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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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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

第1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关键词:构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近年来,从部局到总队,每年都根据火灾规律,结合阶段性火灾突发类型,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消防安全。但如何确保这种机制长久保持呢,针对这些问题,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思考,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化”

《消防法》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虽然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类型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和保障条款,消防工作与关系密切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也存在脱节现象。

在部署安排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时,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别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全面推行“三分三定”(分部门、分区域、分重点,定人、定岗、定量)消防监管模式,将消防安全责任“回归”到社会单位自身,真正落实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二、运用综合行政管理措施推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常态化”

在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承诺制,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情况,对整个单位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对整治对象实行消防安全综合评定。根据单位履行消防安全承诺的结果,对社会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与工商、税务、文化、保险、银行等部门行业的联动,制订相关优惠政策,使其在社会单位的税收、证照年检、设施检测、保险、信贷等方面发挥影响,激励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并通过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实现科学分配消防监督警力,提高消防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社会单位对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信用的关注度。

三、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化”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标准,将整治工作量化并设立考评指标,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各类考核评定。在各级考核时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台帐,并将硬性整治指标作为验收整治成效的重要标准,如行政处罚指标、强制措施执行次数、下发法律文书量、执法质量等,并对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对成绩突出的,在各类考核中进行加分,予以激励。

四、增强火灾隐患排查的针对性,提高消防机构开展工作的统筹性

要推动建立火灾隐患研判机制,使各地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能够集中力量,敢于对老、大、难火灾隐患进行“硬碰硬”,对“冒头”的区域内突出火灾隐患开展针对性、侧重性的工作,结合地区实际,通过有效统筹,合理分配工作力量,以强化整治手段,确保每次整治都能“根治”一批火灾隐患,减少火灾隐患总量。

五、发挥社会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火灾隐患调控能力,发展消防工作“社会化”

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员力量不足难以全面开展有关消防服务的情况下,积极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各类行业协会、消防技术服务组织的发展。一是要发挥保险公司的防灾职能。通过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促进保险公司对受保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风险评估,从而促进消防工作的开展。二是要引导检测公司向技术服务转变。逐步扩大建筑消防设施年检的范围,通过检测,减少消防监督工作量。同时,引导检测工作从工作性向服务性转变,从经济效益向社会效益转变。三是要推动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承担消防职责。针对部分消防设施维保单位维护不到位的情况,要求维保公司承担消防职责,对于维保工作不到位的单位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其业务,从而提高自动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四是要建立消防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对于新建工程的消防设施,推动建立施工质量保证制度,通过确定消防设施质保期,服务期的方式,降低新建建筑消防设施的隐患增加。

六、加大消防行政执法力度,执法形式“多元化”

各级、各部门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紧密配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同时,要丰富行政执法手段,大量运用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措施。对于火灾隐患反复出现的,要依法在自由裁量时从重处罚。通过严格的执法,有效发挥行政手段的警示作用和制约作用。

七、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宣传渠道“多样化”

通过做好消防宣传工作,配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通过舆论力量,拓宽消防监督工作,发挥媒体的作用,对存在火灾隐患的社会单位进行曝光,以引导大众及社会单位自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建立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上门服务、上门宣传、上门帮扶和设立消防夜校、开设消防课程等方法,定期定人开展对应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第2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Key words: fault tree analysis;fire safety;risk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3-0056-03

0 引言

当前,我国企业中消防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阻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现代科学方法运用不足,未能将企业消防管理中的安全风险因素定性和定量地表现出来,安全管理措施针对性不强。

本文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企业的消防安全进行风险分析。在进行层次分析之前,引入了事故树,通过事故树寻求指标层中各类重要因素,从而提高了层次分析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分析结果表明: 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可以定量地分析各个风险因素对企业消防安全的影响大小,对制定安全应对措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 事故树分析法的内容和基本程序

基本概念事故树分析法(Fault Tree Analysis,简称FTA)是安全系统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分析方法。它是将导致事故发生的所有基本原因事件找出,把它们通过逻辑推理方式用逻辑门连接起来,运用定性分析或定量分析的方法得到导致事故发生的基本事件的最小组合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各种有效方案。

事故树分析虽然根据对象系统的性质、分析目的的不同,分析的程序也不同。但是一般有以下基本程序:

①熟悉系统;

②调查事故;

③确定顶事件;

④调查原因事件;

⑤建造事故树;

⑥化简事故树;

⑦定性和定量分析;

⑧计算顶事件发生概率;

⑨制定安全对策。

2 建立事故树

通过汇总目前国内企业中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分析报告,并结合本单位消防管理的实际案例经验,对影响企业消防安全的原因进行定性分析,进而按照层次分析的模型建立事故树。

层次分析的模型一般由目标层(顶事件)、准则层(中间事件)、指标层(基本事件)组成。在层次模型中,分析问题所包含的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将有关的各个因素按照不同的属性自上而下地分解成若干层次。同一层次的各个因素从属于上一层的因素或受下一层因素的作用。

为了使事故树中各基本事件能与层次分析模型很好地结合起来,首先将事故树中各基本事件的描述中性化后转为层次分析的指标层因素,然后归纳分类,确定为准则层各因素(如火源出现、消防设备缺陷、安全管理机制漏洞等),而目标层即为企业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消防安全事故的事件表如表1所示。

由上述分析建立事故树如图1所示。

3 事故树分析

3.1 最小割集计算

割集也叫截集或截止集,是导致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集合。也就是说事故树中一组基本事件的发生,能够造成顶上事件发生,这组基本事件就叫割集。引起顶上事件发生的基本事件的最低限度的集合叫最小割集。最小割集表示顶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原因组合,最小割集的数量越多,消防安全的危险性就越大。

根据图1的事故树,运用布尔代数法进行化简,求最小割集。

T=M1M2M3=(X1+X2+X3)(M4+M5+M6)X4X5X6X7

=(X1+X2+X3)(X8+X9+X10+X11+X12+X13+X14+ X5X7X15)X4X5X6X7

=(X1X4X5X6X7+X2X4X5X6X7+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5X7X15)

得到,事故树的最小割集为:

Gl={X1,X4,X5,X6,X7,X8}

G2={X2,X4,X5,X6,X7,X8}

G3={X3,X4,X5,X6,X7,X8}

G4={X1,X4,X5,X6,X7,X9}

G5={X2,X4,X5,X6,X7,X9}

G6={X3,X4,X5,X6,X7,X9}

G7={X1,X4,X5,X6,X7,X10}

G8={X2,X4,X5,X6,X7,X10}

G9={X3,X4,X5,X6,X7,X10}

G10={X1,X4,X5,X6,X7,X11}

G11={X2,X4,X5,X6,X7,X11}

G12={X3,X4,X5,X6,X7,X11}

G13={X1,X4,X5,X6,X7,X12}

G14={X2,X4,X5,X6,X7,X12}

G15={X3,X4,X5,X6,X7,X12}

G16={X1,X4,X5,X6,X7,X13}

G17={X2,X4,X5,X6,X7,X13}

G18={X3,X4,X5,X6,X7,X13}

G19={X1,X4,X5,X6,X7,X14}

G20={X2,X4,X5,X6,X7,X14}

G21={X3,X4,X5,X6,X7,X14}

G22={X1,X4,X5,X6,X7,X15}

G23={X2,X4,X5,X6,X7,X15}

G24={X3,X4,X5,X6,X7,X15}

24个最小割集说明案例中的事故发生24种可能性,且必然是某个最小割集中所有基本事件同时作用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即使出现火源,但如果各项管理措施到位,能够及时对火源进行监测报警,保证消防设备不出故障,及时控制和扑灭火源,也不会导致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最小径集计算

径集也叫通集或者导通集,即如果事故树中某些基本事件不发生,顶上事件就不发生,这些基本事件的集合称为径集。不引起顶上事件发生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事件的集合叫最小径集。事故树中最小径集越多,系统就越安全。求最小径集是利用它与最小割集的对偶性,把原来事故树的“与门”换成“或门”,“或门”换成“与门”,得到与原事故树对偶的成功树,并将全部事件符号加上“′”。

故,T=M1′M2′M3′

=X1′X2′X3′(X4′+X5′+X6′+X7′)M4′M5′M6′

=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5′+X7′+X15′)

得到,事故树的最小径集为:

P1={X1,X2,X3 } P2={X4} P3={X5}

P4={X6} P5={X7}

P6={X8,X9,X10,X11,X12,X13,X14 ,X15 }

6个最小径集说明只要采取6个最小径集方案中的一个,就可以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3 结构重要度分析

结构重要度分析是从事故树结构上入手分析各基本事件的重要程度。

在事故树分析缺少概率数据的情况下,结构重要度是在不考虑各基本事件的发生概率,或者说在各个基本事件的概率都相等的情况下,分析基本事件的发生对顶事件的影响程度。

I(i)=

根据结构重要度的计算原则,即

式中:xi?奂kj 为基本事件属于最小径集Kj,n为最小径集Kj包含基本事件的个数。

计算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结果如下:

I(4)=I(5)=I(6)=I(7)=0.167 I(1)=I(2)=I(3)=0.056

I(8)=I(9)=I(10)=I(11)=I(12)=I(13)=I(14)=I(15)=0.0208

通过结构重要度系数的排序可以看出:由于可燃物(X4)、对设备设施检修不及时(X5)、设备设施过载、老化及雷电等自然原因(X6)、对消防火源监测报警不及时(X7)造成的火源(M2)对顶事件的影响程度最大,是造成安全事故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因此,要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以控制火源为重点,制定相关安全风险应对措施,同时,还需在提高消防设备质量、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机制方面做好基础工作。

4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思路的提出

4.1 消防安全风险因素的应对措施

根据事故树定量分析结果,对牵引供电系统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序,进而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如表2所示。

4.2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思路的提出

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通过对安全风险因素应对措施的整合,并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思路:

①通过配备消防在线监测、自动报警和喷淋灭火设备,制定消防安全报警处理工作流程,建立消防安全监测报警工作体系。

②通过对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安全管理调度流程的设计、安全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的制定、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及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定的落实,建立消防安全组织保障体系。

③通过引进先进的消防安全设备、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设备的招标程序、质量验收程序、使用和操作规范、监控和检修制度、维护和保养制度,建立消防设备管理体系。

④通过对消防安全风险因素的识别、风险指标的评估、风险分级应对管控及风险管控后的安全评价,建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⑤通过设立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应急处置的运行机制和健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安全应急处置体系。

第3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关键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应对策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 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目标,公安部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高层住宅、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数量越来越多,高度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多,在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消防监督带来一系列的挑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增大,如何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特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面临的一大新课题。

2012年6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全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范围内实行“户籍化”管理的重要举措。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负责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的录入工作;及时记录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管理,利用统计分析功能查找整改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督,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一)实行“户籍化”管理,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的基础上,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和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户籍化”管理制度确保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实行“户籍化”管理,是提升消防部门监管效率的重要手段。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其中必须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是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的升级和扩展,建立了消防安全基础档案信息库,提供了“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三色”预警、信息交流、在线学习考试、统计分析等功能。消防部门担负着业务培训、分类指导、检查督导等重要任务。消防机构要通过“户籍化”系统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利民服务,并定期向重点单位消防政策法规、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和消防安全常识。同时,督促指导所有重点单位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及时审查录入的信息,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当前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虽然在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制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单位消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建档率不高。截止2013年11月份,全国尚有10%的重点单位未在系统中建立户籍化档案,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单位建档率不到40%。业务水平不高。虽然多数重点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了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从业人员对“户籍化”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尚未提升到法律责任的层面,在思想上轻视、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在信息录入上被动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 “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体责任尚未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机构对单位的督促指导不到位,动态监管不到位。根据《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部门要实行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督,并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虽然近年来消防部队编制得到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现状,但是与消防部门担负的任务不断外延的现实相比,警力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解决。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火灾防控、消防安保等工作牵涉警力相对较大,消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使得消防部门工作量不断增加。而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由于信息采集录入的不完善,导致“三色“预警的指导性不强,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进行分析研判的有效性不强,从而使得动态监管缺乏针对性。

(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户籍化”管理工作中,思想、行动、措施尚未真正统一到公安部统一部署上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检查督导不够严格,部分部门存在尚未制定督导方案、督导流于形式,整改措施缺少针对性等问题;试点成效不够显著,推广“户籍化”管理工作必须试点先行,全面推广,部分县市存在试点建设进度缓慢,典型引领效果不够显著,没有真正创建提供可学可看的工作样板;问责不够严厉,在推广工作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捆绑制度尚未真正形成,部分地区实行的“领导分片联系、参谋包干到点”的责任模式尚未真正落到实处。

三、深化“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应对策略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建议在深化“户籍化”管理工作中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有效措施。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消防工作负有法定主体责任,从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消防安全管理人,再到单位普通员工,层层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便构建起了单位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中的督导、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机制必将不断完善。

(二)强化“户籍化”消防管理宣传培训。消防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培训,大力宣传“户籍化”管理的意义和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对“户籍化”管理工作的认识。培训中要详细讲解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核心内容,指导完善户籍化管理档案,并积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常识,具备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能力,真正成为单位消防管理“明白人”。

(三)强化督导不断完善消防服务机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单位越来越多,消防人员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难免存在失控漏管现象。为适应新形势,消防机构应将部分监管督导职能交给消防服务机构。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消防服务机构,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行业自律、中介组织自我约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宏观监管的消防运行机制。将原来社会单位因业务水平限制难以完成的消防管理工作委托给具有专业水平的消防服务机构来完成,消防部门就可以从具体的消防事务管理向宏观的消防指导、服务转变,更好的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机制。

(四)积极完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方式。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单位“户籍化”工作,充分利用消防监督“网格化”的管理经验,对辖区内的建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区域责任人负责制,将大片的监管工作细分为小部分,网格责任人对所管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逐一排查登记,逐级汇总报告;对收集掌握的火灾隐患,逐项上报、逐项查处、逐项反馈;对分类建立的工作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登记,对已消除的隐患及时撤销,实现定人定格、定岗定责、定期定量管理。构建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立体防控”的多层面“户籍化”管理网络,确保辖区建筑有人抓、有人管。“网格化”配合“户籍化”的管理模式将使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马恩强,浅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消防工作简报,第2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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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景新,浅谈新形势下消防安全“户籍化”监督管理工作,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3年第3期.

4.许兆亭,论对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消防科学与技术,2002年第21(1)期.

第4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消防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关系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的实现。在经济加快发展、人财物流动加速、人口高度集中的新形势下,消防安全显得更加重要。近几年来,我市消防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虽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市的消防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相协调的地方,与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重大火灾、亡人火灾时有发生,火灾四项指标有增无减。对此,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改革的手段、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消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加快建立起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措施,努力提升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一)突出抓好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施消防规划,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测和维保工作,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年内,各县(市、区)城建成区消火栓应达到国家标准的95%,年达到100%;各镇(乡)政府所在地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的60%,年达到80%,年达到100%;各地公安消防部队的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年,全市建制公安消防队的车辆装备必须达到国家消防站建站基本标准。同时,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解决公安消防队执勤范围过大、执勤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要认真贯彻省、市下达的合同制消防队员征招任务,确保年前全部征招结束并培训上岗。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10亿元的镇(乡)、园区都要依法建立消防站。今后,各地要切实将消防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计划,确保城镇消防用水、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站等基础设施严格按规划建设到位,不欠新帐。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工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力压降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化工、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企业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凡是不符合城市和集镇发展消防规划,以及危及居民安全的经营场所,要及早制定搬迁整改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化工企业较多的地区,要针对危险物品灾害事故较多的状况,尽快配备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装备,加强化学灾害事故处置力量。各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文化、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始终抓住商场、集市、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年度考核和审验措施等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动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操作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努力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检测和维保工作,坚决防止重建轻管导致的事故隐患,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运行。

(三)突出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消防部门监督”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和火灾隐患举报、通报、挂牌督办及评估等制度,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对没有安全保障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对不积极整改和久拖不改的要从重处罚;对存有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或其它有关违法情形的营业性场所,工商、文化等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强制其整改火灾隐患。

(四)突出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全市所有镇(乡)必须尽快建立和明确农村消防工作机构,已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镇(乡)可明确其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县(市、区)、镇(乡)两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农村消防经费,保障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和镇(乡)消防队的正常运转。

(五)突出抓好源头消防工作管理。认真贯彻《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源头管理,坚决杜绝工程项目“先上车、后买票”、“只上车、不买票”的现象,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今后,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审核和验收后方可建设和交付使用;未经消防安全审核不得施工,未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消防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地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目标,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指导,务求取得实效;规范消防联席会议议事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各级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财政、发改、工商、规划、建设、文化、教育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公安部、监察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有关职责。

第5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一、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杜成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碧宽、杨静、冉松为成员,主要职责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技术支持,搜集和通报各镇(街)阶段性工作情况、拟写工作总结、编发简报等“红色盾牌”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同时领导小组并下设3个工作督导组,检查督导全区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

全区检查督导时间,每季度检查督导不得少于1次;每次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办公室,由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各区直部门参与检查督导小组的人员名单请电传区消防大队办公室。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强化政府责任,构筑“责任盾”

1、各镇(街)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各镇(街)每月集中开展“红色盾牌”专项行动不少于1次,镇(街)镇长、主任带队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得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月带队不少于1次。

2、大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镇(街)务必将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逐一建立消防管理组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逐一明确专职人员;以居民楼院、村组、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划分“小网格”,逐一建立群众性自治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其次,全区推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分包“大网格”,镇(街)工作人员分包“中网格”,行政村、社区人员分包“小网格”,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人员定点联系三级网格的工作模式,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全面建立推行网格化排查治理机制。

3、大力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工作,消防监督人员、派出所民警对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对一”监管,全程指导“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复核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为100%;各镇(街)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80%。社会单位实施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落实率100%;督促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社会单位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率100%。

4、整治重点领域火灾隐患。各镇(街)结合城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居工程,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高层和地下建筑、商住楼、寄宿制学校、农村50户以上村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5、建立完善消防管理体系。各镇(街)必须完成年初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招聘任务,督促每个社区、行政村100%落实农村社区(农村社区以下简称“农村”)消防工作“十个一”活动;组织开展“消防优秀社区(村寨)”创建活动,争取年内每个镇(街)创建1个“消防优秀社区(村寨)”。

(二)全面清剿火患,构筑“防火盾”

1、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回头看”工作。各单位要对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农村重点村寨以及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开展全面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未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率达90%。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建立完善网格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明确分包人员职责任务、量化工作标准,专项行动期间,凡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凡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凡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三)落实宣传培训,构筑“宣传盾”

1、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全区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党校、进景区”工作,探索消防宣传“进餐桌、进旅馆、进网吧、进歌厅、进课堂”新途径;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主题班会、消防演练、板报征文评比等活动,实现初中以上班班有“小小消防员”,并实现学校与家庭联动,由“小小消防员”与父母一起,开展家庭火灾隐患查找行动,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互联网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各地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成率达100%。

2、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确保每个社区落实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1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1名消防宣传员。

3、加强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和广大员工的培训,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9月底以前,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以及电工、焊工重点工种人员积极参与省消防协会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率达50%;镇长、办事处主任、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率达80%。

4、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建设。9月底以前,各镇(街)依托交通枢纽、城市街道、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重点单位和农村、社区设立消防安全标识或者粉刷消防宣传标语不少于10幅,各行政村、社区、小区必须有1块固定的消防宣传场地,全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80%,实现“村村有宣传阵地”;各社会单位消防设施100%达到标识化管理。

(四)强化安全保卫,构筑“平安盾”

1、做好社会面火灾事故防控。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抓好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全力打好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

2、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无阻,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尤其是消防部门、专职消防队要按照灭火救援“五个必须”和“五个第一”的要求,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提高首战控制和攻坚能力,切实做到闻警即动、有备而战、每战必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作为巩固强化全区“防火墙”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方案,逐级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

(二)工作开展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梳理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全面进行整改,量化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整改完毕;区消防、安监、文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各类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检查整改和联合执法落实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区人民政府将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进行督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把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摆在安全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细化明确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扑抓好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力保全区不发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二)依法整治,确保工作实效。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深入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细致排查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该改则改,该处则处、该停则停、该关则关,绝不手软;千方百计消除各种致灾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区政府3个检查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一经发现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街)以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督察督办制度”,全区点明通报,对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亡人火灾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第6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精神,推进我省消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消防工作目标

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消防培训机制、制度完善并落实,广大城乡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增强;城乡消防规划按规定全部完成编制并纳入总体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发展,不欠新账,并全部完成补还欠账任务;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有效整改,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亡人火灾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应急组织和应急方案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措施落实;各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有大的发展,以现役消防队伍为主体、合同制消防队员为辅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专业防火、灭火和社会救援力量体系覆盖全省城乡;消防业务经费满足防火和灭火救援工作需要,消防队(站)、人员、装备等达到标准要求。

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一)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建立由政府主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公安、安监、发展改革、建设、规划、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民政、工商、广播电视、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监察、财政、人防、文物、农业、质监、城管、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公安消防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阶段性消防工作和火灾隐患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制订改进措施,解决有关问题,适时调整消防工作部署。

(二)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及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列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完善消防责任追究的程序、制度、办法。依法加大对不依法行政、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失职渎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对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火灾的规律、特点,制订和完善城市公共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经费、重大隐患整改、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出租屋消防管理、公众火灾责任保险、消防安全评价和中介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将消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一)完善消防专业规划。结合制定“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进一步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对于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各级政府不得批准。

(二)认真搞好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和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编制城镇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不得批准。对于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三)切实加强村镇消防规划。乡村要将村民住宅与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乡村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结合乡村饮水工程、乡村道路、水电建设等同步实施。

(四)到2010年底,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公安消防队(站);全省设区市普遍建成现役特勤消防大队(站),经济发达的县级市普遍建成特勤消防中队(站),其他县(市)至少建立普通二级消防队(站),达到每个县(市)都有公安消防队(站)。新建、改建、扩建的消防队(站)要按标准规划设计、建设,配备灭火救援所需的人员、车辆和技术装备。有条件的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要建设专(兼)职消防队(站)。

(五)保障消防经费投入。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出台省消防事业费保障标准,量化省、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消防经费投入标准。消防事业费标准要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消防工作任务的增加和财政保障能力的增强而逐步提高,适时进行调整。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将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消防水源等方面纳入城市(镇)发展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确保各项建设资金的落实。将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业务经费纳入预算并确保预算落到实处。加大城市维护费在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中的投入比例,专项用于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年至2010年,每年继续在省级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各设区市要结合自身财力状况,按一定比例安排配套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国家、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队(站)消防车辆缺配问题。

四、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机制。根据本地火灾形势和特点,抓住重点环节,适时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在主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公安消防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逐件进行核实、查处,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二)严格火灾隐患源头控制。各级公安、建设、文化、卫生、教育、安监、房管、规划、质监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条件作为行政许可的重要条件,定期通报消防工作信息,各负其责,严把“准入关”,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要提高消防监督的科技含量,确保消防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和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要严格程序,科学判定,逐级上报。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级政府要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当地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当地政府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实施。

(四)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建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消防安全评估和中介服务机构,对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科学判定火灾危险等级,为领导决策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同时要将单位的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的建立和落实。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提高全社会预防和抵御火灾危害的能力。

(五)严格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研究制订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建设,发挥消防产品行业协会及相关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行为。

五、建立灭火救援应急力量体系,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当地的火灾形势和灭火救援对象,成立由政府及公安、安监、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灭火救援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制订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综合演练。

(二)加快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负责,在全省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公安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充实到一线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执法辅工作岗位。

(三)加强消防指挥系统和执法技术装备建设。根据实用、成熟、先进的原则,按国家标准完成总队、支队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建设,完善办公、训练、预警、出警、指挥、处置等各项功能,确保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配齐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原因调查、消防宣传教育、个人防护、通信和信息处理等执法技术装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消防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各级政府每年要制订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各级教育、人事、科技、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为教学、科普、普法、就业教育等工作内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将消防宣传纳入宣传报道范畴,与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制订消防宣传报道计划,改进消防宣传媒体报道模式,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知识。

(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有关部门、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检查维护、操作人员,以及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专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导游、保安人员的培训,落实考试考核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各级公安、民政、教育、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试点、推广、普及、提高”原则,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形成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长效机制。

七、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各级政府要将做好农村消防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内容。要成立由政府主管负责同志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教育、文化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切实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保障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地村委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乡(镇)、农村村庄要因地制宜,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建立多种形式专(兼)职消防队伍;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配备必备的防火、宣传、灭火救援等器材设施,加强演练,切实担负起防火巡查、灭火救援的责任。

第7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基本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务,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学校出入口、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各校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食堂、宿舍等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停车位,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校依据属地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生命通道”联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机制,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管理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建筑管理单位认真录入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库。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学校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

3.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学校专(兼)职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各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校要积极争取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针对校内突出风险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校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报属地政府集中挂牌督办。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针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但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将依据《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发﹝2020﹞21号)进行问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典型样板。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各校要结合“数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三、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教育局将定期调度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校要以实施“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证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学校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问题成效,逐项推动落实。

第8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关键词]在建高层建筑 火灾 预防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2-0207-01

1 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隐患

1.1 在建高层建筑火灾荷载大

在建高层建筑有很大的火灾荷载,它有一般建筑工地相同致灾的共性,而且还因为建筑场地上含有较多的临时性建筑,使它成为了一个火灾隐患非常高的场所。像库房、住宿、员工食堂和工棚这些因工需要而临时建造的建筑在搭建时,一般都采用泡沫夹心、彩钢板、像油毡、竹木或者塑钢这样的可燃易燃材料,而且建筑里面往往堆放着大量的可燃物。另外,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的脚手架和周围的防护网等大部分也是由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各楼层存放大量的木料、模板、油毡、装修、油漆等材料,这些都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1.2 引发火灾的点火源多

由于在高层建筑中,特别是一些在建高层建筑,有较密集的人员,气、电、热源和动力能源,也有较多的集中,。加上施工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量的电焊和氧切割,这些施工机器都会消耗大量的气、电以及热源。但是,在施工现场还是存在很多不按照规范安装、设计的设施设备,而且也缺少有效的保护措施,加上又乱又多的电气临时线路,这些都是造成电线短路或电过载的隐患,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1.3 本身消防设施不完善

由于高层建筑正处在建设阶段,其本身的消防设施如自动喷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和各类建筑内部的自动报警、给水管道和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很不完善。由于消防中控室和火灾自动报警设施不能够联动,导致当发生火灾时,建筑的室内消防灭火设施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如果在 火灾发生的初期阶段没有依靠室内灭火设施得到控制,将会导致火势蔓延扩大。

1.4 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许多在建高层建筑的施工单位根本就不重视施工中的消防安全,重要议事日程上也从来没有消防安全工作,造成消防工作无人抓,安全管理无人问的局面,消防责任始终得不到落实。第二,施工现场的许多施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尤其在电工、电焊这样的特种工操作人员中,常常会有无证上岗的现象发生,这导致了在施工时出现操作不规范甚至违规操作的现象成为必然。第三,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由于在建高层建筑会用到大量的气、电和火,但是其而内部的防火设施基本达不到要求。

2 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

2.1 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由于在建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将对社会发展、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的安定心理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必须做好建筑工程的火灾预防工作。首先,有关领导必须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预防的重视,不能有侥幸心理,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认识到在建高层建筑存在的潜在威胁和火灾隐患的基础上,树立火灾忧患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其次,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过程中,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最好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和落实。同时,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消防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有失职读职、没有落实相关预防责任、由于管理失误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领导干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经济、党纪和刑事责任。

2.2 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

要想做好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必须注意一下几点:第一,在进行高层建筑的施工时,应该确定一个防火负责人。开展有关消防知识培训的活动,使有关工作人员与主管人员懂得火灾的预防,知道在火灾发生时的扑救与逃生的方法,具备一些其他的消防安全知识,如对身边的火灾隐患的识别和消除方法。第二,确定专人进行巡查,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就在第一时间消除。尤其在晚上,必须有值班人员进行巡查。第三,为了在火灾发生时可以有序进行人员疏散和控制初期火灾,把火灾危害后果降到最低,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演练。第四,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明确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才能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

2.3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

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该注意一下几点:第一,明确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重点区域、场所、时段和特殊人员,建立在施工中直接与电、火、气、油等关联人员的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切实加强对技防、人防、物防等措施的监督和检查,要对在建高层建筑在施工的全过程实施消防安全的监管,将在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第二,为了可以从全过程和源头上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设计、验收质量、审核责任终身制,落实施工、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降低消防标准的违法行为,必须进行严肃查处。第三,实行常态化火灾隐患整改机制,保持火灾隐患投诉和举报渠道的畅通,继续实行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挂牌督办和专家论证制度,合理划分火灾危险性的等级和类别和特点,按职责督促单位、场所及时消除火灾的隐患。第四,保证临时性消防设施在关键时候不要出故障,重视临时性消防设施维护。

2.4 设置临时性消防设施

为了配合现场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应的临时性消防设施,特别要注意临时性消防供水设施和消防供水管网的设置。如遇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施工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在外墙搭建临时性的水喷淋管网。

3 结束语

在建高层建筑虽然存在很多发生火灾事故的隐患,但是只要注意火灾的预防,完全可以降低火灾的发生率或者在火灾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建高层建筑进行火灾预防时,应该遵循相关防控规律,认识到目前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探索火灾防控的新思路,掌握消防监督和检查的方法,创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参考文献:

[1]田洪星.在建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及预防对策[J].武警学院学报,2009,04:61-62.

[2]仝相.浅谈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及防控[J].安防科技,2011,06:57-59.

第9篇: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范文

【关键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对策

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关联因素很多,消防管理、监督和整改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不但要依靠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还要靠社会各界的全员参与;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积极的态度,还要有先进的消防技术作支撑。要通过建立严格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消防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有效地解决火灾隐患的问题,实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1、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特点

1.1建筑功能复杂,用电量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进一步增长,人员密集场所的规模不断扩大。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增多,多数位于功能复杂的综合性建筑内,易于发生火灾。

1.2室内装饰装修一般使用可燃材料。公众聚集场所如:商场、旧点、歌舞厅、洗浴为达到装潢效果,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制品等可燃材料,其它装饰一般也使用了易燃可燃材料,加大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1.3用电设备多,控制难度大。公众聚集场所照明、电器等设备品种数量多,线路敷设复杂,若使用不当可能导致局部过载、短路等,若接近可燃物很容易发生火灾。

1.4人员密度大,疏散困难

人员密集场所一般都存在着大量的可燃物,在发生火灾后,必然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浓烟和大量的热,使得人员疏散出现困难。在发生火灾时,燃烧产生的高温使入难以忍受,极易发生盲目的争相逃命的情况,也极易出现疏散人群拥挤,疏散速度缓慢造成践踏伤亡,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1.5物质财富集中,出现火灾经济损失大

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同时也是物资高度集中的场所,若出现火灾不但造成人员伤亡,还必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2、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现状及原因

2.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没有建立岗位责任制

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这种意识在各个单位乃至全社会并不明确,多数人认为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许多单位虽然建立了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但职责不清,管理混乱。一些单位领导和职工普遍认为安全问题是保卫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对消防问题,认为是小事,仅停留在口头重视上,发生安全问题互相推诿。

2.2对建筑消防基础设施投入不够,安全欠账太多

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很大、使用功能复杂、可燃材料多,火灾危险很大。根据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要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疏散系统、事故广播系统等设施配置都不到位,有的单位仅配备若干灭火器。还有的单位资金匮乏,无力承担建筑所必有的各种固定消防设施,在建造、管理与消防安全出现冲突时,一般是放弃消防安全。

2.3消防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单位偏重于追求经济效益,随意削减消防保卫人员,有的单位未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的甚至把其他部门都不愿接收的、无责任心的人员安置到保卫消防部门,造成消防力量薄弱。对消防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较少,全凭经验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管理水平低下。不能有效落实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得不到合理的配置、维护,消防安全基础工作薄弱。

3、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对策

3.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消防安全宣传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公众消防意识提高了,全民、全社会参与消防工作,火灾形势才能实现根本好转。社会各单位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社会组织机构和资源,建立消防管理网络,完善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固定消防宣传阵地,拓展和延伸消防宣传工作。学校要延伸至进课堂、进教室、进宿舍,利用有线电视及校园网络进行教育,宾馆可以延伸至进客房,要利用公共区域做宣传栏,商场可以延伸至共享空间、柜台,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员工消防知识培训班,组织消防演练;医院可以延伸至进门诊、进病房,利用橱窗张贴宣传画,利用门诊大屏幕播放宣传录像片,要把消防知识、技术在全社会普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这些形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自查、自改、自防、自救的深入开展,提高预防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3.2改变管理监督机制,明确消防责任

在实际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监督检查人员通常能够发现并指出各类场所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责令其整改,而经营管理者由于消防观念、物质财力等因素对整改工作草草了事,这使消防工作难以正常的进行。为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提出一些切实有效的方法督促其改正。

(1)改革消防监督机制。改变传统的火灾隐患查处程序,仅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监督其整改,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而对由于拒不整改而发生火灾的单位从重或加重处罚,形成隐患责任追究制。并通过火灾风险评估,对评价好的单位予以奖励表彰。

(2)明确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及经营者的责任。一是要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实行消防安全责任终身制。明确设计责任、施工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通过事后的严格处理对事先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发挥震慑作用,使责任人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二是要对建筑的使用单位,实行分级承担责任制度。规定单位内部不同人员的职责,划分直接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使责任明晰,制度科学,以更好的整治火灾隐患。

3.3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促进火灾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