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小学交通安全整治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增强广大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促进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使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建立以区领导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摸底、建档、排查工作。
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摸清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数量、所有人、乘员数、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同时分析安全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排查结果与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及时沟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1月30日)
(二)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1.开展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审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立即报废;对于车况较好、手续完备、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建立统一标识。对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禁止驾驶校车上路行驶。
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加强学校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学校落实教师跟车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严禁租用不合格车辆,聘请不合格驾驶人。制定极端天气的交通防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完成时限:12月10日)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工作简报和标语,宣传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以及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特别加强农村地区校车交通安全教育,集中组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讲座、座谈等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农民家中,宣传学生交通安全的积极性,落实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2.各校开展“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校车安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学校督促家长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联合交通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使学生、幼儿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3.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上交通法制教育课,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四)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改善通行条件。
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对道路标志、标线不完善的,要及时增设或完善;对学校周边的施工路段,要增派警力加强疏导,使校车和学生安全通过;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要进行相应的整治。(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警队。完成时限:2011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从而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农村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办〔*〕11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89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区农村道路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及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力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道路:区镇(开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村道等。
重点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运车辆、摩托车。
重点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公安分局: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和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和服务,严把机动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指导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等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区交通局:配合市公路部门、区交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完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加快道路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桥梁治理步伐,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配合市运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站、场和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区农林局:配合市有关部门严格拖拉机牌证核发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市农业部门认真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利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校中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深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我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对交通流量大、通行秩序乱、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的整治,加强区(县)、镇交界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断形成严管态势。交警等部门要以开展外省籍拖拉机交通安全联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区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责任和资金,多策并举,切实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力桥梁治理工作,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的设置和完善工作。要落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步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努力改善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湖政办发〔*〕70号)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组织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安全措施。要全面落实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用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从事货物运输。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车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包括外省籍在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强制报废。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争创“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村”为抓手,抓住农村集区、庙会活动等时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教育驾驶人自觉守法行车、安全行车,教育群众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出行。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安监、公安、交通、农业、教育、宣传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做到市、区、镇、村,局、队、站、室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健康顺利开展。要注重发挥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和村(居)委会、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压事故、保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采取源头管理与路面监控一起抓,宣传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整治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促进全县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努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龙世奎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向绪彦、县安监局局长邱坤昌、县交通局局长向文权任副组长,各乡镇常务副乡镇长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长田大淦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政府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具体落实,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把“四方一责”各方责任落实到位:
1、基本杜绝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现象;
2、摩托车安全头盔配戴率农村地区达到90%以上、城区达到100%;
3、全县中、小学生普遍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乘坐货运机动车;
4、无证驾驶基本杜绝;
5、无牌无证、拼装车、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彻底消除;
6、全县乡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有力,路段挂牌责任制落实,乡村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7、与学生、农民以及车主、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卡签订率达100%,新增车辆和驾驶人“四方一责”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8、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四、工作重点
1、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2、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3、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4、无证驾驶;
5、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及措施
此次乡村道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县人民政府从安监、公安、交通、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办组,全程督办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县交警大队抽调大队领导、交警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的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20日至5月10日为宣传部署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辖区乡村道路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常务副乡镇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各乡镇要组建由派出所、综治办、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广电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落实车辆,落实经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派出所要认真履行管理辖区交通安全的职责,在专项整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三类基础台帐(《机动车、驾驶人及“四方一责”登记台帐》、《无牌无证、报废、拼装机动车登记台帐》、《巡逻检查登记台帐》);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落实辖区路段挂牌责任制,并对危险道路进行排查、登记、整改,切实改善通行条件,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立警示标志;广电服务中心要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学生、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综治办要组织各村干部、治安中心户长充分发挥交通协管的职责,以村为单位对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在整治中,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切实开展好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3、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由县交警大队制作宣传展板,以乡镇为单位组织驾驶人和广大村民观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
4、召开由驻村公务员、村干部及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广泛进行宣传、培训。
5、分片召开车主、驾驶人大会,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签订“四方一责”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卡。
6、以村为单位,对全村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登记,与广大村民签订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
7、召开各学校校长会议,落实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在校学生签订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在每所学校张贴交通承诺书。
8、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登记,以文件形式明确公安员挂牌管理责任制,并落实管理职责;对危险道路拍照、建档,并及时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
9、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由村(居)委会组织治安中心户长逐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在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正三轮摩托车的货厢两侧和后拦板分别喷涂“禁止违法载人,违者重处,群众举报有奖”宣传标语。
10、综合整治专班必须深入各村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路面监控,坚持每天上路现场查纠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好巡逻检查登记,确保达到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增强广大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促进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校车许可证、驾驶证、行使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建立以区领导为召集人,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全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日常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摸底、建档、排查工作。
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摸清全区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数量、所有人、乘员数、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同时分析安全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排查结果与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及时沟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11月30日)
(二)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1.开展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审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立即报废;对于车况较好、手续完备、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建立统一标识。对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禁止驾驶校车上路行驶。
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
2.加强学校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学校落实教师跟车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严禁租用不合格车辆,聘请不合格驾驶人。制定极端天气的交通防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完成时限:12月10日)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工作简报和标语,宣传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以及行动的开展情况,营造全社会积极配合、共同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特别加强农村地区校车交通安全教育,集中组织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开展讲座、座谈等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农民家中,宣传学生交通安全的积极性,落实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
2.各校开展“致家长一封交通安全公开信”、校车安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学校督促家长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联合交通部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教育,使学生、幼儿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上交通法制教育课,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四)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改善通行条件。
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对道路标志、标线不完善的,要及时增设或完善;对学校周边的施工路段,要增派警力加强疏导,使校车和学生安全通过;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要进行相应的整治。(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交警队。完成时限:年11月24日――2012年1月20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作出专门的工作部署,从而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接送学生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学生、幼儿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对房舍安全、幼儿园用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和周边环境以及一切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公安、交通、文化、司法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整顿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效果。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和未经市、区审批的幼儿园立即予以关停,对于手续不全、严重超员的校车要坚决查扣。
六、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管理工作职责
1、幼儿园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幼儿园安全管理整顿工作。
2、安监站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对全镇民办幼儿园的全面监管工作,并定期对幼儿园进行常规性检查。
3、中心学校的管理职责是加强对幼儿教师培训和日常业务管理,充分的发挥主管单位的作用,严格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校决定从20__年4月14日至5月9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以武胜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等为指导,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及时发现反映侵害学校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2、清理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经营的网吧、流动摊点等场所设施,大力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3、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增设交通标志,大力加强对师生交通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杜绝师生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载的车船,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
4、大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卫生管
理制度,建立学校治安保卫组织及队伍,排查整改学校内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师生自我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整治重点
(一)校舍安全整治。对全校(包括村小)校舍等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对不能使用的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加固的加留,该封闭的封闭,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和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店进行食品卫生大检查,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或使用;坚决杜绝“三无”食品,食品或变质食品。
〔三)消防安全整治。根据建筑防火、安全疏散等规范要求,检查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等秩序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加强与学校校门相邻街道、公路交通秩序管理;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对涉及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进行整治。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经行政会议决定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龚斌校长
副组长:向崇云副校长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王鹏教导主任
唐明忠工会主席
张红大队辅导员
张文飞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王鹏教导主任
成员邓志平教导主任
张红大队辅导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0826)6212930
领导小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学生乘坐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交通事故减少,隐患明显消除,管理基础打牢,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恶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体局、工商局、经贸局、农业局、文广局、司法局、公安交警大队、运管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是全县农村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集镇重点路段。
(二)整治的重点车辆是无牌无证机动车、报废车、学生乘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学生乘坐车辆及微型客车(7座以下)超员、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各镇要明确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地位和法定职责,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集中时间、人力做好本行政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及道路隐患的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台账;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由镇长任主任,分管综治的领导及辖区的人武部长、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镇综治办主任、各学校校长、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为成员,专门配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进一步落实“镇设交通安全监管员、村设交通安全监督员”的监管机制,把好农村道路源头管控。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重点加强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所属汽车、摩托车的监管,杜绝无牌无证、挪用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一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农村客运车辆和非法营运“黑车”进行全面整治,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无证从事客运的“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要重点做好农村客运线路发展和运力投放规划工作,对符合通行客车条件的农村线路及时投放运力,开通客运班车,提高农村客运覆盖面。二是农业(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一次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操作条件的一律不得从事农业机械作业,防止农业机械作业事故的发生。三是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从事客运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抓紧时间对拼装车的生产、销售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严罚重处。四是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凡不符合培训条件及培训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业整顿。五是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三)突出抓好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职责,教体、公安交警、运管、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乘车安全进行教育、监管到位。县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生乘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学生乘车安全纳入工作常态,确定专人担任学生乘车安全监管员,建立起专门台帐,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日常监管。各学校应采取错峰放学等措施,缓解周末、节假日车辆运力不足的矛盾。要认真调研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立减速带、警示标志。各镇、村及学校的交通安全监管员要及时制止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通知派出所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四)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各镇要积极协同交通部门,将农村道路安保工程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生命线”,按照农村道路分级管理原则,着力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全面提高通路率和通车率。重点突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的设置工作,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设置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在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波型防撞墙或防护栏,在长下坡路段设置减速带。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等防护警示设施的路段,采取相应临时处置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按照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县文广局、交警大队及各镇要根据自身职责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教育群体为广大车主、驾驶人、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群体。县司法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常用法规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到交通沿线的群众中去,想法设法提高全县人民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切实提高公民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要组织协调媒体开展持续深入宣传报道,使公众了解这次整治的目的、任务和工作措施,定期公布曝光一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进一步强化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各镇、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公安交警部门要合理设置检查点,坚决查处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对各镇摸底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做到任何时候心中有数,对达到报废的车辆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公安派出所要发挥管片优势,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客运的打击力度,切实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通过强化日常管理整治工作,使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要通过集中清理整治,达到管理规范,运营正常,不留隐患。
(二)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到各镇、村进行督查。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各级责任追究,凡是因整治工作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三)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农机部门通报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事故情况,对在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车辆要及时通报交通部门。
1、当前的道路交通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原因
去年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取得很大成绩,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形势非常严峻。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车辆没有按道行驶,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等。主要原因:一是综合整治力度不够,一些村居、单位部门管理交通的机制尚未健全,本辖区地处城市南大门,车流量多,加上公安机关警力紧张,其他打击管理任务繁重,削弱了道路交通管理力度;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安全意识淡薄,驾驶电动车、自行车不按道行驶,非机动车、行人随意横穿公路,酒后驾车,野蛮行车超载超速引发交通事故;三是部分路段以道为市、占道经营,以及部分路段拆除中间隔离栏后,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货车、低速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车严重超载;五是停车场严重不足,乱停车现象突出。
2、201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工作
2014年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关键一年,总的目标和任务是:一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村(居)、单位部门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队伍的健全,有效发挥作用。二是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100%达标;三是驾驶员的教育劝导,交通执法能力,交通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提升交通宣传效果,群众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五是及时发现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六是道路交通事故与近年平均相比有所下降,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为确保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拟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列入考核内容,要求各村、单位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使道安工作日常化、制度化。我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车辆单位企业、学校等单位源头管理
1、严格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公安、城管、教育、安办要紧密配合推行货运、危化品运输、校车和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不适岗”制度,加快推进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不适岗”信息及交通事故信息的跨部门共享机制。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凡是发生亡人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人三年内我镇机关单位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并依照国务院493号令追究有关客货运企业的主体责任。运管部门要对驾驶人培训单位的检查监管,提高培训质量。
2、建立驾驶人遵纪守法长效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情况与个人信用、保险费率、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完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建立将驾驶人及企业违反交通法规和责任事故情况纳入驾驶人及企业的社会诚信评价体系,推动文明交通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强化重点车辆管控
1、完善重点车辆管理办法。各村、单位部门继续开展无牌无证、非法拼组装车辆的排查,对已排查或新发现的无牌无证、非法拼组装、逾期未报废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要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报废,公安交巡警加强路面检查,发现一辆,强制报废一辆。对省里即将出台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汽车、渣土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意见,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抓好落实。要求近期各村、部门企事业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职工、村(居)民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电动车登记和“限摩限超电”工作。
2、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客运车辆、危化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要加强管理。派出所、镇城管、市容部门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现场移送等刚性措施,全面遏制渣土车乱象,进一步巩固渣土车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危化车辆的运输储存管理,从现在起,公安、城管、安办加强联合执法,定期组成联合执法组队对辖区内的物流企业进行摸排,严肃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部门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全面检查。
3、深化重点车辆排查整治。公安、教育、城管、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限摩限超电”继续深入开展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专项整治。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干部、职工、学生、村(居)民禁止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允许使用的区域,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载、超速,按道行驶。公安部门要常态巡逻检查与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点检查执法。坚决遏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签订安全责任状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校车标牌及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超载等行为。发动学生及家长积极举报,及时取缔,并追究主张人及驾驶员的责任。强化***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渣土车安全监管,严禁建设、施工单位非法发包或分包建筑渣土运输业务。
(三)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
1、加快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各村、单位部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要对辖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乡村道路持续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一完善整治计划,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健全学校周边道路。教育、公安交管部门紧密配合全面排查辖区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警示牌设置,年底前全面整改。
(四)强化路面管控工作
1、严格交通安全路面管控。要强化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措施,增派上路执勤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大路面巡查密度,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集中整治渣土车,水泥罐车、大型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道行驶、强超、强会、逆行、闯红灯、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十大野蛮驾驶行为。持续不断严厉打击酒后驾车、客车、摩托车、电动车超载、非客运车辆载人,拖拉机的违章管理。
2、健全路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路面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及时解决联合执法重难点问题。对辖区内车辆非法营运、“黑校车”接送学生、渣土车超载超速无牌无证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上路等情况突出的,公安、综治办、城管、市容等部门要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3、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结合我镇辖区实际,交巡警部门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交通卡口智能管理系统升级;加快推进城市道路电子监控设施建设,以智能交通深化城市道路“畅通工作”建设,缓解城乡交通拥堵现象,强化交通安全执法,推动建立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亡人交通事故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及绩效考评挂钩制度。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健全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我镇要求各村、单位部门、学校、幼儿园立即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投入,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省122交通安全周”活动,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各村(居)、学校、幼儿园、运输单位、大的企业单位要设交通宣传栏,特定时段要张挂有针对性的宣传标语。
2、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充分证明发生在我镇的具体事例,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教行动,在全社会普及交通安全应知应会知识。
3、突出重点人群和单位宣传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要在学生中组织开展1次交通安全教育优秀课件征集评选和1次“宣传教育周”活动,安排2节以上交通安全课。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每个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从业人员受教育要求达到100%。
(六)强化村居交通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平安**”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国家的未来,对小学生和幼儿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严厉查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付庄街道人大主任**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高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罗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双月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三、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统一行动以区乡道路和农村为重点,重点查处下列交通违法行为:
1、三轮车、报废拼装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行为;
2、车辆严重超员的行为;
3、超速行驶、强超强会、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6日—8月19日)
交警大队在前阶段签署交通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深入学校、村庄,围绕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这一主题,由区教育局和交警大队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区教育局要对全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排查出隐患问题,8月20日前登记造册,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和幼儿园下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交警大队和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庄,加大对学生家长、学校教师、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多措并举,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自觉抵制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使用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其车辆,对违法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理;对报废车辆要集中停放,强制报废。同时要通知学生所在学校安排好小学生转乘车辆,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接送学生专车的管理。交警大队与区教育局要加强联系,强化对接送学生专车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全部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并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区教育局、交警大队要分别与学校等有关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确保行车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载客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尤其是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区政府将不定期对此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