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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必须清洁、无毒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通用性要求,内包装材料应能在正常储存、运输、销售中充分保护免受污染,防止损坏。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专间内使用的一次性内包装材料应脱去外包装后进入。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1.原料加工
原料加工应进行挑拣、解冻、清洗、去皮及剔除腐烂、病、虫、异常、畸形、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去除不可使用部分。畜禽类、果蔬类、水产类原料应分池清洗,清洗后要沥干,去除多余水分,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 必要时进行消毒。盛装沥干的容器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防止食品受到污染。严格按照加工配方和工艺规程对原料进行切配、分割、腌制和上浆等加工。切配、调制好的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与原料分开,避免收到污染。需冷藏或冷冻保存的半成品需按照储存条件分类存放。动物性食品的腌制应在4℃ 以下冷藏条件下进行。易腐食品暂存应在7℃以下冷藏条件下进行,分装应在25℃以下条件下进行。
2.热加工
热加工的食品应能保证加热温度的均匀性,需要熟制的应烧熟煮透,加工的食品其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热加工的食品应与生制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熟制的食品与未熟制的食品分开存放。应采取措施或监测控制使用油煎过程的安全质量;若无法实施监控措施的, 连续煎炸食品的食用油累计使用期限不超过12 小时,非连续使用的食用油使用期限不超过3 天。废弃的食用油应全部更换,不能以添加新油的方式延长使用期限。
3.冷却
经热加工处理的易腐食品应采用冷链工艺,保证在2 小时内将食品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用于即食食品冷却的快速冷却设备或冷却专间应专用,不得用于冷却热加工。
4.分装
分装前应认真检查待分装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分装。分装即食食品的应符合专间操作要求。
5.食品包装标签要求
待配送的食品应采用密闭包装。加工配送食品的最小使用包装或食品容器包装上的标签应标明食品名称、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存条件、保质期、加工方法与要求,成品食用方法等,若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标签上表明。中央厨房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标签上标明。非即食的熟制品种在产品标签上明示“食用前应彻底加热”。
6.工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要求
中央厨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工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为确保生熟分开,接触热加工半成品和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要专用,使用前要消毒。
7.专间操作要求
即食食品的冷却、分装等须在专间内操作,专间属于清洁作业区,标准对人员卫生、温度控制、适时消毒等进行了规定。
8.有效期管理
应根据加工生产工艺的特点和国家相应标准的规定,制定原料、生制半成品、热加工半成品、即食食品的保质期, 必要时应进行产品保质期试验和验证, 并严格执行保质期规定。
9.生产过程的监控
生产过程的监控涵盖了生产的全过程,食品在加工、暂存、冷却、分装、贮存、配送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并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制定操作规程,对关键技术参数进行监控,并有监控记录。
检验
标准对原料、生产加工环节表面、产品检验、留样管理分别作了规定。规定了几类原料必须检测的项目,包括有农药残留、肉品瘦肉精残留、食用油酸价及极性组分等。鲜冻畜肉及内脏、果蔬、食用油等原料应每批进行检验。要求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即食食品进行至少一次的全项目检验。每批即食食品均需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 克,并保存至保质期届满之后48 小时。
产品的贮存和运输
要求根据产品的种类和性质选择贮存和运输的方式,并符合产品标签所标识的贮存条件。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配送易腐食品时应采用冷藏车。采用冷链工艺生产的,应根据产品特性在冷藏或冷冻的条件下贮存和运输。
产品追溯和召回
中央厨房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召回食品应采用染色、毁形等措施予以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和销毁,并采用照片或视频方式记录销毁的过程,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详细记录。
记录和文件的管理
要求建立相应的记录管理制度和文件管理制度,对加工中原料、半成品、终产品和包装材料等的采购、生产、贮存、检验、配送、召回等环节制定管理文件并详细记录。各类文件和记录按照规定整理归档。同时鼓励企业采用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系统和手段进行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疫苗管理制度
一、制定计划
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一、二类疫苗及注射器的需求计划,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储运管理
1、接种单位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输工作。
2、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索取的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3、接种单位购进符合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疫苗,以及接收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供应的疫苗时,应当查验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藏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4、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对疫苗品种、剂型、批准文号、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温度记录、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质量状况等内容进行核对,做好记录。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5、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疫苗出入库账物相符。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出入库领发登记必须清楚填写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6、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管人员在疫苗储存期间做好温度记录,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存放应按照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疫苗包装(盒)之间、与冷链设备内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7、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8、接种单位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能自行处理。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关键词:广西;动物疫苗;防疫物资;管理现状
1动物疫苗等防疫物资管理现状
1.1科学制定需求计划,严格申领动物疫苗与标识
目前,广西要求各市提前制定动物疫苗与标识的需求计划。各县区按各辖区内畜禽存栏数量,及时准确统计下一年动物疫苗与标识需求数量,上报市级疫控中心。市级严格把关,审核汇总后上报自治区疫控中心。通过科学制定动物疫苗与标识的需求计划,严格把关,在确保全区全年动物疫苗及标识供应正常的基础上,减少浪费,为国家节约防疫经费。同时,严格动物疫苗与标识的申领制度,县(区)、乡镇、村防疫员或规模养殖场申领疫苗应按辖区内畜禽存栏数量,规范填写申领单后才可以申领相关疫苗与标识。
1.2疫苗标识的及时验收与发放
广西每年度都会下达各市疫苗与标识指标,各市采取积极措施,按要求和数量,及时完成相应的疫苗标识指标任务。各市、县一级在收到疫苗或标识时,均按自治区要求实行双人验收制度,确保获得的疫苗或标识的质量。同时也及时在物资系统与农业部追溯网站上对获得的疫苗与标识进行及时签收与发放,确保疫苗等物资的签收发放数量准确以及标识的签收和发放率均达到农业部要求。此外,各市、县(区)一级也做好疫苗、标识等物资签收发放的纸质记录,并与网上记录一致,建立疫苗与标识供应档案和财务核算工作。
1.3严格疫苗标识的使用管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标识管理办法》的要求紧抓动物疫苗与标识的使用管理。自治区、市、县(区)、乡镇各级均建立疫苗与标识的出入库规范台账,所用表格全部使用全区统一的疫苗标识台账记录表格,按自治区动物疫苗与标识的出入库均做详细的记录。村级防疫员需按辖区内畜禽存栏量、规范填写申领单才能领取相应动物疫苗与标识。乡镇一级在标识发放后,及时在农业部追溯网上做好登记,进行二次发放。村级防疫员在使用标识后,还应按要求填写《畜禽标识使用登记表》,记录标识的使用情况。
1.4防疫物资实行“四专”管理
对疫苗等动物防疫物资实行“四专”管理,各级均设有疫苗、消毒药、畜禽标识出入库台账,台账格式按要求统一记录完整,建立有年终盘点制度。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防疫物资建立会计核算账。各级动物疫苗、消毒药与畜禽标识等防疫物资出入库均能在台账账本上做好记录,台账账本档案齐备。
1.5及时回收和销毁标识
严格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标识管理办法》建立标识的回收与销毁制度。畜禽屠宰场在屠宰时回收畜禽标识,上交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村级防疫员、畜禽规模养殖场在遇到损坏或无法使用的标识时,将其交到乡镇畜牧兽医站。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销毁,并填写《畜禽标识回收销毁记录》。
1.6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冷链设施运行情况,投入专项资金对防疫物资保管室进行改造,确保冷链设备正常运转。坚持把疫苗、证标、消毒药品、器械等防控物资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切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管理工作,从而规范防疫物资管理和使用,既杜绝了浪费,又保证了疫苗质量,还提高了防疫密度,为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了有效保障。
1.7加强绩效考评力度
将疫苗等防疫物资台账管理纳入绩效考评,加强绩效考评力度,有效调动各级防疫物资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大家的责任意识,有利于防疫物资管理工作更好的开展。
1.8强化督查与监管
为规范全区动物疫苗与标识的管理,要求各市在防疫期间,多次结合防疫督查,指导县(区)、乡镇规范管理疫苗和标识,着重检查县(区)、乡镇一级动物疫苗与标识的申领、发放、使用情况,疫苗与标识的出入库台账,物资系统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及时在追溯系统上做好标识的发放等内容。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存在的问题
2.1部分乡镇台账管理制度意识薄弱
广西仍有部分乡镇对于防疫物资台账管理制度不够重视,在防疫物资收发过程中,没有及时记录物资出入库台账,造成部分台账账目与实际物资出入库情况不相符的情况出现。
2.2台账填写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台账填写的规范性尚显不足。部分台账填写主要存在着疫苗等防疫物资填写信息不全,如疫苗规格、有效期、批号,畜禽标识任务号、包号与标识号段等信息缺填、漏填或错填,验收栏没有双人签字等现象。
2.3养殖场自购疫苗备案有待完善
规模养殖场除了从我们部门申领的重大动物疫苗外,还从社会上购买一些符合各场所需的动物疫苗,但由于养殖场的备案意识不强或者认识不到位,没能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到乡镇站或县区进行备案,造成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掌握养殖场免疫信息不齐全,甚至影响下一步的自购疫苗直补工作。
2.4未能做到全程冷藏运输
目前广西的疫苗运输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疫苗厂家使用冷藏运输车将疫苗配送至广西疫控中心疫苗仓库,再由各市在社会租用无冷藏设备的车辆前往运回,未能做到冷藏运输;二是由疫苗厂家使用冷藏运输车直接配送至各市疫苗仓库。之后均由县(区)租用无冷藏设备的车辆前往市级运回本,乡镇再用无冷藏设备的车辆前往县(区)运回,从市至县(区),县(区)至乡镇均未能做到冷藏运输,未能保证疫苗在运输中的质量。
2.5冷链设备的配备不足
随着养殖数量及储备要求的不断变化,目前部分县(区)及乡镇站的冷库冰箱等冷链设备容积已不能满足需要。
3建议
3.1建议用电子台账代替纸质台账
大部分乡镇站普遍存在着人手缺乏的问题,还兼顾着动物防疫、检疫、生产统计、扶贫等众多基层三农工作,纸质台账填写繁琐、重复,从而造成了部分信息缺填、漏填或错填。用电子台账能节约大部分时间,使基层工作人员能将时间更好地用于服务群众。电子台账设备可借鉴目前超市的收费系统,上级部门就疫苗等防疫物资的条码录入系统,下级收发时只需扫描条码就能完成出入库的操作。通过电子系统的开发使用,不断完善疫苗等防疫物资的管理细则和工作程序,简化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手续。各级部门应强化责任意识,充分意识到防疫物资管理的重要性,对防疫物资台账管理要有足够的重视。
3.2加大培训并延伸至乡镇一级
目前大部分的培训都是上级培训下级,即自治区培训地市级、地市级培训县(区)、县(区)级培训乡镇站,跨级培训较少,针对乡镇基层工作多、人员少、流动性大等特点,原先参加培训的人员由于岗位变动不再从事防疫物资的管理,新交接的人员没有进行系统的培训就开展相关工作,由于认识不足而造成了工作不及时和偏差。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站的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培训的经费预算,并形成长效机制。自治区、市、县(区)级应及时开展防疫物资管理相关培训,提升防疫物资管理员的责任意识与工作能力,保障防疫物资管理的规范性。
3.3完善冷链设备的配备及运行保障
(1)增加冷链设备的预算及配备。随着养殖数量及储备要求的不断变化,目前部分县区及乡镇站的冷库冰箱等冷链设备容积已不能满足需要,建议上级部门能增加冷链设备购买、维护与电费的预算。(2)强化疫苗仓库的建设标准。可以借鉴兽药GSP标准,高标准严要求,才能从根源上保证疫苗的质量,让群众和养殖户信服我们的疫苗管理,同时提升畜牧兽医部门的公信力。(3)适当配备冷藏运输车。可以按县(区)辖区适当配备车辆,因乡镇由于资金和资源有效利用等问题目前无法配备冷藏运输车,可由县(区)负责本辖区的乡镇疫苗配送任务,辖区冷藏运输车配送可以杜绝用无冷藏设备的运输,保证疫苗运输中的质量。
3.4增加疫苗的毒株品系
1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旧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对药品冷链管理、药品经营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计算机方面的要求不完善。在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规定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冷链管理并对购销存软件的提出要求,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方式,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2 新版带来的影响
2.1 药品冷链管理条款给药品经营企业带来的影响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冷链管理硬件标准以及药品储存运输和运输风险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冷链是指对于温度敏感产品,从生产、包装、分发等物流过程中温度均处于不间断的维护中。冷链质量管理体系是指为了保证医药产品在供应链(分销、储存)全过程中保持在符合温度范围内(2~8℃或-20℃),使用经批准的、被验证过的系统和程序对温度敏感药品的物流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目前多数企业的冷链设施设备都达不到新版GMp要求,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全面提升药品冷链管理的硬件设施。同时,定期对冷链过程中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冷链培训和培训签到记录予以存档。培训至少应包括:SOP、岗位责任、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输冷藏药品的设施与设备应符合药品温度控制的特性要求,能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符合规定的温度;具有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设备,以及外部显示、观测温度的设备。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应当拒收。
2.2 质量管理体系条款给药品经营企业带来的影响
新修订药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要求企业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凭证等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提出详细要求[5]。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要素主要有管理职责、采购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销售与售后服务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含的范围: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的工作程序、各有关部门和工作岗位的质量职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管理记录和原始凭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大学本科、执业药师、三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药品经营主要监管要求有《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2007)、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2006)、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2007)、电子监管实施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质量风险: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可能导致发生质量事故的缺陷,包括管理性风险和硬件风险。质量风险要求:药品流通全过程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控制、沟通、审核。
2.3 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给药品经营企业带来的影响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着重规定计算机管理的设施、网络环境、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功能要求.对于信息化管理,企业应积极与计算机软件公司沟通,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满足质量基础数据的管理、采购环节的功能要求、销后退回的控制功能、验收环节的功能要求、出库及复核环节的功能要求、收货环节的功能要求、运输环节的功能要求。企业计算机系统应当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和终端机,有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满足依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总部系统管理员将授予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系统管理员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方法:对我院在近5年内的药房管理实际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探讨相应有效的改进措施。
结果:药房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药品的质量、药房的贮存设施、药房的管理制度以及药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四个方面。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相应的改进是可以显著提高患者的用药安全的。
结论:针对药房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可以更好的保障医院药房的服务质量。
关键词:药房管理 问题 改进措施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3.604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3-0389-01
药品的安全使用时取得理想临床疗效的关键,而药物质量的安全与否又决定了患者用药是否安全。医院药房是医院的重要组成,其集管理、技术、经营于一体,是医院内的一个综合性科室,其管理质量将决定患者的用药的安全。因此寻找医院药房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改进药房的管理,对于患者的用药安全及有效是至关重要的[1]。此次我院也就我院药房管理工作在近5年内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回顾性的分析,并就如何提高药房的管理质量探讨了相关的改进措施,现报道如下。
1 医院药房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1 药品质量问题:医院药房中的药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主要是用于疾病的预防、疫苗的接种、疾病的治疗以及疾病的诊断。因此,药物的治疗是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更关系到临床诊疗的效果及医院的收益。药房工作人员为维持市场经济效益,通常会选择一些价格较低、扣率较高的药物,因此就导致了药物的质量得不到保障。此外,在药物的验收方面,药房管理人员不能对其有足够的重视,这样就会对出现工作人员未按规范内容进行药物的验收,如:未检查药物的质量是否合格、未核对药物的有效使用日期等,因此药物便会出现质量问题,从而影响了药物使用的临床效果。
1.2 药物的贮存问题:药物的贮存主要包括药物在运输过程的贮存及药房内的贮存两个方面,其中运输过程的贮存问题主要是指,药物在整个运输的过程中未严格的执行药物的贮存条件,如:白蛋白需在8℃以下的环境中方可保证药物的使用期限,而在实际运输过程中为减少运输成本或为方便行事而没有设置冰箱对其实施贮存。药房内贮存问题主要是指,缺乏良好、完善的药物贮存设备,就导致了药物不规范贮存现象的产生。此外部分医院的药房条件较差,各类药物混合摆放,且药房内的温湿度不能达到药物的贮存条件,因此便会导致药物的品质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1.3 药房管理制度的问题:医院药房未建立完全的管理制度,从而导致药物的监督不完善,或是医院已经建立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不能彻底的将管理制度完全落实。因此便导致了对药物的监管不力,从而药物的品质不能得到保障,进而影响了药物的临床使用效果。如:不能定期的对药物质量进行检查,这样就会导致不能及时的将近期药物或过期药物排除;对物、毒性药物等特殊药物未淡单独放置;对大包装的药物在拆散放置时,未将药物的名称、规格、有效期等明确标注;对药物标注脱落的或是标注模糊不清的,没有及时的进行核对,从而导致了大量药物的浪费。
1.4 药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问题:药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匮乏是目前院内药房管理中所出现的最常见的问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较低,缺乏对药物管理的专业知识,且大部分医院药房中缺乏高级的药剂师,各个级别的职称建立不平衡。这样便会出现诸如不能回答患者对药物知识提出的疑问、工作内容的局限等问题,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医院药房的发展及医院的声誉。
2 相应的改进措施
2.1 规范药物的采购流程,确保药物质量的合格:药房工作人员在对药物进行采购时,应秉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进行严格的筛选,杜绝低价、低效药物的流入,要有目的的选择高效、优质、低价药物,同时要对药物的品质进行检测,及时的淘汰劣质药物。此外,对于选购药物的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坚决不在未获得药物生产经营资格的厂家采购,并对存在疑问的药物,且无论是中医药物,均要进行药物检验科进行检验[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医院药房的规模进行,切忌过多或过少的采购,以免造成药物堆积或药物的用量不足。定期由专人对药房内的药物进行盘点,并与原始单据进行核对,对近期药物、过期药物及时的清理,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及取得理想的疗效。
2.2 完善医院药房内的配套设施:院方应给予药房投入大量的资金,以便可以帮助药房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如:增加药物的储藏柜,这样可以更好的将药物分类摆放,且注意贮存柜应与地面、墙壁保持一定的距离;设置现代化电子管理系统,使药房管理更具现代化、电子化、网络化,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的节约院内物资,还可以对药物的采购、出售透明化,且安全性也更高[3];在药房内配备空调、温度计等,以保持药房内的温湿度适中,并购置冰箱等冷藏设备,以方便需冷冻贮存药物的贮存。
2.3 规范药房内的管理制度: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保障良好药品服务的关键,因此应设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对毒性药物、物等设立专人保管、专柜保存、专人登记等管理制度;建立药物管理质量,设立专人定期的对药物进行核对,对不适合临床使用的药物进行及时的处理等。同时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并定期的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以确保药房工作人员可以确实落实每项工作内容。
2.4 增强药房内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定期的对现有的药房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以便可以增加其的专业知识及专业业务能力,从而可以更好的回馈患者[4]。同时,可以加强各个医院间的学术交流,或将本院工作人员派往国内外的大医院进行进修,使其可以了解最新的医学动态及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此外,应积极的招收本科以上的新人来融入现有的工作班底,从而为现有的工作班底注入新鲜的活力,从而提高药房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及综合素质。
3 小结
药房是医院的重要组成,其肩负着药物的采购、贮存、经验等工作内容,其运营的好坏与患者的治疗效果及医院的收益直接挂钩。因此寻找医院药房中潜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进行改进,是可以最大程度保障患者的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这样就可以为院方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及经济效益,从而为医院的持续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5]。
参考文献
[1] 徐少平.基层医院药房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内科.2007.4(2):285-286
[2] 孙喜云,蒋传中.医院药品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药师,2001,5:330-331
[3] 马俊凤.加强医院药房管理的体会与对策[J].医院管理,2008,5(8):1088-1089
摘要:冷链物流的应用对于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降低损耗率有很大的帮助。现在我国主要是销地批发市场在运用冷链物流的技术,在批发市场的建设中,一些销地批发市场已经增加了冷藏和配送的功能,但是在我国冷链物流的应用范围很小,甚至只是某一小段做到了低温运输。
关键词:冷链物流;断链;农产品批发市场
一、断链现象分析
(一)断链现象
现在人民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且我们国家也大力提倡建设冷链物流,可是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冷链物流建设依然很落后,各种农产品的冷链物流发展的速度也参差不齐。首先,就水果来看,因为进口水果的成本高、附加值高,基本做到了全程冷链,这一部分断链现象不明显。但国产水果,除产地冷冻储藏和销地冷冻储藏两个环节外,存在明显的断链现象。一方面,部分水果销售及时,不用冷藏处理;另一方面,国产水果的附加价值小,全程的冷处理就会增加成本。其次,就蔬菜而言,由于蔬菜的利润低,基本只做到了产地和销地的冷库冷藏。同时,其季节性因素较强,夏季大部分蔬菜基本都能做到冷库冷藏,冬季利用冷库冷藏的只有附加值较高的特色菜。总的来看,蔬菜这一农产品的冷链物流也存在较为严重的断链现象。最后,就肉类来看,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重视,冷却肉已快速打开消费者市场。消费者对冷却肉的认可,使肉类冷链物流从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延伸到了普通消费家庭,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肉类冷链物流的发展。总体上来说,在我国冷链物流的发展还是很落后,主要原因包括设施的落后和成本的昂贵。
(二)从农产品批发市场看断链
1、硬件方面
(1)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批发市场内的基础设施功能单一,大多是个人在经营库存和运输,为了降低成本而且很多个体户本身缺乏专业知识,大部分商户在库存和运输的过程中仍采用棉被或者纸箱包货,致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腐损率很高,这个现象主要是冷链物流的运输成本高造成的。除此之外,批发市场内部大多没有控温设施,受交易时间的影响也会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和腐败。
(2)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的缺失。专业的冷链物流企业是保证批发市场实施冷链物流的重要合作伙伴。而我国的参与主体组织化程度低,功能单一,主要是个人或者一个家庭来参与,只是单纯的冷冻仓库经营或者冷藏冷冻车辆的运营,这就使得不能将资源进行整合。功能的单一和组织化程度低不仅使得参与到物流中的环节增多,而且环节之间的链接也有很大的缝隙,这就使得冷链随时会断裂,不利于对整个流通过程的监控。
2、软件方面
(1)质量监控体系不健全。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尚未建立起一套能监控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包括储藏、运输、加工在内的完整体系,批发市场作为链条的中心环节,对交易的农产品也只能做到部分检测,而且质量信息是不全面的,对于整个物流链的质量问题不能做到把关。这就容易导致流通主体为了降低成本,而不采用冷链技术,忽视农产品质量问题。
(2)网络建设不完善,交易方式落后。冷链物流主要是运用信息网络,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不具有网络信息平台,这也将是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目标之一,不能及时将上、下游的信息及时反馈给需要方。交易方式主要是现货交易,每个批发商各自寻找交易伙伴,这也就导致了冷链的断裂。这些问题都会使得冷链断裂的可能性增大。
(3)参与农产品交易的主体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在我国,批发市场只是进行产品交易的场所,对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的专业素养没有要求或者说要求很低,使得商户的短期逐利性强这个劣势更加明显。而且大多数参与者以个人或者家庭为主,缺乏对信息的处理能力,和对新事物的吸纳能力。很多商户对冷链物流的知识了解甚少,所以冷链的推广也相当难。
二、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冷链模式的缺陷
1、流通环节过多,无法实现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批发市场模式中的参与主体特点就是组织化程度低,功能单一,所以使得流通环节多,过多的流通环节导致使得冷链物流的实现的可能性很低。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只是一小段冷链而不能保证全程都在低温控制。
2、冷链设备的使用率低。在由批发市场主导的模式中,因为流通环节多、责任分割不清、监管难度大,各方为了降低成本就不会使用冷链设备。
3、信息共享程度低。因为参与主体分散,冷链被割裂开,批发市场不能控制产品和参与者的信息,这就增加了生产和销售的信息的不对称的程度,这样的冷链对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指导作用很低。并且农产品批发市场还不具备信息整合的技术,这就不能保证各方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三、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冷链模式的发展对策
1、硬件建设
首先是加大交易场所的温控建设的力度。目前我国批发市场的交易主体大多是常温下交易,交易时间的长短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这本身就是一个断裂环节,而发达国家多已实现了可控温交易厅内交易。其次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内配送中心的物流冷库的建设。在我国近年来批发市场引入了物流配送功能,那么就需要建设有配套的可控温的加工车间和周转冷库,根据不同的种类和不同的规模来设定不同的车间和冷库。最后是冷藏运输车辆。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要求进出批发市场农产品的货运车辆要根据所运产品的需要来配置,其中包括进场送货车辆和采购车辆,也包括市场内配送机构自备的货运车辆。此外,交易方式的改革也是必不可少的,竞价拍卖的交易方式是国外的成功经验。
2、软件建设
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该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对专业高效的信息队伍的培养。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随机性很大,还大多依赖电话。我国的信息员的任务主要是为了向政府部门上报信息,对商户缺乏指导能力。所涉及的信息内容也比较少,主要包括交易价格、成交量、农残检测结果等少数几个项目,因为主要是依靠人工抽查,所以随意性大,而且由于没有电子大屏幕而不能做到信息实时公布,造成信息传播滞后。因此,加强信息化建设是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的不可缺少的部分。
除了信息化建设,良好的人管理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商品种类多和进场人员复杂,批发市场要着力建设和完善的制度应该包括:(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和引导市场向合伙制、合作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向发展,优化组织结构。(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要处理好每个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并且每个参与者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做事,使得批发市场有良好的内部秩序。每个人也都会从中获得好处。(3)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批发市场的交易主体和商品进行检控,这能够提高交易效率,也能保障质量安全,满足了人们对商品的质量和信息的要求。(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陈炳辉,安玉发,刘玉国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目标模式与重点选择[J] 农村经济 2006 年第5 期
[2]秦昊,刘田青 北京市农贸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 物流管理 2013 年第 2 期 (总第 717 期)
[3]赵尔烈.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冷链建设[J]经贸参考 2010年第3期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健全完善乳制品质量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严格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有效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承诺内容
(一)监管部门
建立乳制品监管承诺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流程,实行定人包片、责任到人,严厉打击各类生产、经营、使用问题乳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抓好“两培训、一监管”,对执法人员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标准和程序等内容;对从业人员重点培训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生产加工常识、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以及生产规程和生产标准等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执法监督、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自律。提高服务意识,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查处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绝不徇私情。
(二)乳制品企业
奶牛养殖基地(户)、奶站。按照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奶牛、生鲜乳运输车辆持证经营,建立奶牛养殖档案,规范管理。不使用问题乳粉饲养奶牛,不藏匿问题乳粉,定期对奶牛进行强制免疫。保证挤奶设施的卫生安全,严格按规定操作程序挤奶。不销售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牛产生的生鲜乳,生鲜乳冷藏贮存,不销售超过2小时未冷藏的生鲜乳。
乳制品生产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实施从原料收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销售运输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建立原料乳粉(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乳粉(生鲜乳)的每批检验合格后,才能在生产中使用,如实记录质量检测情况、供货者的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查验运输车辆原料乳粉(生鲜乳)交接单,查验记录和交接单应当保存2年,不从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进生鲜乳。严格按工艺流程组织生产,不生产、不添加、不藏匿问题乳粉。对出厂的乳制品逐批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留存样品,如实做好销售记录。
乳制品经营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乳制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保证所销售的乳制品质量安全。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乳制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乳制品运输、贮存、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不销售问题乳制品。
餐饮服务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原料采购查验制度,不购进、不销售无产品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乳制品。不使用问题乳粉和问题生鲜乳加工食品。不销售过期、变质的乳制品。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要按照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保证乳制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二)各监督部门要根据承诺内容,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加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鲍冻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第三条屠宰加工场(厂)须布局合理,做到畜禽病健分离和分宰,做好人畜共患病的防护工作;做好粪便和污水的处理。熟制品加工场所应按作业顺序分为原料整理、烧煮加工、成品冷却贮存或门市零售等专用,严防交叉污染。上述专用间必须具备防蝇、防鼠、防尘设备。
第四条屠宰畜禽应按照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颁发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进行检验处理。畜肉应割除甲状腺和肾上腺;经兽医卫生检验的肉(指肉尸、内脏、头蹄等,下同),应加盖印戳或开具证明。肉制品应按有关卫生标准进行检验,必要时开具证明。
第五条屠宰后的肉,必须冲洗修割干净,做到无血、无毛、无粪便污物,无伤痕病灶;存放时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在充分凉透后再出场(厂)。
第六条生产食用血须经所在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批准。必须采取防止毛、粪便、杂质污染的有效措施,井须煮熟煮透,充分凉透后再出场(厂)。变质、有异味的血不准供食用。
第七条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肉,必须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凡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一律不得作食用。
第八条肉制品加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未经兽医检验、未盖兽医卫生检验印戳、未开检疫证明或虽有印戳、证明,但卫生情况不合要求的肉。经兽医卫生检验确定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肉,必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复制加工,并与正常加工严格分开。
第九条复制加工不得在露天进行,在加工过程中,原料、半成品、成品均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相互混杂。加工中使用的容器、用具等,须做到生熟分开、清洗消毒;加工好的肉制品应摊开凉透,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肉制品加工单位要建立化验室,对生产的肉制品定期进行检验,以指导生产,保证产品卫生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第十条肉品入库时,均须进行检验和抽检,并建立必要的冷藏卫生管理制度。肉品入库后,应按入库的先后批次、生产日期分别存放,并做到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肉制品与冰块杂物隔离。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或消毒工作,但禁止使用农药或其他有毒物质杀虫、消毒。
肉品在贮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并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产品。
第十一条运送肉品的工具、容器在每次使用前后必须清洗消毒,装卸肉品时应注意操作卫生,严防污染。运输鲜肉原则上要求使用密封保冷车(仓),敞车短途运输必须上盖下垫;运输熟肉制品应有密闭的包装容器、尽可能专车专用,防止污染。
第十二条肉品加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在发货前,对提货单位的车辆、容器、包装用具等进行检查,符合卫生要求者方能发货。
第十三条销售单位在提取或接收肉品时应严格验收,把好卫生质量关,如发现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未盖兽医卫生检验印戳、未开检疫证明或加工不良、不符合卫生要求者不得接收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