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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规章制度内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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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规章制度内容

第1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Abstract:From the decades of the reform in maternity insurance,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ternity insurance have had in our society.Many company supply the maternity insurance for woman,as a result,women rights is protected,the social state of the woman is raised.However,in the countryside, the maternity insurance cannot supply to local woman.Due to lack of law,all of the woman in countryside cannot have the right of the maternity insurance. In wenjiang borough of chengdu city,the local government do well in this problem,such as make some plan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countryside woman.Meanwhile,it provides some evidences to illustrate my point of view.

关键词:农村妇女 生育保险 权益保障

Key words:countryside woman maternity insurance rights protection

作者简介:段涛 男 四川成都 西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专业2008级 硕士研究生。

一、生育保险制度的概况

生育保障制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育保障制度仅指生育保险制度,它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确保社会人口再生产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广义的生育保障制度应该包括生育保险制度、计划生育制度中的生育保障内容以及女工劳动保护制度和妇女就业保护制度中关于孕产妇的劳动保护方面的内容。

农村妇女由于缺失生育保险的保障,由此引发出许多的问题,这不仅仅是农村女性及其子女的健康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权大国而言,是农村女性与城市女性权益保护是否平等的问题,是我国法制是否健全的问题,是我国是否将人权精神落实到实处的问题。由此可见,在农村建立生育保障制度,为农村妇女提供生育保险等相关的法律保障是如此的意义重大。

二、温江区农村妇女生育保障情况分析

当今城镇妇女生育保障制度已经不断完善起来,而农村妇女生育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仍然滞后,所产生的问题也越发严重。其中最典型的问题表现为农村妇女及其子女的健康问题。根据温江区卫生局的统计,1980―2005年共出现出生缺陷931例独生子女,其中:非遗传性病例552例,占全部出生缺陷独生子女的59.29%;遗传性病例379例,占40.71%。非遗传性疾病主要集中在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后天性眼、耳疾病和呼吸系统。在遗传性病例中,多基因遗传病发生概率最高,占全部遗传性病例的73.09%。 通过以上数据我们不难发现,建立妇女生育保障制度,做好生育前,生育中,生育后的各项生育保险工作,对于生育子女的健康质量,是有密切联系的。

温江区失地农民所占的农民总数的比例为四分之一左右。这里分为两种情况:①失地农民外出打工者:这一部分的农民的社保当然有所在的用工单位参保。②失地农民没有外出打工,没有用功单位代为参保的情况下,这一部分的农民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社保。其中对于生育保险政府给予全额的保障。 根据当地工作人员介绍,参与生育保险的报销费用基本实报率为90%以上。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对于失地农民而言,已经存在一种现实意义上的生育保障制度,即社保,即对于外出打工的失地农民,其用人单位代为参保;没有外出打工的农民,可以自行自愿参加社保。他们的权益已经得到了相应规章政策的保护。其中当然包括生育方面的权利保障。

温江区非失地农民在农民总数中所占比例为四分之三左右。他们同样享有类似于失地农民享有的保障项目。该项目即专门针对未参加社保的人群和非失地农民所享有的险种――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险。 该保险项目成为温江区农民权益保障的特色。对于非失地农民,以及不愿意参加社保的人群,都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同样该保险项目包括生育保险。新型农民合作医疗保险是温江区当地大部分农民参加的保险项目。其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①个人缴费少,农民只需每年交纳40元即可享受该保险项目。国家每年补贴交纳160元。②享有福利好,对于生育保险该项目,只要满足正常的生产,不管是顺产还是剖腹产,该保险项目即补贴800元,政府补贴400元。③对于超生的情况不享有额外的补贴。

三、思考与建议

1、比照成都市温江区对于农村妇女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与措施,更好的提出适应当地农村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

2、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法律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和宣传生育知识,让农村家庭了解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且落实和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确定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生育保险制度。

第2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关键词]企业劳动用工法律误区

误区一: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需签试用期合同,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作法适得其反。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作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误区二:规章制度出台后即能约束员工

企业都知道,可以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企业经营和约束员工的行为,于是几乎每个企业都根据自身的需要出台了大大小小或繁或简的规章制度。那么这些规章制度是否都能有效约束员工?许多企业认为当然可以,因为制定规章制度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利,是用工自的重要内容。但正确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法律赋予企业此项权利的同时,为了防止此项权利的滥用导致员工合法权益受损而设定了相应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三项:①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②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③规章制度要向员工公示。法律同时规定,以上三项条件缺一不可。而实践中此类有问题的规章制度比比皆是,这应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误区三:企业有权随时对员工调岗调薪

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及薪酬标准是企业用人自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可或缺。于是很多企业便当然认为企业有权随时对员工调岗调薪,因为所谓的“生产经营需要”并非一个非常严格且易于界定的概念,企业可以灵活运用之。而员工则认为调岗调薪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企业无权单方决定。企业与员工观点上的分歧导致了实践中大量调岗调薪争议的发生。目前司法裁判机关对此的态度是:首先,承认和保护企业的用工自,即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调岗调薪;其次,承认和保护的同时,也要防止此权利的滥用,比如滥用此权利以打击报复等;最后,为防止此权利的滥用,企业应对其调岗调薪行为举证说明其具有“充分合理性”。由此看出,企业固然有权对员工调岗调薪,但这种权利却不是任意无限制的,企业仍应谨慎为之。

误区四:效益不好时就可裁员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效益有所起伏在所难免,企业根据效益的起伏状况相应地扩张收缩也属正当之举,但扩张收缩涉及到员工这一“人”的问题时,就不能以通常的眼光来看待了,法律对于企业裁员明确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是:①裁员仅适用于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②确需裁员的,企业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③裁员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当前许多企业往往有意无意无视上述这些条件,在效益不好时随意裁员且认为此举合情合理,以致争议发生,最终遭遇败诉后果。其实,企业在效益不好想缩减人员时,如不具备“裁员”的条件,则还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好。

误区五: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

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现行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没有其他条件。许多企业认为,如果员工辞职时不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了纠纷而企业又只能放人,则岂不是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法律对此的回答是,如果员工辞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了纠纷的,企业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限制员工辞职,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误区六:竞业限制只是针对员工的义务

竞业限制的概念广受企业的欢迎,因而在较短时间内为众多企业所接受和采用。所谓“竞业限制”是指根据合同约定,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最多3年)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企业有竞争的业务。由于“竞业限制”看似只是对员工将来就业范围的一种限制,因此许多企业认为竞业限制只是针对员工的义务,以致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只约定了员工竞业限制义务,而无企业相应义务的合同条款,而实际上这些条款是无效的,无效的理由就是因为这些条款只约定了单方义务。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法律原则,法律在规定员工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企业应给予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二者相辅相成。因此企业在同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勿忘自己经济补偿的责任,以免因约定无效而因小失大。

误区七:为员工办理退工手续是企业的权利和“砝码”

第3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人事助理需要较强的执行力和逻辑判断能力,并具备优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人事助理岗位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人事助理岗位职责1

1. 协助人事经理日常工作,主要为培训发展、绩效提升等方向;

2. 协助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 协助组织公司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日会、年会、圣诞节活动、全员会议等。

4. 团队需要协作的其他事务。

人事助理岗位职责2

1. 筛选简历并和候选人沟通;

2. 协助完成其他行政类、培训类辅助工作

3. 能够收集市场分析报告;

人事助理岗位职责3

1、负责推进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执行;

2、负责薪酬、社保公积金等数据审核,关注人工成本;

3、负责绩效的考核管理,并参与绩效考核的制定;

4、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处理工伤劳资问题;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助理岗位职责4

1、负责公司招聘、培训、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工作的综合管理;

2、负责公司员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的综合管理;

3、做好员工考勤、奖惩管理,并监督各部门对考勤、奖惩的执行情况;

4、建立公司职位流动和晋升体系;

5、改进、完善并监督执行公司考核体系和规范;

6、指导各部门开展评价工作,向员工解释考核中的问题;

7、相关人事工作以及有关疑难的解答工作;

8、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各种信息及时录入,并定期整理数据,向上级领导出具数据分析结果;

人事助理岗位职责5

1、负责公司网络平台的直播(不限游戏、唱歌、跳舞、乐器等);

2、良好的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应变能力强,有自信心,善于与粉丝互动调动气氛,维护聊天室的秩序;

3、进行粉丝运营,和粉丝保持互动,提高粉丝粘性;

4、网络直播内容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一切低俗不健康行为;

5、稳定上播,按时直播,维护直播间的正常秩序;

6、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配合公司安排。

人事助理岗位职责6

1、员工劳动关系入职,离职,调薪等相关手续办理。

2、负责公司人力招聘,面试筛选,薪资核定。

3、每月对销售部绩效进行核算,统计公司考勤,核算员工工资。

5、负责员工试用期管理和转正考核事宜;

6、新增及修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订。

7、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费用缴纳。

人事助理岗位职责7

1、了解所负责职位的行业状况和客户公司状况;

2、与客户详细沟通,对所委托招聘职位进行职位分析及评估(包括岗位描述),利用多种有效途径寻找候选人;

3、对候选人初步筛选、电话/约见面试、推荐面试、录用等招聘程序(对候选人的工作资历、离职原因、个性、能力、潜质和期望薪水等方面进行评估);

4、与客户对接签订合同/续签合同;

5、保持与客户和候选人的双向沟通,做好协调工作;

第4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2011年5月,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以来,对遏制编外用工无序过快增长、控制因人设岗随意进人、规范日常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绝大多数乡镇部门都能认真对待此次编外用工专项检查,但也有少数单位未报送自查材料,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系统医疗事业单位以及交通系统事业单位。

    2、编外用工计划申报、审批、公开招聘相关制度执行较好,绝大多数单位能够做到先审批后使用,但也有超计划控制数使用的情况,如:县公安局核定数75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898人;县环保局核定数3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43人;县总工会核定数5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9人;县质监局核定数6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26人;县体育局核定数2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6人;县供销合作联社核定数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3人;县矿资办核定数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6人;梅溪镇、溪龙乡、报福镇、章村镇各超计划数1名。

    3、人才(劳务)派遣制度未得到较好的执行,大多数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将编外人员移交派遣机构,仍然自行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协议)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为今后劳务纠纷埋下隐患。

    4、检查中发现劳动报酬发放标准不一,年平均每人发放3-4万元的有24家、4-5万元的有19家,5万元以上的有6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各乡镇、部门对编外用工经费待遇相关条款的理解掌握不同,有的就高不就低,全部按照上年度我县在岗职工(含私营企业)平均工资的1.5倍执行,有的内部平均主义、“大锅饭”,未按照岗位特点、劳动强度、难易程度、贡献大小适当拉开差距(检查中发现报酬发放高的7万多元,如皈山乡人均75000元,少的在2万元以下,如农业执法大队人均18000元);二是制度出台以前,有的单位编外用工的待遇已经比较高,特别是担心专业技术性强的岗位、专业技术水平高的人员留不住,造成待遇一时降不下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执行不一,有的部分交纳,有的全部交纳。住房公积金也没有统一的明确标准,高低不一(检查中发现单位承担部分150—600元不等),有的未交纳。

     5、大多数乡镇和部门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制订内部编外人员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存在着内部管理随意性大、考核奖惩不明确、清退解聘不到位等现象。

     6、编外用工管理以及监督检查涉及机构编制、财政、人力社保、纪检监察以及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各部门、各环节之间合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二、整改措施

   (一)修订下发了《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重点重申并修改完善了以下几个方面:

    1、重申编外用工计划申请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必须在公共媒体予以公布。

2、重点完善编外用工经费待遇相关内容,具体为: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年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福利)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定期联合公布(2013年度和2014年度编外人员年平均工资执行标准为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须根据编外用工计划控制数和实有人数确定编外用工工资总额(实有人数少于计划控制数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报县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审核;差额拨款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用人单位须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根据岗位特点、劳动强度、难易程度、贡献大小等情况适当拉开差距,最高者不超过执行标准的1.5倍,最低者不得少于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在工资总额外,适当提高专业技术性较强岗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在报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对岗位的匹配性以及任职资格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当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者,岗位津贴控制在年平均工资执行标准的20%以内;年度考核优秀者,岗位津贴控制在年平均工资执行标准的30%以内);编外驾驶员行车补贴参照正式驾驶标准发给。

确实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行为,用人单位须为编外人员按企业标准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013年度和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交纳部分月标准为150元)。

3、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编外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切实加强编外人员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不超过编外人员总数的15%)给予适当奖励,对基本合格者实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编外人员以及违反机关效能被查实的及时予以解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得返聘,确因工作需要,需报联席会议审核批准。

4、加强县政府同意利用国有资产或单位自行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用工管理,依照本细则相关规定,由县国资部门牵头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抓好制度的落实。一是督促超计划数用人单位做好清退工作;二是下大力气推进人才(劳务)派遣工作;三是各乡镇、部门限期将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管理相关制度上报县纪委备案审核;四是各用工单位必须在4月中旬以前按有关规定报批工资总额,县财政、县人力社保以及各主管部门要把好审核关;五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编外人员工资报酬支出单据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县国资部门要及时牵头制定国有企业用工规范性制度,并抓好落实。

 

 

第5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一)社保代办机构内控意识薄弱

目前,各级社保代办机构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到位,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内控制度的理解也存在偏差,导致内部控制效果不佳。一方面,代办机构人员对内控制度理解不清晰,只是简单地将其视为各种规章制度的汇总,导致内控系统建设基础不牢固,必然会影响内控的成效。另一方面,代办机构对内控工作的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有所偏重,内控工作仅重视对财务方面的审查和控制,而忽视了其他工作的风险防范。

(二)内控授权不合理

缺乏岗位责任追究制度部分社保代办机构岗位设置欠妥,内控授权不合理,难以充分发挥内控的积极作用。一方面,存在授权过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出现掌权者滥用权力等问题,使得内部制约成为摆设。另一方面,岗位分工不明确,而且对违规行为处罚的规定较为笼统,也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往往会出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出了问题却找不到责任人,或是找到责任人却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缺乏有效监督尽管社保代办机构都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往往是把内控制度“印在纸上、放在柜里”,其初衷就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不是降低单位内部各类风险。在遇到问题时,未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使得内部控制的执行失去了严肃性。加上部分机构未建立专门的内部监督部门,导致内部监督实际工作缺乏独立性,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也只能是建议、督促整改为主,而没有强制纠错和处罚的权力。

(四)社保代办机构业务管理模式

有待完善目前,多数社保代办机构在业务管理上是一项业务完全由一个部门管理,存在明显的权力过分集中问题,而各业务环节之间的制约性也较差。现有的管理模式下,对具体业务进行监督的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例如,保费征缴环节中,参保单位申报缴费与缴费确认业务就是内控的关键点之一,若上述两项业务均由一个部门进行管理,那么就可能会出现参保单位未缴费而经办人员误确认缴费的风险。

二、加强社保代办机构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机构全体人员的内控意识

社保代办机构应重视内部控制,增强全体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代办机构领导层面要重视内部控制,在思想上认识到内控对本机构长远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加强内部控制在机构内的宣传力度,组织员工参与内控相关制度、法规的学习,使其清晰地认识到做好内部控制工作对机构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此外,要将内控工作落到实处,不仅要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还要加强对机构日常运行风险的防范,使员工有效识别、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社保代办机构健康发展。

(二)科学合理设置

岗位并明确其职责社保代办机构应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岗位权责,并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以便内部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人员在履行授权时,要首先明确所经办业务的内容是否全面、适用政策是否合理、业务处理是否合规等,在此基础上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清楚自己的权限范围及应承担的责任,知道什么该做、做到什么程度,以及应达到的效果。此外,要实施分工控制,不得出现一人身兼数岗的情况,也不得出现一人完成一项业务的全过程。对于重要环节,要由相互独立的部门和人员分工负责,达到纠错防弊,相互制约的目的。

(三)严格内控执行

增强监督效力针对社保代办机构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除了要在制度上予以规范外,还应在机构内部设置独立的监督管理部门,以此来增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内控实施效果。一方面,要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内控监督部门及执行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列示其工作内容和监督执行范围,明确其未能尽职履责时应受到的处罚,增强内控执行效果。另一方面,要设置独立的内控监督部门及相应的监督管理岗位,并规范监督程序。既要确保监督环节的独立性,实现各环节的相互衔接,同时,也要加强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等重要环节的审核和监督。

(四)调整业务管理方式

第6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

(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向长期化方向发展。

《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是从法律层面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工短期行为,考虑用工长期化。《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之前的一年期限为主转变为三至五年期限为主,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均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更为稳固。

(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进了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行为的不断规范。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化、法律化,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促使用人单位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和外部经营行为,从而有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我区各类企业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时进行了清理修改,使日常管理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用工主要方面得到了较好的遵守执行。企业用工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日渐稳定。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存在片面性。

目前还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部分劳动密集小型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观望态度,维持原有的用工方式,还未完全根据新法进行调整。还有部分规模较小、用工环境差,管理较差的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消极态度,不遵守法律规定,严重违规用工。对于一些季节性增加用工和临时性用工,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也认为没有必要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据我区企业反映,企业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员工有的是因为误解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自由流动;有的是因为不愿缴交社会保险费;有的是误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一年内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在劳动密集型尤其是加工企业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有些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比例甚至达到50%以上。

3、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意愿不强。

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原因有:一是个别私营企业误导劳动者,使劳动者误认为参加社保会减少收入,造成劳动者参保意愿不强;二是当前社会保险制度还不够完善,未能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全省范围内自由转移和接续,一些企业外

来务工人员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认为不能在当地连续参保至享受养老待遇的最低15年参保年限,回原籍后社保关系又不能顺利转移,不愿参保;三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现实中离职后选择退保,觉得退保手续麻烦,而单位缴交的社保统筹金不能退还也不能迁走,主观上排斥参保。

4、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个别条款的理解有异。

我区不少企业反映《劳动合同法》有些条款不容易理解,操作性不强。主要包括计件工人、季节性用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和计发加班工资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范本条款过细不利于用人单位实际生产操作及管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界定、流动性较大的员工重返用人单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用工僵化以及劳务派遣适用的岗位和具体操作程序等问题。

(五)完善《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执法部门难以操作、用人单位难以理解掌握的问题,因此急需出台实施细则和办法,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完善配套法规政策,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逐步解决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必须尽快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问题。

2、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是细化条例,明确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订,经济补偿应如何计算;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辞而别的,应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用工约束权等。

3、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加班工资待遇。年休假计算是否按员工的累计工龄,或是在现企业的工作时间;对于主动要求加班的,是否允许,应如何计算加班工资等。

4、对于特殊性行业、季节性行业的用工进一步明确。对特殊行业,如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研究制定有别于生产性行业,适应自身行业特点的规定;对于淡旺季周期生产、临时性增加用工情况,也制定适用的法律实施细则。

第7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关键词】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监管;法律

一、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的法律问题分析

1.与监管有关的法律存在漏洞

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主要是由相关的司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由于法律性规定的缺乏,从而给具体的实施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和影响。与社保基金有关的一些法律法规中,虽然都有法律责任的章节或是条文,但在语言表述上却略显笼统,并未对司法机关应承担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权力、方式、程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法》中,并未明确给出农民、军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等人群的社保工作指导原则,由此导致了社会实践中这部分人群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不但影响了监管主体的社会公信力,而且对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形成一定的阻碍。

2.监管规定缺乏统一性

通过对与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制度中的有关条文进行研读后发现,相关条文内容的交叉,导致了监管规定无法统一。现阶段,由于我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专门的法律规范尚未制定,虽然新修订的《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制度的实施主体,但对其职权、监管方式及程序等只做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则散见于其它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当中,制定主体的不统一,造成了规定内容的交叉。监管主体的权限划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行政监管、专门监管两大主体之间的职责严重交叉,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难免会出现一些推诿的情况。此外,与监管方式及程序有关的规定未能达到统一,致使监管主体在开展监管工作时常常会出现无所适从的现象,由此严重影响了监管制度的运行。

3.条文的可操作性不强

新修订的《社会保险法》虽然在部分条文当中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制度进行了规定,也对相关监管主体的职权进行了明确界定,但通过对这些规定和条文的深入研读后发现,在内容的表述上显得过于笼统和概括。对于监管主体的监管方式及程序等方面,新修订的《社会保险法》中的规定也显得较为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司法实践的有序进行。不仅如此,这种现象在其它相关的法律规范中也同样存在,如《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中有30个条文,这些条文虽然也对《社会保险法》中一些较为重大的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但这些重大问题中却并不包含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问题,只在部分章节中有所涉及,由此导致了该规定的指导意义不强。

4.监管机制不健全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监管机制不健全,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其一,投资运营机构内部监管不到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尚处于起步阶段,投资运营机构尚未建立健全内部监管规章制度,难以及时纠正和控制违法违规行为。其二,行政监管主体多、效率低。在社保基金运营中,劳动、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均拥有运营监管权,各部门监管职能重叠、业务交叉、行政成本高。其三,社会监督薄弱。现行政策法规尚未明确社会监督主体、监督权限、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导致社会监督职能弱化,无可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分地方社保行政部门没有针对社会监督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导致举报电话、建议邮箱等监督渠道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基本处于形同虚设的状态。

二、法律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弥补漏洞

针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方面的法律缺失问题,应进行补充和完善,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在该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重新修订相关法律。首先,可添加与监管活动有关的法律性规定,借此来为司法机关实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通过增加专门的法条,对司法机关的主体地位加以明确,并赋予他们相应的职权,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其次,可以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将相关人员纳入到《社会保险法》的调整范围之内,如农民、军人、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等等,设定对上述人群社保工作的指导原则,从而为这部分人群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制度的设计提供指导依据。再次,可对国外发达国家在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借鉴,借此来增强我国相关立法的前瞻性,借助立法,来引导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模式的转变,这对于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对监管规定进行统一

相关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国社保养老基金的资金缺口十分巨大,加强对其的投资运营已经势在必行,为确保投资运营的有效性,并降低相应的风险系数,必须加大对它的监管力度。监管工作的开展,需要相关的监管规定作为保障,故此,应当对监管规定进行统一。首先,应从法律规范的内容上进行整合。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范中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方面的规定较为零散,并且还有一些规定相互交叉,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开展,因此,可将存在交叉和冲突的条文规定进行整合,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的职权,对法律性规定进行统一。其次,应加快相关监管条例的制定,建议国务院与社会劳动保障在协调好其他部门并对现有规定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一些专门性的规定,以此来为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3.增强条文规定的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中条文规定的可操作性是衡量其是否成功的关键性指标,为确保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应进一步增强相关条文规定的可操作性,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细化:其一,对各个监管主体进行区分,并从法律上对其所涵盖的部门进行合理界定,通过对监管主体的区分,可以有效杜绝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有利于监管工作的进行。其二,按照监管主体的性质,规定其职权和职责。在对具体条文规定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可对监管主体的职责、职权进行分析总结,以此为据进行区分,并以不同的条文进行分别表述、分点罗列,从而使条文的结构更加清晰、内容更为详尽。其三,对监管方式及程序加以完善。建议在监管制度的法律性规范当中,对各监管主体的职责权限进行合理、准确地界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依法实施监管工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这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4.健全监管机制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应从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入手健全监管机制。在内部监管机制中,要在投资运营主体内部设立监管部门,完善内部监管规章,建立内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同时还要落实内部审计制度,加强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机构的自律性,通过内部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在外部监管机制中,一方面要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强化各社保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构建起各部门的多级网络平台,提高社保基金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对行政监管实行绩效评估,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从立法上明确社会监督主体和权利,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建设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投资运营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社保行政部门还应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分派专人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结论

总而言之,我国必须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解决法律漏洞、条文内容交叉、条文规定笼统等问题,保障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有法可依。同时,我国还要构建起完善的监管机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主体的内部监管,并明确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权限职责,形成内外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

参考文献:

[1]曾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14.

[2]吴桐.论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的法律监管[D].中央民族大学.2015.

[3]严娇娇.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2014.

[4]汪霏.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7):76-78.

[5]魏毅.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风险及防范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5.

第8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不知不觉间来公司已整整一个月了,20XX年6月11日,很荣幸地正式加入公司,成为公司中的一名新员工,在领导和周围同事的帮助下,我渐渐熟悉了公司,渐渐进入自己的角色,开始了自己热爱的人力资源职业新的生涯。短暂的一月里虽没有在许多方面有所建树,但对于自己这一个月的工作是深有体会,下面,将是我入职以来工作的一个小小总结。

一、社保公积金方面

由于以前没怎么接触过社保公积金,刚开始干起来的确有些吃力,从开始不懂什么叫公积金约定提取、普通提取,到现在不仅熟悉掌握,而且成功为公司两名员工办理了购房公积金的提取。期间,也总结了不同情况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怎样才能顺利提取公积金等。人力工作繁琐,社保公积金模块更是琐碎,它不仅需要你认真仔细,更需要你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很强的服务意识,要定期的为公司员工缴纳各种保险和公积金,因为这些都是跟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同时,也要时刻关注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并不定时地对这些政策的更改更新采取相关措施。例如,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外部农村劳动力生育险的缴纳等等。近期,已成功查阅了公司员工保险缴纳情况,并打算为新转正的员工及时把各种保险给补缴上。

二、新员工招聘与选拔方面

对于人力的招聘这个模块自己应该还是比较熟悉比较擅长的,做起来入手也很快,因为毕竟以前是做这个模块工作的。但同时,同以前招聘工作又有些不同,在以前,无论是去学校招聘还是应聘者主动找上门应聘,单位都处于上风,不怕招不到合适的员工。但现在情况却大大不同,现在的单位不再是简单的生产型企业,招聘不再那么简单粗放式,而且地处于首都北京,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招聘方式变了,简单的粗放式逐渐由网络招聘所取代,同时,又由于处于国际化的大都市,应聘者选择的机会更多,所以人员流动也更大。这不得不给招聘人员带来巨大的挑战,怎样用最少的成本和最快捷的方式为公司招到合适的员工成为人力的一大挑战,目前,在自己入职的一个月里,已配合上级领导为公司成功招聘销售助理3人,市场助理1人。

人力的工作不仅仅是这两方面的工作,还有绩效考核、人员培训、薪酬福利等方面的工作很多内容都是需要人事人员来做的。对于以上那些方面也是自己今后想努力的方向,自己今后开展的工作也会朝那些方面发展,因为发现,公司这几方面做的不是很完善,所以也需要自己不断努力,在自己尽快熟悉公司各个方面后,尽快把其他几个方面完善起来,争取把人力各个方面工作做好。

三、今后工作规划

(一)培训方面

把培训放在首位,是发现公司在培训方面有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没有系统的培训体系和制度建设。

所以自己今后会做以下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并(“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汇报)形成制度包括对新员工的入职教育培训、部门级培训,专业培训;对于老员工的培训有不定期的销售技巧培训,职业生涯培训等。同时,从公司内部选拔培训师,选拔一批内部优秀人员作为公司讲师,来为公司员工培训。这些东西一旦建立起来,形成公司的规章制度长期实行下去。

2、外部讲师的聘请公司要发展,就不得不走向外面世界,多了解外面,让员工多充实下知识。要在一年间定期组织一到两次的培训。

3、人力部门开发一些课件,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

(二)绩效考核方面

知道公司销售助理是分为五个等级,建立等级工资制,但是感觉这有些单一,不足以全方位考核员工,等级工资制对员工的激励不够,我想在征得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建立另一种绩效考核制度,由每个部门的主管来考核自己的员工,根据手下员工的多少来进行比例的划分,分为四个等级,从0到4四个等级,等级之间有50—100元工资左右的差距,让主管根据员工每个月的表现分别评等级。以此类推,相应主管由部门经理进行考核。这样能激励表现更突出的员工,同时也鞭策那些工作起色不大之人。

公司不鼓励员工请假,为了激励员工,应该设有每个月的全勤奖,以表扬那些月度内没有请过假的人,同时,也把这个作为年度评优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作为一个后勤服务部门,深知服务好公司每个员工是人力部门人员最起码的要求,为员工谋利,为企业分忧,也将是我们人力工作的方向,平衡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是对人力工作的最大挑战。公司的发展壮大得益于主生产销售部门的不断进步,同时,职能管理部门也相应应该得到重视和提高,因为,光有生产和销售,没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公司只能永远停留在局限水平。希望人事部门得到领导的重视,来大力推行各项管理职能。我将不遗余力地为之而努力和奋斗。

2人事专员工作总结

1、招聘:

按照公司的年度规划,通过公共招聘网、前程无忧、医药报、内部推荐等渠道进行人才招聘。招聘的岗位有:安全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其中研发人员录用了1人。年底的中高层岗位竞聘是今年招聘工作的重点,共了10个岗位信息,从11月8日简历至11月25日截止,共收到简历1742份,简历的来源基本上来自前程无忧。初试共安排了74人,进入复试的有27人,其中的8人从中脱颖而出与公司内部的6人一起参加最后的竞聘。为配合此次竞聘工作,精心设计了复试人员岗位笔试题,竞聘评估打分标准,并努力协调安排好面试时间,积极做好整个面试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培训: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做了安全防范、员工手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入职培训,同时为新员工协助办理后勤手续等工作,使新员工快速适应公司环境。自己则在10月份完成了人事管理继续教育的验证工作。

3、社保、公积金、各类保险:

每月在10日之前做好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并与财务对帐完成各部门的费用分摊报表。5月及7月初完成了社保缴纳基数及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工作,根据市总工会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完成公积金缴存情况的自查工作。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及时为其办理了社保、公积金、档案的转入,对于退休人员及时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及公积金的转入手续。

完成了一年一度的残疾人保障金、欠薪保障金的缴纳。在职、退休职工住院保险和职工特种重病的续保工作。本年度为2位职工办理了特种重病的保险理赔。

对于20XX—20XX年共6个未完成献血指标的名额作了献血补偿金处理,共计7200元。

4、福利:

全年一次的高温补贴,全年二次的医药、购药补贴,每2月一次的交通费补贴都按时发放到每个员工的手里;。

对于每二年一次的职工体险,先后比较了瑞美、美年、爱康国宾三家体检中心,最后确定了性价比较高的瑞美体检中心,并将体检须知和体检卡发到每个员工手中。人事专员工作总结5篇人事专员工作总结5篇。重阳节前夕为退休职工购买了礼品卡。

5、合同管理:

本年度自我进公司以后,新进员工的合同签订1人;老员工合同续签4人;退聘人员退聘协议书的签订1人。

6、各类报表:

每月底收集下属企业的人员信息并进行分类统计汇总,按时上报人员信息分析。每季度完成季度报表和国资委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7、完成上药布置的工作:

为配合20XX年校园招聘,年中的时候对本部及下属企业的应届生招聘情况进行了调研。下属各企业出于人力成本、用工需求、以往校招效果方面的考虑,不需要招应届生,所以此次上药组织的20XX校园招聘会我们公司及下属企业没有参加。

上药集团为了增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改善日常事务劳动效率,将启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调研通知下发后,我认真细致地为此次调研准备材料,并与同事一起接待了上药及用友公司人员的来访调研,顺利完成了此次调研工作。

近一年来,我虽然努力完成一些工作,但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专业水平、工作能力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工作岗位的全方位认识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使自己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公司。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新的一年中我打算做好以下三点来弥补工作中的不足:

一、加强对人力资源专业知识的学习,参加人力资源相关培训,做到全面深入的掌握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以便结合实际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以实践带学习全方位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注重学习的同时也需要抓实践,在实践中利用所学知识,用知识指导实践全方位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对工作中有些进展不顺利的问题,需要滤清思路重新整理,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改进,养成做事细致、全方面考虑问题的好习惯。

最后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们,感谢领导热忱的指导我,感谢同事诚恳地对待我。在新的一年里我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3人事专员年终总结

伴随着新年钟声的敲响,又迎来了崭新的、布满期待的20XX年。回看20XX年度的工作生活,感遭到公司及身边的人这一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我们的品牌在快速提升着,身边的同事也都在不断进步着,朝着同一个目标奋斗着。新的一年到来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我们预备以全新的面貌来迎接新年的到来时,也不忘往返顾和总结过往一年来所做的努力。人力资源部自成立到当今已一年半时间了,很荣幸本人参与了人力资源部成长的历程,从无到有,从当初的不完善,渐渐成长到今天的成熟。自20XX年以来,人力资源部的队伍在渐渐壮大,引进了专业人才,专业水平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人力资源建设正在逐渐走向规范,职能作用也在逐步得到体现。公司领导对人力资源部的建设极其关心,这对人力资源部同事来讲无疑是最大的强心剂。过往,大家可能对“人力资源”这个词语感到有点陌生,不知公司设如此部分真实的意图在哪里。通过今年大家的同心协力,已渐渐获得了公司各部分尽大多数人的认可与支持。上半年因部分人手紧缺,使得一些工作没法真正展开,一直在做着基础工作,今年上半年莫总监任职以来,对人力资源部工作进行了整理,明确了每一个人的工作职责,使分工更加细致化,现对今年的工作总结以下:

一、对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及其他资料进行搜集及管理,使其更加完善化,保持公司档案的完全性,为保证往后的分析工作提供更正确的信息。因档案内容触及公司有关机密,期间我保持着极高的警惕性和很强的守旧意识。协助上级把握人力资源状态;填制和分析各类人事统计报表。为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提借正确的信息。

二、负责***工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及相干手续;到目前为止,劳动合同的签属工作展开的不是特别的顺利,主要由于市场推广部业务职员较散,集中的机会较少,常常都是来往匆匆,导致部份业务职员至今未能签署劳动合同。计划争取过年这个机会,把合同签署工作完成好。

三、结合公司制度及国家规定***工考勤和请休假管理,按月正确出具考勤报表。其中员工考勤又是一个难点,公司实行上班刷卡办法已一年半时间了,由于部分员工一直未能适应新的考勤办法所以效果一直不太好。今年人力资源部特地为此题目进行了考勤重申,并与综合管理部技术职员讨论后改善了考勤系统,但因公司很多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员工工作时间常常需要弹性化管理,还是不能很好的交上使人满意的考勤数据,但为了避免有些员工“夸大其词”,照成考勤不公的结束,考勤系统还需更加完善。

四、执行各项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员工赏罚事宜;对有些员工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导致工作上出现较大失误或较大错误,人力资源部通过周到调查以后,给予了公道公正的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思想教育。本年度共有约十人左右人接受了公司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均熟悉到了本身的错误。

五、今年以来,公司充分斟酌员工的福利,各项福利制度正逐步开始实施。比如以往只有市场推广部职员才享有的品牌推广用烟,在本部也得以实现;每个月协助行政部职员进行生日活动的策划及实施工作,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斟酌到员工的安全保障题目,公司也已为全部员工购买了平安团体意外险及医疗险等险种,保险期间有一员工不慎摔伤,我们及时与保险公司获得了联系,并申请了相应的理培,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等等这些都大大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起到了鼓励员工的作用。

六、进行促销职员的管理工作。自今年9月份以来,人力资源部正接手促销职员的管理工作,通过资料搜集分析,发现固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发现很多市场并没有严格依照制度来执行,随便性较强,职员增长率太高。促销职员是五叶神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促销队伍的管理燃眉之急。下一季度计划尽快重新制定促销职员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办事。控制好职员的增长速度及进步整体素质水平,为公司的将来储备更多的业务人才。

七、协助做好招聘与任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包括发放招聘启事、搜集和汇总应聘资料、安排口试职员、跟踪落实口试职员的情况等;

第9篇:社保规章制度内容范文

对“人”管理的重视,使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力资源管理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其中社会保险的管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指国家有针对性地对因生、老、病、死、残、失业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劳动者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5个项目。我国法律规定原则上全体职工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要求企业和职工责任共担,企业的缴费率占职工工资总额的30%。这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影响重大。

(一)从微观角度

1、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社会保险的实施是一项专业化的工作,需要企业配备相应的人员管理企业员工的社保登记、缴纳、申报等,不仅增加了人力成本,还增加了所运用的交通费、材料费等。当然,这些工作具体需要的资源是由这项公共政策具体规定和社会化服务程度决定的。就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社保配套制度不完善,办理点分散,服务不到位,程序复杂且缺乏规范化,给企业社保办理加大了费用浪费。

2、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公平化

社会保险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在推行中,企业是作为政策对象存在的,在具体办理的过程中,相对与职工,人力资源管理者是处于主体地位的。不管是处于政策客体,还是程序主体,都会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公司条例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但是,由于社保政策的福利性,使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谎报、虚报等违规现象。

3、人力资源管理战略

社会保险的全面推行对我国各行各业的企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民营中小企业存在自身无法弥合的弊端,如:自身发展规模较小,设备仪器不先进等原因,很难吸引高端技术人才,这也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但高端技术劳动者一般都具有长远的目光,理论知识水平较丰富,使得企业在吸纳高端人才的同时不得不多考虑一项因素。我国的企业保险制度进行过改革后,对其进行了统一明确的规定,一般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为员工工资总额的30%。这种比例的费率对大企业来说可能不需放在心上,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却是繁重的负担,使许民营中小企业有心无力,无法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在上述因素的困扰下,一方面,民营中小企业必须吸收高端人才来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迫于经济压力,吸引高端人才时面临着诸多实际问题。这就需要企业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促进企业长远有序发展。

(二)从宏观角度

1、从根本上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任何企业都会制定一系列的激励制度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一般会有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而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是物质激励的重要方面,也是保障员工利益的最基本的措施。社会保险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

2、科学的社会保险可以保证工作效率

社会保险制度关系着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利益。从员工自身的小方面来讲,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不但保障了员工利益,还能保证职工的安全生产。使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和安全感,意识到企业生产效益与自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加大员工与企业的一体性,这将从根本上保证生产效率,不需要企业硬性的规章制度来约束。

3、社会保险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社会保险对企业用人各个方面进行了保障和规定,分散了企业承担的职工的工伤、生育等费用的支出,有些原先由企业支付的待遇转变为由保险基金支付,这将大大减轻企业人力资源的负担,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大更长远的增长。

二、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