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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培训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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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培训制度

第1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依法取得城市规划建设合法手续建设的高层、地下建筑应依法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审核备案和验收。

第三条 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和科学的管理。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全市行政区域内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工作,市、县公安机关应与上述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城镇消防专项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规划手续。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设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的高层、地下建筑工程而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施工许可;对工程竣工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的高层、地下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质量作为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高层、地下建筑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有效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高层、地下建筑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第六条 高层、地下建筑的建设单位依法应当对下列消防工作负责,对其行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新建、扩建、改建高层、地下建筑(含装修工程)工程,其建设单位依法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未经审核或审核、备案抽查不合格;

(二)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三)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竣工验收备案,未经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第七条 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分别对高层、地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 高层、地下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应统一管理。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未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施工现场的其他单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防火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全程监理。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单位应制订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局部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时,应当与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没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由双方共同负责。

第九条 高层、地下建筑业主是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和遵守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规约;

(二)及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承担整改所需资金;

(三)委托担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或另行约定的机构组织担任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

(四)不得设置危害高层、地下建筑公共消防安全的生产、生活、经营性场所或者库房;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地下建筑,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所有业主共同负责。

第十条 高层、地下建筑业主、使用人(承租人)在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维护公共消防安全。高层、地下建筑业主与使用人(承租人)应对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应有明确约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消防宣传教育等事项作出约定,并实行统一管理。对存在火灾隐患高层、地下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承租人)和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必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高层、地下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承租人)将住宅改建为宾馆、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或者库房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 高层、地下建筑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计。广告牌、雨篷等外墙设施不得妨碍消防排烟和火灾扑救。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确保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安全疏散设施通畅。消防车道、消防扑救场地应当设置明显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设置障碍物。

第十三条 高层、地下建筑业主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定期组织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制订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方案,并开展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演练;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并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七)妥善保管高层、地下建筑消防档案资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没有物业管理的高层、地下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承租人)应当就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约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 高层、地下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使用单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按照下列办法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三)对在岗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 高层、地下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 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火灾预防知识;

(四)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五)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 高层、地下建筑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值班、专人负责制度。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高层、地下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内开展下列消防宣传工作:

(一)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

(二)编印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三)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等媒介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第二十条 各类学校必须每学期举办一次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二十一条 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对其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委托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或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建立检测档案,对故障或者损坏的消防设施应当及时维修,检测报告应当及时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的,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停用消防设施超过24小时的应当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对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地下建筑,整改业主共有部分火灾隐患或者维修共用消防设施的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业主与使用人(承租人)及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约定且没有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业主各自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收支。

第二十三条 发生危及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立即进行。建筑业主、使用人(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就共用部位消防设施无约定,致使维修、更新、改造资金难以落实的,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帐中列支。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高层、地下建筑内用火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或者使用明火;

(二)不得在商店、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三)不得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照明或者取暖;

(四)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冷烟花)。

第二十五条 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对管理的高层、地下建筑逐栋制定并落实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的方案,其主要内容是:

(一)高层、地下建筑的基本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四)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消防宣传教育;

(六)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七)确定灭火行动、通信联络、疏散引导、防火救护等人员分工;

(八)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九)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六条 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及时修订、完善方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指导和监督预防火灾、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十七条 高层、地下建筑管理人应当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高层、地下建筑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单位或者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坚持组织每日防火巡查。高层、地下建筑内的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高层、地下建筑内的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还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第二十八条 设置于高层、地下建筑的宾馆及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内应当配备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场所员工服务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倡导配备缓降器、软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难救生设施,在安全出口处安装单向防火型报警疏散门锁装置。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检查发现的高层、地下建筑公共安全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并函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或者个人,及时向社会公告,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安、规划、建设、房地产、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发现高层、地下建筑业主、使用人(承租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提出警告并进行劝阻,对已形成的火灾隐患应向业主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业主、使用人(承租人)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和单位依法作出处理。

第2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一、发扬优势管理,狠抓基层建设。

1、人员的变动情况。佳园别墅保安部原有编制8人(主任1人,带班1人,保安员6人),十一月份为了进一步完善编制,经领导批准,本年度先后完成了人员结构调整,人员增加为9人(主任1人,领班1人,安全员1人,保安员6人),同时顺利完成了部门内的离职及入职人员交接和酒店的培训工作。

2、优质服务,赢得信赖。加强保安部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保安员职责要求,强化管理准则,加强现场督促和质量检查,定期培训安全工作条例及消防器材使用知识,规范要求保安部人员的礼节礼貌、着装、卫生等,同时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北别内重点部位及业主的车辆安全,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逐步提升了安保岗位的窗口形象,提高了自身优质服务水准,得到了小区广大业主的信赖和好评。

3、预防为主,重点布控,措施到位,消除隐患。

在物业办倪经理的关怀指导下,制定了应急突发事件预案,贯彻落实防盗、防火的措施,在今年施工人员出现的两次不安全事故中能及时处置,妥善解决。在此基础上保安部实行群控、群防、群检、群治等措施,确保别墅内安全防范工作万无一失。

4、完善设施、设备及器材配备,做到有备无患。物业办今年内为保安部配备了强光手电、警棍、对讲机、雨衣等用具,逐步完善了别墅区内的监控设施,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还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消防栓无水、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不到位等,望能及时配备,以保障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管理,提升品质,改变观念,创新方法。

1、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参照行业规范标准,对保安员每周进行一次例会、培训,重点讲解管理素质、服务意识、礼节、礼貌、专业技能、消防知识、突发事件应对等,通过讲解、点评、交流,使保安员在思想认识和日常工作水平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

2、保安部按照计划对保安员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实际工作培训分阶段分内容考评,使每个队员都能达到“四会”(会队列、会消防器材使用、会指挥手势、会拳术)。通过培训,整体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业务技能、服务态度得到了加强与提高。

3、结合别墅区内实际情况及保安部现有状况,引导保安员提升素质、转变观念。要求大家要有紧迫感、上进心和责任心,培养团队精气神,激发保安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树立优秀队员,激发大家学先进、争先进的工作热情。通过在工作实践中的不断摸索和总结,制定出了“物业保安员应知应会”规范准则,为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业主打下了基础。

三、车辆及进出人员的管理。

1、严格按照车辆进出管理规定执行,控制小区内的车辆,保证别墅区内环境,保证井然有序、道路畅通。

2、加强保安员的手势、语言方面的培训工作。

3、为保证业主车辆的安全,对外来进出车辆实施登记制度,对带出的大件物品按照出入登记制度,严格规范,要求必须有物业办开具出的门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在严格细致的工作下,全年未发生盗车、丢车事件。

4、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及施工人员登记制度,及时办理出入证件,对留守工地人员严格按照安全工作条例要求,做好人员的登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物业保安部在xxxx年工作中,虽然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不断总结经验,需要更加努力,争取在新的一年里为保障业主平安做出新的贡献。

xxxx年,我们将会重点做好:

1、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各项预案具体实施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保安部继续跟进落实。

2、骨干人员文化修养、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个人素质等参差不齐,有优有劣,物业保安部项目制定的管理规范尚未全部落实,保安部将针对问题加强教育培训。

3、服务质量尚需优化和提高。个别岗位保安员服务意识不够,针对情况保安部将强化管理,达到白天与晚上、平时与周末、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的服务标准。

第3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一、深刻认识楼宇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区已投入使用楼宇116座,大部分楼宇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多产权楼宇,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之间安全责任不清晰,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难以有效落实;部分楼宇安全生产投入无法保障,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或长期得不到正常维护保养,非法施工、消防设施被封堵等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负有楼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部门未形成工作合力,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楼宇安全已成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抓好楼宇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楼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出发,增强做好楼宇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楼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整体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目标,以落实楼宇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按照“安全教育普及化、安全责任明晰化、安全监管规范化”的原则,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楼宇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2012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楼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事故防范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形成完备的楼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到2013年全区楼宇安全生产秩序基本规范稳定,全区楼宇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建立健全楼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一)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楼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区安监局要加强楼宇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研究制定楼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牵头协调解决楼宇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区城管局要做好楼宇物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将楼宇安全服务质量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监督管理内容。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楼宇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组织楼宇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执法监督,指导楼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质监分局要强化楼宇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区商务、服务业发展、旅游、城管执法、开发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行业领域楼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全面落实楼宇安全生产属地化监管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楼宇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社区志愿应急队伍,参与楼宇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未实行专业物业服务的楼宇进行自治管理。监督、指导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积极开展群众性楼宇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构建齐抓共管的楼宇安全生产监管格局。区政府成立楼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楼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把准入关,强化源头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排查各类隐患,确保监管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街道、社区、楼宇,抓督查、抓排查、抓整改,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楼宇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四、明确楼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规范多产权、多使用单位楼宇安全生产管理。同一座楼宇有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确定责任单位或共同委托一个物业单位负责楼宇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单位专有部分的安全管理由产权单位或承租、承包的使用单位负责,物业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提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单位。

(二)明确产权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产权单位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楼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时落实各种隐患整改措施,按规定承担整改所需费用;依法与物业单位、使用单位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

(三)明确物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物业单位要维护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秩序,对楼宇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和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发现使用单位存在事故隐患,要及时制止并告知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向产权单位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管理责任;按规定对共用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保证楼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要建立健全楼宇内使用单位详细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等情况,整合楼宇应急资源,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四)明确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使用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服从产权单位和物业单位的管理,对楼宇使用行为负责,履行协议中的安全责任,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生产经营区域自有消防器材及公用消防设施和其它重要设施完好有效,不得影响、妨碍公共消防设施和其它重要设施的正常使用;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报物业单位备案。

五、依法规范楼宇安全生产行为

(一)严格楼宇安全生产管理。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法参加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楼宇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专人值班、专人负责制度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主要领导带班制度。

(二)严格楼宇安全生产准入。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要按照楼宇权属证件登记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要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重要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测,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三)严格楼宇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1、楼宇装修、改造要依法办理有关审核或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需要验收的,应当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区域应当与其它经营区域相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依法备案;物业单位对装修、改造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2、进行楼宇外墙清洁、粉刷(喷涂)和高处广告、亮化工程灯具架设等高处施工作业,要严格落实《市建筑物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核实施工企业的资质,实施监督管理,不得将高处作业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3、严格楼宇设施的安全检查。物业单位对重要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建立检测档案;对故障或者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要报告消防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六、强化楼宇安全生产监管措施

(一)全面实施楼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楼宇安全生产监管作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各楼宇物业单位要利用网格化信息平台,认真开展楼宇安全生产信息普查、网上申报和动态管理,明确负有楼宇安全生产责任各相关方的管理责任和范围。建立楼宇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楼宇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台设施设备、每个工艺流程纳入网格化监管,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楼宇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实现楼宇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

(二)全面开展楼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区安监局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楼宇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考评办法,开展楼宇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全面提高楼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实施楼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集中开展以楼宇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楼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投入使用的楼宇总体布局与安全间距、楼宇建筑结构与防火防烟、消防及防自然灾害设施、疏散安全条件、特种设备、水电气设施设备、高处悬挂作业和楼宇安全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情况,进行安全评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整合公安、安监、消防、质监、工商、建设、城管、旅游等部门执法资源,建立联合执法会商制度,强化联合执法,落实监管职责,堵住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解决楼宇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和治理重大隐患。

七、完善楼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单位是楼宇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加强楼宇隐患排查。物业单位要认真开展楼宇防火巡查、检查,楼宇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单位应当组织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强化防火巡查,并按规定组织夜间防火巡查;楼宇内宾馆、餐饮场所的炉火、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必须采取防火隔热措施,经营者应定期对厨房烟道、燃气管道等进行检查、清洗和维护;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重要设施进行检查。

(三)设立楼宇安全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楼宇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应急演练和重大隐患治理等。

(四)强化楼宇安全生产投入。依法执行专项维修资金规定,足额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保证楼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多产权、多使用单位且无统一物业管理或无专项维修资金的楼宇存在的重大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导,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合法投入使用的楼宇,整改共有部分隐患或者维修共用设施设备的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或在物业质量保修金中列支。保修期满后,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物业单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约定且没有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产权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收支。发生危及楼宇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应当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代修,维修费用由相关产权单位共同承担或从其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列支。区政府鼓励楼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特种设备商业保险,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楼宇安全生产的长期投入。

八、深入开展楼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活动

(一)实施全员安全素质三年培训行动。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2013年,楼宇各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培训率达100%,基本实现“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掌握安全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的目标。

(二)营造楼宇安全氛围。积极开展“11.9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强化楼宇安全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楼宇安全的浓厚氛围。

九、健全楼宇应急救援体系

(一)健全楼宇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以消防大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楼宇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区、街道社区、楼宇互联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建立楼宇安全生产预警机制。楼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进行楼宇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楼宇员工和社区群众要积极履行楼宇安全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楼宇隐患排查治理,踊跃反映或举报楼宇隐患、事故信息。要赋予楼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或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离疏散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楼宇各类应急预案。消防大队要逐栋制定楼宇灭火救援预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动态掌控每座楼宇灭火救援的内外环境,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并不断完善预案;楼宇物业单位要制定符合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有效实用的楼宇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与区政府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和演练。

(四)提高楼宇应急保障能力。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各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应急逃生设备管理,完善楼宇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楼宇各单位要配足配齐应急逃生设备,因地制宜设置救生缓降器、防烟面具、救生袋、口哨、手电筒等应急工具,提高自救逃生能力。

十、严格楼宇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强化楼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区政府把楼宇安全生产监管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层层签订年度《楼宇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严格楼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定楼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楼宇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落实。严格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实行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依法严格事故查处,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查处楼宇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十一、附则

(一)商住两用楼宇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意见下列用语的含义:

1.产权单位,是指对建筑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

2.物业单位,指楼宇交付使用后,产权单位自行统一管理的组织或者接受产权单位共同委托的合法物业服务企业。

3.使用单位,是指在楼宇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4.重要设施,包括特种设备、变配电设施、报警系统、燃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避雷系统等。

第4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仁:

下午好!

我是来自怡海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代表,今天很荣幸能作为十佳停车服务企业代表和大家一起分享、交流我们日常与管理中的一些工作状态和经验。在此,非常感谢新区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给予我们公司的这份殊荣,以及这次难得的沟通和交流机会

怡海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管理的金鹰占地面积156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56400余平方米,两座主楼各21层,地下一层车库,为综合性商场写字楼,是上海现代化高档办公场所之一。

金鹰大厦于2006年荣获"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在停车方面连续5年荣获得"AAA"诚信企业。管理过程中吸取国内外先进的物业服务和管理理念,秉承"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细节决定成败"和"客户至上,求实进取,创一流企业品牌"的服务宗旨,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尽心尽力为业主和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具备现代化的停车系统功能

停车服务安全、简便、准确,并且使造价和经营成本控制在适当范围,是当前停车场管理的趋势。开发商在建筑时实现了场地的高效利用,建造两层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位,为有限的停车场库解决更多的车辆停放难题。2013年度,公司根据大厦实际情况,随着市场的不断进步,更换大厦道闸系统。使大厦停车更安全、简便、信息齐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更能解决人工管理的弊端,是停车场管理的最佳模式。更新系统后,增加了车辆出入"迎送"语音服务。在车辆出入给车主带来愉悦的心情时告知所持磁卡的有效期;改进道闸系统的读卡性能。另外实现远程读卡功能,车主在接近道闸系统时可以远程读卡片,无需开车窗,基本做到读卡不停车,做到方便、省时、省力保安全。另外,围绕市场停车难问题。

建立科学化管理机制

停车管理方面我单位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岗位具体职责等,对每位员工岗位落实签订责任制并定期开展各项安全培训,对机械车位实操人员必须参加政府相关单位特种设备培训考试,保证人员持证上岗,停车场(库)中交通指示、标线清晰。上岗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每月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并考核。

树立诚信服务,人性化管理理念

随着社会停车服务日益竞争趋势,公司为更好的解决用户难题,更多的为用户提供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尽可能的贴近用户需求的便民服务,解决大厦用户常见问题。至今为止,公司从开始的引导服务、招叫出租车服务、开车门服务,逐步延伸到借伞服务、借用小推车服务、打气泵服务、备用应急工具箱等等,解决了用户不时之需,受到广大用户好评。

最后,我以道路交通运输停车行业一句标语作为今天的结束语,"文明停车创达标,礼貌服务树形象".在未来停车日益紧张的背景下,我们将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唯有与时俱进,积极发挥品牌优势,引入全新理念,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在再次感谢新区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衷心祝愿所有到会领导、同仁们事业蒸蒸日上,生活幸福美满。

谢谢大家!

第5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关键词:消防安全;物业管理;小区;

中图分类号:TU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2

准东矿区各个小区是随着油区的开发逐渐形成的,没有一个整体完善的设计规划,特别是构建初期,主要考虑居住条件,甚至是防震都没考虑。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目前小区大多都能够实现集中供水、供电、供暖,社会化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再加上近几年注重环境建设,小区逐渐变得环境优雅,空气清新,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我们小区在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消防安全,没有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小区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小区内存在不少消防隐患,一些小区发生了诸如居民家庭火灾、液化石油气爆炸的事故,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损害。

一、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

(一)小区建设缺乏整体消防规划

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不完善,一个小区,一般由几十幢甚至上百幢住宅楼组成,占地面积很大。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应合理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设置必须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但实际上,我们小区从立项设计上缺少消防规划;有些小区即使编制了消防规划,往往小区内建筑由几家不同施工队伍同时施工,或分阶段组织施工,这样就造成了设计前后不一致,设计、施工上不衔接;部分开发商过多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或减少消防设施方面的投入,以致出现了小区建成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不配套的现象,如小区主通道路两侧没有安装室外消火栓;没有专用的消防水管道;没有明确的消防通道;楼房前后通道又十分狭窄,消防车无法实现回转;人为设置隔离墩或铁栅栏,暖气管道、生活供水管线埋深不足,地面无法承受消防车重量,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小区内没设明显的消防标识;无公用消防箱。

(二)现有物业管理中没有很好地引入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物业管理作为近年来新兴服务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肯定,但从目前管理内容和层次来看,许多方面还不能适应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单位往往只过多的重视防盗,在消防安全管理上不够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小区协管大多属临时雇佣性质,不少没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就匆匆上岗,消防安全技能不足,有些连最基本的灭火器如何使用、如何报火警等内容都不清楚,遇到火灾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临阵脱逃;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严重不足,小区内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应配备灭火器、防火沙、消防水带、水桶等器材,在我们小区内根本看不到;个别地方看到有一两个消火栓,也被风雨侵蚀、年久失修,锈蚀严重,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还待亟需加强。

(三)居民家中存在不少火灾隐患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居民对居家装饰要求也相应提高。家庭装修中为了追求装修效果,而过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隐蔽电气线路未穿套管,线路选型不当,家庭用火用电不慎、小孩玩火等都极易诱发火灾的发生。为了防盗,大多数住宅楼一二层安装了防盗网、防盗栏等防护措施,上层住户为防止小偷从下层护栏进入自家不得已也须安装防盗护栏,整幢建筑变成了一个十足的“牢笼”,不利于灭火救助和人员安全疏散。而目前大多数居民家中未配备灭火器,不少居民未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基本的灭火和疏散逃生知识不具备,现在家庭一旦发生火灾,往往火势很快蔓延,易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安居才能乐业”。各级管理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共同把小区建设好,管理好,给居民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

(四)一些居民为了小家方便

经常将装修垃圾、生活垃圾随扔随放堵塞楼道;公共楼道、地下室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给居民楼安装了一个炸弹,时刻威胁着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些杂物、危险品的清除浪费了物管人员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可清理后能保持多久呢?一年?半年?一个月?不,都不是,清洁人员一走,随后就可以看到又恢复了原样。一些居民真要好好思考了。

二、加强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小区整体消防规划

各房地产开发单位应把消防设施器材配齐配足、设计单位进行小区规划时,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从整体上对小区进行合理消防规划设计,严格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或编制专门消防设计专篇,并报送规划、消防等部门进行审查,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密切配合,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把小区消防规划真正落到实处。各级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设计、施工和开发商,要采取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许可证、降低资质、罚款等办法,同时要严格设计、施工队伍的管理,对无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揽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从源头上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安装到位。

(二)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小区日常管理之中

真正抓好落到实处,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小区自身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同时要对小区协管进行上岗前消防技能培训,未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一律不准上岗执勤,并定期进行强化训练,使小区协管队成为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的主力军。各级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和加强小区物业建设步伐,将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之中,依托社区服务,将物业小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消防安全服务范畴,共享社区消防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小区消防管理的社会化进程。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提高广大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针对小区内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及119消防宣传日,通过设立宣传站或宣传栏、发放消防法律常识及家庭防火等宣传材料、播放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片、邀请消防队员传授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技能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小区内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消防法规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自觉做好家庭防火灭火,教育子女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共同把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

(四)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各物业管理站要切实加强物业小区的消防监督管理,小区建设时要提前介入,严格小区消防规划审核关,施工过程中要重点把好给水管道、室内外消火栓选用和安装关,验收时要严格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把好验收关,确保小区消防规划和各项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

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对破坏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物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就要在消防安全上加强管理,逐渐形成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王志儒住宅小区物业管理1998.8

[2]李建华消防安全知识2008.05

[3]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与业主手册2005.1

第6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关键词:商住楼多产权 火灾危险 对策

商住楼是指底部商业运营厅与上层住宅建筑组合而成的多层或者高层的建筑,属于综合性建筑,一般情况下层数比较多。商业层有商业服务网点、购物商场及写字楼等办公场所。商业服务网点在消防总体设计中不需要有太多考虑,但商场、大型的办公则需要根据其特点进行专门的设计,另外在商业部分开设公共娱乐场所也需要按照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商住楼在满足了商业发展和居住需要,但是商住楼一般存在形态的多样、功能性复杂、人员集中密集、可燃物质多等特点,发生火情时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扑救及救援难度增大,极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商住楼火灾已经变成我国城市型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灾害发生的集中场所。商住楼火灾不断警醒着人们必须加强对商住楼建筑构造、结构及其火灾类型特点的了解,争取减少该类火灾带来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一、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评估

(一)建筑体量大,结构复杂,可燃物多

商住楼在中国的每个地方都有存在,好多都在路边。一般商业经营部分作为仓储、小店、综合商场、饮食娱乐等行业,它一般在建筑的最下层或接近地面好多层使用钢筋砼梁、柱做成大小不一的空间,商住楼虽然满足了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需求,但巨型建筑体积与形形的特点,想简单一个角度来解决火灾问题是很困难的。本身在店铺中存放很多可以燃烧的物质,比如存储存货柜、陈列平台、商品货物,仓库中的储存物品和居民家中的家具等带来的可燃性,发生火灾可能性很大。

(二)产权多,物业难管理

体积、建筑面积大,就可能会为建筑产生许多产权,每个区域板块中的企业、每家住宅都拥有该楼的产权,一般来说一座商住楼都拥有几十个产权人或企事业,这在对消防安全的管理、监督具有较大的难度。

物业公司作为日常性维护管理的单位,不仅要管理负责消防安全,还要考虑维护建筑需要的费用。日常维护消防设施的经费需要从物业管理费中收取,用物业管理的钱来整改商住楼整体的火灾隐患是远远不够的;但要用房屋维修基金来做火灾防护,必须取得业主委员会的一半以上的人同意,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授权后再申请向房产局维修基金处使用经费,还有一些建筑建的时间较早,维修基金本来就不多,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就不到位,使整改时间变长,什么时候整改到位就很难说了,隐患的存在就容易造成灾害。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的不确定性也是商住楼管理、监督的困难点,存在物业公司对业主不满意,去替他单位找新的业主,有的时候因为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而换物业,带来的问题是消防工作没人管没人问。

(三)人流量大,情况复杂

商住楼是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根据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大,情况复杂。大型综合商场、超级市场在营业时人非常多,各种人员在消防素质上参差不齐,发生火灾时,容易变得不知所措和产生慌乱情绪。

有些商场货物摆放凌乱,当身其中时好像走在迷宫,让人找不准方向,还有的销售市场的消防通道被阻碍,安全出口关闭,紧急照明灯以及紧急疏散标志破坏,在危险来临时,人们就缺乏应急工具以及逃生方向,会给疏散和消防搜救带来巨大困难。

(四)商业部分装修、翻修经常化

商业产权人为了营销效果需要或者经营调整,使商户更换频次高,来回翻修、违规装修的现象无独有偶。装修时就会违反安全规定非法拆掉防火挑梁、防火门等一些设施、妨碍人员疏散和安全逃离现场、私自拆除喷淋系统出水喷头等室内消防设施,因此安全隐患加重。加上商户的霓虹灯广告,只安装,不维护,经常出现电路故障,私自改造装修使得商业区隐患不断。

相对较高空间的楼层,使用人就会选择加强空间利用,违规改建由单层变双层甚至多层,而装修材料往往又不符合防火规定,为图个人方便违规设置安全出口且出现数量严重不足,还存在上面住宿下面经营的“三合一”场所,这种形式是火灾隐患的重点。装修不到位还会导致可燃、易燃材料被用到商业区域,火灾风险隐患再度上升。2005年12月25日广州中山市坦洲镇檀岛“老虎吧”西餐厅火灾,就是由于老板擅自在底层加层改造,将底层扩大面积为241平方米,拥有近200个座位的酒吧,大量使用海绵等易燃材料,火灾最终导致26人死亡、11人受伤。

(五)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困难

商住楼一般都设置各类消防设施,这些消防设施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故障或人为损坏,需要及时修理,特别是经过长时间的使用需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这就很难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六)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待于加强

居民违反经常不按说明书使用电器,家中使用的保险丝、片未经专业人员更换,私自拆装不符合规定的保险丝、片;燃气使用也不遵守安全规定,私自拆、改、装燃气设施;在家中或者楼内随意存放易燃物品或使用烟花爆竹;把带有火星没有烧完的垃圾倒进废物道;在建筑内违规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躺床上抽烟、喝酒;在逃生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等不安全行为经常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将难以处置和逃生。

(七)存在“住改商”现象

法律上没有明文的禁止说不能在住宅楼里办公司,但是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去看,应该是禁止的。作为消防监督机构和物业管理机构,应该明确不得进行“住改商”行为,特别是审批过程中,要从严把关,防止出现许可差错:一是商住楼扰民的问题需要解决,住宅区内进行经营活动,致住宅区没了应有的安宁,影响居民的生活,导致居民对小区安全产生忧虑;二是来回装修,违规拆改承重墙,扩大了防火分区面积,私改电线和燃气管路,增大了用电总负荷的情况,致住宅区的整体框架结构被破坏,影响建筑安全;三是火灾成灾因素和日常维护成本的分摊问题,一个公司十几个人,一家子最多只有三四个人,无形中增加了致灾因素,增加了物业管理费和设施的维护,造成其他居民和物业的投诉;四是有些店铺乱扔废物、胡乱设置广告牌等,严重影响市容风貌还造成安全隐患。

二、商住楼的防火对策

(一)加强建筑工程的组织管理

消防对建造项目的审核、验收以及日常检查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赋予的责任与担当;消防应充分利用建造项目核查的条件,详细分析建造项目的功能,分析居民和购买对象,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把被动变成主动;作为消防工作人员,要从整体出发,落实消防监督各项责任,切实把好商住楼建造关,确保成功验收后,该建筑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消防必须在建造中全程参与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从根上消灭火灾隐患。依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严格审查材料,用抽样送检方式,降低火灾隐患。

严格把好关,防止可能出现“三合一”场所。在建设开始,严格控制商业用房的建设高度,保证不能出现内部的夹层。

(二)加强物业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和责任意识培养

多频次开展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使物业公司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使其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为商住楼产权人服务,定期给业主委员会汇报建筑设施维护保养的情况,把消防宣传做到位,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了解消防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明确自身职责,推动消防工作不断进步。强化住户的安全防火意识,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消防救援单位、派出所及物业管理单位需加强商住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发送宣传材料,开展培训等方式方法,加强商户的消防责任意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多单位联动,共同促进管理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

商住楼中突出的风险隐患,不能放任发展,应当及时有效得到整改。多产权建筑主要由房管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多频次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监督,特别是房管局,每年需要对物业进行核查,在开展这项工作时要把安全、消防、管理等各联系起来,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对工作落实不严格的,用降低资格,或撤销运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方法,推进物业公司的运营。对私自更改房屋使用性质的,命其依法限期落实整改相关错误。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和长期有效管理,彻底铲除法不责众、执法松懈、管理不到位的弊病。

在商住楼安全管理方面,联合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共同整治,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停止其营业许可,直到整改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才予以开门营业。

(四)规范多产权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依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和国务院15号文件,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加强推动乡镇街道、居委员会、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推进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五)落实维护费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商住楼管理和维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匹配的法规和修缮技术标准予以约束和规范。建议有关部门针对商住楼修缮、使用等方面存在的有关安全问题和维修资金匮乏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拟订并出台相应的法规,确保有章可循,依法管理。针对高层商住楼一般处于繁华地段,除具有一般住宅大楼的维修要求外,根据“住改商”频繁以及重复装修等突出问题,拟订并出台相对应的修缮技术标准。

商住楼日常维修的主体是产权人,作为产权人应该切实地负起这份责任,支付相应的维修资金。由于产业划转等原因,资金矛盾突出等问题,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按建筑面积分摊为原则,强制性筹措一定量的大楼共有部分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存储,专款使用,努力解决资金匮乏维修难的矛盾。

三、结束语

商住楼火灾多发给带给全国人民警示,无论商住楼还是其他性质建筑设计单位必须对建筑物的各种情况反复考量,确保消防设计过关。各地政府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物业、消防等单位加大防火巡视巡察力度,有效铲除火灾风险。加强用火用电提示提醒,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参考文献

[1]胡忠日.安全疏静湃究的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J],消防人网站,2008

第7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 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9-345-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速度日益加快,可供使用土地面积越来越少。高层建筑建设能够最大限度利用城市用地,缩短市政管网开发周期,加快共同设施建设,减少市政投资,并极大推动了我国城市建设发展。因此,在高层建筑建设而成的同时,要提高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综合运用多种有效措施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1目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

1.1高层建筑建设标准要求高

现阶段我国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建筑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以及各地区消防条例等。除此之外,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为高层建筑使用性质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其投入使用之前必须与国家及地区相关标准相符。

1.2高层建筑审批与日常管理

对于消防性质审批来说,我国消防法律明确规定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对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进行设计,比如高层建筑的通风系统设计、排烟设计、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分区设计、安全疏散童丹设计、建筑材料耐火性能设计以及建筑物耐火等级设计等。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消防审核人员素质、数量上的问题

在审核消防设计图纸时,因为受到编制限制,很多总队级消防部门没有消防审核权,所以缺乏了审核技术人员,而支队级消防部门在审核人员的素质、数量上需要加强[1]。此外,《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大部分必审工程应该由支队级建审人员负责,因此这无疑增加了审核工作的难度与工作量,而在审核过程中也难免有所错误和疏漏,并导致存在火宅隐患。

2.2审核、验收中受到政府部门影响

因此消防部门属于驻地服务的现役部队,政府拨款是其主要工作经费,消防工作无疑会受到驻地政府的影响。但是当地政府在本地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作重点是如何更好的招商引资,这也是政府年终考核的一项关键内容,地方政府部门为完成每年的招商引资任务,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消防安全工作。

2.3日常消防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目前高层住宅楼和高层办公室是我国高层建筑两种主要类型,其中高层办公楼被列为了各级消防部门重点管理单位,并在进行日常监管时,每年都能坚持监督抽查两次。而对于很多高层住宅楼来说,由于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很弱,相比于高层办公楼,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2.4群众消防意识薄弱,缺乏逃生技能

虽然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消防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也投入了大量时间与金钱,但是最终收效甚微。在很多高层写字楼、办公楼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高层住宅区内的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欠缺,逃生技能不强,未能达到“三懂、三会”要求。

3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3.1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一,明确物理管理公司在高层建设消防管理主体责任,直接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多个单位的高层建筑没有物业管理,就要各单位进行协商,选出负责管理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费用由各单位均摊。第二,高层建筑使用单位要和物理管理公司签定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将消防安全职责加以落实,对于建筑消防通道及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应由物理管理公司统一维护管理。第三,使用单位必须负责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制定可行应急方案。

3.2加强固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单位、高层建筑使用单位与相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做好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保养与维护工作,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2]。另外,要将远程监控系统接入高层建筑自动消防中,实现远程监控,便于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时间作出反应,提高出警速度,及时灭火。

3.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减少火灾隐患

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辖区内高层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检查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以及安全出口等,保证消防个消防安全实施完好无损、尤其是对于设有逃生及灭火救援户外大型广告牌,应采用有效措施,督促广告公司或产权单位尽快将其拆除,从而为灭火救援与逃生提供有利环境。

3.4加强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要加强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物业管理公司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增强消防安全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消防安全意识,让其掌握到最基本的消防管理常识,对与消防控制室设备能够熟练操作,掌握基本火灾扑救方法。尤其是对于消防操作室操作人员来说,需要接受专业消防机构的培养,并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3]。

3.5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要借助新闻媒体及各种宣传手段,深入群众宣传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将防火、灭火及救火逃生等知识在社会上进行普及。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公司和使用单位要将消防漫画、消防宣传栏设置在建筑内部,或者是开展专题图片展等形式,让群众在楼道进出中,能够随时看到消防安全知识。其内容主要是关于高层建筑火灾救助方法、安全疏散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灭火设备使用方法和常见违法行为等。

4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高层建筑不断涌现,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难度。因此,为减少火灾的发生,我们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提高处理各类复杂火灾问题的能力,并加强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提升,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进行火灾防控,为国家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陈长军.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J].门窗,2013,05:268.

第8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班组长个人工作计划范文1 今年是公司班组建设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深化发展之年。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班组建设工作成效,着力打造特色班组文化,推动品牌班组建设,在努力完善和健全公司各班组基础工作上,带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现制订公司XX年班组建设工作计划,各基层工会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一、目标要求

1、巩固与夯实公司六好六型班组建设工作模式基础,深化班组建设发展,丰富班组建设内容;

2、着力建设品牌班组;

3、进一步突显公司各类班组建设工作的特色与活力,稳步推进建立和发展公司特色班组文化。

二、工作主题

XX年公司班组建设的主题:夯实基础、提升水平、深化发展、创立品牌。

三、工作内容

1、四月份制订公司XX年班组建设工作计划和修改完善XX年公司星级班组评比考核标准;

建立和完善公司全年班组建设工作的年度目标要求及工作任务。

2、五月份在全司组织开展一次班组长专题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班组长的班组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教育培训,推进班组文化建设。

3、六月份在全司组织开展一次公司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

营造公司班组建设工作浓厚氛围,形成班组建设的品牌示范效应,推动班组建设以点带面工作格局,促进公司各班组建设工作的交流,推进班组管理水平提升。

4、全年组织开展一次班组建设特色主题活动;

各单位(各基层工会)结合工作实际,以推动安全、质量、效益、节能减排等工作为目标,以推进六好六型班组建设工作,提升班组管理水平为特点,组织开展好一次班组建设特色主题活动。

5、十一月份组织开展公司班组建设星级评比申报工作;

根据公司班组建设星级考核达标要求开展自评,组织开展好六好六型班组的星级申报工作。

6、十二月份组织开展公司班组建设星级评定工作;

根据公司班组建设星级考核达标要求,组织开展好六好六型班组的星级评定工作。

7、年底组织开展公司班组建设表彰工作。

根据六好六型班组的星级评定工作结果,组织做好公司优秀班组的评比表彰工作

五、综合考评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六好六型班组建设的星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深化班组建设工作。公司设立六好六型班组建设考评组(4个部门),由工会、组织宣传部(党办)、运输生产管理部、市场营销管理部等部门组成,年底开展班组建设综合考评工作。

班组长个人工作计划范文2 一、做好保安人员稳定工作,控制人员流失

1、加强队员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队员认清现阶段就业形式,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报着对单位、对自己,对家人负责的态度,端正工作态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2、加强与队员的沟通交流,指明工作发展方向,指出机会是靠自己争取的,公司发展较快,机会很多,提高队员工作积极性与工作责任心;关心队员日常生活,帮助队员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提高队员对保安职业、公司集体的认同感。

3、关心队员业余生活,引导队员参与健康有益的业余活动,如读书、体育运动等;部门在人力、财力能安排的前提下,适当组织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队员文化生活,活跃队员身心。也可组织一下文体比赛、业务技能竞赛等,凝聚人心,提高队员团队意思。

二、加强队员日常管理与培训,努力提高保安队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1、严格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对于新入职队员,加强二级培训,使保安队员尽快适应国际大厦管理;注重队员在岗状态的监督,通过保安班长来严格落实平常工作,提高管理的有效性。

2、加强队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消防培训、礼节礼貌、车辆管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注重培训形式的多样化,采用集中讲授和岗位指导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使保安队员熟练掌握业务技能,适应国际大厦安全工作需要。

3、注重队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培训队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刑法》等。引导队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觉悟。预防队员出现违法乱纪的事件。

4、鼓励员工积极学习,追求进步,对于工作积极,有一定管理能力,具备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队员,加强关注,引导其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注重安防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监控、消防设施完好

1、积极协同管理处工程部、维保单位对大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主机、消防广播、烟温感、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消防器材及大厦消防防火重点区域等)进行检查与测试,存在问题及时维保单位处理,如无法解决的由维保方出具报告,交管理处及大厦业主方审核。

2、协同管理处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大厦安保系统(监视屏、电梯手控、双鉴布防、巡更打点、紧急录象等)的检查与测试,存在问题及时修复。

3、在消防、安保设施、设备部分存在故障的前提下,加强人防管理,尽最大可能的保障大厦各方面安全。

四、规范进出人员管理,确保人员管理上不出现漏洞

1、中控、大堂及机动巡逻队员密切配合,加强大厦及各楼层可疑、推销及迷路人员的管理,及时做好制止与指引工作。

2、大堂、车库岗加强施工人员进入大厦的监督,严格按制度执行,凭施工证(一人一证)核对放行。

3、外来送水、送货、搬家人员,先客户确认后,安排队员指引通道全程跟踪陪同,直至结束,人员离开。

4、在非办公时间段(夜间、双休日、及国假日)要进、出入大厦的人员要实行登记,并协调中控进行确认。

5、外来至大厦办公人员(如:办理公积金等业务)有领班、大堂队员及时主动询问并作指引,加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大厦的日常秩序。

五、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维护管区内正常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安全

1、车辆进出车库应按指定路行、车速行驶。

2、车辆进入时需认真检查《出入证》、车况,登记进出时间。

3、每天对停在地下车库车辆、过夜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车主联系处理,并登记。

4、外来车辆要进入大厦要事先问清事由,可以放行的应通知了下车库保安指定其停车位置。

六、做好物品进出管理工作,控制物品流失

1、大厦内租户要携出物品时,出具物品出门证,出门证上必须有其单位盖章,保安在各出入口进行核对确认后放行,出门证汇总后交部门存档。

2、大厦内施工单位要携出物品时,出具物品出门证,出门证上必须有其施工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保安在各出入口进行核对确认后放行,出门证汇总后交部门存档。

3、有业主租户物品进入大厦的,各岗位队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指引途径、路线,并有专人负责全程陪同。

七、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发生火险隐患

1、加强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保安队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业务技能,建立义务伍:由保安主管为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处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大厦内各租户领导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防火责任人和义务的消防员的职责是:

A、认真贯彻招待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B、认真贯彻招待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C、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D、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室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外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E、工程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泵与消防电梯等,定期运转和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F、保安部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G、义务员成员要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3、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保安部根据大厦防火需要和防火安全形势,编制《消防应急预案》,保安人员和参与消防演练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应急预案》的内容。根据消防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消防实际演练。使所有员工除掌握工作环境和岗位的消防安全知识外,还要了解一定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防范知识。使所有员工真正达到四懂、四会。

班组长个人工作计划范文3 光阴似箭日如梭,转眼间半年已经过去。回顾我们保安队在扬州国际珠宝城半年来的工作,可以说是成绩多多,受益多多,体会多多,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根据领导的要求,现对半年来保安队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抓队伍建设。

一支过硬的队伍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从保安队组建开始,我们在队伍建设上就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人员的配备,一手抓素质的提高。在人员的配备上,我们从xx警官学校招聘了21名学生队员;同时,我们还注意从部队退伍军人中招聘优秀队员。通过半年的努力,我们团队的人数从当初的7个人,增加到现在的39人,是刚开始时的5倍之多。在队伍建设上,我们把相马、赛马、驯马、养马相结合。在多渠道引进队员的同时,高度重视队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凡新队员进来后,我们都要组织为期半个月的保安业务素质的训练。同时我们还专门邀请扬州市消防大队的专家,来为队员讲授消防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使队员都能尽快掌握各项基本的本领,达到上岗的要求。队员上岗后,我们还坚持每周2天的技能训练,风雨无阻,冷热不断,使队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半年来,我们保安队已成为一支拉得出,打得响,有较强执行力和战斗力,能出色完成任务的队伍。

二是抓制度建设。

工作的规范有序、卓有成效的关键是靠科学适用的制度作保证,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团队组建后,我们对值班、交接班、学习、训练等方面都出台了一整套严格、实用的制度,对团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用制度来规范大家的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如值班队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进行交接;队员上下班都必须列队行进,充分展示军人的素质和风彩。

三是抓思想建设。

由于我们的队员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岗位,各人的综合素质、性格、爱好均不相同。更重要的是他们都刚20出头,血气方刚,这既是我们保安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需要注意的。可塑性很大,但是可变性也很大。因此,我们在队伍建设工作中,要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始终,紧抓不放。

在工作方法上,我们根椐不同队员,不同情况,灵活机动地在班会、业务会上插入思想教育的以会代训,与队员个别谈心,交心,典型案例教育,举行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地实施思想品德的教育。如我们抓住人员雷鸣同志冒雨救伤员、拾金不昧的事迹,组织全体队员在学习的基础上,展开人的价值在哪里?、怎样做一名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保安队员?

我认为一位合格的保安班长应是的大讨论,每个队员都能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写出有深度、有价值的体会文章,并且大多数队员都能把学习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差错,我们要求:不得隐瞒,及时上报,有错必纠,有错必改,惩前治后,引以为鉴,强化精神,改进工作。

形式多样的思想品德教育,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队伍中出现了三多三无的喜人局面。即:工作积极主动的多,消极应付的少;干事情吃苦在前的多,讨价还价的无;做好人好事的多,违纪背法的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规范物业安保管理工作,确保各物业管理小区安保设施达标,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抓好源头控制,把好规划设计关

全县所有物业管理小区和新近准备进行物业招投标的小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巡更设备。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之前,必须安装好监控系统及物业安保人员巡更系统。在设计阶段,要向县开发、物业主管部门报送具体的分项施工图、平面图,要求监控和巡更面积达到小区全覆盖,不留死角,待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物业办负责对我县已经进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清查,凡没有安装视频监控和巡更系统的,责令进行整改建设,具体措施:

1、尚未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的新建小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安保人员巡更设备方可验收备案。

2、已经办理产权的新建小区,没有进行视频监控和巡更设备安装的,必须进行安装,其安装费用从物业质保金中支付。

3、已经交付使用五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其视频监控设备及物业巡更设备建议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进行安装。

4、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物业管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与业主协商,由业主公摊费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

二、提高准入门槛,把好设备关

建立监控产品及巡更机质量审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机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规范物业服务小区视频、巡更机安装混乱的局面,由主管部门对监控设备的前期选型、安装进行把关,坚决杜绝安装之后无法使用或者效果不好的情况。

三、分清责任,发挥物业企业主体作用

各物业服务企业是实施本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负责起各个物业服务小区的安保工作,积极落实好小区的安保工作,并认真负责好安保设备的提升建设。已经安装配套好视频监控设备和物业安保人员巡更设备的物业服务小区要做好系统的维修、养护、检验、更换,以保证系统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视频监控及巡更设备不完善的物业小区要积极进行完善,尚未进行视频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安装改造提升的物业管理小区要抓紧报送方案,进行安装。

对没有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物业小区,物业企业要负责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协调,做通业主工作,保障完成监控设备和巡更设备的安装。

四、强化监管,发挥主管部门联动作用

第9篇:物业安全培训制度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水利行业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站,负责组织对全镇水利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安排,并协调有关指导督查事宜。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要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要指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要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返岗复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二)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要组织对水利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排查,要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程,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2.是否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投用;3.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4.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5.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6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7.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单位职工是否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三)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要结合实际情况,以“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强化对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合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坚决督促违规居住人员立即搬离;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单位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加强对水利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自查。各村、各单位要于5月15日前组织水利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消除隐患。

(二)排查检查。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有关部门的“三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行业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水利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三)督促指导。镇建立攻坚行动督查调研机制,适时组织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及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履好职、尽好责。要强化预警、函告、督办、约谈制度的运用,督促落实排查、整治、监管责任。

(二)加强排查,严格执法。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行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