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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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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第1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按照局党委、局委会关于印发《县农业局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农党字[2012]01号)文件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月1日—31日,2013年元月迎接全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绩效考核组的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总结提高阶段的重要性。要按上述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对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完成“规定动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查缺补漏,如期完成。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整改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自查自纠阶段查摆的问题整改到位,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对解决群众投诉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要高度重视,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提意见人反馈整改结果,让群众满意。

第2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一、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针对合同改革发展形势,做出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合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合同法》实施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合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合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合同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合同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合同管理与操作日趋规范,依法采购、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合同功能和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在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行合同制度改革的时间还比较短,不少方面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合同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合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合同政策存在偏差,有的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得到落实;应当实行合同的项目,没有完全纳入采购监管程序,存在脱离甚至规避监管的现象;合同中的违规操作、随意操作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违规性的故意行为,背后还可能隐藏着不正当交易。这些现象和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活动的公正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同的声誉。总体上看,无论是合同规模还是合同行为,都必须着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站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合同制度改革。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合同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进一步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区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获得合同资格的社会机构和合同执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成立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孙爱忠担任,副组长由区监察局局长张毓、区审计局局长赵立群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副局长马文刚、区审计局副局长田欣华、区财政局副局长张寅生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张寅生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周永勃担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区直部门和单位以及区直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全区专项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19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和采购机构开展和合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

1、纳入合同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合同的行为;

2、合同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合同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 合同检查方案第2页

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合同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合同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合同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电子版自查自纠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人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区财政局负责对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软件的下载安装提供支持。自查自纠表格软件可以直接从中国合同网下载安装,也可以到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拷贝后安装,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和下载安装过程中有困难的单位,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联系。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必须在5月30日前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6月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对采购规模较大、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按时填报自查自纠报表的单位同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所有采购人的20%以上。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地专项检查的验收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各单位要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检查期间,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区、县和市直被检查单位进行督导。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县区和市直被检查单位进行督导。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安排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有向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配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三)要依法行政,公正严格。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到依法检查,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第3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市安监局: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安监一[2009]*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2009年10月15日制定了《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市安监局、公安局、外经贸局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现将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 专项检查行动的指导思想

依照《禁毒法》和《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醋酸酐的生产、经营秩序,遏制走私、非法买卖醋酸酐势态,加强对醋酸酐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进出口、仓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醋酸酐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完善醋酸酐的管理措施,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和禁毒工作达到新水平。

二、专项检查的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工作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为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确定工作机构、人员、工作计划等,把专项行动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到本辖区的相关单位,并制定了《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的实施方案》,按照市安监局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醋酸酐专项检查行动。

(二)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本辖区单位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各醋酸酐经营单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以及XX年年1月到2009年6月期间醋酸酐的经营情况上报我局。

(三)检查整治工作

组织相关人员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对辖区内醋酸酐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核查本辖区的醋酸酐销售流向情况,督促单位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四)综合汇总、总结报告工作

根据醋酸酐经营单位的自查和检查掌握的资料情况,填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情况汇总报表并做出有关文字说明,形成书面的基本情况数据资料。

三、专项检查基本数据资料情况

我区醋酸酐生产单位0家,醋酸酐经营单位2家(****科教仪器有限公司和*****化学试剂有限公司),醋酸酐使用单位0家。 ****科教仪器有限公司经营情况:XX年11月8日,从****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购买醋酸酐规格为500毫升装30瓶,于XX年年5月8日将500毫升装30瓶醋酸酐销售给****大学(用于教学)。****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经营情况:2009年6月30日从****厂有限公司购买醋酸酐规格为500毫升装36瓶,2009年7月2日发货给**环保公司30瓶,2009年9月1日发货给*****器械站公司6瓶(均采用直接调拨无库存方式)。我局按专项检查行动的要求实施检查,作现场检查记录4份,做责令改正指令书1份,提出整改意见2条,督促单位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四、意见和措施等建议

1.安监、公安和外经贸部门联合执法,建立醋酸酐情况通报和核查的工作机制。

第4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商贸流通、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摸清真实情况,提高统计质量,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税统计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我县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发现和梳理存在问题,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宣传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严肃统计纪律,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检查对象和重点

检查对象:一是全县商贸流通企业,尤其是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二是资质内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检点:主要检查份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以及网上直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等问题,必要时可现场进行封账查阅。

三、工作步骤

本次财税统计执法大检查从月份开始,到月份结束,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处理总结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有关企业要严格依照《统计法》和本通知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整改。自查结束后,各有关企业要于前将自查情况报至县财税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二)专项检查阶段。县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有关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中,要把较大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和资质内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力量检查生产经营状况。

(三)处理总结阶段。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认真处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凡是在自查阶段由企业主动查出、报告并能认真纠正、整改的,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可免于处理,情节较重的可酌情从轻处理。对在检查阶段被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执法检查结束后,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月底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县财税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以及结案的重大案件材料一并上报。县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第5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政府纠风办的总体安排,切实解决影响和干扰教育发展环境的行风问题,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教的意识,规范教育执法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及广大家长的监督,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以树立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改措施

1、完善制度,依法管理。我校坚持以法治校,以德育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建设,实行校长、书记亲自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支部监督队伍,强化总教两处工作力度,细化各种量化评估工作,完善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措施得力。

2、抓教师队伍落实管理。建立一支高师德、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我校从以下四方面加大对教师队伍管理

①抓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教师政治思想素质;②抓师德建设,树立务实、奉献、服务意识;③抓基本功、技能的训练;④抓业务理论学习培训。

3、优化班子,强化管理。以课程改革,探索新的育人模式为重点,以修订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积极性为突破口,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具体如下:①健全制度,严格考核。②规范管理,细化考核③民主管理,公正考核。

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党支部监督,教代会决策的管理机制,各项工作增大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民主管理,公正考核,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收费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严格按照我省中小学收费标准收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针对乱收费问题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如有违反,实行考核、评模、职称晋升一票否决制。

成立制止乱收费领导组,由校长亲自挂帅。一切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做到及时上交财政专户,及时申请批拨支付,不胡支乱花,收入支出帐目公开。

五、政务、校务公开情况

学校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校务公开栏、行风评议意见箱,设立举报电话。坚持实行公开办事规定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违规教师处理结果,虚心接受教师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班子里中层领导的任免、教师职称晋升、评模选优等问题,按照客观、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张榜公布,增强透明度。

六、师德、师风建设

围绕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倡导爱岗敬业,服务学生,奉献教育的职业道德。对教师体罚、讽刺、侮辱、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进行严肃处理。

七、综合治理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我校始终把综治、安全、卫生等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当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高素质教育的可靠保证来抓,坚持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与各班主任及每一位教师自查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到人;健全了门卫制度,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档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真正形成群防群治,共同创设安全校园的氛围。

八、存在的问题

第6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区属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的现场落实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三、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5月底之前。结合我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6月至9月,指导、督促区属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区属企业和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监督、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对我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部署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区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第7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成立了“××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详见维政办发20__133号。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州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本文来源:文秘站 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工伤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包括企业生育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4.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三)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四)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五)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财政部门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三)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四)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五)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六)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一)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二)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三)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四)是否存在20__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监察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基金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机制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9月开始,20__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__年9—10月)。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4月)。

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8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一、基本情况

我办自2010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机构编制18人,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现下设3个处室,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16人(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定了内设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编制,健全机制等规范了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第9篇: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联合整治,推进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工作范围及主题

范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有关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主题: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牧局成立联合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制定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实施方案要求,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联合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应当明确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联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原则

(一)专项整治与联合整治相结合。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职责范围内针对人用和兽用抗菌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确保各部门开展的联合整治工作不留空白。

(二)单位自查与行政督察相结合。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所辖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自查与督查,切实改进和加强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三)当前任务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本次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纠建并举,逐步探索、完善我县抗菌药物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

五、重点工作和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负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1、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医疗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和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通过开展临床药师制、强化处方点评、对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和干预等措施,积极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2、加强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合理用药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地收集和上报相关数据,根据监测结果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3、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以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意识和知识水平,促进临床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抗菌药物流通领域的监管。

加强抗菌药物流通领域的监管。继续加强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的监管力度。

(三)县工业促进局负责抗菌药物生产的行业管理。

加强抗菌药物生产的行业管理。完善医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推动药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抗菌药物产品结构调整,促进抗菌药物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四)县农牧局负责兽用抗菌药物管理。

1,、加强养殖用药监管。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对不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逐步建立执业兽医师制度,推行处方药制度,保证养殖业在兽用指导下安全用药。

2、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组织开展兽药市场清理整顿,规范兽药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抗菌药物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严格控制人用抗菌药物流入兽药市场,严禁兽药经营企业违法销售违禁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

3、加强抗菌药物残留检测。认真做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工作,重点加强抗菌药物残留检测。

4、加强养殖用药科普宣传。积极开展养殖用药科普宣传,加大兽药安全使用宣传力度,提高养殖者依法、安全、规范、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

(五)发动社会参与,强化合理用药意识。

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向公众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全社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推动联合整治工作。

六、组织实施

1、自查自纠。(2011年4月)

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抗菌药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指导。(2011年5月)

县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内抗菌药物生产经营、流通、使用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迎接检查。(2011年6月)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行政部门、农牧行政部门根据各地联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会进行督导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并将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将总结报告对口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意义。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联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相关工作,确保联合整治扎实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