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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次试验对象为2014 年3 月-2016 年1 月我院就诊的100 例高血脂症性胰腺炎患者,随机将患者分为常规组和全面干预组。其中常规组共50 例,男患者27 例,女患者23 例,年龄25-68 岁,年龄平均值(48.7310.28) 岁。体重最低42kg, 最高72kg,体重平均值(56.251.13)kg。全面干预组共50 例,男患者26 例,女患者24 例,年龄25-67 岁,年龄平均值(48.9210.13) 岁。体重最低42kg, 最高72kg,体重平均值(56.141.26)kg。两组患者基线资料经X2 检验、t 检验显示无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
常规组行常规护理干预;全面干预组在常规组基础上增加饮食、心理和家庭健康指导等护理。(1)健康教育。对患者说明高血脂症性胰腺炎发病原因、跟不良生活习惯的关系等,并指导患者戒烟戒酒,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每天进行合理锻炼,以更好控制体重;规律用药,控制病情;减少高脂饮食,降低血脂水平。(2)心理护理。根据患者文化、年龄和性别等跟患者进行有效沟通和针对性疏导,鼓励患者倾诉内心想法,多陪伴患者,尽可能满足其需求,拉近护患关系,以提升其配合度。(3)饮食干预。指导患者合理饮食,采取低蛋白流质饮食,避免摄入过多油脂类食物或甜食,少食多餐,避免饱腹。(4)药物护理。指导患者合理用药,说明药物名称、剂量和作用等,指导患者遵医嘱用药,避免擅自改变药物剂量或种类,以免出现不良反应或导致复发。并告知患者复诊时间,提高其定期复诊率。
1.3 观察指标、评价标准
(1)对护理的满意度;(2)健康知识掌握评分、遵医嘱行为评分;(3)定期复查率。健康知识掌握评分、遵医嘱行为评分总分100 分,分数越高说明健康知识掌握度、遵医嘱行为越高。满意度调查患者对护理服务质量和护士态度的满意度,分非常满意、比较满意和不满意,护理满意率=(非常满意+ 比较满意)例数/ 总例数100%。
1.4 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软件采用SPSS21.0 软件,对护理的满意度、定期复查率采取2 检验(均以百分比% 表示),健康知识掌握评分、遵医嘱行为评分采取t 检验(` 均以均数加减标准差xs 表示)。统计学意义判定标准:P 值低于0.05。
一、法治政府目标的正式提出标志着依法治国方略在政府管理中开始真正落实
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政府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国务院于1999年曾专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重点部署。尽管如此,在我国何时能建成法治政府,建成何种形态的法治政府,基本仍停留在人们和学者的言说和纸面的描述中,不少政府部门和官员对依法行政的走向和蓝图并没有正确的认识和清晰的把握。《纲要》深刻分析了我国依法行政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指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同时,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各个方面全面勾画了依法行政的宏伟蓝图,并制定了推进各方面工作的措施。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提出,标志着建设法治政府在我国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一个梦想,而实实在在成为各级政府和全体公务员为之努力的目标,它对凝聚各级政府和全体公务员的力量,加快推进我国政府法治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法治政府目标的正式提出昭示了本届中央政府对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和信心
就本质而言,依法行政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但同样是一个需要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采取新的措施加以推进的事业。而后一点对我们这个法治后发国家而言尤显重要。
本届中央政府上任伊始,就明确提出本届政府要有新气象、新面貌的关键是,要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三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就本质而言,其核心在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归根结底指向的是法治政府。将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塑造政府新形象的切入点和根本手段,在我国前所未有,凸显了本届中央政府对法治的重视。伴随着政府管理的推进,这一执政理念正逐步转化为切实的行动。在2003年全国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手段的作用,迅速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抗击非典。抗击非典战役的胜利,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政府依法行政的胜利。其后,国务院修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人性和温情带给流浪乞讨人员。从“收容遣送”到“救助护送”的变化,意味着政府管理方式的重大改变,标志着向服务型政府的迅速转化。新近,在国务院的积极推动下,《行政许可法》的顺利颁布,为依法行政的推进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最近,国务院又专门制定《纲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行全面部署,并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标志着本届中央政府对依法行政的推进已从局部走向全局、从分散走向统一、从行动上升为纲领,充分表明了本届政府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实处的决心和信心。
三、法治政府目标的正式提出为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和框架
推进依法行政,要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从我镇实际情况看,要侧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强化行政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最为关键的就是要紧紧抓住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这一本质。只有抓住这一本质问题,才能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从本质上说,不是针对管理相对人的,不是针对老百姓的,而是依法规范政府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的。目前,在行政机关和一些干部的头脑中,存在着一种不正确的认识,把依法行政简单、片面地理解为依法治民,一提依法行政就是要对行政相对人如何如何,而往往把行政机关自身的行政行为置于法律约束之外,因而对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甚至违法行政现象熟视无睹。我们推进依法行政,必须首先强化执法主体,尤其是各级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种种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行使行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整个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2、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是实现依法行政的保证,是推进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一是继续抓好“双清”工作。镇政府法制办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继续抓好这两项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迫,工作量大,直接影响着全镇软环境建设的进程,因此,涉及的相关部门也务必要按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上报。要按照规定要求制发规范性文件和实施行政决策。镇政府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策,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相抵触,不得违规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制发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备案、公布,提高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进行行政决策,不能凭想当然或少数人说了算,要进行充分论证,征求并采纳各业务相关部门意见,履行法制部门审核程序。要将制发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注意防止并纠正简单化、随意性倾向,从源头上避免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为了追求部门利益而出台一些政策规定,一定要防止产生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倾向。要依法规范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政府工作人员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政府行政行为大量地表现在行政工作人员具体的行政执法和管理行为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违规主要表现在行政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和管理中不依法办事,有的滥用权力,有的,有的超越权限,有的不讲程序,有的行政不作为,等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违规问题带来的社会影响是十分恶劣的,往往直接侵犯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损害政府形象。所以,要着重搞好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有关部门都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办法,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依法规范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这里,还要强调一个问题,就是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既要注重不违反实体法,又要防止违反程序法,特别要重视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的问题。
3、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我们必须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力度,大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严把“入口”关。在下半年分期分批对全镇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不能赋予其行政执法资格。通过组织培训和学习,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自觉规范行政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恪尽职守,不滥用权力。
4、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开展执法考评活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和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要求,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从严处理。一是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决策、处罚和行政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发现和纠正行政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二是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政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履行行政复议的法定职责。三是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各执法剖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执法检查,分阶段抓好落实。特别是省、市政府在活动的各个阶段将进行突击暗访,如果哪个部门由于工作不主动,不积极,让上级查访出问题,政府将严厉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关键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职能;行政责任
一、依法行政的概述
依法行政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念。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就是要求政府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时候要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所有的行政活动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并且不得违背现有的法律的规定。该原则是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1]政府的工作会由具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去实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公务人员。这些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进程。他们在依法行使公务的是时候,其身份是被公务所吸收,没有独立的人格,他们代表着国家,这也意味着对他们的要求也就更加的高。他们要认识自己身份的双重性:虽然他们代表国家行使管理的权力,但是他们又是人民的公仆,要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不能。
二、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呈现出东部发达、中部次之,而西部较落后的局面,面临的困难还有很多。各地的文化又异,因此在开展具体的行政工作时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但是在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不免会遇到一般性的问题,主要有一下三点:
(一)在我国社会的转型中如何合理的转变政府职能
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正处于大发展,社会正处于大变革之中,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而面对日益新意的问题和增多的矛盾,政府如何定位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关系到社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否以及民众的切身利益。在过去社会主义发展的探索道路上,政府管得过宽、过紧,“由于历史文化、传统体制等多方面原因,公民和市场主体自主、自我和独立意识比较缺乏,市场体制不完善,社会组织不发育,或者畸形发育,这些因素导致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比较多地依赖于政府,依赖于行政权力的作用。”[2]但是那也是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不少问题,政府的职能也要不断的与时俱进,积极探求,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转变职能的任务。对于市场的宏观调控,要遵循价值规律,并以之为前提条件要进行政府必要的管理。
(二)不断完善行政立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规也得到了不断的丰富与发展。依法行政不仅包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的履行职责,还表现在行政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高度的概括性,而社会却是在时刻变化发展着的,因此不断变化的现实与具有内在稳定性的法律法规之间就可能产生相应的矛盾,有时现有的法律法规就会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从这点上来看,行政机关就有了制定行政法规的需要,而在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的前提是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社会生活与现象纷繁复杂,而法律不能进行一一列举,必须进行抽象性的概括。行政机关在进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就要充分的理解。
行政执法中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现象比较普遍,乱用、滥用手中的执法权力。问题虽小,但对于政府依法行政进程的建设影响重大。要让公务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意识,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对于社会经济方面要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既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又可减少工作量,提高行政效率。其次,要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公务人员要明白手中的行政权力来自于人民,要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恣意的乱用权力。最后,要转变行政执法的形式,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努力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通过协作、对话、合作的方式。
(三)依法行政过程中,如何处理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要恰当的处理好政府与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与坚持党的领导在根本上是完全一致的。随着我们党实现两个重大的历史性转变。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需要创新,从主要依政策治国向主要依法律治国转变。”[3]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超越宪法、法律的规定范围,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代替法律。要明确政策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又不可将二者完全孤立。
第二,要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人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要建立服务型政府,要让做到小官大民,官为民服务。国家公务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的时候要在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的界限。这也是依法行政原则法律规定和法律保留的要求。充分与行政相对人进行沟通,探索出高效率、低成本的行政管理方法。既节省国家有限的行政执法的资源,又便利行政相对人。
第三,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监督管理。“依法行政的重心是制约行政权力。”[4]因为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行政管理人可以通过行使行政权力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等方式,而行政相对人是处在被动的地位的。“由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整体转型,需要实行与之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依法行政模式。因此,应当根据国情,结合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识程度,培植法治要素。引导并推进法治快速发展。”[5]还可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来督促行政权力的行使。
三、结语
依法行政是一个漫长艰辛的过程,虽然现阶段我国在依法行政上还有很多不足有待改进,但是这不能否认现阶段政府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是的突破与取得的成果。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是建设法治社会对各级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实现政府职能的法定化,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新形象。(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蔡进余:《效率和公平的几个误区》,[期刊论文]-政治课教学2002.10.01
[2]吉林:《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期刊论文]-法学杂志2006,27(2)
[3]赵贤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期刊论文]-社科纵横2010.08
一、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纲要”)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县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为主线,切实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实施,通过召开会议,成立机构,下发文件等形式,结合实际,在组织领导、学习宣传、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作出了安排部署。通过《纲要》的贯彻实施,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普遍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工作人员具体抓的“有人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基本成形,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依法行政工作网络基本健全,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县政府相继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办法,完善了制度建设。全县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多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并逐步完善和补充,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三)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从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入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遵守法制机构统一审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按规定报送备案等四项基本程序,并加强了备案审查监督。各级各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出台文件,在提高抽象行政行为质量的同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具体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四)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决策评估、公示听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制度,各级各部门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提高,有效避免了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防止和减少了决策失误的发生。
(五)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几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了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不必要干预;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设立了政务服务大厅,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集中办理,简化办事程序,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创业提供越来越多的方便,加快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通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能、权限得到进一步合理划分和规范,职责交叉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得到有序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的结果,凝聚了广大政府法制工作者的心血,在此,我向您们并通过您们向广大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面临许多体制障碍,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不适应之处;二是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有待加强;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未从根本上得到根除;四是部分法制工作者法律素养仍需强化。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予以解决。
二、深化认识,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建设一流法治政府
(一)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西方有句法学谚语:“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历史经验反复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依法行政的成功与否,事关政府的权威和形象,事关政府的软实力和公信力,事关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我们知道,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为人民服务,建设法治政府的目的就是确保执政为民,这要求我们广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我们必须全面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权限,遵守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我们必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没有充分调研论证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三位一体”行政调解机制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加大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力度及时有效纠正和监督所属部门或下级机构的行政行为;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察、审计、法制、司法部门对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作用,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行政监督体系。坚决杜绝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不正之风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确保廉洁从政和政令畅通;我们必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实行政策法规、岗位职责、作业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工作纪律、投诉举报方式和监督结果公开,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着力打造“透明政府”;我们必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严格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我们必须在注重事后监督的同时,更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凡事先定制度,即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及改革的重大项目,都必须先定制度、立规则,方可组织实施;二是凡重大行政决策,要坚持“五个必须”规定,即:必须完善听取意见制度,增强行政决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必须推行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必须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必须坚持集体决定制度;必须建立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监督管理制度。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当前,我县部分行政管理领域还存在着交叉管理、多头执法,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管理方式落后、办事效率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少数部门及工作人员渎职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各部门职能、权限得到进一步合理划分和规范,职责交叉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法治,以法治国,依法治权而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而不是依法治别人。领导干部要正确理解和掌握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本质,才能有效开展工作。一项工作开展得好与坏,与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有密切的关系,依法行政工作也不例外。因此,领导干部必须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身先士卒,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法治”环境。二是强化法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管理和监督,实行资格管理制度、纠正行政执法中各种不正之风、查处各种违规行为,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法治政府的理念与目标
《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这个目标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理解和定位。
从宏观角度看,法治政府应具有有限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和高效政府的基本理念和目标。
1、有限政府。一是政府权力有限。其权力来自人民通过法律的授予,法律授权的同时也规定了权力界限,政府只有在法律的权限内才能获得行为的合法性。二是政府责任有限。政府只能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承当相应责任,在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对政府不该承担责任的排除。法律责任是依据法律产生的可预测的透明责任,法律是确定责任的唯一和最高依据,这就要求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政策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防止依据其他规范确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的非法治现象。三是政府职责与职权统一。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依据、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侵权须赔偿。
2、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应该是透明政府,政府行为依据具有明确性和可预测性的法律作出,并暴露在“阳光”下。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并注意听取相对人意见,公布信息应全面、准确、真实和及时;政府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把公开作为监督政府行为、杜绝腐败和保障公民权益的利器。
3、诚信政府。政府执政为民,须以诚信取信于民。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和正当程序,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行政目的可采用多种方式实现,尽量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即使在必须采取的情况下,其措施和手段也应以必要和适当为限度;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回避。
4、高效政府。“效率是行政的生命”,法律的公平须建立在基本的行政效率基础之上。行政应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相对人,把执政为民体现在行政活动各个环节。
从微观角度看,《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目标:
(1)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
(2)各种形式法律规范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等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4)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
(5)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6)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7)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素质明显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依法行政的含义与要求
依法行政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是行政主体据以活动和人们评判行政活动的标准。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具体包括:
1、职权法定。行政职权须由法律规定,行政主体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活动,非经法律授权,不能具有并行使某项职权。《纲要》明确要求行政管理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相对人义务的决定。
2、法律优位。行政权及其行政规范不得超越法律,不得与法律抵触。“不抵触”既包括不与法律的具体规定相抵,也包括在法律没有具体明确规定情况下不与宪法、法律的精神抵触。
3、法律保留。凡属宪法和法律规定须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或只有在法律明确授权情况下,行政主体才能在其制定的行政规范中作出规定。我国《立法法》第8条就明确规定了法律保留事项,如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等。
4、依法行为。行政行为须依据法律作出。行政行为既包括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也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尤其是影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或不利行政行为须有明确法律依据。
5、正当程序。“正义不但要得以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行政行为实体的正当须借助于正当程序实现。一是政府行政实行公开原则,注意听取相对人意见;二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三是行政人员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回避。
6、权责统一。权力与责任的设定应当平衡,行政违法或者不当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纲要》对依法行政提出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构建法治政府的具体途径
围绕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纲要》提出实现目标的途径:
1、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是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束缚下解放出来,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其次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等方面,“有所不为方能有所为”。再次是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干预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和市场规律自身作用。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涉及全国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3、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法律规范的创制等制度建设注重提高质量和法律程序,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具体、准确、规范、严谨、简洁和可操作性,并能切实解决问题,积极探索政府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4、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保障相对和利害关系人的程序权利,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
5、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对矛盾纠纷要依法妥善解决;对依法应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应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完善制度,及时办理事项,切实保障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人身安全。
6、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各级政府应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法规、规章;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加强对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关键词]法治政府;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税务机关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同时在财税改革方面提到要落实税负公平原则,税收政策要统一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实质就是通过依法治税实现税收职能。而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的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在整个依法治税中的地位也十分重要。法治政府,法学界的共识是一个“有限的、开放的、诚信的、利益中立的、责任的政府”,最终落脚于服务于民,即实现“六型”政府建设。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这种精神要求下,如何进一步推进税务的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服务职能是税务机关应当思考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依法行政: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该原则包括三方面:1、合法行政,它要求税务机关权力的存在和运行都必须依据法律,而不能与法律发生抵触或冲突。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限政府”相吻合――权力来自法律,依法行使权力。2、合理行政,它要求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必须适当、必要,过罚相当。3、责任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责任,整个行政活动应处于一种负责任的状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对责任政府的评价标准不再唯GDP,还考察生态环境、政府负债、安全生产等指标。诚信政府需要政策稳定、适用公平、变更受偿。这些要求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起到深层次的理论支撑,为其完善服务职能拓展更广阔的视野。
(一)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税的核心。所谓依法治税,作为法治政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通过税收法制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
1、依法行政是税收法治的中心环节。依法治税包括税务的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监督等在内的统一体,税收行政执法是这一体系的中心,任何行政执法都必须依法行政,所以依法行政是税收法治的中心环节。2、依法行政是依法纳税的前提。将“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置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之前,突破了二者的传统排序,表明了依法治税的重点在于前者。从法治政府的实质即依法治权和依法治吏来看,依法治税首先也应当是指“征税主体必须依法征税”。3、依法行政是提高服务效能依法治税的有效途径。
(二)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是文明税收的重要标志。
易中天讲,文明来自野蛮,文明是对野蛮的改造,文明就是客客气气地收你的钱。恩格斯讲“为了维持国家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公民交了钱,国家有了保证机构运行的费用,就能保护每一个纳税人合法经营不受侵犯,经营所得收益有安全保障,所以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十六大报告在一系列论述“民享”的基础上,提出政治文明,其本质是一种回归主体性的文明,其核心意义在于“民治”,就是让每一个公民真正成为能够决定自己命运的政治上的主人,拥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2010年也提到“要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整个社会的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十期间讲“中国梦是民族的梦,归根到底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所以从政治文明演进的走向来看,其特征为:第一,从暴力政治走向协商政治。现代政治文明注重以协商政治为导向,通过谈判、妥协、让步来获得政治问题上的共识和认同。第二,从权力政治走向权利政治。现代政治文明以权利为政治的核心,权力服从权利,权力保障权利,权利制约权力,权利是权力的目的。第三,从无序政治走向有序政治。政治文明的进程是要建立一整套保证政治稳定的制度规则和行为规则,从而使政权的交替、政策的变革等,都能在一种既定秩序下进行。这些政治要求的变化,使得行政工作必须依法行政,因而依法行政是政治文明的标志。通过对文明、政治文明的认识,可理解文明税收,是基于依法税收基础之上,倡导行政主体以行政相对人为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为文明祥和、互爱互信,共存共荣,是法、理、情三者的统一。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是文明税收的重要标志。
(三)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是现阶段完成好税收职能的重要保证。
__年度,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着力点,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今年以来,结合两区合并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__为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根据两区的考核办法存在的区别,重新修订了人口计生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对责任部门、街道和驻区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管理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推进两区执法工作融合,健全和规范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为了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办证难、盖章多、程序繁琐等问题,我局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梳理两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事项,重新修订了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执法机制逐步健全。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针对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与执法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新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理解掌握不够熟练准确,学习不够深入细致等现实情况,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两局合并后,结合人员调整把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行政执法一线工作岗位上。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__区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总结近三年来行政执法工作的实绩,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全局同志参加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对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法规逐条进行解读学习,尤其是涉及面比较广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各条口的业务培训近50场,培训街道、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近3000人次,打牢了基层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基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依法行使职权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和规范。一年来,在再生育申请的审批过程中始终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共审批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申请415例,在审批过程中认真履行执法程序,并按照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做好案卷的归档备案工作;为7000余名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500多本失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时进行了注销;对35例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进行了查处,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00万元,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征收所得全部上缴财政专项账户;联合卫生部门加大对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两非”案件1起,为群众开具引产证明500余件次。二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省、市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精神,积极向区财政部门协调增加预算,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措施及时落到老百姓手中。今年以来,共为57个人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12元,为1705个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705万元,对12个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发放扶助金__元,为6696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职工完成了登记、审核和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工作,共发放一次性奖励金__万元,协调工商、国税、地税、人社等多部门对160余家无经营无税收的特殊企业进行认定,妥善解决了这部分企业的近9000多名职工的问题。三是推进综合治理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和服务均等化。按照“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要求,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审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万余份,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6000余份,提供孕环情监测并出具孕环情检验报告单6000余 份。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商贸区人口服务管理站”被命名为市首批“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站”,打造了“1865创意科技产业园人口服务管理站”;结合春节、清明以及__等节日、纪念日,开展流动人口广场宣传、流动人口子女夏令营等活动30余场。
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网站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工作流程等有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人口计生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诚信阳光计生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各社区、街道通过宣传栏、宣传折页、一次性告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办事流程等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畅通了监督渠道,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梳理和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非许可类审批等五大类十三个权力事项的公开信息、流程图。与区法制办、阳关办加强沟通,积极推进权力阳光系统运行,规范再生育审批网上运行程序,理顺区局、街道计生办的职责,提高了系统的操作性。到目前为止,全系统统一使用更新过的权力阳光系统,局各岗位和各街道全部启用新的系统用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事项已经逐步并轨,并实现网上办理,做到了网上网下同步运行。1-10月份,原秦淮区共受理再生育申请129例,全部上网并办结;1-4月份,原白下区共受理再生育申请96例,全部上网并办结。三是以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等权力行使为重点,深入查找依法行政岗位责任风险点,及时完善岗位制约和预防机制。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完善投诉处置机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依法、及时、就地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访群众耐心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的群众做到有问必答,耐心细致,不回避,不推诿。积极维护和承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和“12345”政府呼叫热线系统的工作,及时、周到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态度热情、处理到位、反馈及时,获得了群众的肯定,满意度一直名列前茅。结合省、市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区、街、居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生工作网络,严把第一道关口、为群众搞好服务,确保渠道畅通无阻,把大部分案件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计划生育来信来访1380件次,其中电话访次,来人访次,电子访次,结案率100%,未发生重大的案件。
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在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一是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参差不齐;二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违法超生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难。
下一步工作打算:
__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努力提升全体计生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部门、街道及驻区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权力阳光系统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文书的规范化工作。
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全面理解“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守信、高效便民、程序正当、权责统一”深刻内涵,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服务于发展。
3、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加强对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将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一、学习《审计法》、《行政处罚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时,不仅要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条文,还要明确其立法目的和原则。审计部门的执法人员大都是审计专业人员,而不是法律专业人员,所以认真学习和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尤其重要,在学习法律法规时要注意理解这些法律法规立法的原则和目的。如我们在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时,应该考虑哪种处罚方式更符合被审计对象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原则,只要能达到被审计对象遵守财经法纪的目的,就是最恰当的行政处罚。
2、在执行《审计法》时,注意遵守相关行政行为的原则。一是遵守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指行政主体应该按照法定的授权、形式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并对其不法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使自由裁量权力,必须结合法律授权的目的,法律规则的内容,并考虑各种相关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二是遵循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原则。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适度、公正,必须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审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必须从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出发,充分考虑行为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
3、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的事实、情节和由于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对审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危害程度,做出恰如其分的行政行为。如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最高罚款额为5万元,虽然从绝对额上来说不是很高,但是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却是对个人最重的财产罚。在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决定时,应当有相关的证据、违法情节和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来支持处罚决定。
4、改进行政决策体制、健全相关的制度、加强监督,防患审计行政自由裁量权失控的可能。从目前的监督体制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从权力机关监督到司法机关监督再到行政机关自身监督的国家监督体系和以派,人民政协以及舆论监督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但由于审计行政执法仍处于探索阶段,审计部门自身的行政监督制度还需要完善,因此应当不断进行体制创新,为审计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创造制度条件,如民主科学决策体制的建立健全、构建公务员激励竞争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进行政行为和决定的透明度等等。通过体制创新杜绝审计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提升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审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