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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永公消[2010]6号)精神,构建平安*校园,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中小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消防安全状况,依法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彻底消除校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陈宙林任组长,大队长何洪涛任副组长,参谋邹剑锋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指导和落实。
四、 检查的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五、检查的重点
1、新建校舍工程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
4、灭火器的维修保养情况;
5、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6、建筑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7、单位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
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28日开始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本次行动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
二、检查整治重点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如购物商场和酒吧、卡拉OK、网吧、电影院、录像厅等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包括生产、使用、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烟花炮竹生产、储存、销售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小企业、小作坊、城区旧建筑)为重点。
三、检查整治内容
采取白天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完好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初起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疏散预案的制定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认清我市的火灾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三小”场所多,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条件复杂,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技术装备不足、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火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特别是受天气干燥的影响,我市目前仍然处于相对高温、火灾多发时期。因此,各镇(包括街道、农场,下同)、各有关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到,做好“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而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按照上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尽职尽责,狠抓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十七”大期间社会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加快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的治理,抓紧治理小企业、小作坊“三合一”重大隐患。在大检查、大整治中,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坚决杜绝执法不到位的现象。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依法采取停业、罚款、拘留等手段及时作出处理;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
按照《XX省文物局、XX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文物督〔2019〕55号)精神,XX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XX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县部署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
XX县成立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XX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XX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安全专干
XX 县文化遗产保护股股长
XX 县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9月15日
四、排查整治范围
(一)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类、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群、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文物库房及木质结构文物古建筑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制定的《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省文物局、XX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XX省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调研指导方案》,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月25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消防部门要迅速行动,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无管理使用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自查自改。自查自改要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并存档备查。
(二)重点检查及督导问效(8月26日至9月05日)。XX县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督促本辖区内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抽查。消防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实地指导,强化现场拉动考评,督促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三)严格整改及宣传培训(8月26日至9月15日)。各文物保护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照单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将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封闭整改。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约谈力度,使其知责、明责、尽责,培训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内部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上报专项总结,包含本辖区内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分析梳理问题,提出工作措施等。同时认真督促检查,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XX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XX
电 话:XXXXXXXX
邮 箱:XXXXXXXX
XX消防救援大队:唐述桥
电话:XXXXXXXX
邮 箱:XXXXXXXX
附件:1.《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2.《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附件1: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文物、博物馆单位名称
管理使用单位(人)
排
查
范
围
排查发现主要隐患和问题
火灾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
排查人员签字
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备注
附件2: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检查单位
具体情况
市级
文物
部门
检查情况
组成检查工作组 个,出动人次;检查文物单位 处(其中:国保 处、省保 处、市保 处);博物馆 座。
整改情况
共发现文物单位隐患和问题 项(其中:国保 项、省保 项、市保 项),督促整改 项(其中:国保 项、省保 项、市保 项);共发现博物馆隐患和问题 项,督促整改 项。
问题归纳
电气安全隐患 项;用火安全隐患 项;燃香烧纸隐患 项;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项;其他隐患 项。
县级
文物
部门
检查情况
组成检查工作组 个,出动人次;检查文物单位 处(其中:国保 处、省保 处、市县保 处);博物馆 座。
整改情况
共发现文物单位隐患和问题 项(其中:国保 项、省保 项、市县保 项),督促整改 项(其中:国保 项、省保 项、市县保 项);共发现博物馆隐患和问题 项,督促整改 项。
问题归纳
电气安全隐患 项;用火安全隐患 项;燃香烧纸隐患 项;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项;其他隐患 项。
各社区(村):
《XX街道202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9日
XX街道202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确保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一单四制”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制定XX街道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排查“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确认XX街道的“三合一”场所的范围,摸排“三合一”场所的数量,下发《火灾隐患告知书》和《消防安全责任状》,张贴集安全常识、安全生产12忌、逃生自救于一体的宣传资料,努力实现XX消防安全形势的好转。
2、对乱拉乱接电线、安全通道上堆放杂物及易燃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三合一”场所,联合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进行处理。
3、建立“三合一”对象整治台帐。
二、建立消防安全网格体系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消防安全三级网格管理体系。
1、一级:(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领导小组:
街道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调度监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理,协调解决各项事宜。
2、二级:(社区、村)“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主要责任人:
3、三级网格由社区(村)主任按本年度社区级三合一场所分片网格,落实分片包干人员,落实楼栋负责人,落实资料备案人员,制作分工负责表格,于4月15日前上报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办公室,存档管理。
社区根据“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方案,组织人员,按照全覆盖、全参与、零容忍、全过程、见实效的原则,全面排查隐患,签订责任状、下发隐患告知书、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
4、安监站
三、安监站成员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要求,认真落实专项整改工作责任,负责排查技术指导,及时到各社区进行指导督查,全体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各社区“三合一”整治行动,落实各项措施是否到位,并到三级网格“三合一”场所抽检。并负责所有资料的收集与备案。具体分工如下:
四、专项整治时间:
专项行动时间:
五、整治要求:
1、根据专项行动时间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时间段全面排查,在熟悉摸排情况的基础上,分上、下半年分列隐患台账:火灾隐患台账,锅炉隐患台账,电梯隐患台账等;
2、实名登记,规范安全责任状填写:责任状一式两分,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并要求对责任状进行编号;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
3、隐患告知书上墙: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选项统一,一式两份,都要有经营户门牌地址、姓名、本人签字、电话号码;都要有网格责任片责任人的姓名签字、联系电话。并当面贴在经营场所醒目处,提出督助整改时间。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结合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省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彻底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形成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清除消防安全隐患。2020年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特别是确保2019年专项行动中剩余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对新成立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信息,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将存在问题的机构纳入整治范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联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巩固并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要严格执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加大养老机构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要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督促养老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教育培训和宣传推广,组织开展评估检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和行业标准,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对违反《安全基本规范》中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养老机构,属地民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
(三)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利用上级切块下达和本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经判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优先改造贫困地区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改造后使全省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安全管理需要,达到安全服务要求。对养老机构违规搭建、违规采用彩钢板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四)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机构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专业素质和持证上岗率,2022年底实现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各地各级养老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各地民政部门要发动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和灭火逃生演练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以“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须知八条”为主要内容,印制挂图、海报、手册、提示短片等方式在养老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培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87号)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以省(区、市)为单位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动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本方案主要任务部署,对照排查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类整治,明确“三个一批”原则,即关停一批、撤并一批、整改一批。各地要把方案做到每一个养老机构,做到“一院一策”。对关停的敬老院,要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和安置方案。对需撤并、整改的敬老院,要细化工作方案,妥善安置过渡期间老年人的住养服务。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要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料和信息,全面记录行动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和解决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从2020年起,各地每年至少创建1个养老服务机构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各地民政部门2020年12月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2021年起,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前报送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采取项目制、挂图作战等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段家兵
同志们:
上午好!按照会议安排,首先由我通报全区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情况,然后对第一季度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对第二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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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方面:第一季度,共接警9起(抢险救援6起,一般性火情3起),抢救被困人员1人,警情同比去年第一季度下降30%,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好转。
二、第一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通过认真履行职责,狠抓措施到位,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重大节日检查机制。
根据上级领导和文件要求,区消安委制定了《五桂山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方案的通知》、《五桂山开展违规住人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五桂山“四类群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结合第一季度重大节日的工作部署,区消安委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和在建工地、校园、厂企、出租屋、三小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物流仓储场所等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按照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检查单位场所500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90宗,落实整改措施80宗,责令限期整改10家,有效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按照《关于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的通知》,区消安委组织相关部门、社区及消防志愿者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在1月10日和3月29日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派发消防安全宣传单张、海报、小册子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第一季度,区消安委共组织专职消防队及相关部门开展灭火自己疏散演练1次,举办大型消防宣传活动2次,举办消防培训3次,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消防安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有效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一季度我区消防安全“网格化”巡查任务完成率为99%,隐患排查率96.3%,隐患整改率为95.7%,各项指标保持高位运行。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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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网格化监管不到位。
部分场所未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范围,单位监管分工不明,导致出现漏管现象,各部门要迅速开展排查,在5月底前,将未纳入网格化监管的单位场所全部录入中山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
二是一般隐患重复出现率较高,被检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部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均为灭火器过期、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火栓被遮挡等一般消防安全隐患。此类隐患重复出现率较高,体现出监管部门巡查员巡查工作不细致深入,复查整改不及时,单位消防巡查职责不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问题。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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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季度工作计划
(一)消防工作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场所的隐患的排查力度。
按照网格化工作划分,各相关部门、村(居)务必按照办事处工作部署落实好辖区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排查一家,登记一家,整治一家,验收一家,确保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各有关部门、村(居)要严格整治标准、及时协调,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执法合力。
(二)道路交通工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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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桃矿街道办事处在临湘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式稳定好转,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机制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年初,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党政领导及机关站所人员按区域划分了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消防工作方案》,完善了《桃矿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与社区、职能站所及辖区各企业经营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领域各项工作。
1、抓全面长效的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在宣传教育上不仅注重形式,更注重全面和长远。按照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在2个社区会都设立了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段更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辖区各企业及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制作了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在“春节、两会”、“五一”、“安全活动月”、“中秋国庆”期间,我们在主要路口和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培训教材》、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桃矿安全”微信群大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视屏,来提升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警示大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今年来,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多起,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整理,建档登记,加强监控,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的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事故隐患交办、督办与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按时对隐患整改进行回访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办事处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辖区的13家企业、8家宾馆酒店、液化气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40多份,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和消防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办事处安全形势好转,我们组织辖区企业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新上岗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街道还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治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非煤矿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富安矿业井下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管理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今年来开展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燃放整治行动3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危险品的整治。今年我们加大了对华升天然气公司和兴达液化气站的安全监管,要求液化气站对超检测期的气瓶不得充装液化气,对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经营店进行清理,以确保安全。四是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加大对九源生物饲料公司和鑫宇泡花碱厂有限空间作业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对上述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五是治超和道路交通。今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治超和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城建、安监等单位,加大对源头企业和路段及校车管理,取得了好的效果。六是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对金坡社区马路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劝导,彻底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七是森林防火。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火应急队伍,制度了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防火特护期间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检查,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处罚力度,在主要地段和路口张贴标语和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确保辖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八是消防安全监管。我们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指令,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
5、强化安全生产基本、基础建设。
督促各企业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定、操作规程,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开展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三、2020年亮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次。6月28日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办事处和富安矿业共同承办了岳阳市富安矿业2020年安全生产防洪应急演练,通过精心组织、编排、协调,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多份参加咨询和观看居民200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3、充分发挥“桃矿安全”微信平台作用。在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定期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知识学习,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反馈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取得预期的效果。
以*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达到100%。
——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类材料整改率达到100%。
——对集中连片棚户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四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市政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整治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解决突出问题,牵头整治违法建筑,全面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的责任主体,落实整改经费,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本行政区域(专)兼职消防队伍的硬件设施和器材装备建设,因地制宜增配消防协勤和保安力量,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制订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灭火救援训练、研究,修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六熟悉”(即熟悉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的主要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重点单位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分工情况)和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县国土房管局。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配合业主和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并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对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作降级或取消资质处理。组织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的建筑和无大修基金的建筑的管理责任,引导业主委员会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四)县建委。负责依法查处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负责加强对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强在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及措施、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纳入检查内容。推荐使用阻燃性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诚信档案,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的控制措施。
(五)县市政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供水单位建设、维护建筑室外市政给水设施,保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消防用水。负责对摊位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扑救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县商委。负责对大型商贸活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负责所属直接管理的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抓好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七)县国资委。负责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工商局。负责在审定、批准、颁发《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时,依法对有关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监督管理。对公安消防部门抄送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处理。
(九)县安监局。负责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综合监督内容,并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责任考评。负责构建安全保障机制,检查督查安全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十)县规划局。负责规划消防道路。在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中,将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防火间距等作为重点审查的要素,督促建设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方案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县文广新局。负责履行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把场所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作为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被公安消防部门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依法撤销相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消防知识宣传,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播放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内容和公益消防广告。
(十二)县督查办。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重点、整治效果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
四、时间及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5月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制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专项整治的时间、重点、目标、措施,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摸底排查阶段(5月8日至7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整治范围,围绕整治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对高层(地下)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要全部建立档案资料和基础台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将检查和隐患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力度,为凸显的重点、难点问题问诊把脉、出谋划策,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围绕工作目标任务,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进度,不断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2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督查办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五、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高层建筑及地下建筑。
1.高层及地下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6.是否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三)公共娱乐场所。
1.场所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重大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案;
3.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卡拉OK厅及其包房是否安装声音或视像警报系统;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被锁闭、堵塞、占用;
5.内部装饰装修材料、尤其是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悬挂物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
术标准的要求;
6.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及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四)集中连片棚户区。
1.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础消防设施是否设置;
3.居民用火用电是否规范,电气线路设置是否穿管保护;
4.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安全监管任期责任追究制。要精心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各行业、系统,以及社区、村社和各社会单位,落实到人头和工作的每个环节。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行铁腕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09〕50号)中“三拘留、四整改、五查封”和“三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强力督促整改;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经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现代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问题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强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场所,不能按期整改销案的,一律实施关停,对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要对属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重点整治内容,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联合整治的,要全力支持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行动”,坚持综合与专项、条条与块块、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做到业主自查、乡镇普查、行业部门抽查和县政府督查“四查并举”。其中,企业、乡镇自查、普查率要达到100%,行业部门抽查率要达到30%以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没有进入隐患监管系统、或没有实行挂牌整治的,将按照失职渎职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整治成效等进行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公益广告、主题宣传月(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防法》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使消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消防安全知识人所共知。要公布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要落实首接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必须及时向政府或公安、安监部门通报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联合执法机构要迅速核实,及时查处,做到件件举报有着落。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以人民生命财富安全高于一切为起点。认真吸取火警事故经验,全力遏制亡人火警的高发势头。依照“条块结合、重点打破、强力推进”的工作思绪,充分依托各街办事处和社区力量及区“三合一”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切实有用地开展地域出租屋“三合一”的专治工作。为和谐、民生奠基基本。
二、组织指导
成立区房子出租类“三合一”专治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专班成员:
指导小组下设专治办公室,地址设在局房管站。由李建中统一调度“三合一”整治工作。
三、工作分工
依照营业对口准则,房管站结合工作实践负责局自管产出租房子的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房子租赁注销立案清册开展“三合一”排查整治工作;判定站负责全区风险房子(特别是重点危房)的监控和巡查,保证不发生塌伤房人事故;物业科督促物业公司对局自管办公大楼的隐患排查,联络全区各物业小区的物业治理公司对小区内的“三合一”场合进行具体排查整治;办公室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各类后勤保证工作。
四、整治范围及内容
积极共同公安、消防部分采取重点与惯例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排查整治本单位内、本管辖区域内存在的“三合一”房子。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其范围为:本单位所属的办公用房、出租用房;依照《市房子租赁治理方法》规则,符合出租前提、用于生产运营的房子。
(一)开展自清、自查工作。依照排查整治范围的要求,按照“逐栋不漏”的要求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及违法违规、私自改动运用性质的场合一一注销,坚持基本台账并填写《“三合一”等火警隐患场合排查注销表》。于8月2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经首要指导签字及盖印的《“三合一”等火警隐患场合摸底排查状况汇总表》、电子台账及排查摸底状况申报,报送区人民县政府和相关处室立案。
(二)增强房子租赁治理。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增强私有范围租赁治理开展消防安全专治工作的通知》和“两个实有”工作要求,结合《市房子租赁方法》,充分发扬社区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协管员的职责效果,实时把握私有房子出租的基本状况,共同公安、消防部分深化推进私有出租屋消防安全专治排查工作。与此还要对已处理房子租赁注销立案的非房屋类房子进行一次具体排查。坚持隐患单位“一户一表”准则,认真填写《“三合一”等隐患场合排查注销表》,并于8月30日前将首要指导签字盖印的《“三合一”等隐患场合摸底状况汇总表》和电子台账报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落实治理区域内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和“四个才能”建设。在其治理区域内开展“三合一”等场合消防安全专治行动,坚持完善火警隐患预防和整改工作机制。指导、督促物业公司依照物业服务合约范围内自查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并实时向业主委员会和公安、消防部分申报;增强治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备检查和维修保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布道育,提高广大业主消防安全认识和消防自救才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职责部分要充分认识专治工作的主要性和需要性,依照职责分工切实实行职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身下到一线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