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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市被列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皖政〔*〕85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年全市三区四县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到*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2.5万人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筹资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鼓励群众连续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二、政策衔接和试点要求
(三)做好政策衔接
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省政府《意见》的要求,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黄政办〔*〕23号)确定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困难群体缴费和补助、基金管理、社会监督等具体规定,进行完善和衔接。
(四)试点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省政府《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要求,于*年6月中旬前出台本地试点实施方案。同时,着力做好现行制度与试点方案的衔接过渡,确保稳健运行。
三、对现行政策的调整
对现行政策调整的重点是:降低参保人员和低收入人群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大病重病对象的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城镇居民与其它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
(五)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上级政府相关规定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六)基金筹集
学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筹资额:市辖区:130元,市辖县:115元。
其它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筹资额:市辖区:260元,市辖县:245元。
实行全市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学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30元;其它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60元。
上述筹资额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后,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
城镇低保居民中的三无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统筹地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其它城镇低保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统筹地区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城镇低保居民、城镇低保居民中的三无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身份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的身份由残联部门负责认定。
(七)保险待遇
实行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1.起付标准(起付线)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含市外二级以上医院)。一个年度内因患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多次住院,只计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线;在一级医院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
学生、少年儿童患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
城镇低保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因病住院可享受“零起付线”待遇。
2.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患急慢性肾功能衰竭进行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进行的放化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所发生的大额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管理,6个月结算一次;患其它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累计计算,每年报销一次,个人支付200元后其余符合规定的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2000元。
参保人员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参保的第二年起,参保年限每增加一年,报销比例相应提高2%,连续参保5年(含5年)以上的,报销比例可相应提高10%。中断缴费的按首次参保支付待遇。
3.意外伤害补偿
学生、少年儿童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其门诊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线”,符合规定的费用按80%的比例予以补偿,补偿限额为每年2000元。
学生、少年儿童因病或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死亡,一次性补偿其法定受益人10000元的抚恤金。
其它城镇居民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按因病住院规定补偿。
4.二次补偿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基金管理使用,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建立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当年度基金结余(含上年结转资金)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0%时,应实施二次补偿。二次补偿的对象主要是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部分超过当地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当地统计部门前一年的数据为准)的大病患者。二次补偿的比例视基金结余情况而定。
四、管理和服务
实行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制度。
(八)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落实
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将补助资金足额纳入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划入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九)加强基金管理
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各地要建立医保基金收支公示制度,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在每年6月份前将上年度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规范参保登记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登记参保时间:在校(包括学龄前儿童学校、幼儿园等)学生为每年8月—9月;其它居民为每年6月—7月。未在上述规定时间登记参保的,参保时应全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未参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一)做好与有关制度间的衔接
1.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本人18周岁以前的缴费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已办理退休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无医疗保障的可自愿暂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参保人员年度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和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重或难以承担的,可按规定程序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3.与其它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衔接
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居民患病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凭患者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等复印件及商业保险公司结报单据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补偿),报销(补偿)待遇与未参加商业保险的参保人员一致。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户藉城镇在校学生,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享受两次报销(补偿)待遇,第二次报销(补偿)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对未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部分和新农合补偿后的余额部分进行审核和结算。
4.与现行政策的衔接
本意见作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黄政办〔*〕23号)的修订和补充,凡本意见未涉及的仍然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十二)实施定点医疗
参保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记账管理,医疗终结或出院时,参保人员只要支付按规定属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十三)强化公共服务和管理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学校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效享受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对违法违规或不履行定点义务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要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以及门诊费用统筹办法。有条件的区县可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
(十四)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
要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内,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参保问题。对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和生活的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属地参保原则,积极解决其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组织
市政府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六)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动态调度
各区县要按照“6月中旬前制订好实施方案”、“年底实现全覆盖”和“及早实施新方案平稳过渡”的目标任务,制订好今年具体工作计划,对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时间、推进步骤、宣传培训、保障措施、制度评估以及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等作出详细安排,并实施动态调度,确保今年7月底参保扩面工作基本落实,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扩面任务,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十七)提高经办和服务能力
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需要,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研究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各级经办机构要优化经办流程,建立健全统计报表体系,拓展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十八)加强部门配合
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职责,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发展改革、卫生、药监等部门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药价管理,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纳入预算,支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参保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形成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合力。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一
20xx年,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面向三农,服务城乡”为己任,在全市首创了金融扶贫工作模式,不断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该行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着力“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着力搭建扶贫架构。为切实做好“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镇安农商行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创新了“1234”金融扶贫模式,即制定一个规划——《镇安农商行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六年规划》;开发两种产品——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和产业贷;探索三种模式——“基金+贴息”保障模式、“公司+农户”担保模式、“服务+技术”支撑模式;完善四项机制——完善金融扶贫联动协调机制、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制、金融服务监测考核机制、政银联席定期磋商机制。为扶贫工作搭建了架构,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加大信贷资金扶持,着力增加群众收入。至2015年12月末,累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0450万元,其中精准扶贫金融富民农户贷1466笔,金额 6199.3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精准扶贫金融富民产业贷157笔,金额4250万元,以产业带动就业,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
三是捐助民生工程,着力做好面上大扶贫。2015年,向包扶的丰收村捐资3万元修建公厕,捐电脑6台、太阳伞45把、石桌石凳5套、宫灯60对,制作旅游标识牌、宣传牌8个,增设助农取款点1处、安装无线POS机具1部、配备点钞机1台、灯箱1个,分发雨伞、水杯等宣传品1000余份;争取资金33万元支持丰收村饮水净化工程。支持民生工程,做好面上大扶贫。
四是驻村联户扶贫,着力增强群众致富信心。首先是制定规划及措施。2015年组建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制定《包扶村2014-2016年三年发展规划》、《贫困户调查及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驻村工作队职责及任务》等;其次是建档立卡开展结对帮扶。向包扶的腰庄河村25户“亲戚”捐赠价值14万元的铡草机、粉碎机等农用机具44台;再次是创新模式开展信贷扶贫。农商行以丰收村为试点,为该村36户贫困户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84.7万元。为丰收村汪和春服装加工厂贷款25万元,增设备扩规模,解决50多名贫困人口就业,人均年增收1.5万元;最后是确定产业开展项目扶贫。工作队帮助成立“丰收乡村旅游公司”,引导村民刘长卫等15户移民户办起了农家乐和乡村旅馆,解决贫困户就业30余人,人均增收9000多元。通过该行的政策宣讲、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捐赠物资等多种途径帮扶,解决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群众致富信息进一步增强。
五是职工自发奉献爱心,着力帮助弱势群体。2015年8月23日为丰收村16名小学生捐赠学费、学习用品价值1.28万元。后期计划对因病无法发展产业的贫困户,通过职工捐款,对他们实施爱心捐助,帮助弱势群体。
镇安农商行倾情致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市领导关注、县委政府通报表彰和群众好评。这是镇安农商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2015年,镇安农商行要持续推进金融支持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银行发展”为目标,将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重点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从“献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一、主要经济运行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乡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三农会议精神,鼓励和支持农民因地制宜,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流转土地3100亩,发展多种经营。预计,2013年,全乡地区生产总值达7843万元,同比增长10%;农林牧渔总产值14147.02万元,同比增长18%;粮食总产量26842吨,同比增长7%;油菜产量330吨,同比增长20%;棉花产量135吨,同比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9178元,同比增长14%。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
涧坝、史院、尹祠、瓦杨、邵庄、联湖、庞岗、闫阳等村大棚草莓、蔬菜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达到了6500亩;1万亩小麦高产攻关示范片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丰产片基地继续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土地流转的效益示范作用,继续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土地流转。上半年在庞岗、邵庄、瓦杨、尹祠、仇咀等集中流转土地1060亩,扩大了邵庄村“翠绿蔬菜基地”、联湖村“阳光蔬菜基地”的规模和面积。新增了庞岗永亮蔬菜种植合作社、闫阳四方蔬菜种植合作社等2家专业合作社,对“永亮蔬菜基地”进行了“三品”认证,注册了“小麦酥”商标。合作社的成立,能人、大户的带动,加快了我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有序推进,已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专家来乡,进行了规划设计,园区蓝图即将绘就。
(二)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农村水利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一事一议”,投资120多万元,在史院村、瓦杨村修建了防渗渠,在闫阳村、联湖村、尹祠村、仇咀村、庞岗村、邵庄村深挖了6口当家塘,在涧坝村新建拦水坝和过水涵闸13座,改善农田灌溉面积3000亩。农村道路继续硬化。投资262.5万元,对全长7.2公里的史院中心村道路硬化工程已顺利实施结束,群众的出行条件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集镇综合改造进展顺利。通过全面把握,综合统筹,先行试点的方法,对28间沿街立面进行了整治,铺设了防水、防滑地砖,面貌焕然一新。农村违建得到有效遏制。投资3万元,利用无线调频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制止违建文件精神,乡政府配备宣传车两辆,在全乡进行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行网络化管理,科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联户代表,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和拆除。通过大力宣传和对2户违建的,有效遏制了违建现象的发生,在全乡营造了依法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争创省文明城区活动效果显著。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后,乡党委政府迅速启动,一是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制定了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分解表,成立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把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出动宣传车一台、拉过街横幅13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粉刷文化墙13面,LED屏不间断播放创建信息。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乡直各单位签订了文明创建责任书,形成了乡负总责、村和单位包保、环卫城管人员具体实施的三级创建管理体系。三是有的放矢,稳步推进。针对脏,不断加大环卫工作力度,增加环卫设施及人员,取缔乡区垃圾堆放点4个。每天清理垃圾4吨,实现垃圾日产日清。针对乱,始终保持对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的高压态势,拆除违章广告牌10余块,清理占道建筑垃圾20多吨,铲除杂草、占道菜园1000多平方,规范违规停放车辆100余辆次,规范经营摊点400多处。针对差,不断加大城乡基础设施投入,疏通集镇下水道1300多米,投资50余万元新修小街小巷近1000米,在原有3座卫生公厕的基础上新建2座水冲式公厕,在曹史路及史院集镇主街道安装太阳能路灯130套,实现集镇路灯全覆盖。创城工作的显著成果,受到了市区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被授予全市“创城”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顺利。
我乡一直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初即召开专题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牵头领导和协助部门,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表,责任到人,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实施民生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了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全力攻坚的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同时乡主要领导加强督查,定期或不定期调度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时序进度及工程质量。2013年区民生工程任务分解共35项,我乡涉及20项。区为民办实事有20项,由我乡牵头的共1项。截至目前,全面完成的有20项,占总量95%;正在实施的有1项,占总量5%。
(四)《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分解任务稳步推进。
201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涉及我乡的有15项,需要我乡牵头完成的达5项。乡政府通过分解任务,确定责任人,制定工作标准,定期调度,不定期督查,各项任务稳步推进。截止目前,除了史院乡中心文化广场和集镇综合改造正在实施外,其它各项工作均已顺利完成。
(五)史院乡中心文化广场建设稳步推进。
建设史院乡中心文化广场是区政府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一项惠民工程。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区领导的关心下,将教师(机关)周转房、中心幼儿园进行资源整合,经过规划设计,统筹建设中心文化广场。在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工作基础上,正在办理报建手续,其中一栋教师(干部)周转房即将竣工。
(六)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
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乡村医疗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乡参保18999人,参保率达104%。社会保障事业有序推进,今年开始在全乡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乡办理人数达7185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数为2773人,60周岁以下在保4412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25人,转移农村劳动力5270人。
民政工作得到全面落实。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597户1331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9.54余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24户1238人,发放资金近91.9376万元。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不断完善敬老院服务设施,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配备了消防器材,进一步改善了“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确保了安全与稳定。
计生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强化国策意识、人口意识,政策符合率逐年提高,性别比趋于正常,各种奖励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干部抓计生工作责任逐步增强,自觉性不断提高,岗位责任制逐步完善,人口结构趋于合理,计划生育工作新的体制、机制已经形成,初步达到了规范化服务标准。
社会管理创新发展。坚持依法治乡,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解矛盾纠纷22起,成功率达100%。高度重视群众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创安成果。
(七)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改善机关工作作风,通过便民服务大厅和各村的为民服务代办点,及时、方便地为群众服务,提高了工作人员为民办事的效率和能力。同时变抓工作为盯工作,抓落实为盯落实,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得到转变,全乡上下,心齐气顺,讲团结、谋发展、鼓实劲、比实绩,各项工作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但是仍然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脆弱,尤其农田水利设施陈旧落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农业产业优势不明显,产业链条不长,农业增产农民难增收。2、由于区位条件等因素的影响,辖区内没有工业,财政压力大。3、个别村支两委缺乏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村级经济,增加收入方面办法不多,能力不强,造成村集体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路子不明。4、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有待加大,农业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的途径还不够宽敞。正确认识和解决好以上存在的问题,是政府工作今后面临的艰巨任务。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工作思路:继续以科学发展观来统揽工作全局,认真分析和总结当前的经济社会形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状态、趋势做到心中有数,把工作着重点落实到抓准、抓住经济增长点上来,以改进作风、改善环境、培育市场主体着手,制定相应措施,真抓实干,以发展的新思路、改革的新突破、开放的新局面和各项工作的新举措,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乡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和目标,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引导广大农民发展精品农业、效益农业、市场农业,从而实现农民增收。一是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新品种,进一步搞好低产田改造,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种植、养殖。扩大优质小麦、油菜、大豆、棉花等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集中土地规模经营;建设养殖小区,大力发展猪、牛、鸡、水产品等养殖。三是大力扶持种植大户。通过示范作用,来带动周边群众连片种植、养殖,壮大规模优势。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建设美好乡村。下半年,我乡将继续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农田整理为突破口,以规划科学建设美、生态宜居环境美、文明和谐乡风美、兴业富民生活美为总要求,按照以人为本、规划先行、生态优先、城乡一体、因地制宜的原则,一是全力抓好第一批美好乡村即史院中心村的建设工作。积极与区直有关单位、帮扶单位沟通联系,按照村庄布点规划,逐步完成村庄环境整治、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为全乡美好乡村建设带好头,起好步。二是继续抓好土地整治和农建房管理工作。结合美好乡村建设,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土地增减挂项目,工程完成后将使村庄布点更加合理,村容村貌实现改观;进一步加大农建房的管理力度,防止出现反弹,巩固美好乡村建设成果,做到建管并重。三是着力抓好文明乡和文明村创建,做好和谐村居建设和“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重点做好集镇街道和全乡村级道路主干道两侧乱堆乱放、乱丢乱倒、乱搭乱建的集中整治工作,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村容乡貌良好,公共管理高效,社会服务全面。
(三)完成史院集镇综合改造工程。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对史院集镇的水、电、路、灯等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改造,在对沿街立面整治的基础上,对集镇各功能区进行重点规划与完善,精心施工,强力推进,依法取缔骑路市,改变集镇脏、乱、差的落后面貌,把史院集镇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集镇、新型集镇。同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中心文化广场建设任务,将其打造成为史院乡的一张靓丽的名片。
(四)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发挥人文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围绕产业招商,立足实际招商。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居环境、服务环境和舆论环境,真正做到以政策吸引客商,以服务感动客商,以诚信留住客商,实现新的进展。
(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人口控制和环境保护。继续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继续落实“三为主”,实行“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强抓“预警”考核,进一步细化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联系村和计划生育乡村干部联组包户责任制。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狠抓“两检”和“四项手术”到位率,以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确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政策符合率90%以上,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优化水资源的配置,鼓励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