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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整治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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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整治方案

第1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2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5、超限超载车辆;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版权所有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第3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的方针,结合市运管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要求,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精心部署安排,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为整治重点,查找安全监管死角,保障全市道路货运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运管处,崔培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督导和措施落实。

三、整治范围

本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集装箱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和道路运输市场营运秩序等内容。

(一)客运市场整治内容

1、整治内容: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规定,全面检查旅客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把好汽车客运站源头监督关。

一是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抽查车站的发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规定,健全和落实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责任、细化检查措施,加强查检力度。落实驾乘人员途中上车旅客的“三品”检查职责,确保“三品”不进站、不上车。配齐配全车站消防设施设备,健全完善消防应急预案。

三是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二级以上客运站实行封闭发车,做到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人、车分离,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四是认真落实报班制度,落实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实施意见,使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合格通知单》、《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酒精检测仪配备情况,认真检查驾驶员、车辆的有效证件,检查记录,从业人员和进站车辆符合运行要求,严防不合格人员、车辆出站运营。

2、责任单位:运管处、客管站

(二)货运市场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监管

(1)检查货运企业各种运输经营证件,严把货运企业的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取缔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检查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检查安全学习记录是否建立、挂靠车辆是否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检查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及时更新和完善、GPS监控是否落实人员到位;检查对排查的隐患是否及时落实整改。

(2)检查货运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检查企业8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检查从事挂靠经营的货运企业是否制定专门的“企业挂靠货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企业经营场所、停车场地、站场配套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检查车辆营运证件和标志标识安装张贴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货运站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和进出车辆超限超载检查情况;检查集装箱运输车辆箱锁完好情况、散流物体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情况等。

(3)检查企业是否结合夏季气候特点,对从业人员重点从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防雷电、防爆炸、防火灾、防汛等方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文字资料和记录掌握企业每月“三见面”情况;检查企业对车辆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和车辆出入库检查情况;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危险品运输企业每年两次演练,其他企业和每年至少一次演练);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参加保险、是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营运保证书》。

(4)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接地线等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车辆转锁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器材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有效;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配备齐全。

2、责任单位

运管处、十五处交管所、维管所

(三)运输市场检查

1、检查内容

(1)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重点查处超范围、超类别、无证营运、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结合考核工作建立相应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违法档案。

(2)在整治活动开展期间,保证辖区内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100%过筛检查;加大对集装箱、大型货车、自卸(倾斜)车的检查力度。

(3)采取集中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手段,严格落实《超限车辆追踪处理办法》,完善超限超载检查、巡查、查处、追究机制,全面规范源头运输经营行为。

(4)严格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加强散流物体运输车辆管理,严把车辆准入关,对未加装密闭装置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营运手续。对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的运输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督导运输车辆加装密闭装置。对密闭装置破损、失效造成撒漏污染等违规车辆一律不予年审签章。

2、责任单位

稽查大队、运管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6月日开21始至8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各站所要根据运管处提供的企业名单,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进行摸底核实,并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措施及步骤等,使广大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运管处会同各相关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中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期间活动紧密结合道路运输证件审验及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复核复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根据集中整治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各站所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复查。

(四)检查总结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

各相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9月5日前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本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实行“一岗双责”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能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第4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这次综合整治活动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查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狠抓事故预防,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治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整治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秩序,“黑车”接送学生以及货车、三轮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市安办《关于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公安、交警要突出重点,一是强化措施,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依托交通安全为重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进行逐车检查登记,对货运车辆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和安装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超速行驶、大货车违法占道行驶、车辆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力度。二是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对“黑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集中整治。公安、交通要同教育督导站开展“黑车”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集中整治,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依法从严查处“黑校车”超员、超速,以及报废车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督导站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措施。加强学生上下学组织管理,杜绝违载超载现象。凡学校组织的学生集体出行活动,必须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查,选择安全路线、车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货车、三轮车、面包车违法载人集中整治。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货车、三轮车、面包车违法载人集中整治工作。严禁乡村道路多发的货车、三轮车、面包车载人,无证驾驶摩托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车辆,要严禁上道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予以依法报废。

四、时间安排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从3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结合各村(社区)单位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整治活动。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12月中旬)。各村(社区),镇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中旬至月底)。组织工作组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针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整治方案,认真实施。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活动要坚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态势,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事故,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5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自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20年1月12日,在全镇开展学生接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做好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增强广大师生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减少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接送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XX任组长,镇党委委员XX任副组长,镇政府综治办主任XX,镇政府安监站站长XX,镇政府交通站站长XX,镇派出所所长XX,交警二中队队长XX,XX中学校长XX,XX中学校长XX,XX中学校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交通站站长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整治时间

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1月12日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客运车辆、校车、无运输资质的学生接送车辆。

(二)重点地区: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口及周边路段。

(三)重点时段: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重点是学生周末离校和周一返校高峰时段,节假日学生放学离校高峰时段,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段。

(四)重点问题:接送车辆超员超速、无证无牌、未年检无保险、无运输资格、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安全设施缺失;

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准驾不符、无校车驾驶资格等。

五、工作举措

(一)全面摸底,排查隐患。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全面摸底,按客运车辆、校车、无运输资质车辆等类别造册建档。镇政府交通站牵头对学生接送车辆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交警中队对学生接送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公路客运企业、校车运输企业对参运车辆、驾驶员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参运车辆手续齐全、安全设施齐全有效、驾驶员具备参运资格。

(二)源头管理,有效管控。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把校门关、上车关,对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违法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对周末节假日放学高峰期采取错时放学等措施有效分流,对学生集中外出活动租车严格遵守申报审批制度,交警中队加强对学校门口路段上下学和周末、节假日放学期间的巡逻管控,指挥疏导交通,对发现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客运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GPS等车载监控的作用,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预防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联合执法,严管重罚。

针对少数中小学校、幼儿园存在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突出的现象,镇政府将组织交通站、交警、安监站、学校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查处,从重打击,有效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的发生;运输企业加强自查自管,对发现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到位,严禁徇私包庇。

第6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市成品油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新梳理成品油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对成品油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并对成品油道路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从业资格认定。严查安全隐患,形成管理工作机制,增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防控能力,有效遏制成品油在运输环节的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成品油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制度以及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从业人员管理及继续教育落实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整治,确保成品油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有序。

(一)加强对成品油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车辆技术的状况的管理。

检查成品油运输车辆是否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成品油运输车辆罐体和附件是否良好有效,有无损伤、变形、严重腐蚀和渗漏,检查罐体的相关检验合格证,严禁不符合条件车辆进入成品油运输市场。

(二)对成品油道路运输车辆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行业资格认定。

1、严格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从事成品油道路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依法上岗。对道路成品油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应责令当事企业将其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成品油道路运输作业工作。

2、定期检查成品油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岗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预案演练及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方面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查是否按规定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上岗。

三、整治时间

(一)企业自查阶段(5月下旬至6月)

市运输管理所要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责任,要将整治行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求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企业要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送市运输管理所。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至9月)

市运输管理所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开展督查检查,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企业自纠不到位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整改。

第7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方针,采取宣传与治理同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提高广大农牧民守法意识,从严治理危害公路畅通的行为,维护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积极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地区农村公路的整体服务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目标要求

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消除各类公路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公路违法行为,确保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规范;整治不合理限速标志,营造安全、畅通、舒适的公路通行环境,开展路容路貌专项整治,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着力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的公路“六乱”问题;加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严厉打击重点路段的短途超限运沙、运碎石等车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努力提高城乡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气象,使整治活动大见成效。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国道212线(路段)和乡村公路。

(二)治理内容

1、清除公路及公路用地内的违法堆积物、非公路设施、占道经营摊点和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严重危及公路设施完好或行车安全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清除。

2、对桥梁、涵洞等内的堆积物进行及时清理,对于一时难以清理的,可以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公路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检查,做到公路排水顺畅。

3、对于近年来建筑控制区内搭建的各类违法建筑,要下决心排除干扰,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及时发现制止新增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把违法建筑物遏制在萌芽状态。

4、进一步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对不符合规范或者缺失的要及时整改修复;对于事故造成的交通安全设施损坏要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5、对未经审批的非公路标志牌一律拆除,违规审批的按期清理,破损、锈蚀、歪斜等影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的、要求设置者及时采取修复、加固等措施。

6、督促施工单位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对于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标志标牌,施工路面情况不符合的要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着反光背心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路面上的抛洒物和障碍物,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公路,施工单位安排专人维持施工作业现场秩序,确保该路段安全顺畅。

四、职责分工

(一)公安局:维护执法现场工作秩序,确保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行为,实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交警队:维护公路交通的正常通行,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引导、分流、疏导各类机动车辆,开展道路巡查,及时处理公路沿线各类交通事故。

(三)建设局:对村镇过境段、公路沿线规划区、开发区内的商铺、门面、临时建筑物进行有效管理,与乡镇政府、工商、路政部门联合执法,清理、拆除影响道路行车安全的违法建筑物。

(四)国土局:依法审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各类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会同乡镇政府、路政部门勘验公路沿线违法建筑,并依据《土地法》和《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拆除。

(五)交通局和运管局:协调处理各有关部门和公路沿线乡镇公路路政管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检查各路段整治进展情况。

(六)公路段:负责做好212线的整治工作,加强上路巡查,维护公路的正常通行,配合交警部门开展施工路段道路巡查,协助引导、分流、疏导各类机动车辆通行,做好过往车辆运行,做好过往司助人员和乘客的解释、宣传工作。

(七)工商局、商务局和公路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工商局和商务局结合马路市场整治,对公路沿线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审查,对未办理营业执照坚决取缔,有经营执照但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的,采取严管重罚的方式,督促业主在不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的前提下依法经营;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公路路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解释、劝导、宣传,同时对违法行为按照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善处的管理原则,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拟定处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八)夏收季节各单位要严厉打击公路打场晒粮行为,分段管理。交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辖区内县乡道路;公路段负责212线城关以下路段;运管局负责212线城关至官亭路段;交警队负责212线官亭以下至沙湾路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5月6日-5月31日)

1、成立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考评办法,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2、按照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全面调查摸清本县区公路基础设施、公路行业综合管理、路域环境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公安局分别负责全面调查摸清公路用地范围以内的公路基础设施、公路行业综合管理、道路通行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治意见、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实施细则。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2年6月1日-7月15日)

1、公路段具体负责组织对国道212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及公路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所经乡镇应全力配合。

2、公安局、交通局、公路段、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道路通行秩序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协调,密切搞好配合,确保通过综合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井然有序,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公路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对国道212线公路用地外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并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工作。

(三)巩固完善、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7月15日-8月10日)。

为推进全县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分别于2012年7月对全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为此,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在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协调、调度、检查考评,并结合市检查考评反馈情况,于2012年8月对全县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在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和2012年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大检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作出积极贡献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辖区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整治工作计划,对整治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整治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向县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良好的整治成效。

六、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上成立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和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监督检查,并于每月25日定期向县公路路政管理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第8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整顿旅游客运市场,深入排查旅游客运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违法运输行为,严格落实“人、车、路、运”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旅游客运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职责,着力提升全市道路旅游客运安全运行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整顿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1、开展旅游客运企业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即日起至12月31日,交通运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整顿旅游客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旅游客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车载GPS安装、使用和监控平台。旅游客运企业每周至少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安全例检,并出具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证;必须与旅行社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必须向旅行社提供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及驾驶员,并出具“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旅游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旅游客运企业必须安排双班驾驶员;不得安排与本企业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的驾驶员从事旅游客运。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从业人员,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要依法撤销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许可证件,并将情况抄告旅游管理部门。

2、开展挂靠经营专项清理整顿。交通运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对旅游客运公司的挂靠经营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旅游客运车辆必须由旅游客运企业全额出资。即日起至12月25日前旅游客运企业对车辆产权自查自纠,12月31日前必须对所有车辆提供实际所有权承诺书,否则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件。对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变相实行挂靠经营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公安交管、交通运管部门应当依法撤销相关登记、许可。专项整治期间,交通运管部门暂停许可设立新的旅游客运企业。

3、实施旅游客运车辆专段号牌和导游安全员制度。即日起,公安交管部门要对全市所有新增旅游客运车辆,统一使用专用号段,原有的旅游车辆号牌在年12月31日前予以更换;交通运管部门要同步对旅游客运车辆喷贴全省统一的旅游包车客运标识,公安交管部门同步办理相关手续。要推广实施导游兼职安全员制度,明确相应职责,落实监督责任。

4、开展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即日起至2012年1月5日,旅游管理部门要开展一次旅行社规范经营专项清理整顿。旅行社必须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积极做好游客个人旅游意外险的推荐和投保服务工作;必须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公司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并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及结算费用;用车前必须确认“三证一牌一单”;旅游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的,旅行社必须安排双班驾驶员。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处理。

(二)加强旅游客运车辆运行监管

1、公安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车辆通行秩序管理。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并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及出站、出城、上高速、景区等地增设临时执勤点,严格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安全检查登记,认真检查客运车辆配备的所有驾驶人员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乘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严查旅游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登记营运相关手续备查,发现有非法经营行为的移送运管部门依法查处。

2、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营运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旅游客运车辆运政稽查工作,依托客运站场、旅游客车集散地加大旅游运输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的企业、车辆以及人员从事旅游客运;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坑客、宰客、甩客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3、加强旅游客运违法行为的抄告处理。各部门要及时汇总工作中发现的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客运车辆、旅游客运相关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月底抄告至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深化旅游客运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旅游客运从业人员宣传教育。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宣传旅游客运安全知识。要定期对旅游客运相关从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媒体上曝光违法违规情况。

2、积极推广实施旅游客运车辆发车前安全提示制度。12月25日以前,由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全市所有旅游客运车辆必须逐车张贴省安办规定的《道路客运车辆安全监督标识》,发车前播放“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告知专题片”,或对乘客发放安全告知卡。对张贴、播放不到位的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得核发包车客运标志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旅游客运的特点,强化告知措施,创新告知方法,提高工作水平,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9篇:车辆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街容镇貌,不断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按照“和谐邱隘”创建要求,着力解决当前主要街区(道路)影响街容镇貌的突出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改善环境、净化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不断提升全镇街容镇貌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不规范营业行为极大改善,无照违法经营店铺予以取缔,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乱张帖、乱吊挂、乱拉接现象和跨门经营等行为得到进一步治理,经营户门前挡阳伞、广告牌(架)逐步规范,流动摊贩摆放定点有序,街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20日。

(二)整治范围。邱隘镇建成区范围内主要街区(道路),具体包括:人民路、邱隘北路、邱隘南路、振兴路、盛莫路、方庄路、邱隘大道、文卫路、东港路、百丈东路延伸段、镇中路、引发路、青年路、邱宁路、邱隘菜场及学校周边等。

(三)重点地段。七条街面和进出通行路口和一个市场周边,即,镇区内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和邱隘菜市场周边。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三差、三乱"现象。“三差”,即:卫生行为差、环境行为差、交通行为差;“三乱”,即:经营场所乱、交易行为乱、市场秩序乱。

(一)整治“三差”

1、整治卫生行为差包括: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

乱倒污水、垃圾,乱贴乱画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牛皮鲜”。

2、整治环境行为差包括: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设广告,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经营户门前不规范搭建物、“档阳伞”和乱设的广告牌。

3、整治交通行为差包括: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公交车辆不按时发车、不停靠站点,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遵章守规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

(二)整治“三乱”

1、整治经营场所乱包括:经营户证照不全、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等,重点是治理和取缔“无照经营”、扣罚无照(套牌)人力三轮车辆。2、整治交易行为乱包括:制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商品价格不实,计量称量不准,短斤少两,欺诈欺骗消费者等,重点是整治和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和人力三轮车辆票价乱问题。

3、整治市场秩序乱包括:店铺摊点布局乱和经营过程中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重点是治理和解决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建东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党委委员姚刚毅、城建副镇长陈锋、邱隘派出所所长崔磊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村镇建设办、公共安全监督所、邱隘派出所、邱隘工商所、盛垫交警中队、邱隘交管站、下应路政中队、邱隘卫生监督所、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李明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盛垫交警中队队长冯亦斌、邱隘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城管中队方志坚等同志组成。

整治活动实施时编设指挥组、保卫组、报道组和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

(一)指挥组。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任指挥长,城建副镇长陈锋、邱隘派出所所长崔磊任副指挥长,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调整整治力量,处置解决重大问题。

(二)保卫组。由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任组长,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任副组长,镇区各辖区民警、综治大队负责人等为组员组成,负责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和治案事件。

(三)报道组。由镇宣传部门建立,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内容、目的、意义,报道整治成果,同时对问题突出的“三差”、“三乱”现象,特别是对重点人(户)要进行公开曝光亮相。

(四)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即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等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和一个巡查组。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以城管队员、交警(协警)为主,镇公共安全监督所、邱隘工商所、邱隘卫生防疫站、邱隘交管站根据需要派员参加;邱隘派出所每组应派出2至3名巡防队员(镇区重要路段应由民警带队)参加,分路段按照整治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巡查组,由城管中队、盛垫交警中队、邱隘派出所派员组成,对重点整治地段外的治理范围进行巡查治理。

六、责任区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机关各办、各成员单位、驻镇区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掌握相关情况,协同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对涉及到本单位(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亲临一线,加强指导,及时解决。

(一)综治办:负责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村镇建设办、城管中队:以村镇建设办牵头,负责加强对主要街区(道路)两侧各种违法违章建筑(包括其它构筑物)依法责令业主(单位)拆除,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行为进行规范,对乱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查处,对乱扔垃圾、乱涂乱画行为进行教育,并根据需要设置清卫设施及标牌标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宣传、镇团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对环境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城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窗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街容镇貌观念。

(四)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过程中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协助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五)工商所、卫生防疫站、公共安全监督所:以工商所为主,负责清查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加强卫生防疫和公共安全监管。

(六)盛垫交警中队:负责整治主要街区(道路)的交通秩序,对违规停车的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和套牌、无照的人力三轮车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有序停车、有证运行和道路畅通。

(七)交管站:负责协调配合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杜绝街道路口摩托车辆停车。

(八)方庄社区、镇南社区、镇北社区及驻镇区各村:以各类志愿者队伍和综治队伍为主,协助做好宣传、劝导和巡查维护工作。

其他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七、实施步骤

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5前):制定方案,落实准备。主要是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编组人员,并结合实际,采取可行措施,精心安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做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准备、舆论准备和物资准备。镇宣传部门应协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次活动要求,结合“文明城镇”、“平安邱隘”创建,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城管中队应核查、排摸整治重点,选定、设置禁止设摊标志牌和许可设摆位置标线。交警中队应事先排查、选定镇区街路许可停车位置并标线,在盛莫路转向的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进口和振兴路与东港路、镇中路、青年路交叉口标划黄色网状线,在万龄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及其附近区域标设禁止停车牌,并对镇区内已损坏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维护。各社区、驻镇区各村要协助下发、张贴《告全体经营户书》和镇区街道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2012年12月25日至31日):突出重点,实施整治。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事项和任务区分,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为每日16时至20时,整治行动开始应以宣传、劝导为主,之后应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整治;2013年1月1日后,由各组负责轮流巡查,对治后又复原的地段要延长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及至达到整治目的、效果为止。

第三阶段(2013年1月上旬至3月20日):总结经验,长效管理。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总结,并根据分工和各自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集中整治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对策,明确镇、责任单位和经营户三方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镇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城管、交警、交管、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巡查组,对镇区范围内停车、经营秩序实施长效管理。

八、几项规定

(一)自整治开始起,整治区域内各经营户及沿街道(路)单位,改建、装璜门面和搭建挡阳伞等需经镇村建设办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未经审批一律予以拆除。

(二)凡有建筑垃圾堆放整治区域内未审报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清除。

(三)现有不规范的档阳伞、门前建筑物在整治期间一律予以拆除。

(四)对在禁止停车、设摊地段停车设摊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不听劝告、情节严重的应予扣车、没收摊物。

九、工作要求

(一)人员到位。各责任单位应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和今后管理需要,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办理专项整治事务和长效管理责任。在联合整治期间,要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调整安排参加整治活动的人员,保证整治力量全员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