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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考核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考核对象各社区卫生负责人、环卫工人和督查员。
(二)考核范围社区内小街巷、无物管小区。
(三)考核标准
1、作业时间
(1)一般路段(单班岗)。工作时间为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两次普扫应分别于上午8:30之前、下午15:30之前结束。其他时间进行不间段巡回保洁。
(2)重点路段(双班岗)。上午班作息时间为6:00-12:30,下午班为12:30-22:00,两次普扫应于上午7:30之前、下午14:00之前完成。其他时间进行不间段巡回保洁。
(3)错时保洁路段(流动岗)。工作时间为中午11:00-14:00,晚上18:00-20:00,重点针对一般路段单班制导致的时间空隙,进行流动巡回保洁。
作业时间变更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2、清扫保洁标准
清扫、保洁应遵守“五净、五无、五不准”守则:
(1)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绿地净。
(2)五无: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垃圾废弃物;无人畜粪便、砖瓦石块、无积尘;绿化带内无白色污染物及漂浮物;垃圾池(桶)、果皮箱附近无污物、污水。
(3)五不准:不准将垃圾扫入雨(污)水井口;不准焚烧树枝、树叶;不准焚烧垃圾和废弃物;不准在工作期间聚众闲谈、脱岗;不准将作业工具和作业车辆擅作他用。
(四)奖惩标准
1、清扫保洁人员
(1)清扫保洁人员工作时间脱岗1次扣1分,脱岗超过1个小时视为旷工扣3分。上岗时不着装或着装不整齐的,每次扣1分。
(2)作业路段未进行普扫或者普扫不全面的,发现1次扣5分,未按时普扫结束的扣1分。
(3)发现小广告未在上午9:00之前及时处理的,每处扣0.2分。
(4)在清掏清运时间外,保洁范围内果皮箱、垃圾池(桶)未满外溢的,每处扣0.5分。
(5)焚烧垃圾每发现1起扣5分。
(6)道路路面有明显积土、浮尘的(原则上按小于10米长为1处,长度每增加10米为1处),每处扣1分。
(7)道路两墙之间(含绿化带及树梢)有白色污染物和漂浮物的(每相对集中的2-3个塑料袋、废纸片等漂浮物或其它污染物)为1处,5分钟内没有清理的,每处扣0.3分。道路两侧有石块砖头的每处扣1分。
(8)道路两墙之间杂草未清理的,(原则上2米为1处,每增加2米增加1处或单株以5株为1处,每增加5株增加1处)每处扣0.3分。
(9)雨雪天后不及时除雪、除水,每条路扣1分、不彻底扣0.5分。
(10)凡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和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1次加5分,因工作失误被曝光的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1次扣5分。
2、督查人员(片长)
(1)督查人员脱岗1次扣2分,脱岗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视为旷工扣5分。
(2)督查人员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保洁人员清扫的,每2处扣0.5分。
(3)督查人员与清扫保洁人员串通欺骗考核成员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4)督查人员未尽职责,致使被媒体和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上级部门责令整改的每次扣5分,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或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1次加5分。
3、社区卫生负责人
(1)以所在社区保洁人员考核总得分除以保洁人员总人数得出所在社区保洁人员平均得分作为基本分。
(2)所在社区内的小广告9:00之前未近色覆盖或未铲除干净的,每处扣0.2分。
(3)因工作失误被媒体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的每次扣5分,凡应工作成绩突出被媒体或上级部门表扬的,1次加5分。
第三条考核奖惩
(一)考核实施
督查人员负责分片内清扫保洁人员的日常考核。办事处考核小组不定期的抽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考核小组组长:杨金龙成员:展天燕潘兵张明安
清扫保洁人员考核以督查人员巡查、办事处考核小组抽查相结合。(督查人员巡查为80%,考核小组为20%)
督查人员考核以办事处考核小组抽查为主。
社区卫生负责人考核以办事处考核小组考核为主。
(二)考核奖罚
1、每月考核兑现一次。
2、考核奖惩
(1)清扫保洁员
对清扫保洁员考核奖罚以卫生质量为主,达标分为95分。考核得分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除每月发放全额工资外,从中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80元,第三名奖励50元。得分低于95分按每分10元扣当月工资,倒数后三名,最后一名扣100元,倒数第二名扣80元,第三名扣50元。
(2)督查员
清扫保洁人员当月达标人数为80%(含80%)以上的,每月发放全额工资,达90%以上奖励150元,80%—90%(不含90%)奖励120元。低于80%的扣60元,每降低10%扣10元。督查员如有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列举情形之一的,按每分扣10元。
(3)社区卫生负责人
按商业网点密度、人流量、车流量、城郊差别,将社区分为一、二、三类社区,一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6分,二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7分,三类责任社区达标分为98分。第一类社区从高于96分中选取前二名,第一名奖励300元,第二名奖励200元。从低于96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200元。第二类社区从高于97分中选取前二名,第一名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50元。从低于97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150元。第三类社区从高于98分中选取前一名奖励200元,从低于98分中选取倒数第一名扣150元。上述每一类社区均不达标,该类全部社区均扣200元。
第四条社区卫生负责人实施保证金制度。一类责任社区500元、二类责任社区400元、三类责任社区300元。
第五条依据本考核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扫保洁员由街道环卫所予以辞退:
1、续三次考核倒数第一名的;
2、不服从管理,工作质量差,情形严重的。
二O一四年四月一日
为进一步改善三阁司镇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不断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三阁司,镇党委、政府决定继续在全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城乡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城乡文明卫生程度,努力建设清洁美丽三阁司。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健康卫生生活理念,着力解决村级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村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卫生意识。2014年力争在全县一系列乡镇评比排名进入前三名。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三阁司镇环境卫生整洁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黄胜军
组 长:王柏玉
副组长:王熙华、陈书琴、黄漾波、宁显星(常务)、
夏开华、王富贵、谭 芸
成 员:5个工作片副片长、镇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王旭萍、刘 娜、李文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文体卫站站长钱战教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文体卫站。
四、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S219线公路两旁和村级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五、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对S219省道两旁卫生工作由8个村包干到底。红光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每个村安排1-4名保洁员,村(居)具体负责路段范围和各村(居)保洁员配备情况。
小江村负责青丰路口—石马土鸡店:保洁员2名;
石马村负责石马土鸡店—万豪路口:保洁员3名;
安乐村负责万豪路口—三阁司渡槽:保洁员2名;
三阁司居委会负责城区街道卫生和三红公路:保洁员4名;
龙河村负责三阁司中学门口—龙河石场路口:保洁员2名;
石岭村负责龙河石场路口—西坪学校:保洁员2名;
张家村负责西坪学校—张家路口:保洁员1名;
西坪村负责武冈接界处—张家路口:保洁员2名;
红光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境内:保洁员2名。
各村保洁员聘任时间从2014年4月10日-2015年4月9日,工资每月500元,由镇财政将工资拨付到村,由村统一发放。
(一)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9个重点村居在4月20日前要建好20个垃圾焚烧池,垃圾池规格2.2m×2m×1.2m,两面贴好瓷片。沿公路两旁每户农户要有垃圾桶,由各村报户主花名册。经费由镇财政解决,垃圾桶按每个村上报的到户花名册,由镇统一购买,由各村按花名册发放到户,并与农户签好门前三包责任书。各村保洁员由镇配备一台垃圾车、铁锹、铲子、铁夹。
镇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由各村从4月份开始每月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按发放垃圾桶农户花名册15%的数量,评出卫生整洁户,评出的卫生整洁户每月由镇里发放奖励,同时要评选最差卫生户,并由各村张黄榜公布。
(二)加大农村垃圾清运设备。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级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三)做好重点场所、行业、S219公路两旁和小江河沿岸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促进农村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机关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S219公路两旁和小江河沿岸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五)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除“四害”工作要抓实到位,降低农村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六)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农村居民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七)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关系,提高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整洁行动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逐级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分工。各村居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和路段,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环境卫生工作。
(三)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沿途各村居每户都要发放环境卫生宣传资料,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组织妇女、共青团员和青年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四)典型引路。充分利用农村卫生文明创建等各类活动载体,积极推动文明卫生单位、卫生村镇在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窗口单位卫生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区创建国卫生城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全区窗口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窗口单位专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创国家卫生城区动员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创卫责任,强化保证措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改善窗口单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单位环境、提升城区品位,加快我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步伐,确保创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工作范围
各类交通运输的站点,各类公共场所的院、馆、厅,各类服业服务的商场、超市、集市,各类公共服务的厅疗、室、网点,医疗服务的院、所,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等。
三、工作目标
各窗口单位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12 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区验收。
(一)美化单位环境。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三年规划》要求,窗口单位必须成立创卫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使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个窗口单位要有禁烟标
示,有防蝇、防鼠设施;室内通风良好,窗明几净;垃圾桶(箱)封闭无味,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达到国家标准;消灭卫生死角,使垃圾处理、公厕卫生、空气质量、“四害”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二)规范窗口服务。以提高窗口部门服务质量为目标,内抓管理强素质,外拓服务树形象,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窗口卫生文明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在窗口单位全面展开。通过加强监督、优化管理、优质服务,实现高效业绩。通过窗口单位的优质服务,展现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树立文明、和谐、绿色的良好形象。
四、保证措施
(一)深化教育,强化管理,提高窗口单位的文明素质。要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办好公交车站、供电供水营业厅、医院、电信、公用电话亭、火车站、客运站、银行、商场、超市等窗口单位的创卫知识培训,掌握卫生宣传知识和健康知识。要进一步发挥舆论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工作方式,改变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要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制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管理制度,对少数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肆意损坏公共设施等不良行为要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单位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在全区广泛建立群众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作用。街办、社区要尽快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责任划定区域,赋
予权利,形成制度,尽快开展工作,使义务监督覆盖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社区,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纠正创卫工作中窗口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创卫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依法创卫,依法管理,推进全区创卫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大窗口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创卫工作不断深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窗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区民的法律观念,增强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窗口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妥善解决、处理区民与窗口单位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区民办事满意率,使我区的创卫工作沿着法制管理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保证创卫工作顺利进行。窗口单位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创卫,人人受益的新局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一切为民的服务意识,打造创卫新环境;争创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文明周全、市民满意的创卫氛围。各窗口单位要经常开展卫生自查和评比工作,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整改,限期达标,确保创卫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文明、富裕的新屯堡为奋斗目标,以强化集镇建设和管理,提高集镇品位为重点,完善奖惩办法,以树立公共意识,规范公共行为,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积极开展集镇和道路环境卫生运动,全民动员,彻底改变我乡卫生面貌,使我乡人居环境、集镇品位、新农村建设提高到新的高度。
二、整治重点地段区域
1、屯堡、沐抚、马者、木贡、车坝、罗针集镇。
2、恩施大峡谷景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3、省道、国道沿线(村)居。
三、净化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净化家园:
(1)居民区、单位和机关庭院的环境卫生
一是要落实日清扫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居民区、单位和机关庭院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每天有人负责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
二是要建立健全每周大扫除制度,居委会、单位每周组织一次本区域内居民和职工开展清扫卫生死角、垃圾及杂物(含屋顶杂物、垃圾)、疏通淤积水沟。
三是要做好生活垃圾的存放和清运工作。居民区、机关庭院垃圾池(厢)加盖密封,保持垃圾池(厢)内外的清洁,切实做到垃圾及时清运。
四是要加强对交通工具存放的管理。居民区、机关庭院因地制宜设置固定的车辆等交通工具的停放区域,并保证停放有序。
(2)村(居)民住户
一是要保持房屋外观和地面的清洁卫生,做好居民住户和沿线村民房屋、院墙及地面的卫生管理,清除痰迹、乱写乱画和粘贴或喷写的小广告。
二是要保持室内的卫生,定期清扫杂物间、楼道、过道、门厅、阳台、楼顶等区域,清除楼梯过道堆放的杂物,保持楼道过道畅通无阻。
三是要开展除四害活动。组织村(居)民清除积水和投放灭鼠、灭蟑药物综合防制措施、使鼠、蚊、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要生活垃圾袋装化。建垃圾无公害处理池。
五是大峡谷景区村民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实施“五改三建”,彰显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农村新貌。
2、净化集镇:
(1)建立健全巷道卫生保洁制度,扩大屯堡集镇垃圾清运回收范围,做到镇容街貌洁净。中心集镇路灯明亮,其他集镇争取项目实施亮化工程。
(2)整治乱搭滥建、乱堆乱倒垃圾。疏通排污沟,杜绝污水横流。
(3)禁止乱摆、乱停、乱放、乱丢、乱贴乱挂等现象。
(4)集贸市场,合理布置市场功能分区,实行划线经营,完善对市场内垃圾、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5)市场经营者做好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持地面无脏物、痰迹,及时清扫、收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6)凡在集镇悬挂户外广告、横幅标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所属的城管中队备案,限期自行拆除,原则不超过两个月,
出现破损的及时拆除。
(7)主道两旁严禁废旧物品收购点。
(8)规范罗针、马者、木贡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明确所在村为主的责任主体,采取村委会出一点、农户交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选好垃圾处理场所,集中清扫清运。
3、净化两道沿线:
(1)房前屋后及房屋外观和地面随时清洁卫生,无乱写乱画和粘贴或喷写的小广告,破损的对联及时清理。
(2)整治乱搭滥建,乱贴乱挂,禁止随意抛洒垃圾和死亡的畜禽。
(3)沿线各村(居)委会书写的标语用语文明、规范,无别字、错字和病句。
(4)取缔无证无照回收废旧物品,进一步规范各种废旧物品的堆放。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计划、精心组织本责任区域内的净化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措施。通过开展“洁净家园洁净集镇、洁净两道沿线,美化环境,共树形象”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响应号召,按照统一部署、服从安排、全力配合,并积极参与活动。要将清洁工程与创建文明单位和卫生户活动相结合,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此项活动全面地、真正地落到实处。
2、强化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方针,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作用。实行部门、单位领导问责制,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进行责任追究,并通过媒体曝光。对完成任务好,成效突出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监督检查组负责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组织评比,对在活动中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单位和群众进行表扬,对行动缓慢,整改不力,“脏、乱、差”现象依然严重的给予曝光批评、限期整改,确保“三洁净”活动取得实效。
4、责任单位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确保活动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5、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每周检查管理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清洁家园”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有效的管理措施。
四、方法及步骤
1、7月10日前,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专班,拟定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责任状,张贴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栏。
2、7月17日前,走村入户,调查摸底,掌握本次活动所涉及的单位、家庭的基本情况,由社会事务办公室为其建立档案。
3、7月19日,乡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责任状,全面启动净化工程。
五、组织机构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开展此项工作,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名单另行文)。
2、设置责任区,明确督办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责任单位职责
社会事务办负责集镇日常保洁和巩固治理乱搭乱建成果,督办日常工作进度,建立工作档案。
居委会负责居民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门前四包的监督与管理。
派出所负责交通整治和废旧物品收购的管理。
工商站负责取缔无照经营、取缔无证回收废旧物品经营者。
卫生监督所负责各类小吃点、夜市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督。
新农村办公室,负责抓好两路沿线“五改三建”及人居环境建设。
一,工作目标
加大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等卫生监督力度,减少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隐患,打击无证经营,努力为*市营造安全的卫生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一"及端午节日期间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本雄
副组长:陈耀平
成员:李湘君,黄芸,凌武,姜长友,符国衡,钟苹,周火根,杰红玉,任志国,黄彪,谭爱军,陈斌
职责:负责"五一"及端午节期间卫生监督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部署及指挥.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所辖区域内的食品,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及卫生防病工作的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
1.检查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营业,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健全等.
2.结合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检查各餐饮单位和工厂企业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餐具消毒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和台帐建立落实情况,查处取缔无证餐饮点,检查中小餐饮单位,农家乐餐厅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落实情况,对确认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单位,要追踪溯源,并按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3.检查餐饮单位和工厂企业集体食堂加工场所卫生,严禁不符合卫生条件和超范围,超负荷供餐等,落实食物中毒预防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河豚鱼,果子狸等禁止经营的食品;制作水产品时要严格规范操作,落实预防食物中毒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检查二次供水情况,要求二次供水单位做好水箱或蓄水池加盖,加锁,密封,溢水管口加网等工作,并做好清洗,检测,消毒等工作.
5.加强对应节食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粮,油,调味品,肉类等与广大群众关系密切的食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行为,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假冒伪劣产品.
6.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积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预防肠道和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开展游泳场馆的卫生监督和监测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加强对有职业病危害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操作规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在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防职业卫生中毒事件.
8.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落实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工作,提高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节日期间工作安排
节日期间要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加强对市场,超市,车站,港口,旅游景区,口岸,工地,接待酒店,餐厅等重点场所进行巡查监督,确保市民,游客的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
检查内容:
1.大型超市,市场重点检查通风,消毒,除"四害"落实情况.
2.车站,港口,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加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原料及销售产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新晨
3.旅游接待酒店和餐厅重点检查食品制作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有无超范围及超负荷生产经营等;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的经营和管理,合理有效地开发旅游资源,提高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单位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景区以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定义为准。
第三条汉台辖区旅游景区的规划、开发、经营、服务、管理以及进行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旅游景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游景区可以依法成立行业协会。旅游景区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加强保护、持续发展和面向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第七条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进行资源评估,制定旅游景区发展规划,按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和报批后公布实施。
旅游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景区旅游规划,应当与市、区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并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八条新建、改建和扩建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要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旅游环境。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论证时,要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第九条增加政府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的导向性投入。区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景区开发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景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环境保护等。
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旅游景区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供水供电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第十条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投资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积极推行旅游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管理与经营
第十二条区政府可以在景区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登记,明确产权归属,由区人民政府设置界标,保护产权者的利益。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旅游景区及规划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的采石、采矿、挖砂、取土、伐木、烧荒等活动,不得向旅游景区及规划范围内排放污染物。
第十五条旅游景区内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建筑与设施,由区政府或相关部门限期治理或拆迁。
在旅游景区内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景物完好,保障游客安全。
第十六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者调整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前,应当与区旅游局衔接沟通,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第十七条旅游景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进行规划、经营和管理,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创品牌效益。
配合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对景区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未取得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不得使用质量等级标志和称谓进行广告宣传或者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旅游景区要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对旅游景区有可能给旅游者造成危险的路段、游览设施等,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同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护措施。
要加强旅游景区的治安、防火等安全工作,旅游高峰期间要制定游客安全疏导工作方案、确定安全人员、救护人员,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区旅游局、旅游景区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景区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遵守职业道德。
旅游景区内从事收费导游的讲解员必须取得国家旅游局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导游(讲解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方便游客的原则,对旅游服务经营点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
旅游经营者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和项目范围内经营,经营项目、旅游商品必须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观光、摄影;不得纠缠、诱骗或者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
第二十一条旅游景区设置的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景物介绍牌、标识牌)、公共图形符号等,要美观醒目,制作规范,其材质、造型、色彩要与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各旅游景区应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并完整保存记录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旅游景区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管理的规定,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旅游景区周边环境与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所辖镇乡办事处负责,景区内的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由旅游景区管理机构负责。
公安汉台分局、工商汉台分局、卫生、物价、交通、旅游、质监汉台分局、林业、水利、建设、文化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区旅游局做好旅游联合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五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依法执行旅游统计制度,按时向区旅游局报送统计报表。区旅游局要按时向市旅游局报送统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现役军人、新闻记者、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游人给予门票减免。
第二十七条对在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资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章法律责任
今天,我们召开这样规模、这样层次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充分说明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全县“兴县富民”大会精神,围绕深入做好环境文章,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实行全县动员,全民动手,下大力量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务必使城市环境实现彻底的改观,为把我县建成绿色都市、建成京津地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而努力。一会儿,xx书记还要就环境治理问题做重要讲话,希望各部门、各乡镇深入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把握当前的新形势,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把握形势、提高认识是做好城市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认识了的东西,才能更好的把握它、驾驭它。当前,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对城市环境管理工作的认识,也要进一步的提高和升华。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搞好环境治理,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非常重要、非常紧迫的任务。最近,一些天津籍的留学生、外地游客和社会群众纷纷向相龙市长写信,反映x市存在的乱贴乱挂、乱摆乱卖、乱堆乱放等现象,表达了要求彻底清脏治乱、还城市一个整洁容貌的心声。同时,通过对各大城市的网上评比,一致反映x市是全国最脏、最乱、最差和群众反映烈的城市,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xx做出了重要指示, 2月17日,市政府专题召开了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xx市长特别指出: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城市管理中还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决不能再让部分地区的脏乱给整个城市的形象摸黑,影响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群众的生活质量,更不能因此影响了天津市的对外形象。昨天下午,市政府再次召开了市容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相龙市长亲自主持会议,就全市的环境整治工作又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高标准要求,要求市容部门要将各区县的市容环境治理进展情况,实行快报制度,可以说,市委、市政府对市容环境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我县作为天津市的后花园,作为天津、北京乃至华北地区重要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每年接待大量的中外游客,我们的城市环境治理如何,市委、市政府非常关注,社会各界也非常关注,因此,我们更要把城市环境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率先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
2.搞好环境治理,是加快构建中等旅游城市的重要方面。构建中等旅游城市,不仅要求我们建设城市的标准更高了,而且要求管理城市的水平更高了,特别是县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20xx年全县要争取实现 “五个突破”,其中城市化是重要的突破之一,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在城市基础设施上实现新突破,也要在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上实现新突破。今年我县的城市建设任务,仍然是很繁重的,全年要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及第三产业投入22.1亿元,比上年增长39.9%,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0.1%,在一、二、三产业中是投入最多的。在推进城市建设中,很多项目需要通过环境治理来保障,建设任务越重,环境治理任务越重,我们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同步推进,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中等旅游城市建设进程。
3.搞好环境治理,是广大人民群众给我们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几年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城市环境得到了不断改善,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连续四年保持全市农口位置,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局部环境要好,而且要求整体环境都好,不仅要求路面整洁,而且要求路两侧、每个街道都整洁,不仅要求现在的环境美,而且要求将来的环境更美。最近一个时期,很多热心群众通过县长信箱、政府热线、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我县的城市环境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议,要求彻底治理“城乡结合部” 的脏乱差现象,要求整顿公路两侧门市外溢、市场外溢的问题,要求治理居民区乱开门脸问题,要求解决城区“三关四隅”私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问题,对此,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无所行动。我们必须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加以研究解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中去,使我们的工作更加体现群众的愿望和需求。
二、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分析我县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责任不清、机制不顺的原因。我们随便走在马路上,看到脏乱差现象,你要求某部门、某乡镇给予解决,但大家都有原因,有的说应该由执法部门来解决,自己不是执法主体;有的说我只负责这段路,那段路不归我管;有的说自己只管城区,再管其他的地方就越权了;有的说自己的主要任务是抓建设,不是抓管理,等等。听起来,好像谁说的都有理,谁都没有责任。以上这些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搞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决不是市容委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环境搞好了,大家都是受益者。因此,从今年开始,我们必须按照市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实行全县动员,全民动手,打一场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战、歼灭战。
1.要逐级签定市容卫生管理责任状。从全县来讲,我们要与市政府签定卫生管理责任状,我是第一责任人,只要是蓟县辖区内的市容环境问题,包括驻蓟单位的市容环境问题,如果出现脏乱差现象,市政府首先要追究我的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也一样,乡镇长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你们要与县政府签定市容卫生责任状,对你这个部门、你这个地区的市容环境治理负全责,实行行政领导问责制,一旦检查不合格,也要追究你们的责任。各乡镇与各村之间、街道办与各居民区、各部门的内部,也要层层建立环境整治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签定环境卫生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人头,定岗、定人、定责。
2.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市容卫生管理责任。在你的辖区内,所有的环境治理问题,都是你的管理责任,不仅你的企业你要管,你的人你要教育,而且不是你的单位你也要管,你要下通知,要求他改变,限期改变,改到什么样你提标准,不能放任自流。如果他不听不改,我们将采取经济的、组织的、行政的甚至是法律措施。对于管理区域出现交叉的部分,要逐地块明确责任,你管到哪里,他管到哪里,都要划分清楚,一旦板子打下去,必须找到对象。这项工作由市容委搞好工作指导,落实到文字,报县委和县政府办公室。
3.要加强部门、乡镇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有些问题可能涉及到各个方面,凡是能够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协调解决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其中城区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由市容委和城关镇协调解决;景区与乡镇交叉部位,由旅委与有关乡镇协商解决;乡镇所在地的公路卫生管理权限,由各乡镇与交通局协商解决。有些问题你觉得解决不了的,或者在抓的过程中,抓不下去了,难以执行了,越权了,没法执行,你可以报上来,由主管副县长或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
4.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根据本区域、本行业的特点与实际,统筹安排各项治理任务,立即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城区环境治理如何搞,居民区环境治理如何搞,门脸外溢如何搞,市场外溢如何搞,道路环境治理如何搞,景区环境治理如何搞,每个驻蓟单位的环境如何搞,每个乡镇、每个村甚至每个农户的环境如何搞,等等,都要有实施计划,分出几个阶段,制定出每项任务的实施方案,做到有分管领导,有治理重点措施,有专人抓落实,这样才能把工作落到实处。
5.要加强工作监督和考核。县委、县政府要加强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主要领导将不定期不打招呼对群众反映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检查。县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实行每周一抽查、每月一检查、季度一评比,以查促干,保证实效。对工作积极主动、活动效果好的单位及时通报表扬,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我们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我们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检查监督,充分发挥全县400名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只要他们有反映,我们就要有实际行动。县委、县政府将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经济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的年度考核,列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权,市容环境治理不好,你就不能评选先进。
三、要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努力在年内使城市环境实现彻底改观
瞄准建设“绿色城市”、“宜居城市”的目标,以城区、城乡结合部、景区道路和津围、京哈、宝平、蓟官、邦喜五条主要干线公路两侧为突破口,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加大市容环境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使城乡市容环境面貌得到彻底改观,其中把城关镇建成市级卫生镇,并积极创建国家卫生镇;把每个居民住宅区都建成环境卫生达标小区,新建居民区都建成市级卫生模范小区;每个乡镇都建成两至三个环境卫生示范村。
今年,我县的城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重点治理阶段。以“万名干部职工卫生大清整活动”为先导,利用3月份一个月时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对辖区内最脏、最乱、最差和群众反映烈的问题进行彻底治理,清除堆存的垃圾、渣土和废弃物,治理白色污染和运输扬尘洒漏,消灭重点污染源,在清脏治乱上有一个立竿见影的效果。特别是城关镇、“城乡结合部”的乡镇、主要干线公路两侧的11个乡镇以及城区河道、各个委局的居民小区,要迅速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确保在环境的重点治理上实现大的突破。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对全县的主要道路、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各个部位的脏乱差现象,实行全面治理,彻底清除违章占路、堆放垃圾杂物、设置广告和招贴标识、违章开门脸等现象,清除各种环境死角,使全县整体的市容环境彻底改观。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下半年,主要是巩固、完善和提高治理成果。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以及各个村都要明确主管领导,建立环卫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市容环境管理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要全面落实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确保圆满完成八项治理工作任务
市委、市政府把20xx年确定为市容环境管理年,确定了八项治理任务,我们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集中力量实施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积极配合全市水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和生态市创建工作,为“三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具体目标是:
(一)双百工程:完成89座(近百座)公厕和146座(百余座)城乡垃圾中转房的建设改造。年内各镇区至少建成一座二类以上公厕,村级中转房全部实现封闭管理。
(二)双提工程:即村庄保洁提质,河道保洁提效。
1.村庄保洁提质:日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到600吨以上,较上年增长10%,村庄内卫生死角、成堆垃圾清理率达到95%以上。
2.河道保洁提效:在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设置不少于4处拦截设施、2处河道垃圾上岸设施,建立“集中拦截打捞为主,船只机动打捞为辅”河道保洁新模式,有效提升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保洁效率。
二、组织领导
按照“一个部门统筹、一条线管理、属地负责、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市城管执法局要统筹兼顾,加强工程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认真做好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的保洁提效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景区)(以下称“属地”)要把“双百双提”工程列为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推进工作重点,专人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检查,确保村庄保洁水平的提高;财政、水利、交通、农办等部门要分工合作,共同配合按标准开展验收工作,确保“双百双提”工程取得实效。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4月底前)
1.制订环卫设施建设改造计划。由属地负责,对区域内环卫设施设备现状开展详细调查,制订更新、购置计划,上报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统计汇总,并会同财政、发改部门下发《2012年度市城乡环卫设施建设改造计划》。
2.全面排查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利用市、镇、村三级考核的机会,对村庄内、河道两岸存在的卫生死角、保洁盲区进行常态化全面排摸和分析,由属地制定月度清理(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3.成立城乡环卫工程技术服务小组。由城管执法局负责,从行业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属地专职机构中抽选专技人员组成城乡环卫设施建设技术服务小组,为属地项目建设、设施购置提供技术服务。
4.研究河道保洁作业提效新方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重点通过建设一批固定式河道垃圾拦截设施和购置专业机械打捞设施,构建“集中拦截打捞为主,船只机动保洁为辅”的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保洁作业新模式。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1.实施环卫设施新建(改造)工作。属地根据下发的建设计划要求,专人负责,制订详细的项目建设分月进度计划,按基本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实施,按月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按考核验收要求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对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实施保洁提效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在、、等河流设置保洁拦截设施,选址建设(或租用)河道垃圾上岸设施,开展河道保洁提效试点。实施饮用水源河道保洁清障工作,加强拦截设施设置处的日常打捞管理,实现市区及饮用水源河道8小时保洁制,确保河道无垃圾堆积。
3.完成农村河道长效保洁拦截设施建设。由属地负责,根据《市河道长效保洁拦截设施设置方案》(海河治办〔2011〕1号)要求,结合原有进度,继续完成全市市级及以上河道与镇村级河道接口处及镇(街道)交界河道分界处的河道拦截设施设置(补助标准、设置方法、验收办法等仍按海河治办〔2011〕1号执行)。有条件的乡镇选择合适地点,建设或租用河道垃圾上岸设施,参照市区试点经验尝试河道保洁作业新模式。同时加强拦截部位的清理打捞工作,提高河道保洁效率。
4.加大卫生死角、保洁盲区的清理力度。以市、镇、村三级联动考核为载体,属地强化保洁区域内的日常保洁工作,以村庄内卫生死角、保洁盲区为重点,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提高垃圾收集和保洁质量。各级考核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
1.双百工程验收。属地将已建成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环卫设施及已购置投入使用的设备(车辆)向市城管执法局申请验收。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市城乡环卫设施设备购建补助工作的通知》海城执〔2011〕98号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全年分两次进行验收。
2.农村河道拦截设施验收。属地在12月底前,将建设(购置)完成的河道拦截设施报市城管执法局申请验收,市城管执法局适时组织考核验收。
3.河道、村庄保洁考核。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结合“双百双提”工程修订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考核办法,将村庄保洁和河道保洁作为重点,认真开展月暗访季考核年考评。
四、措施保障
1.资金保障:“双百”工程和村庄保洁提质、农村河道拦截设施设置所需“以奖代补”资金根据海城执(2011)71号文件和海河治办〔2011〕1号文件由海财预(2012)96号和海财预(2011)44号文件落实,市区河道及饮用水源河道保洁提效所需设施购置和清障资金由市财政追加预算承担。
2.技术保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环卫设施建设专家组,编制垃圾中转房和公厕建设参考方案图集、开展河道拦截、上岸、打捞设施选型。组建环卫工程技术服务小组,赴各地指导建设和维护服务工作,为“双百双提”工程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3.宣传保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制订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宣传方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流动广告等开展市级宣传。属地根据自身特点,采用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宣传牌、宣传画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城乡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五、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属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双百双提”工程是完善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的重要举措,对项目选址、土地落实、政策处理、工程招标等方面要给予有力的支持,在卫生死角、成堆垃圾垃圾的清理工作上推行“问责制”,确保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保洁质量的提升。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三年大变样”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开展后,我县坚持把“三年大变样”作为带动全局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决战的意识、决战的勇气、决战的举措,全面打响“三年大变样”总体战。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三年来,我县先后30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三年大变样”工作,对重点城建项目全部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同时成立以县委书记任总指挥、政府县长任副总指挥的“三年大变样”决战指挥部,配强“三年大变样”办公室力量,制定标准,量化考核,确保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快速推进。二是明确工作思路。立足县城变城市,依托自然条件,融入文化元素,围绕繁荣、宜居和体现雕刻特色的理念,确立了“一山一水两湖三心四网”(一山:嘉禾山森林公园;一水:孟良河水系改造提升;两湖:金水湖、文昌湖;三心:城市中心广场、北岳文化文物区、雕刻会展中心;四网:路网、水网、热网、气网)工作思路,全面建设“以山为骨、以绿为肌、以水为脉、以文为魂”的山区水城、文化名城和生态新城。三是开展评审论证。先后3次聘请中科院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专家来我县指导工作,帮助制定城镇建设规划。先后4次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对县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规划先行,全面提高县城建设的整体水平。坚持“出特色、上品位、生财富”原则,始终把科学规划作为三年大变样工作的龙头,实施规划先行。一是科学定位。把曲阳放在京津冀经济圈中来谋划,发挥连接太行山、辐射东部平原作用,建设成保定西南部次中心城市。二是高标准规划。按照五十年也领先、一百年不落后的标准,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投资1000万元,聘请中科院、天津大学等国内项级设计单位,先后编制完成了县城建设总规和控规、详规等23个专项规划,制作了县城总规沙盘,使县城建设进入了“规划时代”,确保“三年大变样”高起点建设。三是全方位设计。围绕提高县城承载能力,详细制定了城市道路、工业园区、住房建设等专项规划;围绕建设生态新城,规划了孟良河水系景观走廊、文昌水上公园、自家湾湿地公园等一系列水上景观;围绕彰显曲阳文化特色,编制《北岳庙文化保护规划》、《曲阳雕刻产业园新区划划》,县城规划区面积由8.2平方公里扩大到24.15平方公里,形成“四横九纵一环”的路网结构,明确“两心三轴七区”(商业中心、行政中心等两个中心;恒山路、正阳街、恒阳街等三条轴线;老城区、新北区、新东区、南部工业区、嘉山风景区、自家湾水库风景区、雕刻公园区等七区)的城市空间布局。
三、突出三大特色,彰显城市现代魅力一是突出文化特色。围绕北岳庙和修德寺塔“双申遗”工作,投资1.15亿元,加强北岳庙和修德寺塔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北岳庙公园和大型停车场一个,庙前拆墙透绿,新建绿地1.59万平方米,对东西莲花汪进行开挖,新增水面面积6100平方米,已成为县城居民休闲娱乐的好场所。建设北岳仿古一条街,拆除临时建筑,对古建牌匾进行统一设置;扩建北岳碑廊,搬迁城关粮站和粮食局,拆迁面积30亩,为北岳庙退还土地侣亩。县医院迁建和登岳街拓宽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投资7358万元建设定瓷文化产业园,目前己开工建设。二是突出雕刻特色。规划建设东方雕刻城、雕刻广场、雕刻美石苑和曲新路9公里长的雕刻走廊。在恒山路、东环路、南环路等迎宾街道绿地摆放雕刻,做到绿地与雕刻相映成趣,体现曲阳特色。投资1.61亿元,在雕刻广场周边规划建设占地35.8亩,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的雕刻博物馆、雕刻研发中心和集展览、旅游、交易、会务为一体的雕塑艺术交易会展中心。今年,我县充分发挥雕刻会展中心功能,成功举办了中国・曲阳第五届雕刻(定瓷)艺术节,展示了曲阳雕刻之乡的时代风采。三是突出山水特色。打造三大景观:孟良河水系景观,依托孟良河穿城而过的优势,对河两岸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投资1600万元建设滨河游园,整修护坡3.6公里,河道内砌拦水坝5座,蓄水保清,两岸栽植垂柳260株,建设绿地2.53万平方米,摆放雕刻18件,将孟良河水系打造成一条“民心河”、“形象河”和贯穿县城的靓丽风景带。金水湖湿地公园景观,投资1000万元,规划总面积39.3万平方米,重点实施自家湾清淤工程,砌筑环湖石堤6公里,增加水面面积9.3万平方米,水面面积达到22.47万平方米,环湖绿化,新增绿地面积4.31万平方米。恒山路景观,按照空间环境协调、广告牌匾规范、各类设施安全美观、架空线缆入地等要求,打造曲阳标志性景观道路,拓宽恒山路,拆迁面积1.53平方米;对恒山路两侧215户构筑物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6万平方米;安装更新标识、标志;安装路沿石2500米,更换破损和丢失井盖110块,修补路面2.1万平方米,人行道铺设彩砖3,68万平方米。实施拆墙透绿,拆除实体围墙28处,补植补栽7万株,新增街头绿地小品32处,使恒山路成为曲阳的一条迎宾大道。实施三大工程:亮化工程,安装更新路灯165盏,安装景观灯36盏,安装太阳能灯63盏,对县城所有街道路灯进行整修,亮灯率达到95%以上。在恒山路安装彩虹桥33座,形成灯光隧道;实施雕刻广场亮化工程,安装高杆灯两座,亮化石牌楼;加强城市夜景建设,完善邻街公建、高层建筑的照明设施,亮化楼体30座;鼓励引导道路两侧单位和临街门店牌匾整修和增设霓虹灯,扮靓城市夜景。美化工程,投资1220万元,对标志性建筑雕刻广场进行改造,更换铺地石6550平方米、异型石柱30根、安全防护锁链90米,摆放雕塑精品22件,开挖蓄水道,增设喷泉设施,对广场绿化进行高标准提升,增加树木30种,对雕刻广场南侧的雕刻走廊进行绿化设计,摆放雕塑精品,使雕刻广场和雕刻走廊成为具有曲阳特色的标志地段。精品工程,投资1.8亿元在旧城区繁华地段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的