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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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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第1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许多在建工程(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因电焊、电线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造成了重大的财产和人员伤亡,有的甚至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如央视新建大楼火灾、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楼工地火灾等都属于典型的在建工程火灾事故。笔者通过深入在建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在建工程火灾案例,结合笔者参与孝感在建工程的检查,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许多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而忽略消防安全,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由于多系临时工,多为市区附近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管理人员赶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管理,随意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国发生的在建工程火灾多为此类原因引发。

(三)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存放可燃易燃物多,现场使用大量油毡、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 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一般来说,这些可燃烧易燃物品存放在临时搭建的简易用房内,而这些简易用房的耐火等级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同时,一些工地受场地制约,没有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四)用火用电不规范,易引起火灾。新时期,在建工程多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建造,各种用电设备多,临时线路多,线路纵横交错点多,一旦发生跑电或漏电,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随意动火动电或在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动电的现象,电焊、气焊等火花飞溅到可燃装饰物或防保网等可燃物品上极易引起火灾。

(五)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要。对于在建工程来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建筑灭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从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是相当数量建筑工地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二是虽配备了消防设施但却不符合使用要求,不能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加强在建工程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

(一)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是施工单位的职责,也是建设和监理单位的职责。新《消防法》第九条已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以笔者所在的孝感市为例,根据湖北省总队的《全省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方案》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记录表》,明确了在建工程责任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要开展定期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强化在建工程人员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保障在建工程具备以下安全使用条件:1、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2、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3、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作为新时期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主要部分,只有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人员岗前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

第2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按照建筑阶段一般划分方法,消防工程项目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一样,有五个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按照我国建设程序,消防工程的生命周期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六个阶段。在以上阶段中应注意以下要求: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总体工程一起设计,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在初设和施工图设计等过程中均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要在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同意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合格后才能施工;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除要有相应职称外,所有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中如需变动消防设计,须取得原先审核的消防机构书面同意或重新备案;在工程竣工后,消防工程要有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出具合格报告后,交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工程要在该建设工程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消防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通过有效管理才能正常运行。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设计资质,设计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充分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不能为了迎合业主要求,擅自降低设计标准,从而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在这个阶段施工单位应做好图纸自审工作,找出图纸设计中存在的影响今后施工、验收和使用的隐患。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中,提出自审中发现的问题,经各方商讨后形成书面纪要,作为施工与验收的依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主要从人、机、料、法、环五个要素进行控制,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消防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测量、分析、改进。

人———参与消防工程施工的人员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员工素质是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主要技术负责人不仅要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还应对消防设计、消防设备及整个工程防灾系统掌握了解,具备整合协调能力。应选择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人员,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且在各分项工程开始前应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流,使其领会设计意图、设计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机———施工机械和检测仪器包括施工机械、测量仪器、检测仪器等。常用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完好状态。配备经检验合格的仪器,对所敷设线缆的绝缘电阻、火灾探测器的性能等进行测试。

料———工程材料、设备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从具备良好的信用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厂家中选取,并应具备材料证明书或合格证,消防专用产品应为公安部消防产品信息网上网产品,并严格按物资进场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严防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

第3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一、工地安全施工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1、施工现场有围档,做到围档材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施工场地:

场区要硬化、道路畅通,有排水设施且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设专区吸烟区,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高处临边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及平网,“四口”按规定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3、安全生产:

施工单位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对工人要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塌方,高空坠落等摔伤、砸伤的人身事故。施工单位工程总包方必须对自己的分包队和建设方分包队人员的安全工作都纳入总包方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巡检和定期检查,决不能以包代管。

4、材料堆放:

材料、物件、料具必须按施组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分类码放。建筑垃圾封闭管理,不污染环境。易燃易爆应分类存放。

5、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进出口设有大门,有门卫和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须佩带胸卡,门头有企业标志。

6、现场宿舍:

宿舍有防火措施,床铺放置整齐且按“防非典”要求设置床铺,环境卫生干净、安全。冬天有防煤气措施。

7、综合治安:

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到人,治安防范措施须得力。

8、施工现场标志牌: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必须规范、整齐,有宣传栏、读报栏等设施。

9、生活设施:

厕所干净、卫生。食堂符合当地卫生检疫部门要求,炊事员有健康证,穿佩白工作服。卫生责任制上墙,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10、周围环境:

有降防尘措施,现场无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11、安全用电: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必须采用五芯电缆,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做到安全用电。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各类防火技术规范。

2、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

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各种防火管理制度和计划。

4、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一日防火检查制度,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设备维修、检查和保养,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重点检查和防范。

5、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6、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定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工地内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7、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经过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8、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作业特殊工种,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9、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生活区内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要求。

10、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还要配置与其相应的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档和保温材料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

12、对使用煤火取暖的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薄铁皮做的简易炉子,对无烟筒、风斗、通风条件差的即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立即整改,防止煤气中毒及火灾发生。

三、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预防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使用,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健康证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2、食堂在采购过程中购买新鲜食品、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把蔬菜、水果中残留农药洗净,避免农药中毒。食堂须少食用易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如扁豆最好不要食用。

3、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督促检查。预防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染。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系负责本单位的建筑工地、生活区以及公司各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安全防火、防煤气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而且是第一负责人,以上

各项规章要求责任人必须坚决执行,严格落实。对于责任人管理期间所辖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自行负责解决、触犯法律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存二份,施工单位存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方):

负责人(签字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第4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一是确定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则:即“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和完善了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规划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建立火灾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法定职责;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工作的职责;明确和完善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三是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加强了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明确了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对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在明确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要求的同时,取消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行政许可。

四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对乡镇消防规划、消防力量建设、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是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规定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明确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六是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应急救援建设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规定了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加大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取消了一些行政处罚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完善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规行为,调整了处罚种类,明确了罚款数额,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定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威慑力;并规定对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八是加强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专门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主要有:

一是在总则中规定,任何单位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二是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等。

三是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五是规定倒可单位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六是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七是规定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根据新《消防法》的规定和消防现实工作的要求,公安部还出台了与新《消防法》配套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规章,就改革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改进消防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改进消防监督法律文书、时限、程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规定。这些规章将与新《消防法》同步实施。

落实好新《消防法》对于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无疑提供了新的契机。当前,我省公共消防安全方面仍存在

第5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工程;重建;消防;管理;监督

0 前言

4•14 玉树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印发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了“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的目标。2011年是玉树灾后重建关键之年,对完成三年重建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年内将完成全部农村住房和大部分城镇住房、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当前,大量灾后重建项目即将投入使用,灾后重建工程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随即会浮上水面。

1 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1.1 使用单位不懂得对援建方移交后的消防设施设备如何使用、管理。

按照“跨越二十年的”的重建标准,灾后重建工程较之灾前建设标准都比较高,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比较完备,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必须设置的消防设施一应俱全。因竣工移交时安装单位可能无法将相关的操作、维护、保养的知识向使用单位交底,使用单位人员得不到相应的培训,最终造成移交后的工程使用单位对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确使用。使用单位接收这些工程后,由于对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管理经验,必然会造成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会管理的现象,甚至可能出现人为停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的现象。

1.2 移交后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

灾后重建工程援建单位多来自外省,按国家建筑法规应履行的工程维保责任可能无法得到及时落实。同时,玉树缺乏相应的人力资源,没有经过培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更没有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鉴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最终可能导致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纯粹瘫痪。

1.3 部分重建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无法回避。

所有重建工程中,学校、医院这两类工程属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因此这些工程一旦竣工,工程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问题可能会无法避免地出现。尤其是学校,新学年开学时间是确定的,工程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极易被忽视,只要教学功能能够实现就行。

2 如何解决灾后重建工程交付使用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面临的问题

2.1 重建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涉及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因此,灾后重建指挥机关和住建部门应督促工程建设方及时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尽力杜绝“未审先建”和“未验先用”的现象。同时通过他们督促各项重建工程落实工程四方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除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施工期间消防安全外,应着力保证工程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2.2 重建工程竣工移交时应向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

重建工程竣工并通过整体验收和各项专项验收后,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援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向使用管理单位全面移交工程审批资料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资料、培训使用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其中,参加技术交底的施工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涉及到同一工程有多个使用单位时,各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固定资产管理人均应参加技术交底。

2.3 明确重建工程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2.3.1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主体。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应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使用权全部或局部转让时,应由建筑产权单位向该建筑使用单位明确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保证每个时期、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避免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

2.3.2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单位应依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或维护保养企业签定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检测机构检测发现的故障,以保证消防设施长期处于可靠、准确、灵敏的运行状态。

2.3.2.1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重建工程的使用管理者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中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3.2.2 及时消除隐患、故障。

对自检、技术检测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建筑物的拥有者或使用单位必须予以解决和整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此负法律责任。

2.4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保证持证上岗。

维护管理人员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懂消防设施方面的专业技术,是导致维护保养效果差的一个主要原因。首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109号令)、《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加大对重建工程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教育。其次,对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加强培训教育,全面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现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持证上岗。

3 结语

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必须从规范维护中介行为、健全维护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三方面对消防设施维护现状进行改善。随着社会技术的进步,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本身的技术水平也必将越来越高,只要在维护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过程中,做到“硬件过硬”、“软件不软”,并辅之以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培育正规健康的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市场,解决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难的问题,保证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可靠性能,灾后重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必将发挥其最大功效,担负起建筑防灾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

第6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管理委员会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第7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为切实加强我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推动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万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万安办〔2018〕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层层压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文明示范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隧道工程、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专项治理,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核和实施,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治理范围

全乡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及公路、电力、水利、通信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四、治理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是否规范;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考核和培训落实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2.工程施工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组织方案落实情况;是否设立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有无现场警戒人员;施工人员配备及在岗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措施。检查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要采取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安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安办、村镇规划办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8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一、当前消防行政审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缺少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2009年5月1日新《消防法》施行,其中关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变化较大,即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实行审核和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而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与设计备案需要提供的要件不同,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而依法应当进行备案抽查的项目,则需要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由此,负责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与消防部门之间出现了一个误区,致使相当一段时期内,给建设单位造成了两头跑的尴尬局面。

(二)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

一是办事人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结果公开不够及时,留有死角。

二是消防部门不能全面了解掌握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不能做到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务公开。

(三)行政审批受理环节存在问题

一是受理人员业务不熟练,敬业精神不强,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或是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服务质量不够高,存在推、拖等不良倾向。

二是办事人员文化程度低,或是领会理解能力差,这也和专业性问题有关,所谓隔行如隔山,有些消防行政审批要件需要提供城建、规划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前置条件,而办事人员不能一次性带齐带全,或是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往返多趟的现象发生。

(四)行政审批环节存在问题

虽然新《消防法》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但是在具体的工程建设项目中,这些单位往往不能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审批项目时,耗费大量审批人员的精力和时间帮助企业和单位进行相应的整改,直至消除火灾隐患。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政府部门之间联席会议制度

对于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多部门的,消防部门应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讨解决方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

一是完善消防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立足消防特点,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入手,真正把办事人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结果予以公开,做到“应当公开的事项全公开,不留死角,不留自留地”。

二是把政务公开与消防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实现服务提速。要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采取办事人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办事人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行得具体。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增强消防政务公开的有效性。拓宽消防政务公开的途径,要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传统方式和新型方式并举,不断拓展和畅通政务公开的渠道,可以通过互联网、地方报纸、公告告知等多种载体,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提高影响力。

(三)提升审批受理环节服务质量,尝试中介服务模式

从短期来看,提高审批效能治标的方法为提升受理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提高窗口受理人员为民意识,为办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但是受部队编制限制,消防受理窗口人员少,业务量大,很难面面俱到,所以从长期来看,提高审批效能治本的方法可以借鉴发达城市的做法,引入中介机构,由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消防中介服务。

(四)加大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监管力度

消防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可以尝试在消防门户网站上对其进行曝光。同时,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对消防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理,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对在辖区内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消防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实行绩效考查制度,对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消防工程质量检测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信用评价,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

一是 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定期召开新闻会,通报审批工作情况。定期走访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其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聘请执法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征求群众意见。建立执法活动当事人回访制度,采取发放含邮资信笺、电话回访、发放问卷、网络投票等形式,接受企业和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第9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 民航石油库 项目管理 消防工程

机场油库是机场建设的重要配套工程,是构建航油供应网络的重点项目,民航油库的设计及项目管理应遵循《石油库设计规范》、《民航机场供油工程规范》等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及施工,其中的消防安全设计和管理要达到《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同其他建筑工程施工一样,油库工程也是一项多工种、多专业的系统工程,要使施工全过程顺利进行,以期达到预定的目标,就必须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实施管理。施工中加强现场项目的管理尤其重要,本文以消防工程为重点谈谈对此的看法。

1项目管理的一般步骤和实施过程

油库工程油库而言,其直接控制的目标有三个:投资、进度、质量。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计划的投资、进度、质量完成项目目标。这三个目标彼此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难以同时达到最优,其实施应以项目整体最优为目标。优化工程现场管理是指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工程现场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等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优化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可分为施工作业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和现场整体管理。具体表现为: 1)把好设计审查关,及早解决设计中错漏问题和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工程变更。如储罐之间安全间距、消防通道的设计都要仔细审查合格,方可施工。2)严格把好材料、设备质量关。杜绝劣质材料或不合格材料在施工中使用,确保工程的内在质量。3)严格监督检查施工工序质量。严格监控施工过程,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施工方整改。控制好工序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特别是管道施工质量问题因比较隐蔽需要严格加以控制,对管道施工人员除持证外应有一定的经验和熟练程度,以免为日后留下安全隐患。4)组织好工程例会。定期召开工程例会,交流施工情况,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处理存在问题,安排下期工作。5)把好工程费用关。作好工程计量,防止高估算和重复计量。与审计机构密切合作,做好工程预算和实施阶段的内部审计,严格审核预结算,争取最大程度的核减工程费用,为工程节约资金。

其中作为重中之中的工作有二:一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如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条款和签定。对施工过程中的用火、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等不能有丝毫放松。二是对系统调试、验收阶段发现的问题应加以重视,切不可因为工程将要完工要加以忽略。下面以消防工程的项目管理加以说明。

2消防工程的项目管理

2.1消防工程的项目管理内容

2.1。1 范围管理

消防工程是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分部工程,与其他分部工程如主体结构、给水排水、采暖、建筑电气、电梯等又有有机联系。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装置)、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电梯、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等。

2.1。2 时间管理

消防工程大部分是在主体工程土建完工后进场,需要在与其他工种的协调配合下,通过高效率的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的手段,在时间上达到预定目标。

2.1。3 费用管理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通过项目管理,运用经济的方法在费用控制上达到预定目标。

2.1。4 质量管理

消防工程是构成建设工程的基本单元,因其专业要求严和技术含量大而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的消防安全,关系到防火灭火的成败。因此质量管理非同寻常、至关重要,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

2.2、消防工程项目的生命周期和建设程序

按照建筑阶段一般划分方法,消防工程项目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一样,有5个阶段,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按照我国建设程序,消防工程的生命周期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工作、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6个阶段。在以上阶段中应注意以下要求:

1)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总体工程一起设计,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在初设和施工图设计等过程中均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要在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同意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合格后才能施工;

3)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除要有相应职称外,所有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施工中如需变动消防设计,须取得原先审核的消防机构书面同意或重新备案;

6)在工程竣工后,消防工程要有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出具合格报告后,交消防机构备案;

7)消防工程要在该建设工程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8)消防工程在交付使用后,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通过有效管理才能正常运行。

2.3、浅谈消防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

2.3.1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设计资质,设计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充分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不能为了迎合业主要求,擅自降低设计标准,从而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2.3.2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在这个阶段施工单位应做好图纸自审工作, 找出图纸设计中存在的影响今后施工、验收和使用的隐患。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中, 将自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经各方商讨后形成书面纪要, 作为施工与验收的依据。

2。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主要从人、机、料、法、环五个要素进行控制, 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消防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测量、分析、改进。

1)参与消防工程施工的人员。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员工素质是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消防工程专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 主要技术负责人不仅要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还应对消防设计、消防设备及整个工程防灾系统掌握了解,具备整合协调能力。应选择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人员, 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主要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术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且在各分项工程开始前应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使其领会设计意图、设计变更的要求, 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施工机械和检测仪器。包括施工机械、测量仪器、检测仪器等。常用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使其保持完好状态。配备经检验合格的仪器, 对所敷设线缆的绝缘电阻、火灾探测器的性能等进行测试。

3)工程材料、设备。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从具备良好的信用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厂家中选取, 并应具备材料证明书或合格证, 消防专用产品应为公安部消防产品信息网上网产品, 并严格按物资进场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严防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施工技术复核制度, 质量责任制, 并在实施中得到有效落实, 实物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和强制标准要求。工程施工中发生了质量问题(事故)要按程序及时进行处理,不留隐患,且质量责任明确,项目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均应持证上岗。现场质量管理应处于受控状态。(2)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的重要部位及专项应有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有关的施工工艺与技术要求、工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 工程项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3) 文件和资料管理。应做好消防工程项目有关文件和过程施工记录的管理工作, 确保施工中所使用的图纸与规范的有效性,并收集保管好消防工程从建审开始形成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消防设计备案资料、图纸自(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材料或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水压试验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施工技术复核记录,技术质量问题(事故) 论证处理记录,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查验收记录, 报告,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等。

5)施工内外环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可操作性强的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保证措施并严加落实, 与土建总承包单位、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共同缔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有序的施工现场。

2。3.4 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为确保消防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消防工程报验前, 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如下:

(1) 落实土建专业与消防相关的作业是否已竣工,如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管道井分隔、防火卷帘门等的施工是否已经完毕;

(2) 做好消防系统各子系统的调试与整体联动调试工作, 检查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有关阀门是否安装正确, 均已开启。

(3) 各消防设备的电源是否已到位。

(4) 各消防联动设备的联动关系是否已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 并经自检正常。

(5) 有关的标志是否已完备, 如水泵接合器、水泵属何系统的标志。

(6) 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是否已完备。

3调试阶段的项目质量管理

3.1油罐的试漏试压

在油罐试漏试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按照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各种试验。2)充水试验时,注意正确选择水质、水温和进水速度。3)在固定顶油罐强度及严密性试验中,罐内水位在最高设计淤下1。0米时,应进行缓慢充水升压。4)固定项油罐的稳定性试验时,应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用放水方法进行。试验时应缓慢降压,防止引发油罐吸瘪事故,达到试验负压时停止,观察有无变形。

3.2输油管路试压试漏和吹扫

输油管在试压试漏和吹扫时,极易引发事故,爆裂等。因此,应划定,清理闲杂无关人员。试验中若发现泄漏,不得带压处理。试验宜采用空气为介质,应在试验合格后进行,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