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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省古城保护条例》和《市<省古城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辖区消防安全事故。
三、预案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火势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财产和经济损失时。
(2)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时。
(3)办事处认为需要启动的消防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部门、学校、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部门、学校和各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及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小组要作好物质储备、预案演练、队伍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
(4)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时,由办事处统一指挥调度,同时应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办事处设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李旦同志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何一鸣同志担任,指挥部下设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安监办是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的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刘宇同志兼任。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办事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各社区、部门、学校和企业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指导各社区、部门、学校、企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消防演练。
(2)接到火灾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保持与各工作组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信息,保障整个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工作。
六、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及职责
1、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
组长:
部门:计生办、群工办、劳保所、村建所
职责:(1)组织无关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封闭火灾现场并设置危险警戒线;(2)防止群众私自返回火灾现场无序抢运设备、物资等;(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
组长:
部门:城管办、党政办、国土所、教办
职责:(1)接到火灾通知后,负责第一时间将配备的应急灭火设备运送到火灾现场并参与灭火扑救,同时根据火势情况,请求消防大队支援;(2)负责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易燃易爆气源及其他可能影响火势蔓延、扩大的危险源头,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化;发生伤亡情况的,组织医务人员对伤员立即进行抢救。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部门:财政所、民政所
职责:(1)建立火灾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指挥部、各工作组通报信息;(2)负责紧急调度车辆运送救火设备及物资等;(3)配合组织医务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七、应急灭火救援程序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根据起火位置、火势大小,立即调派人员到现场扑救,同时向消防大队报警。各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召集,带领本组人员实施具体的应急处突任务。
现场人员疏散工作组组织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并设置危险警戒线,对现场进行封闭,清退无关人员,维护火场秩序,防止人员发生伤亡。
应急抢险灭火救援工作组及时了解火灾现场火源位置、灭火水源方位及现场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等;切断电源,进行及时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1.1编制目的
(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黄金周期间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区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省旅游管理条例》
(10)《市旅游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区处置旅游黄金周期间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2)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黄金周期间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和游客密集场所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游客密集场所、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1.4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黄金周突发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在接到事件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1)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负责全区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成员: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物价局、区统计局、区环卫局及各镇办)负责人。
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区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及镇办对黄金周突发事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
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旅游文物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联络人。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援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组织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的新闻,起草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工作职责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3)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旅游行业黄金周实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负责上报各类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
(4)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者要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5)依法对本辖区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6)建立健全区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适时旅游警告。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黄金周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3.应急救援适用单位
3.1旅行社
(1)要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制定黄金周组、接团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按规定做好各类合同的签订,旅行社要与游客和旅游车辆单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
(3)制订和实行旅游团队活动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识、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选择符合旅游运营规定的车辆为旅游团队服务。
(5)对开展特殊旅游项目的活动,事前必须制定好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6)带团导游员随时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项,旅途中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3.2旅游星级饭店
(1)要成立黄金周旅游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工作和各种紧急救援的物质准备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护常识。
(4)对餐厅、厨房、商场、舞厅、酒吧、咖啡厅等卫生防疫要达标。对重要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值班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5)坚持配电房、水泵房、锅炉房、消防和安全监控室等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操作规程。
3.3旅游景区(点)、游乐场所
(1)成立黄金周安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抢救救援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疏散引导组等组织。
(2)要制定各类游览、游乐规则和游客须知。
(3)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客运索道、缆车、游船等特种设备的检查,坚持日小检、周中检、月大检,要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
(4)各景区(点)在旅游黄金周期间,要充分加强保卫,做好重点时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5)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护技能。
4.旅游行业黄金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1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并就近寻找有关救援单位。
4.2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急处理工作状态,以最快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书面将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4.3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有关部门紧急救援,保护现场,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同时报告区政府、区安监局、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办公室。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1为切实做好雨季施工防洪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工程的安全渡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单位发生水灾造成重大险情事故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二、实施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汛期施工期间,灾害发生时,能快速发挥应急组织机构作用,采取积极切实可行措施,及时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
三、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1、成立防洪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防汛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防洪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防洪防汛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项目防洪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员工防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采取一切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服从本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2、组织协调组组长:成员:组织协调组工作职责:
(1)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2)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
(3)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应急救援及保卫组组长:成员:应急救援及保卫组工作职责:
(1)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抢救工作;
(2)建立抢险警戒区,负责项目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3)积极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撤离疏散,救送伤患入院就医,避免人员伤亡;
(4)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一楼、地下室、仓库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抢救物资;
(5)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维持事故现场秩序;
(6)服从防洪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4、后勤保障组及运输组组长:成员:后勤保障及运输组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统筹安排防洪防汛资金的使用;
(2)合理采购防洪防汛抢险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库存,主要物资包括:麻袋、编织袋、铁丝、绳子、劳动工具、照明设备、小型抽水机及沙子等;
(3)在临汛抢险中要保证防洪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部分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要提前在各出口储备,并作好出入库登记;
(4)保障交通道路的畅通,保障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5)保障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
(6)完成防洪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5、事故调查处理组:组长:成员:事故调查处理组工作职责
(1)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原因、经过;
(2)查清防汛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3)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及家属情绪,接待听取相关人员意见,依法研究提出善后解决办法。
6、宣传信息组组长:成员:宣传信息组工作职责:
(1)负责防汛指挥部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整理;
(2)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7、应急小队
(1)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均作为防洪防汛应急小队后备人员;
(2)除留必要人员在工作区域外,其余人员随时服从防汛指挥部调动。
四、防洪防汛的前期预防工作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员预防暴雨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前的思想工作。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领导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危险地段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组织机构的建设。
3、工程准备。
贯通全线排水沟工程并及时清理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定期检查排污泵等排污设施设备。
4、物资准备。
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重点位置和危险点源(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5、防汛日常检查。
汛期来临前,各部门应加强各站点值班值勤和巡逻,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防汛排水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五、应急报警程序
1、值班巡逻人员发现汛情及时通知当值领导;
2、当值领导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
3、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向当地主管部门汇报。
六、应急预案的响应
1、防汛指挥部在接到防汛或汛情通报后,指挥部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2、依法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主要领导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展开,坚持24小时值班;
3、各应急小组按分工迅速到位,开展紧急抢险各项工作;
4、迅速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特别是负一楼负二楼的所有人员及车辆撤离到安全区域,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5、迅速关闭、切断供电系统及供气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发生其它次生灾害;
6、地下室出入口和一楼重要部位出口要用防洪编制袋堵住,防止洪水侵入;
7、及时转运重要物资,减少灾害损失;
8、加强值班值勤巡逻力量,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全力保障本单位正常经营,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布置排汛救灾工作,组织各工作组进行排汛救灾,恢复正常经营;
2、检修机器设备、恢复供水、供电、供气等,恢复交通;
3、对受损设施、房屋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疫情发生;
4、统计核定灾害损失,并建立灾后恢复台帐,安排救灾资金和所需的物资。
八、注意事项
1、防洪防汛的首要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妇女及未成年人参与救灾。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2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中、西药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_企业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3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行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王玉平副组长:刘长庆李际兵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段工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工区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组:接到现场报警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组应急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现场闲杂人员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保护好现场。
(5)现场技术组: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6)物质设备车辆保障组:组织好救援物质、设备、车辆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7)救护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理,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救援中心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医院抢救。
(8)外部协调组:与事故相关方面进行沟通。
(9)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人员的食物和用水以及救护用品的保障。
五、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现有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抽水机、发电机、以及木板、钢管、槽钢、方木、铁丝、麻袋、碎石、黄沙等急救物资。
(2)各种急救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六、预防措施
1、各施工段负责人在项目经理部防汛防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现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项目部负责人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预报,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救援物质、设备人员的调配组织工作。
3、接到有关洪汛紧急警报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和工程队人员作好抗洪准备工作,督促做好防汛、防洪的各项应急措施,工区应加强巡逻检查,配好抢险器材和物质用品。
4、各工程队按防洪防汛区域做好应急措施,使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畅通,停电并加固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通讯畅通。
七、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防汛防洪应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以后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按照预案进行抢险。
2、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施工现场的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记住人员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确决定。
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监理办、指挥部领导报告。
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情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复生产及应急抢救总结
1、抢险救援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灾害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该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部分条款不适应则予以修订。
2、组织建立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召开恢复生产会,对水涝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恢复生产应采取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
公司防汛应急预案范文4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董事长XXX(电话:XXXXXXXXXX)、总经理XXX(电话:XXXXXXXXXXXX)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生产总监XXX(电话:XXXXXXXXX)担任.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各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
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为应对本社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区火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当本管辖区集贸市场、幼儿园、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驻区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区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社区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二、指导思想
在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及开发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社区优势,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坚持“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科学指挥,统一行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 成立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罗晓琴 铁路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曹志军 铁路花园社区副主任、社区民警
成 员:刘志刚 韩 伟 王瑞波 彭传华 徐 晓 王 雪 叶玉荣 刘自勇
总指挥部工作职责:组织特大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人由社区司法警务室站长彭传华担任,成员由社区文体站、党建民政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站、社区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区司法警务室等负责人组成。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彭传华 刘志刚
成员:由社区义务消防分队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执行总指挥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三)现场警戒组
组长:韩 伟 徐 晓
成员:由社区司法警务室治安员、出租房屋协管员负责
工作职责:
1、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
2、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火场外围的警戒。
3、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开展火场内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和疏散出来的人员重返火场。
4、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5、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叶玉荣
成员:由社区医疗服务站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120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将伤员转送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协调医院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医疗器材保障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 :
组长:王 雪
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曹志军和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
成员:起火部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四、报警、接警及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向社区司法警务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为:33xxx9,主任值班室电话为:3xxx,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⒉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总指挥报告,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⒋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⒉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⒊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⒋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⒌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关键词】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宪法规定国家对于人民负有基本保护的义务,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老百姓的国计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类正处于随时可能因为气候极端异常而爆发大灾难的风险社会当中,气候极端已经不再只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已经成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议题。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江南山地与长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处,山地众多的地理位置、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全球环境异常等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自然灾害活动日益频繁,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其风、暴雨、洪涝干旱、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灾的重点。面对灾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着一贯的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建设平安浙江、和谐浙江为目标,高度重视浙江的救灾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如《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医疗救援给予全面性的法律规范的指导,以实现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绍
抗击灾害,拯救生命,不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国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全球范围而言,也是每个国家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其中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设置了比较先进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的灾害医疗救援体系,其中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了解及借鉴。
(一)美国
1.法律法规。美国《国家应急预案》是有关处置灾害的综合性法法律,将国土安全、紧急事件管理、法律实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应急医疗服务以及私人部门等统一为一个整体结构,对联邦政府、州长、地方行政首脑和民族行政首脑在应急事件时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紧急事件期间互相协调的基础。《美国突发公共卫生实际应急反应指南―针对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管理者》旨在帮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或灾难发生后24小时内,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卫生应急反应行动。这是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此外,还有《减灾和紧急救助法》、《联邦紧急相应计划》、《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法》等。
2.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美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三级应对体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一HRSA(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一MMRS(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二个子系统胡。当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系统由CDC提升到联邦应急计划,总统有权根据危机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启动联邦应急计划;HRSA主要通过提高医院、门诊中心和其它卫生保健合作部门的应急能力,来发展区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负责药物获得、急救、运输、信息传递、隔离检疫、医务人员培训以及医院系统协调;MMRS通过地方的各个执行部门,如:消防、自然灾害处理部门、医院等部门,现场救援人员协作,确保城市在一起公共卫生危机中最初48小时的有效应对。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美国十分重视自愿者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医疗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国抗灾志愿者组织,该组织的主席是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在《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担紧急救援和为灾民提供后勤服务方面,被公认为是第一应对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还有1881年成立的美国红十字会,履行包括国内和国际灾难救援在内的某些美国政府的责任,具有“联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国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几乎完全纳入了美国紧急事态管理的工作体系,承担着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美国在联邦 C D C 中专门设有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办公室,负责向公众和医疗救援人员及时告之灾害事态信息,帮助相关人员正确判断灾害发展状态。此外,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主持全球应急管理系统,以灾害信息服务、灾害应急事务处理为目标,主要业务包括同国际系统连接,进行灾害管理、减灾、风险管理、救助搜索、灾害科研等。
美国对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体现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项专门的减灾法之中,并且还有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并且该职责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灾害发生后的“临危受命”;把卫生系统与其他系统串联起来,使得公共卫生、灾害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人员可以综合有效的协作;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力量,并将其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发挥其优势作用;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应对体系及具体程序和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二)日本
1.法律法规。 1 9 6 1 年颁布实施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预防灾害、对应灾害和灾后重建等事业方面的根本大法,对其他相关法律起着指导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依据。该法就防灾救灾中政府的责任、地方团体的责任以及市町村的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灾害救助法》是关于灾害应急救助问题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发生灾害时,国家要在地方公共团体、日本红十字会、其他团体及国民的协助下,进行应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来保护受灾者和维护社会秩序。此外,针对多发行地震灾害,还制定了详尽的地震灾害对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等。
2. 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三级政府负责管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县) 一市( 町、村 )三级,由主管卫生和福利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中心,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日本政府会向国民及有关机构发出紧急通报,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同召开了干事会,研讨对策。中央主管机构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最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实施应急对策。在日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系统中,消防(急救):警察、医师会、医疗机构协会、通信、铁道、电力、煤气、供水等部门,也按照各自的危机管理实施要领和平时的约定相互配合。平时,在灾害疾病的预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全国各都道府县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2007年修订的《灾害基本对策法》把红十字会在内的61个非政府机构制定为全国性公共事业,要求其无条件配合灾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的灾害救援机制。建立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的医疗救援程序,并根据不同时间段设立了应急措施:灾后6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医疗队救助伤病;灾后12-24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转移伤病。
5.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网络,可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灾害通讯网络体系,包括:以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的“中央防灾无线网”;以全国消防机构为主的“消防防灾无线网”;以自治体防灾机构和当地居民为主的都道县府、市町村的“防灾行政无线网”;以及在应急过程中实现互联互通的防灾相互通讯用无线网等。此外,还建立了包括紧急联络通讯网在内的各种专业类型的通讯网。另外,还正式设立内阁信息中心,以24小时全天候编制,负责迅速搜集与传达灾害相关的信息,并把有关灾害通讯网络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日本同样也制定了详尽的灾害应对法律法规,使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同样的该各行政部门是承担该职责的常设机构;把非政府部门规定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定主体,调动了政府和民间的各方面积极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协作;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政府负责日常应急体系及具体24小时应急救援程序,并重视对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预防工作;将来完善的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一项切实有效地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灾害医疗救援法律渊源多元。灾害医疗救援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公共事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卫生法规等不同的部门法中都应重视设置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也可制定单项灾害医疗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灾害医疗救援日常应急体系,有备无患。在该系统中,应依法确立非卫生行政机构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部门之间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3.依法确认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主体地位,将其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给予有效地配合和协调,发挥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在后反应快速,医疗救援力量专业化的优势;
4. 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现状介绍
自然灾害具有的突发性及危害性特点,使其被定义为突发事件的范畴[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法规都包括对灾害医疗救援的适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继而制定的预案与办法等主要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灾区重点传染病疫情霍乱等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质的规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
虽然浙江的灾害救援已经具备了预防和抵抗灾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灾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缘由如下:
(1)完善社会立法,构建成熟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为浙江省抗灾救险工作贡献微薄之力,促建和谐社会。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如地震、风灾等灾害事件的防治和应对就较为得力。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应急法服务法》,它规定州长可以根据《健康和安全法》对灾害事故中的救助问题给予豁免;日本有比较完善的国民健康计划。与之对比的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有关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之中,且对于医疗救援方面的规定也是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缺乏针对灾害医疗救援的系统性的完善立法,这会导致灾害医疗救援不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具体权利,导致社会矛盾出现,不利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汶川地震不仅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而且对中国现有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进行了有力的冲击。在抗险救灾中出现了许多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方面新的法律问题需去研究,如在灾害救援中的医生为拯救生命对遇险者进行截肢的紧急处置的权利与遇险者知情同意权的对抗;灾害国际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灾害医疗救援中遇害者的尸体应急处置的法与情的冲突;灾害医疗救援中出现的专业救援人员缺乏和药物等重要救援物资调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问题。汶川地震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会是偶然现象,今后也必然会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灾害医疗救援中有所表现。《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我们应以汶川地震的灾害医疗救援行动为研究的对象,结合浙江省的现状,对浙江省的灾害医疗救援给予深层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补浙江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法学研究的空白领域。如前所述,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医事法律问题,法学界对医事法律研究的相对陌生和不重视,导致该研究领域出现研究的空白点,而本课题组成员立足于温州医学院,具有法学研究背景,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从法学特别是医事法学的角度,对我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树。
三、浙江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灾害医疗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调整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相关国家和省级的预案或者办法等,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前者是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工作所依据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并有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后者是落实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所依据的具体操作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内部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要参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前者法律法规,导致其执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综合性规范或者专类性规范有关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自然灾害医疗救援的单独规范。
综合性规范主要指的是针对所有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规范,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类性规范是对具体某一类型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单独性法律规范,如《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等。在综合性和专类性规范中,灾害医疗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而已,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简单和过于原则性,不利于实际的操作执行。虽然后面制定的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有具体救援措施的落实,但是也是针对整体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所有的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规定简单统一,对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实施缺乏针对性,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务,但如果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事态控制比医疗救援而言更为重要,因此虽二者同属突发事件,对医疗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当今社会地球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特别重视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也是形势所逼。
(三)灾害医疗救援中的卫生防疫环节的法律建设优于灾害疾病急救环节的法律建设,立法层次上存在漏洞环节。
国家经过非典事件以后,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疫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会该如何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灾害疾病急救仅是简单片语而已,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规定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减灾法》里面也只有一条,地震灾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医疗救援立法体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规定必然影响浙江省在制定灾害医疗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规时,重疾病防疫,轻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医疗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灾害医疗救援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对于上述主体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都在法律法规中有详尽的规定。但对于非政府的医疗救援组织,如红十字会组织、自愿者等仅是简单规定了其可以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但对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职责、权利范围及政府医疗救援机构的配合和冲突协调等实际会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事实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经验告诉我们的,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对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医疗救援工作上的专业性也是得到认同的。随着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日益参加到各类灾害医疗的救援工作中,重视其医疗救援法律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其医疗救援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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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规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发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楼梯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二)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学校(幼儿园)建筑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五)发生的造成师生伤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
(八)学校(幼儿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学校发生的学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体活动、集会、演出等发生师生伤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活动中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旬阳县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下和旬阳县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抢救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各学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启动应急预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书记、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办、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长、行政股长、人事股长、计财股长、督导室负责人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教育办主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直接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学校(幼儿园)和乡镇教育办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定期指导预案的演练;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快速开展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五)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事故现场。
(六)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开展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做好伤亡师生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十)大型考试活动,有突发性的苗头,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其股办室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现场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分别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县教育局值班电话:*
(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时间和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后,除了向局长报告外,须立即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报告,同时报县委办室和报市教育局、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情况,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即请交通、水电、电信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快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三)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保护。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各学校党政领导、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要求
(一)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民办教育机构要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当前和今后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教育办要加强对所属村小、教学点的安全管理,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公司在矿区内有1座35kV/6 kV变电所,35kV电源来自市供电公司变电所(专线金冶线、备用线金四线),所内安装有1台3150kVA的变压器、2台4000kVA的变压器,现运行2#3150kVA和1#4000kVA各1台,在6kv侧并联运行,也可单列运行。该变电所担负公司生活和生产用电。
另外1台4000kVA的变压器作为备用。各矿区下井均为6kV双回路,电源一用一备,分别来自该变电所6kV的Ⅱ段母线。
(1)矿变电所1#、2#主变及35kV、6kV主供电设备出现故障,金冶线(专供线35kV),出现断线、倒杆、供电设备故障等,可能造成变电所全所失电,致全矿供电中断,影响全公司生产和居民生活,最严重的是不但造成井下一片漆黑,提升系统失效,而且矿井要面临被淹没的危险。
(2)矿区各供电支线6kV侧雷击跳闸、断线、倒杆、设备故障,造成矿各线路停电24小时以上,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居民生活及有关单位的生产经营。
(3)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供电专线停电、变电所停电全矿无供电24小时以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各单位生产经营,造成社会不安定的。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供电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紧急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 ,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电综合信息,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争取把供电突发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规定上报。
(3)统一指挥: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处置,各职能部门、单位的专业小组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
(4)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及时报告和行动,听从指挥,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为应对供电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成立应急领导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矿业公司安全保卫部、综合部(物资)、调度中心;矿山公司水电公司、医院等组成。
3.2指挥机构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⑴接受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领导,并落实应急指令。负责对供电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决策指挥和处置。
⑵检查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政策和规定。
⑶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现场处置突发事件方案及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⑷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配备相关的工具装备。
⑸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⑹检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
总指挥职责:
⑴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⑵启动和终止救援抢险命令。
⑶负责组织制定好公司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并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责任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⑷对应急救援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
⑸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对应急处置的要求。
副总指挥职责:
⑴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工作。
⑵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
⑶总指挥外出时,按排名先后顺序接替总指挥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3.2.2安装维修队和机电抢修队职责
由水电公司变电所所长任负责人,水电公司安装队、维修队等有关人员组成。
⑴负责供电线路和设备日常的检测和检查,消除隐患;
⑵服从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应急抢险指令;
⑶负责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后的检测和修复工作,保障供电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3.2.3水电公司变电所职责
⑴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发现突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⑵学习贯彻落实好本预案;
⑶组织开展自救;
⑷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传达执行指挥部的指令。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系统运行稳定。
⑴加强供电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技术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工作,确保其整定正确、正常投用,运行可靠。
⑵加强运行人员的专业培训,电工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作业,并做好应对事故预案的完善、学习和演练工作。
⑶高度重视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缺陷和隐患及时处理,异常天气要增加检查次数。
⑷各类安全自动装置能正确动作。
⑸导线各铜铝接头采用铜铝过渡措施。
⑹按规定周期检查配电线路导线连接及线夹。
⑺线路杆塔标志统一规定,做到齐全、正确和醒目。
⑻变压器要有名称和编号标志。装有醒目的“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志牌;柱上油断路器名称和编号齐全。
⑼变压器油温、油色、油面正常。
⑽变压器、柱上油断路器不得有严重油污或滴油现象,柱上油断路器栓漏周期符合厂家规定。
⑾按照电缆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负荷,允许过负荷电流和过负荷时间控制标准进行允许管理。
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票和操作规程。
⒀建立电缆和预防性试验制度,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加强电缆的试验记录管理。
4.2 预警行动
指挥部根据接报和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
⑴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⑵指令相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5.信息报告程序
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一旦获悉供电突发事件警报,应立即向水电公司报告,联系电话:575705、57576、矿内(74 、05、716)。
⑵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各专业应急小组和相关部门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散),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把影响降到最小。
⑶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定性质、早报告、快处置、保安全”四句简语。
6.应急处置
6.1相应分级
按事故灾害的危害情况、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等级 描 述
Ⅰ 变电所全所失电,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或造成1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Ⅱ 变电所分段失电,或线路出现断杆或倒杆等,造成公司部分地区供电中断,或造成2万-1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Ⅲ 供电线路变压器等设备出现故障,造成局部停电,或造成2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单位工段响应Ⅲ级,水电公司响应Ⅱ级,公司指挥部响应Ⅰ级,当事态达到Ⅰ级时,如公司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短时间内无法修护和恢复,指挥部应向社会求助。
6.2响应程序
⑴突发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可控性和损失情况决定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⑵ 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
6.3处置措施
6.3.1矿变电所金冶线(专供线35kv),出现断线、倒杆、供电设备的故障:
⑴由六合供电公司向矿变电所通报,并通知做好35kv供电电源倒入备用线(35kv金四线)上。
⑵水电公司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矿调做好负荷控制工作。
⑶矿调通知相关单位做好负荷控制和调度。
⑷水电公司组织人员负责对矿各支线负荷的监管。
6.3.2重大自然灾害
因雷击、洪水、地震等造成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问题,由水电公司组织力量抢修,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好井下备用源启用命令,待自然灾害后自动恢复。
6.3.3矿区各供电支线(6kv)停电故障
⑴由水电公司向矿调通报,并通知单位做好6kv供电电源倒入备用线上。
⑵由水电公司组织力量抢修,矿调做好通知和负荷控制工作。
6.3.4变电所所内35kv、6kv主供电设备出现故障
水电公司组织抢修,矿调做好通知和负荷控制工作。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建立健全我县共青团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管理和经济处置机制,提高共青团组织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反映速度和战斗力,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环境风险把控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健康的安全事故。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定制本预警机制防控实施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规避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统一调配。
如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如地震等)、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如火灾等)、因社会对抗引发的突发事件(如恐怖袭击等),及启动本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即自动生成玉屏侗族自治县共青团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当地党委和政府对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并视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由团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团县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团县委办公室成员、各乡镇团委和县直单位团组织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日常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任务,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和有关事项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灾害,能够快速反应、有效组织、积极参与、发挥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组、宣传组和应急处置组等四个部门。
由团县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团县委办公室成员和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组织协调组由团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团县委办公室成员和事发地共青团组织负责人组成。工作职责: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组织安排应急分队人员调配任务分工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组由团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团县委办公室成员和相关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及时发现和宣传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采用各种方式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
应急处置组由团县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组成。工作职责:组织以共青团干部为骨干,团员和青年志愿者为基础的应急分队、突击队、服务队,在事发地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投身于应急处置工作。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安置工作,协助有关方面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和做好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抓安全、保平安、促发展”工作理念,以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落实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监管单位“二个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二项行动”,继续完善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二项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创新、超越、实干、争一流”的要求,全面做好渔业安全工作,渔业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切实提高,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显著,渔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全街道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推动全街道渔业生产安全发展
年,紧紧围绕上级渔业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重点抓好以下渔业安全工作:
1、切实落实渔业安全“两个主体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和区政府《关于落实街道办事处及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结合我街道渔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实际,切实落实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监管单位“两个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保障生产安全、保障船员生命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二是分解落实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街道和社区切实担负起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中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有效监管渔业生产安全;
三是建立“街道-社区-渔船”三级渔业安全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逐级实施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渔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控制指标不超标,确保工作指标顺利完成。
2、扎实组织开展渔业安全“二项行动”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安全工作职责,扎实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宣传教育“二项行动”。
一是扎实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各渔业社区、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一要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订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开展好专项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二要确定重点检查治理内容和检查时段,落实好整改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三要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渔船“黑名单”制度,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扎实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上级安全工作部署,结合辖区渔业安全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宣传教育效果,扎实组织开展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要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每周一讲”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营造全社会都关心、重视渔业安全的良好氛围;二要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新渔工切实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切实提高船东、船长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街道-社区”两级渔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三要充分发挥“平安渔业建设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平安渔业全面建设。
3、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要抓好网格化预警工作,建立网格化管理分级预警制度,重点对落实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危险因素或工作动态实施预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定期组织演练,在演练中查找和弥补不足,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