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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培训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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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培训制度

第1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安全教育。想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控制,首先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意识,统一思想,促进施工人员自觉进行安全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内容不仅应包括基本的安全常识,还应包括新工艺、新技术和新的生产设备的操作注意事项。对于重要的内容必须进行强化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后,应对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此外,要通过大量的事例教育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感,使他们不断提高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防范能力,从而更好地达到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工作效果。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规章制度是规范施工人员安全施工的关键。因此,在制定规章制度制定时,要依据安全法律法规使其更具全面性和针对性,提高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效性。此外,所制订的规章制度要容易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使施工人员领会其内涵,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由此可见,制定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仅可以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还有利于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召开工地例会,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为管理层分析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便利。指出安全隐患并在这一基础上进行有效讨论,寻找最科学的解决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此外,水利水电施工人员要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集中力量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奖罚得当,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实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文明施工是确保施工人员身心健康的关键,也是防止安全事故产生的前提。因此,作为施工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文明施工;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制止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极大程度地消除施工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安全检查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环境是否处于正常范围内,以及能否良性运行,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危险施工地段悬挂警示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及时的发现问题,并且纠正问题,才可以有效地提高水利水电施工的质量,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施工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培训制度的建设,以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安全技能、对安全操作技术规范的掌握程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此外,要将安全培训工作经常化,通过反复、经常的安全生产培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促进职工整体素质的提升。在培训内容方面,应该提高培训内容的实质性,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网络方式来进行,并且应该更多地采用实物、音像、讲解、现场参观、事故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形象和直接的教育的方法,更好地增强培训的效果。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想要做好这些工作首先应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安全,召开工地例会,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且要实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搞好水利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控制的质量。

本文作者:李冀辉端木凡彬工作单位:郑州水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2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世界各地的建筑业都非常依赖分包程序。分包制度不但被普遍应用,亦可能成为企业经济体系的一个永久特色。它从传统的建筑业延伸至其他行业。职业安全专业人士对分包制度如何影响工地安全甚表关注,而其他人士同样关注环绕分包对品质控制的问题。虽然安全与产品品质有密切关系,但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工地分包制度对安全的影响,并描述客户、承建商与法例在改善分包商的安全水平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要强调的一点是,在任何讨论有关分包制度问题中,它是不能独立考虑的。同样地,分包商与总承建商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承建商与客户及其代表的关系亦然。因此,探讨客户与总承建商的角色,作为找出如何影响分包商对工地安全所作出的贡献。客户、总承建商与分包商亦须在社会厘定的法律架构范围内营运,以防工业意外发生。因此,有必要探讨有关分包商的安全标准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况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建造业的分包制度

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

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安全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香港许多承建商规定地盘所有工人参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训课程。但这并非一个适用于全球的规定,1999年一个数据显示(由香港大学史提芬逊博士Dr.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伤的工人完全没有接受过培训。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乃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加上这种分包制度鼓励推行每日支薪制度,这在香港是非常通行的,亦导致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层构成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下面将提出可使用的方法,其中一些有实践成功的例子。

客户扮演的角色

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兴建工作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在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致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符合的目标意外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历史,以及明了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在安全表现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通常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这大力推动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表现佳的客户亦可推选一些承建商地盘安全标准的经常监管措施,从而建立长远的承建商资料,有助于厘定批出未来的承包合约。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影响,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问题。此等权力乃属客户自愿行使者。在下文将讨论将客户纳入工地安全法定范围的论据,并研究有关国家在这方面累积的经验。

承建商扮演角色之一: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许多承建商在投标/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透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的安全表现的的监察,(通常透过安全主任)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及预防地盘意外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有多个承建商认为培训问题的关键在于向分包商的雇员提供适当培训。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地盘安全委员会可以在改善安全方面扮演一角色,委员会的成功,需要有分包商的代表列席会议及聆听意见。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在香港法例规定下,承建商基本上须负责工地的安全事宜。这责任只能实际地做到如果承建商能依从上述因素去做,即是确保所有分包商确认明了及接受其职责在于和总承建商所订的制度及程序相配合。

角色之二:评估法律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

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适用于开展的建筑工程,并与承建商的活动大有关系。目前,法例本身并不涉及客户及负责建筑进程的设计师。大部分发达国家都采用此策略。欧盟成员国根据欧盟指令的条款立法,将建筑法例的范围扩展涵盖包括客户及设计师。上文提出论据乃客户对提高及达致工地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在香港,我们有有形及数量性证据支持此论据。但目前并无法律规定客户在任何方面需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事务。基于客户参与所累积的正面及有效结果,有足够的说服力去建议草拟实施此等法例。劳工处必定表明对概念有兴趣,但一如大多数法例一样,问题所涉及的在于时间性多于其是否适宜。

安全法例传统上不愿意具体地针对分包问题,以及承建商与分包商在工地安全一环的法定关系。一般方法是识别须承担主要责任的实体,即总承建商。此方法是正确的,主要或总承建商须对工地发生一切负整体责任。法例在界定广义归纳范围以外的分包商的职责方面可更具体化。此情况亦发生于欧洲联盟指令适用于所有会员国,而在英国,指令改为1994年的《建筑(设计及管理)规例》。规例规定分包商须负有特定职责,这包括以下要求:

1.与总承建商合作,以期双方能遵从健康及安全职责。

2.向总承建商迅速提供有关可能影响工地工人的健康及安全的资料,而此资料可能须对工地安全计划作出修订。例如,分包商携带到工地的特别设备,及/或属有毒或高度易燃性物体。

3.遵从总承建商在健康与安全问题方面的指示。

4.遵守地盘安全计划。

5.向总承建商提供属分包商雇员发生的意外、受伤或危险事件的详情。

可能引起争论的是,其中一些规定其实在现有法例中虽无明言,但已有暗示这有足够理据去支持将分包商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详细列出。此点可减少争议,并有助于协助急于履行法律职责者。

以欧盟为根据的法例亦界定有关总承建商向分包商须付的职责。此等职责包括以下规定:

1.总承办商须采取合理步骤,以确保所有分包商合作及遵从安全法例。

2.对进出工地的途径作有效管制。

3.可向分包商发出指引,以确保他们遵从安全标准。

4.可以纳入其安全计划规则,以期有效管理工地。

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

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须知道一系列紧扣相连的规定,以确保健康及安全问题应视作在工地上每个人须负的责任,而非单一方面所须承担。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认识到对其相互职责与责任在法律上有较明确的定义将有所得益。香港是否希望跟随这模式,将取决于政府。假如我们希望对与分包有关的安全问题有所进展,则此类法例会有所帮助,并对已自动采取此方法的客户及承建商提供支援。

最后,再谈谈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我们须通过发展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而非仅凭单一份承包合约偶然特地靠拢一起,这在质地、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确认。承建商,尤其是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长期伙伴关系,促使双方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养工地的相互职责。其意义在于各合约能否都如此,并加以发挥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约从头开始。但这却是世界建筑业的一个普遍特色。

第3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同样地,分包商与总承建商(总包)的关系及互相配合对工地安全极为重要,总承建商与客户(建设单位)及其代表的关系亦然。因此,有必要探讨客户与总承建商的角色,以便找出分包制度对建造业安全制度有何影响。客户、总承建商与分包商亦须在社会限定的法律架构范围内营运,以防施工意外发生。因此,有必要探讨有关分包商的安全标准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况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 分包制度 建造业 安全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造业的分包制度有两种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专业技能的分包商,它们并非由总承建商提供特殊技术或非其资源所能承担者,例如升降机安装承建商、涉及机电设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惯例将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转包。这可能曾发生在专业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与半技术或非技术性劳工的工作有关。最明确的一点是,分包制度是建造业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减少过度分包是可行及适宜的,但事实上采用分包对建造业的效率及竞争力能作出重大贡献,任何想将分包制度废除均不切实际。基于分包制度不会消失,安全专业人员应考虑如何对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1、分包制度有关的安全问题,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的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国家的法例都规定总承建商须建立有效监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况下,要履行此责任变得难上加难。相关的问题是安全培训与安全意识方面。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关键因素。理想的做法是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最基本的标准水平,不论个别工人的雇主是谁。但如有多层分包制度,此实难以达致,而逃避培训责任机会亦较大。有些工地规定平安训练卡作为基本培训的雇佣条件。有很大机会是此等受伤工人可能属多层分包及趋向低层。

从过多分包导致的安全问题的根源乃是工程层层分包,每层都赚取利润,最后承包者常没有,甚至全无资源用作安全造成的,即使他们有意识及兴趣投资于安全方面,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施工人员流动大,工人经常转工,尤其在劳工短缺时。工地劳工转工率高构成了对安全培训、有效管制,以及承诺订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问题。这均对希望改善安全水准的总承建商及专业安全人士构成难以控制及解决的问题。

2、客户扮演的角色客户委托承建商进行施工并支付工程费用。作为给予承建商报酬,客户在工地安全问题上是具有权力及影响力的,但在许多情况下客户对这问题漠不关心甚至不知道问题存在,有时候客户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标准。这多发生在客户的首要考虑是工程以最低价格及在最快的时间内完工。这直接导致削减安全基本要求,及对需要尽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压力,这同时会危及承建商考虑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况下,总承建商对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资源,均极大影响分包商的表现。

当客户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准,成效可以很显著。例如香港多个主要客户对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奖励,因而工地安全达到及维持在良好的水平。这些客户的工地意外率在过去十年间相比私营机构工地持续及显著地低。他们是怎样做到的哪?

过程的关键在于投标/承包阶段。客户在投标阶段拟订对有关承建商安全标准的要求。这包括承建商必须达到符合要求的目标意外事故率、提供安全资料及竞投承建商的历史,以及明确良好安全表现可获奖励,而持续表现欠佳的将面对重罚。在工地展开工程时,承建商知悉安全表现优异施行财政上的奖励计划,安全制度适当的制订及有效运作者可以得到奖金。反之,将向其施以财务上的处罚方式,或是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能投标。从而大力推动了承建商确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运作,并驱使承建商对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动施行更有效的管制。

客户亦可利用承包条件,以减少分包及多层分包至合理的水平。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权益,而是清楚确定多层分包不获客户接纳。因此,客户如欲对工地安全水准有一定影响,可透过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发挥最佳功用,减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导致的工地安全问题。此等权力应属客户自愿行使。

3、承建商扮演的角色

3.1 确保分包商在工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许多承建商在投标/ 承包阶段制定一个安全计划,而积极进取的客户要求有一个安全计划。计划涵盖面需详尽广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关。承建商须确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对计划均明了,并预备与计划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须确保通过对分包商在工地上安全表现的监察,督促分包商实在地将承建商拟订的安全标准付诸实践。安全标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是预防施工意外事故极其重要的一环,且此亦为承建商的部分责任,以确保分包商工人均训练有素。基本培训可透过定期的工地座谈去加强,且承建商须确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参与此重要的推动计划。概言之,承建商须透过订立良好标准监管实施,严格执行基本培训及安全持续训练,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参与所有相关活动。

3.2 评估法律规定,确立安全状况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动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规定只是代表监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现行安全惯例的最佳标准。其目的在于确保工地有一个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对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惩罚。在大部分发达国家,安全法例的规定乃低于表现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准。

二、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须知道一系列紧扣相连的规定,以确保健康及安全问题视作在工地上每个人须负的责任,而非单一方面所须承担。总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认识到对其相互职责与责任在法律上有较明确的定义将有所得益。

最后,再谈谈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我们须通过发展三方长期的伙伴关系,而非仅凭单一份承包合约偶然地靠拢在一起。这在质量、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确认。承建商,尤其是与专业分包商之间的长期伙伴关系,促使双方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养工地的相互职责。其意义在于各合约能否都如此,并加以发挥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约从头开始,但这却是世界建筑业的一个普遍特色。

三、总结概言之,我们要接受分包工程将成为建造业中一个重要元素。处理由分包工程产生的安全问题的策略不在于为制度觅替代方法,而是力求运用切实的改善措施。重要一点是,问题不能独立针对分包商而可以解决,而是需要分析工地上各主要参与工程者所能作出对改善情况的贡献。客户是在改善策略上的中心点,作为支付承建商报酬,客户可以要求透过投标/承包程序而达致高安全水平。客户可向承建商施压,从而使分包商维持在法定标准范围内,并规限了多层承包合约。承建商如有意在这方面下工夫,可确保工地安全计划的安全制度及程序都得到所有分包商的遵从。这需要作出承诺及坚持不懈,这是可以达成的。法例在这方面亦可以帮助,可以透过制定法律将良好例子规定为适用于各有关方面。将分包商的法定职责,以及承建商与分包商之关系仔细划分,并列入法例中。长远而言,在订立客户、承建商与分包商之间更持久之合作伙伴关系,对工地上所有工作人员均有重大的影响。如对安全模范客户及承建商在这方面已采纳的制度作更普遍的认同,则因使分包制度而衍生的安全问题得以大为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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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姓名:赵荣

出生年月:1970年04月

性别:男

籍贯:河北省承德市

学历:本科

职称:工程师

研究方向:建筑工程

第4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一、农民工安全培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培训资金不足关于农民工安全培训,国家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财政没有专项经费,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安全教育经费实行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没有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制度和渠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培训投入问题。每年提取的费用直接用于农民工的寥寥无几,根本不能满足生产培训的需要。

(二)各培训部门培训不统一目前涉及的培训部门较多,有安监、质监,还有行业机构等。每个部门发的证书均不一样,互不认同。如焊工,有安监部门的安全资格操作证,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操作证,中国船级社的CCS证,劳动保障部门的技术等级证等。各部门大多各自为战,强调本部门的证书,多头培训加重了企业的培训负担,加大了企业与个人参加培训的抵触情绪。此外,国家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没有贯通到劳动保障、教育、农业、工会、财政等多个部门,目前还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形成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大大迟缓了农民工安全培训的进程。

(三)监督管理体制不够健全1、有些地方政府对安全培训监管不力,没有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作为一项日常监管工作,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中的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缺乏监管。2、对培训机构的约束不够,培训考核欠规范,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考核评估。3、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明显缺乏力度,造成特种作业人员仍有不培训就上岗、混证上岗、人证不符合的现象,特别是在施工进入高峰期,工地急需各工种人员时,显得尤为突出,这是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

二、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的对策及措施

(一)把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到安全生产培训总体规划中来根据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单位和部门要完善相应的规划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将农民工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提出明确的目标、措施和要求并抓好实施。

(二)使农民工自己转变观念自愿参加形式多样的安全培训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意义重大,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政府部门要转变过去陈腐的观念,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和“请”农民工来参加安全培训,变被动为主动。要教育和吸引农民工认识到接受安全培训的好处,激发其参加的积极性。

(三)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和农民工子女教育培训相结合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在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同时,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迫在眉睫。农民工安全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要在农民工的安全和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发挥职业和学历教育的优势。企业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职教育。

(四)政府部门要在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中加大资金的投入建立安全培训专项基金。目前,政府实施的“阳光工程”“创业培训”等相关培训部门都有经费保障,给参加农民工予以补贴,而安监部门组织农民工培训没有政府补贴。建议将农民工安全工作列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拨出专项基金给予保障。

(五)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高危行业新招录的人员,必须实施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对不履行全员安全培训义务的高危企业以及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第5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建筑业都是一个重要的国民经济生产部门。但是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工业部门之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除了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以外,还导致了巨大的直接的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可能导致生产率、成本、质量、建设周期以及环境等方方面面的不良后果,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这类伤害与损失,就成为我们需要急切解决的问题。

一、建筑业施工的安全现状

1. 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也未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最终导致安全意识薄弱,安全事故频发。

2. 企业方对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到位

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的投入,是进行安全生产,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目前,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垫资,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等因素,部分施工现场无任何脚手架及安全网等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建筑施工现场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也未能认真执行。

3. 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

部分施工现场存在场容场貌较差,场地高低不平,无排水系统,材料及废弃物乱堆乱放,且道路不畅通;部分工地现场封闭管理仍不到位或不够重视;部分工地现场防火意识不强或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个别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甚至部分工地现场还未设厕所;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仍未很好的落实设置,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二、建筑业的主要特点

1. 建设工程是一个庞大的工程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完成一定的任务,施工人员与各种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必须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因此,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仅取决于施工人员的行为,还取决于各种施工机具、材料的状态。一般说来,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而各种施工机具、材料的状态以及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导致事故的风险因素非常多,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且排除,也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2. 工程项目的施工具有特殊性

所谓特殊性,即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建设项目,不同的建设项目所面临的事故风险的多少和种类都是不同的,同一个建设项目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同。因此,不同工程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的事故风险类型和预防重点也各不相同。项目施工过程中层出不穷的各种事故风险是导致建筑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3.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

建筑业仍旧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其从事工作的技术含量也相对偏低,尤其在在中国这样人口密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大量的没有经过全面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的劳动力涌向建筑业成为施工人员。一旦管理措施不当,这些工人往往成为建筑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不仅为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损失,还给建设项目本身和全社会造成许多不利的影响。

三、完善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 加强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制度已进一步健全,同时也完善了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但与其配套的监管机制并不完善,国家监督及执法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对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善,责任不明确的施工企业,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确保安全工作上下贯通,左右连接,确保安全,消除隐患。

2. 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安全问题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始终,安全管理则是施工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尽管诸多成功的工程实践证明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建筑企业发展的引擎之一,但安全管理的投入、绩效和损失仍然不能像工期和质量等一样被企业看作是经营的驱动力。因为,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应该逐步树立起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需要、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只有这个问题得到解决,安全管理才可能真正成为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发挥其对施工项目保驾护航的作用。

3. 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环节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成功的施工应该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独创性,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项目。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为项目的实施制定一个具体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在这个计划当中应针对各种施工环节对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还应讨论包括产品质量、施工方法以及现场安全与健康措施在内的一些具体事情,同时针对不同管理层次的人员,培训的要点和方法也应不同。比如,对于基层的普通工作人员接受的培训,应是通俗易懂,实用的,具体的;对于接触较大风险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其工作性质进行特殊的、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对于较高管理层的人员接受的培训,则应针对政策法规、管理方法和管理观念而进行。

4. 提高施工个人的安全意识

在工程施工当中,是要先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才会有他们的安全行为;有了他们的安全行为,才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所以,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当中,如何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都具有对施工安全的自觉能动性,就变的尤为重要。

5.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第6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目前,北京有很多工地在监管上仍然仅依靠安全管理人员巡逻监管,缺乏科技智能化手段。为了在建筑工地推进智能化管理,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已试运行了两三年数字信息化管理系统,经过实践检验和不断改进调试,该系统日趋完善。奥体文化商务园项目在集团公司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实行项目数字信息化,建立数字化监管模式。数字信息化监管作为工地监控信息工作平台,综合处理所有安全相关信息,项目部将每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上传到集团的信息工作平台中,实现集团、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项目监管人员可远程控制安装在建筑工地的摄像机——“电子眼”,实时调阅工地现场图像场景。

二、“电子眼”编织安全网

为了对工地实施有效监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奥体文化园项目部建立了“平安工地”信息化建设方案。在数字信息化系统的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建设中,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投入资金8万余元,在奥体文化园区项目工地上试点安装了“电子眼”。目前这些“电子眼”已经在该项目“上岗”一年多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此,记者对奥体文化园项目部进行了采访。项目副书记魏立柱介绍说,该项目工地共安装有8个“电子眼”,负责对3万多平方米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电子眼”分别安装在工地大门口、人员进出场刷卡门口、工地最高点、材料储备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等关键位置。“电子眼”采集到的视频信号经过压缩编码后,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传输至项目部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可随时查看施工现场的情况:工地现场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在岗……这些信息均能通过“电子眼”进行实时监控,实现施工现场24h远程监管。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更全面准确地掌握建筑工地的运行作业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弥补人员不足带来的管理死角。这不仅可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还可以加强现场工人的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提到这个“电子眼”信息监控系统,魏立柱打开了话匣子:“我们工地面积大,涉及点广、周边的人员复杂。自从工地安上了‘电子眼’,工地的各个角落的情况就一目了然,起到了实时监控的作用。工地里发生安全隐患,以往只有安全管理员巡视到的时候才能发现,现在立刻就会被‘电子眼’捕捉到。”魏立柱举了个例子,按照有关规定,如果风力大于5级就要禁止塔吊作业,但有时候虽然项目部已经下达禁止塔吊作业的指令,但仍然会有工人为了赶进度,在大风天气继续作业。通过“电子眼”的监控,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发现施工现场有人违反规定作业,并立即予以制止,避免发生事故。此外,由于奥体文化园项目是在有限空间内作业,很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因此在动火作业时需要格外小心谨慎,动火人员需持有动火证,现场还需要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方管理人员监护。而“电子眼”对动火作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有关人员是否到位,起到了监督的作用。一旦发生火灾等异常情况,监控系统还会自动报警,有效地消除了火灾隐患。“电子眼”的应用,使工地管理更加精细化,对事故隐患的预防更加切实有效。奥体文化园项目部技术主管肖鹏谈起项目数字信息化,深有感触地说:“施工高峰的时候,交叉作业特别多,施工面积大,技术部门即使每天不停地跑现场,也照顾不到全部。一年下来,我光鞋就坏了6双。自从采用了IP网络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化技术后,我们能够在监控中心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情况实现远程视频监控,配合着对重点部位进行现场监控,对搞好现场施工科学管理、降低各类事故发生频率、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和不文明施工等,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提升集团管理水平,大幅节约管理成本,确保施工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手段。”

三、安全培训显新意

第7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关键词】路基边沟;清表;回填;质量控制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线路基挖方:挖土方约32万m3;主线填方:借土填方84.5万m3,利用土方27.5万m3,冲击碾压47.8万m2,路床5%灰土12.9万m3,台背8%灰土9.6万m3,水泥搅拌桩26744m,CFG桩170815m,旋喷桩19072m。

二、施工准备工作

1.隔离栅开口位置设置

由于我标段内小型结构物较多,在既有涵洞两侧隔离栅各设置一个开口位置,作为施工进入的主要入口。开口打开5m宽,开口位置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牌及警示牌,再于距开口位置50m处,涵洞既有道路上设置标牌,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注意绕行。

2.施工前对原路基边坡的防护

预制块,坡脚广告牌、高速公路检查井、沿线高速标牌等需要拆移的高速公路设施,与高速公路相关部门协商办理相关拆除手续,经批复后即可大面积动工。结合隔离栅内清表的特点,暂时不具备打通便道的条件,考虑邻近村庄道路情况,施工机械进场先借助邻近村庄道路,采取上述隔离栅开口进入施工场地。

3.机械的配备

每个清表段配备2台挖掘机,一台推土机,一台压路机,自卸车4台,工人10人。挖掘机从段落两端隔离栅开口处进入,首先进行坡地边沟及护坡道的表层腐殖土清理(原高速公路路基边坡暂时不清除),因自卸车无法进入运土,先由挖掘机将清表土垫入边沟内,形成临时便道,待两个挖机重合以后,自卸车进入,挖机配合将边沟内清表土用自卸车运出,逐段倒退施工,直至退至隔离栅开口处,本段清表完成。

三、施工方案

1.路基清表

将路基隔离栅范围内的防护预制块,灌木丛等在施工前人工清除,并妥善处理。将隔离栅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至少30cm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人工配合挖机,推土机予以清除,将其分开堆放、合理使用。表土及淤泥作为一种有限的自然资源,将其集中堆放,以备将来用于边坡和中央分隔带的绿化、取土场复耕、恢复植被等,因此考虑将清表土沿线就近堆放或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其它地方集中堆放,妥善保存。

清除表土前先放出边坡坡脚灰线,测出原地面高程,并做好记录。用挖掘机、推土机清除表土时,测量人员跟班测量,严格控制清表厚度及排水横坡,清理完毕后,用自卸车将清表土运到指定的弃土地点。用压路机碾压至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原地面压实度,并测出清表后高程。

2.边沟回填

待表层土清除完成后,两侧挖机由隔离栅入口向中心前进施工,采用护坡道土回填边沟,每层填筑30cm,人工夯实,逐段向前填筑。

四、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1)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管理系统,切实行使安全监察职能。一个项目副经理管安全,项目经理部配备一位有安全工作经历,且熟悉施工的人员担任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工作;各作业队同时也设安全组长、安全监督检查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使安全工作随时有人抓、有人管,处于受控状态。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要把安全工作当作一面重要任务来抓,下大力气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的投入,确保其功能正常发挥,并为现场职工(包括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加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防护设施的基础上。

(4)加强施工现场生产防护,对脚手架搭设、“三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佩戴、路口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架设、支架搭设、施工机具使用等工作严格按国家“一标三规范”实施,并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控制。

(5)成立工地抢险救护队,由安全委员会主任统一管理和指挥,在施工工地遇到暴雨等灾害时,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6)设立工地医务室,负责工地员工的医疗保健工作及工地的意外事故的抢救和护理工作。

(7)所有参加工程施工人员应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并带证上岗,否则不得上岗,上岗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工具使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的培训,获得合法的操作证书方能上岗。

(8)分部分项工程在开工之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员工介绍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9)定期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及时提交施工安全报告,制订适时的安全措施,以弥补和完善安全计划,同时还应积极地与有关方面进行信息沟通,确保所有必须的资料都能妥善地传送递、收集和整理,并采用电脑等辅助手段,建立准确的、高效的、完善的资料库。

(10)开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管理,包括对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落实进行检查,对生活区的安全用电、用火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危险物品进行检查等。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工程队每周检查一次,坚持每星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活动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11)定期开工地安全会议,讨论需审议的施工安全问题,及时针对工地的施工安全情况作出决策。

(12)凡用于工程的施工工具、装备、设施等物品,均应按照法律或有关规范的要求,领有牌照或准许证;定期进行施工设备和设施的检查、测试和保养工作,保证施工安全用具及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实行安全奖罚制度,定期对在实施安全计划和法定条例方面表现良好的施工队、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对在此方面有违反和忽视行为的施工队、施工人员进行惩罚。

(14)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的施工安全用具及设备,如手套、护目镜、呼吸面罩、灭火器、火警装置、紧急救援设备等。

(15)起重机械作业时,须在合格的指挥人员指挥下进行,驾驶人员须服从指挥,吊臂下严禁站人。

(16)交通运输均须严格限制行车速度,保持安全车距,禁止空档滑行。施工现场的路口和急转弯处设立交通指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指挥,夜间设红灯示警。

(17)高空作业人员配带安全设施,在高空作业点沿边缘设置护栏及防落网。

(18)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电缆和供排水管等树立明显的标志。

(19)物资的堆放应稳固,捆扎牢靠,防止倾斜和倒塌,所有水泥及时运回仓库内存放,易燃物品应配备灭火器材。

(20)进行气割,电焊作业时,场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清理,作业完成后,要将火种完全熄灭,做到工完场清。

(21)工地办公室和员工宿舍的建造符合防火要求,留有紧急疏散通道,并在通道口标出明显的标志。

(22)变压器安全位置离地高度不低于1.5米,在其周围应装设高于1.7米的安全护栏或围墙,并在四周挂上警示牌。

(23)认真实行标准化作业,严格事故纪律和劳动纪律,切实杜绝违章操作。

六、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路基边坡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控制,保证工程的施工效果,减少施工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返工。有效的提高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第8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进入规模和产能高速发展时期,新老产线并存,生产、建设共举,安全管理工作未能适应快速发展要求。上半年发生事故较多,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我们深感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为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了驾驭安全生产的复杂环境,提升安全管控能力,我们认为:实现安全管理必须由“重视结果保安全”,向“过程控制要安全”转变,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通过安全行为养成,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为此,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着重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一整套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向过程控制要安全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专门成立了安全督查室,从而构建起公司、分公司(工程指挥部)和分厂(项目组)三级安全督查体系,每天对现场施工安全和生产现场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仅体现了部门的监督职能,更强化了部门和安全专业人员对生产现场的服务和指导,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力度。

2、对建设项目实施全面有效管控。总结事故案例,我们发现,建设项目的人身伤害频次较高,危害较大,存在源头上的“安全隐患”。因此,**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引队伍、谈协议、做可研、写初设、图纸会审和施工监督检查等整个环节进行同梳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科学进行危险度评价,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符合遵守国家相关标准中对于安全技术条件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加大协力属地化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厂区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立了建设施工单位和人员的黑名单制度和清退制度,完善了建设协力的安全评价考核体系平台。从基层抽调30余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员工,培训后上岗,对建设工地实行旁站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公司安全督察组每天按照计划对施工和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检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发现问题596项,都整改完毕,并严格执行考核206万元,连带责任落实到单位的第一责任人。

3、对生产单元实施持续检查、整改和完善。重点是参照项目管理的办法,实施PDCA循环,做好作业风险的动态辨识和隐患的整改消缺。年初,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对现场作业活动进行了全面梳理,全面辨识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在进行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的前提下,做到不走样、不扩大,不缩小,真实、科学、合理、有效、可控。通过规范、统一辨识,发现了大量3级以上风险作业项目。公司和各单位一起对每一个作业风险的应对措施进行了分层讨论和完善。同时,公司还组织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各生产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曝光,分公司、分厂、作业区也分别组织各自的集中检查。各层级发现的隐患均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4、对多个单位配合的作业项目实施属地安全管理。为降低建设工地、生产现场的外包作业、跨区域(跨单位)协作作业、检修等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风险,形成属地安全管理上的相互监督、相互约束机制,我们制定了《属地安全管理管理办法》,目前刚刚试运行。此办法,对属地责任进行了三个层面的划分:第一种是地域划分法,主要针对不同生产单元之间的安全界定;第二种是主雇关系划分法,主要针对建设工地和外包、外委施工项目;第三种是责任划分法,主要针对多方配合作业的工作项目。以此来实现“区域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确保第一时间处理现场安全隐患,提升公司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能力。

二、居安思危,举一反三,建立安全事故的“防火墙”

1、对重复发生的隐患和管理缺失实施“安全问责”。年初,公司制定了《安全问责实施办法》,对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整改,违章行为屡禁不止,应急能力薄弱,重大隐患未发现,安全工作不作为等14项问题进行问责。

 2、对高危作业项目实施特种防护作业监护。为此,今年公司专门成立了特种作业防护作业区,对有毒、有害气体、有限空间作业实行专业监护和救援。

3、依照规范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公司专门开展了危化品、有毒有害气体专项检查,优化危化品厂内运输路线,以公司13个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了管控机制,对危化品、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票据进行梳理和进一步规范。

4、实施多层次、多形式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效果明显提升。上半年对作业长、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600余人进行了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对130余名中层管理进行了安全知识再培训;在集团支撑下对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专工及现场专工1750余人进行了安全培训;推进可视化培训,公司今年计划制作可视化教程170项,检修中心的检修流程看板,轧钢厂的操作流程看板效果较好。

5、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初步建立起了更加科学的安全评价体系。一是制定了**公司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二是成立了公司安全标准化机构;三是聘请了专家对430余名专业工程师进行了标准化宣贯培训。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6、通过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了人人讲安全的文化氛围。一是开展安全演讲活动;二是认真开展事故回头看、举一反三,安全一堂课活动。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为员工现场讲一堂安全课,并接受电视台的心得采访,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三是根据集团要求,“安全月”中对五年内新进厂员工的安全技能进行鉴定验证,对5640人完成了技能鉴定。

7、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预防。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绩效评价细则、事故问责制度、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等,从制度上将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管理,将落脚点放在基层和现场,重点夯实生产现场、作业点的安全基础。制定计划,推进国务院23号令的学习和理解,并真正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8、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高效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了分厂、分公司和公司三级应急体系,制定了118项专项应急预案,每月按计划开展演练,确保每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今年上班那年,仅公司级预案就进行了3次实战演练,分公司和分厂级应急演练也进行了80多项,应急演练的频次较以往大幅度提高。近几年环境变化加剧,恶劣气候增多,随着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实施,**将加强本部和外围单位应对恶劣气候对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的能力,建立起相配套的应急体系。

三、吸取煤矿事故教训,查找薄弱环节,制定了整改措施。针对“4.2”事故,**公司一是对所有矿井生产和基建工程全部停工,进行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二是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职工队伍和矿区稳定工作;三是对基建、改扩建项目的合规性开展自查。盘查各生产矿井的证件是否齐全完备,按计划开展各类证件的年检工作。四是严格落实矿井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是完善矿山的安全组织机构,建立了防突机构,并配备了相应人员、装备;各煤矿已将瓦斯抽放计划纳入矿井年度和月度的生产计划,与生产任务同时安排、同时考核;六是按计划推进矿山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六大系统”建设。

通过对**目前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我们认为主要的短板有以下几项:

1、煤矿的安全管控局面需要扭转: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煤矿随着向深部延伸,原低瓦斯矿井变为双突矿井,安全设备设施及安全生产系统不能及时跟进,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对突出矿井的应对能力严重不足。职工队伍存在不稳定因素且基本技能达不到要求。种种因素使煤矿的安全事故频发,成为制约安全发展的难点工作。

2、建设工地的有效掌控需要深入:我们依然在摸索适合**现状的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工序和环节的安全监管方式。由于建设项目的总包、分包、监理及甲方对建设过程的安全管理职责及落实不到位,对现场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管不足,过程管理控制缺少有效的评价机制,加之外部用工环境的影响,造成建设工地的安全工作不能有效掌控。

3、属地化管理的责任需要落实:随着在同一单元内从事不同项目及人员的增多,如何对项目和人员做到受控也提到安全管理的日程。前期由于对区域内的协力单位的管理缺失也发生过惨痛的教训。亟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区域安全负责制”的氛围,做到“谁发包、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达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

4、安全系统信息化水平需要提升:随着安全管理的幅度不断扩大,安全系统的信息化没有覆盖所有生产单元,增加了管理难度和人工成本,如职工的劳保发放的数据库的建立,隐患整改网络流程的建立,安监部和各单位之间安全信息平台的建立,达到每一项工作有计划,有监督,有落实,形成完整的闭环。切实提高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增强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能力。

针对以上不足,公司确定了今后安全工作的重点举措:

一是继续加大矿山安全管理,从“落实重点”上预防。把“瓦斯超标”和“双突”作为矿山治理的重点,坚持“瓦斯超标就是事故”“先抽后采、以风定产”原则,落实领导跟班下井制度,邀请国内“双突”专家和队伍对焦煤矿井瓦斯治理进行整改和指导;发挥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开展安全互查,完善矿山的安全管理体系,夯实矿山安全基础;积极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开展矿山应急预案演练,提升管控能力。

二是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安全督查,从“源头管理”上预防。通过总结事故案例,我们发现,建设项目的人身伤害频次较高,危害较大,存在源头上的“安全隐患”。今后要从引队伍、谈协议、做可研、写初设、图纸会审和施工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梳理,开展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建立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为基础的安全管理团队,明确职责,实行合署办公,控制施工安全;充分发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方的作用,加大现场“三违”查处。从协力队伍资质准入把关,建立违章违规单位和个人的清退制度,加强属地化管理,实施重大隐患和发生事故的属地问责制度。

三是注重安全培训的有效性,从“专业素养”上预防。今后公司的安全培训将充分体现“可视化”的思想,提高有效性和便捷性,化复杂的安全规程为简单可视的看板。继续开展作业长、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班;建立“内训师”团队,开展岗位示范性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重心下移,服务基层,有针对性、有实效性地开展培训工作;推进可视化教材制作,开展可视化培训;收集集团及**公司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事故,继续深入开展“举一反三”活动。通过以上措施,提升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安全素养,以有效的安全培训,实现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目标,及时发现和消灭隐患。

四是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和反违章活动,从“隐患整改”上预防。公司重点对建设工地、矿山、协力和危化品、有毒有害有气体和有限空间作业加强管理和督查;继续开展危险源的动态辨识;建立安全违章举报奖励制度;开展全天候监控,严查隐患和违章,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隐患整改的“绿色**”,优化隐患整改流程,真正实现隐患整改的100%,从而降低安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

五是推进冶金系统和矿山系统的标准化建设,从“系统管理”上预防。按计划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年底冶金系统各单元(炼铁、炼钢、轧钢、焦化、烧结)达到冶金行业申报二级的条件。1930和1890煤矿保持现有一级水平,非煤矿山2012年达到申报三级的条件。通过安全体系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梳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夯实基础,建立起科学的安全现状自评和第三方评价体系,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

六是认真落实集团调研提出建议,梳理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对集团调研和反馈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部门、整改期限、责任人,按节点做好落实推进,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第9篇:工地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在某特大桥施工工地,2#墩0#预制梁进行起吊作业,需将预压在0#预制梁支架上的钢绞线吊至地面,所用设备为塔式起重机,塔吊提升高度30m、起重力矩4万 kg·m、起重质量4 t,塔吊司机张晨(化名)负责吊装。2#墩0#预制梁支架上两人负责挂钩及打信号,地面两人负责摘钩及打信号。当起吊第十一盘钢绞线时,张晨在看到起吊信号后,将钢绞线从支架上吊起,此时吊距为10m,然后开动小车使其沿着塔臂向前滑行。这时限位器失控,小车滑行至距塔身中心水平距离15m的塔臂处,塔臂突然从小车处折断,小车与钢绞线坠落至地面。经测量,小车坠落点中心与塔身中心水平距离15m,钢绞线坠落点中心与塔身中心距离为16.8m。所幸该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原因分析

经事故调查发现,设备本身安全保障措施失效,变幅限位功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当起吊小车滑行出允许吊距时,不能及时报警并自动中止滑行动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塔吊司机张晨刚到工地,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就入职,未经塔吊安全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就上机作业,在未核实起重物真实重量情况下盲目滑行起重小车,严重违章操作。

信号员听之任之,未及时制止吊机司机违章行为;现场架子队调度员对危险起吊作业,未督促作业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起吊,对违反起吊操作规程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施工队、安全管理部门对于新进场人员,未及时进行安全培训交底就安排其工作;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没有对设备状况进行及时检查检修。这些都是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整改措施

此次塔吊断臂事故虽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但影响恶劣,给该单位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暴露了安全管理上的漏洞,急需整顿和加强管理,这也是塔吊事故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鉴于此,为确保此类事故不再发生,应从塔吊使用的各个环节采取预防措施。

加强对塔吊产品的采购管理

通过加强塔吊的采购环节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质量低劣设备进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与健康,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

企业购买塔吊时,要选择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对应型号的塔吊;选购时要货比三家,优中选优,确保采购到安全放心的合格塔吊;到货验收时,要把好验收关;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请质监部门进行现场验收,获得塔吊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加强塔吊的使用管理

使用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在用机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

建立塔吊单位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记录设备运转、保养、维修、油品更换、操作人员移动,以及主要备品、备件更换情况的有效手段。企业应对每台塔吊建立一个技术档案,将上述内容及时记录进去。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操作、指挥。塔吊的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严禁非操作人员、非专业指挥人员和无证人员上岗作业,这是使用环节最关键的条件。

加强塔吊运行记录管理。塔吊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运行信息的填写,确保填写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加强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塔吊操作人员要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塔吊进行日常检查,对重点部位、重要装置,要认真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塔吊司机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各连接部位螺栓的紧固情况,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当发现塔吊出现异常声响,或出现过误操作,或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时,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重视起重量限制器的维护保养,或加大限制值,使起重量限制器起到应有的限制保护作用。

严格执行制度

做好塔吊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坚持定期保养制度和定项检修制度,坚持按维修、保养规程对塔吊进行维修和保养,使设备不拖保失修;严禁超限、超载使用。当被吊物接近该机最大允许负荷时,要进行试吊,提高0.5 m后,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以正式起吊;执行国家和行业等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淘汰更新老旧设备的规定,及时淘汰更新该类设备,凡国家和各级政府明令淘汰的各种塔吊必须停止使用;经常检查塔吊起重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和起重力限制器等安全装置是否有效;使用过程中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立警戒标志,设置安全标语,配备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