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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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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采购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贯彻落实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政府采购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发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讲政治,高度重视。自管委会办公室接通知后,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报告,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升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讲纪律,严肃认真。财政分局接到任务后,按照通知精神,对标对表,严肃财经纪律,以账面为依据,认真全面排查,做到不遮不掩不留死角。通过自查自纠,园区在开展政府采购时没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讲规矩,积极规范。通过自查自纠的警示作用,园区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促进廉政建设。

第2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007]185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市建设局、规划局对全市涉及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施工、预售等环节是否存在有违规审批、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自接到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建办[2007]188号)文件后,市建设局、规划局立即分工,召开了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和省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办[2007]185号)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厅文件的统一要求,分阶段地开展工作。市建设局、规划局又专门行文下发到县区建设局要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召开了由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使各相关单位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自查自纠工作。

二、清查登记如实上报

按照《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建设局、规划局对在建并已经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省厅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统一制订的表格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共登记项目152个,其中市区46个、沭阳县68个、泗阳县22个、泗洪县16个。建设单位对发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表》,均详细进行了填写,并按时上报。通过清查登记,掌握了全市进入商品房预售销售环节的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下步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监督建立档案

按文件要求,为加强廉政建设,遏制腐败行为发生,市建设局、规划局召开了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的自查会议,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责任人为自查工作责任人,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填写了《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在房地产项目审批过程中廉洁自律自查表》和个人自查情况总结。两局对自查表和个人自查情况总结进行了公示,并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使自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已为所有干部职工建立了廉政档案,使之成为干部职工加强廉洁自律的“紧箍咒”。廉政档案记录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干部各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情况。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由局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廉政档案信息,提出执行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具体意见和要求,为研究干部提拔使用提供依据。

四、近期工作打算

第3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制度,严防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失。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企业,维护正常的药品经营秩序。

二、工作步骤和重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2日~9月30日)。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利用药品远程监管系统、药店QQ群及自律小组活动,及时将管理要求、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和安排等有关要求传达至辖区每一个药品经营企业,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完善并有效落实有关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有关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管理规定,全面完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同时对2011年以来销售情况进行自查,逐笔核实销售情况,排查异常销售行为。对自查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应如实报告并立即予以整改;对自查发现的异常销售情况,必须及时纠正并报我局稽查科;对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未对销售流向进行跟踪核实,以及故意隐瞒不报、规避监管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严肃查处。各企业应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计划报送我局药品安全监管科。

(三)集中检查阶段(10月30日~11月25日)。

1、开展麻黄碱复方制剂购销环节集中检查。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2011年以来销售情况及有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批发企业,要重点检查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以及药品进货验收等情况;同时,充分利用药品电子监管网的预警功能,一旦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和数量异常的,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请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对零售药店,重点检查其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较大管理漏洞或造成多次、大量药品流失的经营企业,要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暂停其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范围。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25日~12月5日)。通过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同时于12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告报至市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局专门成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姜正清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品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洁行动的协调、信息上报和总结工作。

第4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相关工作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贯彻和传达,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此次对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好本职工作的有力手段。一定要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具体负责。在活动中,我们注意发挥两个作用:一是领导的示范作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查找,以无声的行动影响带动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二是组织的推动作用。月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局机关全体职工和二级单位领导参加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小组长亲自亲动员,对我局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工作安排部署,纪检组长组织了对川纪发10号文件的学习,使我局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自查自纠活动在全局迅速启动。

三、自查自纠成效明显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分析问题阶段和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我局对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查自纠活动以科室、二级单位为单元,取得了明显成效。每个岗位的同志,清理出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对照岗位职责、对照有关规定逐条查找,查找结果通过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的审核。每个同志均认真查找问题,剖析自我,廉洁意识入脑入心。同时也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方面。我局严格执行财政经费预算,没有领导参加因公出国(境)。没有在风景区举办会议,也没有用公款请客送礼现象。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还专题研究修订了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将原来各业务科室承办的对口接待工作,集中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接待申报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陪同人数,防止超标准接待,确保公务接待费用压缩10%的目标任务完成。

车辆管理方面。我局没有超标准配备公务车。为加强公务车管理,专门实行了节假日车辆集中管理制度。规定节假日车辆集中停放到局属矿山救援中心操场,除值班车辆外,一律不得停放在外。一旦安全事故发生,要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驾驶员接到出车通知,即乘坐的士到车辆集中停放点取钥匙出车。为巩固城乡综合环境整治工作,还规定局属所有车辆平时不得在外乱停乱放,局办公室凡是发现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餐馆娱乐场所,第一次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第二次作停岗处理。

不准赌博、违规打麻将有关规定方面。没有发生违规打麻将有关规定。在自查自纠活动中,对个别同志利用工作电脑在工作时间上互联网看股票信息一事,局纪检组进行了诫勉谈话。

没有发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现象。

组织人事纪律方面。今年我系统(机关及二级单位)新提拔的9名中层干部,均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程序执行,制定了详实的竞岗方案。通过个人报名、竞岗演讲、群众评议、组织考察、上报审批等程序,选出了工作有激情、精力充沛的9名中层干部。没有发生任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方面。我局坚持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违反规定的现象。近期,省安监局抽调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全省安全监管执法交检查,都是按规定向市政府作了报告。

第5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纪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我镇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我镇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我镇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了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等工作。并且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7月4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镇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卫东任组长,徐忠乐、严定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了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了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了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真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第6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各级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深刻教育;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认真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级交通部门、各单位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省交通厅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地市交通局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省高建局负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省公路局和各地市交通局负责其他工程和农村公路项目,省航务局负责水运建设项目,省运管局负责运输场站建设项目,厅建管处负责其所管项目,厅计划处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厅财审处负责建设项目融资、资金拨付方面的情况,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年4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4月中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厅直属各单位及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络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对照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表现形式调查表”(见附件2),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两个调查表的汇总情况和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要于5月25日之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中旬到10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要及时专题上报,每月要有月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0月31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多用数字说明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将令其“补课”;对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要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进行分析,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三查三对照”。一是对照行政许可法规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二是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三是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查找问题工作情况要在9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严格自律。

整改工作情况要在10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

第7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我校共有1个党总支和5个党支部,党员96人,其中:正式党员95名,预备党员1名。

自20xx年1月1日至今,共发展8名党员。

发展党员严格按照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保证质量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调控,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更加按照发展党员的规定、程序去办,一定做到:

1、程序合格。从召开推荐会议,接受会议,投票规范,人数达标等严格按照“五制”发展党员。

2、材料规范。对发展党员材料做到规范、严格。会议记录规范、填写完整。

第8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3月15日山东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后,市司法局召开了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全面推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根据全市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心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工作落实,为专项治理和司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报告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开展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加强新时代司法行业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厅、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重点,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标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真正使专项治理起到再促进、再提高的作用。引导司法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自觉遵守和践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为民的执业理念。切实保障司法工作的科学、客观、准确,做到不徇私、不枉法。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成立司法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亲任组长,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室处负责人,做到抓早、抓紧、抓实;按照先个人、后单位的查纠工作思路开展查纠工作;各室处负责人按照分工,组织相关室处工作人员落实措施,进一步量化、细化目标,逐项梳理自查自纠工作内容,明确查纠工作进度;定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自查自纠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明确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按照主管上级检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是根据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司法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管理规范从事司法活动;二是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司法工作人员接受相关人员请托,违法违规进行“人情、金钱、虚假”以及“多头、重复”案件办理问题。经对照治理重点逐项进行自查,我中心工作人员没有违反司法工作人员负责制,非司法工作人员代为从事司法活动、签名;未按照标准和技术规法规定的方法进行工作;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无资质、超范围工作以及无正当理由超期办案;变造、涂改、抵押、出租、转借或者故意损毁司法工作人员执业证。没有与“司法黄牛”勾结,违规设点、私自接受委托及出具委托书、应回避未回避等问题。

第9篇:关于违规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2014年7月15日我行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我行员工积极讨论,严格按要求对本行涉及的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就对具体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                检查本行是否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制意识,是否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其中所指的金融信息是指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其中衍生的一些信息等。

二、                检查本行在收集、使用、保存、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否有信息泄露和信息滥用的现象。

三、                检查我行是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查易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是否充分排查。

四、                检查我行是否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等。

依照人行相关规定我行对相关业务逐一对照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我行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业务基本落实到位,不存在违规行为。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仍旧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明确各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管理的权限设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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