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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组织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一般由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如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见表l一3、表1一4),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因此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因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主要技术资料和质量问题是归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掌握.所以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是符合实际的。
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规定这些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的工程质量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勘察单位虽然亦是责任主体,但已经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以不参加)。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协调部门可以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也可是各方认可的咨询单位。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参考文献:
1.1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①合格标准:该分部工程包括的所有单元工程必须全部合格;中间产品、原材料质量、其他机电设备等质量必须合格。②优良标注:该分部工程包括的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且优良率大于50%,主要工程、关键部位及重要隐蔽工程质量优良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从来没有发生过质量事故。土建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中间产品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其他机电设备等质量合格。
1.2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①合格标准:该单位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外观质量检查得分率在70%以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②优良标准:该单位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且优良率大于50%;外观质量检查得分率在85%以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
2.1分部工程验收
当达到验收条件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的规范规程等共同进行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的目的就是检查施工是否与设计相符,及时发现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分部工程验收的条件为:某分部工程已完成,或者达到了一定的规模,达到了一定的阶段,隐蔽工程封闭前等。分部工程验收必须形成分部工程签证。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验收组成员商量解决,当发生争议时应该以主持单位的意见为准。将遗留问题、验收各单位的意见及质量问题处理情况一并列入分部工程验收证书,以便在下一验收阶段进行检查。
2.2单位工程验收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单位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并且能独立运转产生经济效益时,应该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使用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应该具备以下条件:①单位工程已经全部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建设完成;②该单位工程独立运转且不受其他未完工程施工的影响,同时也不影响其他工程施工,或者安全防护措施满足要求;③运行使用单位已经具备接收运行条件;④扫尾工作已经安排妥当。单位工程验收应该形成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并办理单位工程移交手续。验收移交后的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由接收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负责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内,设备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保修责任。
三、竣工验收
水利水电工程在满足以下条件后,便应该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工程所有单项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并且均能正常运行;②工程竣工资料齐全完整;③工程已经通过竣工审计;④有关拆迁征地等费用都已经赔偿到位。项目法人应该提前一个月向验收主持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以便主持单位有充足的时间组织、准备。竣工验收应该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参与验收的所有单位各持一份,质量监督部门备案一份。对大型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在其正式验收前,还应该组织进行技术初验收。建设单位应该督促施工单位处理、完善验收的遗留问题,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给竣工验收主持方。
四、结束语
关键词:验收总则;初步验收;竣工验收;质保期满验收;
中图分类号:TU712+.5 文献标识码:A
一个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往往需要许多单位的共同参与,参与单位与业主之间应该通过验收程序明确其各自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及拥有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规章,为了保证市政建设工程顺利验收及移交,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浅析。
一、市政工程验收总则
(一)本次研究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恢复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项目(以下统称工程)。
(二) 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市政工程的验收及移交程序分为初步验收、竣工验收、保修期满验收。对于小型工程、临时工程、抢险工程及技术有特殊要求工程,验收程序应相应减少。
二、 市政工程初步验收阶段
(一)建设项目完工后,为了顺利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投资单位)自验合格和监理单位复验合格,并提出进行初步验收申请报告。
(二)工程初验建设单位负责人主持,质监站、管养单位代表、勘察(如有)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
(三)初步验收的程序如下:
1、检查拟验收工程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完工清场。对于经建设单位同意因特殊原因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完成但不影响投入使用的工程内容,填写《工程未完内容明细表》。
2、检查拟验收工程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于没有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填写《整改通知单》,提交施工单位整改。对于达不到设计要求质量,又不能进行整改的项目,上报建设单位上级部门研究是否进行验收,并记录初验报告内。
3、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专业质检单位对完工工程进行质检验收,形成质量验收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测量单位对完工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测量验收,形成测量成果验收报告。
4、 初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如有)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管养护单位在管养方面现场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综合上述部门意见提出初验意见书,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三、 竣工验收阶段
(一) 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要求验收资料装订成册
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初验合格并按步验收要求整改完毕,具备正常投入使用条件。
2、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项目部)出具初验意见书。
4、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需总监签字,盖印章和单位章)。
5、勘察(如有)、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需盖单位章)。
6、质量检测单位出具建设单位委托其对完工工程质量检测的验收报告(需盖单位章)。
7、测量单位出具建设单位委托其对完工工程量测量成果的验收报告。(需盖单位章)。
8、施工单位出具自验合格证书(需建造师签字和盖印章及单位章)。
9、 施工单位正式申请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需盖单位章),实行监理的项目,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正式竣工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1、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由单位领导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竣工验收小组为临时性组织,只对本竣工验收工程负责。
2、竣工验收组成员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公司技术负责人;(2)监理单位驻地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3)勘察(如有)、设计单位代表或技术负责人;(4)建设单位业主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 ;(5)专业质量检测验收单位负责人;(6)纪检、财政、发改委、审计四监管单位分管领导或其委派的代表;(7)工程量测量验收单位负责人;(8)管养单位负责人。
(三)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建设、勘察(如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相关部门的工程验收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召开竣工验收汇报及评价会议
(1) 建设单位领导主持召开会议;(2) 宣读验收小组组长及组员名单;(3) 施工单位代表宣读市政工程竣工报告(盖公章);(4) 监理单位宣读市政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盖公章); (5) 勘察(如有)、设计单位宣读市政工程竣工质量检查报告(盖公章);(6) 建设单位代表宣读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盖公章);
(7) 与会各部门代表询问发表意见;(8) 验收小组成员集中讨论对工程成品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小组意见》初稿(施工单位回避);(9)验收小组组长宣读验收小组意见初稿,进一步征求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形成正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并签字(施工单位回避),如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各方不能形成一致验收意见时,应协商解决,并上报建设单位上级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并记录在案。(10)验收小组组长宣布竣工验收意见书,由建设单位出具验收证书。
四、工程的保修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质量保修期起始时间,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保修证书》。
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检验合格,方可组织保修期满验收。
2、工程保修期满验收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人主持,设施养护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4、 建设单位组织保修期满验收,各参加单位按相应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在《市政工程保修期满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后,工程正式通过保修期满验收。
五、结束语
【关键词】施工项目;竣工后的管理;工程资料;工程验收;工程造价
前言
建筑施工项目竣工后的管理主要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程验收管理以及工程造价管理,其中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是前提,做好工程验收管理是关键,做好工程造价管理是保障。只有做好以上三个主要内容的管理,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质量才能获得最终的保障。
一、工程竣工资料管理问题与解决措施
工程竣工资料是施工状态完工后的最终表现,是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真实的综合描述,是真实记录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质量评定、日后维修、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一)工程竣工资料所包括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资料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招标文书、中标单位投标书、评标记录、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记录资料、工程控制价、预算(标底)。
2、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图纸会审(交底)记要、设计变更、隐蔽资料、签证资料。
3、施工合同、协议、会议记要、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日记及有关会议纪要。
4、(如果自行采购)采购材料、设备的招投标资料、合同、验收清单、材料价格的签证材料。
5、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书、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结算资料、工程量计算清单等。
(二)工程竣工资料管理措施
1、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并应承担责任。因此编制好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是非常重要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施工记录、检查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签证等,整理好变更文件,必须按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编制好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2、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流程
竣工资料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的详实记录,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对应的工程部位和发生的时间,凡监理人员检查的内容,都必须有相应签署的意见。具体地说,施工定位放线、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管道通管记录、线路测试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等项目都必须有监理人员的签字。
3、实现工程竣工资料的分类有序管理
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管道、线路、空调、设备、装饰、安装等分类整理编号、装订,并有竣工资料总目录和竣工图分目录(竣工图可不装订,应按国家标准4#图纸大小折叠好,图签露在外面,装在盒内或袋内)。
二、工程验收管理问题与解决措施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与条件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
不同的建设项目,其竣工验收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一般均包括工程资料验收和工程内容验收两部分。其中工程资料验收包括工程技术资料、综合资料和财务资料验收三个方面的内容;工程内容验收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安装工程验收两部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
国务院2000年1月的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措施
1、明确竣工验收的依据
其中竣工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建筑安装工程统一规定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竣工的规定。
2、规范竣工验收的标准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主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3、做好竣工验收的质量核定
竣工验收的质量核定是政府对竣工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带有法律性的手段,是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必须办理的手续。其中申报竣工质量核定工程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规定的竣工条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委托工程监理的工程,必须提供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的有关资料。在以上基础上,单位工程完成之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自验,符合有关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出等级,并向有关的监督机构提出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
三、建筑施工项目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问题与解决措施
建筑施工项目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竣工结算问题、竣工决算问题、工程造价比较分析以及保修费用的问题等,以下将分别给予详细的说明。
1、竣工结算问题
竣工结算的内容与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竣工结算要以竣工结算书形式表现,其内容应该包括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竣工结算说明书等。
2、竣工决算的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就是所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
3、工程造价比较分析问题
经批准的概、预算是考核实际建设工程造价和进行工程造价比较分析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应主要分析以下内容:
1)主要实物工程量
对于实物工程量出入比较大的情况,必须查明原因。
2)主要材料消耗量
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要按照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三大材料实际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是在工程的哪个环节超出量最大,再进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建筑及安装工程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管理费、建筑及安装工程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要按照国家和各地的有关规定,根据竣工决算报表中所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与建设单位管理费数额进行比较,依据规定查明是否多列或少列的费用项目,确定其节约超支的数额,并查明原因。
4、保修费用问题
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办理完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按合同有关保修期的规定),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责任单位负责维修。其中保修费用的处理措施如下:
1)承包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可由施工单
位负责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同有关各方解决。
3)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承包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承包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四、结语
本文主要就建筑施工项目竣工后的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程验收管理以及工程造价管理这三个主要的问题及其相关处理措施进行分析,这对明确建筑施工项目竣工后的各项管理以及有效解决相关管理中的各项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韩井权. 建筑施工项目竣工后的管理相关问题探讨[J].中华民居,2010(11).
据统计,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① 房屋裂缝;
② 渗漏;
③ 抹灰层脱落;
④ 房间内几何尺寸和门窗几何尺寸。
建筑工程作为一个特殊的商品,由于其施工周期较长,使用的材料物理性能存在差异,施工工序繁杂和手工操作,以及工程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质量缺陷的可能性客观存在,且质量问题的发生也不是固定在一个时期,竣工前后、使用中随时可能出现。所以,发现质量问题,有关责任方应认真、及时、有效处理,可有效避免矛盾,否则,会形成矛盾升级等不和谐的社会问题。
笔者作为一个长期从事监督一线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曾处理过各种各样的质量投诉问题。下面,就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用户的一些疑点和对今后投诉工作的管理做一些思考和分析。
1 商品房要经过怎样的验收程序后方能交付给用户
地产商自己对自己的商品房进行工程验收是否合理合法。这是遇到的用户问的频次较高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些开发商掩饰自身的违规交房行为的一种说法。这种说法是不严谨、不准确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从以上看出,房地产商自己对自己的商品房进行工程验收,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不是房地产商自己对自己验收,是房地产商组织相关责任方进行验收。
那么,既然是房地产商组织相关责任方进行验收,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如何监管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第四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实施监督。”首先,工程在竣工验收以前,监督人员会对工程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以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监督人员到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其改正,并对工程实体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责任方整改。
近年来,有很多用户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工程还没有进行竣工备案,开发商就交房了,这样是不是不合法?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很有必要讨论一下。刚才提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那么,什么程度才是验收合格呢,对此,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做出明确的解释,使得在此方面有很多的理解和争议。在郑州市,按照常规的做法,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后,验收组和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部落实完毕,各方达成了综合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上签章,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报送至监督部门并经监督部门接受后,工程才可交付使用。有个别开发商,给用户看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和给监督部门报送的所签署的时间不一致,甚至还没有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意见就已经签署了,用户若发现有这样的作假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2 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如何对待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
不少用户提出这样的疑问: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为什么还有质量问题?对于这样的质疑,笔者认为开发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向用户作出解释:工程评定为合格,并不表示工程就不能存在质量问题,国家的验收规范规定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不能评定为合格,而一般质量缺陷点不超过总检查数量的20%时,可以验收通过。并且质量问题也不是固定在一个时期出现的,竣工验收时可能没有出现,但在使用中出现了。所以,对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国家实施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保修义务。
用户发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应向开发商或物业反映,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修。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用户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遇到用户反映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首先应该察看并进行初步判断,是否是质量问题,若是质量问题,应进一步判断是一般质量问题还是严重质量问题,若是严重质量问题,经处理后工程应该重新验收,若是一般质量问题,则应及时进行维修。有时候,处理问题的方式会对事态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很多小的纠纷都是由处理问题的态度而引发成为影响恶劣的事件的。在处理质量投诉时,对于用户反映的问题,不管是多么外行,都不能去嘲笑人家,而是应该耐心的进行讲解和解释,尽量去打消用户的疑惑甚至是恐慌。
3 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质量投诉问题
投诉率居高不下,笔者认为,是有很多的原因造成的,这不仅仅是郑州市的问题,全国各个城市都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这也反映了我国的一些保障制度的社会评价制度还是不健全的,如何解决,笔者谈一下个人看法:
1)应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体系。房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不像其他的商品,可以做到全面机械加工,而房屋是用人工建起来的,偏差较大,精确度达不到机械加工的精度,这也是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用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以保修,那在保修期以外呢?房子属于贵重的商品,一套房子的价格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如果质量保险体制建立起来,那无论什么时候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目前,这种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日臻完善。
2)要建立开发企业的信用体制,对于不诚信的开发单位要媒体曝光,使用户可以擦亮眼睛,不去选择那些开发商开发的房子。目前来说,政府对开发单位的诚信体制建立还不完善,对不诚信的开发单位还缺乏有效的制约,只有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联动起来,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3)要全面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实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对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制度。该制度是指在工程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住宅工程每一户分别进行的逐户逐间的专门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分户验收合格证书的行为。这种制度可有效的约束参建方的行为,弥补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进行的抽点验收可能钻的空子。
4)加大政府宣传、公开力度。公布投诉程序、电话、负责人等相关信息,通过公共媒体,让老百姓了解一些住宅工程质量方面的基本常识,具备一些简单的判断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汇编(修订版). 第二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3.
[2] 荆莉燕,王坚,梁振辉. 工程估价. 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的质量监督非常重视。比如,在美国,一个可行性研究工作一般要花1-2年的时间,花费总投资的3%-5%,对于大型公共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还须通过议会的审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某市有关主管部门对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应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相关发展计划、计划文件对项目进行鼓励、特许、限制和禁止;
(2)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关于建设的法令、法规的要求;
(3)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要求请示的批复。其中,主要针对建设规模的控制以及投资效益是否显著和规划布局是否合理的审批。
2.设计阶段的监督管理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出现阶段人们的对住房功能的需求,符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经济政策。设计水平首先决定工程水平,设计院的一点一线之差都会导致工程的灭顶之灾。住宅的使用功能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感受最深的一个方面,如果建筑的开间布局,管道、管线布置等不合理,必然影响使用,渗、漏、堵、空、裂等工程质量通病,也必然引发使用者的抱怨。
在现阶段,某市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素质不过关,专业资格认证亟待更有成效地展开;设计单位内部分工协作不够合理,很容易造成错、漏、碰、缺,影响工程设计的优质完成;某市至今还没有一个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来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这样无异于忽略了质量控制的源头,所以,政府对设计单位的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本身的自我监督就变得十分重要而迫切了。
工程设计的目标是使项目建成后达到技术性能好、工艺水平高、经济效益优、设备功能配套、结构安全可靠。国内外的建设实践证明,没有高的质量设计,就不会有高的质量工程。以往的经验表明,由于设计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或设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等原因,极有可能在工程设计中,给工程建设留下产生质量问题的隐患。有时由于设计的构造不合理,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精心选用建筑构配件(生搬硬套标准定型图集),也是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因此,设计任务书的编制至关重大,应广泛地征求使用者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产生设计任务书。在交设计单位设计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也是一个共同探讨、协商的过程,设计的质量包括建筑物的功能是否满足用户的要求,形状是否美观、大方,色彩是否与周围的建筑物相协调。
3.建设准备阶段的监督管理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但又被常常忽视的阶段。建设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组织设备、材料订货;组织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等。其中,对于工程质量影响最大的要数建设单位严格组织好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
某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更加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及资质复查制度,根据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年内所完成工程的业绩优劣,决定其是否能够保持原有等级或进行等级升降,实施资质等级动态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工程项目法人不依法委托质量监督和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弄虚作假骗取施工许可证的行为,严格实行商品住宅质量强制监督和施工许可证制度。
4.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
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阶段。在这个阶段,应该奉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强实施阶段实体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纲要,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检测报告和地基验槽记录;抽查基础砌体、硅和防水等施工质量。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有: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体、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和检测;硅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2)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资料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通过这些活动的监督,促进其质量体系健全,实现高层次的体系监督管理,以体系有效运作保证各个环节的必要投入、良好转化,合乎标准的产出。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现场抽查的主要内容有:现场各种原材料、产品供应单位的资格和产品质量;搅拌站及计量设备的设置及计量措施能否保证工程质量;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工艺操作规程施工及有无违章和偷工减料行为;检查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抽查检查。抽样检查是一种概率性统计经验,这种经验判断产品不合格比较有力,可信度较高,这正适合监督检验着重暴露问题的需要。
(5)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质量监督人员应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应适时、适度的签发整改通知,暂停施工或局部暂停施工。同时,应尤其对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需要行政处罚的由工程质监机构报委托的政府部门查处。
5.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应按照国家和某市的规定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住宅工程符合以下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A.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土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C.有消防、室内环境检测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A.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依照有关规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B.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配套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抽测资料;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
C.备案管理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予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对违反有关规定程序、文件不全、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求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请备案。
D.备案管理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6.使用阶段的监督管理
任何商品都有售后服务,住宅也不应例外,应该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制度。保修范围应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该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加以确定。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开发商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随着国家住房产权制度的改革,商品房已成为住户所购买的最为昂贵的一件商品,住户对于所购买房屋各方面的期待值越来越高,希望对所接收的房屋质量尤其是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满足所有的质量要求。但是,商业住宅工程做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建设周期长、参建人员多、手工作业比例大、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相对还比较落后,而且建筑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品种多,不同材料的性能差异大,易产生各类质量问题。由此产生了现行工程验收规范标准与住户需求之间的矛盾,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迫在眉睫。
一、执行分户验收制度的原则
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
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因此分户
验收实质上属于工程质量验收的一项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分户
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所以,实行分户验收与常规的工程检验批验收是独立的,二者不可相互替代。
二、分户质最验收的程序
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
收前,建设单位应分别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有关要求的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
分户验收记录表。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分别进行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所以说,分户验收是进行工程阶段性和整体性验收的前提。
三、分户质量验收的内容
分户验收充分体现用户利益,一般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根据
规定:主体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结构尺寸、构件尺寸、混凝土和砌体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面层、门窗安装和启闭性能、护栏安装、厨卫间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的观感及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等。
四、分户质量验收的执行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作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一部分,是在执行国家和地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对住户关心的、国家现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住宅工程中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部分内容做了进一步明确,使其更具备可操作性。如增加了室内空间(净高、开间)允许偏差、外窗(墙)渗漏检查方法、烟道出屋面高度、验收合格标识、竣工验收中对分户验收的复核要求、否决标准等,明确了内外墙空鼓、裂缝的检查方法和相关内容检查仪器要求等,充分体现了住宅工程的特点。
五、分户质量验收的前提和准备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应该安排在主体分部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或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进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首先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分户质量验收前,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将首次分户验收时的分户验收方案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便质监机构应及时对分户验收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复核,以保证分户验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在进行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过程中,首先建设单位组织成立分户验收组,根据分户验收工作量合理分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向参加验收人员交底:其次准备好相关的检测仪器,如:小锤、钢尺、激光测距仪和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并保证仪器准确和正常工作,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另外在建筑物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等等。
六、分户质量验收的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分户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主体结构阶段:
(1)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分户验收监督记录表
(2)砖砌体(混水)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记录表
2、竣工验收阶段(室内):
(1)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监督记录表
(2)楼(地)面面层及一般抹灰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3)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4)室内给、排水及设备安装系统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检查记录
3、竣工验收阶段(公共部分):
(1)公共部分(楼梯间、电梯间、走廊)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2)公共部分(底层车库、地下室、外立面、屋面)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3)公共部分(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检查记录表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划分一般为: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验收中应真实、及时、完整的填写验收数据,参加验收各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签认。
七、分户质量验收的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的处理
分户验收检查发现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如外墙、外窗、屋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室内空间、主要构件尺寸偏差严重超标;墙体、楼板贯通性裂缝等,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验收。
八、结语
采用分户验收的方法是现阶段有效地缓解和解决住宅工程的质量投诉处理过程有关问题的一种较好办法,通过分户验收工作的开展、落实,加强工程质量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参考文献
[1] 冉捷. 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控制措施[J]. 今日科苑, 2010,(16) .
关键词:信号系统;施工质量;分部分项验收;验收程序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作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列车运行的安全性、舒适性、准时性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信号设备如果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工作状态,可以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行效率,缩短行车间隔,促进管理现代化,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相反,信号系统一旦发生故障,轻则导致列车延误、旅客滞留,重则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并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近年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多起因信号系统故障发生的运行事故无不昭示着这种后果。因此,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正点、安全、平稳地运行,提升信号系统的安全质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而提高信号系统的安全质量,则需要从施工验收阶段把好关卡,加强验收工作对信号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效果。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设备按地域划分为五部分:控制中心设备、车站及轨旁设备、车辆段设备、试车线设备、车载ATC设备,工程施工具备点多线长、交叉施工多、持续时间长等特点,施工验收也具备类似的特点,因此在验收工作开始前必须对验收内容进行详细划分,对验收流程高度优化。
1 验收内容
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信号工程作为弱电系统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相对规模较大、运行线和车辆段的使用功能差别较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将信号工程按照地域划分为运行线信号工程和车辆段信号工程两个子单位工程,单位和子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将子单位工程按功能或地域等划分为分部工程,例如运行线信号工程一般划分为电(光)缆、信号机、转辙设备、轨旁设备、车载设备、室内设备、联锁、ATC、防雷及接地、设备标识及硬面化等,车辆段的分部工程划分方式基本一致,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将分部工程按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为分项工程,并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划分检验批,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等参加。
信号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可分为四个方面:设备、安装、功能和观感。设备验收指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进场批次进行验收,其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安装验收主要有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桥架及保护管安装等,其验收标准为设备安装牢固,安装位置、安装方式等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电缆分层敷设,敷设按照设计要求,根据规格型号敷设在托架上的相应位置;桥架安装高度和路径符合设计要求,桥架安装应接地,接缝处应有连接线或跨接线;保护管宜采用整根材料,如必须连接时,在连接处做防水处理,管口应做防护处理,保护管应接地,保护管连接后保证整个系统的电气连通性,如果设计要求,保护管要做防火处理。功能验收指单体设备、子系统及系统整体的各项功能全部检验通过,测试数据和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观感验收也涉及设备、电缆、桥架及保护管等,设备安装应排列整齐,漆饰完好,铭牌、标记清楚正确,设备外表完好、无破损;电缆排列整齐,没有破损、扭绞、交叉,标识齐全、清晰、不易脱落;桥架固定牢固、横平竖直、内层平整;多根保护管同向敷设时,应注意间距一致,整齐划一,管路应做整体接地连接。
验收工作还要求具备完整的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技术资料和程序性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说明、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交底、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分部分项及检验批验收文件等。
2 验收程序
信号系统安装工程的验收程序分工程预(初)验收、竣工验收、最终验收等。各验收阶段要求对工程实体及文件资料进行检查、修补、再检查,循环往复直至符合合同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只有完成前一步程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2.1 预验收
在信号系统完成综合联调后,施工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验,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及施工人员等共同参加。对检查的全过程要做好记录,对出现隐患或不符合标准的部位和项目提出整改措施,要求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完成。
施工单位在自检自验合格,确认符合正式验收条件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与监督,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系统进行预验收。预验收标准应与正式验收一样,即检查工程是否满足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工程验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等。预验收通过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出具预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整改修补,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空载试运行。
2.2 竣工验收
试运行通过以后,施工单位应再次进行自检,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经监理单位检查通过后,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启动竣工验收工作,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10天通知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方面参加。
竣工验收要求工程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设计和合同的全部要求,整个验收过程要求在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验收通过后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发房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入质量保证期阶段,质量保质期从竣工验收签署之日起开始计数,一般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为2年。建设单位收到信号系统安全评估报告后,信号系统投入载客试运营。
2.3 最终验收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系统能持续平稳的正常运行,且性能指标和功能指标能达到标准规范、设计和合同的要求,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办理最终验收的手续,最终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协助,其他有关各方面参加。
3 结束语
信号系统虽然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占比不大,却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信号系统为城市轨道交通的指挥控制提供重要的监控支持,为保障列车和乘客安全,实现列车运行高效、指挥管理有序发挥着关键作用。由于轨道交通建设工期一般较为紧张,施工调试时间较为仓促,且零星的验收工作可能穿插于整个施工阶段,因此,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具有重大的意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针对具体施工情况事先会商针对性的验收措施,使验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林瑜筠.城市轨道交通信号[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1.
[2]王清训.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石家庄市燃气监督管理站 河北 石家庄 050000)
【摘 要】通过对建筑工程资料日常收集与整理工作的不断学习,作者觉得只有做好工程资料管理、严把竣工验收资料、加强人员管理等几个方面,才会使我们在以后的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工作中取得更好的进步。
关键词 资料管理;竣工验收资料;加强;培训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Sun Gang
(Shijiazhuang city gas monitoring station Shijiazhuang Hebei 050000)
【Abstract】Based 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materials and collection of the daily work of learning, the author think only do a good job in engineering data management, strictly the completion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strengthen the personnel management and so on several aspects, will only make us in engineering data management related work make better progress.?
【Key words】Data management;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data;Strengthen;Training
1. 前言?
(1)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已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工作之一。高素质、懂专业的资料管理人员成为建筑市场中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亟需的人才。建筑工程管理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和附属建筑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建筑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建筑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发生并按规定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填写应采用国家及地方规定的表格,统一归类。各参建单位必须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凡对工程资料进行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行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因此做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其意义主要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规范的要求积累而完成的完整、真实、具体的工程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一个质量优良和合格的建筑工程必须有一份内容齐全、文字记载真实可靠的原始技术资料;工程资料为工程的检查、管理、使用、维护、改造、扩建提供可靠的依据。 那我们要怎样才能在以后的资料管理的相关工作中把握重点及方向、又如何才能做好建筑资料管理的工作呢?通过对建筑工程资料日常收集与整理工作的不断学习,我觉得只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才会使我们在以后的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工作中取得更好的进步。
2. 建立健全各类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工程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工程资料及图纸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初期(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料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开始后的同步。完整的先期文件很重要,在维护建设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重要的依据、凭证作用。
3.严格把好竣工验收资料质量关,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充分发挥其凭证作用?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资料管理人员要会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上的资料管理人员,按照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归档范围的要求,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文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补缺补漏,务必使得竣工材料做到真实、完备、及时,归档范围符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有关条文,把好竣工验收关,把竣工档案资料的验收、移交作为整个工程验收的下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做到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验收同步。移交合格工程档案资料的,由建设单位发给《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不按规定移交档案或移交的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不发给《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建设单位不结清尾款,以确保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4. 加强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力度?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特点也有了新的变化,从而提高资料管理人员团队的管理水平也更加重要。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包括工作意识、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工程资料管理人员要增强工作意识,认清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要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计算机软件系统,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工程资料管理人员要及时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认真领会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灵活运用,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把工程资料的质量关。
5. 加强施工管理过程中工程资料的编制工作?
(1)工程技术资料是对施工项目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因此要求各种资料必须按照施工的进度及时收集、整理。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程技术资料,负责对质保资料逐项跟踪收集,并及时做好分项分部质量评定等各种原始记录,使资料的整理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做到内容连贯。由于及时收集资料,待工程竣工时,才不会出现缺少资料的情况。自组建项目部时,项目经理应建立项目部的组织结构图,划分各类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尤其是项目部的资料管理人员,使其明确自身工作职责。作为现场的资料管理人员务必要将当天施工项目的资料及时做出来,不能堆积到一起再做,这样就会造成资料遗漏或者错误。真实性是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灵魂。不真实的资料会把我们引入误区。必须坚决杜绝对原始记录采用“后补”造假的做法,否则,一旦工程出了质量问题,不仅不能作为技术资料使用,反而造成工程技术资料混乱,以致误判。同时也不能为了取得较高的工程质量等级而歪曲事实。 ?
(2)由于现场的技术资料分散在很多人员手中,因此要求有专人把资料收集回来进行统一的分类整理。资料要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逐项分类整理。公司指定专人定期对各项目部的资料进行检查,即使有露项缺项的情况,也能及时加以补充,能及时发现资料中
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及时得以纠正。 ?
(3)按照标准编制工程档案材料,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业务条件。一个施工队不会编制工程材料,就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工程档案材料的质量,关键在于编制形成过程。施工单位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档案材料的训练,不断提高编制工程档案材料的业务水平。开发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检查工程档案材料编制情况,按照标准形成档案材料,给后人留下宝贵的财富。
6. 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建筑工程资料信息资源,做好工程资料的信息统计工作?
实现微机化管理,在电脑上能及时查找到每一个施工项目的时间,每一份资料的存放地点,要用的时候能立即调出来,有了这样一个电子版的台帐,可以不仅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还能减轻资料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要建立相应的全宗卷、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不仅档案盒内有手工版的,在电脑商还要有份电子版的,方便查阅。随着档案建设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建筑工程资料也将实现标准化、微机化和信息化管理。因此应大力推行电子文件类资料在工程资料日常管理中的运用。各部门还应有效利用计算机资源,建立本部门的资料检索系统。提高各部门的资料管理水平,提高各部门资料管理工作的协调工作能力,方便各部门对资料利用,借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资料的性质进行分类与编号;对外来文件记录与公司的模板文件记录按照文件和记录的来源、性质不同分类、编号采用其自然形成的编号。
7. 及时做好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通过建立文件收发登记薄并形成签字确认的形式,使各部门及时的对资料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才可能有效地了解资料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及时获取有效资料或信息。
8. 资料的保存与保管?
(1)资料的保管也很重要,现在很多项目都有单独的档案室,有专职档案员,我们要有健全的资料保管制度和借阅制度,档案柜内要存放防虫、防霉等物品,要有放尘、防潮、防高温的措施。档案跟我们人一样是有寿命的,应此,我们要保管好档案,使她的寿命能更长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