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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司法审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电视媒体以及网络媒介的发展日新月异,现在已经成为普通大众发表意见表达心声的重要途径,随之诞生的舆论监督也已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近年来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的互动越来越频繁,但二者之间存在的冲突也日益凸显。他们之间的博弈一旦开始就不会停止,我们要做得不是支持谁反对谁,而是竭力在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中去找一个契合点来进行平衡。
关键词:司法审判;舆论监督;冲突
一、案情回放与问题引出
案例一:1997年的一天,时任公安分局局长的张金柱酒后驾车并在车道逆向行驶,将一个孩子撞飞,不治身亡。而孩子的父亲被卷入车下拖行长达1500米,后在路人的强行拦截下才停下。该案经报道后引起了大量的关注。最后张金柱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案例二:2009年某日,胡斌驾驶非法改装的跑车超速行驶,将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浙大毕业生谭某撞死。随后胡斌的富二代身份、警察开始时对车速的错误认定也引起了大众的质疑和讨论。最终该案的处理结果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斌有期徒刑3年。
上述案例都是当年受到媒体广泛报道并吸引大家激烈讨论的事件。即使事情已经过去多年,但时至今日仍有值得探讨的价值。透过这些案件,我们能够看到舆论监督与司法审判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张金柱案”与“胡斌案”有着很多相似之处,首先案件的始作俑者有着类似的特殊身份,这也是引起舆论关注的关键之一;其次事故类型相同而且他们各自受到的舆论谴责也是相差无几的,民众都是通过各种方式要求对肇事者严惩,并且很多人都提出杀人偿命的要求。不过这两件类型相似的案子判决结果有着天壤之别,张金柱被剥夺生命,判处死刑,而胡斌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也许张金柱的死刑判决在当时的确大快人心,而“胡斌案”的结果让人愤愤不平,但今天再回顾,“张金柱案”已成为舆论杀人的典型,而“胡斌案”在司法界则被认为是为正确面对和处理舆论树立了榜样。
电视媒体和网络现在已经相当普及,各类新闻媒体及普通民众也愿意在网络上对某一事件发表相关的评论,而这些发表的共同或相似的意见就会形成舆论,由于涉及人数众多,舆论就会产生社会影响力,而民意也通常透过舆论而表达出来。但舆论产生的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司法审判带来了困扰。除了上述案例外,像彭宇案、药家鑫案等等,舆论都不同程度的对司法产生了影响,为司法审判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司法审判如何应对舆论监督,如何看待其与舆论监督的关系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二、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的辨证关系
司法审判过程中,“审判独立”和“公开审判”原则要求法官排除外界的非法干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案件。关于舆论监督,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这条规定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权,而公民通过新闻媒体与网络进行舆论监督也有了法律基础。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在某些方面的冲突并不意味着二者是完全相排斥的,他们也有对立与统一的辨证关系。
(一)二者的统一
第一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司法审判是法官依据法律的规定,解决纠纷,对犯罪的人进行惩罚,对受害的人进行保护,实现法律上的公平正义。而舆论监督则是在相关事件被披露后,人们从道德的角度对善恶进行评判。舆论监督能使司法审判更加透明化,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对审判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使审判更加公正,为受害人伸张正义。从这个角度看司法审判和舆论监督虽然方式不同但是最终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
第二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是相互促进的。司法审判要实现司法独立和公开审判离不开舆论监督的支持。实践中法院受制于行政机关,其人、才、物等方面都依赖于同级政府。[1]因此很难排除地方政府的干涉,舆论监督可以帮助法院排除外界的压力。此外法官也是社会中的一份子,不能完全脱离社会生活而独立的存在,在办案的过程中会受到自己的情绪、偏好和自身利益的影响,因此在没有外力的监督下很可能出现司法腐败等行为,舆论监督的透明化也让腐败无处藏身。另一方面公开审理原则希望法庭审理在受到监督的情况下实现司法的公正。法庭审判的过程大多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传播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司法审判公开的范围增加,力度加强。而对舆论监督来说,它需要通过媒体或网络的报道与传播才能进行,司法审判中涉及很多能够引起大众关注的话题,其透明化也为新闻媒体提供了更多的素材吸引人们的讨论,也更好更广泛地促进了舆论监督。
(二)二者的对立
当前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实践中,媒体说司法不透明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而且可能藏匿了一些“肮脏内容”,而司法机关又说媒体的报道超越了法律的范围,误导了公众,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独立。[2]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司法审判与舆论监督的评判标准不同。司法审判所依据的是国家的法律,法官要严格依法办案,而舆论监督的参与者更多的是普通民众、媒体,他们的评判往往是从道德的角度出发,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对事件进行审视。法官的法律思维与公民的道德思维就会产生冲突。司法审判要求法官要理性的审视案件,要符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相关规定,这种专业性角度与舆论监督所带有的感性情绪就难以调和。正如胡斌案,从法律的角度看判处胡斌有期徒刑3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一部分舆论仍然认为应该杀人偿命或者严刑重判。
第二司法审判的相对封闭性与舆论自由的冲突。审判独立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人民法院要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表明司法审判具有相对的封闭性,要尽力排除非法律的干扰,比如权力、人情、金钱等等。而司法审判涉及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具有很大的新闻价值,这些案件一经新闻媒体播出就会很快受到大家的关注和讨论。媒体的开放性和公民言论自由自然容易形成舆论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这在无形之中给法院和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带来了干扰,形成了压力。司法的独立性与舆论自由的冲突给审判带来了难题。正如在张金柱案和胡斌案中,舆论监督的影响无疑是显而易见的。胡斌案中的法官面对舆情的压力仍坚守了法律,而张金柱的重判和许霆的改判最终服从了民意。[3]
第三司法审判程序性要求与新闻媒体的商业性要求的冲突。司法审判要根据诉讼法的要求进行,这就要经历相应的诉讼期间。[4]舆论监督的前提是媒体的介入,而现今媒体行业竞争激烈,商业利益的追求往往被放在重要位置,为了吸引民众的目光和注意力进行抢先报道使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大打折扣。同时司法审判对事实的认定是依靠证据,而证据的采信需要很强的专业性知识,一般人很难进行正确的分辨。而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对事实的描述就可能与法律上的事实认定产生差别,由此误导民众。因此被误导的舆论对审判工作的影响也就不言而喻了。(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参考文献:
[1] 刘同军,王筱琴,黄维.论司法独立与新闻监督的内涵、辨证与平衡[J].科技与法律,2009,(3)
[2] 范玉吉.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平衡[J].社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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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李浩燃:《“烂尾新闻”如何有下文?》[N],《人民日报》,2013年1月22日
③黄代贵:《“烂尾新闻”应与“乌纱帽”挂钩》[N],人民网,,2013年1月22日
④李双全:《顺应读者诉求办引领型大报》[N],《重庆商报》,2009年1月14日
⑤王梅芳:《舆论监督与社会正义》[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⑥【美】沃纳·赛佛林 小詹姆斯·坦卡德著:《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M],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参考文献:
伍佳佳,2012年2月考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荆楚网,分配到总编室工作,2015 年调入新成立的频道编辑部,任部门副主任至今,兼任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第三支部组织委员。截至目前,“拆二代办养老院”等新闻作品在全国获得较大影响。先后获得湖北新闻奖一等奖(集体),湖北网络宣传好作品奖,湖北日报传媒年度好新闻二等奖、月度好新闻奖,荆楚网好稿奖二等奖等多项;2014年获得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最佳新锐奖、2015年获得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明星人物奖、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先进个人”称号。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在多平台交互使用中,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累积过程。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关联危机发生,而电信诈骗就是最为严重的一类。打击电信诈骗,一直被认为是公安机关的使命,然而,在愈打愈烈的情况下,有必要跳出传统的逻辑分析框架,重新厘清电信诈骗与信息安全之间的逻辑关系,转变单一主体破解难题的狭隘空间,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治理模式,从而形成“安全为人民,安全靠人民”的良性社会生态。
[关键词]电信诈骗 社会化治理 信息安全 全民参与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电信网诈骗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如何根除电信诈骗这一社会“顽疾”,成为当前一道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一、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
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开放演进、具有耦合作用和适应性的复杂网络系统,在这个庞杂的系统内,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需要及时予以疏导、缝合。在传统的观念里,社会治理政府主导是主流。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单靠线性管理模式很难快速给出有效应对方案。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治理模式。
1.电信诈骗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治理模式的多元。
电信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其借助的是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在实名制还未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其手段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它有别于普通的诈骗,普通诈骗的受害方与施害方是可视或者可识别的。电信诈骗既关涉电信企业,又与银行有一定的黏度,受害人一旦报案,又牵涉到公安机关。假若受害人身份特殊,譬如学生,又牵涉了教育部门。因此,电信诈骗是一种关乎全民的社会化结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2.多主体合作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最佳选择。
多主体合作共治是当代公共治理理论中较为核心的机制建构与制度设计。具体就电信诈骗而言,其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行动或者决策失效。电信诈骗与当前互联网技术紧密相连,需要专门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侦查办法、防骗宣传、舆论监督等共同作用。而关联主体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快速补位,使得失序的社会关系逐渐回归本位。
多主体合作需要价值观的引导与重塑,需要构建利益趋同的参与机制,需要共享治理成果。电信诈骗作为全社会识别度较高的问题,亟需整合社会资源,多主体互动,以实现社会秩序良好。
二、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体系构建
合作协商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治理主体由政府 “本位”向多元转化。电信诈骗作为社会治理中的特定问题,除国家和政府外,还应吸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群体等力量共同参与。这种新型的社会联动关系,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将其统一。构建这样的内容体系,至少需要符合三大要素。
1.全民参与:培育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根据这份民意调查,不难看出,民众对于信息安全的关注度空前,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而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也旨在呼吁全民参与网络安全建设。
除了民众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参与。早在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牵头,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多部门参与的形式,高效,且能形成惊人威慑力。
此外,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电信诈骗作为一项长期的报道工程来建设。遇到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要做好议程设置,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再者,与电信诈骗相关的企业,因业务原因,天然掌握用户信息,更应积极参与到保护个人信息的行列中来。
2.成果共享:治理电信诈骗的终极目标。
任何治理体系的构建,落脚点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还在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要全民共享,切忌人为制造壁垒。否则,会损害到因共同的目标形成的利益联盟。利益共享的更高层级是服务增效。具体就治理电信诈骗而言,无论是政府部门,电信企业,银行等,在协助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准,提升技术安全级别。以民生为向度的服务供给,是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最好路径。
譬如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就明确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就是典型的成果共享。
三、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实践推进
电信诈骗是社会“顽疾”,治理起来必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社会化治理体系的构建,最终还是要通过实践去推进。除了理论上行之有效的体系构建之外,还需要从技术、管理、立法和舆论监督等多个具体层面着手。
1.技术引领:大数据、实名认证等实时反馈。
电信诈骗寄生于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那么,回归到技术本身,能否通过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阻断已经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很多监管难题都是依托技术进步才找到了解决之道。治理电信诈骗,离不开以信息化治理为基础的技术支撑。
譬如,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研发了“诈骗电话预警系统”,当用户接听或拨打疑似涉骗号码时,用户的手机屏幕就会同步显示该号码已被标记为诈骗电话,提醒用户谨慎接听。这种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从侧面打击电信诈骗,见效快、成本低、效率高。
再者,电信、银行等,要加快推进实名认证。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和证件核验技术手段。同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深化实名认证,让多重验证聚力,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实名制只是准入,之后还需要企业引入并匿名技术、数据泄露保护模型技术,此外,还需要不断升级业务系统,防止黑客攻击。
2.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无缝衔接。
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框架体系。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尽早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类别,保护措施等。设置专门行政机关来保护个人信息,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同时,将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纳入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并制定配套的民事赔偿制度等。立法、执法、司法无缝衔接,才能确保与电信诈骗相关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舆论监督:媒体作为与公众参与合力推动。
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还需要引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之一,理应时刻以民生为本。电信诈骗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媒体作为社会的“眼睛”,要敢于对于个别政府部门不作为,电信企业、银行等不作为,予以曝光,督促其积极作为,共同给力,解决民生顽疾。
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就电信诈骗中的热点,做好议程设置。此外,可以设计专门的防骗APP,开辟专门的通道,收集线索。还可以开辟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鼓励公众参与。在传播方式上,可以采取分类传播,定向传播,譬如,可以与高校合作,社区合作,制定针对特定人群的防骗报道、防骗常识等。还可以及时引导舆论,避免因个别案例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治理电信诈骗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社会问题通过社会化治理模式,必然会得到有效解决。只是在这个寻求解决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达成共识。
注释:
[1]谢宗晓、林润辉、王兴起:《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多重中介方法》,《管理科学》2013年3期
[2]林元庆:《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4期
[3]王菲菲:《公民意识和网络舆论监督――兼论网络舆论监督影响力》,《新闻前哨》2010年1期
[4]章海宁:《关于网络通讯中信息安全的保障研究》,《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年13期
[5]葛磊:《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12年2期
[6]谢连觯骸兜缧耪┢的防控体系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14期
【网友热议】
高霞:徐玉玉事件侧面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漏洞。该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在于其准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贫困家庭,其生命的陨落,引起广泛的同情。希望悲剧不再重演,所有与之相关的部门能够从这一事件中看到切实的社会管理、公民教育、福利供给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李欢:电信诈骗、骚扰、推销是信息时代的切肤之痛,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经历,只是有的人警惕性强,置之不理,而有的人因为疏忽,上当受骗。徐玉玉事件,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信息安全,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社交平台痛陈遭遇,要求彻查电信诈骗,肃清通讯环境,这对于信息安全相关措施、政策法规的出台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杨虹磊:电话诈骗案发生后,一些专家总是提醒人们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诚然,个人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本可以从源头上就堵住电信诈骗,问题就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因此,单纯的呼吁人们提高警惕来应付日益多变的各类诈骗,这无疑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也会进一步稀释社会信任度。所以,面对屡禁不绝,越来越猖獗的电话诈骗案,需要制定法律,来进行更细致的指导和规约。
李克伟:如果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高人们警惕心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可让电话骚扰、电信诈骗无机可乘,那杜绝提供平台载体,斩断依附于电信平台的各种灰色“利益链条”,避免电话骚扰诈骗恣意横行,更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唯有建章立制,依法确立电信企业兜底责任,对电话骚扰诈骗造成的消费者损害,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甚至依法进行刑事追责,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促动效应,倒逼电信企业提升自律、服务和质量意识,堵住电信运营管理“漏洞”,进而有效防范电信骚扰诈骗愈演愈烈,有效保障人们的正常通讯权利,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通信消费环境。
景纯:徐玉玉事件虽然是发生在山东省,但是湖北的媒体也应该紧跟热点,结合本地实际,采访本地受骗者案例,再找专家给予指导,或者通过深度报道做调查和对策,或者通过微信、微博、专版等形式介绍防骗知识。纸媒可以宣传一些网络安全典型,做防骗知识小贴士等;网媒可以通过访谈、漫画、动画、H5等形式提醒大众提高安全意识。如果可行的话,也可以开发防骗APP。
关键词:微博;传统媒体;传播优势;受众分析;话语权;媒介融合
从Twitter到微博,一场“微博力”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大范围蔓延,微博上的碎片式的“语录体”开始浸入人们大众的日常生活。
一般认为,微博的兴起以其独有的传播优势以及强大的信息资源整合力对传统媒体提出了挑战。当然,亦有观点认为,微博对传统媒体而言虽然是异军突起般的冲击,但同时也是传统媒体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传统媒体在微博时代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出击,从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入手,打造传统媒体的话语特色,从而达到与微博共同发展的状态。沿着这一思路,研究微博的媒体特征和传播特点以及对传统媒体的影响,用以分析传统媒体在微博时代下的不足,探讨传统媒体与微博融合的新思路,最终实现传统媒体新的创新。这对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媒体融合新格局有重要意义。
1 微博的迅速发展及其影响力
微博即微型博客,是一个集信息即时、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交流平台,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媒介融合的新产物。微博产业发展迅速且影响广泛 ,微博不仅影响着普通公众的日常生活,即便是对社会的公共领域,微博也正发挥着日益强大的影响。
微博的迅速发展及其影响力与其独特的技术优势紧密相连。在这里,可以以拉斯韦尔的“五W模式”来分析下微博的特点:
1.1 传播主体的个体化
在互联网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既是受传者也是传播者,同时在微博上也可以是信息传播的中转站。每个用户都可以对信息的传播效果产生影响。每个微博用户都可以通过微博个性化的表达自己,把自己身边发生的点点滴滴在微博上,配以个人的话语方式、表述方式、感彩等,即使有些事情不会被大众关注,但是基于微博强大的用户群体,总有些细节是大众媒体没有注意到的,而这恰恰就是微博的闪光点。
1.2 传播内容的碎片化
由于微博的文本内容通常限制在140 字以内,这从根本上就决定着微博内容出现碎片化的现象。为了详细明白地讲述一个事件,一条微博信息是不能完成的,需要连续多条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传播的内容出现碎片化的现象。但从另一方面来讲,在信息爆炸时代,由于信息量剧增以及更新速度的大大提高,人们接受信息越来越倾向于简短,碎片化的简短讯息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受众的需求。
1.3 传播渠道的多样化
微博收发方式实现了多样化。既可以利用电脑网络的微博网站信息,也可以通过手机或其他移动信息终端随时随地、接受信息,以移动、简便的方式实现即时传播。微博这种可以通过多样化的传播渠道随时随地通过电脑、手机浏览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信息的特点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
1.4 受众接受信息的主动化
微博的受众在接受信息时呈现了更加主动化的现象。运用传播学的受众分析可以发现,原因在于微博用户可以任意选择要进入的社区,任意选择关注的人。以新浪微博为例,在微博广场里就包括了名人堂、微访谈、微直播、风云榜、抢个沙发、同城微博、随便看看等多个社区,用户总可以发现适合他们自己的社区,同时,可以选择自己要关注的人。微博很好的将传播内容的选择权转移给了受众,很好的调动了受众的信息接受积极性。另外,微博的标签和搜索功能,可以帮助用户搜索所需要的新闻或其他的信息,这些都是微博中受众接受信息主动化的表现。
1.5 传播效果的即时性
在传播学中,信息有效传播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反馈。由于微博具有强大的信息处理机制,使得信息互动更加的方便快速,当用户在第一时间内收到自己非常感兴趣的内容时,就可以即刻加上自己对信息的看法和评论,马上转发给关注的人或者信息的者,即实现了信息的反馈。因此,通过微博的信息传受,传受都双方可以得到有效的反馈。《2010 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的数据显示:2010 年的年度 20 件网络舆论事件,有 60%是首先由微博发出的声音。随着微博影响力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社会名人和突发事件当事人开始使用微博,能够使微博话题产生很大的影响。
2 微博对公共话语权的解放
2.1 话语理论的基本概念梳理
话语理论是上个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之一。以巴赫金、福柯为代表的思想家提出了许多影响深远的观点,成为了现代话语理论的集大成者。福柯话语理论的核心是知识和权利的关系问题,他认为,话语与权力之间存在着共谋关系。巴赫金从语言的社会性立场出发,强调交往在语言中具有首屈一指的意义。费尔克拉夫较早对“话语”做了比较明确的、往往被当做权威论述而引证的界定。在他们看来,所谓话语,指的是对主题或者目标的谈论方式,包括口语、文字以及其他的表述方式。
话语权,简而言之,即是拥有说话的权利。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它属于表达权的一部分,是公民个人对于他所关心的公共事务及各种现象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享有的民利;从群体的角度来看,“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
2.2 微博对公众话语权的解放
在当代社会思潮中,话语权指影响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根据传播学先驱卢因的“把关人”理论:信息总是沿着含有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守门人”的个人意见,对信息或商品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或继续在渠道里流动做出决定。在这个理论中,“把关人”既可以指个人,如信源、记者、编辑等,也可以指媒介组织。在传统媒体时代,话语权掌握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中,并且传统媒体常会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极易成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传播的话筒。因此,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以及媒介观念的桎梏,受众处于被动地位。大众在社会公共领域的话语权极少,不足以对社会公共格局产生影响。
网络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被传统媒体垄断的话语权也开始向公共领域扩散。互联网等新媒体为公众话语权的实现提供了渠道,作为网络媒体的代表,微博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微博为公众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传递信息、表达意愿的平台,尤其在话语权领域,微博打破了传统媒体对公众话语权的垄断,给予了公众更多的话语权,具体地可以通过微博来分析公共的话语权参与看出。
(1)通过微博直播突发事件。微博的崛起,改变了突发事件直播的整体格局。无论是甘肃舟曲抗击泥石流灾害,还是微博直播江西 “宜黄强拆事件”,微博正将全体公民的“围观”迅速升华成一种改变社会常态的力量,它以在现场直播的方式积极地推动着社会事件的发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宜黄拆迁事件”。
2010年9月14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的钟如九的家在强拆中变得支离破碎,16日,钟家二姐妹打算去北京求助媒体解决,在南昌机场遭到了围堵,被迫躲入女厕所内。情急之下,她们联系上了《新世纪周刊》记者刘长。之后,刘长发出了第一条有关“宜黄强拆”的微博,呼吁有关人士关注。这条微博得到了《凤凰周刊》记者邓飞的转发直播,了钟家姐妹遭遇围堵的信息,由此拉开了微博直播“昌北机场女厕攻防战”的帷幕。事件的最后,江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宣称:宜黄县委书记已被免职,县长也被提请免去职务。同时,钟母被护送到北京进行救治。
江西“宜黄事件”称得上是一次改变中国微博历史的“现场直播”。
微博拓宽了自下而上、传达民意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络媒体的不足。
(2)通过微博参与公共事件决策。在社会性媒体时代,人人可以成为“公民记者”,为公众的话语参与提供了另一条绿色通道。在我国,微博也越来越成为公众参与公共事件决策的一个重要的渠道。通过微博参与公共事件决策最典型的案例当属“南京梧桐树事件”。
2011 年3 月初,南京市政府为建设地铁 3 号线以及10 号线,将南京市主城区内许多在上世纪中期栽种的梧桐等树木移栽,其行为造成了部分南京市民的强烈不满。有网友上传了南京市太平北路移栽之前的绿荫图片,以及梧桐树被迁移后的图片。用微博转发给了主持人黄健翔,请求他给予关注。黄健翔随后将该消息转发姚晨、赵薇、郑渊洁、王菲等一批微博名人,同时呼吁江苏卫视的主持人孟非、乐嘉以及导演陆川共同关注。消息发出后,仅新浪微博上主题为“拯救南京梧桐树 筑起绿色长城”活动就被 14045 位网民转发,“南京的梧桐树” 微群上,也有粉丝超过7000人,发表留言 4200 条左右。随后,媒体跟踪报道,将南京因修建地铁移植梧桐树事件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此次事件是网民通过微博参与,形成舆论源头,而后得到传统媒体的支持,最后南京市政府正面回应,表示愿意公开征集民意,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可以说“南京梧桐树事件”是公众话语权得到彰显的一个典型案例。微博也成为公民参与公共事件决策的绿色通道。
(3)通过微博进行舆论监督。新媒体时代,公众获得更好的平台,更多的机会参与舆论监督。纵观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会性媒体的舆论监督过程,大都是“微博率先披露—形成巨大的社会舆论-被传统媒体报道-形成舆论监督—推动相关机构解决问题”的模式,微博成为公众舆论监督的重要渠道。
“微博炫富事件”中,网络民意推动了中国公益机构管理制度的改革。“微博炫富事件”源起于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引发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事件中的各方,包括政府组织的官方微博 (如中国红十字会官方新浪微博)等,都通过微博这一载体表达观点和态度。
2.3 对传统媒介的冲击
(1)微博对传统媒体新闻来源的地位的冲击
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的唯一来源就是报纸、广播以及电视等传统媒体,而微博兴起之后,公众不再仅仅是通过传统媒体得到新闻信息,还可以通过微博获得新闻资讯。微博的兼容性以及信息更新的即时性,使微博也日益成为重要的新闻来源。众所周知,微博与传统媒体不同,微博上的信息不需要经过采访、编辑、审核、发行等环节,这就大大提高了新闻信息的时效性,而时效性恰恰是衡量新闻价值的重要标准之一。此外,微博不仅能够以文字形式,还可以上传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在进行突发事件的报道时,这些可以加强新闻的现场感,甚至可以实现新闻事件的直播。事实上,现在很多新闻事件都是通过微博实现第一时间的报道,传统媒体才进行跟进。这样,在社会公共领域,话语权已不再是传统媒体与社会精英集团的特权,即使是不同的草根阶层也可以通过微博传递自己的声音,实现自身的话语权。
(2)微博的兴起对传统媒体社会舆论导向作用的冲击
以往,传统媒体掌握着社会的舆论导向,哈贝马斯说:“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也统领了公共领域。”而微博则打破了这种统治,传统媒体不再是社会舆论的指向标,舆论导向更加多元化,更多地回归民众。这种回归有时或许并不是理想性的,但它实现了公众的自我意志的表达。微博作为一种新兴媒体,同时也具有传统媒体一样的舆论监督功能。与传统媒体不一样的是,微博舆论监督的实施者不是具体的媒介组织或机构,而是数量众多的“自媒体”。这些“自媒体”数量众多,分布于社会各领域,因此微博也起着强大的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功能。不仅是普通大众,各种政府组织、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各领域的社会精英,都纷纷开通了“官方微博”,这就迎合了微博迅速发展的浪潮。
(3)微博避免了传统媒体信息过程中的失真。微博信息的不需要经过传统媒体的二次加工,避免了信息加工的传统过程中的失真。微博的特点增强了其内容的现场感与时效性,给受众更加强烈的真实感,而相比下,传统媒体的二次加工则使得新闻信息显得较为官方。
3 微博信息传播的局限与不足
根据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理论来看,“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讯息不是各个时代的传播内容,而是这个时代所使用的传播工具的性质、它所开创的可能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变革。”[即媒介本身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讯息。这个理论充分肯定了媒介技术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但并非技术的进步就必然意味着社会的进步。
首先,内容较为浅显。微博作为一种媒介技术,它并非完美无缺。微博内容的字数限制,使微博主要侧重于精短、简洁的新闻信息,而对于新闻的深度报道,微博就显得力不从心。在现代社会,碎片化的特征有利于新闻信息的传播和扩散,但人们不仅需要快餐式的信息消费,也需要对新闻事件进行深入的解读,而这无疑使微博的弱项。
其次,无效信息泛滥。微博用户的剧增以及微博转发功能使信息呈爆炸式的增长,造成无意义信息的海量拥堵,信息泛滥难以避免。而且虚假、无用信息业影响了人们对有效信息的运用。
再次,话语权被滥用。上文曾提到微博与传统媒体的很重要的一点不同就是微博没有传统媒体那样严格的审核环节,这固然有利于话语权的实现,但同时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微博信息的无限制传播造成了假消息的泛滥,侵犯他人权益、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言论屡见不鲜。从根本上说,这些问题在于话语权的滥用。
虽然从理论上讲微博可以保证每个公民个体拥有独立的话语权,但是技术不是万能的,个体话语权的实现还受到许多社会因素的制约。个体想要获得强大的话语权,一方面取决于公民个体所处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所传达信息的社会影响力。微博的技术优势可以使某个信息得到最大限度的传播和扩大,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但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成员数量是众多的,个人的话语权极易被微博中海量的信息所淹没。同时个体成员的生存和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共同体,必须要遵循共同的社会规范,以维护社会共同体的利益为基本原则。因此个体话语权的实现不能对社会共同体的利益造成损害。
根据上文所述,微博存在内容浅显、信息泛滥以及话语权滥用的局限,并且微博不能很好地保护个体话语权的实现。所以,在这几个方面就是传统媒体发展的机会。
4 传统媒体的突围与机遇
微博的迅速发展对传统媒体来说是挑战和机遇并存的。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瓦解了传统媒体对公众话语权的垄断地位,草根阶层获得了更多与精英阶层平等对话的权利,话语权更多地向大众回归。但一种新的媒介形式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传统媒介的消亡,正如广播和电视的出现并没有带来纸质媒介的消亡一样。微博与传统媒体是既相互冲突又相互依存的关系,而经过了一定时期的冲突,两者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
应该看到的是,微博还是一种不成熟的传播形式,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限制性因素。微博信息更新迅速,难以有持续关注的话题,很多的社会事件大多只会沦为一种谈资,并不会使公众舆论产生实质影响。在当今时代,虽然经受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冲击,但传统媒体依然扮演着引导舆论的重要作用,传统媒体在公共领域依然拥有强大的话语权。相比微博等新兴媒体,传统媒体在新闻报道时有较强的权威性、专业性和深刻性等优势。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许多的新闻事件虽然首先是由微博报道的,但只有经过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之后,事件的新闻价值才得以被挖掘出来。
传统媒体也应该认识到,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出现并不是为了扼杀和消亡自己,挑战和冲击是必然的,但机遇也是同时存在的。因此如何借势于新媒体,实现自身跨越式的发展,是传统媒体应该考虑的问题。
首先,传统媒体可以将微博作为自己的信息来源。传统媒体在信息来源的选择上常会受特定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新闻信息的生产不可避免的会带有一定的偏向性。而微博的信息是海量的,社会各领域的热点问题都可以在微博上得到最及时的报道,因此以微博为信息来源,不仅在于为传统媒体从业者提供了更方便的新闻生产手段,更为关键的是在于公众拥有了更大的影响新闻生产的权利。
其次,微博是一个开放的技术平台,不仅是社会公众,传统媒体也可以利用微博作为自己的信息平台。传统媒体也可以利用微博作为自己的信息平台。传统媒体的运作模式主要是单向的传播方式,,公众面对传统媒体,缺少表达意见、进行反馈的渠道,单向性剥夺了公众话语的表达权利,这也是传统媒体在应对新媒体的冲击时愈显被动的重要原因。而传统媒体借助于微博能够提升传统媒体的影响力。
再次,传统媒体与微博相互融合,也有利于发挥传统媒体新闻报道的权威性、深刻性等特点。微博信息鱼龙混杂,假新闻、谣言等不良信息的传播可能会误导舆论,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冲击。传统媒体与微博的结合则可以正确地引导社会舆论,重树社会主流价值观。
具体而言,针对前文对微博传播局限性的分析,传统媒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势发展:第一,紧紧扎根在传统媒体报道内容的深刻性,与微博的碎片化形成鲜明对比。以广度和深度为立足点形成受众的关注点,吸引受众。第二,由于微博存在无效信息泛滥的客观情况,而传统媒体在这一方面则没有太大的问题,只要继续保持传统媒体传播内容的有效性就可以不陷入信息泛滥的泥潭。第三,传统媒体几乎没有话语权滥用的问题,因为传统媒体有严格的审核机制。因此,在与微博相互借鉴、相互融合的情况下要定位于权威性,树立自身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角色。
在传媒产业高速发展的时代,新旧媒体形态之间的冲突必然存在,尤其在公众话语权领域。但是没有哪种媒体形态会给公众话语权带来完全的解放,也没有哪种媒介形态能够完全垄断公共话语权。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它们既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也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微博新媒体让更多的公众有了参与媒介传播的机会,公众不再仅是媒介传播被动的受众,而是与传统媒体一起融入社会的信息传播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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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学林出版社,1999(72-73).
[11]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M].商务印书馆,2000.
[12]五W模式指的是Who(谁)Says what(说了什么)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To whom(向谁说)With what effect(有什么效果)参见郭庆光:《传播学教程》,60页。
关键词:微博;舆论引导;探析;楚天金报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6-0030-02
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社会舆论引导面临各种新的课题。一方面,传统媒体在舆论引导方面仍占据主流地位;另一方面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逐渐向新闻舆论领域渗透,主观或客观上对传统媒体舆论引导产生了巨大影响,甚至演变成为传媒舆论的源头。因此,进一步加强对新媒体舆论引导力的研究与分析,及时提出相应策略,成为当下媒体人应该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
《楚天金报》于去年初主动改版转型,着力打造更具温度的财经类媒体。管理层意识到,残酷的竞争环境迫使其必须适应新环境,必须高度重视新媒体发展。该报迅速成立了专门的信息部,运用包括新浪、腾讯在内的5大官方微博,并探索移动客户端、微信在内的新媒体运营之路。通过分析网民阅读心理,不断调整内容和方式,强化内容的传播性,争取合作的通融性,延伸活动的粘合性。一年来,《楚天金报》(简称“金报”)官方微博获得迅猛发展,迄今粉丝量逾180万,其中新浪官方微博粉丝突破100万,账号活跃度、影响力等各项指标大幅提升,成为湖北最具成长性的媒体官方微博。
作为《楚天金报》新媒体业务的一个窗口,官方微博架设起金报与网友即时沟通的桥梁,更肩负着搜集舆情、提供采访线索,为各项活动提供交互平台的重任。在金报官微快速发展的同时,他们也将如何提升微博舆论引导力作为一项课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随着粉丝队伍的快速壮大,金报官方微博也逐渐成为正确引导舆论的“信息尖兵”。
一、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通过微博在网络发声,这一方面使得信息传递更为快捷、便利,但另一方面也使网络上难免出现杂音,给主流舆论引导提出了新的挑战[1]。为此,金报官方微博充分发挥权威媒体的公信力优势,通过事件营销、专题策划等方式,弘扬真善美,传递向上能量。
(一)挖掘人物典型,传递社会爱心
2013,《楚天金报》挖掘出大量人物典型,不仅有默默坚守工作一线的工人,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市民,也有遭遇生活困境仍坚强面对的居民和家庭。金报官微编发这些人物的感人事迹,在网友中引起强烈共鸣。
2013年2月,《楚天金报》以较大篇幅,报道“铁女春芳 治儿救夫”的感人事迹。身为“80后”的汉阳居民陈春芳,经历了儿子脑瘫、丈夫患尿毒症,依旧努力、乐观地生活。该报官微以“80后铁女春芳”为话题,先后10多条微博,感动了无数网友。有网友称,春芳是武汉女人勇于担当、不屈服于命运的最好诠释。
2013年3月,《楚天金报》报道“慈心奶奶”陈华珍耗尽积蓄义养脑瘫弃婴15年。该报官微将其感人事迹编发成微博体的新闻连续剧,在网民中引起很大反响,不少人自发前往探望“慈心奶奶”。
(二)解决百姓求助,弘扬社会正气
随身物品落在出租车上、身患重病无钱医治、宠物狗走失、突发意外急需献血……随着微博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困难时,开始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求助。在某些大V看来,这些都是小事,不足挂齿。但金报官微却认为,在记者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每一个求助,都需要得到社会的回应。因此,金报官微放下身段,从小事做起,尽力解决每一个@楚天金报的网民求助,使他们切身感受到社会的融融暖意和浩然正气。
2013年1月31日晚,一位患肺部感染、呼吸衰竭的83岁老人,坐救护车戴呼吸机从武汉返回利川途中,因沪蓉高速堵车,救护车无法行进,氧气瓶即将耗尽,情况危急。随车医生发微博求助。金报官微获悉后,在派记者核实之后,第一时间转发,短短时间被转发扩散近千次,最终引起@湖北交警的关注。高速警察迅速出警,找到堵点,并为其开道护送回家,使老人得到及时医治,转危为安。
(三)紧扣中心工作,传达政府声音
目前,中国已有5亿多网民使用微博。微博虽小,却能汇聚无穷的力量。金报官微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属于党报集团子媒的身份,在轻松诙谐、服务性强的信息之余,紧紧围绕当前中心工作,通过各种轻松活泼的形式,及时传达、解读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声音。
2013年11月,第六届武汉金博会期间,《楚天金报》联合新浪湖北,开展微博互动活动。金报40余名参与现场报道的记者,一起微博直播盛会,传递我省金融改革声音,吸引了数十万网友关注,短短两天,相关主题的微博近50万条。
二、及时澄清事实,引导正确舆论
自媒体时代,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信息传递快、来源多。但这也带来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就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难免出现失真的情况,而多源化也使得失真的信息容易以讹传讹,给不明就里的网民造成错误的认知[2]。为此,金报官微特开辟“传言求证”专栏,针对网络传言派记者求证,澄清事实,正本清源,引导和争取舆论。
2013年2月,河南义昌河大桥发生垮塌事故。不少媒体(包括羊城晚报、央视网等)因口音误会,错误地报道事发车辆来自我省宜昌。金报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赴现场核实,并及时通过官方微博辟谣,证实车辆系河南义昌籍。微博发出后,全国各大媒体官微(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等)纷纷转发,第一时间纠正了错误。
2013年3月,武汉黄陂街发生民房爆炸事故。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多个大V误报称,事发汉南广场附近。金报官微在第一时间纠正了错误:系汉来广场附近,全国各大媒体官微及时纠正。
三、开展建设性监督,维护和谐正义
微博具有核裂变的传播效果,因此其在舆论监督方面具有强大功能。在微博平台上,信息密集化、反馈多元化、关注扩大化,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可使某一信息引起社会关注和反响。但微博的舆论监督功能也有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其公信力不足,同时也充斥着情绪化的宣泄和表达。为此,金报官微在进行舆论监督时,特别注重客观、真实、有建设性的原则,从而真正维护社会的和谐正义。
2013年2~3月,金报开展“315消费维权月”活动,金报官微持续一个多月,通过微博收集、处理、回复网友意见,解决了一大批网友投诉。
2013年5月,恩施来凤县一中学为学生立雕塑,引发网友热议。金报率先派记者前往采访,并通过官微发出消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微博被人民日报、“头条新闻”在内的众多大V转发,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当地主管部门迅速回应舆论,拆除争议雕塑。金报官微再次跟进,反映整改举措的微博,点击量达215万余次,及时疏通民意,平息了争议。
2013年11月,22岁的枣阳小伙张琪突患白血病,病危之际致电武汉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却被告知不提供上门服务。随后,他发微博吐槽。金报官微认为这反映了红会在服务上的一些惰性,遂派记者前往采访,并转发了这条微博,引发官方关注。武汉红十字会及时回应网友关切,相关负责人前往探望张琪,并表示为方便特殊人群办理遗体捐赠,将考虑开通网上申请等方式。金报官微又及时进行了,消除了网友疑虑。这次事件因把控得当,在监督促进红会更好服务社会的同时,成功引导了主流舆论,并未对红会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扰。
四、关注民生话题,为改革鼓与呼
关注民生,永远是一份责任媒体的担当[3]。为此,金报官微先后开设“早安,湖北”、“晚安,武汉”、“每天学点经济学”、“生活小百科”等栏目;组织微访谈、微调查等活动,努力为公众提供即时服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同时,金报官微还利用权威媒体官方微博的优势,积极为改革鼓与呼,强化政府与公众之间的高效交流和紧密互动,从而推动政府决策和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和科学化。
(一)组织网友活动,回应公众诉求
金报官微多年来坚持组织丰富多样的线上线下网友活动,比如“金粉休闲游”、“工业游”、“消费实验团”等,使网友通过活动,充分感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巨变。针对反映集中的网友诉求,金报官微依托报纸资源,及时开辟专门通道,为网友排忧解难。
2013年5~6月,随着大学毕业季的到来,不少人惊呼遭遇“史上最难就业季”。为此,金报联合新浪湖北,开通“金报帮你找工作”网络平台,通过官微求职、招聘信息,应对“史上最难就业季”,收集求职信息1200多人次,200余家单位提供各类岗位3000多个。
(二)引导网络舆论,把脉改革律动
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进程之中,在这一渐进过程中,将不断出现新的成效和亮点。金报官微紧紧抓住这一主旋律,通过与网友互动,收集网友声音,让更多的人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国上下对全面深化改革充满期待。金报官微及时搜集网友反应,盘点十大热点改革话题,通过网友声音反映社会期待,不仅成为报道亮色,也为相关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了参考。
2013年年终,金报刊发连续报道“璇宫饭店被悬引出的话题”,金报官微也深度介入,多天编发大量微博,引发网友关于“国企改革”以及“老字号品牌保护”的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改革带来社会的发展,也带来市场的冲击。我们不仅要发展,也要保护好历史品牌;武汉向国际化都市迈进,更应让名店放射出应有的光彩。
参考文献:
[1] 齐书阳.微博正能量[J].电脑爱好者,2012(16).
2005年价格监督检查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
(一)加强粮食和煤、电、油、运市场价格巡查,保障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继续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以化肥和农用柴油、种子等农资价格为重点,加强涉农价格检查;以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和村委会收费为重点,加强涉农收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深入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高等学校收费、高中“三限”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单位收费项目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执行情况及医疗服务项目中的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医难”问题,减轻群众负担。
(五)开展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检查。大力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电信、汽车维修等行业中存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给予重点关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六)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检查。在做好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技术监督收费、国土资源收费、环保收费、电信资费、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供水价格、殡葬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等检查,纠正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二、加强和改进社会监督工作
(七)大力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继续深入开展“价格信得过”、“价格诚信单位”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加大经营者价格诚信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研究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适时开展经营者价格信用等级评价。
(八)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分行业、有步骤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有效制止价格欺诈,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定期检查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公示的内容合法、有效;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切实提高专业市场、个体经营户明码标价率,提高明码标价覆盖面和准确度;适时修改、完善《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鼓励、引导部分商业信誉好、消费者认可、明码标价基础较好的经营者实行明码实价,维护公平竞争,降低交易成本。
(九)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以贯彻《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为契机,推进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化建设,细化举报电话接听规范、来信来访登记处理程序、节假日值班制度、价格异动信息上报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办法等各项工作规范;提高举报工作的办公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积极稳妥推进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努力探索价格监督进社区的实现途径,在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立价格监督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逐步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加强对价格监督进社区的工作指导、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社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规范社区价格、收费秩序,保障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配合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重点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进度和成果,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扩大价格监督检查的社会影响。
三、继续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
(十二)完善价格监管法律体系。密切关注、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立法进程,抓紧研究对策;加快步伐健全对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规则。
(十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规定》,提高价格案件办理质量,健全案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编辑《价格行政执法案例汇编》,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总结经验,启发思路,促进工作水平、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四)继续推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逐步推广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和制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十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政府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难点,围绕农村税费改革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收费监管工作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促进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挖掘工作深度,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探索和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大力推进工作方式创新。
(十六)抓好干部培训。举办全国物价检查所长培训班、新上岗人员培训班、价格举报工作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着力增强价格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基础理论和宏观改革政策培训,深入分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关键词]高等学校 突发事件 网络 应对策略
[作者简介]刘清生(1967- ),男,江苏溧阳人,江苏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江苏 镇江 21200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1SJD860007)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3-0046-02
一、引言
学术界对高校网络的概念尚无定论,但一般是指高校由于某一突发事件引发,网民群体集中围绕某一主题,通过网络聚集制造舆论,促使网民行动,对事发高校秩序和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①近年来,高校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突发事件频发,师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在网络飞速发展背景下,高校网络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已引起社会的高度关切。高校各类突发事件频发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为此,准确把握高校突发事件演变的原因及发生的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校制度建设,规范高校管理行为,对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二、高校突发事件演变成网络的原因
根据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研究所对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的245个网络舆情热点监测,结果显示:“科教文卫领域成为网络舆情事件的常发之地,占比15.1%。”②高校涉及腐败、意外伤亡、招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一些突发事件极易演化成网络。高校突发事件演变成网络的原因是复杂的,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高校的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引发网络。高校承载着亿万家庭的希望和梦想。我国有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每一个学生的背后就是一个家庭,每一个学生身上寄托着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甚至承载了一个家族的期盼。在数以千万家庭上亿人的眼里,关注高校就是对自己切身利益的关注。导致了高校的社会关注度高,高校突发事件极易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因此,从社会发展的客观形势进行分析,高校突发事件极易引起网民的关注,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的重点。
2.缺乏与网络沟通的能力,往往酿成网络。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社交类网站、微博、论坛等为网民提供了一个巨大的网络互交平台。突发事件发生后,面对网络强大的声音,一些高校的管理者往往不太敏感也不太重视,固守原有的处置事件的观念和模式,不太适应网络的追问,网络舆情判断分析能力不强,经常处于失语状态,行动迟缓,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往往会导致局面失控,矛盾激化酿成网络事件,使事件的负面影响迅速放大,最终变得不可收拾,给学校造成极大的影响。总之,从高校自身层面进行分析,高校对网络舆论的重视程度总体上看还显不足,高校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有待提高。
3.网络传播的特殊效应,极易演化为网络。第一,网络炒作推进网络舆情失真。突发事件发生后,一些网民和网络推手往往借机发挥,肆意炒作,使突发事件迅速成为网络舆论的焦点。第二,网民情绪化助推网络舆情放大。由于网民身份的隐蔽,一些网民的言论比较感性化或情绪化,有时会将网络当成泄愤的场所。情绪化的言论往往相互感染,容易引发有害网络舆论,使得事实歪曲。第三,社会责任感缺失导致网络舆情离奇。由于网络的开放和自由,一些网络推手缺乏基本的良知和社会责任感,随意传播低俗信息,肆意夸大,片面追求点击率,以产生“轰动效应”。这也是从网络条件下突发事件容易演化成网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高校突发事件演化成网络的机理分析
高校突发事件演化成网络具有一定的规律性,按照美国社会学家斯梅尔塞“价值累加理论”认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产生都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共同决定的,即有利于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结构性诱因;有社会结构所引发的怨恨、剥夺感或压迫感;社会控制力的下降等。③具体来说,事件的发生一般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1.具备一定社会条件。高等教育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招生、就业、意外伤害等都是激发社会矛盾的结构性因素。由于网络是一个自由、多元的时空世界,网络舆情传播速度迅疾、涉及面广。所有的网民因互联网这一平台可以随时交互信息,世界任何角落发生的事情如同就在眼前,与己息息相关。高等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必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当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本身以及事件背后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必将加重人们的不满、怨恨、仇视、剥夺感或压迫感。
2.产生一般性信念。的参与者必须对共同的诉求达成共识,并取得大多数参与者的支持,才能产生一般性信念。“一般化信念很可能是出于愚昧和无知而产生的神话,但是对一个集体行为的发生来说,重要的并不是真实而是认知。”④当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后,经过网络传播,公众可能对事件本身以及与事件相关联的其他问题更加关注,各种意见逐渐达成一致,出现一般性信念,最终导致的发生。
3.出现触发因素。触发因素是一个引发的导火索,往往具有偶发性,有时可能是一个极小的事件,但不容忽视这一导火索出现的时机。传统媒体的报道是有选择性的,传统媒体所进行的舆论监督更多强调把关和引导的作用,带有话语权的性质。而网络给人们提供了“谁都可以通过网络放大自己的声音”⑤的可能性,谁都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言论,谁都能成为舆论监督的主体。正因如此,当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暴露出的问题可能一览无遗地呈现在公众面前,各类不良触发因素随时出现。
4.形成网络行动动员。群体性行动必须要求参与者被组织起来。斯梅尔塞认为,快速的信息传递是社会运动动员的关键。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Stanley Milgram创立的六度分割理论,⑥简单地说,任何两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人。人们根据此理论,创立了社交网络,即面向社会性网络的互联网服务。社交网络让每个人的社交圈被放大,成为一个大型网络,增强了人们交往和信息沟通的渠道。“互联网的开放性和网络舆情的隐蔽性给新兴动员主体提供了行动的机会和场所。”⑦
5.控制能力缺失。按照斯梅尔塞的理论,高校严密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遏制网络的关键,如果出现疏忽,网络可能随时发生。高校由于长期处于相对平和安逸的环境,师生在心理上普遍对危机不敏感,对风险认识不足,往往心存侥幸,缺乏经受风浪考验的意识,对突发事件缺乏敏锐判断与控制能力,必然导致高校网络的发生。
四、网络背景下高校突发事件应对的思路与措施
网络时代,高校突发事件变得更为复杂。高校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善待网络舆论,重视网络舆论引导,发挥网络舆论在学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更需要努力提高在网络舆情下突发事件应对的能力。
1.建立预警机制。高校处置突发事件最有效的方法是积极预防。目前,我国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许多高校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实际演练。为此,高校应当建立一套符合校情、保障有力、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要切实加强网络舆情,高度重视网络表达的进步意义。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机制,注重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校园BBS是大学生在面对高校突发事件时选择的最重要的信息源。”⑧要密切关注校园网络BBS,及时发现并收集广大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建议要及时调查并尽快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有效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2.完善沟通机制。如果缺乏沟通,信息不畅,往往会出现针对突发事件的各种传言、猜测甚至谣言,对突发事件处置极为不利,从而失去处置问题的最佳时机,使突发事件变得更加复杂。沟通机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准确及时的信息,因此,高校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必须重视信息畅通,保持与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回应网民关切;保持同学生及家长之间的信息畅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争取学生及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做好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等的沟通,这样有利于及时得到上级部门的帮助与支持,更好更快地解决突发事件。
3.强化控制机制。突发事件的控制是高校管理中的一项艰巨工程,也是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精心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流程,可以从制度层面保障突发事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准确判定突发事件的性质与程度,是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基础与依据。另外,要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析事件发生的性质与原因,明确责任主体。重视网络舆情研判与引导,掌握网络舆情产生的真正原因和事态发展的趋势,注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正确引导,牢牢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控制能力。
4.重视善后机制。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后,并不意味着整个过程的结束。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往往被忽视,而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是整个突发事件控制与处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能否尽快恢复秩序。为此,需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建立突发事件的事后评估机制,对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进行评估,检验预案是否科学、措施是否可行,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要建立突发事件的事后恢复机制,高校要尽快恢复正常的校园秩序,消除因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和负面影响,重塑学校形象和声誉。三是要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总结和反思,举一反三,消除突发事件的“后遗症”,必要时对部分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总之,突发事件过后,高校要认真反思,汲取教训,抓住危机背后蕴藏着的机遇,完善预防与应对机制,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注释]
①刘清生,张强,张宇.高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应对策略研究[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2012(3):99.
②丁俊杰,张树庭.网络舆情及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经典案例[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10:3.
③N.J.Smelser.Theory of CollectiveBehavior[M].NewYork:FreePress,1962:35.
④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1.
⑤张丽红.试析网络舆情对网络民主的影响[J].天津社会科学,2007(3):55.
⑥J.watts.Duncan.Six Degress:the science of a Connected Age[M].New York:W.W.Norton&Company,2003:76.
事件本身具有新闻价值的要素
首先关键的一点即“真”的价值。杨保军在其《新闻价值论》中指出,新闻价值的“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人和社会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资源服务,提高活动行为的成功率”;二是“为人和社会提供认识世界的真理性信息,增加人和社会的精神能力”。①“艳照门”事件的真实性已经被证实,不用多议,而在网络照片流传初期,很多报纸也谨慎用词,都是用“疑似”等词来确保报道的非虚假性;同时事件涉及公众人物隐私引来关注,成为社会公众活动中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更重要的是,据有关调查显示,事件发生后,更多人更加注意对自己隐私的保护。由此可见,这是一件有益提高人们活动行为能力的事件。另外,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法律、性观念、青少年成长,以及偶像再认识等诸方面的思考,所以它也必然带给人们在精神意识层面的一次反思和提高。
新闻价值的增长性(或增值性)在“艳照门”事件中体现明显。为何纸媒在网上流传照片已两天后才开始报道,并且多是小版面或一则消息?因为没有人预测到这件事在其后的发展中表现出强劲的增值性。对事件的追踪长达近一个月,连续20多天的头版,报道方式从简单的消息新闻增至评论、访谈、专题,报道领域从娱乐扩大到法律界、性学界、新闻界、教育界,话题变得越来越开阔,参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事件影响的面也越来越广。新闻价值在事件的发展和传播中迅速“膨胀”,出现大幅度增值。而且,一个事件在不同领域针对不同的人群实现了重复利用和同享效果;并且在一些领域,其影响并非是短暂的,而是潜在的、长期的,尤其针对法律、性学、新闻传播等理论性探讨,其影响是深远的。而这一点也体现了新闻价值“五性”原则中的“重大性”。
报道“艳照门”事件也可以实现舆论监督。有学者认为,舆论监督是“对错误的行为进行批评,让各种假、丑、恶的行为曝光”,也是“对社会政治问题、社会现象进行公开报道、评论和开展讨论,对一些热点问题、焦点问题进行引导”。②我们看到,在此事件报道后期,一些报纸不仅仅追踪事情的发展进程,还引入了专栏评论、专家访谈、网民语录、明星访谈等形式,予以深入的讨论和引导,已经实现了舆论监督的价值。
报道该事件符合新闻媒体自身价值的实现
从新闻媒体的角度说,一个事件具有了新闻价值的元素,它就是可报道的;不仅如此,这里笔者将从媒体自身利益的立场上强化事件被报道的必要性。通常我们用“双重效益”的获得来形容媒体价值的实现,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里我们将其概括为“信誉”和“盈利”两项。
首先是“信誉”的提高。报道“艳照门”不同于传播“艳照”, 无须把报道事件的行为狭义化、偏执化。在事件发生后,一些媒体只字不提,保持缄默态度,认为这是一件低俗的事件或者这属于个人隐私,参与报道将降低自己的品位,影响自己的名誉。艳照确实关乎明星个人隐私,没被曝光之前它是无人知晓的私人秘密,但通过网络传者传布之后,它就成为引起公众关注并会对公众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将其更真实更系统详尽地报道出来,乃是媒体的职责。另外,在传媒市场化时代,媒体之“誉”已不是国家或权力机构所赋予的荣誉,而是新闻媒体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信誉。如何在市场竞争中建立“品牌”,并取得长远的胜利,民众对其的信誉度(即公信力)高低成为重要标尺。近年来,学者们认为新闻媒体在一些娱乐新闻的报道上,涉嫌刻意炒作、策划,娱乐过度化,带来媒体公信力下降。这样的警示不无道理,但要改变这种现象,不是靠避而远之、缄默无声来实现的,而需要正面应对,如:摒弃虚假报道,确保新闻真实,合理适度地控制煽情环节,提高自身掌控、处理信息的能力等。
其次是“盈利”的实现。在媒体市场竞争时期,“盈利”成为媒体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要素,探求媒体的盈利模式和途径,实际就是寻求媒体的生存之道。为什么娱乐新闻被质疑已久,仍呈现日益强劲的发展势头呢?这是因为娱乐产业的巨大盈利空间。在“艳照门”事件上所聚集的度之高,对于新闻事件而言,已达到难得一遇的程度。普通娱乐新闻的受众往往是偏重于青少年、中低学历、女性,而这件事已经引起全民性的关注,因此,哪家媒体能给受众以更全面、权威、独家的信息,必然会赢得更多的注意力效应,实现长远的盈利效果。
事件的报道可以实现受众需求的满足
受众中心的时代,受众需求成为新闻媒体传播信息的重要考量元素。报道“艳照门”事件对受众需求的满足是比较全面的。
从浅层次上看,重点体现为两点:一是可以满足受众欲知晓娱乐信息的需求;二是消遣、娱乐、减缓压力。这两点是一般娱乐新闻都可以实现的受众需求。目前,多项调研显示,一般情况下,人们对娱乐新闻的关注度远远高于其他种类的新闻。不可否认,娱乐新闻内容上的人情味和形式上的轻松生动,正符合当代受众的胃口。而作为明星的非常态事件,撇开“艳照门”背后的悲剧色彩和严肃思考,受众也会将其作为闲时调侃、消遣的话题。
从深层次上看,“艳照门”事件会满足受众潜在的、理性的需求。首先体现在满足受众自我反思、自我提高的需求。“艳照门”让人们的关注范围从明星回归到自身,一方面提高了受众认识社会的能力,让人们知晓了一个更全面、复杂的世界;另一方面也引起大家在隐私保护、交友、恋爱及婚姻问题上的自我反思;其次是满足了受众寻求所在群体发展的需求。比如“艳照门”的广泛报道可促进社会道德的建设。有观点认为,这是一件有悖于传统道德的事情,广泛传播会对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很不好的影响,对社会的风气造成负面冲击。事实上,我们担心的并非是负面的事件被公开,而是负面影响暗地里滋生,没有被予以公开和正视。如同对待官员贪污、暴力行凶等负面新闻事件,新闻媒体积极性地给以披露、公开,反而可以减缓这种负面影响的程度,让受众理性地看待此事,净化社会道德风气。
当前,国内学术界在谈及娱乐新闻的发展时,多是采用媒介批评的视角,给以警示和提醒,这些当然是中肯和必要的建议,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娱乐新闻的发展,甚至使其处于一个边缘的地位。因此,对于娱乐新闻,我们可以建议它,却不能轻视它,面对类似于“艳照门”这种重大娱乐事件时,新闻媒体则应该积极回应,大胆、精心地予以报道。由这个事件再次思考,我们发现,重视娱乐新闻的发展具有不可忽略的积极意义。
有益于提高娱乐新闻的品质
长久以来,娱乐新闻被置于新闻边缘位置,娱乐新闻的“质量”也令人担忧。因为传统新闻观念对娱乐新闻的排斥和轻视,使娱乐新闻的庸俗性不仅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加强娱乐新闻的发展,需要从人才到体制都进行优化,提升从业人员的素养,建立完备的采访网络,策划精致的报道形式,并且实现灵活独立的管理机制,等等,由此来提高娱乐新闻的质量。我国最大的传媒集团之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在打造了《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等精品性的报纸后,又推出了《南都周刊(娱乐版)》,并获得新周刊“2007年度新锐榜”之“年度报纸”奖项。这无疑是一个塑造“精品娱乐”的成功案例。由此可见,提高娱乐的品质,彰显娱乐的精神,并非不可,而在于是否在重视娱乐新闻发展上有具体实在的作为。
有益于开辟媒体之间新的竞争空间
媒体之间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后,大家都苦于难以再找到新的竞争点。竞争带来的媒体内容同质化现象,也驱使媒介的专家、领导们纷纷预测媒介竞争的新一轮。而娱乐新闻正可以开辟这种新的竞争空间,尤其对于纸质媒体。由于电视媒介的自身特点,娱乐已经成为电视媒体之间的重要争夺领域;而报纸通常被认为是非娱乐的严肃媒介,时常对娱乐新闻的报道保持在一定限度。其实,随着“市民报热销”趋势和“厚报时代”的来临,娱乐新闻必然是纸媒要逐步重视和发展的对象。而纸媒之间对娱乐新闻报道的比拼,也将会迎来真正高质量的娱乐新闻的竞争。
注 释:
①杨保军:《新闻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②周俊杰:《论舆论监督的价值特征及价值取向》,《声屏世界》,2002(11)。
关键词:汶川地震;财富伦理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汶川地震在国人的心里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全国人民以及全球华人团结一致,各尽所能,共赴抗灾,令人欣慰感动。其中,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产物的新富豪阶层,他们能否为灾区承担多大的社会责任,一直成为关注的焦点。灾难中,有的富豪积极捐款令人敬佩,如邵逸夫捐款1亿港元,台塑集团总裁王永庆捐款1亿人民币等等;而有些富豪的行为却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非议。总体来说,相对于港台富豪,大陆新贵们捐款显得有些淡漠。如万科集团,开始捐款220万,并提出“负担论”和“十元为限论”,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使万科社会公信力下降。虽然在众多声音的热议下,万科追加捐款到一亿元,力图挽回社会公信力,但仍不免受到一些非议。还有人在灾难中发国难财,以及社会关注的网络逼捐等等现象,暴露出中国转轨进程中财富伦理以及制度影响问题。
一、赈灾拷问富豪的财富伦理
四川地震后富豪的种种捐款事件,实质上拷问了中国经济社会转轨进程中富豪们的财富伦理及财富创造理论和财富使用理论。
财富创造是一个创造、实现、生产、产生财富的过程,对于财富的产生领域又可分为财富的创造、财富的实现;关于财富的实现,则包括生产、传播、销售、广告、运输、服务等许多方面。财富的源泉在于人们的创造,但是如何创造财富,用什么手段来实现财富,中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在西方人们创造财富的理念是创造财富,既通过合法的手段,通过生产力的提高来实现财富的创造。这种财富创造理念引导着西方人的财富创造活动,创造财富是为了更好的实现社会责任和经济价值。在我国的转轨时期,思想多元化,财富创造理念多元化,有些富豪的暴富过程是通过非合法、非合伦理的手段来实现的,这种现象是由我国转轨时特殊的环境和财富伦理观念造成的,所以在这次汶川地震中出现了生产劣质抗震救灾品,以及北京马甸市场手机个体商户利用灾区的通信优惠政策集体到灾区去充值电话卡的事件。“发国难财”成为他们发家致富的机会,成为暴富的手段,这些现象深刻暴露出我国财富伦理中财富创造的一些现实问题。
不仅在财富创造方面,而且在财富使用理念方面东西方存在很大的不同。在这次汶川地震中大陆富豪捐款并不积极,例如出现的“万科门”事件,虽然后来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万科后来追捐到一个亿,但是是否能够挽回社会公信力值得思考。在这次国家灾难中,在全国人民奋力抗震救灾共赴国难时,更深刻地突出了转轨时期我国财富伦理中财富使用理论(即创造财富是为了什么,怎样来使用财富)的一些理念问题。在西方基督教的教义中,升入天堂的人是不要求有巨额财富的,拥有巨额财富的人死后是不能升入天堂的。这种宗教理念经过几百年的提炼和丰富,逐渐演化成一种财富使用理念,即把创造财富与财富回馈社会相结合,而捐款就成为回馈社会的一种最有效的常态的形式。在西方有完善的捐赠制度,包括完善的民间和政府组织来运作、使用和管理这些捐款,以达到捐款最大社会效益化的运用,所以在西方出现比尔盖茨、巴菲特等等这些捐款大鳄也就不足为奇了。在我国的经济社会转轨阶段由于体制的约束和理念的保守,财富使用理论同西方有很大的区别,少数富豪对财富的使用不是为了回报社会,只贪图对财富的享受,即便有些捐款也为获得更大的利益,所以在这种财富伦理理念的影响下,出现“万科门”事件也在预料之中。但是在地震中的另一面,全球华人积极捐款,体现了中华民族深深的向心力,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固有的中华财富伦理,出现了王永庆、李嘉诚等以及隐于社会的富豪张详青、加多宝集团一个亿的捐款以及数万计爱心人士的捐款,地震使人们更加认知生命,认知财富伦理的深刻内涵,不断改变人们的财富伦理观念。可以说这次地震是中国转轨时期财富伦理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二、中外捐款抵税制度以及遗产税制度对财富伦理的影响
富豪的财富创造和使用伦理不仅受社会理念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社会制度的巨大影响。地震中大陆富豪捐款相对港台富豪冷漠也受相关税收制度的巨大影响。在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如果要把财富遗留或者馈赠给个人以及法人要征收高达50%的遗产税。而大陆相关开征遗产税的问题还在探讨之中,香港也于2006年废止征收遗产税。征收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有完善的捐款抵税措施:美国政府1917年出台了相关的免税政策鼓励捐赠,政府税法甚至鼓励不是很有钱的人从自己的工资中捐出一部分钱来免除自己的所得税,所以后来捐赠就变成非常普遍的现象。而对于一些非赢利组织,美国政府对它们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督,看它们是否在做规定中要做的事情,借此逃税,或是用这部分钱来做生意或替企业做宣传,都是不允许的。每年美国前50项数额最大的个人慈善捐款中,大约有1/5来自遗产捐赠。美国遗产税制属于总遗产税制。从1976年开始,美国将遗产税和赠与税合并,采用统一的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8%,最高税率为50%,后者适用于遗产额达到2500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另外,遗产额在60万美元以下者免征遗产税。而对于非居民,也要缴纳遗产税,但税率比居民优惠,最低税率为6%,最高税率为30%。美国有相当完善和透明的慈善款的管理组织,所以在西方一些国家捐款既能做公益又能抵税,这种财政税收制度为财富伦理理念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完善的实施环境。在台湾和香港也有相当完善的抵税制度,这也是港台地区在灾难中踊跃捐款的一个因素。制度的完善有利于理念的实现。在这次地震中,我国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积极运作,同时出台了针对地震灾害的捐款抵税措施,例如5月21日,广东省地税局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捐赠支出税收政策规定,了《广东省企业和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税收扣除办法》的细则,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地震灾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利润12%比例的部分,要与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税。这些政策为财富伦理理念的实现提供了一个更加完善的环境,将更好地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三、非正式组织管理制度与财富伦理的表现
影响慈善捐款的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有没有一个完善的组织体系负责善款的收集、运作以及有效率地管理应用,从而将慈善作为一种常态,并且组织的运作完全透明化,你可以知道你的爱心捐款的每一分是如何运用的。在美国有很多民间的非正式组织负责运作慈善捐款,包括地方教会,以及各个慈善基金组织,这些组织时刻接受民间的监督,透明化运作,与官方组织共同运作,进行社会化常态化的慈善活动。相对来说,我国慈善组织以官方组织为主,并且组织运作的透明化程度不高,非正式民间组织由于政治等敏感原因还处于起步阶段。慈善不仅仅是一种热情而更重要的是一种智慧体现和高效管理。我国最近也出现了一些非正式慈善组织比如“壹基金”,以及陈庭发的NPP组织,这些组织将实施有效的管理,常态做慈善事业。这次地震中,国家派出专门的机构管理善款,并且适时审计报告,是我国慈善捐款管理制度的一个巨大进步。灾难让国民重新审视我国的慈善组织和管理制度,从而有利于促使官方和民间组织综合配套的慈善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财富伦理观念的表现。
四、财富伦理衍生文化:社会舆论监督和仇富理论
在这次地震中一个突出的事件就是“网络逼捐”,即网友通过网络将各个富豪的捐款名单及金额上网,进行排名,让富豪们面临更大压力。“万科门”就是一个网络逼捐的突出案例,广大网友通过对王石“负担论”、“10元论”的质疑,使万科的公信度下降,为挽回损失,王石追捐一个亿。人们常常把网络逼捐和仇富理论联系在一起。仇富理论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是指对富人“为富不仁”和富人对社会以及人民困苦冷漠的一种鄙视和唾弃。社会监督和仇富理论有一定的联系,实质是对富豪有没有对社会承担自己应当承但的责任进行追究。在这次地震中有人说,社会监督造成网络逼捐给富豪造成了巨大的压力,捐款多少是自己权力,不要用仇富观念压制富豪的个人自由权。这虽然有些道理,但是社会监督是一种进步,通过实施舆论监督权使富豪为灾区做出更大的贡献,迫使富豪财富伦理和理念的巨大转变也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可见财富伦理之下演绎出很多亚文化,虽然有的走了偏,但多数是合乎道理的。
五、“看不见的手”在支配财富伦理
在经济学中有种观点,认为“价值规律”这只无形的手在支配着整个经济的运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支配着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同样,在财富伦理中也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支配着财富伦理,从而使得社会延续着财富的创造和使用过程,在支配着人们的财富理念。这种理论叫做“回馈”规律,通过财富同社会之间相互回馈支掌财富的创造和使用过程(如下图所示)。这个看不见的手可以叫财富伦理之手,它指挥着企业的发展、财富的创造,也影响着企业的捐款和循环。
六、地震使中国财富伦理在民族重生中升华
汶川地震对中国来说是个巨大伤痛,给民族带来了巨大生命和物质损失,但地震同时也让中华民族重生。政府在这次地震中反应迅速,管理得当,军民共赴灾区,使国民对政府的公信能力和执政能力的认同感进一步加强,以至于有人惊呼这是一个国家的新生。国民对整个社会财富伦理也是一个巨大的检阅。国家把5月19日-21日设为国难哀悼日,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为平民设定的哀悼日,体现国家对生命、对人权的尊重和重视,促进了对国民人权的保护,这的确是中华伦理的一次提升。同时全球华人共赴国难,踊跃捐款,增强了民族凝聚力,富豪新贵阶层踊跃捐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财富伦理理念,对生命和财富有了重新的定位。在这次地震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赈灾应急管理机制、灾难防护机制以及捐款动员管理体制和建筑规划防灾等等,地震后国家会更重视这些体制的建设,更加重视生命,人权。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财富伦理经历了这次地震也会有巨大的改变,人民将更加重视财富的得来伦理和财富使用伦理。财富伦理必将使得地震后的灾区重建得更加和谐,中国必将在灾难后获得重生。财富伦理也将获得大转折、大进步,有关的财富伦理制度建设也必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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