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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眼法治精神引领,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将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具体化,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百姓尊法守法列入能考核的工作范畴。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提前着手培育典型。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大培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普法模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等传播平台,推出更多、更生动的服务产品。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把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继续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三)着眼改革发展大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引导律师参与接待、涉法涉诉案件调处化解。将党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项目。对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的法律援助,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四)着眼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加强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员全员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津贴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政策,最大限度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综合运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手段予以解决,坚决防止矛盾激化或转化。重点关注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可能会形成越级上访事件和的苗头性问题,关注社会民生领域敏感热点和负面舆情,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
一、争创特色提升档次,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工程
1、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组织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打造汉城湖法治主题公园、北三环大明宫法治文化广场,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深化面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工作。做好年终的法治百分制考核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批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示范点,对全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政府常务会每年学法不少于六次,继续加强对全区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抓好“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建设,全面提升我区依法治理水平。
3、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为普法重点,以各行业领域法制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为主,形成共同协作普法的大格局。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一批村(社区)市民法治学校。继续深化“三项服务进社区”活动,每个街道至少举办一次“法治大讲堂”活动;组建一个普法讲师团;制作一部普法宣传片、举办一次社区(村组)干部法制培训、播放一场法治电影、开展一次送法进社区(村组)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学初,举行“法律宣传周”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提高法律素养。
4、探索普法工作新形式。创建一批“法律六进”示范点,开展法治文化书画、动漫、涂鸦大赛。通过普法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大型广告牌、普法大讲堂等创新做法进行普法宣传,做好“有约-法制热点1+1微访谈”,及时围绕热点事件、重大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析,主动法制信息、法律知识,运用现代传媒优势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围绕党委、政府拆迁、城改、违章建筑拆除等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引导群众用法律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5、迎接普法工作中期督导。高标准迎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六五”普法规划进行中期督导检查,评选和表彰一批“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拓展领域创新机制,实施矛盾纠纷调解深化工程
6、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纠纷、物业管理、道路交通、集贸市场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选聘首席调解员。落实“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示范点和金牌调解员创建活动。建立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围绕“春节”、“两会”召开和全区中心工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专项活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月活动,评比表彰全区首批人民调解示范点和首届十佳金牌调解员。
三、延伸触角更新理念,实施公证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7、不断加强律师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严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管理,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政府提供支持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扎实开展律师“优质法律服务年”活动,推进“阳光执业”。开展“一项目一律师”市级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活动,组建区政府决策咨询法律顾问团,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进行事前法律咨询、事中法律审核、事后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网络,探索建立区级领导接访律师服务团。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评比表彰全区首届十佳爱心律师。
8、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网络机构建设的覆盖面,在全区工、青、妇等社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广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发挥12348援助专线作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设施建设,进一步调整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9、不断提升公证工作质量。开展公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牢固树立公信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依法办案、依法办证。继续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大评查活动,完善错假证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在服务人民群众日常公证业务需求的同时,积极围绕换届选举、安置房分配、违章建筑拆除等涉及经济发展大计的重大事项以及政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开展工作。要深入开展“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活动,让更多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破除瓶颈丰富手段,实施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工程
10、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做实“四有”安置帮教模式,签订安置帮教目标责任书,落实跟踪帮教机制,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全面加强衔接管理和教育帮扶。积极创建各类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基地,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安置帮教工作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主动与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等单位协商,积极合建安置就业基地,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
11、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打造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过渡性教育安置基地新航驿站,全面铺开矫正宣告、心理疏导、远程视频、技能培训、安置就业等帮扶工作。强力打造“一站(新航驿站)三基地(思想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安置就业基地)”,实化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收监等各项工作制度,采用手机定位管理系统,确保“底子清、情况明,不脱管、不漏管”。扎实做好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视察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推进特殊人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五、加速推进夯实基础,实施规范办公创一流工程
12、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以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为重点,深化所所结对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标识、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章、制定监督体系,使我区司法行政所有基层单位和工作部门实现责任分工明确、岗位任务清晰、权利义务到位、赏罚标准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的目标。
13、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严把入口关、培训关、管理关、奖励关,完善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机制,加强人员的管理,规范待遇标准等方式,力争将这支队伍纳入正规管理渠道。集中时间、地点、人员,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项业务培训,力争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员轮训、持证上岗。按照“五有、六落实、六统一”的要求,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点创建、人民调委会“三查三评”活动和争创“标兵调委会”、金牌调解员等活动,全面提升各类调委会整体建设水平。
14、探索建立社区法律服务机构。探索在社区(村组)建立法律服务站(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的公益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实现法律需求。要围绕“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社区,积极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社区(村)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开展三项服务进社区活动,增设便民服务点,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在社区的服务功能。
15、积极推进业务用房建设。加速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新办公楼功能设置及装修布局,不断加大对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坚持实施司法所经费使用报账制度,加大力度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争取8个司法所全部创建达标。
六、注重学习科学管理,实施群众满意度提升工程
16、提升综合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精神学习贯彻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巡回演讲等形式,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要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人员和不同需求,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分层分级进行培训。创新学习模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开展理论学习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学习,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学习型组织活动,全面提高全系统各级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这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县委工作会议、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形成共识,适应新常态,主攻“四个全覆盖”,确保“两个上台阶”,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面,我代表县司法局作工作报告:
一、认真回顾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
刚刚过去的一年,我局紧紧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014年度我局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农民工维权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局表彰为“目标考评先进集体”,纪泽新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邹开兵同志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各项业务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法制宣传工作重点突出。围绕“元宵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助残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0余场次。分3次对全县40多名科级干部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开设电台“法律在你身边”14期,编制报“普法园地”5期,滚动电子屏幕宣传语80余条,发转“普法”微博20多条。加强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省级建成率30%,市级建成率98%。二是人民调解工作亮点纷呈。全县累计开展网格排查4670次,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280件,调处成功3277件,调处成功率99.9%。推进调解组织派驻部门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社会矛盾纠纷进入渠道。建立农民工维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累计兑付农民工工资1086.5万。三是法律援助工作再创佳绩。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9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1052人次,均位于全市第一。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做到案前严格受理审批程序,案中跟踪督办案件,案后进行回访。在交通、工伤死亡援助案件中实行提前介入制,实现快办案、快结案,防止引发上访和集访。四是法律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全年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类法律顾问967家,办理各类案件2334件。律师通过参与领导接待、突发事件处置、重大项目认证等,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政府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00件,无错假伪证。司法鉴定所办理法医临床鉴定业务和酒精检测鉴定业务1480件,采信率100%。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五是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规范运行。学习宣传《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实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手机定位、风险评估和定级管理。强化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和队伍建设,新招录了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0名,全部得到了有效管理。加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县1132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100%,局基层科被省表彰为“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六是队伍建设工作扎实高效。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和法润春风行动等。成功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培训考试,并取得了平均分91.58的较好成绩,实现了干警业务素质的提升。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服务工作,我局执法质量考评位列全市第一,被省厅和市局评为优秀等次。全年我局信息和新闻宣传两项工作均列全市第一。
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201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扩量提质、充分发展”主题主线,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4+2”工程建设为重点(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控、矛盾纠纷调处“四个全覆盖”和基层基础、队伍建设“两个上台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基层导向,忠实履行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系统在做好今年司法行政工作时必须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强烈的使命意识。张志勇县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5年将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我们的法律援助工程也列入了2015年县政府民生十件实事项目,要把上述任务落实到位,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二是执着的攻坚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锲而不舍的精神状态,牢牢抓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破解司法所管理体制、公证体制改革、司法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重点。三是积极的创新意识。要针对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既有年度特点、又满足群众需求的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社会效益,使行业发展契合大局需要,使工作成果赢得社会认可。四是严明的纪律意识。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加大督查力度,启动问责机制,用纪律约束权力、用纪律规范行为,始终心怀敬畏之心,时刻绷紧廉洁之弦。
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抓好全年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质量,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影响
1、巩固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一是强化三级平台建设。在架构上,我县和11个镇已基本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9个村和23个社区建成了司法惠民服务站。为使三级平台发挥更大效用,要通过12348、微信、QQ信息网络平台将三级窗口服务互动、工作联动,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在机制上,要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县、镇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立以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统筹、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服务窗口对外服务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管理无缝对接。在保障上,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并建立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二是扩大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多少涉及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年内,县、镇两级要拿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贡献、市场供给等多种渠道,扩大法律服务项目,让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广地惠及于民。三是引导法律服务人员进基层。推动服务重点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依托“法律快车村村通”载体,推进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建设,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围绕土地流转、水利工程建设、环境治理、征地拆迁、基层自治等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农业的健康发展。
2、强化能力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做大做强。一是树立服务大局理念。按照市局要求,依托12348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法律服务团,努力提升法律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占比。年内,依托司法局行政网络平台,建好律师法律服务网页,通过律师与市民群众在线互动,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二是树立做大做强理念。引导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努力打造核心业务突出、服务定位清晰、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律师事务所。引导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以规范化促品牌化,在服务提档升级中不断做优做强。三是树立诚信执业理念,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内容和课时,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诚信执业评价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不良记录存档和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披露制度。
3、加快改革步伐,促进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围绕2015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好法律援助工程,具体要建好“12348”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组建法律服务专家团,完善援助调解对接机制和联动机制,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以上。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扎紧律师管理制度的笼子。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拓宽公证员入口渠道,释放公证行业活力,进一步提高公证公信力。落实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推进鉴定机构能力验证。要坚持错位发展,严格职业准入,加强执业监管,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实施法治宣传全覆盖工程,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1.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法律需求收集分析机制。依托社会矛盾排查网格、12348服务平台等服务窗口搜集需求,建立“点对点”普法需求分析机制,提供个性化、精细化、高效性普法服务。二是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专业性较强的普法产品研发。联合各部门针对矛盾多发领域、重点人群、重要行业实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一体化运作。三是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义务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相关实施意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履行普法职责,推动“六五”规划圆满收官,“七五”规划顺利启动。
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不断创新。一是形式创新。将普法与治理相结合,推动法治县创建;将普法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营造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风尚;将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让当事人通过具体案件了解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二是手段创新。研究制定加强和推动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守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工作考核办法,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依法办事。三是载体创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广泛地运用“普法园地”报纸专栏、“科级干部法治手机报”、“法治之窗”政府电子荧屏,以及“普法、司法行政在线”微博等现代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普法现代品牌。
3.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目标全面实现。把争创“六五”普法全省先进作为今年法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考核标准,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同时深入实施“五大行动”: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成果展示年”行动,广泛收集各地、各普法成员单位普法成效,列出普法成果清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展示。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六进实践年”行动,结合“法治宣传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润春风行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提升年”行动,将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大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激发群众自觉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行动”。组建志愿者队伍,以普法助力企业行、助学校园行、助民村居行“三助三行”为重点,落实志愿者服务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其有效运作。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提档升级”行动,不断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引导作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深入实施特殊人群管理全覆盖工程,积极推进平安建设
1、严格刑罚执行,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一是严格衔接程序。完善调查评估、人员交付、外出审批、接茬帮教等各个流程的衔接程序,防止脱管漏管。推广使用《审前调查及假释前评估量化得分表》,全面施行评估合议制度。研究制订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体系、管理程序体系和综合评估体系,探索建立管理等级升降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建立完善执法监督内控机制和职务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依托基层工作平台确保完成社区矫正执法环节“规定动作”。三是协调多方参与。不断加强矫正小组,对重点和未成年人全部建立“6+1”模式。加强与村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融合,保证日常教育管理、困难帮扶等任务的有效落实。
2、大力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强化衔接管理。加强监地协调协同,做好信息对接、回归评估等衔接管理工作,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要求,确保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100%、98%以上。二是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矫正基地一体化建设。
3、加强工作保障,切实推进特殊人群管控工作规范化。一是推进指挥中心建设。按照新标准完善提升县级监管平台,全面完成“阳光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配强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政法专编专管专用要求,不断壮大专职社工队伍。建立考核评比科学化依据,将改造质量作为重要指标。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经费使用督查,确保省级专项经费使用合理、地方配套经费保障到位,试行评估工作补贴制度。实施科技强矫,建设完善集电话汇报录音、矫务通、生物识别考勤、电子腕带定位等与一体的技防系统,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
(四)深入实施社会矛盾化解全覆盖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机制建设,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化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调解质量考评机制建设。要在强化依法调解上下工夫,引导人民调解员更多运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排查分析、研判预警、信息反馈等源头治理机制建设。注重探索矛盾调处规律,善于从苗头性、偶发性矛盾纠纷中发现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发挥好矛盾纠纷调处的提醒、警示、建议作用,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公调、检调、诉调和访调对接联动机制。积极拓展各类调解机制对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2、加强调委会建设,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一是不断完善群众性的镇、村两级调委会建设。发挥其在调解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常发、多发民事纠纷的主导作用。二是不断完善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派驻式”调解运行机制,强化医患、交通事故、劳动人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专业领域的纠纷调解,2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三是积极探索新媒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与新媒体的融合,探索网络调解的新途径。做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工作。
3、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完善专职调解员资格准入机制,规范完善个案补贴制度。二是大力推动调解工作社会化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注重运用听证、社会评价、群众议事、心理调解、联合调解等方法开展调解。组建人民调解员协会。三是大力推进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将调解信息网络向村(社区)及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延伸,实现调处中心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组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五)深入实施“一所三站点规范化建设年”工程,促进基层基础建设上台阶
1、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继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升司法所的规范管理水平。二是继续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的服务半径要求,依托司法所或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继续推进“村(社区)司法惠民服务站”建设,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公里警务圈等现有服务平台,建立起覆盖全市、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司法惠民服务站网络体系。四是继续推进基层人民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村(社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倡导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全县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个人调解工作室。
2、规范实施基层信息化建设。按照建设以“2+1+N”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的要求,推动形成“全员采集、全员录入、全员应用、全员共享”的信息化应用工作机制。建立规范的基层信息采集机制,运用电子腕带、移动执法设备、新媒体等新型信息载体便捷高效的优势,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网络。年底前,实现信息化全覆盖,以村(社区)为单位普遍使用移动信息终端进行信息采集上报。
3、大力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三站点”要有与工作开展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办公设备,规范标识标牌,方便服务群众。切实提升基层设施装备水平,改善信息处理、通讯网络等装备条件,年内全县司法行政基层装备配备水平要基本达到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试行)》规定要求。
(六)以“三化”建设为中心,促进司法行政队伍上台阶
1、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一是规范组织机构。加强司法所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设置。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市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二是严格岗位管理。建立健全体现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不同职责、不同类型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岗位职责说明书,积极推进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三是严格执法执业。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基本行为准则,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加强司法鉴定执业和人民调解工作监督,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服务队伍依法依规执业履职。
2、全面推进专业化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积极推进干部多岗位交流和梯次培养。二是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建立司法行政队伍定期培训机制,分类建立队伍能力要求标准体系及培训大纲。三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研究制定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重点培养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信息化等司法行政急需的专业人才。
经过本次市司法局党委、静安区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的工作部署,本人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受益匪浅。特别是在律师职业道德上认识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现在总结如下:
首先,作为一名律师,首先要精研专业的理论知识,要学会时刻与新的法律法规制度与理论的更新走同一条道路。要把理论应用到实践上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当今社会,社会生活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与社会相适应的各种社会状况也是不断的变化,因此,法律要符合社会的发展,这就需要法律制度的不断更新和对法律理论的不断解读,作为在法治社会占用重要地位的律师的我们,更应该时刻的关注新的法律制度和理论的不断更新,学习和掌握新知识和新理论。在掌握理论的同时,要学会把理论运用到实践当中去,只有经过实践的检验,理论才能够被社会所接受,理论才能够服务于人民。而作为律师,我们只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用我们的知识服务于大众,为法治建设贡献我们微薄的力量。
其次,在做律师这一行业过程中,我们应该时刻遵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了解到作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律师的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在与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提供相关信息给当事人,不能对当事人做出虚假承诺。不得诋毁同行,不得说明与法官有关系能更好的办理案件,要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得作伪证,不得应承当事人的不正当要求,我们也要学会保护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多年从事律师行业的过程中,我时刻的以律师行业的相关准则来约束自己,从而能让自己在律师行业的道路上走的更长更远。
最后,衷心感谢市司法局党委、静安区律师行业党委给予大家深入学习的机会,这对今后执业的过程中无疑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使我对律师职业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加充满信心。并且在今后的律师执业生涯中,希望也能得到律师同行们的监督及指正,我将依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在现有的职业基础和理念上锐意进取,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继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今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我们进一步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上半年迎接了督查组对我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__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复核验收,申报的南张街道艾平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为__区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成功举办第二届城区法制宣传员选拔赛,切实提升全区青少年法律素质;配合办好《法治__》电视栏目,联系律师事务所,协调电视台,寻找案源和合适的拍摄地点,坚持每周一期;今年上半年“法治__”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已上线试运行,用户只需要用微信搜索“法治__”即可关注,真正实现指尖学法,截至目前已发信息48期,上海、广州、武汉等很多大中城市对这个平台进行了关注并互动,充分发挥自媒体受众范围广、不受地域限制等优势。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在机关举行《法治政府建设新起点》专题报告,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主讲,全面深刻的阐述了依法行政;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原有98名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又聘任14名同志为__市第十二中学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社区和乡村,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惠民”宣传,捐赠价值4000余元的法律书籍一批,并现场开展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今年上半年共申报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20个、制作普法宣传专题片1部、制作《法治__》栏目21期、会同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为中小学生做法制报告5场次,经层层推荐、严格考核,我区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也是__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今年上半年对全区司法所进行了2轮不同层次的摸底调研,充实17名人员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区司法所基本达到每所3人,解决了人员不足和分配不均的问题。上半年还投资10余万元,对唐口、金城、喻屯、长沟司法所进行了改建,与安居街道办事处合建新的司法所业务用房,目前正在准备相关手续。人民调解工作常抓不懈,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758件,成功调处744件,调处成功率98%以上。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继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之后,又在__市__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__市__保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已经达到8个,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创新调解模式,仙营司法所和辖区内的派出所联合成立“公调中心”,依托派出所的“110接警平台”,目前已处理各类矛盾纠纷27件,更加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在二十里铺街道试点推行“法治村主任”派驻,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法律服务村居行”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实现村居和
法治村主任无缝隙对接,现已初见成效,自“法治村主任”派驻以来,为村里修改了重要合同16份,修改了村规民约42份,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起,赠送普法类书籍2000余本,区级以上案件同期减少20%。 (三)管控特殊重点人群。开展社区矫正开展“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9人,解除209人,目前共有社区矫正对象679人,其中,缓刑575人、管制54人 、假释4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87人,目前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437人。没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共开展集中入矫宣告活动10次,并对29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处分。每周五定期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举行集中入矫宣告仪式,要求他们及监管人按时参加,使之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纪律的严肃性以及违规后果的严重性。除了做好这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外,还定期举办专题培训,针对社矫正人员犯罪后的心理情况等实际问题,特邀山东省心理学会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专家授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为各司法所配备了人脸识别报到机,社区矫正监控平台已全部安装完毕,现正在调试运行。
(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日常监管,对23家律师事务所报送的年审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把关形成初审意见,加强指导的实效性。组织全区各所开展“三牵手三促进”律师法律服务活动,通过构筑“三大平台”,提供“三式”服务,开展“三个一”法律服务活动,确保每家律师事务所至少牵手一个重点工程,每名律师至少牵手一个中小企业和一个村居(社区)。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社区、惠普人力资源市场、市文化广场开展不同受众、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强化宣传力度,今年法律援助中心联合__市广播电视台在__新闻广播《依然热线》和__交通广播《我的汽车有话说》栏目中,开设了律师“在线释法”平台,全方位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0件,结案2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625人次,其中电话咨询65件。
(五)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融合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座谈交流,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方式,迅速在全局掀起思想大解放的热潮,为全区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融合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制定党员集中培训方案,翻印下发了学习资料,安排每周四下午进行集中学习,邀请市委党校吕明伟教授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了题为《加强作风建设 提升执行力》的专题报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时下发实施方案,学习规定内容,深刻查摆问题,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激发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行政队伍。
上半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当前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司法所任务重、人员力量薄弱的状况仍然突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管理与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仍不容乐观;工作中创新思路不多,争先创优氛围不浓,提炼总结不够,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个别同志担当意识不强,务实作风不强,进取精神不强,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着力推进法治宣传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一是要拓展普法新阵地,形成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下半年拟在__湿地公园建成一处法治文化广场,集休闲健身和法制宣传于一体,有效发挥广场阵地的教育引导功能,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二是努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落实,扎实构建全区“大普法”格局;协调区内有关部门、单位承担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的传媒优势,制作播放普法公益宣传内容,扩大法治宣传社会覆盖面。三是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相关工作。6月24日召开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里检查验收方案和省市文件要求,全面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交一份合格答卷。
(二)大力构建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维护全区和谐稳定。一是要强化人民调解基层基础,依托村(社区)调委会,成立一批品牌调解工作室。二是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抓好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现有8个专业调委会的基础上,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管理、消费、环保等新领域拓展。三是提升人民调解能力水平,专题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认真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国庆节、党代会期间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制度,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努力构建规范的社区矫正管理体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是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继续开展好“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实现执法环节规范化。二是狠抓重点时段安全管控。确保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国庆节、党代会期间全区稳定,确保无特殊人员脱管、漏管、失控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整合各界资源,强化合力,形成协助矫正力量,同时对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排查统计,对其中的失学儿童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帮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一年来,区司法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局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司法行政网》和OA党政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动态等,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对持有政府核发的经济困难救助证的人员及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体性案件或情况紧急的案件原则上不审查或暂不审查经济状况,使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快速获得法律帮助。特别是汶川大地震消息传来后,急灾民所急,先后快速办理了四川广元、绵阳来杭务工灾民唐恩怀交通事故赔偿、刘邦亮人身伤害赔偿2起援助案件,帮助灾民解决了燃眉之急。三是降低服务门槛。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在原有21个法律援助联络站的基础上,继续增设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切实保障老龄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对行走不便的老、弱、病、残者,实行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律师法》、《*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去年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修订了《*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责任实施方案》。从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范围和要求、法定职能、职权分解、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等六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修订过程中,共整理出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监管4项,行政处罚33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项,所有职权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和办公室。今年以来,共对4个律师事务所由合作制改为合伙制进行初审,出具了审查意见书及时上报。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结合律师百分考核,重点对辖区内12家律师服务收费情况等进行综合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行政执法岗位持证率不低于50%。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15日内上报市局。按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举报制度,在*司法行政网及区党政网上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并对投诉举报认真落实查处。今年共处理投诉案件4件。其中3件投诉律师,1件投诉法律工作者。并做好案件处理记录。
三、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在区党政网和*司法行政网开设“公务员学法”栏目;《今日*》、《*法苑》设立普法专版;落实公务员学法日制度,制定《20*年*区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实施意见》,并在今年*市第一个公务员学法日组织全区公务员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市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定期举办法治讲座;以“20*年运河法治文化节”为主题,组织举办了百名律师服务新市民、百幅法制漫画进社区、百个运河“法治文化角”建设、百场法制电影展、百场运河法制讲座、百个法制乐园等“六百”系列活动;成立了全省首家法治茶楼,全省首支法治宣传涂鸦队;在信义坊东广场举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百日行动”活动等。区来杭创业者法制学校入选央视七套“农民与法30周年”特别节目。
二是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发挥“平安*”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提供法律上的咨询、论证服务。始终坚持每月15日参与接待。制定了《领导随访工作制度》、《20*年度律师顾问团参加区接待日期安排表》。在区大接待日,参与了区领导对工伤、医疗事故、劳动保障等老上访户的接待。在奥运期间,华盛所律师参加了区政法委在桐庐、萧山举办的去北京上访人员学习班。今年累计接待涉法咨询79人次。同时,积极争创品质律所、做品位律师,组织开展百名律师服务农村、社区、企业结对活动。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央视的重视和关注,《今日说法》栏目组专程来我区采访并实地拍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1至11月共办理援助案83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2093件。
三是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加大《*市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发言,与法院共同推出《人民调解指导》刊物。设立的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入选“20**市生活品质十大现象之一”。《人民调解与民事立案审判良性互动的实践与探索》入选*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创新成果优秀奖,被省厅认定为“对人民调解改革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授予“突出成绩”奖,赢得了省内外司法行政同行的一致好评。*年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2417起,成功调处2394起,成功率为99%。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一、致力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实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法律援助数量大幅度增加,受援面持续扩大。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任务推进速度加快,1-9月已办理法律援助85件,年初确定的办理120件法律援助案件的目标可望超额完成,达到150件。为了尽快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我局计划在2012年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增加到200件,基本实现“应援尽援”。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能以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民为工作出发点,扩大受援面,面向社区,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二是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不断延伸。目前,全市相继建立了23个法律援助站,实现了全县各乡镇均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另有19个街道及工、青、妇、残联、老龄等组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部)。三是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加强。学习整改活动开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调解质量不断提高,全县今年共调解纠纷139件,调解成功率达97%,有效防止了一批群体性集访事件的发生。
二、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进步,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律师队伍管理。成立了律协分会长制度,调整和规范了县律协分会的管理职能,实现了“两结合”律师工作管理体制的完善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律师参与涉法接待和处理的机制以及对律师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指导力度,积极组织引导律师为全县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今年以来,律师办理案件数量持续增加,业务量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递增,广大律师办理了大量的诉讼、非诉讼案件,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优质法律服务,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促进了我县律师收费的有序进行,进一步促进了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促进公证工作健康发展。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公证业务不断拓展,年均递增5%;建立了执业监督及质量管理体系,公证执业行为明显规范,公证质量不断提高。结合“决战两区”任务繁重的实际,按照服务于拆迁户、征地户,服务好拆迁户、征地户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好公证的“三优”原则,即对他们要优先受理、优质服务、优惠收费,认真维护好村民的合法权益;积极介入园区和城区的工程和项目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搭建公平、公正的平台,发挥公证的信用保障和法律监督作用。
三、致力于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在深化“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我局在学习整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级“新农村法律服务团”和“普法讲师团”的骨干作用,切实加强公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切实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为使青少年学法落到实处,做到了“教育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并建立完善了2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二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开展送法进农家、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进行大力宣传,积极营造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在学校、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积极推动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促进全市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非常感谢吉安市委、市政府和吉水县委、县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我到司法厅工作只有两个月,对司法行政系统还不太了解。今天我们来,一是调研,二是来学习。刚才看了丁江司法所、园区司法所和荟萃律师事务所,又听了曾县长对吉水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介绍,很受启发和感动。吉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在人员和经费上尽最大能力给予了保障,吉水县司法行政工作有内容、有特色、有创新,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和司法行政进园区工作,在全省司法系统范围内值得推广。司法行政工作都是一些软工作、虚工作,吉水把虚工作做实了,很不容易,相信今后吉水将创造出更多的亮点工作、一流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使命。关于下一步工作,司法行政工作要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必须要有所作为,有为才有位。为此,我认为,我们司法行政机关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有作为:
一、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上要有作为。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定分止争”功能。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既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的政治优势;既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自动履行率高、后遗症少,理所当然成为当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首选方式。要以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新路,加快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步伐,及时有效地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矛盾。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办法,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要认真研究和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充分发挥帮教安置工作“润物无声”功能。帮教安置工作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的一种有效手段。要加大对“三假”和去向不明人员的查找甄别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防止其失控流入社会,重新违法犯罪。要重视帮教安置基地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安置工作,创新帮教方式,提高工作效果。三要充分发挥律师参与接待工作的“息诉罢访”功能。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优势,通过担任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参与领导集中接访、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接待工作,当好政府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的法律参谋和助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其息诉罢访。
二、在助推当地经济发展上有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各项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首先,立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定位,把握好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投入到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中,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法律服务,要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积极参与“三农”问题的解决,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杨浦区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落实推进着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参与的依法治区工作格局。
2005年杨浦区在全市率先提出建设法治化城区,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等任副组长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今年又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专门设置了专职副组长一职。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规范化,逐步建立了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季度工作例会、重点项目征选、督查推进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将依法治区工作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去年9月份,杨浦区委专题调研法治城区创建情况,就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今年3月和4月,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依法治区推进大会,全面总结部署依法治区工作。
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权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区工作的实施。为此,杨浦区不断深化举措,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杨浦区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审理方式,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和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议罢访”。2011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46件。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公正度和社会认可度,今年4月,杨浦区正式成立了由知名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等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这是继闵行之后本市第二家区级政府成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
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一方面反映了政府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具体案例增强负责人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或不当性的认识。2008年,杨浦区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程序、评查办法等。实施至今,行政负责人共出庭应诉17起。以杨浦区公安分局为例,近年来先后有包括分局人口办主任、派出所所长等9名领导干部出庭应诉,这主要得益于该局按照《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面推行了执法部门科所队长出庭应诉制度,对出庭应诉职责和范围作出了明确要求,对人员确定、庭前准备、庭中参与、庭后评议等四方面出庭应诉工作流程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为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在全区开展了2010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主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对于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习惯做法给予提醒和纠正,对于执法主体的认定、重要法律程序的执行、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得当、对相对人的诉权告知、法律文书的规范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3家存在问题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单位发出了法制建议书。
公正廉洁司法:着力强化司法保障力度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杨浦区法院在能动司法、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等方面创新举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能动司法方面,2008年知识产权庭成立,全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2010年金融审判庭成立,集中审理金融案件和新类型民商事案件,先后举办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中金融审判与金融司法服务研讨会和以“创新城区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城市法治论坛,探索从法律层面建立与创新城区建设相适应的司法保障途径。
司法为民方面,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杨浦”的工作主线,从区情出发,发扬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和综治战线的浙江“枫桥经验”,逐步探索建立了一套社区法官工作机制,选聘12名优秀退休法官,组建社区法官队伍进驻12个街道(镇)社区,成立了4个巡回审判法庭,建立了相应规章制度,构成了诉调密切对接的“前店后厂”模式。杨浦区法院的“建立健全社区法官工作机制”被评为2009年“上海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
廉政建设方面,强化各类廉政规定的学习,举办廉政警言警句征集评选,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重大事项申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落实法官配偶为律师一方的退出机制,加大明查暗访,向特邀监督员、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征询意见表》。杨浦区法院防控廉政风险的做法在全国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
优化法律服务: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律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改善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杨浦区司法局一手抓法律服务业发展,不断壮大法律服务队伍,一手抓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在推动传统老工业城区向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型城区转型的进程中,杨浦区重大建设项目非常多、旧区改造力度非常大,征收(动迁)任务非常繁重。面对素有“天下第一难”之称的征收(动迁),杨浦区司法局迎难而上,探索建立了律师参与拆迁工作长效机制,通过组织律师深入基地以开设“法律咨询服务窗口”、与旧改指挥部、街道、拆迁公司组成“四位一体”矛盾调解平台、设立巡回调解庭等形式,全方位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促进阳光、和谐征收(动迁)。在这一机制的作用下,在短短三个月内,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杨浦段长阳路站动迁户中近九成签约,内江路站与隆昌路站动迁基地动迁户更是在有奖期内100%签约。
杨浦区现有科技企业近五千家,其中为数不少是中小科技企业,他们普遍存在科技含量高、法律服务需求高却无力购买法律服务的情况。为此区司法局适时而动,与区科委等职能部门探索建立了法律服务进科技园区的长效机制。组织推选四维乐马、尚佳、凤凰等律师事务所与杨浦科技创业中心、五角场高新技术园区签订共建协议,在科技园区设立咨询点和咨询专线电话。以2011年为例,律师为园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0余次,审查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和对外合同近1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