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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与成效
1.1创新种植模式促进农业增效
云和县属浙南山区,山多地小,造成本区域具有明显的垂直性气候差异,山区气候特征明显,形成了光、热、水、气不同的生态环境特点,为创新种植模式提供了生态环境条件。按照创新模式、产业循环发展的要求,推广轮作、间作、套作等农作技术和农牧结合、粮经结合等农作模式,研究示范推广了稻-鱼﹙鸭﹚、耳﹙菌﹚-稻、稻田养鸭、稻田养螺(甲鱼)、稻药轮作、果药套种等多种农作制度,年均推广耳-稻轮作面积150hm2,稻田养鱼230hm2,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其中耳-稻轮作栽培模式、浙贝-水稻模式分别获丽水市十佳和十佳优秀农作制度新模式。
1.2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
根据减少农业投入品减轻农业污染的要求,实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清洁化生产,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规范农业生产和使用农业投入品。云和县年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340hm2,占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7314hm2的73%。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增效技术和水稻统防统治面积1600hm2,通过推广应用生物、低毒、低残留农药,2013年化学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量较常规减少20%左右,病虫危害损失率下降5%以下。据调查,水稻统防统治实施区全年平均用药防治3次,667m2农药用药量(有效成分)为258g,常规区全年平均防治5次,农药用药量为319g;水稻统防区平均节约工资84.1元;统防统治区平均667m2水稻产量497kg,比常规区增产9%;水稻统防统治实施区比常规区667m2节本增效124.5元。
1.3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三品一标”认证
按照质量安全、环境生态的要求,实行农产品安全、绿色生产。以提升品牌公信力为主题,围绕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企业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开展工作,实行“三品一标”(一标指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013年,云和县通过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整体认证)1160hm2,通过“三品”认证的农产品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4个、有机食品1个。开展“三上墙、两规范”,即安全责任制度、内检员责任制度、质量安全承诺书要上墙,生产记录、农资管理要规范。
1.4做好畜禽粪便处理促进畜禽清洁养殖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快推进“五水共治”,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根据云和县委《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编制了《云和县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调整了云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出台《云和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畜禽养殖“减量化、规模化、生态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通过建设沼气池或格栅式厌氧沉淀池,利用农田、园地、林地等就地和异地消纳畜禽排泄物等措施,使沼液和污水进入氧化塘,畜禽养殖场达到了雨污分流、干粪收集、固液分离等生产工艺标准。逐步实现养殖场排泄物达标排放。
1.5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和沼液(渣)综合利用
近年来,云和县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建设,把农村沼气项目与“千万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农村污水治理等紧密结合,实现了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以“一池三改”(沼气池建设与改造圈舍、改造厕所、改造厨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模式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到2013年底,全县共建沼气2543户,服务网点31个。年处理养殖污水15.3万t,年产沼气100万m3,年提供沼渣沼液肥2.5万t。通过引导和扶持养殖户走向养殖-沼气-种植为主要模式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道路,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1.6实施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为进一歩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标准化和经济生态化。农业部门积极争取生态循环农业项目,2012-2013年向浙江省农业、财政厅争取生态循环农业项目11项,争取项目资金280万元,2014年储备生态循环项目5项。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云和县畜禽排泄物、作物秸秆、食用菌废菌棒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0.7万t,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56万t。
2工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
云和县农业部门成立农业水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农业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县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以农业生态能源办公室为主,成立农业治水办公室,农作站、质监、畜牧等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为成员,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农业治水各项工作。
2.2制定方案整治农业水污染
根据浙江省农业系统水环境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云和县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结合云和农业发展实际,制定云和县农业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农业治水目标、任务及措施,有计划地开展农业水环境治理。
2.3政策激励积极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
2007年以来,云和县出台的云和县粮食生产意见,明确对水稻开展统防统治给予600元·hm-2补贴,对全年统防统治33.3hm2以上的合作组织财政再给予150元·hm-2的奖励,有力地推进了统防统治工作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的应用。云和县政府出台了《云和县农业产业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云和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等政策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水环境保护和治理,通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使畜禽养殖逐步达到水污分流、干粪收集、固液分离等工艺标准。
2.4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认真总结和宣传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好做法、经验和好模式,以生态循环项目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生态循环示范项目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生态循环农业的健康发展。
3问题与讨论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我市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法制建设,搞好宣传教育,加强综合协调,动员全部力量,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从2008年10月至12月,用3个月时间开展“节能减排攻坚战”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今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6.10%,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削减14.46%,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削减20.38%。
三、主要工作内容、责任部门及时间安排
(一)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完成对全市各县(市、区)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负责部门:市发改委会同经委、建规委、环保局、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质检局、统计局、**供电局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广西工业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对2007年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围绕下达的2008年度全市规模以上的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节能率及重点企业节能量的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负责部门:市经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出台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和考核办法,开展全区污染物总量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时间安排:10月底前完成减排考核实施方案,12月底做好对各地2008年度污染减排完成情况考核的准备。
4.研究建立我区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负责部门:市统计局。时间安排:10月底前完成。
5.完善我市季度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规范季度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概念、口径范围和实施方法,尽快建立和规范各县(市、区)年度和季度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案。
负责部门:市统计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按照《广西“**”时期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确定的今年淘汰计划,要进一步摸清落后产能、污染严重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列出淘汰关闭企业名单和时间进度表,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如期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开展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及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加强对已淘汰关停项目的检查,防止其死灰复燃。
负责部门:市经委、发改委、环保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三)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1.尚未建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县(市)区,要搞好规划。争取在2008年至2009年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县城人口达1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地处主要江河和主要饮用水源的,今年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负责部门:市建规委、发改委、环保局及相关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今年全市所有制糖及列入减排计划的造纸、酒精企业必须完成减排工程设施建设,**电厂A厂、合山电厂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要投入运行。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经委、**供电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做好各县(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加快项目进度管理。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建规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4.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按照“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倒排工期、按期完成”的要求,对年度计划重点减排工程项目逐一跟踪落实,落实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经委、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时间安排:全过程。
(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1、工业节能。继续加强对耗能量占到全市工业耗能94%和68%的重点行业和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的管理与检查,及时跟踪、监控,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企业9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耗。重点开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沼气、化学反应热利用等)、电机系统节能和能源系统优化等五大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着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
负责部门:市经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力争全市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严格墙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扩大用于支持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资金额度。
负责部门:市建规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其他领域节能。调整和优化电源运行结构,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负责部门:市经委会同**供电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4.大力采取农业节能减排措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病虫无害化治理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农田节水技术等,推广保护性耕作。
负责部门:市农业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5.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要求,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进度,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负责部门:市交通局、建规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6.建立节水减排指标监督管理和监测考核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年内完成**A、B电厂、合山电厂等取水大户取水计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负责部门:市水利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1.落实《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社区和村镇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在我市重点监控的冶炼、有色、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制糖等高耗能行业中,组织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大推广应用节煤、节油、节电、节水、节材、余热余压回收和建筑节能、废气、废水治理等工程。在建设领域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建筑防水、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等技术。
负责部门:市科技局会同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建规委、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时间安排:全过程。
(六)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积极推进市河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循环经济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各项技改项目,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培育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从冶炼、制糖、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东糖公司造纸项目、汇元锰业项目作为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完成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为全面推进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示范模式。
负责单位:市经委、发改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七)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
1.加快脱硫机组与环保部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公告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及排污费征收情况。对未按要求运行的脱硫机组上报有关部门扣减脱硫电价。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发改委(物价局)、**供电局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完成重点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3.建立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督察和评估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暂缓审批新建涉水项目的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投资。尽快建立全市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保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建规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4.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实行严格的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加大主要河流重要河段水体水质状况的监测,实时公布水质状况,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5.实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6.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敏感水域、重点流域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污染治理和粪便综合利用。
负责部门:市农业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1.落实国家污水收费政策,按照新的排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排污收费稽查。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发改委、建规委、财政局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提高电价;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予以重罚,并扣减脱硫电价。
负责部门:市物价局、环保局、经委、财政局、**供电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3.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以奖代补、以建代补”政策。
负责部门: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建规委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4.建立节能减排奖励制度,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给予奖励。
负责部门: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建规委。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九)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1.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行动,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执法监督的力度,对违反国家节能减排规定和产业政策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负责部门: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建规委、监察局、质监局。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尽快成立节能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测监察。
负责部门:市经委、编制办。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3.健全环保执法监察体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时间安排:全过程。
4.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对于重大环境和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分批挂牌督办,严肃追究责任。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5.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制糖、化工、造纸、冶炼、建材、食品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组织开展环保执法后监督工作。继续实施环评“区域限批”,对环境违法严重、超过总量控制指标、重点治污项目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各县(市)区和企业新增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发改委、经委,**供电局等。时间安排:全过程。
6.继续监督抽点终端节能节水产品质量,开展能效标识抽查和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
负责部门:市质监局、发改委、经委、物价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力推进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农村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等专项行动,以节油节电为重点,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力求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营造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1.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
负责部门:市建规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2.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
负责部门:共青团市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3.节能减排企业行动。
负责部门:市经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4.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负责部门:自治区教育厅。时间安排:全过程。
5.节能减排军营行动。
负责部门:**军区。时间安排:全过程。
6.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负责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7.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负责部门:市科技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8.节能减排科普行动。
负责部门:市科协。时间安排:全过程。
9、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负责部门:市委宣传部。时间安排:全过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节能减排指标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逐级分解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强化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和监督,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
(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落实《广西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委(局)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各县(市、区),暂停上报新建高耗能和高排放项目的核准、备案和审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后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注重政策制度先行
把循环经济科技工作作为自主创新的重要内容,纳入《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将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作为全省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重点,放在优先位置,实施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工程。针对目标,制定政策措施,统筹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科技创新,并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科技实施方案》、《推进节约资源科技进步实施意见》,开展循环经济科技攻关,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科技示范工程。
二、狠抓科技项目实施
浙江省循环经济科技工作瞄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整合科技资源,抓攻关、抓示范、抓突破。
(一)推进生态环保技术重大专项实施。“十一五”期间与循环经济有重大关联的科技专项数占专项总数近三分之一。设立了高效节能技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绿色化工技术、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术、海水淡化与海水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等重大科技专项。“十二五”继续设立节能环保等重大科技专项、减排技术转化工程等,为循环经济科技攻关项目的及时立项,增加科研投入提供了保障。2008年以来,厅市会商、部门会商、重大科技专项等实施的循环经济相关项目400余项,投入循环经济科技项目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逐年增加,平均达到每年5000万元。经过长期不懈的科技攻关,突破了一大批关键共性技术,建设了一大批循环经济科技示范基地。顺利实施了“集中式综合污水处理厂提标减排关键技术推广研究与工程示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过程减量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城市中水综合利用深度脱氮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科技项目,成功突破了“水蚯蚓原位消化污泥技术”、“基于电凝聚及新型电源的PM2.5控制技术”等一批关键技术。 (二)推进生态环保重大技术成果转化。通过各类科技应用项目的的实施,加强循环经济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发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作用,加速循环经济科技成果新产业化步伐。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十二五”环保领域重大科技成果汇编》,重点推广污泥干化、垃圾焚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污染场地修复、城镇和工业废水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技术。2011年11月,省科技厅专门组织召开了浙江省“十一五”环保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展示会,推介本省成熟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成果。 (三)推进典型项目和示范工程实施。通过列入《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8个循环经济科研项目,大多数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取得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如“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新技术及工程示范”、“PTA残渣回收方法研究与应用”、“全湿法电解还原再生废铅酸蓄电池中的铅资源”、“聚四氟乙烯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示范”、“利用废弃煤矸石生产建筑节能自保温砖技术开发”项目“萘系硫酸盐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的成功开发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天津市农机部门的技术专家为北辰区双街现代农业示范园的蔬菜种植温室安装了“空间电场发生器”,这是一种高科技空气净化设备,肉眼看上去只是一根普通的电线纵贯温室两端,它能够产生15000伏的高压,通过物理磁场效应净化棚内空气,杀灭有害细菌、降低湿度、提高光合作用效果,有效代替农药和化肥,而且电线中基本没有电流通过,不会对农户造成危害。北辰区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秦瑞海说:“因为没有雾了,没有湿度了,不就没有病害了嘛,再一个减少空气中病菌的传播,使作物生长更壮。经过我们测算,通过使用空间电场,每亩产量增加20%以上,相当于减少化肥50%以上,同时可以减少农药使用量达到70%以上。”
除了新安装的空间电场,双街现代农业示范园还配备了声波助长仪、太阳能杀虫灯等一批新的设施农业物理农机设备,目前,园区在设施蔬菜和草莓的生产管理中已经告别了化肥,农药的用量也控制在合理范围,能够实现一年四季不间断地出产高品质有机和无公害农产品。园区副经理董永说:“使用这些机器之后我们普遍增产了,增产只是一方面,使用这些设备之后我们的蔬菜就达到了无公害的标准,从经济效益来说也提高了3~4倍。”
现代物理农业工程技术是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领域非常引人关注的一个新学科,它集成了物理、机械、电子和农业等相关学科知识,应用特定的物理处理方式用于农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品养殖,可以有效地达到既减少化学药品与肥料的使用量,又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既实现农业科技升级,又保护农业生产环境、促进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目的。实施、推广现代物理农业工程技术,是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拓展农机化服务领域,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新亮点。
近些年来,本市农机部门在开发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现代农业工程技术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成为率先宣传和推广应用现代物理农业工程技术的城市。
市农机系统以30%的农机购置补贴比例,正在全市各区县农业示范园区大力推广物理农业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市农机局副局长胡伟介绍说:“目前我们已经推广了1000多台物理农业工程装备,在一些大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得到了有效的使用。下一步我们在农机购置补贴里边,对物理农业装备一是加大购置补贴力度,二是扩大补贴范围,争取3~5年全市主要的农业科技园区实现全覆盖,提升天津农业科技的品质,达到降低农药化肥的目的,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重点
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突出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抓好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建设。在继续鼓励扶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同时,加大养殖小区小型沼气工程和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力度,进一步降低畜禽粪便对农村环境的污染。
二是抓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兴办各种形式的沼气专业服务组织,探索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产业化发展、物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确保农民长期得到实惠。
三是抓好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三沼”综合利用技术普及,拓展沼气功效,带动产业发展升级,推动循环农业发展。
二、规划目标
年全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600座、小型沼气工程15处、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详见附表);建设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示范基地10处;完善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
三、建设要求
1、沼气建设村庄的选择
(1)沼气建设计划全部落实到年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村,各镇街要力求在1-2个村集中建设。
(2)沼气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与庭院经济相结合,与厕所改造相结合,开展沼气、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促进农民增收。
2、技术标准
(1)户用沼气。国家标准池型,混凝土材料,池容8立方米以上,达到“一池两改”或“一池三改”建设标准。
(2)小型沼气工程。国家标准池型,混凝土或其他钢质材料,池容50立方米以上。
(3)大中型沼气工程。从事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池容300立方米以上。
(4)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四位一体”生态大棚模式,以塑料大棚为基础,以沼气为纽带、将种植和养殖有机结合、大棚总面积不低于10亩;二是生态园模式,以各类沼气工程为前提,以沼渣、沼液为主要肥料,对果树、作物和蔬菜等进行底肥追喂和叶面喷施,达到无害化农业生产要求,生态园面积应在20亩以上。
(5)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主要是对以前已建设的服务网点进行完善配套建设,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功能,严格按照“七个一”(一个固定场所、一个储料池、一辆沼渣沼液出料车、一套检测仪器、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和一名具有国家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的标准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目标。市里把沼气建设纳入对各镇区目标绩效考核。各镇(区)、街道要把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市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本镇(区)、街道沼气建设规划,将建设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村、户。3月份沼气建设项目要全面动工,5月份全面完成任务,届时,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进行检查验收。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市财政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沼气建设予以扶持。对新建户用沼气池,每户补贴800元;新建50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沼气工程,每处补助6000元;新建300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沼气工程,每处补助40万元。炉具、管道等统一使用国家或省招标产品,其他物料由农户自备,施工队伍由镇街、村庄按规定向社会招标,报市农业局备案。市农业局、财政局负责监督、检查、验收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各镇(区)、街道要积极筹措资金,对农村沼气建设给予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扶持。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争取包扶单位的支持,推动农村沼气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农村能源管理与服务组织建设,各镇街要有专人负责沼气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创建沼气建设、维护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抓好村级服务网点建设,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农民长期得实惠。
一、商洛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形成
商洛市地处秦岭东段南麓、鄂豫陕三省结合部,既是革命老区和全国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之一,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区和关中生态屏障。辖商州、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一区六县,总人口240万人,总面积1.96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3.8%。商洛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独特的地理和气候条件,赋予商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矿产、生物及旅游资源,素有“秦岭药库”、“中国板栗之乡”、“中国核桃之乡”、“中国茶叶之乡”之美称,“秦岭最美是商洛”旅游品牌享誉全国。现已探明矿产资源60余种,潜在价值超过3400亿元,处于我国280多个地级市的第一台阶。改革开放后,为使矿产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商洛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进行了大胆有益探索,矿产资源开发成为支撑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但因工艺技术落后,开发过程中形成了各种金属和非金属尾矿、矿山和冶炼渣场319座(处),其中尾矿库118座,占陕西和全国的38.4%和1%,堆积量达4600多万吨,既占用大量土地,又污染环境。加之商洛地处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区,这些尾矿及尾矿库长期威胁着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水质安全。
如何把握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既能加快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又能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消除尾矿安全隐患,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青山绿水”的目标,商洛市委、市政府以《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于2009年7月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进一步确立了“生态立市”为第一发展战略,确立了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提出了“微循环抓生态企业、小循环抓生态园区、中循环抓生态产业链条、大循环抓循环型社会”的工作思路,走企业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融合、资源循环式利用、区域循环式开发的循环发展路子,以及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创建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目标。
二、商洛发展循环经济所作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体系
商洛高度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把循环经济纳入“十一五”、“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点章节,并先后编制实施了以循环发展重大项目为支撑的《商洛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产业项目建设规划》、《商洛市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建设规划》、《商洛市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商洛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商洛市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和《商洛市创建国家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等规划和方案,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体系不断健全。
(二)健全了循环经济发展保障机制
商洛市各县区政府成立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了正县级和正科级建制的市县区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成立了市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出台了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办法,建立了循环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市政府将循环经济纳入县区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与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
(三)出台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扶持政策
继200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之后,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2012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服务业推进循环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材料产业循环发展的意见》,这些政策意见都以循环发展为主线,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及扶持政策。设立了循环经济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市县区每年筹措不少于5000万元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和不少于2亿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循环经济十大产业链、20项标志性工程建设以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四)强化了循环经济发展技术支撑
成立了陕西省循环经济研究院商洛分院、商洛市材料科学工程研究院,并设立了钼、钒、氟、锌、新能源和新型建材等七个研发中心,同时,还成立了中国尾矿技术商洛研发中心、陕西省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启动了循环经济和尾矿利用技术研发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构筑了循环经济发展载体
把加快循环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切入点和抓手,策划的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被陕西省政府批准为全省第一家循环工业经济园区,设立的10个县域循环园区9家被批准为省级重点循环工业集中区,规划了商丹园区与现代材料产业十大循环产业链和20个循环发展标志性工程,布局了六大类85个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同时,为了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成立了商洛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企业会员已达67个,编制上报了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方案以及创建国家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和“双百工程”循环发展骨干企业实施方案。2012年入园企业达289户,其中国内外500强企业21家,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74%,园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逐步凸显。
(六)发挥了循环企业和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成立了市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制定出台了认定办法,已有3个工业园区、17家循环经济企业和24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被认定为市级试点单位,1个园区、3家循环经济企业、16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通过了省级认定。《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商洛市实施意见》重点布局的有色金属、新能源、新型建材、生态旅游等10个循环经济产业链8条启动建设、5条基本建成,20个循环经济标志性工程16个在建。《商洛市现代材料工业基地建设规划》重点布局的太阳能光伏、钒材料及新能源等10条循环发展产业链9条启动建设、7条基本建成。商丹园区被授予“陕西省新型工业化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和“陕南循环发展示范园区”。
三、商洛发展循环经济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商洛循环经济在陕西乃至全国有了一定影响
近几年,商洛市按照循环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的现代材料、现代中药、绿色食品和生态旅游四大主导产业初具规模,着力建设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城市)、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区、西安第二生活区”三区及“西部现代材料工业基地、西部现代中药基地、优质绿色食品基地、秦岭最佳生态旅游基地”四基地知名度不断提升,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北京循环经济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等部门单位、相关专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商洛被列入国家第一批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商洛循环发展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创造了陕西乃至全国“十个一”亮点。如在全国地级市中,第一个编制了《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探索出了“一核心二支撑三联动”的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商洛模式”,即以创建国家示范基地,带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为核心,以技术和政策扶持为支撑,通过组织保障、示范带动、协会搭桥三方联动,推动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1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商洛市为国家第一批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陕西省也在全省推广商洛循环发展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经验。
(三)商洛基本建立了循环经济发展产业体系
一是以农、果、茶、畜、沼、菜、加为链接的具有商洛特色的循环农业体系日趋完善,倾力培育的核桃、板栗、茶叶、畜牧养殖、蔬菜、马铃薯、黄姜、道地中药材基地初具规模;启动建设了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深加工、农村庭院三大循环发展产业链。二是以商丹园区与县域工业集中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循环工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循环经济规划布局的太阳能光伏、氟材料、钒材料、钼材料、锌及锌合金材料等十五大循环发展产业链启动建设,建成了比亚迪全产业链光伏、山阳五洲钒及钒系列深加工等40个循环发展重点项目。三是以生态旅游、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电子信息、金融保险、特色文化为主的服务业发展格局日臻完善,建成了金丝峡、牛背梁、天竺山、木王国家级森林公园,形成了十大旅游景区和3条精品线路,成功入选中国旅游百强市;以商山物流、商洛农特产品交易中心等为主的商贸流通服务产业链初步建成。四是保障循环发展的重大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7县区垃圾、污水处理厂(场)建成运营,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流域治理不断加强。五是政府推动、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循环消费体系初步形成,逐步建立了“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乡镇(社区)回收站为核心,上连回收(加工)企业,下接村级流动回收员,点面结合”的县、乡、村三级废旧资源回收再生利用体系。六是以人为本的生态人居体系日益完善,强力推进城市粉尘污染治理、清洁能源与节能技术利用、生态示范区建设等工程建设,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地热利用面积达到172万平方米,市区人均绿化面积达到12.3平方米。七是节能环保体系基本确立,2012年万元GDP能耗较2010年下降6.82%,是陕西省能耗最低的市,比全省平均水平低32%;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1年削减2.36%、1.94%、6.42%、5.6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的天数达到351天;丹江、洛河等6条河流19个断面水质100%符合功能区规划标准,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100%达标,丹江出境断面水质远远好于国家和省内要求标准。
四、存在困难与建议
一是激励政策不够完善,国家和省内用于引导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资金较少,示范引导作用不够明显。二是指标体系尚未建立,国家和省内目前还没有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各地的工作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不能有效评价循环经济发展。三是科研体系不够健全,缺乏科研领军人物、专家团队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投入较低,技术、装备引进机制尚不完善,科技对循环经济的支撑相对乏力。四是循环发展不够平衡,县域之间、园区之间、产业之间的发展差距较大,工业和农业发展较快,服务业刚刚起步,节能环保、再生资源和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园区基础设施、消费体系建设等相对薄弱。五是宣传引导还需加强。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破解资源管理难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不时总结探索制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依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4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5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时完善维护资源和保证科学发展新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区土地综合利用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能力,达到产业聚集、用地集约的目的实现产业升级跨越,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上街区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工作。联系电话:
三、创建目标
进一步完善创建土地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一是通过土地集约实现经济集约,(一)以政府为主导。制订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和多行业节约用地指标体系,以土地集约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引导循环经济发展。要严格执行供地政策,确定用地定额指标、土地容积率、建筑系数、土地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供地中严格以各行业定额节地规范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提高用地门槛,把好项目入口;妥善处置保证与调控的关系,优先保证产业升级、基础建设、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设定行业准入门槛,把粗放型企业挡在门外,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二是制订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政策措施。对实行节约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三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估和管理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与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挂钩,与干部的考核挂钩。
优化节约集约的土地资源配置。一是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二)以市场为导向。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硬指标,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同时,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存在闲置、浪费土地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拒之市场之外。二是鼓励通过内涵增长,最大限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投资强度,鼓励企业建多层、高层厂房,对投资强度低、占地多的企业坚持“腾笼换鸟”三是以经济杠杆调节地价,加大土地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手段和产业、投资政策,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从用地利息上促进用地单位高效用地。
促进节约用地方式的转变。一是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对工业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退出用地,由政府收购贮藏后进行集约利用。可以通过储藏、转让、改变用途、土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二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建设用地向空中、地下挖掘,加快“城中村”空心村”改造。三是加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维护耕地,严禁毁田烧砖等现象发生。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鼓励拆村并点,建造多层和公寓式农民住宅,引导农村居民住宅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凡村内有空闲地,未利用老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宅基地占用耕地。四是开展节地科技研究,推广立体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工业等模式和技术,引进无土栽培、工厂化生产及自动化控制技术,加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监管。一是加强对全区各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四)以法制为保证。强化全程监管,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形成“地上查,网上管”监管体系。责任到人,定期巡查。强化批地后监管,制止一切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二是建立节约用地统计制度和信息制度,促进各行各业改进工作,堵塞浪费土地资源漏洞。三是严格土地管理“问责”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31号)对本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隐瞒不报、压案不追的应追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四是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政府各相关部门协调作战,强化执法合力,形成既重视用地,更重视管地的工作局面。
形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社会风气。一要运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和舆论媒体,(五)以宣传教育为手段。加强对土地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宣传教育,建议节约土地的新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全社会建议节约文化、节约文明,形成节约意识、节约观念。二要加大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宣传,从用地管理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和法律制度上加以总结推广,使节约集约用地成为全区社会的导向和主流。三要大力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型社会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土地资源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政府、节约型城镇作为目标和载体,推动“创建活动”有效落实,务求建设土地资源节约型社会工作取得实实在效果。
三年内达国土资源部创优规范并授予模范区称号。通过“创建活动”力争我区在实现试点产业聚集区和节约集约模范区达标基础上。
四、阶段布置
创建活动”分为启动、推进、申请、总结4个阶段开展。年。
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指导协调。各镇(办)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一)启动阶段(年6月上旬—7月上旬)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多途径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气氛,全区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同时将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创先争优”土地综合整治”等活动相结合,二)推进阶段(年7月上旬—10月下旬)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基本工作制度、工作顺序和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时总结、研究在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推进我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全面展开。
三)申请验收(年11月上旬—12月上旬)依照“创建活动”指标规范体系和“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
认真总结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好做法、新制度、新机制。四)总结惩办阶段(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领导小组”召开惩办大会。
五、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各镇(办)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金融支持制约因素较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门金融政策亟待出台,金融服务短期行为导致循环经济产业链启动难,未成立专职服务于循环经济的区域性法人地方金融机构,且绿色金融产品单一。
为弥补和改善循环经济现有融资体系的不足,需要着手如下方面,强化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进行金融制度设计和金融政策制订。现有的金融制度盲区和信贷政策缺陷等问题,严重地制约着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因此,必须通过设计一种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制度框架,来协调和整合循环经济运行中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将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比较合理的配置,明确生态环境和基本资源的产权关系,规定其交易和补偿机制。必须将金融投资决策与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有效传导倾斜性金融政策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把金融决策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整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做到政策配套、措施协调。
二是有效动员社会资本。要以超前性思维,动员国内外资本,选择投资重点,优化资金投向。发展循环经济,必须依靠科技,选择具有广阔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实施节电、节油、节水和综合利用等重大节约示范工程,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发展循环型农业,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尤其是研发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村信息高速公路建设,重视农业科技的普及与推广。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引导农民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高环保审批效能。按照上级部门审批制度改革和权限下发的要求,制定了行政审批改革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审批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和排污许可证年审,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压缩审批时限。成立环保综合审批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选派业务骨干常驻窗口。认真贯彻执行生态发展区产业指导目录和环保准入政策,切实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既全力服务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又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的排放。十二五期间,我县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304项、竣工环保验收78项、核发换发排污许可证115项。
(二)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全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全县的“十二五”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并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从工业、农业、生活、机动车等多方面抓好污染减排工作。
1、抓好县城污水厂运行和污水管网改造,建成中心镇污水厂。近年来,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对污水处理效果明显,在线监控数据有效稳定上传到市环保监控平台。污水管网改造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并施工建设,至2014年底完成10.49公里改造,目前正在实施的县城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世行贷款项目),改造污水干管、支管约15公里,于今年8月动工,已完成5公里。污水厂进口浓度得到了明显提高,化学需氧量进口浓度为133mg/L、氨氮进口浓度为11.7mg/L,提前完成了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减排结果得到国家环保部的核查认定。桂头镇和大桥镇2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道建设现已投入调试运行,其中桂头镇污水处理厂规模2500吨/天,配套截污管道0.85公里,大桥镇污水处理厂规模800吨/天,配套截污管道1.1公里。
2、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工程。按照农业源污染减排要求,我县40家规模化养殖场列入减排名单,分年度逐步推进实施,通过实施雨污分流、人工清粪,建设堆粪场、沼气池、废水贮存池,废水、猪粪返田综合利用,改变了以往废水、猪粪直排的情况,40家养殖场按要求完成了减排工程任务,其中20家养殖场在2014年以前通过国家环保部核查认定,其余20家待今年底核查认定。
3、落实“黄标车”限行机制,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大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县政府印发了《乳源瑶族自治县“黄标车”限行方案》和《乳源瑶族自治县关于机动车区域限行的通告》,将县城大部分区域划为限行区,在限行区域安装了标识牌,对“黄标车”限行开展交通执法,促进“黄标车”淘汰,累计淘汰104辆。加强车辆环保定期检测,辖区内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实行了专线联网,检测数据稳定上传到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平台。加强车辆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在县车管所和行政服务中心各设置发放点,在车辆注册登记、年审、换证时跟进标志办理,目前我县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已达到95%以上。
4、工业减排得到有效落实。一是韶源水泥厂和民族水泥厂拆除立窑生产线,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二是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积极落实锅炉整治工作任务,拆除了1台4蒸吨/小时、2台6蒸吨/小时的链条燃煤锅炉,并拆除了烟囱。三是淘汰小造纸企业,交通造纸厂和新丽造纸厂拆除生产设备,并各自拆除了1台2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四是淘汰铅酸蓄电池企业,红利蓄电池厂和创能蓄电池厂因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实施了关闭淘汰了。工业减排项目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乡镇饮用水源调查和保护区划分。每年开展县城饮用水源评估,收集调查水质监测数据和周边农村生活污染源情况,对水库进行综合评估。为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了8个乡镇(除乳城镇外其他所有乡镇)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调查,进行了水质监测、周边植被和污染物详细调查,其中桂头镇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9.16平方米公里,其他乡镇水源参照水源保护区管理。
(四)强化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十二五”期间,我局始终坚持从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出发,多管齐下,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有效防范了企业环境风险。一是开展了环境风险源的排查。结合我县实际,每年对南水水库周边、南水河流域及我县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使用和生产化学品企业,展开了地毯式排查,做好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源排查记录,不放过排查死角,确保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环境安全。二是开展节前环境安全大检查。每次节假日前,组织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装置和应急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并配合安监、国土部门,加强排金属、非煤矿山和选矿厂环境安全隐患。三是严打环境违法偷排行为。“十二五”期间,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了一麾公司酸性废水偷排、华辉沙石加工厂污染水质、祥旺建材废气污染等一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全县环境质量安全。四是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扎实做好排污费的核算、征收、减免手续等工作流程,以点带面,每年如期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征收任务。
(五)积极应急应对,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因我县境内公路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易受大雾、冰冻、长坡及弯多等影响,交通事故频繁,导致车辆装载的油污、货物(特别是液碱、浓酸等危险化学物品)泄漏,极易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十二五”期间,我局重点加强了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应对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提前做好应急监测准备,随时待命,接报后,由分管局领导迅速带领监察监测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应对工作,要及时上报环境应急处理处置现场情况,供领导准确、快速、有效决策。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了“5·15”大桥冷却场液碱泄漏环境污染事故、“8·4”国道323线桂头路口红绿灯硫酸泄漏环境污染事故、“9·19”京珠高速公路东田出口液碱车泄漏事故和“6﹒16”坪乳公路大桥加油站路段交通事故致部分农药洒落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确保了我县的环境安全。
(六)实施标准建设,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十二五”期间,我局在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方面下大气力,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环境监测编制和监测用房指标,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已从8名增加到20名,达到标准化验收要求,一方面主动向省环境监测部门争取支持部分紧缺的监测仪器设备,以填补我县部分监测项目空白,提升环境监测硬件水平。同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了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特征污染物监测和应急监测涉及的项目监测能力。目前,已通过计量认证项目监测能力87项,已通过省质监局专家现场评审的8个扩项项目监测能力,监测技术水平排在在全市各县(市、区)前列。此外,积极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除做好定期监测县境内大气、饮用水、声环境质量和工业企业污染源监测的常规动作外,还时刻做好环境应急监测准备,以便在发生环境应急事件后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
2015年初,我局于委托了市环科所结合全县实际开展“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经过收集资料、实地勘探等,目前已经完成初稿编制,形成《“十三五”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初稿》,按照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要求制定了综合反映环境质量、治污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管理建设的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提出了六大任务,以及一系列重点工程,并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十三五”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分区引导,促进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乳源瑶族自治县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根据我县的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以及今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生态功能区划,为符合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的项目在今后环评审批奠定基础,同时严格落实禁止开发区的保护措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结构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我县山区资源禀赋和后发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适度工业化,突出发展生态、低碳经济,建设现代生态工业体系。推动传统优势工业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如钢铁、塑料制品行业,进一步推进落后产能污染减排,腾出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用于发展新项目。
(三)狠抓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强化南水水库、横溪水库、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污染项目建设,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项目和网箱养殖,规范建设水源保护区警示、标识设施,建立水源地水质监控预警系统,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恢复种植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
(四)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集中收集率,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建设,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快推进工业废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抓紧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实施进展,确保在2016年完成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化工基地废水处理站建设,通过集中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腾出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