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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有兼职工作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
其次,加强思想教育,创建平安单位。局领导小组加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积极,不断做出新的工作成绩。全局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以及民转刑案件。
二、进一步健全了综治组织机构,充分履行了司法行政职能。
在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开展了区直单位、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标准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综治办,而且配齐了工作人员,做到了有办公用房、有办公设备、有“四种”记录本、“六本”工作簿、“六类”档案,做到“四上墙”。建立了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综治责任人认真履行综治责任,并作述职报告。与此同时,我局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充分发挥构建和谐社会的职能作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添砖加瓦。
一是积极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层科指导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制度,每月进行一次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二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今年在市局的部署下,在十里街道、五里街道和威家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成立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而且按照省市要求,建立了工作台账,完善了规章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进行建档跟踪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社会衔接管理工作,努力探索安置帮教基地的工作制度。在做好章光101红豆杉安置帮教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开辟了剪刀峡安置帮教基地,并指定专人负责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强、脱漏管现象的预防工作,有效地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四是认真做好“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我局以今年的普法任务为基础,以“法律六进”工作为主线,大力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且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入开展了“一湖清水,法治护卫”主题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提高公众安全感,政法干警大走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法律咨询5场次;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12场次,《政法在线》专题栏目8期,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万册。
(一)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创建,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行业依法治理。司法所要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法制政府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组织规范我镇的法制宣传活动。各部门年初要制定本部门的宣传计划报司法所,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各个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
(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薄等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栏、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党校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逐步建立公共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阵地,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阵地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四)大力开展“警民亲”、“法制宣传进万家”等活动。紧扣“警民亲”、“法制宣传进万家”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内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熟练运用群众熟悉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潜移默化培育群众法制观念。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一)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完善我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和工作机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根据“六五”普法规划部署,通过认真细致的座谈调研,决定在村、街社区、上社区、东街社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六五”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司法所要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和台账,组织开展普法志愿者培训。
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为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
1、组织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们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等尽可能予以解决。
2、根据普法规划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规划(计划),确定普法内容。
3、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全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发动辖区居民自觉地加入学法普法队伍中。
二、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以法制宣传为先导,运用各种形式,最广泛地发动和调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行政执法的法制宣传思路。
同时,配合社区中心工作,利用举办各种宣传活动的机会,向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上半年共出版法制宣传板报3期,张贴《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条文4份、宣传画报2份,悬挂宣传横幅1幅。
在今年3月份的“学雷锋”活动中,我们在街道司法所的带领下,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计生、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余份。
3月25日,我社区还参加了街道办事处在天鹅湖小区广场举办的“平安进社区”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们通过文艺表演、黑板报、由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了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我们积极参与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利用寒假期间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通过参加劳动向他们灌输爱国守法、自立自强的思想。社区普法小组向学生们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一些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向他们做了禁毒宣传。同学们都觉得受益匪浅,纷纷表示平时一定洁身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三、普治结合,搞好社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拟新办企业6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4000万元人民币;做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
二、组织社区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新闻宣传工作培训会;召开社区、非公企业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动员大会和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及非公企业座谈会;制定社区及非公企业先进性教育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三、掀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彻底清理不文明现象的死角;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迎接上级工作检查。四、上报街道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计划;提出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草案;对信息化建设市场化运作进行调研。
五、规范街道及社区综治工作业内资料;做好矛盾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和社区典型培养及青少年假期普法工作。继续落实“有困难工会帮”活动,发放困难职工就医优惠卡和子女助学资金。
六、重新划分人大代表小组,为各位代表建立活动档案;与区民盟委员会共同举办广场文艺晚会。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持续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宪法实施成为人们群众的自觉行动。
2、围绕街道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反腐倡廉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围绕优化保障民生,大力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坚持群众法律需求导向,围绕与公民日常密切相关的就业、交通、出行、投资等方面新颁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优质高效、具体实用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4、围绕强化公民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预防电子商务犯罪、网络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消防、卫生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意识,加强对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围绕增强普法效果,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5、巩固报纸、法制宣传栏、法制文艺晚会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方式,建立健全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法制宣传健康良性发展。
6、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入公共场所、市场等人群聚集区,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移动电视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引导辖区企业、车站、医院、银行、保险、邮政、电讯、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区域固定法制宣传设施,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7、充分利用“综治普法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8、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探索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三、围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好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意识,持续深化重点对象学法和“法律六进”活动
9、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举办一场由全体社区干部和党员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开展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举办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或征文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举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社区组织一场社区文艺演出。
10、健全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突出抓好社区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加强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和考核考试等工作制度建设,组织一次以上党组中心组学法讲座,组织社区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体现地域特色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如永兴社区法治文化公园)要加强管理维护,充分释放法治文化阵地功能功效。
12、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发挥社区普法小组、普法专业文化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积极引导法治文化建设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廉政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结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13、按照全国普法办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根据活动要求上报相关创建活动材料,街道将组织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情况进行回访。
14、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街道将出台相关的考评验收标准,并列入街道对社区、部门的年终绩效考评,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律进部门、法律进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15、围绕“法治”、“法治”、“法治”、“法治”建设,通过会议宣传、活动宣传、媒体宣传等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建设的意义、目标、要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16、全面启动法治建设。召开辖区各成员单位座谈会,征求《法治建设规划》的意见。提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听取一次普法和依法治街工作汇报,出台《法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积极配合街道迎接“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区普法检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18、调整充实社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职责,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状,街道将组织对辖区11各社区居委会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开展情况检查。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是其它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近年来,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了许多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践中还面临着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和外部种种问题和障碍,制约了指导职能的充分发挥。本文拟通过剖析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现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症结所在,谈谈自己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强化人民调解指导职能一些设想,愿与同仁商榷。
一、工作现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首要责任。长期以来,县司法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的机制、网络、形式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和谐稳定,人民调解工作总体呈现“五化”。
(一)调解组织网络化。近年来,宁陕县司法局从面向全社会、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的角度,在全县范围内调整充实了工作力量,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县上成立了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以镇调委会为主导,在辖区村(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农村基层组织为平台,在全县农村、社区,建立了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行业矛盾纠纷为突破,延伸设立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相继在高交支队、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成立了道路交通调解室及医患纠纷调委会。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122个,专兼职调解员814人,初步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为龙头,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调委会为触角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二)纠纷排查常态化。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调解纠纷的范围从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和社会组织之间,调解内容扩大到村务管理、农民负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据统计,20__年至今,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32件,调解成功170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5%,制止群体性械斗31件,阻止群体性上访 98 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5件,基本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纠纷不出镇,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在本县,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业务运行规范化。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县司法局指导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及要求》、《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及定期排查登记、统计上报、档案管理等多项工作制度。同时,县法院还将基层人民法庭指导辖区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并将司法确认案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绩效考核。通过齐抓共管,从而使受理、调处、制作协议书等工作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初步实现了“五有六统一”的要求,有效的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同时,在健全网络、充实调解人员的基础上,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使之成为业务精通的调解能手,在调解队伍中培养了以陶俊海为代表的全国调解工作先进典型。
(四)宣传形式多样化。采取多种有效形式, 在县电视台、《安康日报》和县政府网站、县司法网站上开辟专题、专栏,形成由普法门户网站、普法微博、普法QQ群和手机普法短信“四位一体”的宣传格局,结合巡回办案和审判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形式,广泛的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使《人民调解法》进入千家万户,使调解工作“有法可依”,并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纷争,为《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机制保障制度化。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县司法局牵头,各村(社区)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 萌芽状态,强化了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和配合,村级调委会解决不了的纠纷,乡镇调委会共同调解,需要有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解,有效地增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在重大节庆等敏感时期,针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实行信息反馈报告制度;对一段时期比较突出、多发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出带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情况,为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建立资金保障机制,20__年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宁陕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试行)》,县政府每年预算5万元,用于人民调解个案补贴。“个案补贴”是我县率先在全市推行的一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这项制度已受到省市表彰并在其他县区推广。
二、存在的问题
《人民调解法》实施两年多来,我县的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壮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调解矛盾纠纷的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与全县加快发展的形势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着不少制约工作发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对人民调解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建设。部分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到位,以行政调解代替人民调解,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力度、支持保障不够。在出现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纠纷时,认为上访找、纠纷找法院、案子找公安的观点有着较大的影响。事实上,人民来访、法院、公安受理的民间纠纷,大部分会进入人民调解程序。部分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人民调解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造成了个别镇和部分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停留在无专人、无实质性机构、无保障的“三无”状态。全县95%以上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为兼职。
(二)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还不健全。一是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还很薄弱,区域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没有铺展到位,实际设立数量比例过低、工作开展不正常;二是大调解体系亟待加强,有关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社会团体和行业性组织的纠纷调解工作,培育扶持和帮助指导不够,造成了个别镇和部分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停留在无专人、无实质性机构、无保障的“三无”状态,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也不可能落到实处;三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村(社区)调委会建设不规范。
(三)调解员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法》在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之后,首次通过立法确立了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人民调解的法律含量越来越高,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但目前我县调解人员普遍法律素质较低,文化结构、专业结构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调解技能较弱,很难确保调解程序的公正和调解协议的有效。基层司法干警还承担着包村等中心工作,导致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全县12个司法所,由于受编制限制,6个司法所只有1人,2个司法所还没有专职司法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四)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保障。从我县情况看,20__年开始列入预算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是5万元,已经远远不足以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支付人民调解的指导经费、业务经费、调解员培训经费和补贴经费,全县绝大部分镇、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都未落实。经费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认真学近日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的预防、调处和教育功能,为我县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和法制环境。
(一)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功能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人民调解法》,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稳定基层政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待,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保障问题,促进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借鉴兄弟县区做法,协调地方编制,解决司法所无专职人员、一人所问题。
(二)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制度的学习宣传。结合“六五”普法,充分运用法律“六进”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地认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度,引导更多的群众主动、自愿地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拓宽调解领域,加强联动机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纠纷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工作领域,积极介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向刑事自诉、轻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和解的范围拓展,注重实质性问题的协调解决。创新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加强人民调解与相关程序的衔接配合机制,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强化人民调解指导管理,选优配强人民调解队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抓好新任村居调委会成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每年一次的两级调处中心主任、首席调解员和县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首席人民调解员的集中培训;镇司法所负责辖区内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年度培训、负责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的日常培训工作。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授课方式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做好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法律工作者队伍挂钩帮扶基层村(社区)调委会,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与工商、卫生、环保、人社、住建、安监等矛盾多发部门的对接机制,积极探索在工作程序、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对接;建立人民调解介入政府机制,引导上访人员通过人民调解渠道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行政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对矛盾纠纷的综合治理。
____镇辖区地处____东部,辖区内有35个行政村,74个自然村,人口4.6万人。几年来我们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____实际,开展了以“五项(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截至目前____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下面就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____司法所逐步走向机构正规化轨道。司法所名称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实行双重管理、明确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有3名全供在编人员,所长是县司法局派出的公务员。司法所党团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人员全部为党员。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落实到位。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年初制定了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及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今年司法所长参加集中培训3次,时间在10天左右、一般工作人员培训也在5天以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司法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情况,今年先后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使人员具备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能力,从而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党委、政府的好评。
建立了独立办公楼,门外悬挂司法行政徽章、司法所标牌,设置规范,房间标示明显, 人民调解委员会、安置帮教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机构牌子一应俱全。目前所内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办公用房日常的办公经费也已全部得到落实,从而保证了司法所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司法所设立所务公示栏、法律援助公示栏、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公示栏实行所务管理“四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纪律》等11项管理制度已规范上墙,各类业务台帐登记造册,真正做到了规范有效。
五、加强业务建设,实现业务工作规范化。
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____镇现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6个,其中镇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3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率达到了100%。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调、解信息员176人。做到了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最低有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落实人民调解员每月一次例会,每季度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制定了文件、建立了排查台帐落实了排查机制,每年集中排查四次以上。今年1—9月,经村调委会调处的矛盾纠纷在110起以上,调成105起,调解纠纷成功达95%以上。同时,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特别是涉及到,实行三调联动,使各方联动,共同解决。如寨子李村的地皮权属纠纷,由于历史长,又涉及到一些部门,于是土地、城建、司法,综治等部门齐参与,经过两星期的多方工作,终于使这起复杂的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2、 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了上级一系列文件、工作制度。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镇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村建立安置帮教小组和26人的帮教志愿者队伍,加大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对辖区内2006年以后五年来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逐个排摸,登记造册,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安置帮教衔接措施落实到位。并与刑释解教人员逐个签订帮教协议书,动员家庭成员共同帮教做到跟踪帮教,责任到人。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和帮教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使重点帮教对象的帮教率和安置率达到100%。同时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司法所,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象运用现代卫星定位系统,掌握了他们的去向、从事的职业和思想状况等。目前我镇无一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建立了法制宣传栏,认真制定当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针对普法对象和普法
骨干分别就《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内容进行了宣传和培训。“法律六进”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进行了督导,在《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基础上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镇政府的中心工作
“平安家庭”创建目标是: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力求实效,做到三个服务,即服务平安*建设,服务“小县大城”发展战略实施,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四项指标:即,80%以上社区、60%以上村开展“平安家庭”创评活动。“平安家庭”户要求达80%以上。80%以上社区、60%以上村开展“三项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即法制、道德礼仪、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活动)。80%以上社区、60%以上村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姐妹谈心室等妇女维权和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即在平安县建设中发挥作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挥作用,在加强改进社会管理和治安防范中发挥作用,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作用。
二、指导思想
20*年,我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平安*”建设总体部署,从影响家庭平安的主要问题入手,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为基础,以社区和农村的“平安家庭”创建为重点,以保障家庭平安的工作网络为依托,加强宣传和服务,夯实基层基础,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具体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健全维权服务机构。各乡(镇)建立“平安家庭”创本文来自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村(社区)妇女维权站、人民调解机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小组、困难群体帮扶小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小组等机构,充分发挥机构人员在化解矛盾、调解纠纷、预防犯罪和中的作用,努力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2、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到农村、社区广泛宣传,及时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宣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以提高创建活动知晓率为重点,发展活动阵地和队伍,丰富内容和载体,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层次和水平。
3、是规范创评,力求实效。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台帐。评选程序做到家庭申报、社区(村)审核、张榜公示、创建办审定,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荣誉感,突出创评过程与创建效果的统一,把创评过程作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过程,确保创建活动做实做深,提高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4、开展对未达标家庭的帮扶工作。全面开展未达标家庭的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未达标家庭档案,制定跟踪反馈表。针对不同家庭各自存在的问题,探索如何采取不同的措施,落实不同的帮扶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使未达标家庭通过帮扶转化为“平安家庭”,真正扩大平安家庭的覆盖面。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妇联组织要健全工作机构,做到专人接访、热线服务,按要求及时上报数据及分析材料,针对不同程度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调查研究。
6、健全考核机制。各乡镇要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意见,规范“平安家庭”达标要求,并定期对达标家庭进行核查,核查为不达标的取消其“平安家庭”荣誉。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对新时期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新任务,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年内办事处将组织普法宣讲团深入各社区进行一次主题为《十报告的法治新思维》巡回宣讲。
2.加强和创新普法主题宣传。紧紧围绕党的十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认真搞好“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策划和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主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3.围绕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市委“一核一极、三区三基地”的总体部署,围绕“项目出精品、旅游争一流、“(两化)创样板、文化树标杆、民生见实效、党建上台阶”的工作重点,创新开展法制宣传学习。对照今年重点项目,实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和公各人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
5、进一步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按照中、省、市“六五普法规划中“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的要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要通过开设法制专栏、专刊、专版、专题节目、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以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辖区居民要积极收看市法建办在市电视台开设的普法专题节目。
二、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推进全民学法用法
1、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总要求,以“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合理制定“法律七进”活动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完善标准,量化指标,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际效果。
2、扎实推进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经营管理人员和居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3、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许许多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积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部门要提高法律知识在中考中的分值,达到5分以上。团委、教育等部门要组建全市大、中学生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
5、努力拓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渠道,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坚持面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居委会普法责任人和志愿者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小区院落、进公共场所、进集贸市场、进建设工地、进景区、进寺庙教堂等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深化“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1、深化“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创建省级法治建设实施办法》,使创建目标和责任科学、合理化。加强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会或推进会,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树立不同类型法制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活动公益宣传,营造“法治”的深厚氛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的有效开展。
2、进一步加大部门、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司法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机关(单位)、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要聘请律师作法律顾问,提供决策咨询。完善律师参与部门值班工作制度,加大律师参与案件处理工作力度。力争将重、难点案件纳入法治渠道解决。
3、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打造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法治文化亮点。类似于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宣传长廊、法治茶园等场所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展、馆堂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2014年市法建办将在我辖区打造1个法制文化进社区样板亮点。
4、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网络文化等社会各个层面文化相融合,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发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引导作用,促进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充分发挥居委会“义务法制宣讲队”的作用,鼓励各类文化社团参与法治文化宣传的发展建设,积极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精品。充分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