制度,疫控中心及各乡镇站疫苗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所有疫苗存放一律冷链运储。我单位有冷藏库存放补免用疫苗,同时建立疫苗出入库台账,按照“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疫苗领用,发放使用登记工作,严格疫苗管理。

二、组织开展抗体监测工作

我县兽医实验室2012年通过农业部考核,承担着每年春秋防疫结束后的抗体监测工作。每年春秋集中防疫期结束以后,我都会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抗体监测工作,确保全县畜禽达到“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保护率达70%以上”的防控目标,保证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动物疫情排查工作

2017年4月中旬,我们按照市疫控中心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养殖(户)进行了H7N9禽流感排查,共排查鸡352360羽,未发现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今年8月上旬,我们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养猪场进行非洲猪瘟疫情滚动式排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非洲猪瘟疑似病例。

四、参与编制《浑源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浑源县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调研报告》

2017年4月,为了摸清我县基层防疫队伍建设情况,提升动物防疫能力,探索我县动物防疫有偿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按照大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疫控【2017】1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与孙恒宏同志一起,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门调研组,深入各乡镇中心站、养殖场(户),走访中心站工作人员、村级防疫员、养殖户,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全县基层防疫队伍建设情况和开展动物防疫有偿服务征求意见,通过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归纳,编制了《浑源县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调研报告》,此次调研工作对提升我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指明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

2017年11月,按照上级要求,我与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一众同事集思广益,努力吸纳各方意见,收集、分析预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识别危险因素,评价现有人力、物力和能力,摸清底数,有的放矢,编制了《浑源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力争做到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报,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预防和处置草原火灾。

五、技术推广工作

随着畜牧兽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掌握的动物防疫方面的知识正在不断的更新,新的知识在不断地产生,因此就需要不断吸收应用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了解和掌握畜牧兽医科技的新动向,以便及时向广大群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与此同时,还需要与有关专业人员和养殖户共同探讨最佳生产方式,促进科学饲养,同时开展畜禽养殖环保达标治理,使自己在业务方面有长足的进步。

第9篇:乡镇档案工作应急预案范文

一、综合档案馆情况

1、领导班子健全,档案馆人员配备,不符合编制标准,事业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两元一卷的标准已经落实。

2、档案保管与安全情况。档案库房已到达了“十防”要求,对破损档案采取了抢救措施,进行了修复和复制,并制定了档案安全责任制及安全应急预案。

3、新建档案馆即将封顶。

1、落实档案馆库建设。7月份,完成档案馆建设招投标。现已开工建设。

2、接收到期档案。并向社会开放1985年以前的应开放的档案。4月份已接收178件,现已整理完毕;3月份满三十年的应开放的档案已全部向社会开放。

3、开展一次优质查档服务活动,年提供利用1600卷次。6月初,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优质查档竞赛活动;提档查准率达到95%;截止到8月底共接收查档利用1100余人次;利用900余卷次;出具证明241份,已超额完成任务。

4、抓民营企业建档试点一个;做好全县九个乡镇,三个园区的工作。5月上旬以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通知过后,随即对三个乡镇五个县直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了跟踪指导。

5、完成重点档案的抢救与保护。7月份,我局多次联系省档案局数字化与技术指导保护处,请求对珍贵档案进行修复保护,现重点档案正在修复复制中。

6、做好土地确权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3月份已完成对土地确权档案立卷归档人员的培训工作。

7、完成对重点项目档案和对申请目标认定的单位进行全部验收。目前,正在对申请目标认定单位进行跟踪指导。

二、对涉及机构改革单位档案情况检查

加强与编办的联系与沟通,对涉及十几个机构改革的单位与变化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明确了档案的归宿,确保了档案的安全。

1、综合档案馆正在开工建设,预计于今年年底竣工。

2、家庭建档工作。3月份,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全市共选出五个县(市)进行家庭建档巡回展,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筹备中。

3、面向社会积极征集档案,对珍贵历史档案进行抢救。

4、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我局每周进行防虫、防火、防霉、防盗、防光等“十防”安全检查;并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确保了馆藏档案的安全。

5、继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优质服务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由于机构改革,县档案局(馆)改为县国家档案馆;工作职能发生了变化。按照《档案法》要求,档案馆无权进行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