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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路政、清障、超限、养护的基本业务知识及工作程序。
通过对内业档案:如路政(超限)处理档案,路政、清障交接班日记,路政案件报表等资料的学习,从中了解路政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序及工作原则。(路政部门主要通过主动上路巡逻和被动接收信息,随时掌握所辖区路段的路况,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对交通肇事车辆对路产造成的损失根据赔(补)偿标准收取路产赔(补)偿费,清障部门及时清理路面的故障车辆,保障安全畅通。)
对外的了解通过上路巡路了解基本路况。总体说,我们对路政事件处理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及时、准确反馈信息,以服务为宗旨,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了解路政、养护、超限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重点掌握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处理程序,严格执行局下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做为指挥调度员应随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动态,科学分析、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领导,并按照指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指令,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在紧张安全、有序的状态下妥善处理。
三、了解路政、养护、交警间的互相配合。
在处理日常或突发事件时,路政、养护、交警间的相互配合,共同合作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这就需要我们指挥调度部门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从局的角度科学指挥调度,并且要对工作程序、步骤有清晰的思路,对现场情况充分掌握。
首先、路政、交警、养护部门在日常巡逻和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相互联系,及时通知各部门,做到快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处理事故现场,养护部门应配合路政、交警部门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指示标志,保障行车安全路政部门配全交警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首先,我要感谢组织给予的机会,让我能够参加此次的竞选。能够参加此次竞选是我的一份荣耀,也是对我工作的一种激励和肯定,我倍加珍惜此次机会。以下是对我个人以及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
我叫,出生于1969年9月,男,本科大学学历,2006年至2009年任成锦广高速交警三大队交教导员一职,自2010年开始担任高速公路支队广巴一大队大队长一职,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广巴高速于2110年8月全线贯通,自此广巴一大队成立,依照组织安排,有我组建广巴一队,担任领导职务以来,我严格要求自己立足实际,用饱满激昂的之态投入到公安交管总做的第一战线,将全部的心血与汗水,用实际辛勤的劳动付诸于广巴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事业当中,并在上级领导的关爱下,团结并带领广巴一大堆全体民警,见识到务实苦干,锐意进取,努力争取创新,尽最大力量使得交通管理业务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并带领队伍大力建设,实现了辖区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
廉政为民,全心服务。我始终秉承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宗旨,努力使队伍的建设迈向正规化,实施推动执法管理逐步便民化,和利民化。以自身为首要责任人,带领大队全体交通民警全面投身于交通安全工作建设中。我坚持坚守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中,用最高责任与自身的心态和负责全民和全体队员的精神,坚忍不拔的意志力树立起广巴高速交警公正无私执法治安的光荣形象。
有力执法,有效办案。在我提出的处理事故过程进行录像设施,规范交警执法办案,并同时规范当事人言行,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和公信力并在我的带领下,大队主动协调保险公司进驻事故处理并提前介入事故处理,从受案到理赔结束,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事故双方当事人,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我与队员们积极协调了司法局,法院,保险安全公司等部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事故调解工作机制,增强了事故处理公开化、透明化使广巴交警大队在社会服务管理中凸显亮点。
勤建新理念,提高宣传度。我深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施中贯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并带领大队全体交警组织编写了交通安全宣传语和宣传广告并联系利用媒体形式对交通安全进行广泛的宣传。带领全体广巴交通安全队员向广大司机和乘车人员进行交通安全道路方面安全知识的讲解,并对过往的告诉车辆发放宣传条幅与相关资料。温暖提示司机注意驾驶安全等,使得交通安全得到新颖化宣传。
坚信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立行。我始终将党性修养和道德情操的锻炼和提升作为人生第一追求,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并教导队员与其他团队之间坦诚相待,形成团结交通管理大队,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不搞小团体并始终维护班子团结、维护大局和整体战斗力。
坚定学习力理念,提高自身素质。我树立了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在我提出的以“建设一流队伍,创建一流业绩,树立诚信警风,满意服务群众”为工作目标,树立起“优质,高效,廉洁,文明,公平”的工作作风的管理和指导下使得大队成立近两年来,从最初的一年半时间,仅有的4名民警,在软、硬件基础为零的情况下,凝心聚力、迎难而上,主动出击、创新管理,较好确保了“革命老区民生路”的安全、畅通。通过树立并坚持“抓规范树形象、抓服务构和谐、抓共建促工作”的工作思路,大队规范管理和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得到健康发展。取得许多业绩成效和荣誉。
虽然队伍建设至此,但我依然倡导,教育全体队员要再添创新举措,再鼓工作干劲,力争把管理做得更科学、执法做得更规范、服务做得更人性。
我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但我却希望自己能以泥土般的品质和胸襟,牢记宗旨,用极大地信心和决心领导大队,让大队更加精诚团结,带领全体交警在创卓越佳绩。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机关工作作风漂浮、少数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基层单位甚至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及时报帐;少数单位对应偿还的债务不积极主动偿还、三乱”现象依然存在、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坚决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落到实处,督察大队每天将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及进纠正不规范行为、民警精神面貌、对各单位负责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严格审计,对发现问题的由局纪委牵头调查,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坚决处理到位、开展对“三乱”现象的集中整治,严格落实责任制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确**县公安局“双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局党委坚持不怕揭短、不怕亮丑,实事求是的原则,下真功夫查摆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横下决心,用钢性措施,彻底解决直接影响队伍形象的敏感突出问题。
**月**日至**日,召开了为期两天半的扩大会议,在认真总结“双项”治理前期工作情况、听取局“双项”治理办公室调研情况汇报后,就目前该局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进行认真深刻地查摆剖析,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队伍现状,找出找准了存在问题:一是机关工作作风漂浮。随着县级机关机构改革的进行,机关民警的思想情绪出现波动,纪律松懈,工作作风不扎实不主动,对基层督促、指导缺乏力度;二是少数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少数基层单位甚至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及时报帐;少数单位对应偿还的债务不积极主动偿还,致使一些债权人越级上访,影响很坏;三是“三乱”现象依然存在。少数交警执勤人员无视交通法规和局有关规定,借巡逻执勤、疏导交通、纠正违章之机实施“三乱”行为,严重影响交警声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县公安局党委在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公安队伍管理、财务管理等11项决议,并采取相应的整顿措施:一是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坚决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落到实处,督察大队每天将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及进纠正不规范行为、民警精神面貌。二是对各单位负责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严格审计,对发现问题的由局纪委牵头调查,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坚决处理到位。三是开展对“三乱”现象的集中整治,严格落实责任制。针对该局交警大队在执法中存在的“三乱”现象,局党委横下决心,不怕亮丑揭短,责令交警大队停岗整顿,利用三天时间,举办治理“三乱”法规培训班,切实提高交通民警的执法素质,制定了交通警察“四不准”:一不准罚款不开票据或少开,严禁双向查车和滞留两台车以上,二不准私自上路查车和一人上路执法,严格借工作之便实施“三乱”行为,三不准车管管所、事故中队等窗口单位搭车收费、强买强卖;四不准对出现“三乱”现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护短,严禁从宽照顾现象。同时,为严纪刹乱,对全省创平安大道先进单位四中队出现的公路“三乱”现象,对有关人员进行责追究,作出了对原队长王志强调离四中队、副中队长马艳新停止执行职务,所有协警人员一律辞退的处分决定。为加强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行业作风教育,牟平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解决目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活动中治安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使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深入扎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组织协调,有效破解难点。一是组织由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宣教等部门组成的宣讲团,采取以会代培、专题讲座、现场指导、参加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主任、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二是制作了人民调解法》挂图,悬挂在调解室,便于有效开展工作;三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四是争取政府的支持,县政府拨付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业务经费两万元;五是建立调解网络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调解网络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协调职能,形成一个统一指挥、各方参与、配合联动的调解机制;六是加大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邀请法官对调解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调解员到人民法院对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进行现场观摩学习,邀请优秀法官传授调解技巧和经验;七是统一“三大调解”程序,积极探索出适用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通用的调解程序,对不适于调解处理的及时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二、抓建章立制,提高调解成功率
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时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工作特点,其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由公安交警、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政法离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实行聘任制。调委会成立后,县司法局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了系统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亮证调解。培训中重点讲解了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死亡的哪些近亲属能做为赔偿权利人”等。帮助调委会制定了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受案范围、调解流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受理情况登记造册,并实行一案一档,统一了案卷文书格式,建立了调解案件登记制度和调解联络机制等工作制度。
开展人民调解过程中,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对无法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通报具体行政调解机关,行政机关及时衔接、研究、处理。通过行政调解还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行政调解机关再把案件情况及时通报司法机关,使司法机关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尽可能避免矛盾激化。具体工作中,调委会在收到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移送函》后,首先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愿意调解,则将《申请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发放到当事人手中,让其充分了解调委会的性质、调解原则、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等,并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告知当事人,向当事人详细说明《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中的赔偿标准的认定和计算办法,使当事人在调解开始前对调解、赔偿内容有个了解,为顺利调解打下基础。
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总结出了感情调解法、辩法析理调解法、亲临现场调解法、把握时机调解法、面对面背靠背调解法,案例提示调解法等方法与技巧,忧当事人之忧,乐当事人之乐,把法理、事理、情理输入到当事人心中,以法、以情、以理为当事人排忧解纷,促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对赔偿数额较大,需要分期才能赔偿完毕的调解员建议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并帮助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书写司法确认申请书,协助进行司法确认。对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会建议双方当事人寻求行政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讼等途径进行解决。调解达成协议后或达不成协议,调委会都会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结果回馈函》送达至交警部门,告知调处结果。
调解结案后,指导调委会严格按照调解顺序立卷建档。从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移送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方式告知书、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授权委托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受理登记表、证据材料、调查、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县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调解回访卡等规范操作程序立卷建档。
两年来,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到位,服务周到做到让双方当事人明明白白参加调解,清清楚楚调解程序,顺顺当当达成调解协议,放放心心履行调解协议,使调解过程能够一气呵成。人民调解员承担了大量的纠纷案件,减轻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工作压力,减少了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量,缓解了交警部门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委会成立以来,共受理交通肇事纠纷94件,调处90件,其中司法确认3件,调解成功率达95.7%便捷、高效、彻底、和谐、经济的调解方式,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为党和政府节约了社会资源,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1、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的方案要求,我省高速公路确定泉南线泉三段为省级交通秩序示范路,实现通行秩序好、治安秩序好、交通拥堵少、交通事故少和执勤执法规范的创建目标。各支队也要参照公安部创建方案,在本辖区选定一个路段,开展示范路创建活动。
2、综合各支队辖区事故基数、交通流量、新增路段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支队全年交通事故主要指数的控制指标。实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决,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1起、或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2起、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均予一票否决,不推荐该支队参加年度任何评优评先。
3、改进工作考评内容和方式。在对去年各支队综合考评情况系统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支队综合考评办法》,充分发挥综合考评的杠杆作用,推动高速公路交管全面工作。
4、改进工作督导检查方式和力度。完善落实以明查暗访为主要形式的勤务督查制度,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并建立专项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查处、交通事故等重点工作情况及指标的排名、通报制度,形成各支队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5、对事故高发的支队、大队实行重点督导制度。通过在重点支、大队开现场会、组织专家组集中调研、派督导组驻点帮扶、跟踪指导等措施,帮助和督促重点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分析事故症结,改进管理措施,遏制事故高发势头。
二、改革完善高速公路勤务机制,确保对路面的有效管控
1、每个高速交警中队选定一个服务区,建立规范的警务室,将中队警力前移到服务区,依托服务区加强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并确保对交通事故及治安案件、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发挥一线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2、各高速大队辖区必须确保至少有一辆警车24小时在路面巡逻,开展动态违法查纠和路面安全警示。打破传统工作模式和常规作息制度,针对节假日、夜间案件多发的规律特点,因地制宜地实行弹性制、错时制等勤务制度,把有限的警力投向案件、事故多发的时段、路段和部位,增强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省际通安全工作站建设。各省际口要建立健全客运车辆检查告知、客车驾驶人劝导休息、货车车身反光标识检查等常态化制度,并落实客车休息区、便民服务区等必要的配套设施,把省际交通安全工作站建成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交通违法的“防火墙”、安全宣传的主阵地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9、克服对非现场处罚手段的单一使用,借助视频系统或在流动巡逻中摄像取证等手段,在服务区、出入口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大客车违停上下客等动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加强快速反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二次事故
1、落实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对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处置预案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各高速公路支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演练,演练情况纳入支队工作综合考评范畴。11、加强高速公路公司在事故救援、防范二次事故方面的协调合作。探索建立高速交警、路政、经营公司等部门组成的应急救援中心。统一下达指令,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实现交通事故接处警快、布控救援快,撤除现场快,把事故致死率和二次事故发生率减少到最低。
四、加强协同合作,增强事故预防工作合力
1、省际口所在支队要加强与邻省高速交警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省际高速交警协作规范,在查纠交通违法、查缉肇事逃逸、应急协勤、信息共享等方面形成长效合作机制。省内相邻支队要依托高速主线,探索路段联合巡查和区域统一行动的协作机制。
2、建立高速交警、路政共同值班备勤和联合、交叉巡查的制度,增加巡查密度和频次,确保路面不漏管失控。同时加强与高速公路公司的协商沟通,争取在共享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上取得进展。
五、扎实整改事故黑点,消除安全瓶颈和隐患
1、推进高速公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各支队要对辖区道路,特别是近年新开通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要对交通标志进行全面完善,对隧道喊话器、爆闪灯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对隧道路面合理糙化,在临水、临崖路段新建一批防撞挡墙,不断把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整改工作推向深入。
2、规范施工管理。加强福厦高速拓宽改造工程中交通组织,从施工组织、现场管理等多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施工区域内的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警卫任务及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各类异常情况的联动处置机制,强化施工路段安全布控规范,全力做好施工期的交通保障工作。
六、大力推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以收费站为主阵地,有针对性地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单,宣传单要区分不同对象、不同季节、天气和不同时段、路段特点,向驾驶员告知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规范、相关交通法规规定、当地路况、天气特点和有关管理要求,引导驾乘人员全面了解辖区安全通行的要求。同时充分利用服务区、停车场、警务室、执勤点等平台,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教育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年的春运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春运办的指导下,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通过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和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等多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春运期间公路、铁路、水路旅客运输秩序良好,实现了无道路运输死亡安全责任事故,无旅客滞留,圆满完成了今年春运工作确定的安全、有序、快捷目标。**年春运自2月4日到3月15日,历时40天,我县共完成客运量103.714万人次。其中:公路班线客运共投入运力4.475万班次,完成客运总量81.514万人次;水路完成客运量16万人次;铁路完成客运量6.2万人次。现将**年春运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宣汉县**年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县春运工作。成立了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旭东为组长,副县长吴成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负责春运工作的统筹协调、情况收集、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生产要素保障及日常工作。县经信局(春运办)、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提前制定了春运工作应急预案,应对及处理春运中出现的各种不确定
情况和突发事件。县级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迅速落实了**年春运、铁路护路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了相应工作协调机制。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2月4日,春运伊始,副县长吴成带领县政府办、县春运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运管所等部门负责人对我县春运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仔细查看了各重要路段春运准备、执勤、巡查、道路管养及安保设施等情况,看望了春运工作人员。要求县春运办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我县春运工作平安有序进行。
春运期间,县春运办协同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县交巡警大队、县运管所、县路政大队等部门多次对宣罗路、宣胡路、宣南路、南樊路、南峰路沿线进行了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同时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北门码头等地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春运办及时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落实了整改措施。
春运40天来,县公安部门投入警力2532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89起,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98处,查扣非法营运的各类车辆23辆。县交运部门一是投入各类营运车辆418辆,有效保障了运力;二是整治各类安全隐患51处,查处超载超限车辆62台次,强制切割非法改装改型车辆10余辆,及时消除了隐患。均确保我县
春运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强化运力保障
在科学预测需求的基础上,县运输部门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并根据实际客流情况,适时提高车次密度,满足了旅客出行需要。春运期间,我县公路客运投入运力4.475万班次,日均投入车辆1110车次,完成客运总量81.514万人次,同比增加34.2%。宣汉火车站共计开行临时客运列车48列,其中开行始发去往广州东10列、上海13列、北京西7列、西安临时客车18列,发送旅客6.2万余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000余人次,有效缓解了客流运输压力。宣汉县航务管理处投入机动客船81艘,2731座,完成水路客运量16万人次。
四、落实安全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及企业对投入春运的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整治,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行。春运开始后,县春运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车站、码头、重要路段等重要场所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强巡查,严防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县公安部门加强了对车站、码头的治安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倒票贩票和各种违法犯罪
行为。县汽车站严格落实
“三把关、一监督”及“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县航务管理处严格安全管理,杜绝了无序客运和超员现象。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预防和源头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以改革创新的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纠正涉路涉车执法部门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新方法、新措施,优化投资环境,为构建和谐幸福新,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宽松、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宣传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治理公路“三乱”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闻报道,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反映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情况。通过制作专题片、播放新闻通讯、建立宣传专栏、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大力宣传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先进个人。强化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与新闻媒体组成联合检查组,督导检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对宣传工作不到位的、治理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
(二)全力推进道路阳光执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严禁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越权在公路上设立任何形式的检查站;除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木材流通、动植物防疫检查站、临时检查站,以及公安交警在公路上依法进行流动检查、交通路政依法对路产路权进行监督检查外,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检查站或拦截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收费;严禁向上路单位、个人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或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严禁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上路收费、罚款,严禁执法人员利用检查、收费、罚款,索拿卡要或发生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三)认真落实“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要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到位。各检查站点应按规定开辟鲜活农产品运输专用绿色通道,设立专用通道标示牌,引导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对绿色通道车辆进行检查,决不允许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刁难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依法处罚,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加大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骗取优惠政策行为的力度,制止和查处各种影响绿色通道畅通行为。
(四)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行为。严格执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关规定,严防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落实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关于治超工作的“五不准”和“十条禁令”规定,对超限超载行为,要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要通过强制加盖蓬布等措施,加强对散装货物“扬尘”现象的整顿治理,保障公路路面环境清洁。坚决查处仅凭目测认定超限超载、只罚款不卸载、罚款不开票据及借执法之名谋取私利等行为,保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顺利进行。
(五)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应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裁量适当。执行处罚必须依法告知处罚对象,公开并严格执行罚款、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标准。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严肃查处涉路部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查处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行为。
(六)积极探索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总结治理工作、经验与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治理的有效途径,建立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公安、交通运输、监察、纠纷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治理公路“三乱”的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人员三落实。要围绕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等重点部位建立治理公路“三乱”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单位的沟通协作。
(二)充分发挥举报平台和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遏止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举报平台和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快速处理将要发生的公路“三乱”事件,切实维护车主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公路“三乱”行为。
(三)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狠刹公路“三乱”歪风。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我市辖区内道路上的执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要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对利用部门赋予的职能乱罚款、乱设卡检查、乱收费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上,深刻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纠风办和市委、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治理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过问和处理有关问题,研究探讨根本性的防治措施,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更加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市纠风办要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各有关涉路部门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确保监督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一、开展工作情况:
1.在今年初,我队按照去年支队年底考核我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并围绕《关于印发2011年全县交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总队支队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了大队《关于进一步加强2011年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全年工作的重点、目标和任务。
2.积极抓培训教育,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分阶段抓落实。1月份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用会议精神指引工作的前进方向。同时,紧密结合岗位知识,狠抓每周二、四早上学习制度,确保了“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发挥党支部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主阵地作用,落实了每月“”,加强了党员干部党性廉政修养。
3.定期开展了民警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随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和个人困难,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地开展了思想政治预防工作。
4.认真落实了从优待警各项工作措施,年初组织民警体检,从民警日常生活做起,为民警宿舍购置了学习用品,床单被褥,进一步规范了内务管理。
5.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围绕“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在股(室)和中队之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比赛活动。
6.发挥社会监督舆论,公开举报电话,聘请法制员和驾驶人代表走进警营召开座谈会,开门纳谏,听取群众对大队工作的期盼和建议。第一季度共召开座谈会6次,归纳梳理意见和建议21条,有16条已在工作中整改落实,剩余5条正在督办落实。
7.在全队交<协>警中积极开展了“八个一”活动,打造学习型大队,进一步陶冶了民警的情操,加强了修养、提高了素质。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部门对思想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
2.通过支队考核反馈和大队的自查自纠发现,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力度不严,个别民警游离于大队监管之外,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力,有苗头性问题的发生。
3.个别股<室>对民警宗旨教育不强,抓民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定位不准,使个别民警认识模糊,理念不清。
4.一些股<室>和民警内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脏”、“乱”、“差”,警容风纪不整,对待群众态度生冷。
5.有些民警执法随意性大,办案不规范,有重违法实体而轻办案程序,导致违法处理录入率低,且给工作留有“后遗症”。
6.个别一线民警执人情法,态度法,导致群众情绪激愤,心存偏见。
7.个别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文过饰非,我行我素。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工作打算。
1.健全机制,实行大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人负责,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强化“六个监管”措施落实,以全国公安系统违法违纪事件为教材,做到警钟长鸣。
3.定期落实“三项制度”和民警家访谈心制度,随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克服民警厌战畏难情绪,消极应对思想,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防患于未然,确保全队健康向上,姿态良好。
4.在全队积极开展“八个一”活动,营造良好的警营文化生活和个人空间,为民警创造一个充满活力、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释放民警工作生活压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机制建设,大力加强事故预防基础工作,依法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平安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源头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乡村一级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摩托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登记上牌率、年检率、戴头盔率、驾驶人守法率明显提高,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明显下降,摩托车责任较大以上事故显著下降,坚决杜绝一次性死亡三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摩托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初步建立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成立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于月5号报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分局)备案。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行为: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非法营运、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未参加法定保险、超期未检、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路段:省道、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摩托车交通流量大的农村公路和摩托车交通违法严重及事故多发的路段。
(三)整治非法营运: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和笏石98市场;车站及市场;路口、停车场路口等站(点)存在的摩托车非法营运以及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时间与步骤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宣传教育阶段(2012年月日至月20号)。各乡镇组织派出所、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进村入户,将已上户和未上户的摩托车分别进行逐量登记造册,做成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未上户的摩托车要查清合法来源,对摩托车车主暂时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要单独造册逐辆登记。登记结果于月3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区整治办要组织区安监、公安、交通、运管、城管、农机等部门召开摩托车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新闻部门要利用广播和有线电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摩托车整治方案,跟踪报道摩托车整治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印制法规宣传资料发放到摩托车主,逐户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各乡镇政府要着力落实乡(镇)、村组织的交通安全宣教责任,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结合普法教育、文化下乡、“五进”宣传、“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在活动中开展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村委会要与摩托车主签订一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自觉遵守法规的良好风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月21日至月21日)。由各乡镇组建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区公安、安监、交通、运管、城建执法大队、农机、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报警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提供线索,举报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月22日至6月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区整治办。区整治办将对各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区安委办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2年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乡镇长为副组长,派出所、安监、交通、农机等单位为成员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务必于月5日前将摩托车专项整治方案及整治工作组名单报送区政府办和区整治办,并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把摩托车交通秩序治理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通中队、交管站、农机站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以农村道理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区、乡、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办法,加强对农村及区乡道路的管控,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安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农机等部门人员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乡镇交通秩序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管理秩序。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坚持在区乡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1、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道理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摩托车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农机站等单位深入到农村、学校、厂矿、工地等区域进村入户,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详细底数,登记造册,督促无牌车主及时办理车辆牌证,提高农村摩托车的持证率、年检率和登记率;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把摩托车牌证核发和驾驶证的考试关,提高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切实筑牢防范事故第一道防线。
2、安监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全区摩托车专项行动工作,对不履行或不严格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同时,严格做好摩托车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要采取措施加强培训力度,规范摩托车运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
4、工商部门要从源头把好市场入关,要强化经销监管力度,严禁未列入国家机动产品公告的摩托车流入市场,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和助力电动车进入销售渠道,切实抓好摩托车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对目前销售的摊点要依法予以清理整改,坚决堵住源头。
5、质监部门要从源头上把好市场准入关,针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及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摩托车、助力电动车等进行查处。经贸部门要完善摩托车报废回收制度,切实提高报废回收率。
6、城建执法六大队要充分履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城区内交通车辆秩序管理,配合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打击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和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
7、农机部门要加强农用车的监管,严禁农用车载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摩托车清理整治工作。
8、区广电等新闻媒体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播放、刊登集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宣传,开辟道路交通违法曝光等整治工作专题栏目,全过程、多角度地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为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9、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效能办要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对干部职工在这次整治活动中阻扰执法和打招呼的行为进行制止,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10、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摩托车驾车人员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因摩托车违法行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交通宣传教育,扩大摩托车整治知晓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一是各乡镇要在重要路段悬挂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横幅标语,结合进村入户给无牌无证车辆所有人发放告知书,督促车主尽快上牌办证,并组织开展辖区内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制作摩托车事故案例图片展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教育片、制作警示展板等形式,着力提高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广电等新闻媒体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打造声势,营造宣传和舆论的氛围。
(四)强化管控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在整治阶段,要认真分析摩托车违法与事故发生的规律,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管,提高道路管控率。要采取灵活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对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从严处罚,坚持严查、严管、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超员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记分的记分,该报废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
(五)实施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摩托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际摩托车专项整治与客运车、农用车、出租车、公交车的安全治理相结合;全区集中整治与各乡镇专项整治结合;摩托车专项整治与交通安全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构建交通安全长效机制,使全区摩托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便民措施。各乡(镇)政府要牵头组织机关部门,定期上门入户排查辖区摩托车数量,掌握上牌和检验情况,加强驾驶人驾驶技能培训,强化辖区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的排查、论证、落实整治工作,要落实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采取一站式和限时服务措施,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和海岛办牌、办证业务,方便群众办理摩托车各项业务。
(七)强化单位管理,做好示范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驾乘摩托车;同时,对本乡镇、本部门未办牌办证的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建立台账,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他们迅速办齐摩托车牌证手续。凡在这次整治工作中发现干部职工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坚决遏制干部职工驾乘摩托车的违法肇事行为发生。
(八)强化信息沟通,加大整治力度。公安交警、治安、刑侦、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整治,结合涉及摩托车犯罪规律特点,加大巡逻管控密度,发现有盗抢等违法犯罪嫌疑的,一律将人、车扣留,严肃查处,有效遏制涉嫌摩托车犯罪的发生。安监、交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大力开展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认证履行辖区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职责,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准确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乡镇要迅速建立安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农机部门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综合整治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拟定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表,将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立即组织实施。在整治期间,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效能办组成的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乡镇和4各片区整治组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