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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建评估机制;推动依法办案;构建和谐社会
受理举报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职务犯罪的主要途径。而举报线索的处理则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环节,近几年来,随着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何处理好举报线索和推动查办职务犯罪,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也日渐凸显。由此,着力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举报线索评估机制,已成为检察机关当务之急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在认真思考之余,结合自身多年检察实践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与同仁们商榷。
一、对举报线索实行价值评估的必要性
近年来,群众举报已成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来源,检察机关通过群众举报也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在群众中树立了较高的威信。但也有不容我们乐观的是,有不少举报线索并没有得到积极有效查处或即便查了效果也不怎么理想,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1、线索处理不及时。一些线索分流到办案人员手上,办案人员没有认真分析举报线索,组织力量进行初查或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及时对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由于举报线索得不到及时处理,这样势必会挫伤群众的举报热情。
2、线索处理程序不科学。由于举报线索价值不稳定性的固有属性所决定,哪些线索可以初查或不查在实践办案中没有固定模式和标准规定,主要凭的是自身职业感觉判定某些线索是否初查。而有些办案人员对分流到手上的举报线索没有客观科学的认识,不分缓急轻重,价值大小,而是有了案件线索就马上投入初查,导致初查效果和成案率都不高,甚至有可能浪费司法资源。
3、线索处理程序不公开。线索分流到办案人员手上后,一些办案人员没有就举报线索是否具有可查性给予举报人一个公正而又有说服力的答复,未能完整客观地向人民群众公布举报线索处理过程,对被举报人及其单位也容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正是由于检察机关在举报线索的处理方面仍然存在上述种种不完善、不尽人意,长期以来,案件线索的处理问题一直成为困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瓶颈”,要破解这一难题,确保司法公正得到真正体现,在举报线索处理过程中能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机制势在必行。笔者认为,该评估机制应该是克服了原有举报线索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具有科学、高效、公正的特性,符合新形势下举报工作的规律,对推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非常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二、举报线索价值评估的运行模式
目前,全国许多检察院都在积极探索举报线索科学规范管理机制,笔者所在检察院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摸索总结出了一套举报线索价值评估机制,经实际运行证明,是科学可行的,并取得了良好成效。该评估机制的主要运行模式是:
(一)客观界定评估内容。
每一件举报线索都有它的共性,即有“线索来源、举报方式、举报主体、举报内容、被举报人犯罪的可能性”等要素组成,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举报线索构成要件,因此,可以通过科学分析举报线索的构成要件来客观界定每件线索需要评估的内容。
(二)科学设置评估标准。
1、确定评估项目。根据案件的构成要件对线索的评估标准进行科学论证,将之分为线索概况(举报时间、地点、方式等)、举报人情况(举报人精神状态、态度等)、被举报人情况(被举报人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务等)、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关系、举报内容(涉案罪名、作案动机等)、所附证据六部分,并根据具体案件确定哪些是评估项目。
2、确定评估等级、机构、方法。一是在科学设置好评估项目的基础上,将线索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甲级为可查性强的线索,应制定周密的初查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初查;乙级为可查性较强的线索,应制定初查计划,视警力等情况开展初查;丙级为可查性较小的线索,需进一步收集更详细的情况或由举报人补充相关材料后再安排初查;丁级为可查性小的线索,不具备初查价值,可暂作存查处理,如有新的内容补充,再对该线索重新评估,确定等级。二是设立评估机构,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举报部门负责人及评估成员组成的“举报线索价值评估”小组。三是制定评估方法:采用书面三级评估方法,由一名评估员对照“举报线索价值评估标准”对受理的举线索在三日内进行价值等级评估,确定线索等级,再由举报部门负责人复核,然后呈报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审批。
三、构建举报线索价值评估监管机制
在推行举报线索价值评估机制的同时,笔者认为还应建立健全以下监督管理及配套机制,以保障该评估机制更趋科学化、规范化。
1、建立点名预约举报制度。该制度规定:检察机关公布接待人员个人简介,供举报人自由选择接待人员,举报人可在所有公布的接待人员中任选一至两名向其举报,且举报人可事先与接待人员约定一定的时间、地点、举报方式向其举报,接待举报人员在接受举报人的点名预约举报后,为首办责任人,对举报人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应及时处理负责到底。
2、建立编码管理跟踪机制。即对评估后的举报线索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掌握举报线索的分流、查办动态。首先是以动态管理实现个案跟踪,具体做法是按照编码方法在受理环节给该举报线索设定一编号,循号跟踪分流、初查、立案等诸环节,使案件办理落到实处。其次是定期通报。由于每件举报线索都设有编号,实行动态管理,举报中心每月通报结案和查处反馈情况,提醒办案部门注意办案期限。
关键词:新形势;烟草行业;法制建设;扎实推进
2015年初,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有明确指出烟草行业要切实落实和实现法治建设,提高行业法治水平。因而,如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让其充分发挥出对行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切实保障烟草市场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便成为烟草行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但就当前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现实情况来看,无论从行业的依法行政,还是行业的依法管理或者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其法治的能力与水平,与建设总体的要求目标,还存有一定差距。原因也是多个方面,有思想认知不足,有依法执行不严,还有人员法制素质跟不上新形势需求等等。为此,作为行业体系内的从业工作者,笔者认为,有必要结合自我工作体会,就如何加快推进法制烟草建设,分享与行内同事一些自我肤浅观点,供交流探讨。
一、重视舆论宣传教育,抓牢思想意识统领
推进法治烟草建设,舆论氛围是不可或缺的风向标。烟草行业要强化意识阵地,提升思想认知,就需创新宣传方式如:借助微信公众平台、QQ群等新媒体普法;开设法治烟草讲堂讲座;举办法治烟草专版专栏;推行法治烟草的法律竞赛活动;加强法治烟草的典型案例示范和指导等,来积极宣传烟草相关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地唱好法治烟草的主旋律,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达到在行业内,逐渐形成一种崇尚和维护的法治良好氛围,从而让让法治精神占领思想阵地,扎牢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心中根基,自觉自愿的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从而为为全面推进烟草行业的科学发展,营造出良好环境而打下坚实基础。
二、调动人的活跃因素,建强队伍法治素养
推进法治烟草建设,人是其中最为活跃的因素,务必调动其这一生产力要素。
要通过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机制,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大业务能力培训,建立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机制,从而提高烟草行业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去想问题、办事情,去主动用法律约束个人思想行为和有效化解矛盾,从而把现有的干部员工队伍建成一支能打硬仗的法治员工队伍,为法治烟草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特别是重点提高烟草行业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法治能力,着力提升其法学理论、实践水平、工作技能,做法治烟草建设的引领者和捍卫者。同时努力提高烟草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技能,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基础上,能够养成依法执法的工作常态,并将其作为政治责任的自觉追求,实现法律社会的效果统一。
三、建立科学完备体系,夯实制度这基本点
推进法治烟草建设,制度的健全完善是其推进的根本保障。针对现有推进实施情况,在行业系统内,根据最新的国家法律和行业法制规定,进行持续的制度梳理清理,并通过加快制度的立项、起草、评价、修订等程序,探索建立出新形势下符合烟草行业发展态势与趋势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使行业内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按制度办事,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推进依法治企;用制度管人,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约束其权力运行;同时还要在行业内培育出对制度体系的认同、敬畏文化,注重制度的创新并扫除盲区,让制度和人形成良性互动,强化执行力进而达到善治的效果。
四、强化行业依法治理,加大法治成果监督
要进一步将法治烟草建设纳入执行的关键环节,通过严格确定部门、岗位执法权限职责,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筑好行政执法的“藩篱”,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越位;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问责机制将执法办案质量纳入评查范围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执法过错、错案追究的责任追究,防止法制风险;要通过打造阳光烟草,强化政务公开,落实经营办事公开,落实招标采购相关要求,畅通行政诉讼渠道的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窗口,处理来访来电,接受咨询、收集资料,通过公众平台等媒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根源规避不法经营现象;要与法制机关、同级执法机关建立联运机制,形成资料信息共享,加大审查监督力度,有效防控行政许可法律风险;要利用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地纠正执法过程和依法执法,依法管理,以及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中的违规行为;从而确保行业类依法治理,行政执法和组织生产经营,都能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并确保监督有结果、有成效。
总之,法治烟草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并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也非一劳永逸。但加强法治烟草建设,意义重大,时间紧迫,还需我们广大烟草行业的干部职工积极行动,牢固法治理念,提升聚力,为努力创建生产经营规范、执法文明的法治烟草新格局,不断地实践和探索,永在路上,这也是新形势下行业防范和应对各种挑战及法律风险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法治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从形式意义上说,它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从实质意义上说,它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如果从“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哲学意义上来理解,前者可以理解为“形而下”的制度器物层面,后者可以理解为“形而上”的思想真理层面。我们做好法律体系及制度设施方面的建设,开展全民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实现法治创造良好条件,这当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有一点“形而上”的真理性追求,即把法治的原则、价值和精神等思想真理安放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实践中,使法治建设成为有思想的实践,其作用、意义和效果将会更为深远。
在弘扬法治的实践中注入一点“形而上”的真理性追求,举其要者,首先,能够使我们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深刻地触及人们的思想和灵魂,彻底涤荡人们思想深处尚不同程度存在的传统观念、人治思想和惯性思维的影响,使人们真正树立对法律的信仰,从而把法治的原则、价值和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我们推进法治建设的步履更加坚实。其次,能够使我们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住实质和根本,删繁就简,举一反三,提纲挈领,舍椟得珠,克服具体法律规定条文浩繁而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量有限的矛盾、法律规定的有限性与社会生活的无限丰富性之间的矛盾,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次,能够使我们的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理想趋向现实、现实趋向理想”的辩证运动过程,真正把法治的理想转化为一种思维方式,使人们善于从本原性的法治真理演绎推导出法律体系的原则性要求,从而达到 “有一言能终身行之”和“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使“他律”内化为“自律”,有效解决“知法未必守法”的问题。第四,在推进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律 “普遍服从”的同时,可以有效增强社会公众对“良法”“善治”的鉴别力和判断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我们一步步趋近“良法之治”的法治目标。
在法治问题上的“形而上”追求,就是坚持不懈地反思和追问法治的本质、价值、原则和精神等根本性的问题,从大量感性的政治法律现象中获得普遍必然性的认识。古今中外的思想家们在他们思考探索的过程中,给我们留下了非常宝贵和丰富的法治思想与精神财富,值得我们无比珍视。每当我们读到“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成就,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权力的驯服,实现了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梦想……”“贫民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形同虚设”等等这些法治警句的时候,我们的心灵就会产生强烈震撼,这种震撼正是其中所蕴含的深刻的“形而上”思想传递给我们的。
一、总体要求
运用多种学习方式,突出重点学习内容,在学习中创新方式,注重实效,通过对全民学法活动的开展,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普遍增强,自觉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二、学习内容
1、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和基本要求,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新路径、新方针及新方法。
2、宪法和法律
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3、重要文件及系列会议精神
《省依法治省纲要》及省委推进依法治省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关于法治建设的意见》,州、县《2015年全民学法实施方案》,《201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及州委、县委推进法治建设系列重要会议精神。
4、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部门法律法规。
三、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
对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律、重要文件及系列会议精神、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等,在每周二、五的例行学习会上进行集中学习。
2、主题宣传
结合实际,把部门法规政策制成藏汉双语宣传册,以“爱国守法感恩团结”主题宣传活动为抓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到结队亲、寺庙僧尼及联系点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成立了以县人社局局长为组长的全民学法领导小组。
2、强化工作保障
根据《县2015年法治全民学法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了全民学法的内容、方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为主线,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改进工作作风、发挥职能优势、健全服务机制为抓手,组织发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钩服务全市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法律问题,推进法治惠民进程,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活动方式及目标
1、活动方式:设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实行“1+1+4”挂钩服务,即1名律师和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挂钩服务4个以上村(社区),将法律服务送到千村万户。【挂钩服务村(社区)名单另行下发】
2、工作目标:年内,通过“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的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25%以上,市级95%以上;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实现应援尽援;村(社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进一步推进。
三、挂钩服务人员职责
1、当好法律顾问,推进法治创建。履行好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帮助村(社区)按照村(居)自治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居)民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促进村(居)务公开。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事务、财务、集体资产管理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管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2、开展法制宣传,丰富法治文化。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协助推进法治文化广场、专栏、法制学校、法制图书角建设,打造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
3、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深化“三农”法律服务,着力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构筑城乡一体格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收等提供法律帮助。适应基层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为特困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4、参与矛盾调解,促进和谐稳定。指导村(社区)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协助化解处置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和的预防和应对,帮助制定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救助、补偿、抚恤、安置工作方案,增强基层维稳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收集社情民意,服务人民群众。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帮扶弱势群体,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挂钩服务人员每年至少提供5条以上有价值的社情民意。
四、工作要求
1、实行定向联络。挂钩服务人员要将姓名、单位、职务、工作职责、电话号码(手机、办公室)等在所挂钩的村(社区)进行公布,以便群众随时联系和约访。挂钩服务人员要认真履职,经常深入村(社区)调研和开展帮扶工作,每月主动与村(社区)联系不少于一次,每季度至少到村(社区)开展工作一次。
2、实行工作记实制度。挂钩服务人员对联系村(社区)情况以及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调解、推进法治创建等工作情况要作详细记录,每季度要通过所辖县(区)司法局向市“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一次书面报告。
3、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挂钩服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接受村(社区)宴请或礼品、礼金,不得增加村(社区)负担,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挂钩服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律师管理工作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开展“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与中心工作、司法行政“工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2、注重沟通协调。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沟通,认真做好挂钩服务人员的选派工作,全力支持挂钩服务人员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其他社会资源和力量的参与,努力提高挂钩服务村(社区)的实际成效。
关键词:法治;法治文化;法治城市
1 法治文化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体现着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制度、现实运行等。正确认识并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创建法治城市中的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全面构建。
(1)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法治城市建设的宏观体系应包括地方立法完善、法治政府构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法治文化培育、法治工作队伍培养等诸多方面。所以,研究法治文化的历史变迁、重大成就以及新形势下所面临的困境,必然成为法治城市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基本内容。
(2)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思想基础。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理念,有助于培养法治精神、形成法治思维方式、提高法律素养,以奠定法治城市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精神支柱,从而为法治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必要条件。法治城市建设中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先进的法治文化作支撑,发挥法治文化的理论指导作用、舆论引导作用、示范引领作用。因此,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内在动力、必要条件。
2 武汉市法治文化培育的现状
多年来,武汉一直在法治城市建设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并逐渐认识到法治文化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不断摸索和创新法治文化的培育方式,采取有效措施,从而使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利于武汉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和制度。如将普法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提供财物保障,又如依托各专业文艺团体和社区文化站,加强城市法治文化队伍建设,鼓励其深入城市各街道、社区巡回演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和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如组织“12・4”法制宣传活动,举行法制教育讲座,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QQ、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向全体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又如鼓励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有机融合,创作各类法治艺术形象和作品,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空间;加强城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创建法治公园、文明小区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武汉法治文化建设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尚未形成基础理论体系;部分部门及领导干部对法治文化建设的认识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文化培育的运行模式有待转型,目前主要由政府主导和推动,社会各界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参与意愿和热情不足;法治文化宣传队伍的培育力度和专业化程度不够;虽然拓展了法治文化的载体,但总体上看,内容不够丰富、形式相对单一,传统文化融合不足;法治文化与城市法治实践的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典型成果的推广和转化还不够;对特殊群体的法治文化培育有待加强,如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涌入的农村居民;等等。
3 加强武汉法治文化培育的建议
城市法治制度和秩序的迅速发展与法治文化缓慢成长之间的鸿沟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武汉法治化建设的全面展开。为此,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立足于荆楚文化和武汉历史,加强武汉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努力创造符合市情、体现时代、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要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等机构的作用,调动全市广大法学人员、法律工作者、文化工作者以及各界人士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法治理论研究的工作中来,开设全市范围的法治文化建设论坛,为法治文化建设实践提供理论指导。(2)积极推进武汉法治文化体系建设,按照法治文化发展的规律制定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意见。(3)改变法治文化培育的运行模式,通过政府、社会和公众层面的多维互动以及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体系来推进武汉法治文化建设。(4)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立体的法治文化宣传体系。加强重点对象(党员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的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创作队伍,鼓励各类法治文化相关的文学、艺术和影视作品的创作,努力创造出更多的反映武汉法治实践活动和全体市民法治生活的优秀作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新载体,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平台,如创办法治文化网,举办法治文化夜市、社区学法俱乐部,兴建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长廊、街区,在轻轨、地铁、公交站台,出入口通道、车厢内等新型载体上,加大法治文化宣传力度等。(5)召开法治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广经验,注重培育并总结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形成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先进经验,并加以推广,扩大法治文化建设成效。(6)注重培养专门的法治文化宣传队伍,不断提高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普法宣传、参与法治文化教育的能力,尤其要加强对基层法治文化人才的培养和扶持。成立多个层面的法治文化的宣传队、艺术团等(7)积极构建覆盖全市、惠及全民的法治文化服务,坚持不懈地开展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使全体市民共建共享法治城市建设成果。
总之,培育成熟的法治文化对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全面展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培育法治文化建设是个全面、渐进的工程,需要找准法治与文化的契合点,从文化建设的自身特点出发,确立明晰的目标,坚持正确的领导,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创新法治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注重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效,从而为法治武汉的建设注入强大活力,为武汉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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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动员全省人民认真贯彻《法治建设纲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法治。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的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形势下建设法治的各项工作,今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这里召开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建设法治,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省委提出建设法治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的浓烈氛围。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第四,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推进机制。建设法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立足长远,契而不舍地狠抓落实,必须从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的推进机制、推进措施。在6月22日省委常委会上。李源潮书记也明确要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配套措施。目前办公室正在拟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初步设想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责任机制,即按照《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等,明确工作分工。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即领导责任制、工作体系、调研检查制度和考评办法,着重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求、调研检查措施和制定法治建设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含奖励、表彰、惩罚措施)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在这部分设想争取几条硬性的措施。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常设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定员定编),落实专门经费(财政保障),添置必要的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希望各地在起草实施意见时,结合当地实际,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此外,当前还要抓好命名省级基层民主法治示范“两个创建”工作,根据去年全省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与省民政厅商议的方案,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名义命名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今年全省将首次命名100个省级
【关键词】法治新闻;社会管理法治化;发展策略
一、法治新闻概述
当前,新闻界出现了“法制新闻”和“法治新闻”两词并存混用的局面。一般来说,“法制新闻”是指新近发生的具有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
作为一种专业性新闻,法制新闻是以1980年《中国法制报》的创刊为标志,伴随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而蓬勃发展起来的。而对于“法治新闻”,虽然理论界至今还没有做出科学的界定,但通过对“法制”和“法治”的辨析,我们可以肯定,与法制新闻相比,法治新闻更注重对公平、正义等法治精神的宣传,更关注普通人的公民权利。如果我们采用法治新闻这个概念,则可以提醒新闻工作者时刻把“法治的价值追求”作为新闻写作的指导思想,从而拓宽报道题材,在新闻报道中将法律与社会大背景联系起来,尊重人的价值,表达人的呼声。通常来说,法治新闻具有以下三大方面的社会功能。
(一)正确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
在新闻实践中,法治新闻通常会陈述和描述法治事件或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和引导民众以此为鉴,汲取法律的营养,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处事的能力。事实上,人们在阅读法治新闻时,并非纯粹消遣,往往会触动神经,进行思索,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引导自己合法地处理事务。
(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扶弱助困
社会上有不少弱势群体,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少数强者侵害时,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新闻媒体要自觉关注这些弱势群体,除了协助和配合相关法律和社会职能部门为他们开展司法援助活动外,还要在新闻报道中注意听取他们的呼声和疾苦,通过各种相关的新闻援助活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抑恶扬善,弘扬社会正气
作为社会舆论公器的新闻媒体,报道打击犯罪的新闻,在字里行间传递社会和民众正义的共鸣,这会让读者在阅读后备受鼓舞,让犯罪分子和试图以身试法者在强大法律威慑面前望而却步。
二、社会管理法治化背景下的法治新闻
党的十报告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十六字方针中增加了“法治保障”。这意味着党的十明确了要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思路,并表明中央已将“社会管理法治化”作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指引与基本方向。
社会管理创新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实现善治良政,达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我们不断破解社会公正、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制度、保障性困扰和机制性束缚,实现“三个转变”,即:管理目标由“为民做主”向“人民民主”根本转变;管理主体由“政府大包大揽”向“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治理”根本转变;管理方式由主要依靠政策管理向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根本转变。可见,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一环,为此,要全面推进我国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进程。
在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既处于战略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大众传媒由平面媒体拓展到影视媒体、网络媒体,信息和意见随时被捕捉与放大;社会结构由单一党政系统发展到公权力系统、企业系统和公民社会系统并存。在面临这些变化和挑战时,有的地方政府在社会建设、管理、服务过程中,呈现重行政手段轻法治手段、重个人权威轻法治权威、重政策应用轻法治规则的现象。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进程。因而,在全面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最终形成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氛围,普遍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水平。
但是,当前在社会管理实践中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倾向,认为加强社会管理就是加大管理力度,主张采取严厉措施,严管重罚。这种倾向具有明显的“人治”色彩。从这一错误认识出发实施社会管理行为,不仅无法达到有效的社会管理,反而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而这种错误倾向的存在,充分表明在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此,应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法治意识。通过提高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不仅能够减少乃至防止政府对社会生活的盲目干预,确保政府在社会管理中正确发挥作用,而且有利于形成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主体自主管理的空间,规范各类社会主体的行为,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法治新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种重要途径,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促进法治新闻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发展,通过法治新闻的宣传和教育作用,使社会普遍形成法治氛围,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进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各项制度体系建设,从而更好地为社会管理法治化服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三、法治新闻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发展策略
通过前面对法治新闻所具有重大社会功能的描述,我们发现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法治新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治新闻将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得以全面发展,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展开。
(一)法治新闻应因地、因时、因事制宜
如何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更好地发展法治新闻报道,从而充分发挥“以案说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笔者认为,基于法治新闻的复杂曲折性而易滑向新闻娱乐化,法律内容的严肃性和表述严密性而易滑向新闻说教化,以及法治新闻报道实现传播效果最优化,我们可以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从实际出发,选择适当角度进行报道。这就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让报道成为犯罪事实展览和犯罪教科书,因此,精心策划报道,选择合适的报道角度尤为重要。第二,抓住恰当的时机,优先报道。新闻事件报道越及时迅速,新闻传播价值就越高,否则,就失去新闻报道的意义;同时,不必从事件发生到结束连续不断地追踪报道,应有所选择,有所侧重,通过报道事件关节点,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第三,把握重点内容,因事而宜。这要求把普法学法作为法治新闻报道的出发点和归结点,让报道充满人文关怀,不仅关注物质层面的人,而且关注精神层面的人,强调人的价值,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注重人的和谐发展。
(二)法治新闻应适应市场需求
在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过程中,法治新闻如何突破“同质化”竞争形势,把法治新闻做得令广大读者喜闻乐见,以达到最好的普法效果呢?那就是要适应市场需求,走受众定位之路,走法治专业报的专业之路。作为受众,按个人需求获取最大量的有用信息,是人们的普遍愿望。对信息各有所需、各取所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因此,法治新闻报道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要选取典型事例挖掘其发生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背景,去寻找事件发生的症结。另外,法治新闻要带着读者的兴趣,深入到普通读者一般不可能直接接触到的社会管理层中的各个领域,反映法治进程和法治建设中的新现象、新趋势。
(三)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
法治新闻的发展必须在明确自己基本定位的基础上,树立“公益为本,经营为用”发展的理念,应当把追求社会公正作为最终的价值。司法通过公众同意的公共准则——法律来解决纠纷,以追求法律上的公正;传媒则通过激发公众内心的价值标准——道德来评判是非,以追求道德上的公正。但在实践中,应当划清界线,否则很容易导致“媒体审判”现象出现。而“媒体审判”与“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相悖,妨碍、干预和影响司法的独立和公正。因此法治新闻在发展过程中,要做好角色定位。
(四)不失生动的情况下,正确使用法言法语
法言法语是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体现法律规定内容的、特定的法律规范用语。法治新闻报道,无论是人物称谓还是表述法律行为,都必须严格使用法律专业术语,例如“书”和“状”是就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不可随意使用、自造滥用法律用语,产生错误的引导。但是,法治新闻面向的是普通百姓,因此在采写过程中,要做到通俗易懂,增强其可读性,避免局限于法治领域报道的做法,改变法治新闻报道的视点,拓展延伸法治新闻宣传报道的范围,用社会的各种视角和观点解说法律现象。
(五)积极融入创新思维
当今,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面临新的情况,新的举措,要敢于发散思维,开拓创新。法治新闻报道就是在数不清的案例中取舍,在取舍中,要有创新精神,不要满足于报道一些曲折离奇的案例,而是要从案例中挖掘深层次的东西。一些看似普通的案例,如果经过认真分析,去伪存真,挖掘其真谛,可能会有好新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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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通过法制培训、专题法制讲座、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促进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人心。
2、按照全省、全市部署,结合本县实际,2012年在全县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二条例”,即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个人所得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义务教育条例。抓好《省2012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发行,扎实推进“五法二条例”的宣传普及。
3、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普及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4、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司法。
5、大力促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督促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6、进一步深化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培训,提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7、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义务法律咨询,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建设常规性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阵地,引导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二、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提高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
8、有针对性地策划和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普法教育系列活动。结合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强化主题活动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9、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10、广泛发动和组织普法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11、努力扩大“法律六进”活动的覆盖面。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城乡接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法制宣传教育,确保该活动覆盖全社会。
12、充分运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律六进”。强化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和全力支持新闻媒体及新闻网站更加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律六进”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
13、认真总结“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活动典型,使各个层面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县形成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注重普法教育成果转化
14、普治并重,善于把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善于把执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庭审判案等法治实践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使法治实践成为普法教育的最好课堂,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不断增强人们学法用法的信心。
15、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县创建,提升区域法治化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6、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总结各部门开展法治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健全法治县创建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17、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好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新一轮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四、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18、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践活动。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文学、文艺汇演、戏曲、图片、摄影、书画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19、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拓展新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大力加强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发挥城镇、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精心打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和树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20、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制度。及时转发省普法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有效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五、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1、注重运用现代传媒开展工作。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的联系沟通,办好法制专题节目栏目,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网络普法宣传的优势,继续组织好“给力六五普法,助推法治”为主题的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知识系列竞赛活动。
22、创新普法培训考试形式。适时组织各乡镇、各部门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改革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
23、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作用。今年将继续组织推荐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积极收集整理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好的做法,发掘经验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在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24、组织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着力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各部门要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25、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组织机构。积极争取各部门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为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6、全面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组织能力和工作水平。倡导和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和各界人士支持、参与、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形成社会参与、全员配合、良性互动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27、切实加强法宣办规范化建设。县法宣办应做到“四落实、四有”,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