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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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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

第1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奋力走好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的新时代路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3.0版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3.推进依法决策,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4.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5.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认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领域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

6.强化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8.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新任村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挥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扎实组织平安志愿者活动,继续实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坚持依法防控,强化公共安全。带头宣传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0.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制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第八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1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积极组织派员参加上级法治民政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

第2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一)以教育宣传培训提升法律素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协调业务处室充分利用“3·15”、“4·26”和“12·4”等时机,向社会大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进工商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工商执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全员学法。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针对新《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以机关季度学法测试活动为主要形式,定学时、提要求,深入开展全员学法活动,提高全员法律素质。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法律知识测试关。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制队伍的业务培训。结合案件核审工作,着重开展法制员案件核审技能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法制队伍的监督能力。开展听审活动,组织法制干部,不定期到法院旁听庭审,促进法制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方式;组织开展全系统法制干部辩论赛,以模拟案件为例,开展辩论,锻炼队伍的业务能力。

(二)以法制监督提高执法水平。2014年,工商系统法制条线要立足执法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加大执法监督的广度、力度和深度,畅通监督渠道、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实现执法全领域、全流程监督,不留监督死角。每季度对各直属局、分局的案卷进行随机抽查一次,每半年开展一次全系统综合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二是对于抽象具体行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三是加强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于在行政复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和监督被申请人认真分析,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重复重现。

(三)以指标体系促进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根基在基层。2014年要以基层工商所(分局)为重点,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法治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深入推进基层所(分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要通过基层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推进全系统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水平和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度的有效提升。市局要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按照《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评价实施细则》的目标、评价内容和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通过理论研究,准确找出基层法治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正确把握问题的实质和规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切实提高基层法治建设的科学性。各县级局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立足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细则》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年底,市局将进行全面评价。

第3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动员全省人民认真贯彻《法治建设纲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法治。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的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形势下建设法治的各项工作,今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这里召开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建设法治,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省委提出建设法治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的浓烈氛围。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第四,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推进机制。建设法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立足长远,契而不舍地狠抓落实,必须从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的推进机制、推进措施。在6月22日省委常委会上。李源潮书记也明确要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配套措施。目前办公室正在拟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初步设想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责任机制,即按照《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等,明确工作分工。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即领导责任制、工作体系、调研检查制度和考评办法,着重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求、调研检查措施和制定法治建设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含奖励、表彰、惩罚措施)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在这部分设想争取几条硬性的措施。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常设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定员定编),落实专门经费(财政保障),添置必要的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希望各地在起草实施意见时,结合当地实际,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此外,当前还要抓好命名省级基层民主法治示范“两个创建”工作,根据去年全省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与省民政厅商议的方案,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名义命名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今年全省将首次命名100个省级

第4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全力创建“法治**合格区”,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为做好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基层民主自治,结合本年度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市、区会议精神,着力突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深化创建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省、市建设“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细则中的有关要求,全力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办公室牵头部门,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加强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三)积极参加“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各项活动,深化依法行政,构建阳光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行为网上运行和便民服务平台,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工作,精心组织第四届居委会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完成换届选举任务。进一步完善居委会常任委员制、社区“三会一审议”制度、“三个一”工程和“民主日活动”,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扩大社区民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

(五)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一是围绕打造全国知名的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目标,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工作机制。推行社区“一口受理,一网协同”服务模式,整合全区各层面资源,建立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统一管理平台,深入推进社区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二是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完善群众综合满意度第三方评估机制,评选和谐社区建设“十大创新品牌”和“十个幸福社区”,98%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三是着力提升社区服务品牌。建立“立体式、融入型、可持续性”的为老服务体系,在机构养老上,确保我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保持在22张,开展福利机构等级评定与管理,推进我区福利机构的均衡发展。在居家养老上,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四是着力推进社工培训。实行全员全科培训制,加强社工队伍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推行职业资格认证。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重点抓好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广大干群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重点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组织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民政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暨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民政系统各单位和各干休所要安排党政领导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指导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营造制度化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新晨

(二)明确工作目标。围绕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按照区委提出的早启动、早布置、早安排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法治建设考核标准,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积极参加在全区开展的“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务决策、政务公开、执法考评和内外监督机制。加大指导社区、驻区单位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单位)”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和谐社区。

第5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今年依法治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专题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将推进依法治,加强法治交通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分层分级工作组织管理格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局领导、局直属各行业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交通运输系统推进依法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并明确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局直属单位也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确保工作部署及时贯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从交通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目前,已建立完善了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任务,与交通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三)制定实施意见。我局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政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和《2014年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要点》。各直属单位、各县交通运输局也都明确了工作要点,有的放矢推进依法治、法治交通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开展依法治宣传月活动,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依法治工作举措和成效,着力营造浓厚氛围。一是交通运输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依法治”专题学习;二是及时制定《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依法治宣传活动方案》;三是组织全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开展“依法治宣传月”活动;四是在局机关设置宣传标语;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依法治省专题知识竞赛》;六是组织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60余人次、收看先进典型教育片4次,累计参与职工200余人,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若尔盖县系列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和《忏悔实录2》,局科级干部撰写心得15篇;七是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和依治治工作简报。

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主要情况

(一)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汇报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认真落实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二是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出台重要政策、作出重大决策和行政决定等方面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五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强化备案管理。

(二)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我局认真落实委政府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继续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职权目录,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风险点和监察点位设置,实现行政权力在信息化平台上公开透明运行。我局清理确认行政权力213项其中:行政审批(许可)26项、行政处罚17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调整后的审批项目,简化了办理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相关基础数据已录入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现与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的对接。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重点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子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并规范内部办理程序。抓好国家下放和省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办理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43人,其中交通综合执法252人、路政243人、运政142人、海事6人,交通执法单位是交通运输系统的窗口单位,交通执法人员代表交通运输系统的形象。一是狠抓交通执法队伍建设。首先是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实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今年共举办运政执法业务培训2次,参培人员150余人次,路政支队参加省第二届路政执法技能竞赛获得队列单项二等奖、综合优秀组织奖,展示了我路政执法人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业务技能。其次是坚持文明执法,认真组织学习交通部制定下发的《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是加强执法文书的制作,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文书必须按照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填写,做到一案一卷,及时装订成册归档,确保了文书档案的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并严格执行《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执法人员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复议案件。四是认真落实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工作服装、执法场所外观“四统一”,及时清理换发了执法(监督)车示警灯及使用证。通过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树立了交通执法的新形象。五是积极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活动。今年5月份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中,对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执法作风建设情况、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情况等五个大的内容25个具体执法要求,通过查阅执法文书档案、走访执法对象、与执法人员个别座谈等方式,对我局直属各单位执法机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各单位从领导到一线执法人员都能够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以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为目标,强管理,重服务,不断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法规宣贯力度,执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行政执法体系,为树立我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构建和谐交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等领域的信息公开。选择部分执法单位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执法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各交通运输单位根据工作重点内容,采写编辑并上报信息400余期,报送政务信息12期、依法行政工作简报12期。通过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了解了各交通运输单位的工作进度,折射了全交通运输系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积极在局网站滚动播出路况信息及24小时值班电话,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及时向群众发送路况信息,极大地方便群众出行。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一是以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作为切入点,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路线,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驻村包村等制度的落实。二是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高效廉洁实施民生项目、推进民生工程,确保把好事干好、实事干实,真正让群众在交通发展变化中得到实惠,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认真办理好“书记信箱”、“长信箱”和“民声”栏目的转办件,今年共收到来信来访8件,都逐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回复。我局把及时妥善处理案件纳入党组工作重点,局纪检监察室及时跟进各类案件办理进程,认真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展开调查、核实和回复工作,使我局件核实率达到100%,包案化解率为100%,并对件进行了登记建档工作,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存在的问题和2015年工作安排

第6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一、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与我局职能密切相关的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的与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宣传国家、省、市、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诚信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改革创新,创新法治宣传思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公正、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推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局面,使发展改革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有效向前推进。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做到职权法定、注重实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结合发改部门自身特点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主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四)深入学习促进发展改革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有关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学习有关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学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有关农村土地管理、土地承包、耕地保护、林权改革、农业开发、城乡统筹、民主管理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有关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开放性经济转型升级;学习有关科技创新、教育改革、人才强市、文化发展等法律法规,促进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学习有关交通运输、能源开发、水利安全和信息通信网络等法律法规;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深入学习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政务公开等制度,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普法对象和工作要求

普法教育的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提升促进普法教育见实效。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与项目管理人员重点学法相结合。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个专题。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学法培训和考核,提高依法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行政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健全依法行政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及时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普通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普法教育工作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的重要保障。全局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要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成立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保障普法工作经费,保证普法工作正常进行。

(二)突出重点,完善制度。普法教育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尤其是从事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保证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自学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90小时,学法笔记不少于1万字。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7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第8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为认真抓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治会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县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法制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我们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就拓宽从源头加大对依法治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开创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新局面。现将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依法治县工作职责

为更好地、顺利地开展好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总工会及时贯彻部署有关法制工作任务。成立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合理安排,努力为全县广大职工群众服务。在机制上县总工会内部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提升干部自身素质

我们于元月8日,组织召开县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了关于《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材料》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20__-20__年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通过组织学习,大家认为,我们要始终紧扣“依法维权,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主题,以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法律素质为目标,对工会的主要工作任务,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提出新目标新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成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法制教育宣传形式

我们充分利用工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地学习宣传,在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中营造浓厚的氛围。一是利用职工宣教阵地,在工会网站、工会信息等媒体广泛宣传普法工作,认真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活动。二是通过职工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宣传的氛围。以形式多样的法制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全面推进“普法下基层、进企业”活动,不断提升全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的自身素质。三是召开系统、行业工会负责人会议,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讨论交流,不断把学习贯彻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第9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范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正确处理法治建设的长期性、渐进性与人民群众迫切期盼见成效之间的辩证关系,不断巩固、积累和发展我区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果,推进法治**建设水平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应当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高度关注和依法促进突出民生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真正取得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效果。

第三条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以严明执法、创新执法机制和工作载体等方式,规范和保障办实事工作持续、健康运行,通过法治手段把富民安民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条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应当每年确立若干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第五条办实事项目的确立,应当经过充分调研,采取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组织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切实增强实事项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六条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当督促实事项目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领导机制,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任务,增强办实事的实效性。

第七条在实事项目承办过程中,区有关部门应当与市级机关有关部门主动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市级机关相应部门的领导或指导,确保实事项目真正落实。

第八条对涉及多个部门实施的实事项目,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系、信息互通等制度机制,形成办实事工作的整体合力,保障实事项目办理进程的顺利推进。

第九条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事项目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大众传媒以及其他简便易行的形式和载体向社会公开办事项目、进度和结果,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面,请人民群众监督、评判办实事工作。

第十条建立法治建设办实事工作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实事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并视情,适时召开办实事工作推进会,交流办实事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加强办实事工作的督查,针对具体实事项目的性质、任务和内容,组织有关法定监督机关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有关办实事工作。新晨

第十二条完善办实事信息报告、通报工作制度。

实事项目承办单位分别于每年的季度末月和年中、年末向区依法治区办报送实事项目和整体工作完成情况的信息、总结材料;区依法治区办分别于每年的年中、年末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报告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全面情况。

区依法治区办应当以文件或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实事项目办理进度、交流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