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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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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第1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2012年成都某建筑项目施工足足推迟了一个月才完工,后来业主和施工单位闹上了法庭。事实上,这就是典型的施工进度控制不到位纠纷。对于施工项目而言做好进度控制至关重要,是建设项目实现发挥投资效益、维持良好经济秩序以及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三大目标重要措施。因此研究建设项目管理之中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具有现实意义。

二、控制施工进程的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管理工程施工进度控制,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资金控制与工程进度控制。对于各种不同的建设项目工程,尤其是大型重点项目,工期都非常紧迫,施工进度的压力很大,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赶工期,实行加班或连班,很难使工程正常有序的进行,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低下,施工安全隐患增大,也导致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加大。从而施工进度的有效控制,不仅仅是工程目标实现的关键,也是工程质量的关键。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之核心。

建设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是在建设过程中,对各个环节工作的内容,工作流程,工程所需要的时间以及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衔接过程,按照既定的目标及方案付诸实施,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是否按要求执行,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偏差进行及时纠正与调整。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就是按预期的时间内,确保工程的准时投入使用。其重点就是实现总目标的总工期。

三、影响施工进度原因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本身就具有复杂性,周期性,参与企业多等特点。因而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原因很多,但是最主要还是由于参与建设企业的影响。

一是参与的政府部门与企业太多; 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是由上级主管总门,业主单位,监理人司等。比如从业主单位准备开工开始,到施工场地交给承建单位,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业主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手续未完善是影响工程进度的一部分。

二是原材料的影响;在工程开工之后,工程所需原材料不到位,或者到场的原材料不符合工程所需原材料的标准,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不齐全等也是影响工程进度的关键。

三是资金准备不充分;资金是工程正常运行保障,由于业主的资金准备不充分,直接影响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如在工程开工之后,没有及时发放预付工程款,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拖欠进度款,有的是承建方自己垫资,种种资金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缓慢。

四是设计图纸对施工进度的影响;由于设计缺陷,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或是业主单位要求更改设计图纸,这样就造成一边设计,一边施工。特别是所谓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出现这种现象的特别多,造成工期延误。

五是外界因素的影响;建设项目工程根据施工条件,自然环境,气候等客观条件因素的影响,也是造成工期延误的重要因素之一。比如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的影响,需要处理一些与工程无关的,但又影响工程正常使用的附加工程时,必然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六是各种不可抗拒的风险影响;所谓不可抗拒的风险,包括金融危机造成的资金链断裂,由于战争,罢工,地震,洪水等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都是影响工程进展的因素。

七是人为因素的影响;人为因素主要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缺陷,施工缺陷,预算,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都是影响工程进展的客观因素。

三、项目工程进度的调整

四、建设项目管理中增强工程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从分析中发现,影响施工进度控制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并不是某一个单方面因素,笔者依据实况提出具体控制措施。

第一,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非常重要,如果施工准备不到位必然会影响到工程进度和工期,还可能影响到工程质量,引发索赔问题出现,因此建设单位必须要紧密联系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编写出实施项目的总进度计划;为了体现施工进度控制就要编制出总进度计划,进而在该计划上确定与审核施工进度。进而在该依据上控制材料设备的供应进度,也资金及资源计划协调之依据。

二是组织建设项目的管理机构;事实上建立项目管理机构,也是建设项目所需,这样才能够进一步将责任落到实处。当然组建管理机构必须要选择经验丰富、协调能力较强及作风正派之人参与进去,这样才可能实现管理的真正目标。

三是地方政府加强行政调控力度;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到了行政、法律问题,因此必须要依据政府的调控力度来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够实现进度控制。同时还要在相关政策基础上,制定出相关施工标准,确保按进度施工。

四是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模式;首先要制定出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整个施工企业上下统一制定出一套规范流程、业务制度及施工操作程序,还要打造统一企业文化,提升施工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组织措施。

建设项目中工程施工进度控制能不能够顺利实施与完成,能不能够按期实现控制目标,这和有力的管理控制班子具有直接联系,项目部必须要明确下面各个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分工,将任务和目标落到每个人头上。分解总目标,确定出各个阶段控制进度的目标。

第三,技术措施。

一是事前控制;要控制好工程施工进度必须要做好工期预控,就是事前控制进度,监理要依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月、季、年施工进度计划,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避免设计中存在缺陷和设计修改,确保连续施工。

二是事中控制;要做好事中控制,其一就要实施年度检查、动态调整和控制,其二就要采取工程计量,给施工单位提供进度款,确保施工单位按期完成施工。

三是事后控制;当项目施工中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之前存在一定差异,而不能按期完成施工。就必须要分析不能按期完成的原因,并在该基础上对后期施工进行恰当改善。如改善劳动条件、改善外部配合条件及实施有力的调度等。同时还要调整相应施工计划、资金供应计划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等,组织新协调与平衡,确保最终按期施工。

四是经济措施;所谓经济措施就是运用恰当方法,为按期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措施,包含了资金需求计划、经济激励措施及资金供应条件等,这是确保施工进度的必要条件。

第2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第一条 为了完善我县贷款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促进我县贷款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贷款资金的使用,有效监管贷款资金的流向,不断提高贷款资金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建设工程项目前期阶段管理

第二条项目的初期策划和选址等工作应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由业主单位或者业主委托的实施单位负责策划、调查、研究、确定,应避免选取群众矛盾多、容易激化群众矛盾的地段。

第三条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地形图测绘、规划测量、概念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国土测量、矿产压覆、地灾评估、用地复垦、水土保持、能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地质勘查、造价咨询的编制单位由业主单位研究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业务能力强的单位。编制单位须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勘测等作业并出具报告成果。报告成果保证真实可靠,由业主单位送发改、国土、规划等行政职能部门办理立项审查等其他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合同签订严格按照合同会签程序,会签程序走完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合同的登记备案。

三、项目实施阶段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成会议纪要。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十六条 施工合同、图纸会审等工作完成后,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质监、安监手续和建设施工许可证,并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项目施工条件成熟后,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要求编制好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下发项目开工令。开工令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编制好项目监理实施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现场施工协调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规定参加人员: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人员,有重要事项需要协调,邀请主要领导参加。

第二十条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现场施工协调会,现场施工协调例会内容:听取施工单位关于本周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完成情况、下周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中存在问题的汇报;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上周施工单位施工中的不足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 办理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签证。

第二十二条办理现场签证程序

(一)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签证内容;

(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三)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确认。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经批准的变更意向、技术要求、专项施工组织计划及彩色照片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及国家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变更工程应按变更工程管理规定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二十五条 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工程量现场计量,均应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

第二十六条 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内容和计划安排,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共同现场计量,验收核定确认。

第二十七条 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必须严格遵循:经相关单位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行业标准及国家规范。

第二十八条办理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的时效性: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必须在下道工序实施前,由各方现场验收确认,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九条 对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现场实际的测量资料报告,经监理单位、业主单位批准,方可进行收方验收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单必须经工程总监审查,报业主单位审定。工程量现场计量验收参加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对现场计量的数量和准确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设计变更的原则

(一)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二)实际情况与设计有出入或设计未考虑的地方;

(三)凡实际工程量与投标清单工程量有出入者(含多算、少算、漏算)均应按变更程序办理。

(四)因业主单位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第三十二条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凡属变更工程均应事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意向申请,变更意向申请经批准并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后,施工单位才能组织实施,变更工程完工并质检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报告,变更报告审批后才能计量。

第三十三条变更意向申请办理程序

(一)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以内变更工程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文件,经设计、监理及业主单位相关人员依次签审原件一份,复印三份各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设计单位均应出具变更设计文件。

(二)单项工程造价在5万以上变更工程审批程序:单项变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县较大工程变更联合审查组查勘会商后,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实施;单项变更增加造价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经县较大工程变更联合审查组查勘会商后,由业主单位研究确定后再报常务副县长批准实施;单项变更增加造价100万元以上的,须报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三)变更意向申请文件应按监理提供的文件格式和要求整理,注明变更依据和理由,附变更的工程量计算单及现场彩色照片等原始资料。

第三十四条 变更报告办理程序:变更意向获得批准并实施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和申报变更报告,变更报告的审批程序:设计、监理及业主单位相关人员依次签审原件一份,复印三份各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变更报告应按监理单位提供的文件格式和要求整理,变更工程量的确认,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把关。

第三十五条 工程进度编制原则: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内容:月度工程项目计划的文字形象进度说明、分部分项计划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计划完成投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必须及时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业主单位必须督促监理单位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第三十六条工程进度月报表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条例和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规定的工程报表格式,在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工程月报内容:本月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概况、进度概要,形象进度及其说明、质量分析、分部分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等。如果该工程由业主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或指挥部负责实施,上报工程进度月报表时,必须同时递交一份工程进度月报表给业主单位。

第三十七条 项目建设进度报告

(一)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月报,通过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测、检查和比较分析,在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

(二)项目建设进度报告内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的近期趋势,对工程建设进度的监测、检查、比较分析图表,进度的偏离程度、偏离原因分析和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原则:根据设计图纸、合同约定、行业标准及国家规范。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业主单位代表或其委托方代表必须参加现场验收签字确认。现场材料设备验收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和合同的约定,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许可证等。

第三十九条 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是确保工程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业主代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督促监理单位并参加严格控制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质量关。

第四十条文字、图片等资料严格按照市政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移交、归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三条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四条 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十五条 工程项目初验: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经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批准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一)部初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正式初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相关单位。

第四十六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一)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单位领导批准。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代表组织实施。参加单位: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质监站、接养等相关单位。

第四十七条 一般工程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准备,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参加现场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定后签字确认。

第四十八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一)据审核批准的工程计量文件,由施工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单。

(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三)业主代表核算签字确认。

(四)业主代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业主单位领导、县常务副县长审定。

(五)业主单位核算后据合同向税务单位提供开票证明。

(六)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按照县工程项目资金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七)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业主单位监督,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业主单位有权代为支付。

第四十九条如果该项目由业主单位委托指挥部或其他单位负责实施,业主单位每季度组织单位纪检监察、工程技术、财务及县纪检监察、县财政相关人员对项目进度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核查。单次付款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施工单位申请支付前必须通知业主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未经过核查的,业主单位可以暂停本次支付。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单位,业主代表或其委托方代表会签同意后报业主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第五十一条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的核算确认要求和送审程序:

(一)审查核算要求: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必须审核工程量、工程签证、合同变更、质量认定、价格认定、材料调差等是否严格按签字程序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量、工程签证、合同变更、质量认定、价格认定坚决不允许进入工程结算中。必须严格对所有审核内容进行复核、审核。

(二)审查核算程序:业主单位要求对结算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后报送县审计局预结算审计中心审计。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审查审定批准程序办理工程结算手续,进行工程结算支付。

第五十二条 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五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部门、业主单位各一份。

第五十三条 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严格按照审查审核批准的付款流程办理。

四、项目的交付使用和维护

第五十四条 在工程保修期内,业主代表或其委托单位代表应定期回访,掌握工程交付后的使用情况,并处理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投诉问题。

第五十五条对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合同中约定的,在服务期限和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业主单位应做好项目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附 则

第3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工程建设各环节存在较为严重的抗震设防质量问题,抗震设防监管薄弱

我国从1999年开始进行全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后,原来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也被纳入进去,并且随着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调整中抗震管理部门的削弱,暴露出在监督工程建设各环节中抗震设防监管薄弱。在我国2005年全国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中,违反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是违规工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主要反映在工程建设主体出于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存在轻视抗震设防的思想。

1.2 缺少抗震设防监管体系和措施

目前,由于原有抗震管理机构的削弱,原有的抗震设防监管制度已经无法贯彻,而在现有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中,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都只注重对建筑施工的监督检查,同时也缺少抗震设防监管技术人员和相应措施,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管理未能很好地纳入监管体系之中,抗震设防监管被大大削弱。

1.3 抗震防灾意识尚需增强

由于破坏性地震重演周期长,致使人们的抗震防灾意识淡漠,不同程度地存在麻痹、侥幸心理。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抗震工作重视不够,难免导致工程建设的某些环节忽视抗震设防的问题。这些问题较为普遍地存在于工程建设各主体,乃至建设管理部门。

1.4 对原有工程抗震加固资金渠道有待畅通,在役工程抗震设防存在监管空白随着产权改革和建筑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建、构筑物的产权所有人结构多元化,抗震责任主体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加固资金难于落实,在原有工程抗震加固工作的推行上存在一定困难。政府缺少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在役工程的抗震设防实际上在很多地区已经游离于监管之外。

1.5 城乡建设的抗震设防问题突出

城乡是我国居民建筑体系中抗震设防的突出薄弱环节。近几年我国多次大地震都突出表现了农村抗震能力薄弱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5.1 农村地区抗震能力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大,抗震设防的投入不足。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城镇低,且地区差异较大,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水平更低,很多群众无力建设抗震性能好的房屋;另外,农村大部分地区在房屋建筑抗震设防上存在盲点,重救灾轻设防,政府缺少鼓励农村抗震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资金支持,严重影响了农村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

1.5.2 农村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管理,村镇基本没有抗震建设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由于农村民房是自主建造,何时建造,采用何种结构型式、何种建筑材料等,完全由房主根据自己的财力、传统习惯等因素与建筑工匠议定,农民建房随意性大,给农村建筑带来了相当大的隐患,政府缺乏相应的抗震技术管理和推进机制。

1.5.3 现有城乡房屋的抗震技术标准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还有欠缺。尽管我国现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抗震技术标准对土木石等农村常用的结构类型也提出了抗震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措施要求,但这些措施较为原则,其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覆盖面不足。

1.5.4 抗震技术推广力度不够,农民抗震防灾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抗震知识;农村地区缺少专业施工力量,农村工匠传统的不良习惯做法对抗震不利。

1.5.5 农村抗震设防意识淡薄,农民缺少进行抗震建设的技术知识,普遍存在重视装修门面忽视房屋结构性能的倾向,俗称“两面光”。农村建房多片面追求大空间、大开窗,窗间墙宽度明显不足,这种现象在各地农村均较普遍。

城镇地区有资质、有技术实力的建筑施工企业不愿意到农村地区承担工程,而农村地区缺乏掌握规范施工做法的工匠,农村传统工匠建筑施工操作不规范,很多沿袭下来的传统习惯做法削弱了房屋的整体性能,给新建房屋留下隐患。采用新材料却仍沿用传统习惯的不当做法,“穿新鞋,走老路”,起不到抗震设防的作用。这种现象甚至在震后重建中也一定程度的存在。

因此,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下,加强城乡建设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已刻不容缓,这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2 加强工程建设抗震防灾监督管理的相关实践探讨

2.1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抗震防灾意识。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抗震法律、法规、规章,建立起了抗震防灾法规体系。

2.2 坚持依法行政,将抗震防灾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从抗震设防要求入手,由项目的选址、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成果及措施如下:

2.2.1 会同建设、勘察、设计、审查机构、施工、监理及相关管理部门,针对如何增强建设各方主体抗震防灾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内容,举办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法律法规培训班;

2.2.2 开展全市建筑物抗震设防执法大检查;

2.2.3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

2.2.4 重视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新建工程及加固、加层改造项目的抗震设计审查核准工作;

2.2.5 结合我市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开展,加强对城乡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

3 加强抗震设防质量监督管理的建议

3.1 树立安全就是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地震灾害在各类灾害中对城市建设最具破坏性,城市管理者应树立安全就是发展的可持续性发展观。要根据抗震防灾工作实际合理设置责任体系,建立社会、企业、政府共担风险的机制。

3.2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保证抗震设防质量。各方主体应树立明确的责任意识。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要求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的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认真遵守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保证抗震措施落到实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抗震设计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必审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确保施工审查质量。

3.3 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管理

3.3.1 要把抗震设防质量的监督落实到工程建设管理各环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理程序,加大管理力度;

3.3.2加强对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以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质量;

3.3.3 加强对城乡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结合地域实际,提供可操作性的技术服务。

4 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质量的几点对策

城乡建设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和抗震防灾知识缺乏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民居和乡镇公共设施的抗震能力相对薄弱。大多由当地建筑工匠根据房主的经济状况和要求,按照当地传统习惯建造的房屋难于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当破坏性地震发生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难免遭受惨重的伤亡和损失。地震灾害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城乡建设必须考虑抗震设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和地震形势的实际需要出发,重视和加强对城乡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和服务,探索提高城乡抗震设防质量监督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不断增强城乡建设的抗震防灾能力。

4.1 重视城乡规划中抗震设防和抗震防灾的指导

城乡抗震防灾规划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城乡建筑的抗震性能,主要是针对现有城乡建设在地震灾害中表现出的整体不足及习惯做法存在的缺陷予以改进和加强,普及抗震防灾的有关知识,纠正当地不符合抗震要求的习惯做法,消除建筑物中不利于抗震的因素。

如纵横墙交接处无拉接、无圈梁、无构造柱等抗震构造措施;未做适当的地基处理即在上面建房;基础埋深浅,直接坐落在耕作土层上;“金包银”等外砖里坯的做法,不能使砌块咬槎砌筑,墙体形成两张皮;房屋不设置门窗过梁,使门窗洞口上角普遍出现倒八字裂缝等。以期达到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三个水准,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地震灾害的大小取决于地震危险性和工程设施的易损性。因此,制定抗震防灾对策的关键是要考虑土地利用和工程选址时最大限度地减小工程地震危险性,根据地震危险性即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设防区划等方面因素,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减小建(构)筑物和工程设施的易损性,以提高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

4.2 加强城乡抗震防灾宣传、培训,提高抗震防灾认知能力

一方面开展好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取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同时依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地实际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技术培训,重点对城乡建筑工匠进行培训,以增强其防震意识,在民房建筑中做好防震技术的推广;积极指导农民自建低层住宅进行抗震设防。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鼓励农民提高其房屋的抗震能力。加大城市人才、智力投资对城乡的支持,在开展典型农村民居调研的基础上,提供具备抗震设防要求的,体现当地风俗习惯、建筑风格、适应不同层次要求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导。

4.3 建立政府投入机制,提高防灾资源的利用效益

灾害的多样性与群发性,决定了防灾工程需求的无限性,而用于防灾的资源是有限的。由于灾害发生的区域性决定防灾减灾不仅是个别单位和行业的事,需要政府来协调解决。据此,政府应建立投入机制,优化对防灾项目投资的管理。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根据不同防灾项目的重要性原则,对多个防灾工程进行排序、筛选,对重要的防灾工程优先考虑投入,确保有限资金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从我国目前的国情出发,城乡建设的抗震防灾是一项关系到广大农民安全的公益性事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资金投入。

4.4 探索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质量监督管理的合理化形式

第4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关键词】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社会对用电需求的增长规模不断扩大,这就意味着电厂需要不断扩大产能或者进行产业升级,在这些变革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电厂加大电厂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如果这些项目得不到有效的管控,尤其是进度的控制,就会对电厂的经济效益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对于这些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需要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这样才能够有效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本文研究的重点就是从分析当前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概念着手,提出重视进度管理的重要作用,并分析了电厂建设工程项目在进行进度管理时所遭遇的困难,并最后提出了几点加大电厂建设工程项目控制力度的措施。

二、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分析

(一)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的概念分析

所谓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其本质就是这个项目从开始计划到最终的竣工验收后的时间控制。通常而言,这些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时间通常都是结合项目的预期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时间,涉及到的资金、还有各类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多种因素,最终结合这些变化来进行数据分析,并最终完成最优化的工程建设进度的确定。而对于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那就是项目需求方和建设单位在对相关的内容进行讨论并在双方认可之后开始签订合同,然后依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合同的内容或者后来经过讨论补充的合同条款,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科学的施工规划,然后对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环节进行协调,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能够在确保进度的前提下高质量的完成。

(二)加强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重要作用

加强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最基本的重要作用就是能够确保工程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里竣工,而由此就可以为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因为一旦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时间大于预期时间,那么相应的建设成本就会上升,另外由于这些项目投入运行的时间被推迟,那么由这个项目运营带来的利润就会下降。而且有的施工单位在发现电厂建设工程项目在预订的时间里不能够完成时,往往在后续的时间里会进行赶工,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偷工减料,这样势必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即使能够符合进度要求完工,但是在验收阶段却不合格,需要重建,那么这个项目的成本就会进一步急剧放大,所以加强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极为必要,不仅能够确保进度,同时还能够提升项目施工的质量。

(三)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相关流程

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主要流程措施主要是根据项目进度预期时间和实际施工时间进行对比分析,如果发现实际时间和预计时间存在着较大差异,那么就需要对这个差异原因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分析结果提前进行施工方面的调整,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整个工程项目能够在预期时间里完工。

(四)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难点分析

由于电厂建设工程项目通常规模较大,涉及到的范围和因素较多,进度管理相对困难,主要的难点通常体现在下面几点:一个是在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着的各种随机变化的因素的管理。另一个就是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所存在着的风险方面的管理。在电厂项目工程建设时期,很多变化的因素具有不可提前预估的性质,而且在施工初期就会产生可能和预先设计的方案存在着冲突,此时相关的设计方案还需要不断的调整和修改,这时就会对施工进度产生重要的影响。之所以出现这类问题,更多是因为在电厂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存在着一定的失误,另外需求方对于整个电厂建设项目需求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变化,另外施工单位之前预期设定的施工人员数量以及相关人员的技能以及采购环节和政府相关政策等变化,都会对整个施工项目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另一个就是电厂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也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能够对那些可以预知的风险进行提前预判并进行分类管理,就能够很好的控制这些风险。当前在电厂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所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技术风险和环境风险等两方面。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施工情况,然后对各个阶段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并对其进行全面的管控,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控制影响到施工进度的风险。

三、加强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几点措施

(一)完善制定项目施工进度

施工进度的科学制定是对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前提,对此当电厂项目建设需求方和施工方完成合同制定之后,就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相关的预算以及进度的制定,对此需要根据施工单位相关的人力资源以及相关的影响到工程项目进度的要素进行分析,将整个施工细分成多个阶段,然后对每个阶段的时间进行计划。当然这个进度计划通常确定下来就不会更改,除非后来有建设需求方需要更改施工方案,或者增加新的需求,那么通过双方协调对相关进度计划进行微调,从而保障整个进度计划的科学性。

(二)加强进度的系统化控制

由于影响到项目进度存在着很多非确定性的要素,所以只有通过制定科学的系统化的进度控制模式,才能够更好的规避这些非确定性要素的影响。对此首先需要依据施工项目涉及到的工种和岗位差异,对其制定科学的管理措施,确保这些人力资源能够符合岗位需求,同时实现相关岗位人员的配合和协调。

然后要注重施工技术的创新发展,比如针对隧道较长的一些电厂施工项目,由于这种较长隧道的项目在施工时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比率相对较高,目前施工的施工技术通常为爆破法,此时就需要对已经掘进的隧道做好保护之后才能够进一步爆破,否则就会影响到之前建设的质量。

最后要注重对人力资源素质的培养。优秀的电厂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不可能缺少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施工队伍,因为很多施工作业都需要人工来做,他们的技术熟练度和敬业度无疑会对整个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所以需要对这些人力资源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从而提升他们的技能素养。另外还需要通过管理制度来对其进行激励和监督,当发现存在着怠工或者消极作业的员工则给予惩处,而那些表现优秀的员工则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才能够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样也可以有效消除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三)加大信息处理水平提升进度控制能力

由于电厂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到的规模较大,而且相关的数据也较多,所以需要通过应用信息交流平台来提升信息的处理能力。项目需求方需要派遣专业人士对施工单位所提供的各类数据加以分类和处理分析,然后对原材料的采购和项目工程的建设情况以及质量情况进行管控,尤其是质量需要根据工序来进行验收,而不是等到所有项目完工之后进行验收,这样就能够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最后这个信息平台还需要制定科学的权限,以及方便不同部门之间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并积极的和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及时了解政策方向,从而规避来自政府相关的政策风险。

四、总结

总而言之,虽然现在电厂建设项目进度管控虽然存在着不少的难点,但是只需要注重管控的科学化和系统化,积极引入创新技术,提升企业创新力,就一定能够确保电厂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参考文献

[1]章健.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进度管理探究[J]. 中华民居(下旬刊). 2012(11)

第5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关系着四化建设,因此,一定要切实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管理。要搞好工程质量,一方面要依靠勘察设计、施工、建材等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搞好质量控制;另一方面必须强化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

本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3〕15号文要求和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制定的。实行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还缺乏经验。请各地在试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并将试行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含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的质量监督工作,促进建筑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发挥经济效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为国家、为人民把好工程质量关。

第二章  机构和任务

第三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筑管理局负责全国所属系统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标准局指导。其主要任务是:

1.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统一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网,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核验国家和部级优质工程项目;

4.统一规划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5.督促和检查各省、市、自治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6.掌握质量动态,总结交流开展质量监督的经验。

第四条  各省、市、自治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所属系统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省、市、自治区标准部门指导。其主要任务是:

1.贯彻上级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的实施细则;

2.审核所属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资格;

3.核验省级优质工程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参与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4.规划和管理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5.统一规划和管理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6.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及质量监督状况,及时提出有关改进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第五条  各市、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和条件设质量监督站,在当地标准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根据国家和部门(地区)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坚持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2.检查企业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核验各单位上报的优质工程项目;

3.监督本地区设计、施工单位承建工程的资格;

4.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正确执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质量争端的仲裁;

5.督促和帮助本地区建筑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审定和考核企事业单位质量检验测试人员的资格;

6.参与本地区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验工程的质量鉴定。

第六条  市、县质量监督站视本地区工程建设任务情况可相应配备一些对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质量技术标准,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工程技术人员为专职质量监督员。

市、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地区的设计、施工、科研、教育、建设银行等单位中任聘一部分工程技术人员(参照专职质量监督员条件)为本地区质量监督站的兼职质量监督员,并发给证书。他们与专职质量监督员具有同样监督的权利。

第七条  建筑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组织生产和进行质量检验,切实保证工程的质量。

第三章  权  限

第八条  市、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委托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凡未经质量监督站检验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质量监督站有权利用建筑企事业单位的测试手段、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地区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分配检验测试任务。

第十条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有权提请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忽视质量的单位,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违反规范、规程、无设计(含无证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的建筑工程,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2.对质量低劣的建筑企事业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在通报批评后质量仍无明显改进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整顿;经限期整顿后质量仍无明显改进的,有权提请其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设计证书。

3.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可通知建设银行停止拨款。

4.对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单位,有权提请其主管部门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第十一条  质量监督站要支持企事业单位质量检查人员正确地履行职责,依靠他们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对阻碍他们行使正当权利,打击报复者,有权提请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质量监督站对一贯工作积极负责的质量监督和检查人员,可提请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质量监督人员,除撤销质量监督员资格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肃处分。

第十三条  质量监督站对承担的监督、测试项目,按有关规定收取必要的费用。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各省、市、自治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6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 监理制度 问题探析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也随之发展起来,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构建工作都离不开严格的工程监理制度进行制约,是保障一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在建设工程监管意识上晚于其他国家,因此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运行工作上同样很迟缓。就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应对绝大多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在一些方面仍然不能解决所涉及的问题,所以要不断对工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并且将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管理度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进。

一、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意义

建设监理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意义非凡,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能够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建筑施工过程的整体运行方向,在保证建设工程高质量的达标同时,为建筑企业创造更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对实现建筑质量问题零损伤提供有力保障,所以要推进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运行,确保新时代建设工程高质量的实现。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只是在近几年才开始进入实施,就已经看到了十分可观的运行效果,在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上具有重大意义。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因此对建筑工程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例如很多房地产企业他们为了满足客户对工程质量的严格要求,因此就可以利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来约束自己,不仅能给实现建设工程项目高质量目标的完成,而且给建筑企业谋得了最大化的经济收益。

二、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的状况

1.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将建设施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

我国在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实行以来取得了十分可观的监管效果,被更多社会人士的一致认可,是新时代建筑工程质量达标的重要保障。在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一开始,由于效果十分明显,从而将相关的工程建设工程的监管规模不断扩大,在很多大型建筑工程、居民楼建设工程以及相关的政府公用建设工程都应用了该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行从良好的开端到现在推广的全面覆盖,是一项涉及建设工程项目较为繁琐的监管工作,因此在相关建设工程的监管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解决,因此要想规范性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就要落实监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明确每一监管人员的监管任务,并且对相应权利的操控明确规定,从而确保建设工程监管工作科学规范进行。

2.完善了建设项目监管行业的整体结构

当今时代社会建设工程规模在不断扩大,建设工程监督行业的出现为建筑企业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十分专业的质量监管机构,对建设工程行业的顺利发展提高强有力保障。换句话说也就是建设工程监管行业监管水平越高,对新时代建设工程项目的益处就会越多,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行业应不断对本行业整体结构进行优化,根据新时代下的建筑工程的监管要求进行严格监管,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参考建设工程监管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行监管工作的进行,另外对不同监管阶层的监管人员进行工作任务和职责的落实,全面推进建设工程监管工作的高水平完成。

三、对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采取的有效对策

1.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意识

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能够有效地降低工地伤亡,保证工人的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让工人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免去后顾之忧。在建设工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能够通过一系列监理措施来有效地避免危险的发生从而提高工程质量。但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很多问题,所以相关部门需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监管意识,通过强化监管意识来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使我国工程建设能够有一个安全的保证,同时通过对工程项目监管意识的强化,也能够加强工人们的安全保障,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2.构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的良好环境

大自然界中有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工程建设中也存在。环境对人有着很大的影响,一个人就算再有能力,受到消极环境的熏陶也会变得消极,尤其是对人来讲,人的惰性很大,如果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都不在乎,那么工作人员又何必去监管自身。所以相关部门需要构建一个适合工作人员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度的良好环境,通过良好的环境来提高工作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管制度的重视,在拥有良好的建设工程监管的良好环境之后,不但能提高建设工程监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而且能高效率促进建设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加强工作人员的监管意识的同时,又大大提高了我国建设工程高质量任务的实现。

3.建筑工程企业应大力培养建设工程监管团队

每一个领域都需要有一个标杆,同样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也需要有一个标杆,而最好的标杆无疑是一个专业团队。培养一个专业建设工程监管团队,能够让工作人员感受到工程项目监管的重要性,同时还能够提高员工的竞争力,有竞争才有动力,才能够使工程项目监理制度通过工作人员的建议来不断完善,众人拾柴火焰高就是这个道理。建筑工程企业需要大力培养建设工程监管团队,加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意识,同时专业团队可以在不断实践中来对工程项目监理制度提出建议,促进建设工程监管制度的发展。

四、结束语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高质量目标的实现,是新时代对考察我国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对我国建设工程的长远发现具有重要意义。从另一角度分析,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运行是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利用当今市场经济的优势,在监理制度的影响之下,以提高建设工程高质量为基础,推动建设工程投资方谋求最大化经济效益,对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水平打下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杜顺明.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J].现代交际,2012,09:115.

[2]贺盛炎.激励机制下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质量评价研究[D].中南大学,2012.

第7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1.1建设工程监理

我国建筑施工主体包括业主、建筑商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建筑施工质量、项目施工安全、维护业主正当权益和国家公共利益。客观评价,我国的建筑监理起步较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建设工程监理一方面要控制好建筑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以及相关投资三方面工作;另一方面,要负责管理合同和相关信息,对业主和建筑商之间的关系加以协调,保证施工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如期完工。1997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对建筑施工项目监理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新出现的问题难以单纯依靠该法得到妥善解决,对于各个监理单位和行业协会而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正高度关注,并积极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

1.2建设施工技术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首先要对自身的职责有全面准确的认识,在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要综合考察当时的气候环境以及资金等各个方面因素,确保各个部分的建筑工程均在有效监督和控制范围之中,以便更好地开展建筑施工技术监督和管理工作。当前的现实状况是,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基础不扎实,亟待改进。对此,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引起高度的关注和重视,积极组织监理人员开展专项培训,以便从事监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可以及时掌握最新的建筑施工工艺以及新材料等。另外,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对施工技术所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开展深入的调研和分析,从建筑项目实际出发,跟踪监控施工单位的工序作业过程,采取见证、旁站、平行检验的方式,严格把好建筑项目的工程质量关。

2建设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的关系

2.1相互促进

建设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体现在建筑项目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两方面: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在建筑项目施工质量方面是相互促进的。准确把握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促进监理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快本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进度以及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机制等一系列措施都在客观上起到确保建筑项目施工质量的作用。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也对建筑施工项目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有利于加快建筑施工进度,而改进和创新建筑施工技术,有利于实现建筑成本的节约、提高效率、有效控制不必要的时间付出,这样,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就可以大大提高。现代建筑施工技术对于加快施工进度、促进建筑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以及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2共同发展

从长远角度分析,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建筑施工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对于建筑施工行业的整体发展和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建筑行业步入现代化之后,在建筑施工项目监理方面表现出极大的需求,从而衍生出了建筑施工项目监理机构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技术实施监督和管理,一方面促进了建筑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自身也获取了一定的发展。首先,要集中主要力量提高建筑工程监理队伍人员的素质以及监理能力。一方面,要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而言,竞争的核心和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谋取更广的发展空间的出路就在于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以及留住人才,培养一支素质过硬并且稳定可靠的职业人才队伍。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职业监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第二是监理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最后就是监理队伍的待遇。另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廉洁自律的教育。对于监理人员工作而言,基本的行为准则就是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对于广大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而言,不但要关注企业监理人员职业素质的培养,还要注意对其进行政治以及职业道德的教育,加强对行业内的廉洁自律的管理,真正使监理人员独立工作依照相关的规定办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性质就决定了监理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只有这样进行建设工程监理才有意义。

3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不足对施工技术创新的影响

(1)监理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业务能力不强。为了争取较大的市场,不少的监理企业忽视了工作人员的素质,拼凑现象较为严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缺乏实践工作经验的年轻工作人员只有硬着头皮上,这样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对于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更不要说进行具体的指导,这显然不利于建筑施工技术的发展。

(2)建设工程监理市场不够规范。一方面,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业性以及区域性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设置了障碍。另一方面,监理企业的承揽业务的方式也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为施工技术的创新设置了层层的阻碍,不利于技术的创新发展。

(3)监理企业同质发展、层次少、特点单一,不能满足市场各种层次的需求。

4对策

(1)强化监理队伍建设。监理队伍建设对于搞好建筑施工管理,促进施工技术创新至关重要。因此,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强化监理队伍建设:①招聘一批具有较强潜力的监理人员;②培养现有队伍里的监理人员,提高其执业能力;③留住一批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

(2)健全收费制度。监理行业的收费制度混乱是整个监理行业混乱的根源,同时也是影响施工技术创新的源头。因此,健全收费制度至关重要,一方面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的监管。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要制定行业自律规章,规范收费制度。

(3)规范市场秩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要加强市场秩序的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地推进相关立法的完善,并且坚决地依法行政,改善市场环境。行业协会要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的规范化程度。

(4)监理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去转型,去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占领市场不同的层次、不同的位置、不同的领域,各自要有独特的发展空间,多元化发展;企业只有提升服务水平,加快企业业务转型步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工程管理与咨询一体化服务的品牌核心能力,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5结语

第8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控制;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设行业飞速发展,建设市场日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建设工程各环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不够成熟,使得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与实际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是当前建设行业需要重视和关注的课题。

一、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监理模式不合理

当前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模式具有这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监理工程仅仅局限于工程施工阶段;第二,“一监多工”的监理模式,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经常会与多个工程建设单位合作,在监理人员不够的情况下,会出现一名监理人员对多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情况;第三,混合型的建设模式,一方面表现在监理人员由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另一方面是监理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由建设单位控制。这样就难以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加上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致使工程监理出现一些不科学、不合理以及不规范的问题。

(二) 监理工作不到位

监理单位各项组织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无法满足监理工作的需求。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市场机制不健全,监理费用较低,一些监理单位为了提高效益,监理工作完全是应付式,同时,监理人员素质和监理人员力量薄弱等都对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 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由于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技能,使得监理的作用得不到展现,加上监理人员大多来源于一些建设行业相关部门,对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无法保证监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导致监理工程失效。

二、如何做好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

(一) 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制建设

要想规范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此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增强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监理单位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工作。另外,监理人员要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做到清正廉洁,这样才能做好工程监理控制工作,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二) 转变经营策略,优化行业结构

针对当前建设行业对监理的需求,监理单位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地位,实现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还需要满足市场对监理工作在技术、设备以及专业知识技能方面的要求,对监理对象实施全方位的监理和控制。监理单位还需要招贤纳才,组建优秀的工程咨询队伍,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各环节的设计、施工以及技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从而保证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及成本管理的目标实现。

(三) 坚持相应的监理原则

首先,以保证质量为基本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中的质量要求,将工程质量作为监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统一协调工程成本和进度方面的内容,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其次,在保证合同约定有效性的基础上,明确建设工程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对工程项目进行实时的动态监督和控制。如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违约或索赔现象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清监理工作职能,为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四) 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从当前监理工作的要求来看,现代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与实际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加强。同时,建设行业不断发展,新的技术、工艺、材料以及设备不断涌现,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标准性得到更新和提高,信息技术不断发展,这就需要监理人员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才能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水平,促进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当前,我国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增多,有效的监理工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因此,建立有效的工程监理机制,规范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行为,学习有效的先进管理方法,是提高我国工程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保障。同时,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水平和职业素养,对建设单位树立良好的监理形象,积极履行监理职责,建立适应现代建设工程监理控制工作的监理体系。(作者单位:连云港天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侯昌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1).

第9篇: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发展方向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是对建设活动进行的监理,监理的执行依据是有关建设方面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和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包合同,综合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参与工程建设的业主、承包商等的行为以及他们的责权利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约束,确保建设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经济性,使工程建设活动更好地发挥效益。工程建设监理制是社会发展对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市场化、效益化要求的必然结果。

1、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无论在管理理论和方法上,还是在业务内容和工程程序上,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都是相同的。但在现阶段,由于需求方对监理的认识度较低,市场体系发育不够成熟,市场运行规则不够健全,因此还有一些差异,呈现出下列特点。

1.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它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

1.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规范。

1.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然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预先预防,或指令及时改正,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

1.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工程师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2、目前建设工程监理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在旧的管理体制中探索着一步步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②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进而开展监理工作。③监理取费普遍较低。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④监理机构难以完全行使监理职责。在建筑行业市场机制中,市场的主体应该由业主--监理机构--承包商三方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授权,承包商实施,监理机构监督,相互衔接,层层制约的关系。⑥业主对施工过程主观干预较多。业主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经常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理企业低价抢标和业主盲目压价;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随意压低监理费,拖欠监理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过多的干预监理工作。⑦监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清晰,普遍规模小,实力弱。

3、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对策

3.1、完善法规体系,健全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还比较薄弱,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监理企业应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制定法规部门提出完善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规体系,才能使我国监理行业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3.2、加强对监理行业的认识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应提高建设领域各方,尤其是业主方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解与认识。从而使业主心甘情愿地委托有实力、信誉好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而不必再组织另一套班子管理工程。防止出现所谓的、大业主、小监理、现象的产生。

3.3、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

3.4、监理取费亟待提高

当前监理工作中取费偏低问题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的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监理取费标准仍然比较低;二是建设单位不合理压价;三是监理市场尚未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

3.5、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监理招标法规,而且监理市场和监理招标却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制订与颁布相关法规,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3.6、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堆积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3.7、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

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和标准已不适应建设监理的需要。低收费,不利于留住和吸引素质较高的人才,不利于监理单位的自我发展,也不利于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目前一些监理单位难以从母体中脱离出来,很大原因也在于收入不高。

结束语

总体来讲,未来监理应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保修期等各个阶段向业主提供咨询或业主工作或对设计进行监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参考文献

[1]戴爱军.建设工程监理现状分析及发展方向初探[J].建设监理,2013,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