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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森林可持续经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森林法》修改;研究与展望
1引言
从建设“美丽中国”时代要求的角度来讲,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制度是“美丽中国”建设在森林方面的要求与指导。森林可持续化经营的制度设计也必须要服从生态文明制度的整体背景设计。所以说,《森林法》修改的基本任务之一也就是要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目前现行的《森林法》始制于1984年。即使在经过1998年和2009年这两次的修正后,《森林法》没有很大的变动,同样,也依然没有能够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整体背景下去确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而这也就是说明,《森林法》没有能够将森林的经营业务放置到林业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在相关的森林经营制度设计当中,少了一种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整体性思维,因而很难切实有效地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整体质量,很难建设符合“美丽中国”的要求。
2目前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上的热点问题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背景下,森林的可持续化经营是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同时也是来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的基本途径。经过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后,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正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森林经营作为支撑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也面临着许多的问题。那现在所存在的问题,也就是当前各界所关注的焦点大致就是要怎样才能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角度,以此为背景建立健全森林经营法律制度体系来确保森林的可持续化经营。针对这样的问题,林业、经济学、管理学、生物学、法学等各界学者对森林可持续经营进行了研究。2001年之后,对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研究从理论上的《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转移拓展到具体的现实中森林经营管理的规范与实践。在党的十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理论上的重点又继续从法律法规转移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逐渐的,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大背景下,各界对与森林可持续经营法律制度有关的研究开始引导理论、立法、政策与具体实践的良性互动。
2.1森林的分类经营
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是在《森林法》中五大林种划分的基础之上,又将森林分为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两大类,针对不同类型使用不同的经营目标以及管理技术。有不少学者在森林分类经营制度方面持的是基本肯定的态度,在肯定的基础上又提出这样做法的不足之处:森林的分类经营缺少法律依据,而公益林的认证在立法上也是空白的[1]。当然,也有不少的实践的工作者会讨论“政策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林农生活水平与公益林建设之间矛盾突出”的问题[2]。作为持不赞成态度中的一员,谢剑斌也曾在其研究实验中批评道:“这种分类方法存在纯自然性、静态性和微观性等弊端,特别是没有涉及到管理体制、资金来源等社会经济问题,造成与森林经营管理和资源林政管理体制严重脱节。”他的这一段话虽说带有明显的反对色彩,但却是一语道破实际管理难题的根本成因。目前为止,在森林的分类经营模式方面所剩关乎森林经济法律制度生命力的问题就是分类后的定向经营管理会不会违反森林生态系统的多功能和整体性的原理以及怎样同时顾及至今未有学者详细论述的局面。
2.2森林的采伐限额
依照如上的森林分类经营模式来讲,采伐限额应从属于商品林类型。从组成上,森林的采伐限额制度无疑是商品林的经营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直接关系到经营商品林主体的收益。针对我国《森林法》所规定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学者的主要讨论都集中在制度的废存或是改良之上。学术界中有人认为保护森林资源的必要手段就是森林的采伐的限额制度,对“推进私有林审批制度,实施林木采伐限额审批许可和申报备案制度”持赞成态度。也有人认为应当要因地制宜地逐步开放采伐的限额管理,也就是说要适当的放宽采伐的限制,借此方法用以确立所有权人采伐的申报制度。当然,也还有人认为这项制度不如改革,就是说,采伐限额必然会阻碍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森林经营主体的收益权利也不能得以保障,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也难以维持。另外,还有学者的建议是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诸多学者在采伐限额方面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各界人士在这项制度的认识上还存在着很多的疑问。
3国外森林可持续经营制度建设的主要经验
德国、美国、日本等在森林可持续经营建设方面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引用。
3.1德国
德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具体措施方面都可以作为欧洲林业强国的代表。德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主要特点在极度重视森林的生态文明效益,尤其注重森林经营管理法的建设,使得森林可持续经营法的法规健全、管理的机构独立、程序规范、制度周延。除此之外,德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相关制度及政策等也都成为促使林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在制度逐步变化的过程中,森林的经营理论也经历了森林多功能经营到近自然经营、从法正林的发展过程。德国和我国一样,都曾经历过森林由原始林被破坏到大面积人工造林回归自然的阶段,但现在德国森林质量较我国来说优异很多。所以说,根据德国森林自身的特点来看,在借鉴时,研究人员自然会更多的关注它的营林思想和专业技术,在国内倡导森林可持续经营中贯彻多功能经营理念。另外,还有学者指出,我国的《森林法》与德国相比,最大的缺陷在于它缺乏立法的价值理念,并且在管理的体制上,我国相关部门并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协同机制。
3.2美国
经数据研究发现,美国的森林占全球林产品产量的1/4。作为一个林业强国,美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不仅完成了经济的增长目标,同时还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由此看来,美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对改善我国森林经营的现状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美国森林作为生态系统经营模式的代表,通用的是在生态文明系统的指导下去解决森林管理的复杂性以及与相异管理目标之间的差异引发的矛盾。美国的生态系统经营模式由其法律法规、经济和科技政策及科技政策支撑着,并且是由从联邦到各州系统的四层次机构来执行的,而美国林业的产权制度是国家林业产业的核心支撑。在美国的现状是:私有林的面积远超国有林,私有林的经营主体也在守法范围内充分享有经营的自。另外,国有林也是交由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确定立木价格从而完成采伐的管理。美国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的主要形式是“公司+基地+私有林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这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带来了稳定的高效益和高收益[3]。与此同时,政府还通过对国有林严格的管控去保证生态的文明、安全。一般来说,国内的学者主要主张学习美国的经营管理经验,尽量去克服或是避免小林主私有产权制度转化为林业集团带来的困难。
3.3日本
日本在国土方面有许多固有的缺陷,比如说人多地少、国土资源不足。但在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方面,日本克服了困难使得其覆盖率达到了70%,因而成为了世界范围内森林覆盖率最高的的国家之一。日本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属于是一个特点鲜明的林业合作组织,它既具有经济合作的性质,又是一个公益法人的组织。这样的双重属性使日本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有别于其他的行业协会。我国虽说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林业合作组织,可森林经营活动远没有发挥预期的确保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国民们对林业合作组织参加的积极性不高。对于向日本学习,一部分学者提出从两个角度加快我国的森林可持续经营:①从外部环境的角度,为林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②从内部管理制度的角度加强完成对林业合作组织的管理。还有一部分的学者是建议我国效仿日本去明确林业合作组织的公益性质,建立好高效的管理体制以及稳定的森林经营从业队伍,制定出长期、严谨的国有林经营规划,确定高效的国有林管理体制。
4森林可持续经营在国内的实践成效
想要了解森林可持续经营在国内的实践成效,就以贵州省的毕节市为例,它的金沙县、黔西县、大方县及百里杜鹃管委会依托中德财政合作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在其近两万公顷的集体林区及部分国有林区运用德国近自然林业理念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通过以参与式方法创建森林经营单位、林业专业示范合作社,对农户的技术培训(特别是间伐培训),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及管理等一系列森林可持续经营措施,将国外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和模式与贵州省实际相结合,创造出切实可行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通过实施各类可持续森林经营活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良性发展,据初步估算,当地群众从中获取各类收入达5085万元,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背景下,切实达到精准扶贫,带动林区农户增收致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具体来讲:①将立法理念融入到经营制度中,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建立健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法律制度;②明确提出了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我国林业发展的基础。基于毕节市对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人工林的发展在生态文明安全上卓有成效,林木资源持续增长,森林利用率也在不断增高。就毕节市来说,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实践适应了我国林业的基本国情,稳步提高了我国森林的覆盖率及利用率,极大地提高了森林经营水平及森林质量。
5森林可持续发展的展望
想要在生态文明制度的大背景下建设符合“美丽中国”时代要求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其制度就必须要服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设计。因而,对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法律研究,还必须从林学、生态学以及民法学等学科的角度去深化、拓展[4]。就目前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实际需求而言,《森林法》的修改需立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长远目标,以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为基础任务,根据实际需要去调整林业相关的社会关系,合理安排《森林法》中森林经营的法律条文。所以说,《森林法》要从界定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出发,在主体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经营权利的实现途径、履行方式入手,借以展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背景下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6结语
从当前的研究出发,结合德、美、日等国的成功经验,试着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大背景下,发展我国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完善《森林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美丽中国”的要求,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提出可持续经营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周训芳,张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背景下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研究与展望[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8(2):44~47.
[2]丰文财,余丽琴,方文飞,等.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能力评价[J].林业实用技术,2008(s1):3~6.
[3]周连兴,宋进春.森林分类经营有关政策、管理体制问题的思考[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02,21(2):15~17.
(一)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紧紧围绕美丽生态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按照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全州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完成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设。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推进建设、规范行为、落实目标、惩罚问责,使制度成为保障生态文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启动《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启动《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工作,突出生态系统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任务,突出环评规划的重要作用,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建设的效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向县级相关单位等多方反复征求意见并修改,最终形成修订草案,为《条例》的编制进言献策。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提供法律保障。
(三)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切实抓好环保执法和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2015、2016年期间省、州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按照“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的产业发展思路,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低”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全县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分类指导和管理,提高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效。
(四)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完成全县“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证的发放。
(五)生态环境改善工程。结合省州县下达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主要项目建设任务,规划和申报一批民生改善工程,并积极争取条件按期完成。
(六)干部职工周转房暨环保监测站新建工程。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筑面积18250平方米,全面完成12层(地下一层)的土建及装修装饰工程,作好竣工验收及决算,并交付使用。
二、成立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情况
为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实,做到任务和责任细化到具体岗位人员,按照定职责、定期限、定标准,实行“倒计时”管理的要求,决定成立我局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如下,负责全面统筹推进重点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作为专职联系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责任措施落实
(一)推进生态保护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结合县实际,开展基础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组织修改完善草案文本,按程序要求做好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
(二)启动《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工作。1.配合州上《条例》编制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关系,积极开展相关情况调研,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切实做好《条例》编制启动阶段的各项保障工作;2.多方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及时向起草小组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3.组织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文本,认真分析、梳理提出的修改意见,形成修订草案以及说明材料;4.按程序要求及时做好转发宣传贯彻等工作。
(三)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1.按年度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2.召开领导小组及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及时对各相关部门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和考核,确保按期完成辖区内总量减排任务;4.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四)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1.督促做好全县机动车到州开展检测工作,全面发放在用机动车和新注册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2.在摸排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好淘汰县内老旧机动车的工作。
(五)生态环境改善工程。以我县的饮用水保护、垃圾处理、污染物排放、环境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为抓手,规划申报农村牧区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并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州级资金实施,切实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六)干部职工周转房暨环保监测站新建工程。完善工程建设内业资料,抓好外部协调,施工组织,质量把关,安全生产,资金筹措,按合同要求拨付进度款。
四、重点工作进度安排
为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实,每项工作要按季度落实,情况见附表,责任领导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工作从目标设置、措施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落实、总结考核等方面将任务分解到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
关键词: 社会主义 生态文明建设 价值意蕴
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意蕴
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举措。生态文明关系到国家的总体规划及发展策略,是举国关注的大事。其意义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内容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要发展方针,关系到我国的发展及未来社会的基本形态。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迅猛,我国人民广泛拥有的民利进一步增强,国民思想道德素质及科学文化素质稳步提升,社会和谐度正在稳步提高,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策略得到了改善和肯定,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内容,已归纳为“五位一体”的发展总布局,体现出我国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念的深刻理解,对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发展和促进的作用。
改革开放的政策给我国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在社会形态和经济发展的速度上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发展的同时,带来的生态问题日益凸显。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等现象影响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并给国家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做起。通过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其具体实施过程严抓落实,实现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变的最终目标。生态文明建设体现着我国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2.体现了对生态文明的继承和发扬
人类与自然界和谐、统一的关系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素。也就是说,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对人类自身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的因素。在社会发展初期,人类对自然界充满了崇拜和敬畏;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以获取使用价值为根本目的的资本主义社会,而资本主义通过占有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来达到生产的目的。这一举动对人类和自然的和谐共存产生了严重的破坏,导致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只有通过建设生态文明的方式才能解决这些矛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中,实现对自然的保护,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是其最重要的思想内容。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人类社会发展的唯一选择。我们党继承了的科学精神,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创造性地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中。科学地、和谐地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存的发展关系。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完善的生态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这是对的继承和发展。
3.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对世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我国是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球最大的需求市场,中国备受世界各知名企业及投资财团的青睐。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建立分机构,促使经济不断发展。但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外资企业的不断涌入对国家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负担。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采取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同步进行平衡了资源持续利用,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中国地域辽阔,我国的生态环境是世界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世界范围来讲,全球气候变暖、冰盖融化、海平面上升、饮用水变少等都是全世界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我国通过加快产业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技术改革等方面的措施,积极进行生态建设,改善了我国的生态环境。据统计,我国实施的植树造林和加强森林管理等措施,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1980-2005年期间累计吸收46.8亿吨的二氧化碳,对世界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设想
生态文明建设体现着我国的科学发展观,体现着我国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更深层次的理解和实践。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辉煌发展史,自古就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古训。规矩就是制度,是约束个人行为服从集体行为的有效手段。落实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自然也少不了制度的约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制度建设,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实现有效监督的有力保障。通过建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来体现对资源消耗、环境损坏、生态效益的掌控。通过建立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保护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具体措施,完善我国国土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通过实行节约能源、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具体措施,完善环境监管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约束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开展。
2.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发展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在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的生态压力下搞好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现阶段我国所面临的考验。在通过有效的手段进行开源节流、治理环境污染的同时,努力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实现绿色发展,是唯一的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其必然选择结果。实现技术创新、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转变经济都是绿色发展的具体体现,是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生物能源、核能、太阳能、风能等资源产业化是推动绿色发展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实现绿色发展要加快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应积极通过改善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完善劳动管理机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尽管我国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地遏制了环境的恶化,但是,和我们企盼的碧水蓝天还有距离。在我国,无论是战争时期还是和平年代,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依靠力量,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要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就必须依靠广大的群众,在人民群众中积极宣导生态文明建设,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进来。与身边环境相比,我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要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对实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通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改善资源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能源的宣传活动,培养人民群众的生态忧患意识、生态道德意识及生态责任意识,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自觉行为。通过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培训机制,积极_展改善环境问题的培训,形成全民环保意识、全民懂生态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结语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建设,努力加快绿色发展步伐,培养全民生态意识是实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更是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意蕴最清晰的阐述。
参考文献:
全会《决定》拟定了未来六七年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为全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构筑提供了行动指南。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核心是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四川重点生态功能区、连片贫困区、民族地区、生态脆弱区“四区”在地理空间上的叠合度较高,对经济发展的需求迫切,扶贫脱困、社会稳定、民族和谐等都在这个重叠区交织,加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如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的相继实施,使这些区域面临着极为尖锐的“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在经济发达的成德绵地区,聚集了全省六成以上的人口,成都一城独大所承载的人口与环境承载压力、日渐增多的“雾霾”天气,也同样面临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而且,人口密集的经济发达地区环境污染对民众健康所造成的危害大于人口稀少地区数倍,调整与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的压力更大、挑战更多、资源环境约束更强。可以说,我省不同区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均需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点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决定》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基本内涵,即生态红线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红线”,以及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红线是指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生态红线也就是严格的生态保护之意。在生态红线制度建设方面,四川已经走在全国前列,生态功能区面积大、比重高、涉及人口多,自然保护区数量多、分布广、面积大、类型多,是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在红线制定之后,仍然需要严格的制度管理,需要建立监测网络或监测平台、分级管理的长效机制。而且,无论是哪一条红线,最终会影响到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的发展,这就需要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需要构建污染治理制度与交易市场,以及区域考评制度改革,需要建立“取消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之后的考评制度。这些,都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内容。
(作者系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
【关键词】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以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加。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较晚,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实践中还存在补偿不规范、补偿形式单一、补偿主体对象不明确等问题,需要加以认真研究探索,建立和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从而为加快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对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建立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意义
建立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是确保林业生态功能区建设的需要。林业生态区群众的发展权与非林业生态区群众的发展权是平等的。国家为追求宏观上经济、社会和林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规划了不同的功能区,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政策。保证功能区规划落到实处,需要设计相应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如果没有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安排,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就会选择“博弈”行为,导致“限、禁”失效。
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可以约束林业生态环境消费。林业生态环境的容量有限,林业生态环境消费无度会损害林业生态环境。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对林业生态环境过度消费征费,以作林业生态补偿之资,让林业生态环境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内部化、制度化、刚性化,能够有效约束林业生态环境消费者对林业生态环境的过度消费。
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可以激励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可以让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收益内部化,使保护者得到补偿与激励,实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的自觉自愿自利,可持续地坚持下去。建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还可以增强林业生态产品的生产和供给能力。
2、明确林业生态补偿应坚持的原则
明确补偿主体。“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各负其责,中的“谁”,可以是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有时还可能涉及多个主体,情形比较复杂。应因事制宜,明确特定的补偿责任主体,多个主体则应量化责任。
落实受益主体。“谁受损、谁受益”。应落实受益主体。目前存在补偿利益虚化、未补偿到真正受损者的问题。对此,有多个受损主体的,应量化其利益;有多个受损方面的,应全面覆盖受损的各个方面。
补偿标准体系化。林业生态环境受损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影响的利益主体是多元的。现在的补偿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总量,且一般按“人头”分配,掩盖了受损主体的差异性。补补偿模式多样化。现行的补偿模式以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辅以一次性补偿、对口支援、专项资金资助和税赋减免等。应坚持多样化模式,同时避免模式选择的随意性、补偿额的随意性。应制定实施细则,规范补偿模式的选择和实施。
确保补偿用于林业生态修复。现在,林业生态补偿大多用于生活、安置、迁移、生产等刚性需求,真正用于林业生态修复、林业生态保护的很少。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安排中应有量化的刚性要求,使一部分补偿直接用于修复林业生态。同时,还应有使用的有效监督制度。
3、实现林业生态补偿的规范化、标准化、动态化
实现林业生态补偿规范化。我国积极探索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今后,一方面应在实施过程中对这些制度加以完善,另一方面应在顶层制度层面逐步形成完整的更具法规功能的生态补偿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明确林业生态补偿的必要性,明确林业生态补偿责任和林业生态主体义务,为林业生态补偿机制的规范运作提供法律依据,不断推进林业生态补偿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实现林业生态补偿标准化。在建立科学的林业生态价值评价体系前提下,完善分类及测算方法,分别制定林业生态补偿标准,加快建立林业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将主要标准“指数化”,控制上限下限,控制变量因素,防止随意性。还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及时提供动态监测评估信息,逐步建立林业生态补偿统计信息制度,抓紧建立林业生态补偿效益评估机制。最重要的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估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建立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
实现林业生态补偿动态化。林业生态损害的修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林业生态环境损害后负面影响的显现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科学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应该是动态化的,能够反映林业生态修复成本的不断提高,反映林业生态环境损害叠加累积的效应及逐渐恶化的趋势,反映人们对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更高需求,以可持续的林业生态补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关键词】 生态文明战略; 内部审计; “免疫”; 重塑
一、生态文明战略呼唤内部“免疫”系统
近年来,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现状使全球的目光开始关注生态文明这一事关人类的代际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党的“十”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提至国家战略的高度,这是对科学发展观与和谐发展理念的践行,也是民主政治的进步。审计作为经济监督的手段,可通过拓展其现有功能,成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面融合的机制。生态审计并不是要求在现有的审计体系之外专设一种审计,而应当内嵌于现有的审计系统内。从审计主体的视角考察,国家审计可立足于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行为的监督,独立审计对可以市场化的生态问题加以监督,而内部审计则可以深入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其他组织,将生态审计的内容内嵌于各类组织的日常活动与决策中,进行事前干预、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功能拓展后的内部审计完全可以成为生态文明战略的内部“免疫”系统。
二、传统内部审计与生态审计功能基础
首先,传统内部审计与生态审计的本质是同一的。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11)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的本质是组织的风险管理活动。生态问题,从宏观的国土开发、生态系统保护、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到微观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活动,是对生态风险的预防、控制和治理,是对生态安全的管理活动。从组织的微观层面来看,实施对组织的生态审计,其根本的驱动力在于减少组织未来的资产流出,从而保护与增加组织的价值,由此生态审计与传统内部审计的本质具有同一性。其次,内部审计与生态问题监控主体特征相契合。生态问题呈现出日趋广泛、多样化、严重化的特征,而内部审计是社会组成基本单元的内部“免疫”系统,其组织的广泛性、系统性、全面性,其评价结果的行动导向性决定了其最适合承担生态文明战略的一线践行者和组织中生态问题的“卫道士”之职责,对企业及社会各类组织的日常活动涉及的生态问题进行适时的引导、监控、反馈与应对。
三、传统内部审计的生态审计功能拓展
传统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涉及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生态文明战略的实践必须系统地拓展内部审计的功能,将生态审计整合至内部审计的每一项内容,贯穿于其工作的全过程。
(一)财务审计:兼顾生态资金安全
传统内部审计往往以财务审计为重点,即对内部资金的来源与运用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对预算执行、专项经费、财务核算、大额收支等进行监控。生态文明战略下,除了对财务资金的重点监督,对生态资金的来源与运用也应进行关注。生态资金运动可能涉及生态税费、生态补偿资金的支付方,进行生态资金转移支付的政府部门、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转移资金的接收方。其中,支付方的内部审计应着重对生态税费以及生态补偿资金的确认、计量与报告情况进行复核与监督,一方面需要评估组织的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另一方面需要对这种影响所应给予的价值补偿的计量进行鉴定;政府部门的内部审计应对所建立的生态基金的资金来源与去向进行检查;接收方则主要对生态资金的入账情况、专款专用情况加以核实。在组织中,生态资金构成其财务资金的一部分,对财务资金的审计方法仍适用于生态资金,但对生态影响及其价值补偿的度量,还需要结合生态监测技术和经济计量方法,通过生态监测技术获取组织或产品生态足迹的变动数据,通过经济计量方法确定生态计量的边界,对生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进行认定。
(二)合规性审计:以生态合规为决策基线
合规性审计旨在确定组织是否遵循了特定的程序、规则或条例。从生态文明战略实施的角度,生态合规是指组织遵循了生态文明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程序。生态合规应成为各类组织所有运营活动的基线,成为各类项目决策的底限。政府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决策中,企业在实施新项目的决策中,均应有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除了程序上的合规,还应同时对其生态合规性进行评估。作为内部生态审计依据的生态建设相关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当前内部审计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综合性法规和《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固体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专门性法律,以及一些部门、组织内部所制定的规则。未来在我国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成功后,还应出台环境产权配置与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善的生态合规性法律体系,由此,生态合规性审计可能面临审查组织内的环境产权初始配置的依据、程序与结果的合规性,审查组织参与环境产权交易的主体、交易程序与结果的合规性等问题,通过对初始配置、交易和最终结果的合规性确认,实现对生态状况的全面监控。
(三)绩效审计:建立融入生态绩效的终端指标体系
十要求“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与此对接,政府与国有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将生态绩效纳入终端指标体系,按自上而下的思路进行指标设计,按自下而上的方式开展审计实务,并将其与政治、经济、社会等的全面绩效考核及奖惩挂钩。生态绩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项目:(1)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否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评价其开发强度与空间结构、发展格局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资源节约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对能源安全、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审计。能源安全审计即对节能减排、低碳产业、新能源发展情况的审计;资源利用指对水资源、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利用情况的审计;循环经济审计指对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情况的审计。(3)环境保护绩效评价,包括对组织内部建立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预防措施或预警系统的评价,以用于对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情况的评价。(4)对组织内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评价,政府部门的绩效审计应对本辖区、国有企业应对本单位涉及的生态问题形成制度化处理途径,针对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环境产权交易和环境监管制度建立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细则,引导生态文明意识的普及。
四、内部审计的生态文明战略实现效果的提升途径
(一)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监督与强化功能
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应以对生态文明的引导、监督和强化功能的加强为目标,切实增强其内部“免疫”功能。由于生态问题渗透到组织每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这决定了其完善程度的广度与深度,在范围上应涵盖准则层面的统一规范和组织执行层面的内部规范,在内容上应深入到每一个组织的每一项具体业务活动,由此,形成一个系统而全面的制度体系,引导与规范组织甚至个人的行为,监督组织活动,强化对生态文明的认识与人们对环境的负熵行为,从而促使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二)开发内部审计技术对生态安全的评估与风险应对功能
随着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的开展,基于环境产权交易的生态问题解决路径也将逐步铺开。在环境产权的初始配置与交易的审计中,风险评估与应对是关键,包括对生态足迹的评估,对水、大气、土壤等的污染程度以及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程度的生态安全评估,对用于清洁环境的森林碳汇、水权、排污权的评估,以及从组织的角度开发针对评估结果采取的总体和具体的风险应对技术。
(三)增强内部审计人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执行功能
内部审计人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执行力取决于两个方面:(1)对内部审计作为生态文明“免疫”系统的深化认识与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应从宏观战略层面高度重视,更应落实于微观的组织层面,内部审计人才应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态度进行内部生态审计工作。(2)对生态审计技术的掌握。这决定了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双重要求,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制度规范、内部宣传来加强认识,也可以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生态审计技术,进行人员生态审计技能的培训。同时,高校在人才培养中也应尽早适应国家战略调整的变化,调整内部审计人才培养方案,增设生态相关课程,为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内部审计“后备军”做好准备。
(四)提升内部审计机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功能
内部审计机构对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功能的提升,首先应增强审计业务的管理职能,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可以实施业务上由同级国家审计部门统领的模式,其他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均应加入地方内部审计协会,业务上可遵从其指导,由此形成一个信息传达高效、便捷的业务管理网络。其次应将生态文明战略内化至内审的所有业务活动,在财务审计、合规审计中全面融入生态审计内容,在生态绩效审计上通过构建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性质的不同分政府、事业单位、企业、其他组织等系统,进行评价指标的垂直设计与管理,实现系统内的生态绩效审计业务的对接与统一规范,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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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两型社会;两型校园;两型素养;评价指标
两型社会是一种符合生态文明[1]理念,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简称,是当前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热点。两型社会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力求以最低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在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同时获得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两型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发展模式已经纳入了我国“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中。教育部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于2006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此后又陆续下发了相应的节能减排的相关文件,并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把建设两型校园作为学校发展战略列入到“十一五”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由此各地高校便陆续开展了两型校园研究以及相关建设工作,但是由于两型校园是一个新的概念,有关两型校园如何建设等方面也没有相关的经验,因此本文就如何进行两型校园的建设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建议。
高校作为培养两型人才、输出两型科技的主要基地是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由于两型校园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了学校建设中的方方面面,因此本文试图从制度、技术、素养、评价指标这四个方面对两型校园的建设进行分析。
1 两型制度的建设
学校应从宏观的层面制定两型校园的相关制度,明确学校在两型校园建设过程中的目标、规范学校在两型校园建设中的具体行为,使得教学、办公、后勤、基建等行为严格的既定的框架内进行,避免出现无序或者混乱的状态,同时为了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将制度的执行纳入部门的业绩考核中,对于达到相关目标的单位实施相关的奖励,对于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也必须予以相应的惩罚措施。
1.1 日常管理制度
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学校在行政、办公、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规范学校在办公与基建等方面的行为,明确要求各级行政单位与部门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作为本部门的第一要务,严谨铺张浪费的行为,合理利用土地等,制度的制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做到科学合理,明确具体,避免空话套话,为保证制度保障制度的权威与执行力,必须加强监管,对于违反制度的单位与个人应予以相应的惩罚。
1.2 教学制度
两型校园的教学制度建设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日常教学管理的制度,规范学校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优化教学配套设施,提高多媒体教室、机房的资源利用效率等,另一个是教学与相关评估的制度,在教学过程中加入两型社会教育的相关内容,设置相应的学分,开设相关的教学理论或者实践课程,并把这一内容纳入到日常的教学质量评估之中,保证教学的效果。
科学的制度建设是两型校园的重要保障,对两型校园的建设具有规范与引导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两型素养的培养
两型校园的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上规范了学校在两型校园建设中的具体行为,而两型素养的培养,是从人文环境上保障两型校园的建设,使得两型社会的理念成为师生的一种自觉自发的行为,并成为学校文化的一部分。
2.1 学生素养
佘正荣[2]指出“人的素养水平直接决定着整个生态体系的发展水平”,因此人与人的素养在两型社会的建设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学校作为输出各类型人才的主要基地,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因此要培养公民的两型社会的素养并成为公民的普遍价值观与行为规范,学校的作用尤为重要,蔡景庆[3]指出两型素养主要是通过后天的教育所获得的,因此要培养学生的两型社会的素养,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除了传授相关的知识之外,也必须培养学生节约资源与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的两型道德、知识、审美、技术等的素养并使之内化到每个学生的意识与行为之中,使学生养成自觉践行两型社会的理念并使之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2.2 教师素养
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决定了两型教学活动的成败,因此要提高两型教学活动的效果,学校应当加从制度、经费等方面大力度对两型教师团队的建设,开展相关的培训或宣传教育,强化员工的节约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循环经济的意识等,只有教师首先具备了两型社会的素养与自觉性,才能对学生实施相关的教育,从而提高学生两型素养的教育效果。
学校两型素养的培养,必须从教师与学生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要对教师加大培训与教育;另一方面,也要对学生开展两型校园的理论或实践的教学活动,营造良好的节约型、环境友好学校氛围,并使之成为师生生活的一部分。
3 两型技术的应用与输出
两型制度与两型素养的建设是两型校园建设中的软环境建设的一部分,要真正体现两型校园的具体效果,离不开相应技术的支持,尤其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相关技术应用与输出。
3.1 两型技术的应用
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是两型社会的主要标志,要达到这一要求,学校在规划与建设中应加大力度对相关的智能控制设备、节能、节水、低碳设备的采购与使用,如采用节能光源,采用一级节能的空调、热水器等等,同时在学校的建设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周围的生态环境,对宿舍、食堂的生活废水或垃圾进行有效的处理等。
3.2 两型技术的输出
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对于整个社会的科技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因此学校在应当在科研、课题规划、经费等方面对两型社会的研究给予支持,完善两型社会的相关理论体系,加大力度对相关的智能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环境友好的生物技术的资金与技术支持,鼓励师生开展相关的创新性研究活动,并最终输出对两型社会建设有实际意义的理论和相关技术成果。
高校在两型社会的建设中具有人才、科技等方面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高校应当充分利用这一特点,在应用相关两型技术的同时应当加大力度对相关的两型技术的科技创新,促使科研成果的转化,这也是两型高校建设的重要内容。
4 两型评价指标的建立
两型社会的评价指标的建立是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没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也就无法从纵向的角度对两型社会的建设效果进行评价,这也是当前两型社会研究中的一个热点[4,5]。因此如何对两型校园的成果进行有效的评估也是两型校园建设中的关键。两型校园的评价指标的建立应当符合系统性、科学性、可行性等原则,由于学校其特殊性,适用于企业或者社会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一定适合学校,因此必须从学校的特点出发,构建相关的两型校园评价指标,并以此来评估两型校园建设的好坏。
本文尝试从这四个层面来确立相关的评价指标: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技创新、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具体评价内容可成如下几个方面入手:(1)资源节约,包括基建的耗费、节能技术与设备的投入、教学资源的使用等;(2)环境友好,包括绿化、垃圾与废物处理的情况等;(3)科技创新,包括科研人员的比重、科研经费的投入、专利等;(4)学校的建设管理,包括制度的建立、基础设施的配套情况等。
两型社会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学校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部分,尤为重要,高校以其在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优势在建设“两型社会”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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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景庆.两型社会建设应当把握的几个关键因素[J].湖南社会科学,2011,1:88-91.
1.1资源环境审计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失灵”使得政府应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主要责任。目前,政府一般靠命令(如市场准入、产品标准等)和市场化工具(如排放权交易、补贴、税收等)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命令带有行政色彩,易出现寻租腐败,市场化工具需要良好的市场制度环境[3]。审计作为一种信息工具,在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陈尘肇[4]、郑石桥[5]等研究了国家审计的建设及实现路径。宫军[6]研究表明,审计机关在国土空间开发、节能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可以发挥重大作用。20世纪70年代起,很多国家审计机关转向绩效审计并开始关注资源环境绩效,1992年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成立环境审计委员会(WGEA),2004年以来,WGEA先后了水、生物多样性、废物管理、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渔业资源、可持续能源、气候变化应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审计等9个审计指南。1998年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成立后,全国范围内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增多,仅“十一五”期间就安排了26个资源环境审计(调查)项目[7]。《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将资源环境审计作为六大重要审计类型之一予以强化。2009年我国审计署的《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指出:“逐步将审计范围从土地资源和水环境审计扩展到海洋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和生物多样性等领域”。2011年刘家义审计长对审计的定位由“国家经济社会的免疫系统”发展到“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拓宽了资源环境审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虽然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环境审计的实践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并不多;在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的研究和课题招标方面,现有研究突出了美学、法学、哲学视角,忽视了审计工具视角。
1.2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揭示相关风险,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实现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人类活动、资源、环境和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以人类活动为起点,他们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首先,人类活动可能耗费资源,破坏生态系统,污染环境;其次,资源趋紧、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带来生态危机,进而危害人类健康和安全,损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人类活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带来一系列风险如图2所示。首先,人类生产和消费活动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大自然原有的面貌和运行规律,对其中的各个要素都带来了影响,影响最广泛、最直接的便是土地、空气和水。这三个方面的威胁形成环境风险。其次,环境问题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人类不当行为发生的同时,人类自己也成为受害者,几乎每一类环境风险都直接或间接威胁着公众健康,形成健康风险。另外,人类活动带来的环境风险、健康风险以及资源滥采乱伐和不当利用还会导致经济社会文化风险。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不断地解决人类活动带来的上述问题及相关风险,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生态平衡,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人居环境。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8]。国家安全包括财政安全、金融安全、权力运行安全、信息安全、民生安全、国有资产安全和资源环境生态安全。“有风则险,无风则安”,维护资源环境生态安全,首先要揭示风险,其次是管理风险。维护资源环境生态安全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生态文明。因此资源环境审计的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风险一方面来自外部环境的非人为因素,另一方面来自利益相关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国家审计可以鉴证机会主义行为[5],揭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相关风险,促进制度建设和政策执行,保障生态平衡,最终实现生态文明。
2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机制
2.1揭示机制揭示机制要求审计人员能够发现和报告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揭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策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等问题,能否揭示这些问题和风险与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有关。高超的业务能力能提高审计人员发现问题的概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保证审计人员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如果发现了问题不报告或不能客观地报告,是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审计准则的先进程度有关,先进的审计准则蕴含的审计模式能够提高审计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揭示机制主要来源于审计机关的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和结果公布权。因此,发挥揭示机制要求审计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为保证揭示机制的实现,审计机关应该建立科学的资源环境相关人才培训和引进制度,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立先进的资源环境审计相关准则或指南。
2.2威慑机制威慑机制要求审计机关能够使得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有足够的敬畏,这种敬畏除来源于审计机关的权威信任外,还来源于审计法授予审计机关的账户查询权、违规行为制止权、违规资料资产的封存权、处理处罚权、暂停拨付使用权、建议纠正权、提请协助权等,威慑机制会带来被审计对象成本的提升,能够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免疫”一方的目的。国家审计是高层次的监督,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机关具有行政执法权,可以对被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直接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也可以建议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给予被审计单位处理处罚或者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处分,相关部门应将处理处罚决定、建议执行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这些规定提高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强化了审计威慑机制。通过审计威慑机制可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降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寻租动机。
2.3预警机制预警机制要求审计机关能及时准确地发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切断风险源。一般来说,预警机制由审计方式决定[5]。能较好实现预警作用的审计方式有三种:一是跟踪审计,二是持续审计,三是专项审计调查。跟踪审计是指对审计事项运行全过程分阶段、有重点的持续性、过程性审计。与非跟踪审计相比,跟踪审计强调过程性、时效性和预防性,能够切实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跟踪审计应重点关注资源环境政策跟踪审计、重大环境治理项目跟踪审计。持续审计通过实时在线审计实现动态跟踪,具有审计过程的连续性、审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审计程序的自动化等特征,可以对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及时跟踪,从而为预警机制奠定基础。专项审计调查是开展资源环境绩效审计的重要方式,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中屡审屡犯的问题,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专项审计调查,提出体制、机制性建议。
2.4抵御机制抵御机制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结合资源环境治理提出针对性建议,以防止同类问题的再度发生,完善治理机制,“强身壮体”,增加其抵御“病毒”的能力,最终实现善治[5]。审计建议及其实施是抵御机制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一是审计建议,也就是如何以恰当的方式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二是审计建议实现机制,也就是委托人人和审计方如何联动以采纳和实施审计建议(例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后续审计制度,也就是在审计建议提出之后,审计方自己要验证审计建议是如何被实施的。上述三个方面的制度安排是密切相关的,没有高质量的审计建议,找不出生态治理机制的缺陷,当然无法改进治理机制,进而也就无法抑制问题再度发生。另外,按照审计法的规定,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也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抵御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目前,很多旧的制度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一方面,可以通过开展资源环境绩效审计提供制度建设和相关改革(如资源税改革)需要的信息,避免制度建设中的“信息孤岛”问题;另一方面,待新的制度建设完成后,开展资源环境政策制度执行审计,可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3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路径
结合INTOSAI环境审计小组的环境审计相关指南,我们认为,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开展资源管理审计、环境治理审计、生态系统审计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3.1资源管理审计
资源管理审计的目标是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缓解资源趋紧状况;终极目标是帮助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开展资源管理审计应借鉴“循环经济”的理念。资源管理审计具体包括矿产资源审计、国土资源审计、渔业资源审计、林业资源审计、能源审计等领域。重点关注乱采(挖)滥伐、无序开发及侵占、围垦河湖等导致资源损失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以及非法出让、转让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还需关注:节约环保与调整产业结构、污染防治与企业节约增效、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与扩大内需、生态保护与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的结合情况;清洁生产的推行情况;传统产业的生态化改造情况;“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关注节能、节水、节电等应用工程项目的专项投入、专项收费,揭示和制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规范专项收费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3.1.1矿产资源审计矿产资源的采掘一般包括勘探、开发、采掘、加工、关闭和复垦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会影响环境和生态系统,同时对经济和社会产生影响。矿产资源审计的目标是帮助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采和利用。矿产资源审计主要关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协议法规和政策的遵守情况及其效果、相关部门的管理绩效是否可计量、职责权限是否明晰。从“循环经济”的视角来看,不同环节审计的关注点也不同:资源开采环节,应重点关注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效率;资源消耗环节,应重点关注资源利用效率;废弃物产生环节应重点关注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在资源的社会消费环节应关注绿色消费情况。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还应关注资源产权制度、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资源税改革情况等。
3.1.2国土资源审计国土资源审计具体包括土地资源审计和海洋资源审计,其中海洋资源审计具体表现为渔业资源审计。土地资源审计的目的是帮助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可持续经营。土地资源审计应重点关注土地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土地管理的职责履行情况、土地整治情况、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整治相关资金管理情况。其中土地政策重点关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保障性住房和产业性供地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等,土地管理职责应围绕土地的征收、储备、供应、使用等管理职责;土地整治情况应关注项目的立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耕地补充的数量和质量等;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整治相关资金管理情况应关注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来看,国土资源审计还需[6]:审查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顶层设计的科学性,关注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机制的运行效果,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实施进度;关注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推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3.1.3渔业资源审计渔业资源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捕捞。审计人员应重点关注渔业工程项目中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如资金是否违规?是否得到了恰当的管理?是否能满足渔业管理要求?协定、法律的遵循,如政府部门是否遵循了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相关法规公约是否存在冲突?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遵循?相关政策执行效果,如政策是否能应对渔业的主要威胁?相关政策目标和措施是否清晰明确?执行效果如何衡量?政府处理渔业威胁的绩效,如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绩效结果是否可靠?管理和监督渔业的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数据和信息能否公开透明?渔业的研究与监督包括关于渔业保护的公众教育,如是否划拨了专项教育资金?使用效果如何?向其他机构和公众的报告,如报告需求是否满足?是否准确并经过第三方确认等等[9]。
3.1.4林业资源审计林业资源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森林保护、环境改善和实现生物多样性。审计人员应该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相关法规是否有效地促进森林保护活动的开展?是否存在妨碍森林保护活动的风险因素?森林保护活动是否产生了预期效果?是否存在土地重叠覆盖和林地使用不合理的现象?林业部门开展工作是否有具体清晰的目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体制是否合理?森林保护的效率效果性如何?森林火灾防御是否合规?在降低火灾发生频率上是否有效?国家公园、保护区、野生动物园、森林保护区以及其他保护地区是否存在非法砍伐树木的现象?在森林区域是否有植树计划?生态林建设对于改善周边气候环境和下游水环境是否有效?生态林对于护林部门收入的影响程度如何?审计人员还要评价政府、企业和护林部门对森林保护的职责履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林业部门的伐木计划及其是否能有效地管理森林,使之具备多种经济价值。
3.1.5可持续能源审计可持续能源审计旨在审查能源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能源政策的执行情况,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对其在使用可持续能源过程中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有关发展和使用可持续能源的建议,推动可持续能源的健康发展。在进行可持续能源审计过程中,可以重点审计以下能源管理工具[10]:直接财务支持,如对研发活动的支持、投资激励、节能奖励等;间接支持,如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对能源部门的监管,如制定保护性分类电价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等。
3.2环境治理审计
环境治理审计的目标是促进保护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终极目标是促进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人居环境。环境治理审计具体包括水环境审计、大气污染治理审计、废物管理审计、土壤污染防治审计等领域。审计将重点关注城乡居民饮用水源不达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管理运营不善、重点流域断面水质不达标、城乡土壤严重污染、规划环评不到位、工业企业废气、废水、固废违法排污等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
3.2.1水环境审计水是生命之源,水环境审计是审计机关最早关注的领域。水环境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水环境的改善。水环境审计主要关注水环境资金、水环境法规政策、水环境管理、水环境项目等四个方面。其中:水环境资金要关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排专项资金、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等的征收、分配和管理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水环境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要关注相关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及效果,废水环境政策的环境影响;水环境管理要关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排污许可等方面的责任履行情况;水环境建设项目运行情况要关注工业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染防治项目、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项目、污水处理等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绩效方面。另外,水环境审计还包括海洋倾废审计和海域使用情况审计。广义的水环境审计除上述内容外还应该包括水资源审计,水资源审计关注淡水资源的节约和有效使用,属于前述资源管理审计范畴。
3.2.2大气污染治理审计和气候变化应对审计近年来,我国大范围的雾霾和极端气候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大气污染治理审计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和大气环境审计,前者主要是看治理资金投入后,是否建设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排放能否达标,其审计目标是促进大气排放达标;后者主要是审查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是否使影响区域的大气环境得到改善,其目标是促进大气环境质量好转。气候变化应对审计包括气候变化减缓审计和气候变化适应审计[11]。气候变化减缓审计主要是指对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的审计;气候变化减缓审计主要针对为减少气候变化造成的灾害损失而制定的政策的执行情况的审计。
3.2.3废物管理审计废物一般包括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废物。不恰当的废物处理或排放会造成水、土壤和空气的污染,进而影响公众健康(如中毒、传染病、致癌等)。废物管理审计的目标是帮助实现废物的合理处置和有效利用,降低公众健康风险。不同类型废物的管理模式不一样,审计人员在立项时应优先关注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废物管理审计应重点关注:废物管理相关政策是否存在?这些政策的遵循情况,废物风险管理情况、废物管理系统运行和效果,政府履行废物管理国际责任情况,废物管理的监督情况等等。在废物管理审计中应考虑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回收等环节,分析各环节废物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而确定审计重点。审计人员应熟知各行业企业可能产生的废物及其管理流程,采用行业为导向的废物管理审计模式。
3.2.4土壤污染防治审计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审计既是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举措,更是环境治理审计的重要内容。土壤污染属于隐性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潜伏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点。土壤污染一般源于工矿业的高危废物、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农药、地膜、畜牧养殖等,另外,城镇居民生活垃圾、核工业的放射性物质等也是土壤污染的重要源头。土壤污染防治审计的目标是促进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土壤修复效果。土壤污染防治审计的重点应结合相关行业、区域产业规划,关注高危土壤污染源的防治,如钢铁行业中的酸洗污泥污染,有色冶金行业的重金属污染、农业生产中的农药污染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的效果性等。
3.3生态系统审计
生态系统审计将重点关注水土流失严重、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扩展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等较为严重的问题。生态系统审计的目标是保障生态安全。生态系统审计主要关注森林、湿地和海洋三大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稳定的保证,可以给人类提供海鲜、野味等食物,提供木材、草药,净化空气和水,降解固体废物,减缓极端气候带来的影响。生物多样性审计是开展生态系统审计的主要表现形式。生物多样性审计的目标是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平衡。审计人员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时应充分识别威胁生物多样性的各种因素如栖息地的退化、外来物种的入侵、资源(包括森林、生物、渔业、能源等)的过度采伐和捕捞、水污染、气候变化、非法交易、生物技术等,了解政府的应对措施如建立公园、保护区,制定相关政策、利用财政工具、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等。生物多样性审计的重点一般包括国家生物多样性策略,保护区,濒危和入侵物种,生物栖息地,基因资源,国际合约履行情况等方面。生物多样性审计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与水资源审计、森林资源审计、渔业资源审计等结合进行。上述审计业务是相互联系的,譬如,开展矿产资源采掘活动时可能会带来森林的退化、生物多样性的缺失、温室气体和重金属的排放、同时带来废弃物处理和土壤污染等问题,因此,开展矿产资源审计时可以同时开展生物多样性审计、废物管理审计、土壤污染防治审计和大气污染治理审计等业务。
4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风险导向资源环境审计
4.1明确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之后所要达到的一种状态。资源审计的目标不外乎资源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审计的目标就是天蓝、地绿、水净;生态系统审计的目标就是生态平衡。影响目标实现的各种因素构成各种威胁,这些威胁形成相关环境风险,进而产生公众健康风险,还会进一步发展为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
4.2识别和评估人类行为带来的资源环境问题及相关风险首先,审计人员应充分了解被审计领域相关背景知识和现状,并从中识别潜在的威胁。其次,分析这些威胁对短期、长期的环境、经济、社会、文化产生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人类活动会带来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影响构成相关风险。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人员要评估风险的严重程度,确定风险发生后损害的可恢复性,还要考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这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最重要的一步。相关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对于整个资源环境审计具有导向作用,也是审计工作的切入口。
4.3了解政府对风险的应对措施、主要参与者的角色和责任资源环境审计的实质不是对资源环境本身进行审计,而是对政府的环境风险管理进行审计。因此,在识别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审计人员要了解政府缓解、预防和控制上述风险的机理;了解政府应对威胁的法规、政策和财政工具有哪些?关于资源环境问题的利益相关者有哪些?他们的角色和责任是怎样的?相应的公共开支的情况如何?以帮助审计人员识别、选择审计评价标准,初步确定相关审计范围。
4.4评估政府应对风险的能力,选择审计主题或审计范围确定审计主题或重点是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的基础工作。基于以上几个步骤所获得的信息,审计人员应进一步评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资源环境风险的能力,针对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确定审计的主题或重点。这一步骤通常可以采用问题分析法完成,下述关键问题值得考虑:相关政策和财政工具是否存在,是否可行?是否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际环境公约?风险管理情况如何?风险管理系统的实施质量,行政内部控制情况如何?政府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督?内部审计是否发挥作用?同时,我们还应该考虑:这些问题是否可审,是否有审计依据或评价标准?
【关键词】我国水资源管理,任务,对策
前言: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水资源管理等各项涉水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各方面和水利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环节,以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以维持河湖健康和水生态系统功能为目标,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水生态修复、加强涉水制度建设,促进人水和谐。
一.我国水资源管理面临的严峻问题和复杂形势
(一)水生态系统严重受损
这一问题已经使我国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挤压。我国约三分之一国土面积水资源过度开发,北方地区尤为严重。黄河、辽河、海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分别达到82%、76%、106%。西北内陆河区经济社会用水挤占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比例达到39%。过度开发、严重的水污染及河湖生态空间的侵占导致河道断流和湖泊干涸、河湖连通性和自净能力下降、湿地绿洲萎缩退化、滨河滨湖带生态功能受损、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二)废污水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
这是我国水资源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废污水年排放总量在700亿吨左右,主要污染物COD入河量在900万吨左右,重点区域污染物入河量远远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特别是我国石油化工、制药、造纸及制革等高污染企业等潜在风险源多布局在大江大河沿岸,企业生产装置爆炸、废水事故排放及危险品交通运输事故等可能导致重金属、有毒有机物及石油类等污染物进入水体,易引发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突发水污染事件高发频发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我国水资源管理面临的新要求和总体思路
(一)国家水安全对水资源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论述中,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这要求我们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集约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保护水资源转变,从单一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切实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快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有序推动河湖休养生息。
(二)经济转型升级对水资源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目前我国发展既是仍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增长速度的换挡期。水资源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约束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落实中央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一方面,要求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调度,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四化同步发展的合理用水需求;另一方面,打好深化水资源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的攻坚战,充分发挥用水总量控制、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三.加强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对策分析和具体举措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水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机构,充分发挥各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和地方水利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内容,着力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行为约束;以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为途径,着力优化水资源配置;以拓展城市水利工作为重要方向,着力推动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以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为重点领域,着力改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以提高水意识、传承水文化为重要措施,着力营造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三是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
(二)明确工作思路,做到抓住线、建好点、带动面
在流域层面上以水系干线和省界水质保护为重点,抓好流域水资源保护的宏观管理;在地区层面上以水源地达标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为重点,抓好重点水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在全国层面上以水功能区考核为重点,推进各项水资源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即,以推进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达标考核为重点,严格流域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以加强省界断面和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为重点,完善流域水质监测评价体系;以水源地达标建设为重点,加强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为重点,构筑以水功能区监管为平台的流域水污染联防体系。
(三)落实管理制度,保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一是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体系。二是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划定入河排污口禁止、严格限制及一般限制水域,建立入河排污口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严格控制新改扩入河排污口设置。三是建立以水定发展规模、定产业方向、定城镇布局的约束机制,调整区域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四是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
(四)狠抓源头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是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绿色产业的理念,强化实施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工业污染治理模式。二是推进再生水资源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和现有合流管网系统改造。三是综合防治面源污染,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发展节水农业,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氮肥用量;科学划定禁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和布局,加强重点湖库的水产养殖管理。
( 五)严格水源地保护,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一是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把供水人口 20 万人以上的水源地纳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二是提高应对供水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对供水人口 20 万人以上、 饮用水源单一的城市, 制定应急备用水源方案。加强重点流域和地区水资源统一调度, 建设相应工程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 提升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等应急供水能力。三是坚持进度、 质量、 效益并重, 通过工程改造、 升级、 配套、 联网等方式, 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供水保障率、 水质合格率和自来水普及率。
结语:综上所述,通过近几年大力推动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已基本确立,目前已进入从制度建设向制度落实迈进的关键时期。总量控制、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以及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各项制度,都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抓落实,一扫多年以来水资源管理制度之网偏松、执行之力偏弱、追究之力偏软的现象,在强化制度执行、严格红线约束上动真格,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上见实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最严格”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