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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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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

第1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统筹安排,全面排查

接到通知后,马上召开了幼儿园班子会议,对通知精神做了具体传达,园长亲自部署,组织保教处、总务后勤处、灶务处等部室主管领导对院内校舍设施、食品卫生、消防安全、门卫、校园保卫、幼儿入离园、班级幼儿安全管护、教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逐一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对在排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随时建立了安全台帐,现场议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切实做到了检查发现一处,整改一个,放心一个。

1、新教学楼四楼楼道两窗户未安装防护网;

2、豆豆班与月亮班公用卫生间下水堵塞;

3、果果班教室电源插座没有固定好脱落;

4、新教学楼楼梯扶手栏贴墙固定环脱落;

5、草莓班卫生间下水堵塞,污水外流,致使卫生间无法使用;

6、幼儿入离园时间家长集中,新老教学楼楼梯压力大,楼道拥挤;

7、在幼儿入离园时间大门口有摆摊设点现象,车辆堵塞,行人拥挤,交通秩序较为混乱。

二、强化措施,排除隐患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当即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落实了整改责任人,确保在两天内全面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对《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幼儿教师一日安全工作要求》、《门禁制度》等几类安全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将本周定为安全教育周,以班为单位,集中对幼儿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根据各年级组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了以交通、消防、食品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增强了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每周三将召开班级教师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当前班级的安全管护问题,安全防范重点,并进行有效预防。三是总务处当即安排了人员对新教学楼楼道窗户安装了防护网,对果果班教室电源插座进行了修缮;加大了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四是调整幼儿接送方式,新综合一楼、原综合楼一楼各班幼儿入离园仍统一在各班门口持接送卡接交,原综合二楼、新综合二楼、三楼、四楼幼儿在园内划分的接送区域内进行接送,每天各班老师在离园前10分钟将幼儿带至园内划分的接送区域,与家长进行交接。五是继续把好食品质量关、采购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米、面、油、肉、调料均从信誉度高的超市定点购买,选择有质量体系保证的产品,符合卫生要求,并记好食品管理台帐,做好食品分类存放,每餐饭后留样和记录工作。

第2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省级、温州市级挂牌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全力抓好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电气线路是否已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是否已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等火灾隐患。

(二)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有无做到人厂分离,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电铃、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推广应用水喉、简易喷淋、智能火灾报警器、电动车智能充电保护器情况。

(三)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行政审批许可及备案登记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存在A级以下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演习。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驻村干部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整治统计表,分行业类别建立花名册,彻底摸清单位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抓好整改。可以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对火灾隐患进行自改;火灾隐患突出、但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进行挂牌督办,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专人负责,并重视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结合“三改一拆”工作及时予以拆除。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25日至7月2日)。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镇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蔡虹镇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消防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3日至8月31日)。7月15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帐,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8月31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完成全部整治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月底开展阶段性验收,并进行排名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5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汇总分析,统一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第3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区政府成立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高福顺任组长,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王超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长根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队长王志朋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掌握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二、工作职责

财政、文广新、住建、教育、卫生、民政、交通、科技、人防、粮食等部门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监管单位消防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和宣传教育,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员工消防素质,加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本行业本系统抗御火灾的能力。

公安、规划、住建、安监、工商、文广新、发改、教育、卫生、民政、商务、人防等部门,严格项目的消防前置审核,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教育、文广新、司法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和受众不同,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定对象消防安全素质。

三、工作步骤

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5日)。各乡镇办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监督检查阶段(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在此阶段,要逐行业、逐系统组织开展行业自查。采取通告、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动员和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好四个时间节点的工作:

第一个时间节点:1月26日至1月30日。春节前,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检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教育、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对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文广新、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歌舞厅、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力度,开展集中夜查行动,督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社会单位要将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报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备查。

第二个时间节点:1月31日至2月6日。各乡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社会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全天在岗、联络畅通、反应灵敏、处置有力,防止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同时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全面检查,落实清场断电等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统筹安排值班人员,留足应急力量,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到岗。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迅速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事件发生。

第三个时间节点:2月7日至2月14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社会单位将逐步恢复生产、营业,要在此期间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单位恢复生产、营业初期的安全与稳定。

第四个时间节点:2月1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要全面开展行业排查工作。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行政区域“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突出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按照整改人员、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四落实”要求,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全国“两会”前全部整改完毕。突出抓好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排查整治,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全面排查敬老院、养老院、幼儿园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场所,指导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落实对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帮扶措施。区政府将对各乡镇办、区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要对全区消防安全大检查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形成火灾隐患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办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行业、系统以及乡镇办、社区和社会各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要按照“全覆盖”、不漏死角的原则,逐一分解、细化大检查各项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时限,一项一项地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要一律停业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决不能走过场。要强化治本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4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五)建筑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七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二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二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六条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七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第三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第八章消防档案

第四十一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四十二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第四十四条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第九章奖惩

第5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检查目的

通过大检查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道路交通运输、学生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危险水域、建筑施工、小型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督察和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搞好自查自改,对各个环节、各种场所和岗位,逐一排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镇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宣传委员)、(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成员单位:由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镇村建设办公室、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土地管理所、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交通管理站、执法中队、派出所、林业站、学区、中学、中学。组织5个检查小组,其分工如下:

第1小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任组长,成员由镇村建设办公室、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土地管理所、交通管理站、执法中队全体成员组成.负责检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以及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地质灾害的安全情况。

第2小组。由副镇长任组长,成员由财政经济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组成,并联系公安、消防、质检等相关部门。负责检点企业安全生产包括——冶金、有色企业、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食品生产企业,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情况。

第3小组。由党委宣传委员任组长。成员由文化服务中心全体成员组成并联系学区、中学、中学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检查学校(含幼儿园)、学生安全情况。另针对夏季高温学生易到危险水域游泳的特点和学生往来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要督促学校采取学校广播、发宣传资料、板报、家访和《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学生安全意识。

第4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全体成员组成并联系公安、消防、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检查民爆器材、剧毒物品、黑煤气销售点、烟花爆竹等场所的安全情况,出租房、小旅馆、小酒店、小店面、小市场、网吧等人员集型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另要召集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小型商场、超市负责人会议、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等材料(由消防大队准备),发动小型商场、小型超市自查自改。

第5小组。由副镇长,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林业站全体成员组成。负责检查森林防火、农业机械行业、水库、河道采砂、大井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情况。另要组织开展清查区域内危险水域数量和排查安全隐患等工作,特别是对水塘、水库、深水池、采石坑等水域进行排查,切实弄清危险水域数量、水域四周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无安全死角和漏洞。要以危险水域所在地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到村居,落实到业主单位。建立完善的档案。

各村(居)也要成立以村(居)主任为组长的安全检查小组,在年8月31日前要组织一次全面大检查,重点是1.检查人员密集型场所、黑煤气销售点,烟花爆竹经营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及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铺。2.广泛发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随着城乡一体进程推进,乡村道路过往车辆增多,农村道路事故多发,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摩托车不配带安全帽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各村要有针对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并着力排查乡村道路中的不安全因素(如堆放在路间的的土头垃圾)。3.各村(居)于8月31日前由本村安全员将检查情况总结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三、检查要求

l、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检查小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隐患记录在案。

第6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防控肺炎疫情的系列要求和《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精神,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分管的业务负安全监管责任,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县教育局将重点对各岗位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岗位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充分做好开学安全准备

开学前,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做到“七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制定开学安全工作方案,把学校安全管理作为开学方案的重要内容;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专门向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必须加强重点安全防控,对建筑、消防、食堂及食品、治安、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事项和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三、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开学前一周,各学校要恢复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网格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对学校校舍建筑、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学生宿舍、教室的外窗、楼梯、天井和通往楼顶的设施等进行排查,加强防护和改造,避免学生随意攀爬和翻越,防止出现坠落事故。属于消防疏散通道的楼顶天台,要在天台通道的安全门上加装报警系统,避免人员随意进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毕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表。要把排查出的各项隐患,按要求录入“全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上报、整改销号,如实填写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

四、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设置一键报警装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学校要严格门卫管理,切实做好进校人员登记、测温和消杀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上学、放学、课间、集体活动等重要时段,组织有关人员在校园门口、通道、楼梯、操场等重点部位疏散、巡逻、值守,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深入开展师生法治、安全教育

一是做好疫情期间居家安全教育。结合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向学生普及用电、用火、防溺水等居家安全常识,保障安全。开展心理安全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因疫情带来的焦虑、烦躁、恐慌、压抑等负面情绪。二是坚持法治、安全教育进课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确保法治课和安全课均隔周一节,专课专用;确保安全教育教材每生一册,不向学生收费;确保专兼职教师安排到位,在校生3000人以下的学校要配备1名专职教师或3名兼职教师,3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2名专职教师或6名兼职老师;确保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教师素质有提升。三是开展“法治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学前后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上一节“开学安全第一课”;邀请兼职法治副校长上一节法治教育课;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一幅校园安全宣传标语;开展一次安全家校联系),集中对师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重污染天气、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实验事故、反邪防邪等为内容的法治、安全教育。四是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适时开展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安全教育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宪法日、教育部“宪法小卫士”活动、“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扫黄打非”主题活动等一系列法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倡议书、公开信、实践演练、专题报告、实地参观、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等系列活动,对中小学生、家长和全社会进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五是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疏散演练。结合学校和学生特点,至少每月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在突况时,确保楼梯转角等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迅速到位,指挥学生疏散。演练活动要制定应急演练活动方案,避免演练造成师生伤亡;注重趣味性、实效性,提高演练效果,避免形式化;提高演练的专业水平,积极邀请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应急、环保等有关部门专家对演练活动给予配合和指导。六是开展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法治、安全学习培训,重点对《宪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切实强化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各学校要通过钉钉、微信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学后,要坚持把防溺水教育作为班会课、安全课的重要内容,在学科教学中挖掘、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坚持在节假日和假期前对学生进行专题防溺水教育;坚持家校联系和联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对家长宣传,提醒家长尽好孩子监护责任,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

七、大力抓好学校消防工作

各学校要配齐配足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烟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保障正常使用,确保各个部位消防通道畅通。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疏散演练。

八、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切实加强学校压力容器、食堂液化气罐和燃气管道、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资质的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设备定期维修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为,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台帐。严禁使用未经检验、超检验周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等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对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对使用20年以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安全性能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第7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主要工作回顾

回顾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1、强化制度保障,安全责任更加明确。坚持把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前提,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控制体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行政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制度,不断强化各村、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结合贯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企业隐患排查清单》“三项清单”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指导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强化事故隐患信息系统建设,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和“三自”工作纳入安全检查内容。

2、狠抓隐患查治,安全整治更富有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盐城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督促全镇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危化品经营和使用企业专项整治活动,使企业安全规范得到了进一步落实;针对服装加工企业火灾隐患问题,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4月2日上午,和派出所联合市消防大队对七子村服装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幼儿园组织了地震灾害逃生疏散和消防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了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以及相关部门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联动水平;针对液化气充装存在较大风险作业环节,组织了对非法充装、超限储存等开展了专项打击,燃气行业本质安全度得到提升;针对漠视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护的行为,开展了以木制品和体育设施材料企业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提高了企业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针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消除了一批隐患死角;针对春节复工复产、“五一”等重点时段人员密集出行、生产要素流动快速、安全风险增大的特点,充分发挥各村、部门监管合力,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紧扣工作目标,安全监管更务实效。安监办始终狠抓安全工作不放松,主动进位,对标找差,补齐短板,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抓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护、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机制、台帐资料等基础性工作,引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一些重大隐患企业未及时排除整改较大安全隐患,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形进行问责告诫谈话,强化问责,进一步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抓安全标准化建设。今年来,全镇新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22家,其中三级标准化3家,小微企业标准化19家,去年全镇创建的三级标准化企业27家,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32家,已全部通过考核验收。三是抓安全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安监智多星”信息系统,全镇目前已有106家企业安装“安监智多星”信息系统,并正常开展隐患排查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四是抓职业病防治。督促企业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和劳动者防护意识,年初完成职业健康危害岗前体检148人。作业场所检测企业数6家、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企业数3家,拟在五月中旬全面开展职业危害健康体检,并计划落实安全生产现状评价20家。五是抓安全大检查。按照“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的工作目标,坚持“严、细、实”,加大重点企业检查力度,各行业主管单位针对本行业领域都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节后开工复工、五一期间、夏季汛期、大检查,对危化品经营和使用、液氨制冷、粉尘涉爆、中频炉、有限空间、烟花爆竹等开展专项整治。在开展全镇安全环保消防专项严打工作中,印发了荻垛镇专项严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荻垛镇安全环保消防领域重大隐患违法行为专项严打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小组,全力推动重大隐患违法行为专项严打整治行动工作,督促全镇各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在第一阶段全面摸排安全环保消防隐患。六是抓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将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作为遏制安全事故的有效举措和提升监管效能的关键举措,指导全镇企业开展较大风险因素辩识,落实现场管控措施,强化隐患的排查整改。七是抓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今年共投保企业33家,占全镇企业数30%以上,保障职工人数1200余人,进一步保障了企业安全发展和职工权益。八是抓网格化实名制公告栏。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兴化市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公告栏”工作的通知》(兴安办〔2018〕95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责任,做到责任有人认、问题有人领、工作有人做,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和监管网络。目前全镇已完成19家试点企业的挂牌工作,其余企业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将加强公示牌日常巡查,督促各企业定期进行信息填写更新。九是引进第三方力量监管企业安全。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镇安监办与泰州禾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入泰州禾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方专业力量,对全镇50多家企业实施第三方监管,从制度、管理、技术等方面帮助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要求规范运行,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十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为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全园师幼避险减灾意识、自救能力和充分检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科学性以及各部门的应急救援能力。5月10日和6月21日,镇安委办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防震减灾疏散演练和危化品泄露应急演练活动,两次联合演练从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事故预警、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等方面强化我镇应急救援中相关部门和企业专职应急队伍力量的联勤联动训练,了解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品种类、数量、工艺流程、消防设施、应急抢险力量等情况,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突出固本强基,安全基础更趋稳固。将安监办建设作为主战场,加强规范化创建,以基层网格化、监管信息化、乡镇规范化、企业标准化“四化”融合为抓手,不断提升基础能力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安监人员岗位练兵活动,通过现场执法检查、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规范检查文书等方式,提高了安监人员业务水平。坚持精准监管,执行安全生产专家检查制度、厂长经理约谈制度,开展重点企业安全现状风险“会诊”评估,结合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针对不同级别的企业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努力使安全生产不仅“有人管”,更加“懂得管”、“管得好”、“管得住”。

5、深化宣传教育,安全意识更快提升。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镇安委办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在全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有线电视、微信群、横幅、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向社会公众传播。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消防知识培训讲座、危化品泄露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形成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全过程的宣传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形成安全意识,切实让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夏季高温汛期已经来临,各类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日趋活跃,逐步进入生产旺季阶段,极易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我们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牢牢抓紧抓实抓到位,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更加稳定可控,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责任主体,全力推进企业责任落实。切实把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根本举措,以《安全生产法》为统领,采取系列制度措施,推动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源头管控,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严格把好源头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改善企业安全基础,为大幅降低事故风险、减少事故发生起到源头性防控作用。努力将事故隐患消除在早在小,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高安全发展水平。以基层网格化、监管信息化、乡镇规范化、企业标准化“四化”融合为抓手,不断提升基础能力建设水平,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及时跟踪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确保每个隐患点都能按时保质完成。

第8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学校安全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紧紧围绕"安全立教"这条主线,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重在规范制度管理,严在良好行为养成,贵在督促检查到位,实在隐患整治彻底"的工作思路,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古鲁板蒿中心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玉明(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于占云(中心学校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

邓旭明(古鲁板蒿中学校长)

吴兴贵(康家营子中学校长)

崔亚芳(古鲁板蒿小学校长)

李晓明(康家营子小学校长)

孟宪中(李家营子小学校长)

成员:刘建华(中心学校安监办主任)

李晓林(康家营子中学分管安全副校长)

郭万宝(古鲁板蒿中学安监办主任)

韩福(古鲁板蒿小学安监办主任)

邹吉义(康家营子小学安监办主任)

慕春梅(古鲁板蒿幼儿园园长)

杨子珍(东他拉幼儿园园长)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

2、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学校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点,坚持做到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一旦查出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教学、校舍、生活设施以及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5、抓实校内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门卫工作职责,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6、加强疾病疫情和食品卫生的防控和监管工作。确保学校内食堂和副食品店运行规范,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确保学校内食堂、副食品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持证率达100%。

7、加强安全信息管理,按时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材料。

8、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台帐,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制度,明确责任

1、校长与主任、主任与班主任及食堂从业人员、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要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安监办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该班第一责任人。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过程和终结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二)突出学校安全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要以校舍、食品卫生、消防、流行性疾病防控、道路交通、学生伤害等为重点。

1、全面消除d级危房,对b、c级危房全面维修和加固,对校舍要随时加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切实加以整治,严禁在危房里上课。

2、严把"病从口入"关,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内不准出售腐烂变质食品和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的商品,从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亮证从业,建立24小时饭菜留样,并作好记录,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等严格把关,专人签收负责,做到饭前、饭中、饭后监控到位。

3、严格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并保证能有效使用,严格按要求规范、妥善保管和使用好危化物品。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清洁卫生和消毒灭菌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流行。突出对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一旦感染腮腺炎等传染性疾病,应立即就医。对在校发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送医院治疗。

5、各校要主动联络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严格执行《赤峰市运载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对学校校车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大力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争取从根本上杜绝学生乘车隐患。

6、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杜绝校园内拉帮结派、以大欺小、抽烟喝酒、打架斗殴,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师生平安和谐。

7、加强校园重点部位(校门、楼道、微机室、实验室)的职守,加强重点时间(课余时间、午休时间、课外活动时间、上放学时间和节假日)的管理。

8、各校要确立专门的用电管理员,加强用电线路、设施的维修、管理,严禁师生乱拉乱接、随便触摸用电设备。

9、今年有列入"校安工程"建设范围的学校,要处理好正常教学与学校施工的关系,科学隔离施工区域和教学生活区域,严防因校内施工给师生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10、及时通报本地和外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时刻给予师生安全警醒,保持高度警惕,使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三)加强检查、整治隐患

学校继续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排查、防范制度,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1、开学前,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各校要认真组织,逐一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并经相关检查人员签字后,方可在开学时投入使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校要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心校,并立即组织整改,以确保开学时正常使用。

2、加强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学校对重点安全部位,强化警钟长鸣意识,做到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学校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各班学生每天晨检观察制度",并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学校立即采取措施,切实整改。

3、落实"安全工作月查月报制度"。每次检查要对照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确立检点,制定检查方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上好台帐,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时排除安全隐患,形成完整的检查记录和总结,检查后应及时向中心校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表册。

(四)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1、本年度,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就校园安全管理和食品卫生、疾病防控、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识分层次、多形式地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2、继续加强与派出所、司法、卫生、文体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共创"警校共育"新局面,联系学生家长开展家校共育,加强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

3、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计划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做到每周有1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重点是对学生进行生命、生存、生活的"三生"教育。安全教案内容全面,要素齐全,过程详实,针对性强。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所处特殊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有计划的开展各类安全演练。

4、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消除学生心理疾病,每个学校都应建立"心理咨询室",并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9篇:幼儿园消防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一、做好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每次执法检查前,我们都注意把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做深做细,为实施检查奠定基础。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日常工作中,深入有关部门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执法检点内容。在对《警察法》进行执法检查时,我们把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情况,人民警察公正执法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列为执法检点。这几个方面,既是《警察法》规定的重要内容,又是全市人民十分关心、关注的问题。在对《检察官法》进行执法检查时,把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司法情况;围绕中心,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情况;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使执法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保证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研究制定详细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每次执法检查前都反复进行研究,制定详细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和组织领导及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成立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市人大代表,还邀请省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这样做,一方面,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使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为他们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提供了平台,同时,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组织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环节。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除了认真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及部分基层院、分局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的工作情况汇报外,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公检法机关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以及工作情况的看法和意见。一是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意见。召开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公检法机关干警、企业负责人、社区居民、村民代表和公检法相关的服务对象等21个座谈会,直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二是进行明查暗访,以暗访为主。采取事前不打招呼、不通知,登门走访公检法机关的窗口单位和服务对象。如在检查《警察法》时,实地暗访了市公安局外事处办理出国护照的业务大厅、户政大厅、拘役所、戒毒所、看守所、车辆管理处和驾驶员管理处一站式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和7个派出所;走访3个社区和部分洗浴、按摩中心、餐饮服务行业及出租车司机、进城务工人员等。在检查《检察官法》时,暗访了10家大中型国有企业和较大的民营企业,请企业负责人即席谈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印象、看法和意见。三是走访公检法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和市纪检监察部门、市软环境办、市局等单位,听取对公检法机关履行职责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四是注意检查验证。对受检单位,不仅听他们说得怎样,而且检查做得如何。在检查《警察法》时,公安机关汇报“110”接警后五分钟到达现场,检查组当即模拟报警拨打“110”,“110”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了现场。在检查《检察官法》中,为检验检察官的业务能力,检查组对市检察院主要业务处的23名检察官进行了案例分析测试,事先不通知出题范围,现场答卷,了解的情况比较真实。检查组还旁听了市法院和双阳区法院开庭审判经济和刑事犯罪案件,实地检查了检察官出庭公诉情况。五是调阅卷宗。检查组调阅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办理、审理案件的卷宗1080件、2710册,共查出程序上有问题的案件98件,实体有问题的7件。

三、跟踪落实抓整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后,我们把审议意见的落实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召开公检法机关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多次到公检法机关对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整改意见和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听取贯彻落实整改情况汇报。针对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和意见。对公检法机关制定的整改方案和向常委会提交的整改报告,认真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收到很好的效果。由于执法检查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检查,方法得当,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了公检法机关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既很有针对性,又有操作性,引起了公检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下发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分别召开了党组会和常委会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市法院认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抓住了两级法院存在问题的关键和症结所在,真实地反映了两级法院的审判现状。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集中整改活动。纠正了检查组提出的92件程序上有问题的案件,对5件实体上有问题的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法官法》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法官职业化建设;采取便民利民措施,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积极推进和深化了法院改革;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官的管理与监督力度;突出抓了工作。市公安局重点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进行整改。一是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化命案攻坚。破案率由73.5%上升到86.3%,实现了省公安厅确定的命案破案率85%的目标。二是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组织开展了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行动和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满意率明显上升。三是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定了以打击现行犯罪为龙头,以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为主线的工作思路,对全市防范工作格局和夜间巡逻打击现行犯罪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有效地遏制了季节性、锋芒性案件的高发势头,全市治安形势基本稳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四是积极消除治安隐患。开展了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百日安全整治行动”,严打“黄赌毒”及剧毒爆炸物品整治的专项行动,彻底整治各类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