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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普法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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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普法方案

第1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一、抓好统计宣传教育

(一)结合年内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统计法》、《XX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统计诚信宣传教育。

(二)组织乡镇(街道、园区)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站长参加XX市组织部、党校、统计局联合举办的统计培训班。

(三)组织联网直报企业参加“六五”普法学习,做好普法学习考试登记工作;对照“六五”普法计划查遗补漏,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验收准备,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

(四)组织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组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宣传活动。

(五)健全和完善统计执法检查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工作机制。

二、抓好统计行政指导

(一)完善指导方案。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加强统计巡查,完善统计行政指导制度、规范性文书等,规范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流程,制定科学的行政指导方案,稳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

(二)坚持分类指导。一是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合格单位开展“回头看”,指导统计法制基础薄弱的单位,进行补缺、补短、补软,对停牌整改的统计机构组织验收;二是通过统计巡查、会议等形式,组织各专业对统计业务工作进行行政指导。

(三)强化指导管理。将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向镇(园区、办事处)统计站、开发区计划统计科延伸,明确统计行政指导工作任务目标,强化绩效考核。做到行政指导工作有计划、责任有分工、落实有痕迹。

三、抓好统计执法检查

(一)完善执法调查程序。规范执法流程,进一步系统规范执法工作内容和形式,严格执法检查程序,严肃执行执法责任制。

(二)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XX省统计条例》、《XX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组织由市局统计专业人员参与的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坚决消除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空白。

(三)健全和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市局各专业开展统计监审,邀请省局统计执法专家对统计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和讲评,提高办案质量。

第2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在当前的形势下,开展“七五”普法,在继承发扬“六五”普法成功经验做法的同时,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但是,“七五”普法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的同时,“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在法治宣传中仍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如把握好教材采购、法治讲座、法律六进、法治文艺、普法考试等基础环节。

一是教材采购。采购普法教材是过去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是今后普法教育所必需,把“七五”普法教材发放到广大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中去,使教材成为广大公民参与普法的重要工具,否则,“七五”普法无从谈起。组织好“七五”普法教材的采购是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战果,扩展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的重要条件;

二是坚持举办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知识讲座。实践证明,高质量的法制讲座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这种教育方法,具有形式上的正规性,内容上的专一性,实施上的保证性,接受上的直观性等特点;

三是在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上举办专题节目。这类节目传播迅速,形象直观,且覆盖面广,实效性强,群众喜闻乐见,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有效的载体;

四是开办普法网站。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上网群众越来越多,各种新媒体的盛行,其作用和影响力也将越来越大。群众可以通过上网解决生产生活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并可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

五是开展“法律六进”并拓展到更多的法律服务领域。利用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工地、教堂等阵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活动来为各类对象进行法律服务,这样普及宣传面更广;

六是组织法治文艺演出。采用群众比较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这样更贴近生活、更让广大群众容易理解,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规政策送给群众,繁荣居民文化生活;

七是开展学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对不同人群采取学法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的形式,检验其学法成果。总之,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选择恰当的宣传方式,从而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取得更大成效

在“七五”普法过程中,只有把握这些最基础的普法宣传方式,并在普法宣传过程中,注重在思路上创新,注重在普法内容上创新,结合各地区、各单位实际,与时俱进地创新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在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部门作用的同时,高度重视现代新闻传媒和网络载体在法治宣传中的先导作用,搞好现代与传统手段的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新的方式方法努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一)认识问题。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甚至个别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模糊的认识: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认为普法工作抓了这么多年,法制宣传效果不大。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平时大多停留于转发上面的文件,偶尔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个别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会上强调普法工作如何如何重要,会后则很少过问,既不研究部署,也不给予支持,基本是放任自流,使普法工作在一些单位成为名副其实的摆设。

(二)体制问题。上级一直强调普法工作基层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该是党委、政府的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但目前基层设在司法所,变成了司法所代替了普法办,变成由司法行政部门去协调同级部门开展工作,这也在客观上削弱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少数领导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足轻重、可有可无。

(三)动力问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动力,使许多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创新和发展。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不立竿见影,而是潜移默

化的,这就使一些追求短期效应和政绩的领导对此不感兴趣;二是上级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过于繁琐,而且部分内容不太符合基层实际,操作性不强,让基层无所适从;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实行一票否决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也坚持两次检查验收,但效果并不好,个别乡镇和单位,上级检查只管检查,做的差,无非是通报一下,也不疼不庠,对单位和个人也未见什么惩罚,所以效果不佳。鉴于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了全面实现“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形同虚设。要使普法教育的质量上得去,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并赋予一定的职能和权限,这样才有动力去开展各项工作。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法治宣传教育是党委、政府的任务,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管职责,责无旁贷。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积极参与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改善本地区执法环境。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树立“大普法”观念,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整合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盲区和盲点,促进全民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七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选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严格基层普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奖惩力度,对单位、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四要制定科学的目标考评方案。上级在制定具体的普法工作目标量化考评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基层的工作现状和实际,使量化考评方案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要侧重于对基础保障、具体活动、效果措施等硬性任务的考核,尽量减少软性指标,避免考评方案过于繁琐,防止基层为迎接检查突击编软件和疲于应付等现象。

五要建立健全学法档案。各单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搞好学法工作,同时,普法机构并与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联合每年组织各单位搞一次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将不同对象的学法情况、考试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只有这样,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第3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一、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狠抓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在总结二00六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下发了《*市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通过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扎实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坚持以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青少年和农民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带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在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方面:继续以市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举办法制讲座为主,以党校为依托,深入开展面向全市广大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半年局领导到市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3场。在青少年学法方面:积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大大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法热情。在农村普法方面:新年伊始,我局就配合市委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三农”活动,先后到了洋庄、上梅、岚谷、吴屯等乡镇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印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宣传材料5000余份,并将《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书本500余份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办。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方面:4月份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合下文,部署了20*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要求进行细致地部署,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止6月底,我局领导带领干警分别深入*正华竹木有限公司、*喜乐制衣有限公司、*赤城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深受企业的好评。

(二)以法律颁布日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我局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海峡西岸经济区、“平安武夷”等重大战略部署,利用法律颁布日,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综治宣传月”、“3.1”公证法宣传、“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水法”宣传周、“人民防空法”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突出抓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悬挂法律宣传横幅、标语1万多张;出简报、宣传栏1000余期;印发宣传材料3万份。让法制宣传涉及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深入到乡镇、村、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四月,南平市人防办、南平市委宣传部、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司法局和南平军分区政治部授予*市司法局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三)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途径

我局在普法实践中,注意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探索普法新途径,努力增强实际效果。近年来由于工业园区、高速公路等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集体土地和林权改革问题所引发的山林权属纠纷、征地补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等问题十分突出,各乡镇村民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等成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局加大了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如今年上半年,局领导参加市工作组与局、土地局、林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同志一道,多次深入吴屯乡解决库区排头村毛园、岭头小组土地纠纷,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取得良好的效果。3月21日,市依法治市办与市工商局联合行文,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干部、城乡居民、中小学校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公证处等机关利用横街头广场大型的电子屏幕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有的单位利用手机短信传输快的特点,进行普法宣传;为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局领导多次带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深入*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探索服刑改造的新途径。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有序开展

(一)公证工作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9件;国内民事公证57件;涉外民事公证149件;涉港、澳、台公证20件,接待各类咨询319次,拒绝不符合法律事项公证4件。组织相关部门利用“3.1”公证法宣传日,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在现场张挂横幅二条,解答群众咨询近百人次,分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利用媒体优势连续在横街头大屏幕每天滚动播放《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将公证的流程、收费标准、执业公证员名单、联系电话等内容编印成《公证服务指南》发放给群众,引导群众利用公证手段,预防纠纷和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

(二)律师工作

夷顺律师事务所以抓律师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开展合伙律师所规范建设和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业知识的作用。半年来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家,接受各类案件42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报刊、电视、简报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法律援助,通过实际案例讲解,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的宗旨、援助的对象及援助的条件,同时倡议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弱势群体,支持法律援助事业。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其中:民事案件15件,刑事案件3件。为19名弱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免收费金额达4万余元。接待咨询人数达323人次。根据上级要求分别成立了为农民工和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团,建立农民工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群众联系紧密,不仅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还可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法律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9家。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各类诉讼案件21件;法律文书70件;解答法律咨询239人次;开展法律宣传21场;向乡镇(街道)提出法律意见书1件。

(五)“148”法律服务

“1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室,按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积极开展工作,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含基层)237人次,接受电话咨询256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69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具有在非诉讼领域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独特优势。在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人民调解始终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我市去年开展的村级综治协管员制度,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局联合对全市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综治协管员进行培训,全市10个乡镇(街道)及村级组织全部设立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举办各村调解主任、调解员参加的业务培训班计36期1271人。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8件,调解288件,成功调解286件,调解率为100%,成功率达99.3%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12人,防止8件413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上半年全市共有“两劳”回归人员27人,其中解除劳教1人。建档立卡率达100%,安置率达100%,帮教率达100%。

根据省上和南平市《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调查摸底工作,全体司法所干警经常放弃休息日和休息时间,深入到各村、各小组、各单位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做到“一个不漏,个个有交待”。通过努力,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按时完成了清理任务。全市20*年到20*年“两劳”回归人员共397人,其中农村籍314人,解除劳教23人,原单位安置10人,落实责任田337人,从事个体经营40人,外出打工45人,重新犯罪1人。

(三)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司法局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改善司法所的装备。通过我局的协调与努力,岚谷乡政府已经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岚谷司法所的建设问题,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纪要明确:岚谷乡政府为司法所无偿提供土地,并从建设资金、建设木料、图纸设计、房地产办证上提供支持和帮助。目前岚谷示范性司法所小楼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半年来我局不仅为十个司法所全部配备电脑,而且还为五个司法所配备专用摩托车。同时继续努力,力争早日实现司法所“五个一”工程。在增加物质装备的同时,我局努力为司法所提高政治待遇,上半年已经提拔4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

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与创业竞赛活动

(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抓好司法行政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做好笔记,写心得体会5篇,并认真组织干警考试。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摩托车管理制度、电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积极参与创业竞赛活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年*市创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十佳科(局)长和十差科(局)长评选活动》的有关精神,司法局专门召开局务会,讨论研究实施方案,制定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创业竞赛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招商引资及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制定了招商引资和为企业服务的要求及奖励办法,我局的《实施意见》规定具体明确,有利于创业竞赛活动的开展。同时为落实评选“十佳十差”活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项重要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既要分工更要配合,树立全局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共同推进全局工作向前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全市十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都是由当地乡镇(街道)安排一至二间房间办公,办公用房十分紧张;司法所没有办公经费,各项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调研、信息工作落后,全体干警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3.“法律三进”工作开展不平衡。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二)围绕*市“创建国际性旅游度假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扎实开展“法律三进”工作,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残疾人援助率达到100%;加强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

第4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本年度,公司法律事务部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法律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以服务生产经营为中心,以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重点,以加强法律队伍建设为支撑,以推进法律管理信息化为手段,为公司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全面有力的法律支持。现将公司本年度度法律事务工作总结如下:

1、进一步加强法律机构建设和规章制度法律审核

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法律事务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各部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不断收集、汇总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及时更新,同时要求各项目部按时上报施工地的规章细则,从而及时规避法律风险。同时,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联络员制度,在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所属项目部确定1-2名法律联络员,为了保证沟通的顺畅建立了网络QQ群沟通平台以便于公司与各分公司及项目部及时有效的开展法律事务的沟通。

2、分析案件,探索案件规律,指导项目部开展工作

今年以来,公司法律事务部对项目上发生的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分析,督促及时解决,摸清了项目部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债务纠纷等案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不足督促及时改正,认真落实,同时各类法律纠纷案件案卷材料均已立卷归档,录入法律合规系统。到目前为止,民事纠纷案件1起,债务纠纷案件2起,现已全部处理完毕,尚无新的纠纷案件发生。

3、努力完成公司的合同评审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集团公司合同评审的相关要求,在指责范围内将合同评审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认真细致的发觉每一份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本年度截止目前,全公司合同审核数量(包括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为79份 ,审核率达到100%。

4、开展六五普法教育

公司法律事务部按照集团公司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要求,成立了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总法律顾问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部。主要负责公司普法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对外联系等日常工作。在六五普法期间,组织公司领导及机关全体员工进行了二次法律视频讲座学习,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在公司范围内举行了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

5、授权经营工作的严格把控

根据公司下发的《关于规范法人授权委托经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授权委托书法律审核工作一直都遵循着归口管理、程序规范、责权明确、依法合规的原则。各分公司及项目部的授权审批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本年度截止目前,法律事务部总共审查出具了5份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审核率达到100%。

6、公司法律事务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人员的选拔和培养,不断加强法律人员从业水平,全年我们积极组织了8人次参加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举办的各类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培训。尤其是今年7月至10月,我们派人参加了股份公司组织的为期3个月的北京外经贸大学涉外法律与英语培训班,极大的增强了法律从业人员各项素质的提升。

在本年度截止目前的工作中,针对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相关部门、项目部对于合规性评价工作、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工作,重视程度仍显不够,还需继续加强;各项法律事务工作深入基层的力度还不够,法律服务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有待继续加强。另外,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内在的法律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发现不足,持续改进,是我们法律工作的职责所在。

 

二一四年工作计划:

1、加快人才培养,提高执业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同时以讲座的形式组织公司法律联络员进行学习,加快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努力实现持证上岗率的大幅度提升。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风险

进一步加强研究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法律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开展与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要做到深入基层项目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不断规范公司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使法律观念尽快融入到企业文化中来,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3、加强沟通联系,保障法律事务顺利开展

第5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一、以人为本,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宣传

认真组织广大地税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改善服务民生,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和掌握立法背景、立法意义和主要内容,并与税收征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宣传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省2014-2014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和《市2014年重点普法目录》中列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深入落实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地税部门领导干部及广大税干的依法管税能力,促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深入进行。切实加强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注重培养地税干部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提高地税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地税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推进“三和”地税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面向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按照“发展为上,民生为先,稳定为重”的要求,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广泛宣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倾心服务纳税人,努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围绕省局组织开展的送税法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和培训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税收志愿者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税法宣传和政策咨询等服务活动。三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五类”人员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不同需求,采取有效宣传教育措施,广泛开展税收性质和职能、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正反两方面纳税典型等宣传工作。四是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突出抓好集中性的宣传活动。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全力做好全国第二十一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第12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性税法宣传活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向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以开辟“地税大讲堂”、举办更新知识培训班、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聘请专家授课及组织税干收看普法视频讲座等形式对系统内税务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着力提升依法治税和公正执法的能力。二是不断完善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普法情况工作制度。加强普法队伍、普法阵地、宣传交流平台建设,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制度,联合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同时,注重加强上下级、同级之间交流、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互联网、地税信息、地税简报等多种渠道的媒介作用,做好税收宣传阵地建设。扩大普法介质,取得普法实效,打造优质的税收征管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地税部门在落实法治建设、“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方面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专门信息人员,上报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签后逐级上报或报送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重点围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亮点和举措、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依法治理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内容进行组稿。

二、服务发展,深入推进地税部门依法行政

(一)系统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审议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相关意见。加强涉税规范性文件的会签、备案审查管理,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合理和规范。开展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证执法依据的时效性和合法性。二是建立并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突出抓好行政处罚法实施工作自查活动。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执法流程,注重法定的步骤、环节和时限规定,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三是积极尝试探索税收柔性执法,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

(二)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继续组织开展年度税收执法综合督查工作,抓好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创新综合督查工作方式,合理确定督查时间、督点,着重在检查方式、人员选配、整改质量、责任追究等方面强化工作求,切实保障执法综合督查实效,规范工作开展行为。二是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在案件集中审理、执行结果报告、案件资料归档方面强化工作落实,切实完善审理工作机制,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助理审理员制度的积极作用。三是继续深化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及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税收法制员工作的作用、任务和发展方向,加强税收法制员队伍管理,完善全市地税系统施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的考核举措。四是强化审批环节监督,规范自由裁量行为,认真落实、执行《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基准(试行)》,做到公平执法。

第6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一)召开动员部署会。

按照文件部署,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的指示,组织召开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此次专项执法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使城区道路、露天焚烧垃圾落叶、露天熏制腊肉、餐饮油烟污染等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区人民环境、文明程度和城市群众的幸福指数。会议指出:此次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政管理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分两组各组设立组长全权负责管辖领域的生态环境执法,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活动将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宣传动员。

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宣传动员会:

1.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分管领导对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包括部门职能、法律责任、处罚依据。由执法人员认领违法行为,目的是要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禁为应付工作不分青红皂白地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禁止搞“一刀切”行为。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提前发放宣传单和挨户走访宣传的方式,做好执法前宣传教育活动,存在环境问题的工商户或个人命令限期整改,引导人民在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范围内经营,企业或个人在不影响人民居住环境和正常生活秩序的基础下文明操作。

第7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市“新常态、新作为、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以深化“新常态、新作为、新业绩”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核心战略为引领,持续推动质量强县建设,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施质量强企战略、标准化战略、精品名牌战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十三五”质监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开局。为建设“五县”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新常态、新作为、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在产品质量监管、精品名牌培育、标准化创新、计量工作、行政执法、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力争各项工作进入全市质监系统和县委、县政府目标考核以及各级各项评选表彰的先进行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三、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6年3月初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召开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激发全局上下团结拼搏、勇于挑战、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提升质监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6年4—11月)。全局重点围绕以下活动内容,组织实施,主动作为,创造新业绩,开创新局面。

1、以深入推进质量强县为载体,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全面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下发的一系列关于质量强县的文件。深入宣传贯彻好质量强县的各项部署,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质量强县氛围,凝聚全社会质量发展共识,着力提升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大力推进质量强企战略、品牌强县战略,努力提升我县企业的质量和效益。

2、以质量服务进千企为载体,实施质量强企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服务进千企活动,完善企业联系点制度,及时征求企业的质量意见和诉求,推动企业抓好各项质量工作。帮助企业重视质量工作,落实专兼职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全面促进中小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体系,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有质量可持续发展。

3、以标准服务企业为载体,推动标准化战略实施。大力推动标准化工作,在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领域全面推行标准化,努力构建政府引领、职能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大格局。持续推动兴发集团昭君山庄省级服务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积极与旅游部门配合,推动全县旅游企业推进标准化工作。

4、以抓好安全监管为载体,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查找事故隐患,同时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非法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企业,经过教育督促仍然不予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以加大质量监管和执法力度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提升重点产品质量为中心开展提升专项行动和执法打假工作,切实抓好各领域内涉及计量、特种设备、强制性认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标准、检验检测机构等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能力,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全局上下自觉守法,依法行政。

6、以深化民生计量工作为载体,推进能源计量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和《省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抓好实施方案的制订落实,做好能源计量工作。进一步做好计量惠民活动,解决好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民生计量问题。加强计量认证单位的监督抽查,严格计量授权单位规范管理,确保计量市场行为的公正、廉洁、高效、透明。

7、以加强内部管理为载体,全面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强化中心组学习和民主集中制建设,提升局党组的领导能力、执行能力、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出差等制度,规范管理。四是统筹做好信息宣传、文明创建、档案、保密、、安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准扶贫、“三万”活动等各项工作。档案工作晋升省一级,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8、以深化作风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遵守政治、组织和工作纪律,在全局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12月)。及时总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归纳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建立起长效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稽查分局、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实践活动的策划推动、组织协调、宣传督办等工作。

(二)统筹结合,精心安排。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质监体制改革相结合,“三万”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四查四比”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相结合,做到统揽全局,共同推进。

第8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本文作者:郭雪佩工作单位::统计局

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成本、收益分析前面假设了在行政相对人普遍遵守统计法的情况下,政府统计部门法制成本的大大降低,政府统计效益的提高同时意味着节约了社会成本,是我们追求的法制环境的“最高理想”。然而,由于内蒙古统计法制工作在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行政相对人并没有达到普遍遵守统计法的程度,这就需要我们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讨论。内蒙古统计法制的正常运行,需要付出人力、经济、精神、心理等方面的成本,这些方面成本的投入,必须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政府统计法制的高效益,就是达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科学,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为企业和社会团体正常运作,为百姓生活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统计信息,创造、维护一个和谐、稳定、健全的统计法制环境,使政府统计活动在法制化、规范化的环境中有序进行。统计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成本讨论从执法检查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对财务、税务、工商等涉及其经济利益的工作十分重视,而对统计执法检查并不十分重视,特别是一些大中型民营企业,他们对于统计法律责任理解不够深刻,有些统计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认为统计数据与企业利益关系不大,统计工作就是在做好企业经济利益相关的工作之余,顺便填报一下统计报表。简单地说,他们认为违反统计法的成本很低,不值得花心思去搞好统计工作。统计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成本讨论制约调查对象守法的程度和水平,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守法的成本。如果守法成本低,调查对象就选择守法、拒绝违法;相反,如果守法成本很高,高到一定程度时,调查对象就选择不守法,甚至为了逃避守法的高成本转而选择违法。从一定意义上说,守法的成本对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选择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提高违法成本及违法被追究的概率要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重视程度,必须提高他们违反统计法的成本。2009年以前的旧统计法所规定的罚款限额过小,意味着行政相对方的违法成本较低,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统计行政相对方的违法心里。随着新统计法的出台,对违反统计法的行为罚款限额有了提升,使得行政相对方的违法成本也随之提高,极大的震慑了统计违法者。除了行政处罚的方式以外,统计行政方还要利用其他资源,扩大企业违法成本,如充分利用“单位征信管理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将企事业单位违法信息纳入这个系统中,使企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违法行为与单位信用度紧密关联,并与银行及单位廉政系统挂钩,从而与之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另外,统计行政机关应该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创新执法方式,对于存在统计违法行为隐患或曾经出现过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加强检查,努力提高统计违法行为被发现并追究的概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进程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内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法治、科学和人文精神要求行政机关不仅要依法行政,还要以人为本,这是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近年来,统计局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提出“统计执法与统计服务并举”的统计执法思路,即在统计执法中要强化统计服务意识。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统计执法与业务指导相结合;二是统计执法与调研学习相结合;三是统计执法与常规普法相结合。通过执法工作搭建常规服务平台,促进统计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这种做法改变了以往单纯的执法理念,加强了统计部门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开拓了统计工作视野,丰富了统计执法内容。统计执法人性化的“三个结合”模式,为统计执法赋予了新的内涵。这种执法模式一方面从根本上树立了统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另一方面,随着人性化的“三个结合”执法工作的深入,调查对象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等统计行政相对人对统计工作逐步了解、重视起来。除了采取旨在宣传统计法、教育广大行政相对人的柔性执法手段以外,还要采取旨在震慑统计违法者的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媒体曝光等刚性执法手段。内蒙古要建立统计违法案件的约谈、督办、回访等整改处理机制,对联网直报中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建立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单位,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利用刚柔并济的手段提高统计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成本和违法被追究概率。

增加行政相对人守法收益对于统计行政方来说,增加统计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收益是内蒙古统计法制改革的一个重点,同时,由统计行政方主动执法到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这是一种提高政府权力效益,降低政府执法成本的手段,也是内蒙古统计法制工作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守法收益可以有多种形式,即从不同方面给企业带来效益。比如,树立守法典范,对于遵守统计法的企事业单位授予模范称号、颁发奖杯证书,悬挂牌匾,统计方面的支持、扶助政策也要相对倾斜,例如,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企业若干年内免于执法检查;开展统计工作好的示范单位优先给予基础建设方面的财政支持等等。降低被调查对象的守法成本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成本包括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安装统计工作所需的计量器具、配备培训统计人员等等,其目的就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报送统计报表,所以,我们要降低统计行政相对人守法成本就要做到以下几点:1.发展统计机构,保障中小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大中型企业资金雄厚,有能力配备专兼职的统计人员,然而,一些非公有制的小企业无能力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绝大多数难以报出准确的统计报表,一些企业虽然勉强报出统计报表,但数据质量却差强人意,统计数据不符合客观实际,影响了整体统计数据的质量。如果硬性要求这些企业按时准确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确实存在较大的难度,也是不可能做到的。统计制为这一难题提供了解决出路,一是通过实行统计,企业普遍感到减轻了负担。委托单位只须交纳一定的统计经费即可,较之单位设置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经费则可减少。二是政府统计数据更为真实可信。通过统计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的理解更加透彻,使得统计数据更为真实准确。2.推进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开展信息化建设,健全统计信息网络。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统计业务平台,健全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努力实现统计工作从方案设计到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管理、全过程的网络化、信息化,提高统计基础能力,利用现代先进技术,降低统计工作的成本。3.完善统计报表制度,从统计行政相对人立场出发,降低守法成本。目前,政府统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各类报表种类繁多,指标复杂,繁重的统计任务使统计行政相对人疲于应付,同时,使其成本加大,不利于统计工作的稳定、长足发展。因此,必须加快推进改革步伐。根据当前社会管理和决策需要设计统计指标,对庞大的统计指标体系进行清理合并和删减,科学设置统计指标和填报时间,精简报表,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资源的整合利用。政府统计部门在改进统计报表制度时,应该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在满足统计目标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报表单位做好报表工作的投入,降低填报统计报表的难度,同时,减少重复劳动和无效劳动,以减轻统计对象的负担。4.建立对守法者的救济机制或奖励制度,是抵消和降低守法成本的重要方法。当守法者为守法付出了成本或代价时,通过一个制度化的、正常运作的有效的机制,对守法者进行救济或奖励,既可以补偿守法者为守法支出的成本,也可以对守法者形成一种激励,对统计行政相对人起一种导向作用,引导统计行政相对人的守法取向。

第9篇:企业普法方案范文

一、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成因

根据司法所、镇街司法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12348”法律服务专线等渠道统计的情况看,今年1-10月份,司法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29件,其中,宅基地纠纷46起,婚姻纠纷56起,边界纠纷23起,邻里纠纷74起,土地纠纷7起,征地拆迁6起,其它纠纷117起。“12348”法律专线共接待群众来访1631人次,电话咨询2217人次,其中土地纠纷1871起,婚姻纠纷622起,征地拆迁纠纷432起,养老纠纷310起,劳务纠纷187起,干群关系的165起,其它纠纷261起。从掌握情况来看,有六类矛盾比较突出:

(一)土地建房纠纷。这部分纠纷占总数的48.6%,此处的焦点难点问题是宅基地纠纷。其主要原因,一是村庄规划执行不严,使之抢占、强占、多占宅基地、建新房不拆旧房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由于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引起纠争。三是由于建房规格不统一,因为排水、通风、采光等影响邻里团结,发生争执,严重的可引起械斗事件。如北沟二村两村民因为房屋地势高低不同,今年雨水又多,因排水产生纠纷,双方各自纠集了十几个人准备械斗,由此产生了矛盾。

(二)劳务纠纷。近年来这类矛盾纠纷呈高速上升趋势,仅我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统计,今年共接待这类来访187起,占纠纷总数的4.8%,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养老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新建企业的增多,外来人口数量多,管理难度大。二是各企业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贯彻不得力,执行不严,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的现象突出。三是务工人员本身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极易上当受骗。四是企业效益不好、职工下岗,企业改制中遗留一些问题,离岗退休人员的报酬问题等,均可诱发矛盾,激化成为上访事件。

(三)农村干群矛盾。现在村民与村干部、群众与村组织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村里的财务政务、土地使用承包及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热点问题上,因干群关系引起的纠纷有167起,占总数的4.3%,虽然比例不高,但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错综复杂、处置困难,后果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其原因,一是部分村干部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民主,难以作到“四化两公开”,导致人民群众产生误解,二是部分地方家族意识比较浓厚,人民群众意识观念跟不上,对政府文件、政策理解不够透彻,也极易导致干群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磨擦。三是极少数村干部以权谋私、以势压人,大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的威信。四是村委会换届选举,由于权力派别之争,经常引发群体性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导致群众集体上访。

(四)家庭婚姻纠纷。在“12348”法律专线咨询中占16.1%,因解除婚姻关系引发的家庭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引起婚姻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部分人缺乏或更丧失了道德观念,因第三者引起的婚姻破裂。二是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出现较大差距,生活方式和志趣爱好发生差异。三是部分人感情基础薄弱,农村中仍有包办婚姻现象,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变革,导致原有的婚姻破裂。婚姻纠纷带来的财产分割、抚养儿女及单亲家庭现象、未成年违法犯罪等,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

(五)农村赡养纠纷。因赡养问题引起的纠纷占总数10%。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不够有力,不少青年人结婚分家后不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二是由于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老人懂得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不赡养或虐待自己的儿女,要求依法处理的多了。三是由于兄弟、妯娌之间不团结,在分家析产上斤斤计较,在赡养老人上容易形成攀比心理,互相推托,造成老年人晚年生活没有保障。

(六)拆迁补偿纠纷。我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基础建设投资加大,征用土地较多,因大项目建设用地、道路拆迁补偿产生了许多矛盾纠纷,这部分纠纷占总数的11.3%。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以期从中获取个人利益,阻挠施工,影响工程进度。二是由于部分单位工作中不注意方法方式,没有把政策交给群众,让他歉忝靼资窃趺匆换厥隆h?怯捎诤贤?痪晟疲?绦虿还缓侠恚?岩匀萌褐诼?猓??琢粝乱帕粑侍狻?br>二、当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策

预防人民内部矛盾,调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扩大化,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社会工作,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认为,在定期分析民情、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必须抓好四点:

(一)发挥镇街司法调解中心和调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纠纷。这也是我们及今后工作的重点,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构筑“大调解”格局的重要环节,我市12个镇街已全部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和调解委员会,并收到了显着效果。下一步,司法调解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集中抓好联合调解日,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大调解的综合效应。镇街调委会要定期对复杂疑难的民事纠纷进行专项治理,使人民调解在辖区内全方位、多层次覆盖,通过调处各类民间纠纷及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引向依法解决的轨道。调解不成的,可引导上法律程序,杜绝越级上访的发生。

(二)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我们感到,当前的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矛盾大多是涉法问题,有许多问题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只要矛盾双方都能依法办事是可以避免的。经过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对一些具体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也不可能了解那么多,这就要求继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法制建设。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橱窗、专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各种法规和政策,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