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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围绕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消费全过程监管链条这条工作主线,加强协调指导,探索创新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构建和谐平安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食安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22个乡镇每个村至少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县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合格率达到91%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9%
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基本建立市场检测体系。100%乡镇、90%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万家福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95%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5%以上。
六私屠乱宰得到有效整治,上市肉证章齐全,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以上。
七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八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基本达到检测计划、抽样检测和信息实现统一。
九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4个行业2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十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率达到100%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组织协调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乡镇均应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综合监管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监管员,综合监管办公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配备电脑、桌椅、文件柜、举报投诉电话等设施,要有1-2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乡镇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每个乡镇设有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信息员。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综合基础工作
1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县政府网站上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强化企业诚信意识,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淘汰出局。
2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重点建立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避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实现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计划,统一抽验,统一信息。
4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网站食品安全专栏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其它宣传栏目每季更新2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一上”宣传活动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上媒体做到五个一”即每个行政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永久性的食品安全标语或宣传画,每户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等
三种植养殖环节
1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完善整改措施,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2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数量和规模。按标准要求规范农产品生产,推广的标准应当简化为技术规范操作卡或手册发放到农户。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申报工作,认证产品数量逐年增加。
3稳步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计划。启动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推进产地编码应用,对重点产品、重点产区进行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强化溯源管理。
四生产加工环节
1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监管企业的抽查和普测频次。
2加强小企业、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全面启动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查处工作;全面开展对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关停取缔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五流通销售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食品经营单位和交易场所进行巡查,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治。
2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监管。通过市场硬件改造和市场经营秩序、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城区建立起1-2个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农贸市场。
3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以及未获生产许可证列入无证查处范围退市召回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
4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认真履行法律职责,按照有组织、有人员、有机构、有制度的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验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城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和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6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格控制上市猪肉“瘦肉精”等B类兴奋剂检测检出率。
六餐饮消费环节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
2强化餐饮卫生监管。集中力量对学校、大型企业和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积极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3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厨师登记、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全面开展现场指导。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完善和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并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成立示范县创建领导和办事机构。组织召开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
对照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分解、细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任务、目标;乡镇政府与所属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对乡镇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巩固完善阶段
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对照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全面疏理各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月底,县食安委将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期完成创建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
按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并加以整改,以迎接底省政府组织的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开展的综合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强化指导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县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食品综合评价与检查工作。各监管部门在 月底前将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县食安委办公室。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示范县建设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工商12315质监12365卫生、农业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全县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一、工作成效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统一。各镇办党委自觉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执政为民、关心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多次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三伏潭镇政府负责同志在参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后,于当晚连夜召开镇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工作方案。多数乡镇认真研究部署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以及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召开了各村(居)书记、村长(主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同志的动员大会,并分别签定了工作责任状。三伏潭、西流河、郭河、杨林尾、沙湖等地从工商、卫生、农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组织指导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行动迅速,工作举措有力。各地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特色鲜明。三伏潭镇采取“一规范三监控”方式狠抓食品安全整治。即:抓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以卫生部门为主抓餐饮业的监控,每季度检查一次;以工商部门为主抓5大农贸市场的监控,每月检查一次;以农办为主抓7大养殖户及蔬菜基地万米长廊的监控,每半月检查一次;较好地保障了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西流河、长?口、杨林尾、沙湖等地拉横幅、贴标语、发传单,利用镇电视差转台播放流动字幕宣传食品安全法,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协管员、信息员,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沙湖镇从5月4日发生的农家宴食物中毒事件中吸取教训,认真制定农家宴“一条龙”服务备案管理制度,大力培训家宴经办人、厨师及相关人员,派遣专职卫生监督员现场全程监控,审查进货渠道、把关餐具消毒,为我市农家宴“一条龙”服务的监管摸索出了一条有效的监控机制。胡场、郭河、杨林尾、沙湖等地均选择了10个村(社区)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布局、统一配置、统一培训等“四统一”方式开展示范村的创建,标准高、方式新、特色明、内容实。
(三)真抓实干,工作成效突出。各地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保住了安全,促进了发展。西流河镇在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查获过期变质、“三无”食品15个品种,货值6000多元,较好地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三伏潭镇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业,从几家种植大户联片发展为蔬菜基地万米长廊,并开展了蔬菜种植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上市产品质量。郭河镇大力发展养殖业,不断深化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年产肉鸡20万只、禽蛋500万枚,养殖水面增至5万亩,其产品质量可靠,市场信誉度高,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与壮大。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地方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工作无资金投入、无方案措施,停在口头、浮于表面;有的地方只是简单地发发文、开会提一下,抓工作落实不够;有的地方活动开展不到位,资料建立不完善,有的甚至连工作总结、汇报材料都没有,工作显得随意、漂浮。
(二)创新方式不够。有的乡镇工作毫无起色,不能结合本地实际,锐意创新、大胆尝试,而是按部就班,生搬硬套,敷衍塞责,凸显
不出地方特色与亮点。
(三)均衡发展不够。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活动的开展、工作的进程不够平衡,有的乡镇推进的速度要快、工作质量也高,但有的乡镇行动迟缓、进度滞后,在同一乡镇里,基础差与基础好的村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上存在天壤之别,有的甚至没有行动,阻碍了示范乡镇创建与发展。
三、下步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及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践行,关系到农村食品市场的秩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此,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从“执政为民、体贴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体现政府负总责的强烈意识,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和谐发展的整体战略常抓不懈,切实建立起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追究。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题,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和“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梯度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规范从田间到餐桌各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农村居民安全消费,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创建范围
根据先点后面的原则,20*年,在大市聚镇创建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创建标准在全县全面推开,成熟一个,验收一个。
三、工作目标
1、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镇乡(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
2、农业投入品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
3、应建连锁超市、农村放心店(含社区、学校)全覆盖,食品统一配送率达80%以上;
4、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全面整治和规范,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
5、大中型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95%,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村土厨师上岗培训率、健康证持证率达95%,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80%;
6、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可追溯率达100%;
7、未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内容
1、完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成立镇乡(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配备食品安全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相关工作经费;摸清辖区内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农村副食品商店、放心店、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农贸市场的情况,建立动态监管档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体系,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试点镇负责,职能部门配合)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农产品种养殖行为,全年建成1-2个规范化的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杜绝禁用农药、兽药、渔药经营或使用,规范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减少药物滥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加强畜禽的免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县农业局、商贸办负责,工商局、林业局、水电局和试点镇配合)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基本消除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格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提升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质监部门每年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面和产品抽检面达100%。(质监局负责,卫生、工商和试点镇配合)
4、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建立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巩固“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成果,积极推进放心店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80%以上。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农村普通食品商店的经营行为,加强准入管理,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基本消除“三无”、假冒、过期食品经营行为。落实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各项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按规定取得有关手续。(工商局、商贸办负责,卫生局和试点镇配合)
5、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卫生监管。积极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普及面达80%以上。按照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开展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加强对餐饮业的日常卫生监管,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和防蝇措施,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达90%以上。食堂和大中型饭店100%推行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土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内容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宣传指导。(卫生局负责,试点镇和各部门配合)
6、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在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等各种群众性宣传活动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农村宣传橱窗定期刊出食品安全知识,制作路边墙体标语,在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广告牌或宣传横幅,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和种植养殖户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生产技术培训。(试点镇负责,各部门配合)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年11月至20*年12月,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11月-12月)。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创建试点单位,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根据本方案起草好实施细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年1月~20*年9月)。由试点乡镇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开展创建工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年10月)。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统一制定验收评分标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分。验收合格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荣誉称号。
第四阶段:推广阶段(20*年11月起)。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总结试点乡镇经验,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标准,召开现场交流会,在全县全面推开。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是当前创新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展示新时期农村食品安全发展水平的一项民心工程。各部门和试点乡镇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切实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各部门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主抓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并把创建示范乡镇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这项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依《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省酒类管理条例》为执法依据,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用肉”、“饮酒”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我局x局长、x局长多次带队对屠宰企业、超市、重点经营户进行检查指导,特别是3月30日下午,继全县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动员大会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动员会议和x食安协委【**】2号文件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局长xx同志就食品安全责任监管工作做了动员讲话。酒管、定点两办按照会议精神尽快进行部署安排,把会议精神认真落到实处,扎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会议精神,局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监管体系,
1、酒类流通安全责任监管
酒管办具体实施全县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人:
全县x个乡镇共有酒类流通批发企业x户,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经营户x户。
x户酒类批发企业责任人:
x户零售经营户划分为:
2、定点屠宰安全责任监管
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责任人:xx
(1)四个定点屠宰场站监管责任人
(2)定点屠宰行政执法队分片监管责任人
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具体责任要求,促使相关企业和个人准确把握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要从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管理入手,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巡查、投诉举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布了举报电话
二、认真履行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监管职责
加强市场监管,严把食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法》赋予相关部门的职责,为此,我们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划分,认真履行商务部门承担的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批发零售监管职责。
1、加强定点屠宰监管工作。
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各场站生猪进场验、宰前检疫、屠宰流程、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产品召回、证章使用、车间管理、工具用具消毒、台帐管理等十一项全部制匾上墙。四个站全部配备焚烧炉,检出的病害猪肉全部就地无害化处理,各站外墙及办公室、车间全部喷刷涂料,各站全部新设检疫工作室配合检疫所需的办公设施。要严格依照有关规程,规范屠宰行为;出场肉品要求“三章两证”齐全;做好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屠宰后废弃物的管理;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我局与四个定点屠宰场站分别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要求各用肉单位建立健全用肉登记制度,各屠宰场站与我局签订了承诺书。行政执法队负责排查城区及乡镇辖区内的畜禽私屠滥宰行为。依法取缔和打击畜禽私屠滥宰活动,保证上市肉品“三章两证”齐全,100%来源于畜禽定点屠宰企业。
2、抓好酒类流通监管工作
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酒类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品溯源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零售户的备案登记管理,严格检查各酒类批发企业的《酒类流通随附单》申领、使用制度及零售户的索票制度,严防假冒伪劣酒品进入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确保酒类消费安全。今年前半年完成对xx综合门市部等12户的批发资质到期换证x户因停歇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批发资质,新办酒类批发企业x户,并与x家酒类批发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通过落实责任对我县酒类市场形成了良好的管理格局,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元月份在xx废品收购站对上年度查扣的假冒酒品予以销毁,此次销毁假冒酒品x余件,价值x万余元。县政府xx副县长亲临现场,我局x局长、x局长、x大队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会同工商、质检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销毁行动。通过此次销毁对制、售假冒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为老百姓的饮酒安全保驾护航。按照市,县商务部门要求,周密部署,严格执法,责任到人,对辖区内的散酒经营户进行了检查,要求各户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散装白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经营,及时索取《随附单》做好进、销货台帐。
三、严格执法,保障食品安全
1、定点屠宰方面
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x车次。检查了x个乡镇和x个重点村、x个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售肉门店、小摊点、x家超市、x家用肉单位(学校食堂、餐饮业)、
x家冷库、x个集贸市场和x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在检查的过程中查扣私宰肉xx公斤。3月7日经举报,在xx超市查扣不合格肉品xx公斤,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保障了城市定点屠宰进点率达到100%、乡镇达到98%以上。确保了上市肉品100%来自于定点屠宰企业。
加强对四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进场生猪是否有产地检疫证明,生猪宰前、宰后是否检疫检验,检疫检验记录是否同步进行,生猪来源及生猪流向的登记是否及时,检疫检验是否到位,病害猪(肉)是否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积极与畜牧局协调联系,严查生猪耳标佩戴情况,抓好源头治理,到目前耳标佩戴率达到98%以上,确保出厂肉品100%合格。
2、酒类流通方面
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x辆次,检查门店x余家,暂扣无《酒类流通随附单》白酒xx余瓶,啤酒xx余瓶。配合x酒厂、xx白厂打假办查扣仿冒高粱白酒x余瓶,汾酒x余瓶。严格随附单的使用管理,确保使用率100%。加强对新开零售户的备案登记管理,采取上门办证服务,新增酒类零售经营户x户,目前全县共有酒类零售备案经营户x户。严格审查、上报酒类流通批发企业,今年新办酒类批发企业1户,目前全县共有酒类批发企业x户。
四、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条例
在6月10日“安全宣传月”
活动启动仪式中,
我局精心组织,x局长带领全体执法人员在中心广场设立咨询台,为广大人民群众宣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2009〕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食品安全,既是当前急迫的重要工作,又是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上来,将行动统一到《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上来,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宣传教育措施,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认真学习。要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既要原原本本地逐条学习法律内容,又要对法律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依法行政。
(二)加强培训。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使其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确保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加强对监管相对人的培训,重点学习生产经营许可、索票索证、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自觉守法经营。
(三)举办宣传周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定于5月26日-6月1日县、乡同步举办主题为“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共创健康美好生活”的全县《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同步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组织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讲授《食品安全法》,培训基层宣传力量,通过农村广播、会议、集中宣传、流动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与科普知识教育下乡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社区活动。选择食品经营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相对集中的社区,组织开展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互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展示宣传牌、发放宣传材料、展览名优(伪劣)食品等综合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科学知识、食品标识规范、伪劣食品鉴别等方面知识。
(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活动。重点加强学校管理者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各监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通过有效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教育职工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规范生产、依法经营。
(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报导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首次通过立法形式强化了“责任治理”理念,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卫生、农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要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要按照县府办印发的《*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
卫生、农业、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以前,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过渡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防止出现因职能交接而出现监管空白、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四、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确保今年宣传周活动有影响、有效果,制定了《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县食安办成员单位和各市场监管所,同时,召开食安办主任会议,部署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确保活动能够及时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内容丰富
宣传周期间,围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县食安办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在广场、学校、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摊设点,摆放展板,向在校学生、市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宣传。为做好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如利用快检车前往学校、农贸市场进行快速检测的时机,布置宣传展板,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又如借助组织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培训的契机,向食品生产企业宣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此外,还利用“食安”微信公众号,通过典型案例、知识普及等方式,将食品安全宣传内容融入其中,。
三、发动群众,共同参与
为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还发动社会监督员队伍共同参与宣传。如利用保健品乱象整治的契机,成立了保健品乱象社会监督员队伍,发动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到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中来,并在万达广场举办大型活动,宣传食品和保健品相关知识,呼吁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科学饮食观念,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营造氛围,成效显著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各项责任(25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成立由村(社区)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员,职责明确。记6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2、明确工作机制、做到制度健全并上墙。记4分。(查看相关牌子和资料)
3、研究制定村级、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年度总体工作规划与方案,并付诸实施。记5分。(查看相关资料)
4、食品安全工作典型信息全年报送不少于2条。记2分。
5、有定期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以及食品安全全年年终总结。记3分。
6、食安工作经费得到落实,记5分。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任务完成(40分)
1、建立健全监管台帐,全面掌握和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记10分(查资料)。其中动态摸底及报送占4分,每缺一季度扣1分。隐患排查占6分。
2、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并向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记5分。
3、每月28日前及时上报农村聚餐月报表,记10分。
4、定期对乡村厨师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行抽查,协助乡食安办落实农村聚餐申报备案、审查指导和乡村厨师体检培训工作,记10分。
5、节假日期间做到有人在岗值班,定期报表,及时上报本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记5分。
三、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15分)
1、制定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记2分(查资料)。
2、有永久性宣传栏和固定性宣传标语,记3分(查记录、看现场)。
3、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监督水平的提升。记10分(查看资料和现场)。其中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农户、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各计1分。宣传报道本村(社区)、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计2分。组织食品安全联络员、信息员参加县食安办举办的培训学习计2分。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县、乡监管部门举办的教育培训计3分。
四、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记20分)
1、按照示范创建标准做好开展合格村级创建,部门单位配合乡食安办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记10分。
2、全面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创建食品安全合格村(社区)、示范企业、超市、门店等。记5分。
3、创建农业产业标准化示范性基地和健康、生态种养殖基地。记5分。
五、为有效考核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对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目标管理,并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城郊乡人民政府(盖章)乡长:
责任单位: (盖章) 责任人:
(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础。
上半年,我局全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探索建设干部动力机制,力求培养一支具有创新意识和专业知识、能独当一面、敢闯敢干的干部队伍。
1.以“两学一做”为契机,狠抓学习教育。结合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坚持每周五集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传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总结和经验交流。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局由党组升格为党委,通过积极沟通协调,完善了党委机构设置。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责任分解和反腐倡廉责任分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3.推行市场巡查考核工作,提高行政效能。4月21日至5月6日,由市场巡查小组牵头,以“现场详查、统一尺度、按表打分”的方式,对我县一季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械工作进行随机检查考核。共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2户(其中生产18户,流通60户,餐饮24户),药品经营单位23家(其中含乡镇卫生院6家、乡镇卫生站3家)。同时,把考核结果的运用与行政问责以及人员的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了“干与不干和干好干坏一样”的问题。
(二)认真履职,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和组织各项专项检查,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上半年来,我局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元旦”、“春节”、“超保质期食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畜禽产品”、“春季学校食堂”、“五一”等专项整治行动七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366人次,执法车辆153台次,检查企业5671户次(其中生产企业和小作坊368户次,流通企业4619户次,餐饮服务单位684户次),发现问题26个,现场整改14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截止目前,我县中小学食堂办证率已达到100%。
2.圆满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任务。我局通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事前指导,全程监督等措施,确保了“两会”、“全民预防保健工作会”、“__省文联组织艺术家重走路文艺扶贫采风创作惠民演出活动”、“省领导西溪调研”等7次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3.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引导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场所布局,达到“明厨亮灶”要求;换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根据业态、经济实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利用换证改造时机进行“明厨亮灶”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已成功打造“明厨亮灶”试点单位34家。
4.强化从业人员培训,稳步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开展农村“__宴”厨师培训、餐饮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等培训10余次,培训食品从业人员800余人次,发放餐饮服务培训合格证400余份,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为我局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认真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不断夯实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我局坚持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为目的,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认真履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156台次,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324家次。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我县药械市场。通过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疫苗”“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不合格药品、化妆品监督下架召回工作”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200余家疫苗使用单位、25家美容机构进行了检查,召回24盒相关不合格药品。
3.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截止目前,我县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0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0例。
(四)实行强有力的
稽查执法,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我局稽查执法工作以“严格执法规范市场,打击违法确保安全”为根本任务,稽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1.立案查处方面:共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5件,结案13件,罚没金额13.29万元;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没金额5.1万元。
2.监督抽样方面:根据年度抽检计划要求,我局已开展药品抽检26个批次,完成率54%。
3.投诉举报方面:上半年共接投诉举报12件(其中立案查处3件),办结12件,办结率达100%。
4.专项整治方面: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中,对2家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学校食堂进行了立案查处,对部分主动及时整改的情节较轻的采取责令改正。
(五)严把食品药品准入关。
严格执行“两集中、三到位”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办证申请527件(餐饮95件,流通432件),办结502件(餐饮78件,流通424件),无逾期、零投诉。为贯彻落实新施行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__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掌握新证办理流程规范,组织各乡镇所开展了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培训会,为顺利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核查及发证工作奠定基础。
(六)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
上半年,组织开展了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春节期间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各乡镇的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组织召开了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各乡镇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3月31日,组织开展了主题为“落实‘四个最严’,推动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1000余份,耐心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七)加大抽检快检监测力度。
1.特别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涵盖大米、食用油、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等多个重点品种,计划抽检800个批次。
2.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自主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法定抽检义务。根据上级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设立快速检验检测室,我局积极对全县范围内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宣传,亲自上门指导其建设快速检测室。截止目前,我县已有西外蔬菜批发市场和万佳百货超市的快速检测室正在建设中。
(八)实施食品分类分级监管,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实施精准监管,突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事前预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逐步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一是调查数据,按照一单位一档案的原则,建立好纸质监管档案,摸清底数;二是建立检查电子台账,对检点信息进行电子表格式登记记录,便于随时了解掌握监管整体情况。食品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切实达到监管思路清晰、监管工作有序、监管效果明显、监管痕迹可查的目标,客观公正地反映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状况,更加有力的保障辖区人民的食品安全。
(九)构建食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开展主题为“落实‘四个最严’,推动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1000余份,耐心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对外食药品安全警示1期,通过市级以上媒体监管信息5条,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动态5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承包人、农村厨师培训,共组织3期约600人次参与考试,发放宣传资料140余份。通过多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一)食品抽检工作滞后。由于我县搞试点,县政府要求我局抽检机构必须经过招标,到目前还未完成招标,导致目前我局食品抽检工作严重滞后。
(二)畜禽产品定点屠宰难控制。根据县政府要求,目前我局参与畜禽工作整治小组,特别是针对我县鸡鸭鹅等禽类产品,要求市场内的宰杀售卖和麻辣鸡摊点必须经过定点屠宰的检验检疫才能进行经营,否则要求我局进行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而我省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目前我县定点屠宰点收费高且离城区远,绝大多数经营户不愿意将畜禽拿去宰杀,导致我局工作开展困难。
(三)“白板肉”现象依然存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定点屠宰的职能交由畜牧局后,县畜牧局集中检疫,严禁在市场实施动物及动物检疫(含生禽)。我县共有25个乡镇,有13个乡镇有定点屠宰点,其余12个乡镇没有屠宰点。这给屠户检疫带来了困难,因此造成了部分无屠宰点的乡镇仍存在“白板肉”上市经营的情况。
(四)小餐饮标准化建设推进难。由于我县小型餐饮点多面广、无证上岗普遍、基础设施较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加之我局监管人员较少,且大多为新进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熟悉,执法力度不够,造成我县小餐饮标准化建设推进难,特别是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无奖惩措施,无激励机制的前提下,业主更不愿意投资进行店面的升级改造。
(五)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任务艰巨。由于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水平较低,餐饮行业硬件设施差,大部分餐饮单位达不到最低许可要求,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销售过期食品现象依然存在。
(一)着力推进小餐饮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示范点”、“示范街”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小餐饮店提高管理水平。对取得示范店资格的小型餐饮业,给于一定的优惠政策,让示范店更好更快发展,做到帮扶一批、淘汰一批,形成良性竞争,优胜劣汰。
(二)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快检室建设工作。指导督促西外蔬菜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尽快建立快速检测实验室,并定期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三)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山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力求彻底解决市场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